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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讨论稿)》中文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讨论稿)》中文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概念框架(讨论稿)》中文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概念框架(讨论稿)》中文简介

一、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本讨论稿的原因

财务报告概念框架(以下简称概念框架)阐明了编制和列报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初步观点认为,概念框架的主要作用是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识别在制定和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应当一致应用的概念。

尽管现行概念框架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和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为现行概念框架存在下列问题:

(1)未能包含很多重要领域。例如,现行概念框架中计量、列报和披露以及如何确认报告主体方面的指引很少。

(2)某些方面的指引并不明确。例如,资产和负债的定义仍然有改进的余地。

(3)现行概念框架很多方面已经过时,不能反映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当前的思路。例如,现行概念框架规定只有经济资源很可能流入或流出时才确认一项资产或负债。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已经得出结论:在某些情况下,尽管经济资源流入或流出的可能性较小,确认资产或负债仍然可以提供有用信息。

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就其议程开展公开征询。大多数反馈者认为概念框架项目应该成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优先项目。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重启了2010年曾中止的概念框架项目。

本讨论稿是发布修订后概念框架的第一步。本讨论稿意在获取对概念框架中若干事项的初步观点和评论,并且重点关注导致国际会计

准则理事会出现实务操作问题的领域。因此,本讨论稿中所述问题并未囊括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计划纳入概念框架征求意见稿中的全部问题。本讨论稿阐述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关于部分讨论议题的初步观点。但是,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并未对本讨论稿中的所有问题形成初步观点。

二、本讨论稿中的建议可能影响的有关方面

概念框架的主要作用是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识别在制定和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一致应用的概念(参见第一部分)。概念框架可以帮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之外的其他方实现以下目标:(1)理解并解释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在某一特定交易或事项不适用准则或解释时确定会计政策。

概念框架并非一项准则或解释,因此不会推翻任何准则或解释的规定。但是,对制定新准则或修订准则有重大影响。

修订的概念框架一经发布就会立即投入使用。但是,修订的概念框架并不必然导致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发生变化。任何改变现行准则或解释的提议必须经过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循程序(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议程中正式立项)。

三、本讨论稿的主要内容

本讨论稿建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该对现行概念框架做出以下重大调整:

(1)对概念框架的主要目标进行重述;

(2)修订资产和负债的定义;

(3)在应用资产和负债的定义时提供额外指引;

(4)修订关于确认资产和负债确认时点的指引;

(5)增加关于终止确认资产和负债时点的指引;

(6)列报主体权益要求权的新形式;

(7)就概念增加一部分,帮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选择在新准则、新修订准则或新准则解释、新修订准则解释中所使用的计量属性;

(8)增加列报和披露部分;

(9)区分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则。

以下各段总结了本讨论稿中各个部分的内容。

1.第1部分——引言

第1部分:

(1)介绍了概念框架项目的历史;

(2)介绍了讨论稿的制定过程和范围;

(3)解释讨论稿中如何影响现行准则以及本讨论稿中的示例;

(4)描绘概念框架的目标和状态;

(5)总结了现行概念框架第一章和第三章中财务报告目标和有效财务信息的定性特征,并解释了其如何影响本讨论稿的制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概念框架目标和状态的初步观点如下:

(1)修订概念框架主要目的是协助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识别在制定和修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过程中会一致应用的概念。

(2)概念框架可能帮助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的其他利益方实现以下目标:

①理解并解释现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②当某一特定交易或事项尚无准则或解释时确定会计政策。

(3)概念框架并非一项准则或者解释因此不会推翻任何准则或解释的要求。

(4)在极少数情况下,为了实现财务报告的整体目标,国际会

国际会计准则——ias2

IAS 2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2 Inventories This version includes amendments resulting from IFRSs issued up to 31 December 2008. IAS 2 Inventories was issued by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Committee in December 1993. It replaced IAS 2 Valuation and Presentation of Inventories in the Context of the Historical Cost System (originally issued in October 1975). The Standing Interpretations Committee developed SIC-1 Consistency—Different Cost Formulas for Inventories, which was issued in December 1997. Limited amendments to IAS 2 were made in 1999 and 2000. In April 2001 the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ASB) resolved that all Standards and Interpretations issued under previous Constitutions continued to be applicable unless and until they were amended or withdrawn. In December 2003 the IASB issued a revised IAS 2, which also replaced SIC-1. Since then IAS 2 has been amended by the following IFRSs: ?IFRS8Operating Segments (issued November 2006)* ?Improvements to IFRSs (issued May 2008).* The following Interpretation refers to IAS 2: ?SIC-32 Intangible Assets—Web Site Costs (issued March 2002 and subsequently amended). *Effective date 1 January 2009 ? IASCF979

[中英对照名人名言]国际会计准则中英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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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 关于中小主体确认和计量原则调查问卷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s)运用于中小主体(SMEs)国际准则确认和计量原则方面可能修正所做调查问卷。尽管各国法律、规章和实务对中小主体定义各不相同,有些国家所指中小主体可能是指或包括特别小规模公司,而不考虑其是否向外部使用者公开通用财务报表。本问卷中中小主体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主体:(1)没有公众受托责任(do not have public accountability);(2)向外部使用者公开通用财务报表。那些仅向所有者-管理层或税收目或非证券监管目提交财务报表小规模主体不在本问卷所称“中小主体”范畴之列。 问题1:哪些方面确认和计量原则,对中小主体而言,可予以简化?请相应指出: ·中小主体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特定确认或计量问题; ·产生上述确认或计量问题交易或事项; ·为什么上述情况构成一个问题;以及 ·应如何解决该问题? 附录A罗列了一些人认为会导致中小主体确认和计量方面问题。对应于每一个项目,如果您认为它是一个问题,请在阐明理由时指出您是否认为: (1)会计信息使用者不会使用或不会从此类信息中获益; (2)中小主体遵循这些确认和计量原则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3)审计人员对此类信息进行审计成本过高; (4)对中小主体而言计量太过复杂; (5)该确认或计量原则运用会导致对报告收益或资产不利影响; (6)其他原因(请说明)。 以上仅是列示了一些人争论认为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特定确认或计量原则构成中小主体确认或计量问题原因。理事会并不认为上述每一个原因都可能表明会产生问题。例如,当某主体遇到复杂交易时,计量复杂性可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14

目录 一、概述 二、目的 三、范围 四、定义 五、确定应报告分部 六、分部会计政策 七、披露 八、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为按分部报告财务信息(关于企业生产不同类型产品和劳务以及企业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制定原则,以帮助财务报表使用者: (1)更好地理解企业以往的业绩; (2)更好地评估企业的风险和收益; (3)从整体上对企业做出更有根据的判断。 许多企业提供系列产品和劳务,或在具有不同的利润率、发展机会、未来前景和风险的地区经营。关于一个企业产品和劳务的不同类型以及在不同地区经营的信息(常称作分部信息),对于评估多种经营或跨国经营企业的风险和收益是相关的,但这些信息可能不能根据总数据确定。因此,分部信息被普遍地认为对满足财务报表使用者的需要是必须的。

三、范围 1.本准则适用于遵从国际会计准则的整套公布的财务报表。 2.正如《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所规定的那样,一整套财务报表包括一份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一份表明权益变动的报表以及附注。 3.本准则适用于其权益或债务证券公开交易,以及正处于在公开证券市场上发行权益或债务证券过程中的企业。 4.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则鼓励其自愿按分部披露信息。 5.如果一个证券不公开交易的企业选择在遵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自愿地披露部分信息,则该企业应完全遵从本准则的要求。 6.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也包括母公司或一个或多个子公司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合并财务报表为基础列报。如果子公司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告中列报分部信息。 7.类似地,如果一份财务报告既包括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的合并财务报来,也包括该企业在其中拥有财务权益并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单独财务报表,分部信息只需以该企业的财务报条为基础列报。如果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本身就是证券公开交易的企业.则它应在其本身的单独财务报表中列报分部信息。 四、定义 其他国际会计准则的定义 8.本准则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当期净损益、重大错误和会计政策的变更》和《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所规定的含义: 经营活动.指企业主要产生收入的活动以及不是投资或融资活动的其他活动。 会计政策,指企业编报财务报表时采用的特定原则、基础、惯例、规则和做法。 收入,指企业本期正常活动中形成的、导至权益增加(不包括投资者出资所导致的权益增加)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的定义 9.本准则使用的术语“产业分部”和“地区分部”具有下列含义: 产业分部,相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提供单项产品或劳务,或一组相关的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着不同于其他产业分部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产品和劳务是否相关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这些产品或劳务的性质; (2)生产过程的性质; (3)这些产品或劳务对应的客户的类型或类别; (4)销售这些产品或提供劳务所使用的方法; (5)(如果适用的话)管理环境的性质,如银行、保险或公共事业。 地区分部,指一个企业可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内提供产品或劳务,并且承担看不同于在其他经济环境中经营的组成部分所承担的风险和收益。在确定地区分部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 (1)经济和政治情况的相似性; (2)在不同地区的经营之间的关系; (3)经营的接近性; (4)某一特定地区与经营相关的特定风险;

国际会计准则框架翻译

1 目的和地位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框架是用于财务报表的编制及呈报,它描述了用于编制财务报表的基本概念。该框架作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会计准则的指南,同时也作为那些不由国际会计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解释直接解决的会计问题的指南。 在没有标准或解释的情况下,特别是在处理交易的时候,管理层必须使用其判断力来建立和应用会计政策以此确保信息是相关可靠的。在做出此种判断的时候,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要求管理层认真考虑框架中关于资产、负债、收入和费用的定义,确认标准和计量的概念。 2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框架 框架包括: >财务报告的目标 >确定对财务报表有用的信息的质量特征 >定义财务报表的基本要素,以及这些要素在财务报表中的确认和计量。 >提供资本保全的概念 3 通用财务报表 该框架涉及通用财务报表。要求业务主体(无论是私营部门还是公共部门)至少每年编报一次通用财务报表,以满足众多外部使用者对信息的共同需要。因此,该框架不必涉及专用财务报告,例如为税务机关编制的报告、为政府管理部门编制的报告、编制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招股说明书以及编制与企业合并相关的报告。 3.1 使用者及其信息需求 财务报表的主要使用者是现在和潜在的投资者、雇员、贷款人、供应商和其他商业债权人、顾客、政府及其机构与公众。所有这些类别的使用者都是依靠财务报告来帮助他们作出决策。 该框架认为,因为投资者是企业风险资本的提供者,所以满足投资者需求的财务报告也会满足其他使用者的一般财务信息需求。所有这些用户群体共同关注的是一个企业创造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以及产生这些未来现金流的时间性和确定性。 该框架提醒财务报告并不能提供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时可能需要的所有信息,一方面,财务报告反映的是过去事件的财务影响,而大多数财务报告使用者所做出的决策是与未来相关的。另一方面,财务报告仅提供了其使用者有限的非财务信息。 虽然财务报告不能满足用户群的所有信息需求,但是通用财务报告致力于满足所有使用者共同的信息需求。 3.2 财务报告的责任 企业的管理层对企业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呈报负有主要责任。 3.3 财务报告的目标 财务报表的目标是提供关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变动方面的信息,这种信息对于很大一批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是有用的。 财务状况:企业的财务状况受其所控制的经济资源、其财务结构、其资金流动性和偿债能力以及其适应所处经营环境变化的能力的影响。财务状况表列示了此类信息。 经营业绩:经营业绩是一个企业在已投入的资源上赚取利润的能力。关于利润数额变动的信息有助于预测企业在现有资源基础上产生现金流量的能力,同时还有助于预测企业利用可能投资的额外资源获取潜在额外现金流的能力。该框架说明,关于经营业绩的信息主要在综合收益表中提供。 财务状况变动:财务报告的使用者获取企业在报告期从事投资、筹资和经营活动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有助于评估企业如何产生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企业如何使用这些现金流。现金流量表提供了这类信息。 附注和附表:财务报告也包括附注和附表以及其他信息(a)对财务状况表和综合收益表有关项目的解释,(b)对影响企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披露,(c)对没有在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的所有资源和义务的解释。 4 潜在假设 该框架列明了财务报告的潜在假设。 权责发生制:交易和其他事项的影响应当在它们发生时而不是当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收到或支付时加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 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的基本问题是资产确认的时间、其帐面金额的确定、与它们有关的需确认的折旧费用,以及对帐面金额的其他损耗的确定和会计处理。 本号准则要求一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在其满足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对一项资产的定义和确认标准时确认为资产。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处理,除非有另外的国际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1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会计. 本号准则还替代1976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中有关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折旧部分。本号准则所包含的原则的应用可能也适合像长期无形资产那样的其他资产,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4号折旧会计仍然适用于这样的资产。 3.本号准则不适用于: (1)森林及类似的再生性自然资源。 (2)矿产权,矿产、石油、天然气和类似的非再生性资源的勘探和开采。然而,对于在发展或保持上述第(l)或第(2)条所包含的活动或资产时使用的,但又能与这些活动或资产分开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适用本号准则。 4.在某些情况下,国际会计准则允许使用与本号准则所规定的不同的方法,来决定对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帐面金额的初始确认。例如,根据对负商誉的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国际会计准则第22号企业合并,要求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不动产、厂房和设备最初用公允价值计量,即使它大于成本。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对这些资产的会计处理的所有其他方面,包括折旧,均应按本号准则的要求予以确定。 5.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允许企业将投资物业作为不动产处理,以符合本号准则的要求,或作为长期投资处理,以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25号投资会计的要求。 6.本号准则不涉及对完整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制度的应用(见国际会计准则第15号反映价格变动影响的信息和国际会计准则第29号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告)。但是,

最新国际会计准则ias23

目录 1 概述 2 目的 3 范围 4 定义 5 过渡性规定 6 生效日期 二、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说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本号准则通常要求将借款费用立即予以费用化,然而,作为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本号准则也允许将那些可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三、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83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3号“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3.本号准则不涉及权益(包括不属于负债的优先股资本)的实际成本或估算成本。 四、定义 4.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的含义: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借入资金有关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相关资产,是指须经过较长准备期才能达到可以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资产。 5.借款费用可以包括: (1)银行透支、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利息;

(2)与借款有关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 (3)安排借款所发生的附加费用的摊销; (4)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17号“租赁会计”确认的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财务费用; (5)作为利息费用调整的外币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部分。 6.相关资产的例子,有需要较长准备期才能将其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制造车间、电力设备和物业投资。其他的投资,以及常规性生产或生产周期较短且重复大量生产的存货,则不是相关资产。那些在购置时就已有预定用途或准备销售的资产也不是相关资产。 借款费用基准处理方法 确认 7.借款费用应于它们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8.在基准处理方法下,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而不管借款是如何运用的。 揭示 9.财务报表应提示为借款合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借款费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 确认 10.借款费用应在发生的当场确认为费用,除非按第11段的要求已达到可资本化的程度。 11.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作为该项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按本号准则确定。 12.在所允许的备选处理方法下,直接归属于某项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应包括在该项资产的成本之中。当借款费用可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并且该费用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应将其作为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应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 13.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建造或生产的借款费用,是指那些如果不为相关资产发生支出即可避免的借款费用。当企业专门为获得某项指定的相关资产借入资金时,与该相关资产直接相关的借款费用就很容易认定。 14.要确认特定借款和相关资产之间的直接关系,以及要确定哪些是可避免的借款可能会比较困难。例如,当企业的融资活动集中调配时,就会发生此困难。当集团使用一系列债务工具以不同利率借入资金,同时根据不同的基础将这些资金借给集团内其他资本化的开始企业时,也会产生困难。其他复杂性来源于集团在高通货膨胀经济条件下经营,使用外币借款或与外币有关的借款,以及来源于汇率的变动。因此,确定直接归属于相关资产的购置的借款费用金额是困难的,需要进行判断。 15.对于专门为获取某项相关资产借人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而计入该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为借款期内发生的实际借款费用,减去该借款用于临时投资所带来的任何投资收益。 16.对某项相关资产的筹资安排,可能使企业获得借入资金,并且在该资金的一部分或全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之前,已发生了有关的借款费用。在这种情况下,资金往往在用于相关资产的开支以前,用作临时投资。在确定本期应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的金额时,应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中扣除这种借入资金带来的全部投资收益。 17.对于不是专门为获取相关资产而借入和使用的资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的金额,应采用将资本化比例乘上发生在该项资产上的支出的方式来确定。资本化比率应是借款费用相对于企业当期尚未偿还的所有借款,而不仅仅是为获得某项资产而专门借人的借款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的一般列报和披露》中文简介

附件1: 《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中文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于2019年12月发布了《一般列报和披露(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现将征求意见稿简要介绍如下: 一、修订背景 作为理事会“促进财务报告更好地沟通”工作内容之一,理事会开展了主要财务报表研究项目。本征求意见稿中的建议是主要财务报表项目的部分内容,旨在回应利益相关者,尤其是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业绩报告开展研究项目的强烈要求。 二、主要内容 征求意见稿包括理事会关于改进财务报表信息沟通的建议,主要聚焦损益表的业绩信息。同时,理事会也建议对现金流量表和财务状况表进行有限的修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以一项新准则替代《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新准则由两部分构成: (1)对财务报表列报和披露的新规定; (2)沿用《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列报》

的有关规定,仅对措辞做有限改动。 2. 对其他准则的修改建议: (1)《国际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 (2)《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2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3)《国际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收益》; (4)《国际会计准则第34号——中期财务报告》; (5)《国际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 (6)《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 三、征求意见的主要问题 (一)关于损益表的结构。 表1(见下页)是主体应用本项目修订建议而编制的损益表摘要,该主体不以投资作为其主要业务活动,也不以为客户提供融资作为其主要业务活动。 征求意见稿建议,主体在损益表中列报以下新的小计金额(表1中阴影部分): (1)经营损益; (2)经营损益以及来自一体化的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收益和费用; (3)息税前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政府补助的特征;(2)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其中,政府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机构,国际的类似组织也在其范围之内。 (一)政府补助是无偿的、有条件的 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属于非互惠交易,具有无偿性的特点。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 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符合政策规定不一定都能够取得政府补助;不符合政策规定、不具备申请政府补助资格的,不能取得政府补助。 二是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应当按照政府相关文件等规定的用途使用政府补助。 (二)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投入资本,享有企业相应的所有权,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

关系,属于互惠交易。财政拨入的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中,相关政策明确规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部分,也属于资本投入的性质。政府的资本性投入无论采用何种形式,均不属于政府补助的范畴。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表现为政府向企业转移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通常为货币性资产,但也存在非货币性资产的情况。 (一)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就明确了用途。 例如,政府拨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的专项资金,政府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政府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政府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拨款等。 (二)财政贴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财政贴息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二是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受益企业按照实际发生的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税收返还。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稿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稿 《采掘活动》节译 前言 1.从事矿产或油气采掘活动的主体是国际资本市场的重要部分。但是,某些采掘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相关的资产或支出没有完全包括在IFRSs之中。IFRSs的范围排除了适用于这些活动的某些部分,最明显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和《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此外,尽管《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IFRS6)对勘探和评价支出规定了会计处理,但是,作为临时办法,IFRS 6允许(附带某些限制)采用IFRSs的主体对这些支出继续适用现有的会计政策。由于缺乏综合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导致了采掘活动国际财务报告的持续分歧,也引起了对部分会计实务可能不符合IASB的《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的担心。 2.本讨论稿是制订一项可能的采掘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第一步,该准则将会处理对这些问题的关注并取代IFRS 6。 历史 3.1998年,IASB的前身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启动了一项针对采掘业主体所使用会计的项目。实施该项目的主要原因是为解决下列观点分歧: (1)矿产或油气储量和资源的发现、取得和开发成本应在多大

程度上资本化; (2)对资本化的成本的折旧(或摊销)方法; (3)除了成本因素,矿产或油气储量和资源的数量及价值将在多大程度上影响确认、计量和披露;以及 (4)矿产、石油和天然气储量和资源的定义与计量。 4.2000年11月,IASC采掘业指导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议题报告《采掘业》,收到了52份反馈意见函。项目组在制定该讨论稿的过程中已经考虑了该议题报告及其反馈意见。 5.2001年,IASB作为IASC的继承者得以组建。2001年7月,IASB 宣布,将在议程时间允许时重启该项目。2002年9月,IASB认为,为许多准备在2005年采用IFRSs的主体完成一项采掘活动会计的综合性项目,在时间上是不可行的。但是,为这些主体提供关于勘探和评价成本的处理原则是必要的。因此,IASB于2004年12月发布了IFRS 6。IASB发布IFRS 6的目标是: (1)只对勘探和评价支出的会计实务进行有限的改进,没有要求进行重大修改,当IASB对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评价的主体所采用的会计实务进行全面审议时,这些修改可能被撤销; (2)明确了确认勘探和评价资产的主体应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对这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的情形;以及(3)要求从事矿产资源勘探和评价的主体披露有关勘探和评价资产、对这些资产进行减值评估的标准以及确认的减值损失等信息。 6.同样在2004年,IASB还开始了一项对采掘活动会计进行全面

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 目的 本准则的目的是,规定企业用以确保其资产以不超过可收回价值()的金额进行计量的程序。如果资产的帐面价值超过通过使用或销售而收回的价值,该资产就是按超过其可收回价值计量的,如果是这样,该资产应视为已经减值,本准则要求企业确认资产减值损失。本准则也规定了企业何时应冲回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减值资产的有关披露内容。 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除下述资产以外的所有资产减值的会计核算: ()存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存货》); ()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建造合同》); ()递延所得税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所得税》); ()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参见《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雇员福利》);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蹲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 .本准则不适用于存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雇员福利形成的资产,因为适用于这些资产的现行国际会计准则已经包含了有关其确认和计量的特定要求。 .包括在《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落和列报》范围内的金融资产,其减值损失的会计核算取决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有关金融工具项目的结果。以下投资属于金融资产,但《国际会计准则第号金融工具:披露和列报》没有包括,因而本准则也适用于这些金融资产: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对子公司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子公司;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对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中定义的联营企业; ()《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定义的合营企业。 .根据其他国际会计准则,以重估价值(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如按《国际会计准则第号固定资产》以重估价值作为允许选用的方法计量的资产,本准则也适用。但是,认定某项重估资产是否已经减值,取决于用以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如果资产的公允价值是其市场价值,则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销售净价之间的唯一差额是处置该资产的直接增量费用:

常用财务英语

account 账户 account payable 应付账款 annual report 年度报告 assets 资产 audit 审计 auditor’s opinion 审计意见书 balance sheet 资产负债表 balance sheet equation 资产负债表等式 capital 资本 capital stock certificate 股本证明书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CPA) 注册会计师 common stock 普通股 compound entry 复合分录 corporation 公司 creditor 债权人 debtor 债务人 entity 主体(会计主体) financial accounting 财务会计 GAAP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 generally accepted accounting principles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independent opinion 独立意见书 inventory 存货 liabilities负债 limited liability 有限责任 management accounting 管理会计 notes payable 应付票据 open account ①未清账;②赊账,指赊购和记账交易owners’ equity 所有者权益 paid-in capital 投入资本(缴入股本) paid-in capital in excess of par value 超面值缴入股本partnership 合伙企业 par value 票面价值 privately accounting 企业会计 privately owned 私有公司 public accounting 公共会计 publicly owned 国有企业 reliability 可靠性 shareholders’ equity 股东权益 sole proprietorship 独资企业 stated value 股本 statement of financial condition 财务状况表 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 财务状况表 stock certificate 股票凭证 stockholders’ equit y 股东权益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简介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下面是yjbys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简介的知识,欢迎阅读。 一、什么是国际会计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IAS)是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一项全球公认的易于各国在跨国经济往来时可以执行一个标准的制度,用于规范全世界范围内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会计运作的指导性原则,使各国的经济利益可在一个标准上得到保护,不至于因参差不一的准则导致不一样的计算方式而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至今已经推出项,且在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中。这些准则在国际上,按照公众利益,制订和公布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应遵循的同一会计准则,并促使其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和执行。它是全球统一的财务规则,是按照国际标准规范运作的财务管理准则。中国于1998 年加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并向国际会计准则趋同。 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是什么机构 1973 年6 月,来自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前联邦德国、日本、墨西哥、荷兰、英国、美国的16 个职业会计师团体在英国伦敦成立了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目前,已发展到个国家并拥有个成员的非盈利性国际组织其职能是负责收集各国的会计准则并制定和推广国际会计准则以及颁布适合全球经济发展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并督促相应国家遵照实施。是制定高质量、易理解、操作性强的国际会计准则的领导机构。它一直与国家准则制定机构、证券监管机构、股票交易所、ZF 间组织、发展机构紧密合作以实现它所提出的目标,即全世界企业及其它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 (1993年12月修订) 目的 本号准则旨在对与建筑合同有关的收入与成本的会计处理作出规定。 由于建筑合同所从事的活动的性质,使得合同规定的活动的开始日期与活动的完成日期隶属于不同的会计期间。因此,建筑合同会计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将收入与成本分配于开展建筑工程的不同会计期间。 在确定何时在损益表中将合同收入和合同成本确认为收入和费用时,本号准则使用了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所建立的确认标准。本号准则也为应用这些标准提供实务方面的指导。 范围 1.本号准则适用于建筑商财务报表中关于建筑合同的会计处理。 2.本号准则替代于1978年批准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筑合同会计. 定义 3.本号准则所使用的下列术语,具有特定含义: 建筑合同,是指为了建造一项资产或者一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的组合项目而专门签订的合同。 固定造价合同,是指建筑商同意按固定造价或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的合同,这类合同有时还带有成本上升的条款。 成本加成合同,是指建筑商在补偿了合同所允许的或用其他方式确定的成本的基础上,再按上述成本计算的一定百分比或一笔定额收取费用的合同。 4.建筑合同可以为建造一项资产而签订,诸如建造桥梁、建筑物、水坝、管道、道路、船舶或隧道等。建筑合同也可能涉及建造几项在设计上、工艺上、功能上以及最终目的或用途上相互关联或依赖的资产,这类合同的例子包括建造提炼装置和其他厂房或设备的复杂部件。 5.为本号准则的目的,建筑合同还包括以下两项: (1)与建造资产直接有关的提供劳务的合同,例如提供项目管理人员和设计师的服务; (2)拆除或重建资产的合同以及拆除资产后修复环境的合同。

国际会计准则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AS 23 Borrowing Costs (revised 1993) This revised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 supersedes IAS 23,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approved by the Board in March 1984. The revised Standard became effective for financial statements covering periods beginning on or after 1 January 1995. One SIC Interpretation relates to IAS 23: SIC-2: Consistency -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The standards, which have been set in bold italic type, should be read in the context of the background material and implementation guidance in this Standard, and in the context of the Preface to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re not intended to apply to immaterial items (see paragraph 12 of the Preface). Objective The objective of this Standard is to prescribe the accounting treatment for borrowing costs. This Standard generally requires the immediate expensing of borrowing costs. However, the Standard permits, as an allowed alternative treatment, the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that are directly attributable to the acquisition, construction or production of a qualifying asset. Scope 1. This Standard should be applied in accounting for borrowing costs. 2. This Standard supersedes IAS 23, Capitalisation of Borrowing Costs, approved in 198 3. 3. This Standard does not deal with the actual or imputed cost of equity, including preferred capital not classified as a liability. Definitions 4.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used in this Standard with the meanings specified: Borrowing costs are interest and other costs incurred by an enterprise in connection with the borrowing of funds. A qualifying asset is an asset that necessarily takes a substantial period of time to get ready for its intended use or sale. 5. Borrowing costs may include: (a) interest on bank overdrafts and short-term and long-term borrowings; (b) amortisation of discounts or premiums relating to borrowings; (c) amortisation of ancillary costs incurred in connection with the arrangement of borrowings;

国际会计准则2010《重要会计用语中英对照》

「重要會計用語中英對照」 Item Term in English Term in Chinese 1 [Amount] recoverable 可回收(金額) 2 ‘Corridor’ 「緩衝區」 3 ‘Cost of sales’ method 「銷貨成本」法 4 Acceptable under IFRSs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可接受 5 Accountability of management 管理階層之課責性 6 Accounting 會計 退休福利計畫之會計與報導 7 Accounting and Reporting by Retirement Benefit Plans 8 Accounting estimate 會計估計 政府補助之會計及政府輔助之揭露9 Accounting for Government Grants and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Assistance 10 accounting for inventories 存貨會計 11 Accounting for Investments in Associates 投資關聯企業之會計 12 Accounting income 會計收益 13 Accounting model 會計模式 14 Accounting period 會計期間 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15 Accounting Policies, Changes in Accounting Estimates and Errors 16 Accounting policy 會計政策 17 Accounting principle 會計原則 18 Accounting profit 會計利潤 19 Accounting record 會計紀錄 20 Accounting treatment 會計處理 21 Accounts receivable 應收帳款 22 Accrual basis 應計基礎 23 Accrual basis of accounting 應計基礎會計 24 Accrued liabilities 應計負債 累計(攤銷、利息、損益) 25 Accumulated (amortisation, interest, profit or loss) 26 Accumulated profit or loss 累計損益 27 Accumulating compensated absences 累積帶薪假 28 Achieve comparability 達成可比性/ 達成…可比性 29 acquired entity (被)收購(之)個體 30 acquired goodwill 收購(之)商譽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IFRS15——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IFRS15——源自客户合同的收入 一、发布原因 收入是财务报表使用者评估企业经营业绩的重要指标。但是,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与美国公认会计准则(USGAAP)对收入确认给出了不同的要求,而且两套准则都有待完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收入确认方法仅提供了有限的指导,主要的两项准则(IAS18和IAS11)在应用于复杂交易时经常出现问题,而且,IAS18对许多重要收入问题仅提供了有限的指引,如多要素安排的收入确认。相反,美国公认会计准则特别繁琐,并对特定行业及特定交易规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方法,有时会对经济实质相似的同类交易作出不同的会计处理。因此,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发起了一项联合项目,以理清收入确认原则,并制定一套统一的收入准则。2014年5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IFRS15),FASB发布了《Topic606-源于客户合同的收入》。两项准则是全球两大最具影响力的会计准则制定机构为统一收入确认而共同制定的收入指引,以期达到以下目标: 1、消除收入规定的不一致和缺陷; 2、提供一套更加坚实的框架,以阐述收入问题; 3、改进不同企业、行业、法律和资本市场中,收入确认实务的可比性; 4、通过改进披露规定,向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更加有用的信息; 5、通过减少企业必须遵循的规定,简化财务报表的编制程序。 二、生效时间 IFRS15适用于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各期年报,允许提前采用。 三、新准则生效后将失效的准则 IFRS15生效后,以下准则将失效: 1、国际会计准则第11号——建造合同(IAS11) 2、国际会计准则第18号——收入(IAS18) 3、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3号——客户忠诚度计划(IFRIC13) 4、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5号——房地产建造协议(IFRIC15) 5、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18号——客户转让的资产(IFRIC18) 6、解释公告第31号——收入:涉及广告服务的易货交易(SIC-31) 四、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 IFRS15的核心原则是,确认收入的方式应体现企业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收入的金额应反映企业预计因交付商品或服务而有权获得的金额。 五、收入确认五步法 IFRS15规定,企业在确认收入时需遵循以下5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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