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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29 -二建法规-精讲课件

27~29 -二建法规-精讲课件
27~29 -二建法规-精讲课件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班

2Z205000 建设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各章分值分析】

【本章考试特点】

本章内容零散杂乱,分值不大,抓重点看一看,性价比不高,无须花费太多的时间精力。

【本章内容】

第一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第二节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第三节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第一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制度

【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1.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场界指经批准或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15分贝

●昼间是指6:00-22:00之间的时段

●夜间是指22:00-次日6:00之间的时段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昼间、夜间另行规定

【2017年真题】建筑施工噪声排放限值的测量位置是建筑施工场地的()。

A.中心B.毗邻建筑物

C.边界D.周边50 米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建筑施工场界,是指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施工场地边界或建筑施工过程中实际使用的施工场地边界。

2.噪声污染申报制度

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1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申报项目情况。

项目内容

申报主体施工单位

申报时间开工前15日前

向什么部门申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

申报内容●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

●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

●所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开工15 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A.项目名称

B.施工场所和期限

C.产生噪声的原因

D.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

E.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233网校答案】ABDE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环境噪声污染须申报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3.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施工作业

4.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可以施工的两个特例

【2017年真题改编】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中()

A.抢修作业

B.保密工程作业

C.抢险作业

D.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进行的作业

E.产生环境噪声污染较轻的作业

【233网校答案】ACD

【233网校解析】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

【2016年真题】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除外。

A.抢险作业

B.抢修作业

C.监理单位同意的

D.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

E.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

【233网校答案】ABDE

【233网校解析】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大气污染防治规定】

(重点是防治扬尘污染)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土方作业,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米,不扩散到场区外

●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米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达到目测无扬尘要求,可采取洒水、地面硬化、围挡、密网覆盖、封闭等措施

●构筑物机械拆除前,做好扬尘控制计划。可采取清理积尘、拆除体洒水、设置隔挡等措施

●构筑物爆破拆除前,可采用清理积尘、淋湿地面、预湿墙体、屋面敷水袋、楼面蓄水、建筑外设高压喷雾状水系统、搭设防尘排栅和直升机投水弹等综合降尘。选择风力小的天气进行爆破作业

●在场界四周隔挡高度位置测得大气总悬浮颗粒物月平均浓度与城市背景值的差值不大于0.08毫克/立方米

4.扬尘污染的备案

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河道整治以及建筑物拆除等工程的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水污染防治规定】

1.水污染防治的一般规定(记用常识不好判断的)

●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的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

●禁止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

●在饮用水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在风景名胜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

2.2015年《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规定

●未取得排水许可证,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由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

●排水许可证的有效期,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根据排水状况确定,但不得超过施工期限

●排水户应当按照排水许可证确定的排水类别、总量、时限、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的污染物项目和浓度等要求排放污水

●排水主管部门实施排水许可不得收费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定】

1.施工现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规定

●在国家级和省级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转移固体废物出省域的,应向移出地的省级环保部门申请,移出地的省级环保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的省级环境部门同意后,方可批准移出

2.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规定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

●禁止将危险废物与旅客在同一运输工具上载运

3.施工现场固体废物的减量化和回收再利用

(重点记几个指标)

●每万平方米建筑垃圾不宜超过400吨

●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达到30%

●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废弃物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大于40%

●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力争再利用率大于50%

【违法行为承担的法律责任】

1.按日连续处罚的法律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罚款处罚按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

第二节施工节约能源制度

1.节能的产业政策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实行淘汰制度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2017年真题】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和审查制度。

A.节地B.节水

C.节能D.节材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人生产、使用。政府投资项目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依法负责项目审批的机关不得批准建设。

2.用能单位的法定义务

●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

●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

●加强能源计量管理

●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

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3.建筑节能的规定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不得批准或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

【2018年真题】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不得出具()报告。A.竣工验收合格

B.建筑节能合格

C.建筑节能达标

D.能耗验收合格

【233网校答案】A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施工节点的相关规定。对不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建设单位不得出具竣工验收合格报告。

4.施工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规定(循环经济促进法+绿色施工导则)

●建筑设计、建设、施工等单位应当对建筑物及构筑物采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的技术工艺和小型、

轻型、再生产品

●国家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国务院或省级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砖

●图纸会审时,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2018年真题】根据《绿色施工导则》,施工现场5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应当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以上。

A.50%

B.60%

C.70%

D.80%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施工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的规定。《绿色施工导则》规定,应就地取材,)施工现场500km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5.非传统水源利用

●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企业应当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

●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大型施工现场,尤其是雨量充沛地区的大型施工现场建立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充分收集自然降水用于施工和生活中适宜的部位

●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例题】根据《绿色施工导则》水源利用中,应当优先采用()。

A.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

B.市政自来水作为混凝土冲洗用水

C.中水搅拌

D.中水饮用

E.收集雨水养护

【233网校答案】ACE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施工节能的规定。优先采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和工程应收集雨水养护。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浇灌等用水,优先采用非传统水源,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6. 其它节能规定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设备

●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应按用地指标所需的最低面积设计

●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7. 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发布节能技术政策大纲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应当把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节能技术、节能产品的推广目录

●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节能科研项目、节能示范项目、重点节能工程。

【2017年真题】关于节能技术进步的说法,正确的是()。

A.利用财政性资金引进循环经济重大装备的,应当制定创新方案,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B.国家采取强制措施研发施工节能技术

C.节能技术政策大纲应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布

D.各级政府应当对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

【233网校答案】A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节能技术的相关规定。B国家鼓励、支持节艰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不是采取强制措施。C国务院管理节能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发布节能技术政策大纲,不是由县级以上政府发布。D对循环经济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由国务院和省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排财政性资金予以支持。

第三节施工文物保护制度

二级

三级

●一般文物

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划定保护范围的规定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省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自核定公布之日起1年内,由核定的政府划定保护范围

文物保护单位

的级别

批准单位划定单位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经省级政府批准由省级文物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

门划定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核定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划定

●保护范围没有批准之说,只有划定单位,划定单位一定是政府,而不是具体的职能部门。省级及以上由省级划定,以下的按级划定

●建设控制地带,不论哪一级,其批准单位均是省级政府。划定单位,省级及以上是由省级文物部门会同规划部门,以下的由对应核定文物的政府的文物部门会同规划部门

【例题】某省辖区某市市区内发现的古文化遗址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则其建设控制地带由()划定

A.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B.市文物行下主管部门

C.省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D.市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E.国家文物局

【233网校答案】AC

【233网校解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部门划定并公布。

【例题】某市文物管理部门拟对部分文物建筑进行修缮,需重建部分建筑,则承揽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

A.建筑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

B.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C.A和B满足其一即可

D.A和B必须同时具备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承担修缮、迁移和重建工作一定要双证齐备。

【2016年真题】根据《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建工程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应当承担的行政处罚是()。A.罚款

B.责令停产停业

C.警告

D.吊销营业执照

【233网校答案】A

【233网校解析】《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拆除历史建筑物的,须经规划部门和文物部门两部门批准

【例题】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允许建设的工程是()。

A.新建住宅

B.新建厂房

C.扩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

D.扩建办公楼

【233网校答案】C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施工的规定。在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

10.施工发现文物的报告和保护

●单位或个人应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部门

●文物部门应当在24小进内赶赴现场

●文物部门应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依照以上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2017年真题】施工现场发现的地下遗存文物,所有权属于()。

A.施工企业B.建设单位

C.建设用地使用权人 D.国家

【233网校答案】D

【233网校解析】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房地产需求的调查

市场调查问卷 一审:问卷编号: 二审:访问员姓名: 复审:住宅区名称: (2005年9月) 尊敬的女士/小姐/先生: 您好!我是葫芦岛九星集团委托的访问员,现在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关于房地产需求的调查,您被选为访问的对象,我想与您或您的家人谈谈,耽误您一些宝贵时间,多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郑重承诺: 我司将严格遵照行业操守,保证阁下所填资料只用于此项研究工作,而不用于其他的任何商业用途,同时严格保密! 被访问住宅详细地址:被访者姓名: . 被访家庭电话: . 访问起止时间:月日时分至时分

甄别部分 1、请问您在未来2年内有购买商品住宅的可能性吗?------------------------------------- 2、请问您或您的家人现在是否在下列机构工作? 房地产开发机构----------- 1 物业管理公司----------------2 建筑公司---------------------3 市场调查公司----------------4 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5 报社电台电视台-------------6 房地产中介代理公司------7 广告策划公司---------------8 以上都没有------------------9(9继续) 3、请问您的年龄是否在25岁以上? (是——继续、否——终止) 4、请问您是家中购房的决策者或参与决策者吗? (是——继续、否——终止) 4、请问您的个人月收入是否在1000元以上?(是——跳问主体问卷,否——继续) 5、请问您的家庭年收入是否在2万元以上?(是——继续,否——对不起,您不符合我们的要求,打扰了) A、消费者购买意向调查 A1、请问未来2年内购买商品住宅的可能性有多大? 1、可能性很大 2、可能性较大 3、可能性一般 4、可能性较小 5、可能性很小A2、最可能购房的时间: 1、半年内 2、半年至1年 3、1年至1年半 4、1年半至2年 5、2年以后A3、您购买商品住宅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1、结婚 2、改善居住条件 3、扩大居住面积 4、工作、生活更方便 5、投资用于转手 6、保值 7、为家人或朋友购买 8、其它 A4、您计划购买多大面积的商品住宅? 1、70平米以下 2、70-90平米 3、90-110平米 4、 110-130平米 5、130-150平米 6、150-170平米 7、170-180平米 8、180-200平米 9、200平米以上 A5、您打算购买哪种房屋结构的商品住宅? 1、平层 2、复式 3、跃式 4、无所谓 A6、您打算购买哪一类型的商品住宅? 1、高层(18层以上) 2、小高层(8-18层) 3、多层(4-7层)带电梯 4、多层不带电梯(4-7层) 5、低层(1-3层) 6、其它 A7、您喜欢哪种建筑布局的商品住宅?

二建工程法规精讲笔记: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二建工程法规精讲笔记: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2Z2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 核心考点 1.保证(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人资格等) 2.抵押权(不得抵押的财产、抵押权的实现) 3.质权和留置 4.定金(定金合同、合同生效、定金数额) 2Z201071担保与担保合同的规定 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担保法》担保的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2Z201072建设工程保证担保的方式和责任 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保证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所谓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一、保证的基本法律规定 (一)保证合同 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二)保证方式 保证的方式有两种: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资格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保证人。但是,以下组织不能作为保证人: 1.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四)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生效后,保证人就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间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建设工程施工常用的担保种类 (一)施工投标保证金 (二)施工合同履约保证金 (三)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预付款担保 2Z201073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定金的规定 —、抵押权

11~13 二建法规-精讲 课件

二级建造师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精讲班 2Z202000 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各章分值分析】 【本章内容】三管(项目+单位+人) 第一节施工许可制度(对项目的管理) 第二节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对单位的管理) 第三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对人的管理) 【考情分析】 ●本章涉及到三方面的资格准入制度(对项目-施工许可、对企业-企业资质、对个人-建造师执业)●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本章分值较少,考点突出 第一节施工许可制度(对项目的管理) 第一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管理部门项目类型管理措施 发改委国家投资大中型基建项目开工报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一般项目施工许可证特殊项目 ●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太小了没有必要抢险救灾工程-时间来不及 ●临时性房屋建筑 ●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等 无须领证 军队军用房屋项目另行管理项目内容

时间在建筑工程施工前 对象建设工程,但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不需要领取 申领单位建设单位(业主或项目法人),不是施工单位 核发单位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内容工程是否符合法定的开工条件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标准,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调整限额,报住建部备案) 3.开工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发改委批准) ●资金到位情况 ●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要求 4.施工许可证的法定批准条件(8个) 项目内容 关于有地●必须是国有土地 ●不需要必须拿到土地证,只要有用地批准手续即可 关于规划许可-要获得规划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用地范围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确认工程符合城市规划●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前,必须先取得该工程的()。 A.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质量安全报建手续C.施工许可证D.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建《工程法规》干货笔记ES

2020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干货笔记(154个考点+历年考题解析)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干货笔记已上线,全书包含各章思维导图、考情分析、154个重要考点、历年考题、85个时间、数字类考点等内容。 1、科目情况(题型、题量、考试时间) 2、 约能源及文物保护、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进行编写与阐述。可免费试听233网校二建法规精讲,详细内容新教材及该科考试基本情况介绍。 3、2015-2019年真题各章分值占比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010法律体系 【本节主要知识点】 ◎我国法律体系基本框架 ◎法的形式 ◎只能制定法律的事项 ◎法的效力 ◎法的冲突 核心知识点1、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7大类)

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核心知识点2、法的形式(共七类) 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主体 宪法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XX法,民法总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 行政法规XX条例国务院 部门规章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 审计署和行政管理直属机构 地方性法规、自治 条例和单行条例 XX地方XX条例省级及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会 地方政府规章XX地方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 府 国际条约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4)新法优于旧法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同一机关制订 新的与旧的不一致的适用新的 特别的与一般的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新的一般与旧的特别不一致的谁制订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订 地方法规与部门规章冲突 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即适用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提请 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规不一致时由全国人民大常委员裁决 A部门规章与B部门规章冲突国务院裁决 【2018】法的形式的含义包括()。 A.创制机关的性质及级别 B.法律规范的地域效力 C.法律规范的内涵 D.法律规范的期间效力 E.法律规范的效力等 级

二建法规分析讲解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2Z2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2Z2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一、法的形式(7类) 二、法的效力层级 (一)基本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提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 (2)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3)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 【规律】注意其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效力越高 (二)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1.各扫门前雪: (1)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新旧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2.家长负责制: (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 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 (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2Z201021 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记忆】合法、有钱、有名分有住处、能担事。 二、法人的分类 2Z201022 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一、项目经理部的概念和设立 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无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即:项目经理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 三、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2Z2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 概念:指代理人在被授予的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而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二、代理的种类 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2018年二建法规讲义知识点考点全面精讲讲义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分,2分,2分,0分,1分,3分)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序号法律部门包括的主要法律 1 宪法宪法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 2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3 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 4 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5 社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等 6 刑法刑法 7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3)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xx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办法”、“xx规定”) (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xx办法”、“xx 规定”)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2、法的效力等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共同上级机关裁决)

43~45 -二建法规-精讲课件

第三节仲裁制度 【仲裁协议】 1. 仲裁的三项基本制度 2.仲裁协议 内容缺少的后果 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未明确约定仲裁,仲裁协议无效 既约定仲裁又约定诉讼的,仲裁协议无效 仲裁事项可协议补充 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法定的管辖,必须指明选定的仲裁委员会)可协议补充 达不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情况如何确定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只要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应当认定选定了 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一个 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 协议无效 仲裁协议约定由某地的仲裁机构该地仅有一个仲裁机构 的 该机构视为约定的仲裁机构 该地有两个以上仲裁机 构的 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一 当事人不能就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

5.仲裁协议的效力 【2018年真题】关于仲裁的说法,正确的是()。 A.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法院对当事人的纠纷应当予以受理 B.对于仲裁协议有效的仲裁案件,法院仍具有管辖权 C.只要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都应当予以受理 D.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233网校答案】A 【233网校解析】本题考查仲裁制度。选项A,有效的仲裁协议可以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对当事人的纠纷予以受理。B错误,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人民法院对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事项的司法管辖权。选项C错误,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选项D错误,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6.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如何处理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即认为仲裁协议有效) ●另一方在开庭后再提出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失效,继续进行诉讼审理 7.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就争议解决达成仲裁协议的,合同未成立也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项目内容 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确认仲裁协议效力机构仲裁委员会或法院 一方请求仲裁另一方请求法院作裁定的由法院裁定 裁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法院管辖●由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 人民法院管辖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不明确的,由仲裁 协议签订地或者被申请人住所地的中级法 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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