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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

我国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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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

首尔大学拥有冠岳、莲建等2个校区,冠岳主校区有11间学院、两间研究所以及27

间研究机构等。首尔大学共设有16个单科学院及研究生院、3个专科研究所(专修研究生院)、93个研究中心及支援单位。

楼继伟: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具体下面跟来看看!

《意见》表示,要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

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第三次劝降时,郑芝龙派郑成功最喜欢的弟弟郑渡,陪伺清廷的钦差大臣去劝降。这

一次清廷出价更高,不但封公,而且答应将福州、泉州、漳州、兴化四府的土地拨给郑成

功管辖,郑渡到厦门,一见哥哥就痛哭不已,恳求哥哥为了全家人的性命忍辱投降。郑成

功思念骨肉,心如刀绞,更觉得倘若投降清廷,就对不起天地良心,会成为民族罪人。于

是他坚定地说; "我要的不是个人的富贵,一家的平安,而是大:明的天下,故国的山河。父亲卖国求荣,致使隆武帝被俘遇害,几十万军民流血牺牲,至今万人唾骂!"他还劝弟弟

到杭州祭扫岳墓,当岳飞而不当秦桧。后来,郑成功进军台湾,赶跑荷兰侵略者,使台湾

回归祖国。

京都大学是继东京大学之后成立的日本第二所国立大学。1892年,23位国会议员在

向国会提出的一个议案中提出,日本仅有一所东京国立大学,缺乏竞争,对办学和学生的

培养都不利,建议在当时的西京——京都,建一所大学,1897年议案被通过,大学得以诞生,当时定名为京都帝国大学。初建时整个大学只有一个理工科分科大学,共有6个专业21个讲座,学生不到500人,木下广次为首任校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7日(星期一)9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

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部长助理许宏才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

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1995年上海复旦大学成立了北欧中心,挪威管理学院是合建院校之一。从此以后,挪威管理学院与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展开了广泛的合作。两所院校合作的变革管理硕士课程成

为了中国第一个被允许授予国外商学院学位合作项目。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楼部长,您好,不知道您是否感觉到这几年房价物价一直

在上涨,但是个税起征点从2020年上调之后就没有发生变化,您刚才说个税改革方案正

在提出之中,不知道有没有具体时间表?另外,如果实施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征缴方式会

不会带给工薪阶层更多的获得感?谢谢。

同时创建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是一所由泰国教育部认可的私立大学。斯坦佛大学以

工商管理系、旅游服务和酒店管理系着称。斯坦佛国际大学始终致力于为来自亚洲、欧洲、

非洲和美洲等地区的学生提供高品质的国际教育,素来因其小班规模教学模式、互动性教

学方法、为学生提供的独立学习氛围而被美誉为“精品大学”。其先进的课程设制,能

让学生在三年内完成本科学士学位,为踏入社会做好充分准备。此外,斯坦佛还与世界各

国的多所大学都开展了校际合作,为学生们提供了各种学术及文化交流的机会。

1941年6月,纳粹德国派出了550万军队,在7000多门火炮、4000多辆坦克、3000

多架飞机的掩护下进攻苏联。就在德国进攻苏联的前夕,日本刚刚和苏联签订了友好条约。德国、意大利和日本是轴心国集团,日本为什么没有和德国一起夹攻苏联,而是选择在同

年12月进攻英美等国控制的东南亚呢?

本人有着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对工作有上进心、认真负责、待人真诚、处人随和!

换位思考有自己独特的想法这是我最大的优点,并且我多才多艺,我相信我能胜任任何工

作!我理想就是能实现我的个人价值的挖掘,能让我的价值得到最大实现,同时实现企业

利润和价值的最大化。从基层做起,不断学习,一点一滴积累经验,努力提升自我。丛基

层技术做起,向管理层迈进。

楼继伟:我们多次上调过工薪所得税的费用减除标准。刚才说的起征点,精确地说,

是工薪所得减除的费用标准,听起来就比较别扭,因为到目前为止,我们和绝大多数国家

不一样,我们实行的是分项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只是对工薪所得有一个基本费用减除标准。那么应当实行综合所得,而不是说对工薪所得的费用标准,是综合的减除标准。那么带来

一个问题,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我记得我去年就回答过,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

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

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三中全会提出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这个事情很复杂,去年财

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等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个人所得税改革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

了一个改革方案。做法是要分步到位,因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想做,为什么

没有做到?它复杂,要把个人所得收入,现在讲11项综合在一起,然后在做一个不是简单

的工薪项下的扣除,而是说要做分类的一些扣除。比如说个人职业发展、再教育的扣除,

比如说基本生活的这一套住宅的按揭贷款利息要扣除,比如说抚养一个孩子,处于什么样

的阶段,是义务教育阶段,还是高中,还是大学阶段,要给予扣除。当然我们现在是放开“二孩”了,大城市和小城市的标准,真正的费用到底是多少,也不太一样。税法也不能

说大城市就多点,小城市就少点,总是要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还有赡养老人,这些都比较

复杂,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的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我们的方案已

经提交国务院了,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

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然后,我刚才说复杂,复杂在执行,首先税

政就比较复杂,然后再执行,然后再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

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把它完善化。

拓展

袁利群: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避免"多发一元亏上千"

2020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美的集团党委书记、副总裁袁利群建议,尽快推进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模式,这会让企业员工的收入相对增加,避免征收方式出现“多发一元亏上千元”的现象。

至于“互联网+”税务方面,她认为启动电子发票很有必要。“我们做了一个简单统计,电子发票启用的话,对美的来说一年节约的成本是600万元。”

袁利群透露,在闭会期间,她也积极参与了有关国家部委组织的调查活动。比如,美的作为广东省制造业的电子发票试点企业,通过三个月已完成系统开发,目前针对个人的普通征税发票已经可以电子化。“我们希望下一步国家尽快推动对企业和法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化,电子发票的使用还会涉及到相关的电子账目处理。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对会计准则应该进行相应调整,以鼓励日常的财务运作能够实现完全的线上运营,对社会资源节约有很大好处。”

学校名称:

芬兰奥卢大学

Oulun yliopisto

所在位置:芬兰,

学校设置类型:

创建时间:1958年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起步较晚,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在其运行过程中,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淡薄、执法不严等问题,致使税款流失严重。因此,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使其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与此同时建立合理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新世纪我国经济发展的新课题。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我国自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它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增加财政收入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远远不够。现行个人所得税仍有许多不完善之处是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 (一)税制模式问题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实行的是分类征收办法,各项所得分别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分别纳税,且各项所得不再汇总计算。这种差别待遇的方式,适合源泉扣缴,但难以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也无法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原则。加之这种征收方式缺乏弹性,增大了税收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个人收入的增长,这种课税模式必然使税收征管困难、效率低下。目前实行这种税制模式,存在以下弊端: 1、现行个人所得税制模式,不能充分贯彻其立法原则。在我国现阶段,发展市场经济对个人所得税提出的最迫切的要求是调节个人

收入关系,保证个人收入分配的公平、公正。同时,我国个人收入水平目前还不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中所占有的比例较小,组织财政收入近期内不是它的主要功能。所以,本次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的一个重要原则是“调节高收入,缓解个人收入差距悬殊矛盾,以体现多得多征,公平税负的政策”。而现行的个人所得税采用分类课征办法,不能全面地衡量纳税人的真实纳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交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交税的现象,没有实现调节收入公平的目的。 2、现行个人所得税模式容易造成合法避税,给征收管理带来困难,导致税源的流失。在征管上分项进行源泉扣缴,也容易造成纳税人税负的扭曲。由于是源泉扣缴,对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必须是在按月取得时缴纳,这样来缴纳税款,必然会产生一些对纳税人不合理的征税。如果有甲、乙两个纳税人,甲在12个月内每个月都取得800元的劳务报酬,不需扣税;而乙在一个月取得9600元的报酬,其余11个月收入很少或没有收入,那却要缴纳1760元的税。类似的财产租赁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通过分散取得,也能减少缴税数额。这样税法就容易被人钻空子,通过化整为零的方法,就可以达到避税、逃税的目的。 3、现行模式对扣除的规定不合理。对个人征税只有建立在“净所得”概念上才有意义。因此,为得出应税净所得,必须在调整后毛所得中如实扣除纳税人应该扣减的费用。由于在实际生活中,每个纳税人为取得相同数额的所得支付的成本费用占所得的比例各不相同,甚至相差很远,因而规定所有纳税人都从所得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费用显然是不合理的。 (二)税基问题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及改革对策

浅析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现状及改革对策 ————我国与巴西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对比研究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普遍提高,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不能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客观上讲存在着制度落后与实施乏力的状况,其问题主要表现在对调节个人差距力度的不够,税率结构的复杂,征管模式、范围模糊与效率低下,扣除标准复杂等,这些问题都不能很好地使政府的财政杠杆效应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不能充分体现公平原则,从而会影响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我国应向以家庭为单位按年课征的综合税制发展,完善对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方式,合理确定费用扣除标准,简化税制和降低税率,建立纳税信息公开系统,让纳税人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本文试图借鉴巴西的税制经验,结合家庭经济学的新视角,以在保证公平原则、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加快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完善,为其进一步改革提出对策。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制现状个税改革对策巴西税制 自1994年我国正式课征个人所得税以来,个人所得税收入逐年增长,在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随着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居民收入的普遍提高,以及社会环境的变化,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已显得相对滞后,加之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为适应和谐社会的建设发展要求,这一税种已成为我国税收中的重中之重,改革和完善个税尤为重要和迫切。 一、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现状 (1)税收结构的发杂,致使调节贫富差距上力度不够,收入在分配失衡 在西方发达国家大多采取以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我国却还停留在发展中国家以间接税为主的税收制度,且对不同收入来源采用不同的税率和扣除方式,不能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综合收入和真实纳税能力,难以体现公平税负、合理负担的征税原则;此外,由于个人所得税制设计的不合理,尤其是现行的分项按次征税的个人所得制,而对工薪阶层所得采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税率为45%,

我国个人所得税概况

[摘要] 本文介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的状况,对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弊端以及在征税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对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政府应该加强对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力度。个人所得税对我国现在以及未来财政收入有着巨大的影响,现在个人所得税占国家税收收入的比例过低,所以在未来几年我国还要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的发展,对个人所得税制度不断的完善,为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打好基础。 [关键词] 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税收

目录 一、所得税的概念及其意义 (3)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4) (一)税款使用制度欠缺影响纳税积极性 (4) (二)全国适用同一费用扣除标准不符合实际 (4) (三)税率设置存在不公平 (4) (四)所得税分类税制模式征税范围过于狭窄 (4) (五)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5) 三、改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措施 (5) (一)重塑政府在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的形象 (5) (二)改革完善个人所得税制 (6) (三)加强法制建设和个人所得税法宣传,创造良好的依法治税环境 (7) (四)建立有效的个人收入监管机制 (8) (五)完善初次分配和税收征管配套政策 (8)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其意义 个人所得税,就是对个人获得的各种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于1799年始

创于英国,至今已有200年的历史。由于个人所得税在世界税收史上具有税基广、弹性大、调节收入分配和促进经济增长等诸多方面的优点,它正在世界各国逐步得到广泛的推广,不仅成为许多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据统计,目前一些经济发达国家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占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比重平均可达45%左右,且仍处于上升趋势。在我国,个人所得税也已成为税制中的重要税种之一。1993年1月31日,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开始步入正轨。 个人所得税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对建设社会主义社会和谐,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我国的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它可能引起社会不稳定。事实上,收入的集中化与不平等正开始妨碍中国的社会和经济发展。在这个意义上,壮大个人所得税就不仅是长远需要,而且是一种迫切需要。我国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本身不具备调节经济的功能,这与我国特有的经济结构有关。私人经济规模尽管已经不小,但质量不高;国有经济因产权原因,并非完全市场微观主体,它们都没有对调控政策作出迅速灵敏反应的能力。税制应及时作出制度安排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功能。 在扣除项目和标准上。在分类课征的模式下,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项目只有计税工资,一定比例扣除等方式,是全国统一的标准,无法反映纳税人的真正纳税能力和负担水平。而国外个人所得税,比如美国的税制是以家庭和个人相结合的纳税单位设计,税务部门综合考虑家庭的收入状况,费用状况,在医疗,教育,养老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扣除规定。 社会较多财富的人,应为个人所得税的主力纳税人。而我国的现状是:处于中间的、收入来源主要依靠工资薪金的阶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占全部个人所得税收入的46.4%;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缴纳主要群体的上层阶层(包括在改革开放中发家致富的民营老板、歌星、影星、球星及建筑承包商等名副其实的富人群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只占个人所得税收入总额的5%左右。个人所得税征管首要问题是明确纳税人的收入,当前什么是一个纳税人的真正全部收入是一件难事,至少有下列行为税务机关很难控制。一是收入渠道多元化。一个纳税人同一纳税期内取得哪些应税收入,在银行里没有一个统一的账号,银行方面不清楚,税务方面更不清楚。二是公民收入以现金取得较多(劳动法规定工资薪金按月以现金支付),与银行的个人账号不发生直接联系,收入难于控制。三是不合法收入往往不直接经银行发生。正因为有上述情况,工薪收入者就成了个人所得税的主要支撑。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税款使用制度欠缺影响纳税积极性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论文)

浅谈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山东财经大学2013级财政税务班,学号 姓名:李晗

2016年5月1日,国家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营改增”后,国民对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个人所得税改革迫在眉睫,结合所学财政税务知识,浅谈一下在个人所得税方面自己的粗浅认识。 一、明晰个人所得税制度的发展历程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它不仅能缩小个人收入差距,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而且在调节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等方面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我国个人所得税发展速度一直较快,且其地位在不断上升。目前,个人所得税已成为最具潜力、最有发展前途的税种之一。 回首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发展的30年历程,我们不难看到这一税制正在不断走向完善。在1986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至今个税法已经进行了数次修改,在其中,特别是我们非常关注的个税起征点自1980年确定为800元后历经了三次调整:2006年提高到1600元,2008年提高到2000元,2011年提高到目前的3500元。目前,我国采用的是超额累进税率和比例税率。其中对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所得实行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对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成为了调节公民收入的重要经济杠杆,它有效的缓解了社会分配不公的矛盾,抑制了通货膨胀,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保障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正视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改革开放不断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合理, 经济成分逐渐呈现多元趋势,国家公民的收入也越来越多样化,并且收入差距明显拉大,高收入者人群不断地分散和扩大、收入来源更加多样和隐蔽。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本身存在的局限性,已经不能适应新的经济形势的要求。 我认为,其局限性有: (一)以个人为征收单位存在不足。当前,我国个税以个人为征收单位与以家庭为实际支出单位之间的不一致、不同步,国人的实际收入与支出往往都是以家庭为单位,仅以个人为单位的税制,对于双收入家庭与单收入家庭会造成明显区别与不公。另外,原有的所得税制度仅仅考虑了收入端,完全依据收入大小确定不同的所得税税率,忽视了不同收入者的正当支出差异。例如:家庭需要抚养的儿童与老人数量,每个月需要支付的房屋贷款利息等。原来的所得税制度都没有作必要的考虑与扣除。 (二)分类税制显现缺陷。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类税制,即将个人各种来源不同、性质各异的所得进行分类,分别扣除不同的费用,按不同的税率课税,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我国个人所得税税制改革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b518313999.html, 浅谈中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 作者:徐东 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2年第02期 摘要:个人所得税是我国税收中的重要税种,起到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合理再分配社会财富的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国民贫富差距逐渐拉大,严重阻碍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个人所得税改革势在必行。本文就个人所得税的职能、所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改革方向等谈点想法,期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更加完善。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公平完善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1-0-01 个人所得税作为实现税收公平分配职能的首要税种,对社会收入分配调节起来着重要作用,它是一个年轻的税种,为了适应改革开放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我国自1980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其增长迅速,在税收中所占的比重逐年增加。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以及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虽然,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6月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实际是免征额),但是,笔者认为其调整节力度和效果仍不尽人意。这种不分地区、不考虑纳税人实际生活负担,采取的“一刀切”的方式,还是有一些缺陷,尚需不断完善。 一、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缺陷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为实行源泉扣缴与自行申报法,目前只注重源泉扣缴法。从而使个人所得税失去了调节收入分配、缩小收入差距的作用,有如下缺陷。 (一)个人收入渠道多元化,难以准确计量 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仍未能对纳税人的应税收入综合计算,无法全面衡量纳税人的真实负税能力,会造成所得来源多、综合收入高的人不纳税或少纳税,而所得来源少、收入相对集中的人却要多纳税的不合理现象。比如甲为单位职员每月7000元工资按规定每月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乙为出租车司机收入来源有包车收入每月3000元,自己开一班收入约6000元,而目前就笔者了解,出租车司机很少就劳动所得进行申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主要来自工薪所得,工薪所得主要来源于企业账面工资、奖金。对工资外的奖金,福利补贴等征税很难;另外,对较难掌握收入来源的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财产租赁等高收入项目征税很

个税常见问题及解答(客户端)

个人税收管理 1.个税客户端申报的纳税人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时,提示无税种资格认定。 解决方式: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检查税种认定时,是否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认定为自行申报,应为代扣代缴。 2.新办的机关事业单位纯扣缴义务人如何申报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 解决方式:分以下几步进行操作。1、登陆金三系统,“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纯扣缴义务人登记”,对扣缴义务人进行登记;2、“管理服务—税务登记—扣缴税款登记管理—扣缴税款登记”,对需要扣缴的税种进行登记;3、“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费)种认定”,进行扣缴的税种认定。完成上述三个步骤,即可进行申报。 3.本地的单位,财务人员在外地,需同时申报两个省份的个人所得税,如何避免出错问题? 解决方式:登陆不同省份的客户端下载地址,下载不同的客户端,分别进行申报(哪个省的企业,登陆哪个省的客户端操作,不要弄混)。 4.纳税人采用介质申报,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导入时提示征收品目不正确。

解决方式:由于纳税人无网络,则在第一次登录时未能下载基础设置,造成此错误。解决办法是,纳税人到办税厅,请办税厅工作人员将自己企业的初始化文件导出到U盘,纳税人在个税客户端的“基础设置-信息获取-介质导入”功能里导入初始化文件,将已经做好的报表先导出,并“清空数据”,再导入先前导出的申报表,或“清空数据”后重新制作申报表,然后进行申报缴款。 5.税务机关局操作人员如何对纳税人客户端重置密码? 解决方式:操作路径为“个人税收管理”-“申报”-“代扣代缴申报”-“个税代扣代缴申报密码发放”。 6.申报个税工资薪金税费种认定有哪些要求? 解决方式:管理服务——认定管理——税(费)种认定,需要检查的有以下几个:①征收代理方式必须是“代扣代缴”,不能是“自行申报”或者“代收代缴”②征收项目为“个人所得税”③认定有效期起止为税款所属期,因此至少要比当前月份早一个月(提前时间过长也不可行,会产生欠税记录)。比如当前月份为2015年11月,有效期起至少是2015年10月之前;认定有效期止,必须大于当前月份。④征收品目:默认已经认定了工资薪金所得。如果要申报软件中包含其他所得项目,则需要分别进行认定⑤如需进行更正申报,则需要确认税费种认定的有效期起是否早于需要更正的月

看个税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制之利弊

看个税分类征收与综合征收制之利弊 一、分类征收制与综合征收制 (一)分类征收制的特点分类征收制下,把纳税人定义为独立的“个人”或“自然人”,将每一位纳税人名下获得的各种来源及性质不同的所得进行分类,划分成十一类,然后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扣除标准,按不同的税率计算征税。 分类征收便于个税的征收管理,征管成本较低,且能够控制 税源,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但这种征收制度仅就纳税人个人的所得项目进行征税,不考虑纳税人家庭的实际负担。上世纪90 年代末,我国实行住房商品化改革以来,房价飞涨,房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一项“奢侈”的消费品,为了能有所居住或改善居住,住房贷款占据家庭支出大部分。 21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在这快速老龄化的20 年间,养老的中间力量集中在了七十、八十年代出生的人,这两代人生活在典型的“四二一”的家庭模式之中,夫妻两个人需要面临赡养四位老人,养老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2015 年全面放开二孩政策,是解决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但生活成本日益上涨的今天,二孩的养育成本成为众多“观望者”踌躇不前的首要纠结问题。 (二)综合征收制的特点 综合征收制是以家庭为单位作为个税纳税单位的,将家庭各

成员一年内的各项收入进行加总,再根据家庭情况适用费用减除进行计税的。这种制度是需要建立在完善的信用制度上的,每个家庭的成员构成关系非常明确,各项收入来源能及时获得。世界上适用综合征收制的国家有美国、法国、澳大利亚等。 综合征收制考虑了纳税人的综合负税能力,特别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综合负税能力,把纳税人的实际生活成本纳入到计税范围之中,使得税收政策彰显人性化,体现出税收的公平性。以家庭为单位纳税,也符合我国传统的价值观念体系,合理分配家庭成员的工作任务,营造和谐的家庭氛围。“在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这些财产具备夫妻共有性质。” 我国《婚姻法》也对此进行了定性。 综合征收制的实行也会带来一些问题,以家庭总收入为征税 范围,如何能全面真实的掌握家庭的收入来源与支出情况,在我们国家,家庭的范畴很宽泛,可以是三口之家也可以是三代同堂甚至多代同堂,界定家庭成员及与之相应的生活成本是实际面临的问题。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综合征收制也会容易产生一些社会道理伦理问题,比如“假离婚”、未婚同居、“丁克家庭”等,借此逃避纳税义务。这要求国家要有配套的信用体系、完善的税收征管基础设施建设和较高的征管水平,操作起来具有一定的难度。 两种征收制度各有利弊,采用哪种征收制度取决于一个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需要,每一种征收制度在实行时都需要相配套的机制来规范、引导其良性发展,并不断修正具体措施。我国“十三五

实现中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模式的路径

实现中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模式的路径 中国现行的分类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存在诸多弊端,适时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转变既是个税改革的内在要求,也是国际发展趋势。认为:改革现行“分税制”、修善个人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完善纳税人申报制度、加快税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是中国从“分类”到“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模式转换的政策实现路径。 标签:个人所得税;国际经验;申报制度;信息化建设 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是中国早已确立的改革目标。1996年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到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都提出了“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然而,由于各方面条件还不成熟,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征税模式至今仍然处于探讨阶段。基于此,本文对我国现行分类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存在的弊端和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的内部条件进行了剖析,在借鉴美国、瑞典、日本等发达国家个税征管经验的同时,对我国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征管模式提出若干政策建议。 一、中国现行分类个人所得税模式存在的问题 中国从1994年在原“个人收入调节税”的基础上改行“个人所得税”以来,由于客观条件所限,一直实行“分类征税”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即根据个人取得收入的不同性质,将个人所得划分为11种类型,对不同类型所得采用不同征收税率、扣除标准和方法分别征收。随着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及个人收入来源和性质的变化,“分类征税”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在运作实践中暴露出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难以体现税负公平的原则 中国目前实行的“分类征税”虽然具有简单、透明的特点,但在公平性方面存在明显缺陷,造成的纳税人实际税负不公,不利于调节个人分配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在:相同收入额的纳税人会因为他们取得收入的类型(项目)不同,或来源于同类型的收入次数不同而承担不同的税负,这就产生了横向不公平;不同收入的纳税人,由于他们取得收入的类型不同而采用不同的扣除额、税率、优惠政策,甚至同类型收入由于次数不同也会使这些因素改变,而出现高收入者税负轻、低收入者税负重的现象,从而产生纵向不公平;此外,不同类型所得的计征时间规定不同,分为月、年和次,不能反映纳税人的纳税能力,使课税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2.征管信息化水平低影响征管效率 从征管技术看,目前我国税收征管网络化体系尚未建成,税务机关与其他经济部门之间还没有完全联网,导致其无法及时、准确地获取和处理纳税人各项交易

浅谈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浅谈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摘要: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以来,由于存在一些政策瓶颈,加之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足,以致在自行纳税申报中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浅谈了这些问题及进一步完善自行纳税申报的建议。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申报;问题;建议 《个人所得税法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明确了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需要自行纳税申报。但从两年来自行纳税申报的情况来看,由于自行纳税申报存在一些政策瓶颈,加之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足,准备更不足,以致在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中存在一些问题。 1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存在问题 1.1自行申报的起点采用“一刀切”的做法缺乏弹性。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自行申报的起点定为年所得12万元,实行“一刀切”的做法,看似公平,实际上却是不公平的,不能体现量能负担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经济发展极不平衡,两个收入相等但处于不同地区的“重点纳税人”,由于所处环境、物价水平不同,所承担的实际费用不同,其实际收入即实际所得不同,应承担不同的税收,相应的自行申报起点也应有所区别。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国外很少采用的纯粹分类所得税制,最大问题是极易使收入相同者由于所得来源不同而导致税负不同。 1.2纳税人“年所得”确定及其申报存在困难和不便。 由于纳税人纳税意识普遍不够,大多数纳税人并未就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做好充足准备,对全年收入没有详细的收入记录,或没有完整地保存收入凭证和完税凭证。这样,对于收入项目单一、集中,或多为大额收入,以及税务机关着重监管的重点纳税人,就年内收入进行申报相对较为容易。而对于收入项目多、次数多、收入分散,每次(项)收入额相对较小,且多为现金收入的纳税人,准确理清及申报其全年所得确实有一定的困难。 1.3税务机关对纳税申报准确性监控有困难。 目前条件下未能形成有效的相关公共管理部门、支付单位与税务机关之间信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及纳税申报方法

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及纳税申报方法 个人所得税简介 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2、劳务报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

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纸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这里所说的“作品”,是指包括中外文字、图片、乐谱等能以图书、报刊方式出版、发表的作品;“个人作品”,包括本人的著作、翻译的作品等。个人取得遗作稿酬,应按稿酬所得项目计税。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作者将自己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公开拍卖(竞价)取得的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税。 5、经营所得 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财产包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我国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摘要: 我国个人所得税订立太晚,个人所得税法在修订后的使用过程中,不断暴露出一些问题与不足。存在着税制不完善、公民纳税意识薄弱、执法不严、征收范围不全面、征收管理力度不足、起不到应有的调节收入分配作用等问题,导致税款过多流失。故而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让它更加规范化,符合国际惯例,同时建立科学、合理、严密、有效的税收征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当下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进程。 关键词:个人所得税;存在问题;改进意见 引言: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个人所得税是一个世界性的重要税种,全世界22个发达国家,17个国家以此税种为主,剩余国家个人所得税税收占税收收入的比例最低的也在14%以上,尤其是发展中国家,个人所得税在聚集财政收入,调控收入分配,调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出了巨大的作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跨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跨国所得不断增多,国内居民收入来源也更加多样化。面对新形势,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难以适应,必须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1、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我国于1980年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1994年实施了个人所得税制改革,随历经9次修改,个人所得税收入呈逐年增长的趋势,个人所得税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均、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方面起了较大的作用。但从整体情况看,个人所得税税款流失严重,其调节力度还鞭长莫及。导致这种局面最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仍有诸多不完善之处。 1.1、征收范围不全面 个人所得税在课税范围的设计上,可分为概括法和列举法。概括法即按课税客体的类别设置,列举法即按课税客体的具体项目分别设置。列举法又可以分为正列举方式和反列举方式。正列举方式即对税法中有确切订立的项目给予课税,尚未出现在税目中的项目不用纳税。反列举方式则是确切规定出不在纳税范围的项目,除此之外所有项目都要纳税。通常地,反

溶液综合题型分类解析

溶液综合题型分类解析 湖北省石首市文峰中学刘涛 溶液单元中考复习要求全面掌握溶液的组成与特征,饱和溶液与不饱和溶液的相互转化方法,溶解度概念的理解与溶解度曲线的运用,混合物的分离与提纯,以及溶质质量分数的计算等,中考考查设置溶液综合试题其内容全面并丰富,可以结合溶液在生活生产中实际应用、数形结合思想和化学实验探究等,增强考查方式的多样性。现将有关溶液试题进行分类解析,以期对各位考生解答此类问题有所帮助! 专题一:考查溶液在生活、生产中的实际应用 【例题1】溶液在生命活动和生产、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⑴生理盐水中的溶质是。 ⑵在一定温度下,向质量均为50 g的四份水中分别加入一定质量的KNO 3 固体,搅拌至充 分溶解(如有不溶解的KNO 3,则过滤除去),得到溶液。加入KNO 3 的质量与得到相应溶液的 质量如右表所示: 实验编号实验1实验2实验3实验4 加入KNO 3 的质量( g)40506070 溶液质量( g)90100105105 ①该温度下KNO 3 的溶解度是 g。 ②实验1、2、3、4配得的溶液中,溶质的质量分数分别为a、b、c、d,则它们的关系为 a b c d(填“大于”、“等于”或“小于”)。 ⑶向盛有饱和石灰水的烧杯中加入生石灰,溶液立即变浑浊,可能的原因是___(填字母)。 A.生石灰与水反应的生成物不再溶解 B.反应放热,溶液温度升高,溶解度降低 C.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与石灰水反应生成碳酸钙 D.生石灰与水反应消耗水,溶剂减少,有溶质析出 分析:生理盐水是将氯化钠NaCl溶于蒸馏水中形成的;从表格中四组数据可发现:实验 ①和②没有形成该温时饱和溶液,实验③和④形成该温时饱和溶液。因有KNO 3 固体剩余,则 该温度下KNO 3 的溶解度=×100 g=110 g;四组实验的溶质质量分数a、b、c、d分别是 ×100%;×100%;×100%;×100%。向盛有饱和石灰水的烧杯中加入生石灰,

浅析新时期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开题报告

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 题目:浅析新时期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英文题目:A Study on the planning of Personal Income Tax in the new period 系别: 工商管理系 专业: 会计学 班级: 07 级会本 (2) 班 学号: 姓名: 指导老师: 填表日期: 2010年-11月-15日

一、选题的依据及意义: 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收入水平的提高,个人所得税的筹划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个人所得税逐渐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个人所得税筹划将越来越普遍。2006-2009年我国提高了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起征点从1200调制1600.到目前为止.至2010年.部分地区现在还调至2000.但全国个人所得税的继续保持增长,之所以在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标准提高后,个人所得税的收入还能够保持增长,首先是得益于经济发展带来可以预见,中国将逐步进入“全民纳税”的时代。随着税收征管力度的加大,纳种人偷逃税款的空间越来越小,况月,偷逃税款会受到法律的处罚。因而对纳税人来说,应将重点放在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上。 通过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能使我们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进行科学的节税规划,与偷税漏税有这本质区别,具有在不违反税法前提下达到节税的目标。因此,必将成为纳税人减轻税收负担,依法节税的必然选择,对个人所得税的筹划不仅可以使纳税人少缴冤枉税,也可以使得国家更好的完善税法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文献综述): 引言:由于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面过窄、收入比重偏低,严重制约了我国财政收入;,也与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及收入分配结构不相适应。所以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也就引起广泛关注。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日渐成熟和各项法力法规的日益完善,依法纳税逐渐被人们所认识和重视,如何才能获得最大收益是要考虑的问题了. 国内研究现状:我国个人所得税起步较晚,税务筹划在我国出现的历史很短,而目前对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少,我国还尚属于一个比较新的课题。 张颖,北京市律师协会税务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由他主编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筹划》(2007年)一书中结合财务、税务和法律的多重角度,详细告诉了大家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所得、承包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方面的具体纳税筹划方法。他向大家传递了寻求公平税负,寻求税负最小化,是纳税人普遍的需求,也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如何在保证个人消费水平的稳定和提高的同时又不增加纳税负担,是个人纳税筹划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福建省财政厅的陈丽珍在其发表的《纳税筹划》(2005)中结合纳税筹划与避税、偷税的共同点来阐述纳税筹划时纳税人在纳税行为发生前,在不违反现行税法的前提下,通过选择适当的会计核算方法,利用优惠政策等方法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 姜文芹在其《新会计制度下的纳税筹划》(2007)中阐述在新会计制度背景下,如果掌握新会计制度下税务会计处理核算的知识和技能,税务筹划和设计的方法

2015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缺陷及改革思路_利雅

036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6月 Journal of Jilin Province Economic Management Cadre College 收稿日期:2015-03-01 作者简介:利 雅(1987-),女,汉族,广东省梅州市人,广州工商学院财金信息管理系思想政治辅导员。研究方向:财税教学及学生教育管理。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制度缺陷及改革思路 利 雅 (广州工商学院, 广东 广州 510850) 摘 要: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在税制模式、税率与税制设计、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着缺陷和漏洞,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税收对收入公平调节的作用。应该从科学优化税制模式、合理调整税率结构和提高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水平等方面入手,逐步完善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 ; 税制模式 ; 税率与税制设计 ; 税收征管中图分类号:F812.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657(2015)03-0036-03 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税,叫个人所得税。我国首次对个人所得开征个人所得税,是1980年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开征以来,个人所得税通过了六次修改,目前执行的是2011年6月修订并从当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的来源非常广泛,包括所有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等;以及除以上各项所得以外的,其他确实有必要征收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个人所得;还包括一些难于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确定的个人所得。总之,各项所得均须视情况缴纳个人所得税,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我国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课征制,这是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特点之一,即不同所得按照对应的税率、费用扣除和计税的方法来征税。 一、分类课征税制模式存在缺陷,需科学优化我国个人所得税目前选择的是分类课征的税制 模式,即将纳税人不同性质和来源的所得项目,分别按照超额累进税率和比率税率两种税率形式进行征税。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是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特点,而采用源泉扣缴并且操作简单方便,则是分类课征税制模式的显著特点。随着经济的发展,分类课征税制模式的缺陷逐渐显现出来,目前已无法实现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进行公平调节的目的。主要表现在:第一,税源流失。收入来源种类日益多样化,这将扩大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或计税标准的范围,导致现有应税项目无法囊括全部收入种类。我国现行税制中,不同来源收入征收所得税的税率和扣除额不完全相同,容易出现两种情况:一是纳税人可以进行收入类型转换,把税率高的应税项目转移到税率低的应税项目,或把收入由扣除额低的项目向扣除额高的项目转移,以达到少缴税或不缴税的目的。二是纳税人单项收入有可能无需纳税或少纳税,结果造成税源流失,无法实现个人所得税对收入进行公平调节的目的。第二,税负不公。现行税制下,不同的纳税人即便收入相同,但因为收入来源不一,应按不同的所得项目计征个税,采用的费用扣除标准和适用税率不同,其结果是收入相同,但税收负担并不一样。第三,调节收入力度不足。在现行税制下,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为

个税改革,应以个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

个税改革,应以个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为目标 我国个人所得税于1980年9月开征,至今已近30年了。我国个人所得税政策施以来,在调节个人收入,缓解社会分配不公,缩小贫富差距和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在实践中却暴露出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已影响了我国个人所得税的进一步发展。 2011年9月1日起,尽管即将推行的个税免征额由原来2000元,提高到3500元,超额累进税率由九级精减为七级,但毕竟是仍停留在免征额的缝缝补补,仍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我国个税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一、以工资薪金所得为应缴个税的主要来源 在近十几年中,多次个税改革从调整方向上看,工资薪金所得应缴个税成为调整的重头戏。免征额低、无法实现按照家庭征收;对高收入人群个税监管的灰色地带,更是让个税沦为一种“工资税”;工资薪金所得占个税收入比重偏高,工薪阶层成为缴纳个税的主体人群,使得“公平调节器”一度失灵。 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个税改革的目标是走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框架。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推进个税的综合改革,改革应不仅涉及个人工资、薪金收入,还应涉及其他收入,不仅涉及税制设计,还应涉及征管体系等。 二、收入调节分配不均 相关专家表示,个税的重要功能是调节收入分配,对于个税而言,最大的税源应该是高收入者和富人,针对中低收入者,个税应该给予相应的减免。目前,我国个税设计中的这一功能已经有所体现。种种积极信号表明:“削峰平谷”,渐成个税改革明确思路。对高收入者个税征管,主要是四大重点:加强财产转让等非劳动所得的征管;加强高收入行业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奖金、补贴和股权激励所得征管;加强对个人从事影视表演、广告拍摄及形象代言等获取所得的源泉控管;加强高收入外籍个人所得征管。 三、隐性收入未纳入应纳税所得 隐性收入在我国规模惊人,隐性收入的个税难以收缴的原因在于:一、获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

浅谈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根本问题来源:360期刊网更新时间:2010-10-1 点击数:88 论文关键词:个人所得税根本问题 论文摘要: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已成为各收入阶层关注的焦点。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因为目标定位不准确,征收模式未能适时调整,致使税负确定、税率设计不合理、税制复杂,难以征僻,偷逃严重,渊节无力。本文对目标功能定位、征收模式选择、税率设计、征收管理这些个人所得税的根本问题做了一些探讨。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开征以来,收入增长异常迅速,1980年不足l7万元,1985年突破l亿元,1989年突破l0亿元,1995年突破100亿元,2000年达到660亿元,为我国所有税种中增长最快,最具潜力的税种,在聚集财政收入、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运行中日益暴露出的税制设计本身和征管方面的许多问题,也正严重阻碍着其功能的更大发挥,迫切需要从根本上进行改革。 一、目标功能定位 个人所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是指一国个人所得税在某一时期应主要发挥什么样的功能作用,这是设计和改革个人所得税的首要问题。个人所得税有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两大功能,因此,一国个人所

得税的目标功能定位又有三种选择: (1)以调节收入分配为主,只对少数高收入者进行特殊调节;(2)以聚集财政收入为主,对大多数人进行普遍调节;(3)同时兼顾聚集财政收入和公平收入分配,对中等以上的收入阶层进行调节。对我国现阶段个人所得税功能定位的争论正好形成以上三种观点。笔者认为第三种观点是适合我国国情的选择。因为我国日益增大的GDP、GNP总额和个人所得在GNP最终分配中份额的不断上升,表明_『居民个人的纳税能力日益增强,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应在解决财政困难,提高税收占GDP的比重中更有作为;日益扩大的个人收入分配差距又决定了个人所得税必须在公平收入分配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按第一种目标功能定位进行税制设计,必然规定较高的起征点,这便相应降低了高收入者的应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从而将弱化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由于个人所得税收人总额减少,政府没有足够财力转移支付以保障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反而会加速贫富分化,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如果用开征社会保障税或提高社会保障税税负的手段解决问题,则由于社会保障税的普遍征收和比例税率的累退性,必然增加中低收入者的负担,这比累进的个人所得税更有碍公平,这一切正与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目标背道而驰。事实上,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就因为目标功能定位瞄准高收入阶层,以公平收入分配为目标,便过分强调区别对待,为此选择了分类征收模式。将个人收入划分为l1个类别,设计了税负不同、形式各异、扣除有别的税率进行征收,结果使税制异常复杂,加之征管基础制度不完善,

个税申报流程

一、客户端软件的下载、安装及登录 联网→双击IE→地址栏输入或→因特网办税服务系统,输入用户名和用密码,登录系统→个税管理→个税软件(全员管理扣缴单位端)下载→[选择第二块]个人所得税简易报税软件版(下载)→保存,选择路径(比如桌面位置),关闭→回到桌面,找到保存的路径,找到文件,双击→下一步→我同意以上条款→下一步→浏览前框内输入D:\→下一步→下一步→完成→记事本→关闭。 此时桌面上产生一个”个税网络系统在线报税”快捷方式指向D:\文件夹中的文件。安装成功后删除原安装文件,防止以后无意卸载或重新安装时丢失本单位的数据,源程序文件一直存在网税系统中,可随时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全员管理软件时,为防止病毒引起C 盘数据丢失或人为的误删,不要安装在C盘或桌面上,建议安装在D盘或E盘。 二、第一次登录 双击桌面上”个税网络系统在线报税”快捷方式→网络在线自动升级→初始化向导→下一步→根据自己单位情况选择电信宽带用户或网通宽带用户→输入网税系统用户名、用户密码→联网测试,成功→点击自动获取单位的下列信息,取数成功后,可对框内的黑色字体进行进行修改,数据正确后→下一步→职工参保情况设置→操作员设置→新建→输入登录名如001,姓名操作人真实姓名,密码如111111,如增加多人操作可再次点击新建→工资表项目设置,分必选项和可选项,原打上启用标记的为必选项,未打勾的为可选项,查看必选项项目,如需增加工资表项目,在可选项项目行的项目名称中修改应发自定义1,2…..,然后在启用标记栏打上勾;增加应扣的项目,相同的操作→保存,下一步→员工信息录入方式,可选择两种方式,一是手工录入;二是文件导入(适用本单位已有相关的电子人事档案的单位)→员工信息输入(导入)完毕,保存,完成整个初始化工作。 1、手工录入:→登记,录入本单位员工的基本信息,录入中白色字段为必录项目,淡黄色字段为非必录项目,必录项目录入不全不能保存,每录入结束一人,保存,然后再重新登记全部录入员工信息。本模块还可对员工进行修改、注销、撤销注销,操作结束保存,另外有排序检索功能。 2006-08-012008/08/01这四种格式系统均可转化。(4)员工信息导入时,“证照类型”不建对应关系时系统默认为“10 身份证”;“国籍”不建对应关系时系统默认为“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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