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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样本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样本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样本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二〇一〇年月日启用

(封面)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出质人:

质权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材料的文字错误;

2.同意□不同意□修改文件表格的填写错误;

3.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委托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质人、质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注:1.出质人和质权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由其盖章,出质人和质权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3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

股权登记编号:

股权出质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

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要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题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

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公司股东会决议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

料。

股权出质合同

出质人(以下称甲方):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年字第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第二条质押合同标的

(1)质押表的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公司投资的股权及其派生的权益。

(2)质押股权金额为元整。

(3)质押股权派生权益,系指质押股权应得红利及其他收益,必须记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管账户内,作为本质押项下贷款偿付

的保证。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10日内就质押事宜征得公司董事会议同意,并将出质股份与股东名册上办理登记手续,

将股权证书移交给乙方保管。

第四条本股权质押项下的贷款合同如有修改、补充而影响本质押合同时,双方应协商修改、补充本质押合同,使其与股权质押

项下贷款合同规定相一致。

第五条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做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者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

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第六条发生下列事项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所得款项及权益有限清偿贷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质押项下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第七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出质股权,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取得公司董事会同意质押或者本合同签订前已将股权出质给第三者

的,乙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第十条本合同是有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签章并自股权出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 负责。 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或盖章: 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 委托事项及权限 : 1、办理 (企业或机 构名称)的 □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 □变更 □注销 □备案 □撤销登记 □股权出质(□设立 □变更 □注销 □撤销) □证照管理 □企业迁移 □其他 手续。 2、□同意 □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 □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 错误; 4、□同意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中存在的可以当场更正的填写 错误; 5、□同意 □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或者经办人信息签 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签署(签名填写不下的可附页填写): 年 月 日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委托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营业单位、企业集团、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在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备案、增、减、补、换营业执照、登记证、代表证以及公司办理股权出质登记等业务。 2、本委托书涉及申请人签署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名称预先核准,新申请名称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合伙人)或隶属企业;已设立企业或机构变更名称的,申请人为本企业。 4、申请设立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法人申请人为主管部门(出资人);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合伙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申请人为全体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人为投资人;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人为全体成员。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的申请人为隶属企业(单位)。 5、申请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人为本企业(其中申请公司注销登记或清算组备案的,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字,无需法定代表人签字);企业集团申请人为集团母公司;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申请人为外国(地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申请人为本社。 分公司、营业单位、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

股权收购意向书格式文本

股权收购意向书(草稿) 意向各方: 买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卖方: 通讯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目标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鉴于XX公司有意直接或指定第三方在符合双方约定条件下购买XX 公司所持有XX公司100%的股权。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交易意向,并将该意向明确如下: 1.股权收购之根本目的 双方明确,甲方收购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之根本目的在于取得目标公司现在拥有XX。 2、乙方披露的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1)目标公司于XX年XX月XX日在XX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经营范围为;XX;法定代表人为:XX。 2)乙方合法持有目标公司100%股权,对该股权拥有完整、有效、无争议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政府处罚、第三方主张等权利限制情形。

3)目标公司现有资产、负债及纠纷等情况详见附件,除此之外,目标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负债、抵押、质押、留置、冻结、查封等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纠纷、诉讼或仲裁等情形。 4)其他。 3.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订次日起的7个工作日内,甲方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乙方配合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进行解释说明: A、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股东名单等; B、目标公司的财务帐册、报表、凭证、纳税状况等; C、目标公司的员工名单、劳动合同、劳保状况; D、目标公司的法律事务状况、分支机构情况,包括是否有尚未了结的经济合同、经济和法律纠纷、诉讼和仲裁等; E、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或自身举债情况; F、其他与目标公司及本次收购交易有关的文件、合同及资料。 2)如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结果与本协议披露不符,则乙方须于5日内清理完毕目标公司的债务及相关纠纷,承担相关费用并取得有关付款凭证或签订相关的协议。逾期未处理的或甲方认为此种不符对本次交易有重大不利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意向书并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4.交易方式 1)在本意向书第1条乙方披露之基本情况及第2条甲方尽职调查结果的基础上,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不高于人民币XX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股权所在公司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质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名称及号码 质权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名称及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 币种:, 数额:万元/ 万股 质权登记编号 □设立登记 被担保 债权数额币种:,数额:万元。 股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出质人类型□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 质权人类型□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其他 □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注销登记 注销原因□主债权消灭。 □质权实现。 □质权人放弃质权。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撤销登记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 申请人声明 质权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或盖章: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范本(完整版)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7321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收购协议范本(完 整版)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 目录 前言 第一条某公司现股权结构 第二条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第三条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第四条价款支付方式 第五条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第六条清产核资文件 第七条某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第八条权利交割 第九条税收负担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补充、修改

第十二条附件 第十三条附则 转让方(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 转让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劳服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言 鉴于甲方欲整体转让其投资于某有限公司(下称某公司)的全部股权,甲、乙双方已于二00四年十月二十七日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下称“意向合同”),并根据该“意向合同”的约定,甲、乙双方实际履行了有关________公司的交接工作。现乙方收购甲方持有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的条件基本具备,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及“意向合同”第十条之规定,就甲方整体转让________公司(下称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权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股权收购合同书,以资共同恪守。 第一条 ___________公司现股权结构 1-1 _____________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___________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 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___________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___________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

国家工商总局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 国家工商总局令第32号 第一条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第三条负责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企业登记机构是股权出质登记机构。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名称; (三)出质股权的数额。 第五条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股权。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的股权,在解除冻结之前,不得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以外商投资的公司的股权出质的,应当经原公司设立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可办理出质登记。 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记载有出质人姓名(名称)及其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或者出质人持有的股份公司股票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印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下同);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股份转让意向书(模板)

编号: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意向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协议由以下各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区签署并生效 甲方(股权收购意向方): 身份证号: 乙方(股权出让意向方): 身份证号: 丙方(股权出让意向方): 身份证号: 丁方(股权出让意向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公司(下称“公司”或“公司”)系依法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业务,并持有《许可证》。 2、股权出让方是公司 %股权的合法及实际的所有人,合法拥有公司 %权益。其中,乙方持有公司 %股权、丙方持有公司 %股权、丁方持有公司 %股权。 3、现甲方拟受让公司 %股权,乙方、丙方、丁方拟出让各自持有的全部股权。现,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达成意向如下: 第一条、在满足甲方的收购条件下,甲方拟对司的全部股权进行收购。 第二条、就受让上述股份,为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情况,甲方及其聘请的顾问(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会计师)将对宏源保险进行尽职调查。在年月日内,甲方将根据尽职调查结果,独立判断是否继续股权收购事宜。 第三条、如甲方拟进行收购,各方将就转让价格及其他条件进行进一步地商务谈判并另行签署具体的《股权转让协议》;如甲方认为公司不符合收购条件而放弃收购,则自上述期限届满之日起本收购事宜终止。 第四条、为保证交易安全,各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在银行支行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及条件流程【最新】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及条件流程 1.个人或企业。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二、设立依据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2008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2号)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三、实施机关 本事项办理机关为普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为三级,分别为省

级、地市级、区(县)级。 1.权责划分(省): 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并持有50%以上股份的公司;(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由其登记的自然人投资设立的公司;(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的规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公司;(四)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其他公司。 2.权责划分(市): 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3.权责划分(县):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以及直辖市的工商行政管理分局、设区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区分局,负责本辖区内下列公司的登记:(一)本条例第六条和第七条所列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公司。前款规定的具体登记管辖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定。但是,其中的股份有限公司由设区的市(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登记。 四、办理条件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在此之前未设置质押,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五、申请材料 1.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可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b56812174.html,)下载相关表格。

公司股权收购协议范本

甲方:(转让方)两名股东姓名乙方:(收购方) 目标公司: 鉴于: 1.甲方拥有目标公司100%勺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 部、完整的权利。 2.甲方拟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将目标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目标公司整体出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 目标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注册资本元。目标公司现有股东为:XXX,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XXX,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合计持有目标公司100% 的股份。 第二条收购标的 乙方的收购标的为甲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00%殳权及其所包含的股东权益。 第三条转让价款 1、转让价格以净资产为依据,最终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 或 2、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上述股权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元整(rmb)。 转让价指转让股份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份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益。该等股东权益指依附于转让股份的所有现时和潜在的权益,包括目标公司所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有形和无形资产(包含各种专利技术、专有技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所代表之利益。 第四条支付方式

建议:可先支付一部分,待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登记后再支付一部分,同时留一部分作为保证金。 第五条股权转让 本协议生效后日内,甲方应当完成下列事项: 将目标公司的管理权移交给乙方(具体移交方式和细节双方另行协商); 积极协助、配合乙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修订、签署本次 股权转让所需的相关文件,共同办理目标公司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将本协议第十六条约定的各项文书、资料交付乙方并将相关实物资产移交乙方; 移交所有与商业秘密(包括生产工艺及其相关技术、客户资源等)有关的资料。(具体移交的内容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并作为本协议附件。) 移交甲方能够合法有效地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六条甲方承诺 鉴于下列因素对转让价格的确定有着重要的影响,故甲方必须作出承诺: 甲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未设定有他项权利,不存在任何瑕疵。 目标公司的资产所有权不存在任何瑕疵,不存在设定担保的情形。 目标公司没有为任何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已履行转让股权所必须的所有法律程序。 不存在重大的或有债务 保证收购前后目标公司生产经营秩序的稳定。 在本次收购完成之前,目标公司已与重要技术人员或公司其他重要岗位的人员签订有有效的书面保密和竟业禁止协议。

有限公司股权收购意向书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甲方(收购方):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已就乙方持有的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股权的相关收购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 一、鉴于: 1、甲方系一家依据中国法律组建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系合法存续的企业。乙方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持有目标公司___________%的股权。 2、甲方拟向乙方收购乙方合法持有的目标公司__________%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甲方拟受让该目标股权并成为目标公司新的股东(以下称“股权转让”)。 二、目标公司概况 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号:)成立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是由乙方独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万元,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收购标的 甲方的收购标的为乙方拥有的目标公司其中______%的股权以及目标公司的全部资产、债权债务、权益等全部财产(附资产明细、债权债务清单)信息。 四、收购价格、方式 1、收购价格:甲乙双方初步商定收购价格为人民币(¥),最终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后的目标股权净资产为基础确定最终收购价格。 2、收购方式: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方式一次性于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__________日内全额支付完毕。

或者:甲、乙双方均同意,甲方将以现金方式和/或__________方式分__________期完成收购,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至少首先向乙方人民币元,具体在尽职调查完毕后,由《股权转让合同》中约定。 五、尽职调查 1、在本意向书签署后,甲方安排其工作人员或委托律师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负债、或有负债、重大合同、诉讼、仲裁事项等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对此,乙方应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并促使目标公司亦予以充分的配合与协助。 2、如果在尽职调查中,甲方发现存在对本意向书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列明具体事项及其性质,甲、乙双方应当开会讨论并尽其努力善意地解决该事项。若在甲方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乙方和/或目标公司不能解决该事项至甲方(合理)满意的程度,甲方可于上述书面通知发出满日后,以给予乙方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意向。 六、保障条款 1、甲方承诺如下: (1)甲方已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工作,未发现存在对本次交易有实质性影响的重大事实(或发现该等重大事实但经双方友好协商得以解决)时,应于__________日内与乙方进入《股权转让合同》的实质性谈判,并最迟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合同》; (2)确保甲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收购目标股权议案。 (3)甲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意向书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意向书能够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签订和履行该意向书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2、乙方承诺如下: (1)在本意向书生效后至双方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收购意向书范本

企业并购意向书 收购方:四川恒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甲方) 转让方:西藏固疆贸易有限公司(乙方) 转让方公司:四川省绵阳银峰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丙方) 转让方担保人:四川锦盛集团有限公司(丁方) 鉴于: 1、乙方系丙方独资股东,拥有丙方100%的股权。 2、乙方愿意将其持有的丙方公司的所有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甲方愿意受让。 3、丁方系丙方原股东,且愿意为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为了明确各方在企业并购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形成合作框架,促进企业并购顺利进行,有利各方并购目的实现,甲、乙、丙、丁四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转让标的 乙方将合法持有的丙方10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股权所附带的权利义务均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 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确定。 三、排他协商条款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再行协商出让或出售目标公司股权或资产,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四、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所需的企业信息和资料,尤其是丙方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全面性,以利于甲方更全面的了解丙方公司的债权债务情况。 2、乙方、丙方、丁方应当对有关合同义务的履行情况向甲方作出书面说明。若因乙方、丁方隐瞒真实情况,导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费用分摊条款 无论并购是否成功,在并购过程中所产生的评估费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一半,其他费用由各自承担。 六、保证条款 丁方承诺,丁方为乙方在本意向协议及正式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应承担的各项义务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 七、进度安排条款 1、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以丙方名义在《绵阳日报》上进行公告,要求丙方债权人前来申报债权。 2、甲乙双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后五日内,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丙方公司进行资产评估,乙方保证向评估机构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全面。 3、评估报告作出后,甲乙双方对股权转让价格及具体权利义务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登记手续。 八、保密条款 1、各方在共同公开宣布并购前,未经其他三方同意,应对本意向书的内容保密,且除了并购各方及其雇员、律师、会计师和并购方的贷款方之外,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透露。 2、各方在收购活动中得到的其他三方的各种资料及知悉的各种商业秘密,仅能用于对本次收购项目的可行性和收购对价进行评估,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3、各方对合作过程中所涉及的书面资料、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协议外的其他方。 4、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各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股权收购意向书(标准样本)——【股权设计 精品方案】

股权收购意向书 收购方:玛纳斯澳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转让方:玛纳斯澳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鉴于, 收购方与转让方已就转让方持有的玛纳斯澳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目标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了初步磋商,为进一步开展股权转让的相关调查,并完善转让手续,双方达成以下股权收购意向书,本意向书旨在就股权转让中有关工作沟通事项进行约定,其结果对双方是否最终进行股权转让没有约束力。 一、收购标的 收购方的收购标的为转让方拥有的目标公司1 %股权、权益及其实质性资产和资料。 二、收购方式 收购方和转让方同意,收购方将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有关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条件等相关事宜,除本协议作出约定外,由双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进行约定。 三、保障条款 1、转让方承诺,在本意向协议生效后至双方另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日的整个期间,未经受让方同意,转让方不得与第三方以任何方式就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出让或者资产出让问题再行协商或者谈判。 2、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及时、全面地向受让方提供受让方所需的目标公司信息和资料,尤其是目标公司尚未向公众公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以利于受让方更全面地了解目标公司真实情

况;并应当积极配合受让方及受让方所指派的律师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3、转让方保证目标公司为依照中国法律设定并有效存续的,具有按其营业执照进行正常合法经营所需的全部有效的政府批文、证件和许可。 4、转让方承诺目标公司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前所负的一切债务,由转让方承担;有关行政、司法部门对目标公司被此次收购之前所存在的行为所作出的任何提议、通知、命令、裁定、判决、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均由转让方承担。 5、双方拥有订立和履行该协议所需的权利,并保证本协议能够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签订和履行该协议已经获得一切必需的授权,双方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经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并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保密条款 1、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各方应尽最大努力,对其因履行本协议而取得的所有有关对方的各种形式的下列事项承担保密的义务: 范围包括商业信息、资料、文件、合同。具体包括: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协议的谈判;协议的标的;各方的商业秘密;以及任何商业信息、资料及/或文件内容等保密,包括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项等。 2、上述限制不适用于: (1)在披露时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2)并非因接收方的过错在披露后已成为公众一般可取的的资料和信息; (3)接收方可以证明在披露前其已经掌握,并且不是从其他方直接或间接取得的资料;(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义务向有关政府部门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经营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顾问和财务顾问披露上述保密信息; 3、如收购项目未能完成,双方负有相互返还或销毁对方提供之信息资料的义务。

股权收购意向书(标准样本).doc

股权收购意向书 本意向书由以下各方于2014 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 :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友好协商,就乙方、丙方收购甲方持有的公司 24%股权事宜达成意向如下: 一、标的公司 本意向书标的公司为有限公司(下称“ 公司”或“标的公司” )。公司成立于年,注册资本金 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甲方持有 24%股份。 二、收购方 乙方、丙方为本意向书的收购方。 三、股权收购方式 乙方、丙方拟收购标的公司24%股权,甲方原则上同意上述收购意向。 四、股权收购定价 各方同意在对标的公司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公允价值由各方协商定价。审计、评估的基准日为年月日。 五、股权收购工作进度约定 各方约定,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委托各方认可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

事务所、评估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和专项审计、评估;个工作日内,中介机构进场工作; 在本意向书签订后个月内,中介机构完成尽职调查及专项审计、评估工作,出具相关报告; 乙方、丙方应在年月日前作出股权收购决策,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股权收购协议。 六、保密 在未征得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本意向书的存在性及本意向书的 内容以及依据本意向书所开展的工作、会谈、讨论等内容(法律规定或任何法定监管机关所要 求做出的声明或披露的情况不受此限)。 七、排他性 本意向书签订后,根据乙方、丙方要求,在本意向书有效期内,甲方同意不与其他第三方 谈判并购事宜。 八、费用 本意向书有效期内,根据本意向书的要求开展工作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审计费、 评估费、律师费、财务顾问费等,不论交易成功与否均由甲方承担50%,乙、丙方承担50%。 九、违约责任 本意向书任何一方未按本意向书之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十、其他 本意向书经各方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为至年月日止。 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股权转让协议意向书模板(标准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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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股权转让协议意向书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意向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______(甲方名称)(“甲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和 ______(乙方名称)(“乙方“),一家依照______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注册地址为______。 甲方和乙方合并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1. [ ](“公司“),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公司),其主要营业场所位于[ ]; 2. 乙方拥有公司[ ]%的股份;及 3. 甲方希望向乙方购买其在公司拥有的[ ]%(所有、部分)股份。因此,双方表达由甲方向乙方购买其对[ ](“公司“)的股权(以下简称

“股权转让“)的共同意向如下: 一、期限 除非由双方书面同意延长本意向书的期限,本意向书及其内容和条件将自签署之日起[一(1)年]内有效。 二、主要意向 双方在该期限内的主要意向是为了确定、跟进、解决和同意有关股权转让的所有事宜,并为了以正式协议的形式签订该等事宜,该等正式协议在当时情况下是适当的,并由双方完全自行决定接受的。 三、初步协议 3.1 股权转让 甲方应与乙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按照第3.2条规定的价格,购买乙方在______(目标公司的名称)(“公司“)中拥有的所有股权的百分之

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常见问题

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股权出质?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了担保债务履行,以有权处分并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其中,债权关系中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关系中的债权人为质权人。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通过订立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务履行和债权实现的行为。 二、什么是股权出质登记? 答: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 三、股权出质登记的性质和效力是什么? 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属于政府职能中的公共服务范畴。《物权法》规定,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出质人以股权出质,与质权人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后,质权并不当然设立。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简言之,股权出质登记的直接效力是质权设立。这与动产质权设立的生效要件是不同的,动产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四、哪些股权可以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答:股权是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作为股权出质标的的股权,仅为狭义的股权。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股权,是指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公司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以外的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的股权属于出质的范围。《办法》规定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仅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非公司制企业的投资人出资形成的权益不属于股权出质的范围,主要原因是现行法律未将非公司制企业中投资人的权益规定为“股权”。例如,《合伙企业法》将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投资权益称为“财产份额”。

公司收购协议书范本

合同编号: 公司收购协议书范本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公司收购协议书范本 转让方(以下简称为甲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以下简称为乙方):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 以下甲方和乙方单独称一方,共同称双方。 鉴于: 1. 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 2. 乙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于年月日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法定代表人为:工商注册号为: 3. 甲方拥有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各股东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按期足额缴付了全部出资,并合法拥有该公司全部、完整的权利。 4. 甲方拟通过股权及全部资产转让的方式,将甲方公司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公司整体出/受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转让方公司章程规定的权力机构同意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全部资产的决议之副本; ②甲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乙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甲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1.2 上述先决条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尚未得到满足,本协议将不发生法律约束力;除导致本协议不能生效的过错方承担缔约损失人民币万元之外,本协议双方均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本协议双方亦不得凭本协议向对方索赔。 第二条转让之标的 甲方同意将其各股东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及其他全部资产按照 本协议的条款出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受让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权和全部资产,乙方在受让上述股权和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及对应的股东权利。

股权收购意向书(最新标准版)

股权收购意向书 出让方(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下简称乙方): 标的公司(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自愿就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意向书,以便三方共同遵守。 1.甲方持有丙方7 2.1%的股权,且有意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丙方的22.77%的股权。 2.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第三方有意受让上述由甲方所出让的丙方22.77%的股权。 3.甲乙丙三方同意,丙方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陆亿伍仟万元整(¥650,000,000,下称基准估值),故上述甲方待出让的22.77%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壹亿肆仟捌佰万元整(¥148,000,000),对价的支付形式为现金及有价证券。 4.丙方基准估值的调整: 若因甲方引入除乙方或其指定方外的第三方投资者,且该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现金投资,乙方表示接受,且乙方仅接

受此种情况下对丙方基准估值进行上浮调整; 甲乙丙三方同意,上述情况下,丙方基准估值上浮调整的上限是将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的现金投资金额与基准估值进行叠加(例如,引入的第三方投资者对丙方实施了人民币叁亿元的现金投资,则丙方基准估值可调整的上限金额为人民币玖亿伍仟万元),甲方或丙方不得逾越此上限,向上调整丙方基准估值; 丙方基准估值发生调整时(无论上浮或下降),乙方或其指定方受让甲方出让丙方股权的转让对价也进行等比例调整,以甲方与乙方或其指定方所签订的正式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为准。 5.为确保上述股权转让事宜得以顺利进行,本意向书签订后日内,乙方或其指定方将支付甲方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作为上述甲乙双方股权转让的意向金。 6.自甲方收到上述人民币伍佰万元意向金之日起,甲方同意,其所持有的22.77%的丙方股权将为乙方或其指定方锁定六个月,即: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转让给乙方或乙方指定方以外的第三方; 于上述六个月锁定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其所持有的丙方49.33%以上的股权(一次或多次累计)为乙方或

最新版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登记,股权,质押,行政管理,工商,机关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登记股权质押,行政管理,工商,机关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分局分别负责办理各自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工作。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的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股权数额、质押期限。 第五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也可以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 (六)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变更出质人、质权人、出质股权数额和质押期限的,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就变更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文件; (四)变更出质人、质权人的,还应当提交新出质人、新质权人的

股权出质登记问题解答

股权出质登记问题解答 2010-11-18 1.什么是股权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登记,是指出质人、质权人就双方协商一致的股权出质事宜,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办理登记并将相关登记事项记载于股权出质登记簿的行为。 股权出质登记分为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撤销登记。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以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不属工商部门登记范围,其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2.什么样的股权可以出质,哪些股权不能出质 申请出质登记的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和出质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有以下情形的股权不能申请办理出质登记: (1)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尚未解除冻结的; (2)公司章程规定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 (3)出质股权为公司持有股权,且担保数额超过该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数额限额规定的; (4)已办理出质设立登记但尚未办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或撤销登记的; (5)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本公司股权出质给本公司的(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其他依法不得转让或者不得出质的。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3.股权出质应由谁提出申请 申请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可以由出质人或者质权人单方提出。 4.质权合同一般应包括哪些条款 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①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③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④担保的范围;⑤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5.在办理了股权出质设立登记后,设置了质押的股权能否转让 在质权消灭之前,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作为质押的股权不得转让。 6.什么情况下应当办理股权出质变更登记

2020年股权收购意向书新版示例

股权收购意向书新版示例 相信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股权收购意向书怎么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欢迎大家参阅,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权收购意向书范文1 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意向书(下称“本意向书”)由下列各方于__年月日在 签署: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其中:甲方与乙方合称“转让方”,丙方与丁方合称“受让方”。鉴于: 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系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地址为:__宾馆二楼,营业执照注册号是: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与乙方共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权。 转让方、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就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股权事宜形成共识,并达成本意向书如下: 一、__的所有权

转让方确认,项目公司正在建设和合法拥有位于__电站,该电站总装机容量为__mw(以下简称“项目”)。 二、转让方式及价款 1、各方初步同意,项目总造价及转让方取得的股权转让溢价款项之和为 万元(即 元/kw),其中包括受让方为受让转让方的股权而共应支付的转让价款及项目公司的贷款。转让方在__年__月__日前向受让方支付不少于 万元的转让款,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__万转让款。即在__年__月__日前支付转让款__万元。此款由丙、丁方按拟所受让的股权比例支付。最终交易价格待受让方结束尽职调查后由双方根据各项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调整。 2、各方同意,由受让方共同收购项目公司中全部股份,初步拟定丙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丁方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3、各方同意,股权转让时,应由受让方先受让项目公司__%的股权,转让方保留__%的股权作为对项目建设质量的保证; 转让方所保留的__%的股权转让款,转让方以质保金的形式予以支付。待项目建成全部通过竣工验收手续后,受让方再行收回剩余__%的项目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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