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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不再是隐私权的客体(高中阅读)

(完整版)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不再是隐私权的客体(高中阅读)
(完整版)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不再是隐私权的客体(高中阅读)

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不再是隐私权的客体在当今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不再是隐私权的客体,也不是人格权衍生出的财产权的组成部分,而成为国家、企业和个人共享的数据资源。因此,关于个人信息的立法不应再狭隘地局限于个人利益或私权保护,应侧重规范信息资产合理开发中个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应更好地发挥个人信息在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中的公共产品作用。

个人信息作为传统法律上人格权的客体,一直处于静态而稳定的法律关系之中。然而,近十年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来,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正经历着一场重大变革。这一变革的根本原因:随着社交时代的到来,数据量激增,云计算普遍运用,物联网雏形逐渐显现等,数据资产在政治、经济活动和社会结构中的核心地位愈发凸显。与在传统隐私权或人格权保护中个人居于主导地位不同,在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时代,单个主体作为大量信息流的一个末梢,其可识别性的符号化特征在以关联关系为核心的大数据要求的全样本分析中,已经成为模糊的信息加工客体。

个人信息不是纯粹的私法权利客体,享有与使用它而产生的利益不能仅从私权保护的角度进行狭隘的思考。就个人信息的范围而言,

在个人提供的信息产生的信息产品与信息服务中,既有个人所创建的信息,又有他人参与创建或主要由他人创建的信息(如信用信息和信誉信息等),故而,已经不能完全从隐私权或人格权的私有化属性方面进行边界厘定。

在大数据时代,单一性个人信息的价值越来越不明显。个人信息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微观效应,迅速让位于大数据时代全部样本的信息挖掘产生的分析价值和预测效用。个人信息保护方式必须向此种经济和科技运行模式妥协,由此构建新型的个人信息公开化和可利用化的法律规范。个人信息经过数据企业的批量或整体性加工,变成符合一定目的的数据资产。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数据资产作为深度把握社会财富流动、维护社会秩序、节约社会资源、预测及避免重大系统性风险的公共数据。

一些国家或地区的最新立法已逐步放弃个体对个人信息的绝对控制权理论,使个人信息权从绝对性的私法性权利或基本人权,向具有公共产品属性的公共信息财产转化。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规范,在世界范围内多因信息技术的发展,以及消费者与数据企业关系的变化,而由特别法实时进行调整与更新。在这个大的社会发展趋势之下,静

态的、以个人隐私的绝对保护为中心的传统个人信息保护模式,已经很难适用。

(摘编自《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模式需改变》)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对个人信息的立法不再狭隘地局限于个人利益或私权保护,就

可以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和推动社会进步。

B.单个主体在大数据、云计算与人工智能时代,已经成为模糊的

信息加工客体,不再处于主导地位。

C.个人信息不再是隐私权的客体,享有与使用它而产生的利益,不能从私权保护的角度进行狭隘的思考。

D.世界范围内,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规范,由特别法实时进行调整与更新,大多是因为信息技术的发展。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本文论证结构是“总分总”模式,先总说,后分说,最后归结论点,论证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模式需改变的观点。

B.文章第二段在论证过程中提及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这

是文章立论的前提,同时,也有其现实的意义和指向。

C.文章主要从个人信息的客体性、个人信息享有与使用、个人信息的保护三个角度进行论述,逐层推进,逻辑严密。

D.文章最后一段,作者提及世界上某些国家或地区的最新立法在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调整和改变,为文章观点提供佐证。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如果不是最近十几年来,尤其是进入大数据时代以来,全球范围内信息传播方式发生的改变,就没有必要探讨个人信息保护模式的改变。

B.在个人信息传播和处理过程中其他人也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所以,在利益界定中应该考虑其他人的利益,其对应的保护模式也应有所改变。

C.在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方式必须做出必要的妥协,构建新型的个人信息公开化和可利用化的法律规范,由此,个人必须放弃自我利益。

D.原来我国个人信息的保护模式是静态的、以个人隐私的绝对保护为中心;今后的调整方向是动态的,注重个人以及相关企业和国家的利益均衡。

答案解析

1.B(A表述绝对化;C“不能从私权保护的角度进行狭隘的思考”表述不严密;D原因还有“消费者与数据企业关系的变化”)

2.A(本文论证结构是总分模式,先总说,后分说)

3.C(“个人必须放弃自我利益”错,据原文“在一定程度上,这种数据资产作为深度把握社会财富流动、维护社会秩序、节约社会资源、预测及避免重大系统性风险的公共数据”可知,公共数据可以维护包括个人在内的群体利益)

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xxxx〕24号)文件精神和《盐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2020)》(盐发〔xxxx〕20号)要求,全面加强信息技术支撑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以先进教育技术改造传统教育教学,以信息化促进教育现代化,围绕学校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化进程,促进学校教育管理和教学手段的现代化,特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 一、现状分析 我校信息化建设起步较早,老校区校园网始建于1999年,学校网站于xxxx年开通。xxxx年学校整体搬迁至新校区,新校区在校园数字化方面投入不惜重金,按照《江苏省“校校通”工程建设指南》高标准严要求进行装备。十多年来,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一直稳步发展,在学校科学发展中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具体表现在:从硬件建设来看,学校建成“主干千兆百兆到桌面”局域网,学校目前拥有多媒体教室90间(所有教室均为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6间,全自动录播教室1间、数字化实验室1间,多功能阶梯教室4间,1000人学术报告厅1间,500人报告厅1间,并建有广播中心、监控中心、网络中心、校园电视台;教师人手一台笔记本电脑;校园网使用100 M电信光纤接入因特网,并高速连入市县城域网,实现办公楼、教学

楼、实验楼、图书馆等场所全覆盖。从软件环境来看,我校近几年在对外宣传、人事管理、图书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家校联系等方面已实现数字化办公。从教职工信息素养来看,教师基本能熟练应用多媒体开展教学活动,绝大部分教师能制作质量较高的多媒体课件。管理人员能熟练办公应用软件。 我校目前信息化建设的问题主要是:整体规划和推进机制缺乏,基础设施严重老化不能满足发展需求,信息化管理体制亟待完善,信息技术专业人员短缺,校本信息资源建设滞后,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智慧教学等方面应用不足,网上教学、网上评课、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不强等。这些都与学校的社会定位和发展目标相距甚远。 二、指导思想 未来五年,阜宁中学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2020年)》、《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智慧教育的实施意见》、《盐城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xx—2020)》、《盐城市中小学“智慧校园”创建工作方案》,从“建成以物联网为基础的生态型智慧校园”的高度出发,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突出重点;优化应用,资源共享;立足高端,跨越发展”为原则,高标准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通过打造数字化校园、智慧校园,创设良好的信息化氛围,引领教师发展、促进学生成长,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学校的信息化管理水平。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从学校全局高度统一标准,统一规划,整

浅谈民法中的隐私权和宪法中的隐私权之比较(一)

浅谈民法中的隐私权和宪法中的隐私权之比较(一) 论文关键词:隐私权宪法权利人格权 论文摘要:隐私权已经或正在成为一种国际社会和各国广泛承认与保护的基本权利。通过比较民法中的隐私权和宪法中的隐私权,我们能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一、隐私权的概念和出现之比较 第一,隐私权的概念比较。首先从私法的角度定义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生活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然后从公法,即基本人权的角度来定义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对于私人信息自我控制、不被非法利用,私人事务自主支配、不受侵扰和私人活动自主决定、私人秘密不被侵犯的自由权。可以看出,民法中的隐私权更多的是人格尊严方面的保护,而宪法多是从自治性、自由权方面的保护。 第二,隐私权出现的顺序比较。从源头上看,隐私权是以寻求侵权法保护的面目出现的,这有着深刻的大陆法系民法保护的根源。在我国,学者们至今还在民法人格权保护的视角下研究和界定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这是和隐私权的民法保护的开端和努力分不开的。但是,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却从民法保护走上了宪法保护的道路。1890年,美国波士顿市社会名流华伦夫人不满报纸对她所开的舞会的报道,由其丈夫——哈佛大学法学教授撒莫尔·华伦及美国最高法院法官白兰·德斯教授——发起主张“不受别人干涉”的权利,并在《哈佛法学评论》上着文阐述隐私权,揭示了隐私权的概念及相关的理论。华伦教授和德斯教授所强调的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是有着深刻的大陆法系民法保护传统的。他们的文章努力把大陆法系特征的基于尊严的隐私权保护引入美国法律。可以说,他们的隐私权保护是从大陆法系的民法典对荣誉和尊严这样一种精神性权利的侵权保护借用过来的,美国侵权法保护意义上的隐私权的雏形在法国和德国的民法典中可以找到。但是,由于社会发展的局限性,大陆法系具备了隐私权法保护的雏形,却没有明确提出侵权法保护意义上的隐私权保护。由于美国人对自由理念的尊崇,政府始终被看成是个人权利的最大的威胁主体,所以美国隐私权保护的发展集中体现在针对政府权力行使的宪法保护上。二战后,德国隐私权的民法保护是借助于基本法一般人格权保护完成的。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对人性的摧残之后,人们加深了对于人格尊严保护的认识。当代国家权力扩张和高科技的迅猛发展带来了对于隐私权宪法保护的强烈需求,人们对于隐私权基本人权的认识更加清晰。虽然侵权法保护隐私权依然是重要的,它是在平等主体之间保护尊严利益,但是隐私权的宪法保护更为重要,并且还可以从基本法的高度完善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如今世界许多国家都从宪法高度保护个人隐私权。 二、隐私权保护理念之比较 第一,民法中隐私权保护理念。与公法相比,民法对人的价值实现有着更直接、更普遍的作用。民法的一切制度都以人这一主体为出发点,并且又以人为其归依。没有私法,自由、平等、权利、人权这些社会进步的基本内容将会由于远离人们的现实生活而成为无力的说教。在现代人的观念日益受到物化威胁的市场背景下,强调民法理念的人文精神将有助于我们清醒地认识人类社会与法律的发展趋向。民法中隐私权保护的理念主要是人格平等和意思自治理念。所谓“人格平等”,指在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现代社会,人格利益被视为人的最高利益,人格尊重是现代人权运动的目标和基本理念。人格权的保护,已成为衡量一国法律先进与否之标志。人格制度保护个人的隐私领域不受他人不法侵入。由于侵入他人隐私领域的技术手段日益增多,因此保护个人隐私具有特别的紧迫性。“意思自治”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自由地形成与其他民事主体私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受国家、社会团体和其他个人的非法干预。隐私权主体可以在不妨碍他人的条件下根据自己的意志自由地处理自己的事务。第二,宪法中隐私权保护理念。人格尊严和人格自治是宪法中隐私权保护的理念。“人格尊严”,又

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情况

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应 用情况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

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开展应用情况随着信息化技术在教育领域的推广和应用,学校信息化建设已成为未来学校教育发展战略的制高点,成为学校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学校信息化建设和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教师的专业发展,终生学习和学生的成长提供了技术支撑。我校按照“建设好,使用好”的目标,走出了一条学校信息化建设和发展的创新之路。 建设情况 如何让资金短缺的基层学校,尤其是资金严重不足的一所民办学校,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加速实现教学现代化,真正实现“三通两平台”。我们本着“明确目标,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满足教师、学生发展需要,满足学校现代管理需要为基本出发点,协商提出并形成了“多方参与的教育信息化建设新机制”。 我校积极按照国家“三通两平台”的发展要求,把校园网(校校通),班级多媒体(班班通)有效利用和连接起来,并顺利向以学生为中心的人人通过渡。我校配合市教育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实现光纤教育宽带网络的接入,建设信息化资源平台。 根据学校教育信息化的现状,本着“坚持质量一流、开放灵活、安全可靠、易于扩展”的原则,在市育局大力支持以及学校自身的努力下,经过多年的时间,完成以下七个方面的建设。 一、“班班通”教学设施建设。

“班班通”是学校信息化资源获取与利用、终端信息显示的软硬件环境。学校建成“班班通”教学班88个,均配备计算机、交互式智能教学触摸一体机、实物投影等设备,实现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有效整合,促进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 二、网络计算机教室和信息化教学办公建设。 计算机网络教室不仅能够进行计算机常规教学,而且满足了学校规模培训的需求,全面提升培训效率,创造了一个实时的网络互动课堂。 建成标准化计算机网络教室3个,学生电脑180台,为学生信息课的开设提供了保障。已配教师办公电脑220台,并全部接入互联网,师机比达到1:1。 三、互联网及校园局域网建设。 学校采用教育网光纤接入互联网,教育网出口带宽达到1000Mbps,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200Mbps。每个办公室、教室、微机室都有网络节点,无线WIFI网络覆盖整个校园,使教师办公、学生学习实现了网络化、数字化。满足了教师电子备课需要,实现了资源共享。2015年全省开展“一师一优课”活动以来,我校教师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在我市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网络空间注册、开通率达100%。2018年底将对校园局域网进行升级改造,计划实现全千兆的局域网网路环境。 四、录播系统管理平台和录播教室升级改造建设。 2017年学校建成多媒体录播教室1个,可实现实时直播,搭建了相互观摩借鉴的网络平台,达到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 五、平安校园安保系统建设。

国外个人信息保护或隐私保护法规汇总

国外在企业收集、利用公众信息方面的 政策、措施、规定、法规。 一、美国 1.《隐私权法》 1974 年12 月31 日, 美国参众两院通过了《隐私权法》(Privacy Act)1, 1979 年, 美国第96届国会修订《联邦行政程序法》时将其编入《美国法典》。该法又称《私生活秘密法》, 是美国行政法中保护公民隐私权和了解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就“行政机关”对个人信息的采集、使用、公开和保密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以此规范联邦政府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 平衡公共利益与个人隐私权之间的矛盾。2该法中的“行政机关”, 包括联邦政府的行政各部、军事部门、政府公司、政府控制的公司, 以及行政部门的其他机构, 包括总统执行机构在内。该法也适用于不受总统控制的独立行政机关, 但国会、隶属于国会的机关和法院、州和地方政府的行政机关不适用该法。该法中的“记录”, 是指包含在某一记录系统中的个人记录。个人记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的姓名或其他标识而记载的一项或一组信息”。其中, “其他标识”包括别名、相片、指纹、音纹、社会保障号码、护照号码、汽车执照号码, 以及其他一切能够用于识别某一特定个人的标识。个人记录涉及教育、经济活动、医疗史、工作履历以及其他一切关于个人情况的记载。 《隐私权法》规定了行政机关“记录”的收集、登记、公开、保存等方面应遵守的准则。 2.《电子通讯隐私法》 到目前为止,美国并没有一部综合性法典对个人信息的隐私权提供保护,主1https://www.sodocs.net/doc/be9517265.html,/foia/privacy/index.html

要依靠联邦和州政府制定的各种类型的隐私和安全条例。其中最为重要的条例是1986 年颁布的《电子通讯隐私法》(The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Privacy Act,简称ECPA)3。 尽管《电子通讯隐私法》还存在不足,但它是目前有关保护网络上的个人信息最全面的一部数据保护立法。《电子通讯隐私法》涵盖了声音通讯、文本和数字化形象的传输等所有形式的数字化通讯,它不仅禁止政府部门未经授权的窃听,而且禁止所有个人和企业对通讯内容的窃听,同时还禁止对存贮于电脑系统中的通讯信息未经授权的访问及对传输中的信息未经授权的拦截。 3.《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Financial Services Modernization Act of 1999,也就是格雷姆-里奇-比利雷法(Gramm-Leach-Bliley Act,GLB Act)4,它规定了金融机构处理个人私密信息的方式。这部法案包括三部分:金融秘密规则(Financial Privacy Rule),它管理私密金融信息的收集和公开;安全维护规则(Safeguards Rule),它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实行安全计划来保护这些信息;借口防备规定(Pretexting provisions),它禁止使用借口的行为(使用虚假的借口来访问私密信息)。这部法律还要求金融机构给顾客一个书面的保密协议,以说明他们的信息共享机制。 4、《儿童在线隐私权保护法案》 The Children’s Online Privacy Protection Act,,简称COPPA5,它规定网站经营者必须向父母提供隐私权保护政策的通知,以儿童为目标的网站必须在网站主页上或是从儿童处收集信息的每一网页上提供链接连接到此通知。它还详细规定了网站对13 岁以下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 3摘自https://www.sodocs.net/doc/be9517265.html,/ywdt/txt/2010-01/25/content_3357265.htm 4https://www.sodocs.net/doc/be9517265.html,/privacy/privacyinitiatives/glbact.html

中学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上海玉华中学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 2016-2020 按照《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立足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审视及规划学校一定时期内的现代教育技术发展方向,推进我校教育信息化 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我校根据区教育局对于教育信息化的指导精神,以信息化带动教育现代化,推进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和管理中的应用水平,以信息技术教育与各类课程的整合开展网络环境下学习方式改变的探索实验,提高全体师生的信息素养,构建高水平、高效益的教育信息化体系。 二、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依托一流的信息化硬件设施,在教育教学各领域全面开展信息化应用,全面发挥信息技术在教育管理和教学中的作用,改变教与学的方式,提高学习绩效,为学校的内涵发展、特色发展提供技术支撑、资源保障和服务平台。结合学校发展的工作思路,以学校信息化发展现状为基础,以信息技术在学科等领域中的应用为重点,加强信息技术工作的领导和教师培训,逐步为实现“科学、高效”的课堂教学提供服务保障平台,提升学校网络化管理水平。推进学科与信息技术的全面整合,实现教育最优化。 (二)具体目标: 1、优化学习资源,积极运用区开放共享的数字化网络资源实现资源共享。 2、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增强师生信息素养和信息技术的应用能力,深化课程与信息技术的整合,提高教育教学的有效性。 3、加强信息化校园建设,利有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构建教研互助研修和学校管理信息化平台,推进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硬件设施建设 1.动态更新计算机。为了进一步满足教育教学网络信息化需要,每年有计划分步骤更新,加强硬件平台建设。

关于个人资料与隐私权

关于个人资料与隐私权 「内容摘要」个人资料是指可以直接或间接识别该个人的资料。个人资料不同于个人信息和个人隐私,个人资料上有独立的法律利益。个人资料所体现的法律利益属于人格利益的一种,并不等同于或局限于隐私利益。个人资料保护应采取直接保护模式。 「关键词」个人资料、个人隐私、人格利益、本人资料权 对新生领域发生的问题进行专门立法,是世界各国立法的一个较为普遍的特色。个人资料的保护也是如此。自1973年瑞典政府制定《资料法》以后,各发达国家普遍开展了个人资料的专门立法。由于个人资料是一个崭新的法律现象,各国学界和立法对个人资料的认识也并不一致,最直接的表现是个人资料在各国立法上被分别冠以不同的称谓。采用“个人隐私”称谓的立法例主要有:1974年美国《隐私权法》、1981年以色列《隐私保护法》、1987年加拿大《隐私权法》、1988年澳大利亚《隐私权法》、1992年比利时《个人资料处理时保护隐私法》等;采用“个人信息”称谓的立法例主要有:1978年奥地利《信息保护法》、1984年英国《自动化处理个人信息的利用与将其提供于公务规范法》等;采用“个人资料”称谓的立法例主要有:1978年法国《资料保护法》、1981年冰岛《有关个人资料处理法》、1978年挪威《个人资料登录法》、1987年芬兰《资料保护法》、1988年日本《有关行政机关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处理个人资料保护法》等。中国政府已经将个人资料保护问题列入立法计划[1].对个人资料进行科学定性不仅仅是法学研究所应该解决的一个理论问题,也是立法的迫切需要。 从法学的视野出发对个人资料进行科学定性是进行个人资料保护立法的基础。 一、个人资料的概念选择 关于个人资料,我国学界也有不同的称谓。有学者将个人资料称为“个人信息”[2],也有学者称为“个人隐私”[3].其实,“资料”、“信息”和“隐私”不仅仅是称谓不同,而是有独立的外延和内涵的不同概念。从信息科学的角度看,“资料”(Data)是指用有意义的、可以识别的符号对客观事物加以表示得到的符号序列,是代表人、事、时、地的一种符号序列(不以文字为限)。信息(Information)是指资料经过处理后可以提供为人所用的内容。从资料与信息的关系看,数据是信息的载体,信息是数据的内容。[4]个人信息是个人资料的内容,个人资料是个人信息的物化形式。个人信息的表现和存在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一定表现为个人资料,没有物化成个人资料的信息大量存在,比如一个人自然表现出的个人属性。对个人资料进行立法保护的目的在于保护以个人资料形式存在的个人信息,而并不是所有的个人信息。个人资料的最基本单位是资料元素,由文字、数字和符号构成。由资料元素的组成资料单位,如生日中的年、月、日构成一个资料单位。几个资料单位组成资料组,由资料组组成资料档案[5].个人资料这一概念具有确定性,而个人信息往往因收集者的主观目的不同而有差别。“个人资料”和“个人隐私”也是不同的概念。很多个人资料并不涉及个人隐私,比如公开资料和琐细资料。法律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是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全部个人资料进行全面保护,并不仅限于保护本人的隐私利益。

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的思考

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的思考 【摘要】中国隐私权概念主要系借鉴亦德国为首的大陆法系隐私权。隐私权的概念起源于美国,我国立法中接受了隐私权并加以保护,隐私权概念暂无法妥善保护个人信息,因为个人信息的范围较隐私权所保护的隐私要广的多,并非所有个人信息均可通过隐私权保护。隐私权是一种消极权利,而信息的价值来源于对其积极的运用,故隐私权与现代信息产业的要求相冲突。本文通过对个人信息的隐私权保护现状,提出建议和思考。 【关键词】个人信息;隐私 一、前言 “个人信息已经成为现代商业和政府运行的基础动力”。而“大数据”技术的出现,更是让人类全面进入了“信息时代”。大数据已经成为石油与黄金,成为社会管理的杀手锏,将其视作“未来的新石油”,把大数据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高度对待。 个人信息作为一个新时代的产物。理论界有学者主张直接将个人信息纳入隐私权概念,通过隐私对个人信息提供民法保护。从各国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立法或判例来看,大多数存在涉及隐私保护的情况,个人信息的保护实际上是为了保护隐私权;“隐私权就是个人信息、个人私事和个人领域

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社会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 二、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和个人数据时不同的概念。数据泛指任何可利用计算机或经由计算机处理的材料,包括文字、图标符号等;而信息泛指任何现在或未来能让人或其他生物的感官所察 觉的事实或想法,事故数据经处理后就成为了信息,个人信息时个人数据的内容,而个人数据时个人信息的表现形式。 个人信息概念有三种:即关联说、隐私说和识别说。关联说,即以关联性为标准界定个人信息,将凡是与信息主体相关联的信息均认定为个人信息。该理论认为个人信息,包括与人相关之一切信息,而不局限于其人格或私生活有关者。亦即,有?P自然人的个人信息从其生物性之身体到社会性之地位,及至个人之活动、外界评价,等等,凡与其相关联之信息,均在所属。隐私说,又叫隐私控制论(Privacy-control),即通过隐私的概念来界定个人信息,强调个人信息的隐私性,即与个人隐私相关的信息才能被界定为个人信息,这些个人信息一般应当具有不应为他人所知以及与公共利益无关等 特征;同时,个人对其信息的使用有控制权。识别说,是指该个人信息具有与信息主体之间存在身份确定的可能性以 识别性为标准界定个人信息。理论上,识别包括直接识别和

中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中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2012-2014年) 按照《***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提出的目标和任务,结合我校教育信息化工作实际,特制定********中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 ********中学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以《***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为指针,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六项建设任务,积极推动我校教育信息化工作迈上新台阶。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将以资源库建设为重点,强力推动教育管理信息化,完成网络硬件支撑平台升级,强化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科学整合,努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管理服务深度融合,提高全校师生的信息素养,全面推动数字化校园发展。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思想,以《***教育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2-2014年)》为指针,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完善政策措施,在建设中研究,在应用中发展,总结经验,创建模式,推进信息化在全校全方位工作的实践,为全省信息化工作做贡献。 二、建设目标

实现硬件支撑系统升级,完成校园无线网络覆盖。完善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制订保障政策。建设完善的分学科校本教育教学资源,建立一支熟悉信息技术、善于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的人才队伍;实现管理信息化,实现信息化管理方式为教育教学决策服务,提高全校师生员工信息素养,促进信息技术在全校全方位工作的应用。 三、建设任务 以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建设为基础,以资源建设和应用为核心,按照全省信息化统一规划,升级网络硬件系统,建立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推进学科与信息技术融合研究,提升师生信息素养,提高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和应用水平。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校园网络平台 2013年通过对网络设备升级,出口带宽增至300M,使我校网络硬件平台保有至少5年的先进性。更新影响系统运行的设备,建立覆盖全校的无线网络,在教学区、学生生活区建立学生查询、使用信息终端。建立互联互通的安保系统,实现全校各个电子系统的无缝连接。及时更换教师用计算机终端,建立功能齐全的现代化多媒体教室。 更新并投入使用有线电视网,完善校园电视台建设包括演播厅、非线性编辑、硬盘播放、媒资管理、数字网关等项目,集演、编、播、管于一体的满足中学校园需要的电视台,实现校园网内网络传播,更好地为我校教育教学服务。在2013年7月前基本完成硬件职称系统的改造升级工作。 (二)教育教学资源建设。

论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边界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be9517265.html, 论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边界 作者:王颖 来源:《智富时代》2019年第12期 【摘要】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从实质上说是两不完全相同权利,隐私和个人信息有其相似之处,但两者并不等同,尤其是在大数据时代,两者关系更加复杂。因此,应当对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进行区分规定,才能适应现代化法治要求。 【关键词】隐私权;个人信息权;界分;法治 一、从隐私到个人信息 1、隐私权的产生与发展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隐私的概念并不是自古有之,与之相同的隐私权的出现也比较晚。直至1890年,沃伦和布兰代斯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论隐私权》(The Right to Privacy)一文,隐私权这一概念才真正被确立起来。1948 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世界人权宣言》,其中第 12 条明确规定:“任何人的私生活、家庭住宅和通信不得任意干涉,他的名誉和荣誉不得加以攻击。任何人有权对该种干涉或攻击享有法律保护。”这成为隐私权最重要的国际人权法渊源。在许多国家隐私权已经被确认为一项宪法性或民法性权利。 2、隐私权在我国的发展 在中国,对隐私权的真正保护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在近二十年的发展进程中,也就是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台之前,其保护呈现出一个总体特点法律零散、途径间接、手段脆弱。最新的司法解释实现了对隐私权保护的巨大突破,体现了直接保护的方式,也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现代法治理念。我国司法实踐中最初将隐私置于名誉权之下进行保护。2009 年通过的《侵权责任法中》第 2 条才直接承认了隐私权的地位。我国宪法中没有直接提及隐私权,但是第 38 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被认为是隐私权保护的宪法依据,体现出隐私权对人格尊严的维护。2017 年 10 月 1 日开始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在第 111 条对个人信息进行了规定,虽然并没有将个人信息权列为独立的民事权利,但是也为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了法律制度基础。 二、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的联系 隐私权与个人信息权之间存在一定的模糊区域。二者之间存在以下关系:在权利主体方面,两种权利权利主体都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法人;客体范围有一定的交互关系,部分未公开的个人信息都是隐私,许多隐私也同时具有个人信息的性质;侵权后果存在一定竞合,侵犯

走进信息时代

第三单元走进信息时代 示例一:通讯改变生活 活动目标 1.能够从社会生活以及自己的切身体验等方面来了解通讯改变生活,感受信息时代的来临,感受科学发展给人类带来的便捷与快乐,增强好奇心和探索欲。 2.了解现代通讯的种类和方式,了解一些常用的通讯方法及其特点和功能。 活动准备 1.课前学生收集各种自己与外界联系时所使用的物品、资料、图片以及与之有关的故事。 2.教师制作课件,查找“网上购物”“家校通”等资料。 活动过程 一、感受信息时代 1.教师用课件展示“网上购物”“家校通”等图片资料,学生谈自己的感受。 2.学生讨论:你是怎样理解“地球村”“信息高速公路”的?关于信息时代,你想了解什么? 二、我眼中的信息时代 1. 足不出户知天下 组织学生讨论交流如下几个问题。 (1.)请你说一说,你认为哪些东西的出现说明人类社会进入了信息时代?为什么? (2.)你是从哪儿知道这些情况的? 2. 我与通讯零距离 (1.)学生展示课前准备好的各种通讯设施、设备的图片、实物,说说自己与这些通讯设施与设备之间的小故事,互相交流通讯如何改变和影响我们的生活。 (2.)学生汇报交流成果,教师抓住有代表性的通讯设施与设备的图片和实物进行总结,感受现代生活的信息化。 (3.)引导学生阅读教科书第4.1.页,说说每张图所反映的通讯技术的发展情况,并联系生活实际说说自己平时接触到的类似的事情,谈谈自己的感受。 3. 现代通讯炫酷秀 (1.)教师:现代通讯设备越来越多、越来越先进。想一想,你平时见到的最酷、最炫、功能最强大的通讯设备是什么。 (2.)学生展开想象,设计多功能的通讯设备。可以用图画的方式加以表现。 4. 现代通讯乐处多 (1.)引导学生阅读教科书第4.2.页的学生作品,说说自己家里什么时候会用到现代通讯工具,这些现代通讯工具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哪些方便和乐趣。 (2.)学生讨论:你认为信息时代加强通讯有什么益处?为什么? 5. 一个真实的故事 (1.)教师讲述《一个手机与1.2.8.条生命》的真实故事。提问:这个故事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2.)独立阅读教科书第4.3.页的故事,然后交流各自的感想。 6. 现代通讯多宝盒 教师:现代通讯能给我们带来哪些方便和乐趣?把你的看法写在空白卡片上,写得越多越好。每个小组的卡片集中起来,看看哪组的想法最多、最妙。 三、我的通讯生活 1. 教师:通过刚才的交流,我们发现,在当今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通讯为我们的

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方案设计

学校信息化建设方案 一、学校信息化建设及应用现状 近几年,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化建设,先后配备了电脑85台,其中学生用电脑45台,每百名学生拥有电脑10.2台,建有网络教室1个,建成了100M主干的校园局域网,并且光纤接入教育城域网,班班配有多媒体教学设备,完成了班班通、室室通和人人通“三通”工程。 信息化建设大大地提高了我校教育教学效率和管理效能,基本实现了学校管理的网络化。一方面,应用于学校管理。学校借助校园FTP或QQ群,进行及时通知,并将所有文件、通知、计划、总结发布在学校网站中供全校教师查阅,并实行教师网上提交材料,在设定的文件夹里上传相关的资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另一方面,广泛应用于师生教与学。老师们能熟练运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全校教师依托丹阳教育信息网,建立个人教育博客,网络备课、办公平台、教学平台等实现了全市城域网优质资源共享,学生利用分配的帐号通过教育网校、数字图书馆和虚拟实验室,突破时空限制,进行网络环境下的自主学习。我校实行电子备课,然后要求上传到内部办公系统共享,再是提供下载,教师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进行修改,再一次上传分享,同时也进行了网上评课活动,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了锻炼的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今后三年规划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2016-2020年)》,同时根据延安市数字化校园建设要求,不断加强我校教育信息化建设,从校情出发,依据学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发展规划,着眼现在,展望未来,坚持求真务实,不断加强数字化校园建设,促进学校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教育的深化改革。 三、信息化建设三年发展目标 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注重实效、适度超前的原则,开展学校未来三年的信息化建设。 1.强化校园网站建设。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尽快建设一个功能完善的集信息服务系统、教育管理系统、教育资源系统、学生成长系统、家校互动系统为一体的信息化教育网站。真正把学校网站办成师生学习交流的平台、资源的中心、宣传的窗口、本校师生与其他异地师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王利民)

个人信息权与隐私权 ——王利民 我的同事和朋友常常议论,互联网和手机的普及,使个人信息几乎难以保护了。我们在议论中分不清个人信息是否都是个人隐私,是否都受法律保护。能否请专家梳理一下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之间的区别? 本刊邀请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王利明作答。 个人信息是指与特定个人相关联的、反映个体特征的具有可识别性的符号系统,包括个人身份、工作、家庭、财产、健康等各方面的信息。与个人信息权紧密相关的是人格权,它们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性,在权利内容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交叉。尽管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的关联相当紧密,但两者并非浑然一体,而是在性质、客体等方面存在较明确的界分。 从权利属性看,隐私权是一种防御性权利,主要是精神性的人格权;信息权是一种主动性的权利,既包括了精神价值,也包括了财产价值 个人信息权和隐私权都是人格权,但两者的法律属性仍然存在区别: 第一,隐私权主要是一种精神性的人格权,虽然其可以被利用,但其财产价值并非十分突出,隐私主要体现的是人格利益,侵害隐私权也主要导致的是精神损害。而个人信息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集人格利益与财产利益于一体的综合性权利,并不完全是精神性的人格权,其既包括了精神价值,也包括了财产价值。对于一些名人的个人信息而言,甚至主要体现为财产价值。例如,权利人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其姓名、肖像等,用于商业经营活动,以获取经济利益。 第二,隐私权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性的权利,在该权利遭受侵害之前,个人无法积极主动地行使权利,而只能在遭受侵害的情况下请求他人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虽然美国法律对隐私权进行了宽泛的解释,导致其包含了对隐私的利用,并逐渐形成了公开权,但其中真正可以商业化利用的内容实际上主要是个人信息。个人信息权并不完全是一种消极地排除他人使用的权利。权利人除了被动防御第三人的侵害之外,还可以对其进行积极利用。个人信息权作为一种积极的权利,在他人未经许可收集、利用其个人信息时,权利人有权请求行为人更改或者删除其个人信息,以排除他人的非法利用行为或者使个人信息恢复到正确的状态。 从权利客体看,隐私主要是一种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而个人信息注重的是身份识别性 作为两种权利的客体,个人信息和隐私之间的界分主要表现为: 第一,隐私主要是一种私密性的信息或私人活动,如个人身体状况、家庭状况、婚姻状况等,凡是个人不愿意公开披露且不涉及公共利益的部分都可以成为个人隐私,而且,单个的私密信息或者私人活动并不直接指向自然人的主体身份。而个人信息注重的是身份识别

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信息化的学校,是以学校为对象的信息化、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的信息集成与应用系统,它将学校各部门、各学科、各领域的信息通过信息化和计算机处理,并最大水准地集成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快速、完整、便捷地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实现学校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让学生掌握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所蕴含的丰富信息资源充实、丰富学生知识面,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水平的重要途径。在当前新形势下,将传统校园逐步转换为数字校园已成为迫切需要。为适合这个需求,也为了使我校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更进一步,我们本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应用、逐步完善”的原则,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为基本出发点,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分段实施。 一、指导思想 学校信息化的一个重要领域是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即使课堂教学存有着一些与生俱来的不足与缺陷。但是,就当前来说,课堂教学,或者说有意义的接受学习仍然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主要方式,学生通过学校的正规课程的学习获得必要的知识和水平是学生发展的主渠道,所以我们将积极探索学校正规课程与信息技术有效整合的作用,同时也将研究学生活动与信息技术整合的新领域。 二、现状分析 我们通过各种措施努力推动学校信息化建设,持续提升师生的信

息素养,提升信息技术在学校教育和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学校的年轻教师们都通过了信息技术基本操作水平考试,绝大部分教师通过了因特尔未来教育培训,教师们在教学中开始逐渐习惯于使用现代教育技术。通过区级规划和支持,学校逐步配备了各种信息技术设备,学校内所有教室和功能室安装了班班通设备,开通了校园网。满足了教育信息化需要的物质条件。 三、总体目标 以信息化校园建设为核心,完成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科学、丰富的教育教学资源库;培养造就一支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信息技术的师资队伍;推广信息化学校管理平台,建立较为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和服务体系;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信息技术教育。扎实实施学校教育现代化,促动学校教育观点、教育模式的现代化。 四、工作措施 1、进一步改善校园信息化环境,重点在局域网的优化配置。采用适用的网络管理软硬件,提升学校网络安全和管理效率,改善内网运行速度。在部分楼层、办公室构建无线网接入设备,逐步提升校园信息化环境。 2、通过健全、完善学校现有的校园网络、信息技术设备管理等管理办法和制度,形成学校齐全、规范的信息化实验规章制度。 3、建立学校的教育资源平台,把现网站的教育、教学、科研资源重建整理,逐步充实教学资源。形成师生共建,具备校本特色,为广大师生青睐的资源网站。发展图书馆信息化资源库藏,优化组合学

中学信息化建设汇报材料

中学信息化建设汇报材料 许家湖镇一中现有教学班30个(其中小学部16个班),在校生1400多人,教职工118人,是全市第一批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实验学校。多年来,学校一直坚持“一切为了学生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以科学发展观更新教育思想,把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应用纳入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整体工作中去,将电化教育与各种教育形式相结合,充分发挥电化教育的优势,坚持电化教育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助力。 一、新思维:谋划学校长远发展新篇章 县、镇、校领导高度重视,教师积极配合,四方参与共建学校信息化平台 近几年,随着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学校原有的电化教学设施已无法适应二十一世纪现代教育的需求,影响了我校素质教育实施进程。面对这样的局面,县教育局、镇中心校领导,高瞻远瞩,从学校的长远发展规划出发,群策群力,多方筹措资金,着力提高学校的信息化水平。到目前为止,学校已配置多媒体设备22套,电子白板一块,其中学生用多媒体教室20口。教师办公用机60台,达到前勤任课教师人手一机,实现了教师办公、备课无纸化。成立信息中心,配备高性能、大内存量服务器、远教资源接收机等信息处理、管理设备,负责远程教育资源的接收、下载与整合。接入宽带网,建立局域网,安装卫星接收系统,成功地实现了天网、地网、校园网的互联。使我校的信息化建设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在学校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县教育局、电教站和镇中心校的领导多次亲临现场指导,从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到每一根网线的

铺设和每一段教学材料的下载,都做出了认真细致的安排,为我校信息化工程的顺利实施倾注了一腔热情,无微不至的关怀给教师们顺利应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以鼓舞和力量。 为加快学校信息化建设进程,让老师们进一步加深对电化教学的了解,学校还组织了由张校长亲自带队的六名教师到蒙阴县桃墟镇学习先进的电化教育管理应用经验,然后又派信息中心专职电教教师到孟良崮中学学习一周。县电教站的领导多次到我校进行远教资源下载、整理、整合方面的指导,县教研室领导就如何制作课件、如何应用多媒体进行课堂教学等多方面的问题,向老师们进行了传授讲解,对老师们成功应用多媒体教学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 二、新起点:注入教育教学工作新活力 定制度、抓培训、严考核、持证上岗,四线并走确保电化教学顺利实施。 1、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各种制度。 我们进一步健全了电化教育组织机构,形成以校长全面负责,信息中心主任专门负责,并由教研人员、电教人员具体负责的组织机构,完善了电化教育工作人员职责和使用制度,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地开展电教工作。 为进一步规范电化教学,配合信息化建设,我们制定了《许家湖镇一中电子查课制度》、《许家湖镇一中教师学习制度》、《许家湖镇一中办公室常规检查细则》、《许家湖镇一中电教设备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并与教师签订了电教设备使用管理责任书,为我校健康、稳定、高效的推进电化教学起到了保障作用。 2、加大培训力度,严格考核标准。

高中物理高一物理教案速度

高中物理高一物理教案速度 高中物理高一物理教案速度 1.3运动快慢的描述-速度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理解速度的概念。知道速度是表示运动快慢的物理量,知道它的定义、公式、符号和单位,知道它是矢量。 2、理解平均速度,知道瞬时速度的概念。 3、知道速度和速率以及它们的区别。 二、能力目标 1、比值定义法是物理学中经常采用的方法,学生在学生过程中掌握用物理工具描述物理量之间的关系的方法。 2、培养学生的迁移类推能力,抽象思维能力。 三、德育目标 由简单的问题逐步把思维迁移到复杂方向,培养学生认识事物的规律,由简单到复杂。 教学重点 平均速度与瞬时速度的概念及其区别 教学难点 怎样由平均速度引出瞬时速度 教学方法 类比推理法

教学用具 有关物理知识的投影片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步骤 一、导入新课 质点的各式各样的运动,快慢程度不一样,那如何比较运动的快慢呢? 二、新课教学 (一)用投影片出示本节课的学习目标: 1、知道速度是描述运动快慢和方向的物理量。 2、理解平均速度的概念,知道平均不是速度的平均值。 3、知道瞬时速度是描述运动物体在某一时刻(或经过某一位置时)的速度,知道瞬时速度的大小等于同一时刻的瞬时速率。 (二)学生目标完成过程 1、速度 提问:运动会上,比较哪位运动员跑的快,用什么方法? 学生:同样长短的位移,看谁用的时间少。 提问:如果运动的时间相等,又如何比较快慢呢? 学生:那比较谁通过的位移大。 老师:那运动物体所走的位移,所用的时间都不一样,又如

何比较其快慢呢? 学生:单位时间内的位移来比较,就找到了比较的统一标准。师:对,这就是用来表示快慢的物理量速度,在初中时同学就接触过这个概念,那同学回忆一下,比较一下有哪些地方有了侧重,有所加深。 板书:速度是表示运动的快慢的物理量,它等于位移s跟发生这段位移所用时间t的比值。用v=s/t表示。 由速度的定义式中可看出,v的单位由位移和时间共同决定,国际单位制中是米每秒,符号为m/s或ms1,常用单位还有km/h、cm/s等,而且速度是既具有大小,又有方向的物理量,即矢量。 板书: 速度的方向就是物体运动的方向。 2、平均速度 在匀速直线运动中,在任何相等的时间里位移都是相等的,那v=s/t是恒定的。那么如果是变速直线运动,在相等的时间里位移不相等,那又如何白色物体运动的快慢呢?那么就用在某段位移的平均快慢即平均速度来表示。 例:百米运动员,10s时间里跑完100m,那么他1s平均跑多少呢? 学生马上会回答:每秒平均跑10m。 师:对,这就是运动员完成这100m的平均快慢速度。

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29926

厦门实验中学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 此整体规划是两年前(2013年)我在进入厦门实验中学之前做的整体规划,目前正在一步步实施推进!后一篇是我现在根据自己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现状做的一个中长期发展的具体规划。欢迎各位领导专家同行指导! 初步设计:阮静 一.前言----校园信息化建设的思想概念 学校的信息化建设,是以学校为对象的信息化、网络化、可视化和智能化的信息集成与应用系统,它将学校各部门、各学科、各领域的信息通过信息化和计算机处理,并最大程度地集成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快速、完整、便捷地提供各种信息服务,实现学校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 在当前新形势下,校园的信息化建设是指将传统校园逐步转换为数字校园。为适应这一需求,为了校园的信息化建设,我们需要以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为基本出发点,根据校园的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分段实施。 二.需求分析-----校园信息化建设思路与规划目标 校园信息化建设思路:校园信息网络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其规划建设应与学校的其它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校园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实施,除了根据学校资金的实际情况,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信息化建设应应考虑以下几点: 1、校园信息化具有怎样的功能: (1)满足教学科研、行政办公需要,提供各种教学、办公工具和支撑平台,并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

(2)具有完善的办公事务处理能力,包括电子公文传递、电子公文管理、电子邮件、等无纸办公自动化功能。 (3)满足信息情报交流的需要,方便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学科研人员对各种信息资料、教学情况的检索和查阅,包括Web 查询、电子公告等。 (4)具有远程通信能力,借助internet等通信手段,方便地实现远程互联,跨越地域限制,满足学校要求,加强各组各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和信息资源共享。(5)具有收集、处理、查询、统计各类信息资源的能力,充分利用原有数据资源,为学校领导提供准确、快捷的数字信息,实现数据化管理和智能化决策。(6)校园网络系统要确保整个网络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容错能力强,还应该有后备保障系统,确保信息处理安全保密。 (7)校园信息化系统要保证技术先进和操作简单实用,便于非计算机专业人员使用,并能不断满足学校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具有很强的扩展能力。 2、校园信息化建设所需要的应用系统的建设 校园的信息化建设目的主是为了应用,从而提高学校的办事效率、教学效率,所以要特别注重应用系统的建设,应用系统的覆盖范围相当广泛,功能需求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办公系统 包括网络会议、网络文件管理、通知公告、网上审批、申请购物、申请用车、网上报修、专用教室(场馆)预定、网上工资签单、各种信息的网上传输等; ●教学支持系统 包括学生成绩网上管理、网上作业、网上备课、网上教案课件管理与浏览、网上课程管理、网上试卷管理、网上课表管理、网上调课、网上考评等等; ●德育管理系统 包括网上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纪律管理、生活指导、网上心理咨询、学生素质综合评价等。 ●科研管理系统 包括教育科研活动安排管理、课题管理等,学校教科研管理通过网络,更大程度上实现了自动化,而且从“管”更多地转向协调服务,及时准确地提供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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