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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1)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

早在19世纪初,在国际贸易中已开始使用贸易术语,但当时各国对贸易术语并没有形成统一解释。不同国家和地区在使用贸易术语和规定交货条件时,有着各种不同的理解和做法。这样一来,就容易引起当事人之间的误解和争议,既浪费了各自的时间和金钱,也影响了国际贸易的发展。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际商会、国际法协会等国际组织以及美国一些著名商业团体经过长期的努力,分别制定了解释国际贸易术语的规则,我们把这种在长期国际贸易实践中逐渐形成的,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做法称为国际贸易惯例。

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三种,即《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和《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1、《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Warsaw-Oxford Rules 1932)

《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是国际法协会专门为解释CIF合同而制定的。国际法协会于1928年在波兰首都华沙开会,制定了关于CIF买卖合同的统一规则,称之为《1928年华沙规则》,共包括22条。其后,在1930年的纽约会议、1931年的巴黎会议和1932年的牛津会议上,将此规则修订为21条,并予更名为《1932年华沙一牛津规则》,沿用至今。这一规则对于CIF合同的性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以及所有权转移的方式等问题都作了比较详细的解释。

2、《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Revised American Foreign Trade Definitions 1990)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是由美国九个商业团体制定的。该定义修订本对6种贸易术语作了详细的解释,这6种贸易术语分别为:EXW(named place)、FAS(Free Along Side)、FOB(Free on Board)、CFR(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CIF(named point of destination)和DEQ(Delivered Ex Quay)。

《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在美洲国家采用较多,由于它对贸易术语的解释,特别是对FOB的解释尤为独特,且与《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在同美洲国家进行交易时应加以注意。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原文为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缩写形式为INCOTERMS,它是国际商会为了统一对

各种贸易术语的解释而制定的。最早的《通则》产生于1936年,随后,国际商会为适应国际贸易实践的不断发展,先后于1953年、1967年、1976年、1980年、1990年和2000年进行了六次修改和补充。最新一次修订于2010年9月完成,《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INCOTERMS 2010),即国际商会第715E号出版物(ICC Publication No.715E)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对INCOTERMS作历次修订的原因,主要是为了使其适应当代的商业实践。尽管INCOTERMS2010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INCOTERMS之前各版本的失效,从理论上说,买卖双方在实际业务中经过协商一致,完全可以适用INCOTERMS2000或更早的版本。如果想在合同中适用INCOTERMS2010,则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表示。

三、《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贸易术语的分类

《2010年通则》包括11种贸易术语,即删掉2000年版中内容交叉重合的DAF、DES、DEQ 和DDU四个贸易术语,经过整合后增加了DAT和DAP两个贸易术语。

将11个贸易术语按照适用范围分为两类,一类为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包括EXW、FCA、CPT、CIP、DAT、DAP和DDP,另一类为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包括FAS、FOB、CFR和CIF。按这一分类列表如下:

表1 INCOTERMS2010按运输方式分类与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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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的规范表述应包括术语、地点或地址、适用的INCOTERMS版本。例如FOB Tianjin INCOTERMS2010

尽管INCOTERMS2010已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这并不意味着INCOTERMS之前各版本的失效,从理论上说,买卖双方在实际业务中经过协商一致,完全可以适用INCOTERMS2000或更早的版本。如果想在合同中适用INCOTERMS2010,则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表示。

尽管INCOTERMS2010没有沿用INCOTERMS2000的分类方式,只是简单的将11个贸易术语按照适用范围分为两类,但INCOTERMS2000的分类与分组仍有重要意义。

表2 INCOTERMS2010按交货地点分类与分组

表3 INCOTERMS2010买卖双方义务对照

(一)卖方/买方一般义务(A1/B1 General Obligations)

卖方一般义务包括交货和交单,即提供买卖合同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如需提供其他单据,买卖双方需要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约定。

买方一般义务是按照买卖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买卖双方一般义务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二)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A2/B2 Licences,authorizations,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在涉及该项义务的情况下,除EXW术语外,卖方必须自付风险和费用,取得所需的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在涉及该项义务的情况下,除DDP术语外,买方必须自付风险和费用,取得所需的进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三)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A3/B3 Contracts of carriage and insurance)

EXW术语下,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买方对卖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FCA、FAS和FOB术语下,买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运输合同。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但若买方提出要求或按商业习惯,卖方可以按照通常条件签订运输合同,但由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可以拒绝签订运输合同,如果拒绝,卖方应立即通知买方。

CFR、CIF、CPT、CIP、DAT、DAP和DDP术语下,卖方必须自付费用签订运输合同,买方对卖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在CIF和CIP术语下,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买方对卖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

在EXW、FCA、FAS、FOB、CFR、CPT、DAT、DAP和DDP术语下,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取得保险所需信息;买方对卖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卖方提供取得保险所需信息。

(四)交货/收取货物(A4/B4 Delivery/Taking delivery)

在EXW、FCA、CPT和CIP术语下,卖方可在合同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出口国境内任何约定地点交货。

在FAS、FOB、CFR和CIF术语下,卖方可在合同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出口国境内指定装运港交货。

在DAT、DAP和DDP术语下,卖方可在合同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进口国境内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交货。

当卖方完成交货义务时,买方必须收取货物。

(五)风险转移(A5/B5 Transfer of risks)

通常情况下,卖方承担完成交货义务之前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方承担卖方完

成交货义务之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六)费用划分(A6/B6 Allocation of costs)

通常情况下,买卖双方关于进出口清关、货物装卸、运费、保险费的划分见下表。

表4 INCOTERMS2010买卖双方费用划分

(七)通知买方/通知卖方(A7/B7 Notices to the buyer/seller)

卖方必须就已完成或无法完成交货给予买方充分的通知,以便买方采取收取货物通常所需要的措施。

买方必须就相关事项给予卖方充分的通知,如买方有权决定的在约定期限内的交货时间和/或指定地点内的收取货物点、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或船名等。

(八)交货凭证/交货证据(A8/B8 Delivery document/Proof of delivery)

在EXW术语下,卖方对买方无义务提供交货凭证,买方有义务向卖方提供其已收取货物的相关凭证。

在FAS、FOB和FCA术语下,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完成交货的通常凭证,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协助买方取得运输凭证。

在CFR、CPT、CIF和CIP术语下,卖方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运输凭证,该运输凭证必须载明合同中的货物,且其签发日期应在约定运输期限内,并能使买方在指定目的地向承运人

索取货物,或能使买方在货物运输途中以向下家买方转让或通知承运人方式出售货物。当运输凭证以可转让形式签发且有数份正本时,卖方必须将整套正本提交给买方。当该运输凭证与合同相符时,买方必须接受。

在DAT、DAP和DDP术语下,卖方必须自付费用向买方提供凭证,以确保买方能够收取货物,买方必须接受卖方提供的符合合同的交货凭证。

(九)查对-包装-标记/货物检验(A9/B9 Checking-packaging-marking/ Inspection of goods)

卖方必须支付交货所需的查对费用,如查对质量、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以及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装运前检验费用。在需要时自付费用以适合货物运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并作适当标记。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必须的检验费用,但出口国有关机构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不包括EXW和DDP术语)。

(十)协助提供信息及相关费用(A10/B10 Assistance with information and related costs)

买卖双方必须及时相互提供或协助对方取得其清关、过境所需要的任何单证和信息,包括安全信息,相关费用由对方承担。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2010(中文版)

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2010 (2011年1月1日实施) 目 录 前言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XX年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2011年1月1日实施) 目录 前言 EXW——工厂交货(……指定地点) 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CPT——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运费和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 DAT——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港或目的地) DAP——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 DDP——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 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CFR——成本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CIF——成本,保险加运费付至(……指定目的港)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自1936年国际商会创制国际贸易术语以来,这项在全球范围内普遍被接受的合同标准经常更新,以保持与国际贸易发展步调一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版考虑到了全球范围内免税区的扩展,商业交往中电子通讯运用的增多,货物运输中安保问题关注度的提高以及运输实践中的许多变化。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更新并加强了“交货规则”——规则的总数从13降到11,并为每一规则提供了更为简洁和清晰的解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同时也是第一部使得所有解释对买方与卖方呈现中立的贸易解释版本。 国际商会商法和实践委员会成员来自世界各地和所有贸易领域,该委员会宽泛的专业技能确保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与各地的商贸需要照应。 国际商会向Fabio Bortolotti(意大利)的商法和实践委员会的成员表示谢意,向由Charles Debattista(副组长,英国),Christoph Martin Radtke (副组长,法国),Jens Bredow (德国),Johnny Herre (瑞典),David Lwee(英国),Lauri Railas (芬兰),Frank Reynold(美国),Miroslav Subert (捷克)组成的起草小组致谢,并且向对11条规则的表述给予帮助的Asko Raty (芬兰)致谢。 前言 Incoterms 2010规则阐释了一系列在货物销售商业(商事)合同实践中使用的三字母系列贸易术语。Incerotms 2010规则主要描述货物从卖方到买方运输过程中涉及的义务、费用和风险的分配。 如何运用Incoterms?2010规则 1.将Incoterms?2010规则订入到你的销售合同中 如果你要使Incoterms规则2010在你的合同中适用,你应该在合同中,通过如“所选择的Incoterms规则(含指定地点)附上Incoterms规则2010”这类文字以明确表示。 2.选择适当的Incoterms规则 所选的Incoterms规则须与货物、其运输方式相称,最重要的是与合同双方是否有意添加额外义务相称,例如安排运输或保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CIF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 该术语仅用于海运或内河水运。 “成本、保险费加运费”是指卖方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这样交付的货物方式交货。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在货物交到船上时转移。卖方必须签订合同,并交付必要的成本和运费,以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 卖方还要为买方在运输途中货物的灭失或损坏风险办理保险。买方应注意到,在CIF下卖方仅需投保最低险别。如买方需要更多保险保护的话,则需与卖方明确达成协议,或者自行做出额外的保险安排。 当使用CPT,CIP,CFR或者CIF时,卖方按照所选择的术语规定的方式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时,即完成期交货义务,而不是货物到达目的地之时。 由于风险转移和费用转移的地点不同,该术语有两个关键点。虽然合同通常都会指定目的港,但不一定都会指定装运港,而这里是风险转移至买方的地方。如果装运港对买方具有特殊意义,特别建议双方在合同中尽可能准确地指定装运港。 由于卖方需承担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具体地点的费用,特别建议双方应尽可能确切地在指定目的港内明确该点。建议卖方取得完全符合该选择的运输合同。如果卖方按照运输合同在目的港发生了卸货费用,则除非双方事先另有约定,卖方无权向买方要求补偿该项费用。 卖方需要将货物在船上交货,或以取得已经这样交付运往目的港的货物方式交货。此外,卖方还需签订一份运输合同,或者取得一份这样的合同。此处使用的“取得”一词适用于商品贸易中常见的交易链中的多层销售(链式销售)。 CIF可能不适合于货物在上船前已经交给承运人的情况,例如用集装箱运输的货物通常是在集装箱码头交货。在此类情况下,应当使用CIP术语。 如适用时,CIF要求卖方办理出口清关。但卖方无义务办理进口清关、支付任何进口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买卖双方义务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中英文版)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FOB(中英文版) FOB 船上交货 (……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如当事各方无意越过船舷交货,则应使用FCA术语。 A 卖方义务 B 买方义务 A1 提供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凭证。 B1 支付价款 买方必须按照销售合同规定支付价款。 A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卖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出口货物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 B2 许可证、其他许可和手续 买方必须自担风险和费用取得任何进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许可,并在需要办理海关手续时,办理货物进口和在必要时从他国过境的一切海关手续。 A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无义务。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B3 运输合同和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 买方必须自付费用订立从指定的装运港运输货物的合同。 b)保险合同 无义务。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在指定的装运港,按照该港习惯方式,将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只上。 B4 受领货物 买方必须在卖方按照A4规定交货时受领货物。 A5 风险转移 除B5规定外,卖方必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直至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为止。 B5 风险转移 买方必须按照下述规定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自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时起;及 ●由于买方未按照B7规定通知卖方,或其指定的船只未按时到达,或未接收货物,或较按照B7通知的时间提早停止装货,则自约定交货日期或交货期限届满之日起,但以该项货物已正式划归合同项下,即清楚地划出或以其他方式确定为合同项下之货物为限。 A6 费用划分 除B6规定者外,卖方必须支付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当贸易双在洽商交易和订立买卖合同时,不但要制定价格,数量,以及商品品性的条款,还要明确交易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所以采用专门的贸易术语来表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 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明确规定比如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装卸中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等等事项。贸易术语在合同中的应用还直接影响到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基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由在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制定监管,并受到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的支持。目前世界上所用的贸易术语有十三种,这些贸易术语可以作为上述所引用事例的基础。下列所有的现行贸易术语是以卖方的责任排列的。 E组(启运)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 卖方(出口商)将货物在自己的所在地为买方(进口商)准备好。买方一旦支付货款,就要对工厂外的货物承担所有的运费,关税,保险费,以及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工厂交货条款下的货价不含装车装船费。卖方对买方没有通关补贴。如果最终进口国的海关是以船上交货价格(FOB)作为完税价格,那么从卖方场地到出口港之间的运费和保险费还要加进工厂交货价格以达成所规定的完税价格。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工厂仓库等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已达到承担最小风险的目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港船边交货(FAS) - 卖方(出口商)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船(除非特别指明)并且承担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 货交承运人(FCA)- 卖方(出口商)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如果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否则买方负责装货。买方承担自交货点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还要支付自规定交货之时起货物抵达目的地的运输费用。 装运港船上交货(FOB) - 卖方(出口商)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以及将货物从自己所在地运至并装上出口港的船上。一旦货物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以及运费,保险费和进口的清关手续。FOB 的成交方式要注明出口港的名称。比如说,出口港是Boston, 应该在有关文件上写明:FOB, Boston. 如果进口国的海关是以CIF 作为完税价格,那么完税价格在FOB价格的基础上还要加上国际运费及保险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之CFR(中英对照版)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CFR (insert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Incoterms 2010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 GUIDANCE NOTE 序言 This rule is to be used only for sea or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Cost and Freight” means that the seller delivers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or procures the goods already so delivered. The risk of loss of or damage to the goods passes when the goods are on board the vessel. 该术语仅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Cost and Freight”是指当卖方将货物运至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的货物,即完成交货。当货物已运至船上时,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发生转移。 The seller must contract for and pay the costs and freight necessary to bring the goods to the 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 卖方还必须订立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合同并支付成本和运费。 When CPT, CIP, CFR or CIF are used, the seller fulfils its obligation to deliver when it hands the goods over to the carrier in the manner specified in the chosen rule and not when the goods reach the place of destination. 当使用CPT, CIP, CFR 或CIF等术语时,卖方承担其将货物按照所选规则指定的方式交付承运人前所有风险和费用,而当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后,由买方承担一切风险和费用。 This rule has two critical points, because risk passes and costs are transferred at different places. While the contract will always specify a destination port, it might not specify the port of shipment, which is where risk passes to the buyer. If the shipment port is of particular interest to the buyer, the parties are well advised to identify it as precisely as possible in the contract. 此术语有两个关键点,因为风险转移和费用在不同的地方转移。合同中通常会指定目的港,但可能并未指定风险转移至买方的装运港。如果装运港与买方有特定利益,则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在合同中确定。 The parties are well advised to identify as precisely as possible the point at the agreed port of destination, as the costs to that point are for the account of the seller. The seller is advised to procure contracts of carriage that match this choice precisely. If the seller incurs costs under its contract of carriage related to unloading at the specified point at the port of destination, the seller is not entitled to recover such costs from the buyer unless otherwise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当事人应尽可能精准地指定约定目的港中的具体交货地点,因为货物运送至该地点所需费用由卖方负担。建议卖方订立与上述决定适宜的运输合同。除当事人事先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根据其运输合同负担了有关货物在指定目的港卸载的费用,其无权要求买方偿还相关费用。 The seller is required either to deliver the goods on board the vessel or to procure goods already so delivered for shipment to the destination. In addition, the seller is required either to make a contract of carriage or to procure such a contract. The reference to “procure” here caters for multiple sales down a chain (…string sales?), particularly common in the commodity trades. 卖方必须将货物运到船上或取得已按此送交准备发运的货物。此外,卖方必须订立运输合同或取得这样的合同。这里的“取得”适合于多层次链条式销售(线性销售),在商品销售中尤为普遍。 CFR may not be appropriate where goods are handed over to the carrier before they are on board the vessel, for example goods in containers, which are typically delivered at a terminal. In such circumstances, the CPT rule should be used. CFR requires the seller to clear the goods for export, where applicable. However, the seller has no obligation to clear the goods for import, pay any import duty or carry out any import customs formalities. CFR不适用于货物在装船之前移交给承运人的情况,比如集装箱内的货物通常在目的地交付。在这种情况下,应使用CPT术语。 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CFR要求卖方应负责货物的出口清关。然而,卖方并没有义务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负担任何进口关税或办理任何进口海关手续。 A THE SELLER? OBLIGATIONS卖方义务 A1 General obligations of the seller卖方基本义务 The seller must provide the goods and the commercial invoice in conformity with the contract of sale and any other evidence of conformity that may be required by the contract. Any document referred to in A1-A10 may be an equivalent electronic record or procedure if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or customary.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销售合同规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按照合同约定必需的有同等作用的其他任何凭证。以及经当事人同意或根据交易习惯在A1-A10中提到的任何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的凭证。 A2 Licences, authorizations, security clearances and other formalities 许可,授权,安全许可和其他正式手续 Where applicable, the seller must obtain, at its own risk and expense, any export licence or other official authorization and carry out all customs formalities necessary for the export of the goods. 在需要办理清关手续时,卖方必须承担风险和费用获得任何出口许可或其他官方授权,办理货物出口

2010通则的11个贸易术语

2010通则的11个贸易术语 术语 说明 跟随 交货地点 风险划分 运费承担 保费承担 出口 通关 进口 通关 运输 方式 合同 性质 术语变形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启运地 启运地 卖方营业场、工厂或仓库等指定地点 启运地 货物处于买方处置下,不负责装上运输工具

买方 买方 买方 买方 任何运输启运合同 术语 说明 跟随 交货 地点 风险 划分 运费 承担 保费 承担 出口 通关 进口 通关 适合 运输 方式 合同 性质

贸易术语变形 FOB Free on Board 装运港船上交货装运港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买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和内陆水路 装运合同 解决装船费用 FOB Liner terms(班轮条件)买方 FOB Under Tackle(吊钩下交货)买方FOB Stowed(理舱费在内)卖方 FOB Trimmed(平舱费在内)卖方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目的港 装运港船上 装运港船上 注意装运通知

卖方 买方 卖方 买方 海运和内陆水路 装运合同 关于卸货用的负担 CFR Liner Terms(班轮条件)卖方 CFR Landed(卸到岸上)卖方 CFR Ex Ship’s Hold(舱底交货)买方 CFR EX Tackle(吊钩下交货)卖方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目的港 装运港船上 装运穿船上 卖方 卖方 卖方 买方 海运和内陆水路 装运合同 关于卸货用的负担 CIF Liner Terms(班轮条件)卖方 CIF Landed(卸到岸上)卖方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讲解学习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 则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COTERMS 当贸易双在洽商交易和订立买卖合同时,不但要制定价格,数量,以及商品品性的条款,还要明确交易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风险,责任和费用的划分。为了明确交易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所以采用专门的贸易术语来表示。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Term) 是为国际贸易中最普遍使用的贸易术语提供一套解释的国际规则。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使用贸易术语是为了明确规定比如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由谁来支付货物在装卸中的费用,由谁来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各种外来风险等等事项。贸易术语在合同中的应用还直接影响到海关对进口商品的估价基准。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由在法国巴黎的国际商会制定监管,并受到世界上主要贸易国家的支持。目前世界上所用的贸易术语有十三种,这些贸易术语可以作为上述所引用事例的基础。下列所有的现行贸易术语是以卖方的责任排列的。 E组(启运) 工厂交货(指定地点)(EXW) - 卖方(出口商)将货物在自己的所在地为买方(进口商)准备好。买方一旦支付货款,就要对工厂外的货物承担所有的运费,关税,保险费,以及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工厂交货条款下的货价不含装车装船费。卖方对买方没有通关补贴。如果最终进口国的海关是以船上交货价格(FOB)作为完税价格,那么从卖方场地到出口港之间的运费和保险费还要加进工厂交货价格以达成所规定的完税价格。工厂交货(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工厂仓库等地将货物交给买方已达到承担最小风险的目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装运港船边交货 (FAS) - 卖方(出口商)办理货物清关手续并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买方负责装船(除非特别指明)并且承担到达目的地的一切费用。 货交承运人(FCA) - 卖方(出口商)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如果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否则

最新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完整版)

1 2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3 目录 4 1.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0) 5 1.引言 6 2.EXW 7 3.FCA 8 4.CPT 9 5.CIP 10 6.DAT 11 7.DAP 12 8.DDP 13 9.FAS 14 10.FOB 15 11.CFR 16 12.CIF 17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文版 INCOTERMS 2010 18 (2011年1月第二版) 19

引言 20 21 适用于任何单一运输方式或多种运输方式的术语 22 EXW (EX works) 工厂交货 FCA (Free Carrier) 货交承运人 23 24 CPT (Carriage Paid To) 运费付至 25 CIP (Carriage and lnsurance Paid to) 运费、保险费付至26 DAT (Delivered At Terminal) 运输终端交货 27 DAP (Delivered At Place) 目的地交货 28 DDP (Delivered Duty Paid) 完税后交货 适用于海运和内河水运的术语 29 30 FAS (Free Along Side) 船边交货 31 FOB (Free On Board) 船上交货 32 CFR (Cost and Freight) 成本加运费 33 CIF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保险加运费 34 EXW 35 36 (EX Works工厂交货)

十三种贸易术语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00共

十三种贸易术语 《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00)共列出十三种贸易术语,其要点如下: E组:启运 (一)工厂交货(EXW)本术语英文为“EXW orks (…named place)”,即“工厂交货(……指定地点)”。它指卖方负有在其所在地即车间、工厂、仓库等把备妥的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责任,但通常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准备的车辆上或办理货物结关。买方承担自卖方的所在地将货物运至预期的目的地的全部费用和风险。采用EXW条件成交时,卖方的风险、责任、费用都是最小的。 F组:主要运费未付 (二)货交承运人(FCA) 本术语英文为“Free Carrier (…named place )”,即“货物交承运人(……指定地点)”。它指卖方应负责将其移交的货物,办理出关后,在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照管。根据商业惯例,当卖方被要求与承运人通过签订合同进行协作时,在买方承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卖方可以照此办理。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采用这一交货条件时,买方要自费订立从指定地点启运的运输契约,并及时通知卖方。《2000通则》规定,若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是卖方所在地,卖方负责把货物装上买方制定的承运人的运输工具即可,若交货地是其它地点,卖方在自己的运输工具上完成交货,无需卸货。 (三)船边交货(FAS) 本术语英文为“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即“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码头或驳船上把货物交至船边,从这时起买方须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全部费用和风险,另外买方须办理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与《90通则》不同的是,《2000通则》规定,办理货物出口报关的风险、责任、费用改由买方承担。 (四)船上交货(FOB) 本术语英文为“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它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把货物送过船舷后交付,货过船舷后买方须承担货物的全部费用、风险、灭失或损坏,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C组:主要运费已付 (五)成本加运费(CFR) 本术语英文为“Cost and Freigh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即“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它指卖方必须支付把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开支和运费,但从货物交至船上甲板后,货物的风险、灭失或损坏以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额外开支,在货物越过指定港的船舷后,就由卖方转向买方负担.另外要求卖方办理货物的出口结关手续。本术语适用于海运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附录一: 《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 (国际商会第715号出版物) 201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一、 E XW EX WORKS( named place of delivery) 工厂交货(……指定交货地) EXW贸易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是指卖方于其营业处所或其他指定地(即工场,工厂,仓库等)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属卖方交货完成。卖方无须将货物装上任何收货的运送工具,亦无须办理货物出口的通关手续。工厂交货贸易术语表示卖方最小责任。 A卖方的义务 A1卖方的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要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货物及商业发票,以及任何契约可能要求的其他任何符合证据。A1至A10中所提及的任何单据,如当事人协商一致或已有惯例,均可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2许可证、批准书、安全通过及其他手续 当需要办理通关手续时,卖方必须要应买方请求,并由买方负担风险及费用,提供买方协助以取得货物输出所需要的任何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准文件,及提供为卖方所有并为货物安全通关所需的任何信息。 A3货物运输与保险 卖方没有为买方订立运输契约和保险契约的义务。然而卖方必须要遵循买方的请求,并由买方承担费用和风险(如有),提供买方为获得保险所需的信息。 A4交货 卖方必须要于指定交货地,在约定地点(如有),将尚未装上任何收货运输工具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如在指定的交货地内未经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且如有数处交货地可供选择时,卖方可以选择最合适的交货地点。卖方必须要在约定的日期或者期间内交付货物。 A5 风险转移 卖方负责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但B5项所述状况货物的灭失或毁损不在此列。 A6 费用的划分 卖方必须要承担货物交付前的一切费用,但B6中所列情形应由买方支付除外。 A7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要给予买方任何所需的通知,以便买方能够提取货物。 A8 交货单据 卖方没有该项义务(指发票或汇票以外的交货单据,比如提单、通关相关单据等) A9 检查、包装和标示 卖方需要支付为依据A4项交付货物所需的检查(如检查品质、丈量、过磅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简介

BRIEF INTRODUCTION 全球化经济赋予商业以空前宽广途径通往世界各地市场。货物得以在更多的国家、大量且种类愈繁地销售。然而随着全球贸易数额的增加与贸易复杂性的提升,因销售合同不恰当起草引致误解与高代价争端可能性也提高了。不同国家对贸易术语的多种解释引起的误解阻碍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基于便利商人们使用,在进行涉外买卖合同所共同使用的贸易术语的不同国家,有一个准确的贸易术语解释出版物是很有必要的。鉴于此,国际商会于1921年在伦敦举行的第一次大会时就授权搜集各国所理解的贸易术语的摘要。准备摘要的工作是在一个叫做“贸易术语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的,并且得到各国家委员会的积极协助,同时广泛征求了出口商、进口商、代理人、船东、保险公司和银行等各行各业的意见,以便对主要的贸易术语做出合理的解释,使各方能够共同适用。1999年,国际商会广泛征求世界各国从事国际贸易的各方面人士和有关专家的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讨论,对实行60多年的《通则》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为使贸易术语更进一步适应世界上无关税区的发展、交易中使用电子信息的增多以及运输方式的变化,国际商会再次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进行修订,并于1999年7月公布《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通则》(简称《INCOTERMS 2000》或《2000年通则》),于2000年1月1日起生效。2010年9月27日,国际商会正式推出《201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2010),与Incoterms2000并用,新版本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这一用于国内与国际贸易事项的国际商会规则使得全球贸易行为更便捷。在销售合同中参引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可清晰界定各方义务并降低法律纠纷的风险。 使用贸易术语,有利于买卖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国际贸易术语的形成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使国际贸易中复杂的价格构成条理化、规范化、标准化,使买卖双方就复杂的价格问题有了共同语言,简化了交易手续,节省磋商的时间和费用,明确了买卖双方的责任。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①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②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③有利于解决履行当中争议。 abbr.(abbreviation)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 缩写INCOTERMS)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国际贸易实践领域发生的新变化,国际商会于2007年发 起对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Incoterms 2000)进行修订的动议,并组建了修订小组。 为了将中国商界的利益和要求反映到Incoterms ?的最新版本中,中国国际商会于2009 年牵头组建了ICC China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带领国内商界多次向国际商会提交中方针对Incoterms ?2010修订稿的意见,其中大部分意见被采纳到新通则中。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欣喜地看到中国商界在世界经贸舞台上的地位得到迅速提高,中国的参与已经成为世界商业规则制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Incoterms ?2010的修订工作历时3年,征集了全球商界大量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最终版本于2010年9月正式面世,并于2011年1月1日起生效。为帮助国内经贸界尽快学习和熟练掌握新的规则,并将规则及早应用于贸易实践,中国国际商会在第一时间组织了中文版本的翻译工作。同时,作为被国际商会授权唯一可以举办Incoterms@2010培训的中国机构,中国国际商会举办了一系列培训,帮助中国企业深入理解和正确应用Incoterms ?20 1 0各种条款。 在此,我要感谢ICC China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修订委员会的专家对每一次的修订稿件所提出的宝贵意见,正是他们的不懈努力使中国商界的声音得以准确及时地反馈给国际商会。我还要感谢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莫世健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Incoterms 2000译审专家魏家驹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严思忆教授在百忙之中对中文版本进行的细致严谨的审校工作,从而保证了本书译本的权威性。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ICC China 的专家们此次还对Incoterms 的译名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他们一致认为,Incoterms 字面和实际内容并无“解释”之意,贴切的译名应为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但考虑到Incoterms 已进人中国多年,为不影响企业读者约定俗成的习惯,Incoterms ?2010仍维持了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的译法。从这一点上可以看出,我们的专家团队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Incoterms ?2010翻译工作词斟句酌,力图为读者提供最权威的参考工具。 翻译和出版国际商会出版物是中国国际商会重要的职能。今后,我们还将继续向中国企业介绍国际商会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制定的文件和出版物,开展与之相关的活动,更好地为中国商界服务。 万季飞 中国国际商会会长 二0 一0年十二月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年版解答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 201年0 版 (2011 年1月 1 日生效) Ex Works 工厂交货 使用说明该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也可适用于多种运输方式。它适合国内贸易,而FCA —般则更适合国际贸易。 “工厂交货”是指当卖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地点(如工厂、车间或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时,即完成交货。卖方不需将货物装上任何前来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需要清关时,卖方也无需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特别建议双方在指定交货地范围内尽可能明确具体交货地点,因为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费用和风险都由卖方承担。买方则需承担自此指定交货地的约定地点(如有的话)收取货物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风险。 EXW工厂交货)术语代表卖方最低义务,使用时需注意以下问题: a)卖方对买方没有装货的义务,即使实际上卖方也许更方便这样做。如果卖方装货,也是由买方承担相关风险和费用。当卖方更方便装货物时,FCA —般更为合适,因为该术语要求卖方承担装货义务,以及与此相关的风险和费用。 b)以EXW为基础购买出口产品的买方需要注意,卖方只有在买方要求时,才有义务协助办理出口,即卖方无义务安排出口通关。因此,在买方不能直接或 间接地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不建议使用该术语。 C)买方仅有限度地承担向卖方提供货物出口相关信息的责任。但是,卖方则可能出于缴税或申报等目的,需要这方面的信息。 A 卖方义务 Al 卖方一般义务 卖方必须提供符合买卖合同约定的货物和商业发票,以及合同可能要求的其他与合同相符的证据。 A1?A10中所指的任何单证在双方约定或符合惯例的情况下,可以是同等作用的电子记录或程序。 A2 许可证、授权、安检通关和其他手续 如适用时,经买方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协助买方取得出口许可或出口相关货物所需的其他官方授权。 如适用时,经买方要求,并承担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提供其所掌握的该项货物安检通关所需的任何信息。 A3 运输合同与保险合同 a)运输合同卖方对买方无订立运输合同的义务。 b)保险合同卖方对买方无订立保险合同的义务。但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担风险和费用 (如有的话),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后者取得保险所需的信息。 A4 交货 卖方必须在指定的交付地点或该地点内的约定点(如有的话),以将未置于任何接收货物的运输工具上的货物交由买方处置的方式交货。若在指定交货地没有约定点,且有几个点可供使用时,卖方可选择最适合于其目的的点。卖方必须在约定日期或期限内交货。 A5 风险转移

国际商会正式发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国际商会正式发布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 9月27日,国际商会在巴黎召开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10全球发布会,正式推出其于近期刚刚完成修订的Incoterms 2010。这标志着被经贸界使用了近十年的Incoterms即将被新版本所取代。新版本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 Incoterms? 2010 与Incoterms 2000的关系: 虽然Incoterms 2010 将于2011年1月1日正式生效,但是Incoterms2010实施之后并非Incoterms 2000就自动作废。因为国际贸易惯例本身不是法律,对国际贸易当事人不产生必然的强制性约束力。国际贸易惯例在适用的时间效力上并不存在―新法取代旧法‖的说法,即2010实施之后并非2000就自动废止,当事人在订立贸易合同时仍然可以选择适用Incoterms 2000甚至Incoterms 1990。 外贸人员应该学习掌握Incoterms 2010新的规则。但是,外贸人也无须过于担忧。首先,贸易一线的人员没有必要担忧,未来的两三年Incoterms 2000仍然会是贸易合同的主角;法律界的法官、律师们更无须担忧,Incoterms 2010纠纷两三年之后才会大量出现。 但是司法考试的同学们明年要特别注意了,因为不出意外的话明年司法考试的大纲会将Incoterms 2010列为司考内容。 Incoterms 2010主要变化: 1. 术语分类的调整:由2原来的EFCD 四组分为适用于两类: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和水运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变为11种。 3、删除INCOTERMS2000中四个D组贸易术语,即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DES (Delivered Ex Ship)、DEQ (Delivered Ex Quay),只保留了INCOTERMS2000D组中的DDP( Delivered Duty Paid )。 4、新增加两种D组贸易术语,即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与DAP(Delivered At Place )。 5、E组、F组、C组的贸易术语基本没有变化。 Incoterms2010 are arranged into the two distinct groupsgroups: Any Mode of Transport CIP – 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CPT – Carriage Paid To DAP – Delivered At Place DAT – Delivered At Terminal DDP – Delivered Duty Paid EXW – Ex Works FCA – Free Carrier Sea and Inland Waterway Transport Only CFR – Cost and Freight CIF – 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 FAS – Free Alongside Ship

《2010通则》贸易术语比较表

《2010通则》贸易术语比较表国际 代码 EXW FAS FOB名称 英文全称/中文全称 ExWorks(insertnamedplaceof delivery) 工厂交货(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Free Alongside Ship(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边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Free on Board(insert named port of shipment) 船上交货(插入指定装运港) Free Carrier(insert named贸易术语/ 合同性质 启运/商品所在 地交货合同 主运费未付/装

运合同(开航前链式转售) 主运费未付/装运合同(开航前链式转售)交货地点 商品所在 地或产地 指定的装 运港 指定的装 运港 出口国仓交货运输 状态 不装上 买方备 妥车辆 置于码 头或驳 船上

定船舶 当地要 装异地 不卸承 运人运 输工具 装上指 定船舶 当地要 装异地 不卸承 运人运 输工具风险转移 在指定地点交由买方处置时货物 到达船边货物

承运人或 运输代理 人处置货 物后 货物 装上船 承运人或 运输代理 人处置货 物后运输保险运输出口进口责任责任方式报关报关费用费用适用买方买方买方买方任何方式水上运输水上运输买方买方卖方买方买方买方卖方买方FCA place of delivery) 货交承运人(插入指定交货地点) Cost and Freight(insert named主运费未付/装 运合同库、车站、 机场、 CY/CFS或 码头买方买方卖方买方任何方式主运费付/装运 合同(开航前链 式转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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