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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东奥会计在线解读】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债权人的会计处理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有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不同的方式下,债务人和债权人是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的呢?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借:应付账款等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借方差额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贷方差额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借:银行存款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等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

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视同销售处理,根据本书“收入”相关规定,按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

(2)非现金资产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3)非现金资产为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其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资产(取得资产的公允价值+取得资产相关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银行存款(支付相关税费)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等

贷:股本(或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注:“股本(或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之和反映的是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等(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一)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预计负债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上述或有应付金额在随后会计期间没有发生的,企业应当冲销已确认的预计负债,同时确认营业外收入。

(二)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

资产减值损失(贷方差额)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中涉及或有应收金额的,债权人不应当确认或有应收金额,不得将其计入重组后债权的账面价值。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附件: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第四条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

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二)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三)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第二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第五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或者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应当在相关资产符合其定义和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 第六条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以成本计量: 存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资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等其他成本。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投资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

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2)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 【例19-3】20×7年2月10日,乙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甲公司,应收账款100 000元,合同约定6个月后结清款项,6个月后,由于甲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支付货款,与乙公司协商进行债务重组,经双方协议,乙公司同意甲公司将该债务转为甲公司的股份,乙公司对该项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5 000元,假定转股后甲公司注册资本为5 000 000元,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 600 000元,抵债股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1%,假定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不考虑相关税费。 【答案】 (1)债务人甲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计算: 重组债务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与所转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00 000-7 600 000×1%=100 000- 76 000=24 000(元),差额24 000元作为债务重组利得,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76 000元与实收资本50 000元(5 000 000×1%)的差额26 000元作为资本公积。 ②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 100 000 贷:实收资本50 000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26 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24 000 (2)债权人乙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①计算: 重组债权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与所转让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100 000-7 600 000×1%=100 000-76 000= 24 000(元),差额24 000元,扣除坏账准备5 000元,计19 000元,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②会计分录: 假设乙公司对甲公司股权投资具有重大影响。 借:长期股权投资——甲公司76 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9 000 坏账准备 5 000 贷:应收账款 100 000 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 1.不附或有条件情况下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手写板】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2020年4月 目录 一、总体要求① (2) 二、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和方式 (3)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3)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5) 三、关于适用范围 (7) 四、关于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9)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9) (二)修改其他条款 (10) (三)组合方式 (10) 五、关于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11)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或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1) (二)修改其他条款 (13) (三)组合方式 (14) 六、关于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15)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15)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16) (三)修改其他条款 (16) (四)组合方式 (17) 七、相关示例 (17) 八、关于债务重组的相关披露 (27) 九、关于新旧准则的衔接规定 (28) 附录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订说明 (28) 一、本准则的修订背景 (28) 二、本准则的修订过程 (30) 三、关于本准则的主要变化 (31) 四、关于本准则的适用范围 (32) 五、关于债务重组的定义 (32) 六、关于债权人受让资产的初始计量 (33) 七、关于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33) 八、关于多项资产清偿债务的处置损益 (34) 1/ 34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应用指南2019版 一、总体要求① ①本应用指南适用于执行财政部2017年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本准则明确了债务重组的定义,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债务重组方式主要包括采用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修改其他条款方式,以及上述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本准则规定,债务重组采用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或者采用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方式且导致债权人将债权转为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的,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的非金融资产应当以成本计量。债务重组采用债务人以多项资产清偿债务或者组合方式的,债权人应当首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确认和计量受让的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然后按照受让各项非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比例,对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扣除受让金融资产和重组债权确认金额后的净额进行分配,并以此为基础分别确定各项资 2/ 34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

债务重组的三种会计处理方式 知识点: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 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三种方式的组合方式进行债务重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3.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重组债务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吹,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4.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三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5.以资产、将债务转为资本等方式清偿某项债务的一部分,并对该项债务的另一部分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在这种方式下,债务人应先以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

高级财务会计习题答案

高级财务会计习题答案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高级财务会计》习题答案 第一章非货币资产交换 1、2007年5月,A公司以其一直用于出租的一幢房屋换入B公司生产的办公家具准备作为办公设备使用,B公司则换入的房屋继续出租。交换前A公司对该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原始成本为500 000元,累计已提折旧180 000元,公允价值为400 000元,没有计提减值准备;B公司换入房屋后继续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B公司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280 000元,公允价值与计税价格均为3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另外支付A公司49 000元的补价。假设交换不涉及其他的相关税费。 要求:分别编制A公司和B公司与该资产交换相关的会计分录。 A公司的会计处理: 49 000/400 000=%,所以交换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400 000-(300 000×17%)-49 000=300 000元 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损益=400 000-320 000=80 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 320 000 累计折旧 18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 500 000 借:固定资产——办公设备 300 000 银行存款 49 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 51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20 000

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性房地产收益) 80 000 B公司的会计处理 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300 000+300 000×17%+49 000=400 000元 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损益=300 000-280 000=20 000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 4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51 000 银行存款 49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280 000 贷:库存商品 280 000 2、2007年9月,X公司生产经营出现现金短缺,为扭转财务困境,遂决定将其正在建造的一幢办公楼及购买的办公设备与Y公司的一项专利技术及其对Z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截止交换日,X公司办公楼的建设成本为900 000元。办公设备的账面价值为600 000元,公允价值为620 000元;Y公司的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400 000元,长期股前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00 000元。由于正在建造的办公楼的完工程度难以合理确定,Y公司的专利技术为新开发的前沿技术,Z公司是非上市公司,因而X公司在建的办公楼、Y公司的专利技术和对Z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这三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Y公司另支付X公司300 000元补价。假设该资产交换不涉及相关税费。 要求:分别编制X公司和Y公司与该资产交换相关的会计分录。 X公司的会计处理: 因为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所以采用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

成本会计作业及答案(第六章 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

成本会计作业及答案(第六章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一)单项选择题 1.废品损失不包括() A.修复废品人员工资 B.修复废品使用材料 C.不可修复废品的报废损失 D.产品“三包”损失 2.废品净损失分配转出时,应借记()科目 A.“废品损失” B.“生产成本” C.“管理费用” D.“制造费用” 3.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非正常停工损失,应计入()。 A.营业外收入B.营业外支出C.管理费用D.制造费用 4.计算出来的废品损失应()。 A.分配计入当月同种合格品的成本中 B.分配计入当月各种合格品的成本中 C.直接计入当月的“制造费用”科目中 D.直接计入当月的“管理费用”科目中 5.产品的三包损失,应计入()。 A.废品损失 B.管理费用 C.制造费用 D.销售费用 6.对于季节性停工企业在停工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 A.停工损失 B.管理费用 C.营业外支出 D.制造费用 7.下列各项损失中,属于废品损失的项目是()。 A.入库后发现的生产中的废品损失 B.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降价的损失 C. 产成品入库后由于保管不当发生的损失 D.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由于包退、包换和包修形成的损失 8.不可修复废品损失的核算,应采用一定的方法,将废品的成本计算出来,然后,从“生产成本”科目的贷方转入借方的会计科目是()。 A.“制造费用” B.“管理费用” C.“废品损失” D.“营业外支出” 9.企业发生的不可修复废品损失会使企业()。 A.产品总成本可能降低 B.产品总成本可能提高 C.产品单位成本提高 D.产品单位成本降低; 10. 生产损失一般包括()。 A.废品损失 B.产品盘亏损失 C.车间材料损失 D.产品三包损失(二)计算分析题 1.某企业某月份投产丁产品 180 件,生产过程中发现不可修复废品 30 件;该产品成本明细账所记合格品与废品的全部费用为:直接材料 4500 元,直接工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释 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2)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3)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4)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涉及的或有应付(或者应收)金额。 一、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的情况。 “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在认定债务重组时,应当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虑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在自愿基础上达成重组协议、是否有法院作出裁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是否相互独立、是否构成关联方关系或者关联方关系是否对债务重组产生实质影响等情形加以判断。

二、用以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 债务重组采用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计量: (一)非现金资产属于企业持有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且该金融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金融资产的市价作为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二)非现金资产属于金融资产但该金融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的估值技术等合理的方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三)非现金资产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其他资产,且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其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公允价值;该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与其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当以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为基础作适当调整后,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上述两种情况下仍不能确定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的,应当根据交易双方自愿进行的、公允的资产交易金额为依据确定其公允价值,交易双方协议的价格不公允的除外。 三、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债务人的处理 对于债务人而言,发生债务重组时,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超过抵债资产的公允价值、所转股份的公允价值、或者重组后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 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

高级财务会计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 一、资产偿还债务 (一)现金偿还 (二)非现金偿还(例1、2、3) 借:旧义务(负债) 贷:资产 营业外收入——重组利得 第一步:处置非现金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处置损益计入不同的帐户: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主营业务收入和主应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投资收益(贷方或借方) 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处置费用)冲减资产处置损益。 第二步:还债 二|、债务转资本(例4、5)

第一步:发股票 发行股票过程中支付的银行手续费等冲减发行溢价(资本公积) 第二步:还债 借:旧义务(负债) 贷:新义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外收入——重组利得 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例6、7) 借:旧债务 贷:新债务 营业外收入——重组利得 三、混合重组 例1:A欠B100万,A还不了,经过重组,

A以成本80万,公允价值90万的设备还债。 例2:A欠B100万,A还不了,经过重组,A以成本80万,公允价值90万的产品还债。 例3:A欠B100万,A还不了,经过重组,A以成本80万,公允价值90万的M公司股票还债。(A把该股票当作交易性金融资产) 例4:A欠B100万,A还不了,经过重组,A发行面值80万,公允价值(发行价)90万的股票还债。 A公司: 借:旧义务(负债100) 贷:新义务(所有者权益) 营业外收入——重组利得10 借:应付帐款100 贷:股本80

资本公积10 营业外收入——重组利得10 B公司:借:长期股权投资等90 营业外支出——重组损失10 贷:应收帐款100 例5:A欠B100万,A还不了,经过重组,A发行面值80万,公允价值(发行价)90万的股票还债。A支付印花税0.9万,银行手续费2.1万。B支付相关税费2万。 A公司: 借:应付帐款100 贷:股本80 资本公积7 营业外收

停工损失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停工损失的计量及账务处理 停工损失的界定。停工,即停止工作,就制造业企业而言,是指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产品生产。停工损失的计量。从内容上看,这里所指的停工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即指由停工直接导致的各项支出。费用是在企业日常的活动中所产生的,而不是在偶发的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因而将停工损失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均不妥。 第一,停工损失的界定。停工,即停止工作,就制造业企业而言,是指因为各种原因而停止产品生产。从时间方面看,有长期停工(如因季节停工)和临时停工(如因停水、停电等停工);从范围方面看,有全面停工(如因自然灾害、停业整顿而停工)和局部停工(如因某一条生产线检修而停工);从原因方面看,有计划内停工(如计划内大修理停工)和计划外停工(如因待料、机械故障停工);等等。从管理的角度看,我们可以把停工分为正常停工(计划内停工)和非正常停工(计划外停工)。无论是哪一种停工,只要企业继续存在,停工产品以后还要继续生产,在停工期间都会发生一些必须或必要的支出。损失,即损坏丧失,如物力、化学性质变化造成损坏,市场贬值、停工待料等造成价值丧失等。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认为,损失是某一个体除出于费用或派给业主款以外出于边缘或偶发性交易以及出于一切其它交易和其它事项与情况的权益(净资产)之减少。我国《企业会计准则2006本准则》认为,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

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上述两项定义虽然表达不同,其含义大致是相同的。二者均指出了损失的本质是由丧失的无利益获得的资源而导致的权益(净资产)之减少。如一项支出的发生或资产的耗用并未提供相应的营业收入,一项资产遭受未能预料的损坏或盗窃等,都属于损失。停工损失,即指因为停工而造成的损失。根据前述对“损失”的理解,企业停工并非都会带来损失,如季节性停工、计划内的大修理停工、技术改造及革新停工、固定资产的改建和扩建停工,属于正常停工,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可预见的活动,是为了以后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其停工期间发生的各种支出与未来提供相应的营业收入有关,因而不能界定为停工损失。而因为停电、停水、待料、机械故障、不可抗力造成机器大修等停工,属于非正常停工,其间发生的各种支出均是丧失的无利益获得的资源,因而属于损失。因此,就制造业企业而言,停工损失,是指企业或生产车间、班组在非正常停工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 第二,停工损失的计量。从内容上看,这里所指的停工损失属于直接损失,即指由停工直接导致的各项支出。对这部分停工损失的计量,其标准与方法和费用的计量是类似的。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停工损失还包括间接损失,即指由停工带来的、不易被立即察觉到的各项支出。如因停电、停水或机械故障导致当无法在规定期限履行合同而承担经济赔偿等。国内外目前在会计上所确认的停工损失不包括间接

方案-《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关键词] 债务重组;公允价值;差异;损益 [摘要] 国际趋同,是 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为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各种复杂的现实经济业务,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竞争构建统一会计信息平台。2006年 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本文对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的重点、难点、新旧准则的差异及衔接问题进行了解析,并探讨了执行新准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 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将非现金资产抵债的计价基础由公允价值改为账面价值,并不再确认债务重组损益。从而避免了对公允价值的滥用,抑制了一部分利润操纵行为。但是这种“一刀切”的规定有悖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协调。在充分考虑到经济 变化以及修订前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2006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新准则重点、难点解析 (一)债务重组涵义的理解 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界定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了让步的事项。”说明我国具体准则的范围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其实质属于捐赠,使用其他准则;②企业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涉及的范围,其会计处理由相关的会计规范予以规定。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情况比较复杂,其债务重组无论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本准则也不予涉及。③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没有让步,而是采取以物抵债或诉讼方式解决,没有直接发生权益或损益变更,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也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让步的情况下才是新准则规定的债务重组,适用债务重组具体准则。 (二)正确确定债务重组日 债务重组日即为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 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对于以资产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日为资产已经到达债权人手里或已经交付债权人使用,并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的日期。 (三)债务重组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损益的核算。 债务重组损益应于债务重组日确认和计量。因其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应在“营业外损益”账户进行核算。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分清债务重组利得和转让资产损益的界限。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转让资产损益。转让非现金资产时涉及相关税费的,在计算转让资产损益时,还要区别相关税费的不同性质,考虑其是否计入转让资产损益。债务人核算转让资产损益时一般不需要单独设置帐户进行核算。如:债务人以存货清偿债务的,把转让的存货作为销售处理,转让资产损益为销售收入与其成本及相关减值准备之间的差额;债务人以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把转让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处理,转让资产损益作为固定资产清理收入与清理支出之间的差额,如为收益,在“营业外损益”账户下的“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明细账户核算;如为损失,在“营业外损益”账户下的“处

【会计知识点】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第十九章债务重组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阐述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因准则重新编写,所以属于比较重要章节。 近3年考题已不适用。 本章应关注的问题: ①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下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②各种债务重组方式下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2020年教材变化 按新准则重新编写。 主要内容 第一节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第三节债务重组的相关披露 第一节债务重组的定义和重组方式 ◇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的方式 一、债务重组的定义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提示】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债务人未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也无论是否债权人作出让步,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条款重新达成了协议,就符合债务重组的定义。 (2)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债权和债务,不包括合同资产、合同负债、预计负债,但包括租赁应收款和租赁应付款。 (3)不适用债务重组准则的交易事项:①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②通过债务重组形成企业合并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③债权人或债务人中的一方直接或间接对另一方持股且以股东身份进行债务重组的,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债务重组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债务重组的交易实质是债权人或债务人进行了权益性分配或接受了权益性投入的,适用权益性交易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二、债务重组的方式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上述(一)和(二)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债权和债务的终止确认 ◇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高级财务会计习题答案

《高级财务会计》习题答案 第一章非货币资产交换 1、2007年5月,A公司以其一直用于出租的一幢房屋换入B公司生产的办公家具准备作为办公设备使用,B公司则换入的房屋继续出租。交换前A公司对该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原始成本为500 000元,累计已提折旧180 000元,公允价值为400 000元,没有计提减值准备;B公司换入房屋后继续采用成本模式进行计量。B公司办公家具账面价值为280 000元,公允价值与计税价格均为300 000元,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B公司另外支付A公司49 000元的补价。假设交换不涉及其他的相关税费。 要求:分别编制A公司和B公司与该资产交换相关的会计分录。 A公司的会计处理: 49 000/400 000=12.25%,所以交换属于非货币资产交换。 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400 000-(300 000×17%)-49 000=300 000元 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损益=400 000-320 000=80 000元 借:固定资产清理320 000 累计折旧180 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500 000 借:固定资产——办公设备300 000 银行存款49 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51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320 000 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性房地产收益)80 000 B公司的会计处理 换入设备的入账价值=300 000+300 000×17%+49 000=400 000元 换出资产应确认的损益=300 000-280 000=20 000元 借:投资性房地产4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300 000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51 000 银行存款49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280 000 贷:库存商品280 000 2、2007年9月,X公司生产经营出现现金短缺,为扭转财务困境,遂决定将其正在建造的一幢办公楼及购买的办公设备与Y公司的一项专利技术及其对Z公司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交换。截止交换日,X公司办公楼的建设成本为900 000元。办公设备的账面价值为600 000元,公允价值为620 000元;Y公司的专利技术的账面价值为400 000元,长期股前投资的账面价值为600 000元。由于正在建造的办公楼的完工程度难以合理确定,Y公

停工损失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制度》(简称《制度》)规定:需要单独计算停工损失的企业,可以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下设置“停工损失”明细科目,以汇集和分配基本生产车间因停工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可以单独设置“停工损失”科目;停工损失包括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对于季节性生产企业在停工期内的费用,应当采用待摊、预提的方法,由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为停工损失。笔者认为,对于非季节性生产企业的停工损失,无论是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科目核算,还是在“停工损失”科目核算,都存在下列问题: 1.《制度》只说明用“停工损失”科目来归集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没有明确规定该费用的最终归属。 2.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科目来归集停工期内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如果当期期末结转,则停工期内没有相应的核算对象(产品)来承担该费用;如果当期期末不结转,那么该科目就有余额,而余额反映的内容与《制度》的规定是不相符的。因为《制度》规定:“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在产品的成本。. 笔者认为,企业成本核算,除采用分批法核算的外,产品制造成本

的核算都是按月进行的。企业停工的原因及时间各种各样,可以视工作中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我们可以把停工分为企业计划内停工和企业计划外停工。 对于企业计划内停工,如每年安排设备大修理,是每个企业的正常停产,这期间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可以采用待摊、预提的方法,由开工期内的生产成本负担,不作停工损失处理。 对于企业计划外停工,如市场原因产品暂时滞销,企业安排停产,这期间所支付的生产工人工资和提取的应付福利费、所耗用的燃料和动力费,以及应负担的制造费用,可以用“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停工损失”或“停工损失”科目归集后,期末直接结转到“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这样核算的原因有三个:①企业计划外停工,归根结底都是管理上的原因;②如果企业计划外停工的损失在以后生产期内分摊,那么就不能真实反映生产当期产品成本情况;③若在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或几个月停工,该费用又如何处理呢?不可能由以前月完工产品承担,也不可能把今年的停工损失结转到下年度,否则不能真实地反映当年的经营状况。因此,企业计划外停工的停工损失应单独核算,并于期末结转到“管理费用-停工损失”科目。 停工损失的界定及会计处理 第一,停工损失的界定。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指 南

《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指南 一、债务重组准则的修订背景 在市场经济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一些企业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或受外部各种因素的不利影响,致使盈利能力下降或经营发生亏损,资金周转不快,出现暂时资金紧缺,难以按期偿还债务。在此情况下,虽然按我国法律,债权人有权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向法院申请债务人破产,但在债务人主管部门申请整顿且经债务人与债权人会议达成了和解协议时,破产程序应予中止。此外,即使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也可能因为相关的过程持续很长,费时费力,结果还可能难以保证债权人的债权能如数收回。于是,就有了另外一种解决债务纠纷的方法,即债务重组,包括减少债务本金、债务利息和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这种形式的债务重组,属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除此之外,实务中还有其他形式的债务重组,即债权人未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比

如,债务人以等于或高于债务账面价值的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 对于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财政部曾于1998年发布《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进行规范。该项准则自实施以来,对于规范企业债务重组交易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执行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比如,《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引入了公允价值,允许债务人将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并在利润中反映。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市场尚在建立健全之中,相关的公允价值难以真正地显现出“公允”,从而有可能影响因债务重组而产生的“利润”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基于此种情况,财政部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作了修订。修订后的准则,仍称《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下称“债务重组准则”)。债务

新会计准则之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之债务重组的有关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重组》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修改后新准则。按照有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与其他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一样于2007年1月1日将在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修改最大地方是引入了“公允价值”概念和改正了债务人因债务豁免而形成的债务账面价值与抵债资产公允价值之差计入当期损益。为方便理解《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有关会计处理,本文仅就此问题作初浅探讨。一、以资产清偿债务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把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分为四种情况。本文将从其分类顺序探讨。第一种情况是以资产清偿债务。对于以资产清偿债务情况又分为以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两种方式。 第一种方式: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 以现金清偿债务方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四条和第九条规定,对于债务人企业来说,债务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债权人企业来说,债权人企业应当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减值准备的,应当先将该差额冲减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例1:甲公司欠乙公司应付账款20万元,于3月21日到期。乙

公司对甲公司欠款已计提坏账准备3万元。因甲公司财务困难,经甲乙公司协商,达成重组协议:甲公司以转账支票一张,金额15万元,于3月21日偿还所欠乙公司全部债务。 甲公司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 贷:存款15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5 乙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15 坏账准备3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20 上例中,若甲公司用18万元银行存款偿还所欠乙公司债务,其他条件不变。会计分录如下: 甲公司分录: 借:应付账款———乙公司20 贷:银行存款18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 乙公司分录: 借:银行存款18 坏账准备2 贷:应收账款———甲公司20

成本会计中停工损失的核算

成本会计中废品损失和停工损失的核算 ?大学城栏目:居民空间消息快播 | ?空间栏目:成本会计 ?收藏到我的学习空间 ?收藏到我的课堂魔方 全屏 发表时间:2012-6-12 21:50:00 浏览:542 评论:0 一、废品概述 生产中的废品是指不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不能按照原定用途使用,或者需要经过加工修理后才能按原定用途使用的在产品、半成品和产成品等。不论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还是入库以后发现的,只要是由于生产原因造成的,都包括在废品之内。但以下情况不包括在废品范围内:入库时是合格品,但由于保管不善等原因而发生的损坏变质,属于管理上的问题,应作为管理费用处理,不作为废品损失处理;质量虽不符合规定标准,但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等级品),其成本与合格品的成本相同,其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降价损失应在计算销售损益时体现,也不应作为废品损失处理;实行包退、包修、包换的“三包”企业,其产品出售后发现的废品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应计入管理费用,不作为废品损失处理。 废品按其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料废和工废两类。料废是由于送来加

工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所造成的废品,责任应该由材料采购部门或上一工序的操作工人承担,而不属于本工序操作工人的责任;工废是由于本工序工人操作上的原因造成的废品,属于本工序操作工人的责任。 废品按能否修复分为可修复废品和不可修复废品。可修复废品指技术上可修复,且经济上核算的废品。不可修复废品指技术上不可修复,或技术上可修复但经济上不核算的废品。 废品损失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和入库后发现的各种废品的报废损 失和修复费用。废品的报废损失,是指不可修复的废品的实际成本减去回收材料和废料价值后的净损失。废品的修复费用,是指可以修复的废品在返修过程中所发生的修理费用。应由造成废品的过失人负担的赔款,应从废品损失中减去。 为了单独核算废品损失,可以设置“废品损失”科目,在“废品损失”科目 下再按基本生产车间分别产品品种设置明细账。该科目的借方核算不可修复废品的生产成本和可修复废品的修复费用,贷方核算废品残料的回收价值和应收的赔款,该科目借方发生额大于贷方发生额的差额,就是废品损失,应分配计入同种产品的完工成本负担。该科目月末没有余额。经检验部门鉴定不需要返修而可以降价出售的不合格品,其成本与合格品相同;其售价低于合格品售价所发生的损失,应在计算销售损益中体现,不作废品损失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解析 [关键词] 重组;公允价值;差异;损益 [摘要] 会计国际趋同,是全球化的客观要求。为使会计信息能够更加准确、客观的反映各种复杂的现实经济业务,为我国参与竞争构建统一会计信息平台。2006年部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本文对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的重点、难点、新旧准则的差异及衔接问题进行了解析,并探讨了执行新准则将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 1998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2001年进行了第一次修订,将非现金资产抵债的计价基础由公允价值改为账面价值,并不再确认债务重组损益。从而避免了对公允价值的滥用,抑制了一部分利润操纵行为。但是这种“一刀切”的规定有悖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协调。在充分考虑到经济变化以及修订前准则实施情况的基础上,2006年财政部对准则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并更名为《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新准则重点、难点解析 (一)债务重组涵义的理解 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界定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了让步的事项。”说明我国具体准则的范围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做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

的业务实质。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①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其实质属于捐赠,使用其他准则;②企业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涉及的范围,其会计处理由相关的会计规范予以规定。在企业进行公司制改造时,情况比较复杂,其债务重组无论是否属于持续经营,本准则也不予涉及。 ③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没有让步,而是采取以物抵债或诉讼方式解决,没有直接发生权益或损益变更,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也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让步的情况下才是新准则规定的债务重组,适用债务重组具体准则。 (二)正确确定债务重组日 债务重组日即为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债务重组可能发生在债务到期前、到期日或到期后。对于以资产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日为资产已经到达债权人手里或已经交付债权人使用,并办理了有关债务解除手续的日期。 (三)债务重组损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损益的核算。 债务重组损益应于债务重组日确认和计量。因其与其日常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应在“营业外损益”账户进行核算。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分清债务重组利得和转让资产损益的界限。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帐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

最新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3债务重组汇总

2010企业会计准则讲解13债务重组

第十三章债务重组 第一节债务重组概述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债务重组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对债权人而言,为“债权重组”,对债务人而言,为“债务重组”。为便于表述,统称为“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准则)规范了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债务重组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实质,从而排除了债务人未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以及虽修改了债务条件,但实质上债权人并未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事项,如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等值库存商品抵偿到期债务,但不调整偿还金额,实质上债权人并未作出让步,不属于债务重组准则规范的内容。 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是债务重组准则所定义的债务重组的基本特征。“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是指因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人困境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其无法或者没有能力按原定条件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者将来以低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作出让步的情形包括债权人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将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以及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其中:以资产清偿债务,是指债务人转让其资产给债权人以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包括现金资产和非现金资产,主要有: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将债务转为资本,是指债务人将债务转为资本,同时,债权人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债务重组方式。债务转为资本时,对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是将债务转为股本,对其他企业而言,是将债务转为实收资本。其结果是,债务人因此而增加股本(或实收资本),债权人因此而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是指不包括上述两种方式在内的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的债务重组方式,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或免去债务利息等。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是指采用以上三种方式共同清偿债务的债务重组方式。其组合偿债方式可能是:债务的一部分以资产清偿,一部分转为资本,另一部分则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等。在债务重组中涉及的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只有在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所规定的金融负债和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才能终止确认。 本章着重讲解了持续经营条件下债权人作出让步的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及其会计处理问题。 第二节债务重组的会计处理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甜会计处理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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