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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 (3)

二、交接班制度 (3)

三、查对制度 (5)

四、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8)

五、病案管理制度 (8)

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9)

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1)

八、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2)

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3)

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5)

十一、会诊制度 (17)

十二、分级护理制度 (18)

十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0)

十四、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 (21)

十五、术前讨论制度 (22)

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2)

十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3)

十八、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6)

一、首诊负责制度

门诊、急诊接诊病人第一个医生必须负责到底,检查,用药,住院一条龙服务。严禁只开检查单不管检查结果和不管开药的现象发生。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病员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绝诊治。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尽询问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按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相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

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疾病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达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并协同抢救,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相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二、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室在非办公时及节假日,必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主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后,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

3.各科室医师(主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本,并作好口头交班。

4.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并简要记人交班本。同时,要负责值班期间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每一项临时性的诊疗措施均要在病程记录中和医嘱上有记录痕迹。对急诊入院病员应及时检查、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有疑难问题不能处置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前来指导。抢救病人时按照“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执行。

6.每日晨,值班医师应书写交班报告,并在交班会上口述,重点突出,将值班期间病人的病情变化,处置情况及尚待处理的工作交接清楚。

(二)护土值班与交接班:

1.病房护理人员实行24小时的连续轮班制。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护士长安排,对患者进行护理。

2.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应提前10分钟进入科室阅读交班报告及医嘱本。

3.在接班者未到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4.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的各项工作,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做详细交待,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开。必须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字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白班为夜班作好用物准备,如消毒敷料、试管、标本瓶、注射器、常备器械、被服等,以便夜班工作。

5.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班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6.交班报告书写,要求字迹清楚、清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有连贯性,应用医学术语,如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交班本时,代教护理人员或护士长要负责修改并签名。

7.每日晨会集体交班由科主任、副主任(护士长)主持,全体人员应严肃认

真听取夜班交班报告。要求做到交班本上要写清、口头要讲清、患者床头要看清,如交待不清不得下班。

8.交接班内容:

(1)病员总数,出入院、转科、转院、分娩、手术、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重危患者、抢救患者、大手术前后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病情变化及思想情绪波动的患者均应详尽交班。

(2)医嘱执行情况,重症护理记录,各种检查标本采集及各重处置完成情况,对尚未完成的工作,应向接班者交待清楚。

(3)查看昏迷、瘫痪的危重患者有无褥疮,基础护理完成情况,各种导管固定和通畅情况。

(4)常备、贵重、毒、麻、精神药品及抢救药品、器械、仪器的数量、技术、运行状态等。交接班者均应签全名。

(5)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检验、放射、功能、药房等科室,应根据情况安排好值班医务人员,完成在班时间内所有工作,确保临床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治疗时,应查对病员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门诊号)。

2.执行医嘱时要进行“三查七对”: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中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对床号、姓名和服用药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

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经两人查对,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须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

1.接病员时,要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材料和器械数。

(三)药房

1.配方时,查对处方的内容、药物剂量、配伍禁忌。

2.发药时,查对药名、规格、剂量、用法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标签(药袋)与处方内容是否相符;查对药品有无变质,是否超过有效期;查对姓名、年龄,并交代用法及注意事项。

(四)血库

1.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两人工作时要“双查双签”,一人工作时重做一次。

2.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病房、床号、姓名、血型、交叉配合试验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

(五)检验科

1。采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性别、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六)病理科

1.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姓名、性别、联号、标本、固定液。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诊断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发报告时,查对单位。

(七)放射线科

1.检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2.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八)理疗科及针灸室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部位、种类、时间、皮肤。2.低频治疗时,查对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3.高频治疗时,查对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常。

4.针刺治疗前,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检查针数、有无断针。

(九)供应室

1.准备器械时,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

2.发器械时,查对名称、消毒日期。

3.收器械包时,查对数量、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十)特殊检查室(心电图、脑电图、超声波、基础代谢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病房。

其他科室亦应根据上述要求精神,制定本科室工作的查对制度。

四、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对于死亡病例应及时讨论。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进行,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后进行,但不迟于2周。

2.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三级医师)主持,全体医护及有关人员参加。特殊病例讨论,必要时医务科派人参加。

3.讨论应涉及:回顾患者发病整个过程及治疗经过,死亡原因分析,总结诊治过程中的经验及应该吸取的教训。

4.死亡病例讨论内容用专用记录本记载,并将讨论情况记人病历。

五、病案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

1.病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院的住院病案资料。

2.凡出院患者,病案应于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全部回收到病案室。

3.按时收回出院病案,进行整理、装订、核对。

(二)病案保管制度

1.严格执行病案院内交接制度。

2.住院病案不外借,不得跨科室借阅病案。

3.使用病案时,由病案管理人员负责提供和归档。

4.保持病案整洁有序,做好防火、防潮、防丢失工作。

5.严守病案资料保密制度。

6.住院病案原则上要永久保存。

(三)病案供应制度

1.患者看门诊需要参阅住院病案时,由门诊医师到病案室查阅。

2.提供科研分析或写论文用的病案,应在病案室内阅毕归档,必须借出时经医务科批准。

3.非医教人员,不得查阅病案,进修医师查阅病案,须经科主任批准。

4.下列情况可提供病案,但必须于当日归还。

(1)尸体解剖。

(2)核对标本。

(3)医疗纠纷(经医务科批准后,可提供复印材料)。

(四)编目工作制度

1.编目人员根据首页上的诊断、手术名称,写上相应的ICD-9编码。

2.认真填写诊断及手术名称索引卡,力求准确。

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辅助检查科室根据开展的检查项目建立危急检查项目并制定危急界限值,并根据科室反馈意见定期修订。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科联系,以便逐步和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

3.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详细记录:日期、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检查结果及危急值、报告时间(具体到分钟),报告人、临床科室联系人等项目。

4.相关医护人员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立即通知主管或值班医生接听电话。主管或值班医生接听电话报告后,应立即在《危急值报告记录本》详细记录:日期、患者姓名、科室、住院号、检查结果及危急值、报告时间(具体到分钟)、报告人,并复述确认无误后医生签字记录。主管或值班医生结合临床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需讨论、会诊者,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甚至医务科。事后及时记录处置细节。并将处置结果计入《危急值报告记录本》备注中。

5.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6.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因特殊情况不能现场接听电话时,由接听电话护士在《危急值报告记录本》记录危急值报送情况,并在临床联系人处签字,随后立即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相关危急值事项,并在《危急值报告记录本》备注处记录通知医生姓名。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按照前款落实危急值处置工作。

7.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工人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或家属时,应及时向门诊部、医务科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同时值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结合临床情况迅速采取相应措施,需讨论、会诊者,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事后及时记录处置细节,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应做好

相应记录。

8.体检中心“危急值”报告程序

医技科室检出“危急值”后,立即打电话向体检中心相关人员或主任报告。体检中心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生,医生在了解情况后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体检中心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9.医技科室、医务科、护理部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执行情况,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专题会,提出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整改措施,对危急值项目表进行总结分析,修改,删除或增加项目,满足临床需求。

10.奖惩制度

临床、医技科室要认真组织学习“危急值”报告制度,人人掌握“危急值”报告项目与“危急值”范围和报告程序。科室要有专人负责本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察,确保制度落实到位。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对各临床、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填写不规范者,给予通报及经济处罚。

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按照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要求,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当地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抗菌药

物分级具体见附件二抗菌药物分级表。

(二)分级管理

1.“限制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由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2.“特殊使用”的抗菌药物,须经抗感染或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认定的专家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开具处方(医嘱)。

3.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4.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八、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为加强医院管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根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卫医发[2005]139号)精神,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健全医院的“质量、安全、服务、费用”等管理制度,大力提倡新技术的引进推广,保护患者利益,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制度。

1.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2.各科室引进、推广、开展的一切诊疗、护理技术,必须在符合卫生法律、

法规、规定的范围内。

3.引进推广项目,自拟创新项目,开展前需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人员培训准备情况,达到的技术水平评价,前期基础工作,设备配置情况,效益分析、病人费用等),报医务科、护理部备案。一般项目经医务科、护理部批准;特殊诊疗、护理技术,如各种外科手术、侵人性诊疗操作、介人性治疗手术等须经医院学术委员会论证,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4.外籍专家到我院开展协作技术支援(协作、科研),需到省卫生厅办理《行医许可证》后,才能来院开展工作。

5.新技术开展,达一定数量(20例)、一定时期(1~2年),科主任应组织人员进行分析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材料报医务科、护理部,并制定下一年度(一阶段)的工作目标。

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医疗机构患者诊疗信息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务人员应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严禁私自拆装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若须拆装,应通知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进行。

2、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使用应为其合法授权者,未经授权不得使用。医院内网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

4、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5、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计算机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计算机中心负责接入。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

通知计算机中心技术人员负责处理。计算机中心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内网计算机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禁止在内网计算机上使用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硬件安全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由于施工或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或赔偿。

3、不得擅自中断网络硬件设备及设施的供电。因特殊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相应应急预案。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书面申请,批准后后方可实施。

5、硬件设施设备配置应符合等级保护要求。

(三)、软件及信息安全管理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计算机中心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于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

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违者予以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网络使用人员行为管理

1、不得在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不得私自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10、违反以上规定者,予以相应的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为确保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认真执行,保证各级临床医师履行自己的职责,保证患者得到连贯性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疗质量,提高各级医师的医疗水平,培养良好的医疗行为和医疗习惯,制定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查房频次及时限

1.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2次,应有主治医师、住院医、护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住院期间,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1周内完成。对危重患者应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即时查房记录。

2.主治医师查房对一般病情的新入院患者,首次查房应在其入院48小时内完成,每周至少2次,应有住院医师及有关人员参加,由住院医师负责记录和落实诊疗计划。对危重患者应随时查房,但至少不少于两次。

3.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要全面负责,对一般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危重患者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检查处理,执行上级医师指示,书写整理病历,及时完成病程记录,汇总、归纳、整理、分析各种检查化验结果,出现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医师。负责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参加科室值班。

(二)查房基本规范

1.查房前,在交班会上应明确查房的患者及患者数,以掌握本次查房的概况并能对查房时间加以控制,避免顾此失彼。

2.下级医师及参加查房的护理人员应做好相应准备工作,如病历、影像学资料、化验检查报告、所需检查器材等。

3.查房应严格掌握医师级别,作到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不能越级行使权力。

4.查房时做到衣着整洁、佩戴胸卡、防范严密(必须戴口罩,必要时戴手套进行操作),站立时应有站姿,不得斜倚乱靠。查房不得交头接耳,更不允许说不适宜的语言,以免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

5.查房时各级医师站位应予严格规定。主任医师站立于患者右侧;主治医师站立于主任医师右侧;住院医师站立于患者左侧,与主任医师相对;护士长站立于床尾;其余相关人员站于周围,但应与主要查房人员保持一定距离,以确保充分的检查空间。

6.带教学生应在上级医师指导下进行各种检查与操作,并必须征得患者本人同意方可进行。

(三)查房内容要求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及时解决疑难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并能体现出

当前国内外最新医疗水平的进展。审查对新入院疑难病症或危重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审查重大手术的适应证及术前准备情况。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包括对各级医师的指导,重点帮助主治医师解决在诊疗中未能解决的问题。抽查医嘱和护理执行情况及病历书写质量。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分型不清、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听取医生、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陈述,对出、转院标准进行判断并及时上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对下级医师的病历书写和病程记录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给予具体帮助和指导。检查医嘱执行情况。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新入院、诊断不清者及手术患者,同时有计划地巡视一般患者。审查各种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杏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修改医嘱及开特殊检查医嘱。听取患者对治疗和生活方面的意见并提出建议。负责修改实习医师书写的病历,帮助实习医师做好新入院患者的体格检查及病历书写工作。住院医师要详细记录上级医师的诊疗意见,认真执行上级医师的指示,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负责书写病历相关内容,要求对危重患者随时检查并记录。

十一、会诊制度

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

2.科间会诊:由病床主管医师(一级医师)提出,上级医师同意,并签名,填写会诊单。应邀科室医师必须在三天内完成,并写出会诊意见。

3.急诊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必须随请随到。

4.科内会诊:由病床主管医师(一级医师)或主治医师(二级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全科医师参加。

5.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按规定书写会诊申请单,报经医务科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主任(三级医师)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6.院外会诊:依靠本院技术力量一时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经治科应当向患者说明会诊、费用等情况,征得病员或近亲属/监护人同意,由科主任提出,一般会诊经医务科同意备案,外科手术及介人性手术须报院领导同意。经治科室需要填写会诊邀请函,医务科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手术时间)。由申请科主任主持,医务科要有人参加。

7、科内、院内、院外的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详细检查,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

十二、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患者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分为I、Ⅱ、Ⅲ级护理及特级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患者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按省卫生厅《医疗护理文书规范》要求)标识。

(一)特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和监护的患者。

(2)病情复杂的大手术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如脏器移植等。

(3)各种严重外伤、大面积烧伤。

2.护理要求

(1)设专人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备齐急救药品、器材,随时准备抢救。

(2)制定护理计划,设特级护理记录单。根据病情随时严密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变化,并记录出入量。

(3)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基础护理,严防并发症,确保患者安全。

(二)一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重病、病危、各种大手术后及需要绝对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各种内出血或外伤、高烧、昏迷、肝肾功能衰竭、休克及极度衰弱者。

(3)瘫痪、惊厥、子痫。早产婴、癌症治疗期。

2.护理要求

(1)绝对卧床休息,解决生活的各种需要。

(2)注意思想情绪上的变化。做好思想工作,给予周密细致的护理。

(3)严密观察病情,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定时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根据病情制定护理计划,观察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做好各项护理记录。

(4)加强基础护理,定时做好口腔、皮肤的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5)加强营养,鼓励患者进食,保持室内清洁整齐、空气新鲜。防止交叉感染。

(三)二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病重期急性症状消失,特殊复杂手术及手术后病情稳定及行骨牵引、卧石膏床仍需卧床休息,生活不能自理者。

(2)年老体弱或慢性病不宜过多活动者。

(3)一般手术后或轻型先兆癫痫等。

2.护理要求

(1)卧床休息,根据患者情况,可在床上做轻度活动。

(2)注意观察病情变化,进行特殊治疗和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1次。

(3)做好基础护理,协助翻身,加强口腔、皮肤护理,防止发生合并症。

(4)给予生活上必要的照顾。如洗脸、擦身、送饭、递送便器等。

(四)三级护理

1.病情依据

(1)轻症、一般慢性病、手术前检查准备阶段、正常产妇等。

(2)各种疾病术后恢复期或即将出院的患者。

2.护理要求

(1)可以下床活动,生活可以自理。

(2)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一次,掌握患者的生活,思想情况。

(3)督促患者遵守院规,保证休息,注意饮食,每日巡视2次。

(4)对产妇进行妇幼卫生保健咨询指导。

(5)进行卫生科学普及宣教工作,提高患者自我保健水平。

十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患者

1.各科室收治的疑难病例,应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尽快完善相关检查。

2.各科室应不定时组织疑难病例讨论,对疑难病例必须提交全科病历讨论,以最终确诊,并明确治疗、手术方案。讨论由科主任或副主任主持,相关医师参加,术者必须参加,病历中和记录本中必须详细记录。讨论前经治医师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必要时检索好文献。

3.对科室讨论不能明确治疗方案的患者,应报医务科,以组织全院或相关科室联合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4.节假日或急诊疑难患者应由值二线班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持进行

(完整)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完整)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1. 企业章程制度 •企业章程是企业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规定了企业的组织形式、 业务范围、资本构成和运营管理等内容。企业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应经 法定程序,并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 2. 股东大会决议制度 •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的最高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股 东大会决议制度规定了召开股东大会的程序、议事规则和决议的生效 方式等内容。 3. 董事会决策制度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和重大决策。董事会决策制度规定了董事会成员的任免程序、决策的程序和规则,以及董事会的权力和责任等内容。 4. 监事会监督制度 •监事会是公司内部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监事会监督制度规定了监事会成员的任免程序、监事会的职权和责任,以及监事会与董事会的协调机制等内容。

5. 内部控制制度 •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旨在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高经营效益和减少风险。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控制规范、流程、制度和控制方法等,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6. 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 •财务制度和财务报告制度规定了企业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的要求。包括会计核算制度、财务报表编制和审计等内容,以确保企业财务信息的准确和可靠。 7.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的基本准则和程序。包括员工招聘、培训、激励和福利等方面的规定,以确保企业能够拥有合适的人才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8. 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考核制度是衡量员工工作表现和作为的标准和方法。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和奖惩措施等内容,以确保员工的工作能够与企业目标相一致,并提高企业绩效。

十八项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 度 xxxx医院

目录首诊负责制度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会诊制度 分级护理制度 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术前讨论制度 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查对制度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危急值报告制度 病历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

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 (一)定义 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 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完整版)18项医院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1、首诊负责制度;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4、会诊制度;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7、术前讨论制度;8、查对制度; 9、交接班制;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13、分级护理制度;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15、医患沟通制度;16、转院转科制度;17、特诊特治告知制度;18、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一、资源配置: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二、工作负荷: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三、治疗质量: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2、住院治愈好转率;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四、工作效率: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3、床位使用率;4、床位周转次数。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1、流动比率、速动比率;2、医疗收入∕百元固定资产; 3、业务支出∕百元业务收入; 4、资产负债率; 5、固定资产总值。 6、医疗收入中药品收入、医用材料收入比率; 7、人员经费支出∕业务收入。七、科研成果(评审前5年):1国内论文数ISSN、国内论文数及被引用数次(以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布信息为准)、SCI收录论文数;2、承担与完成国家、省市级科研课题数。3、获得国家、省市级科研基金额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1、凡挂号病人,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转科、传染病报告等工作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初步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首诊医师下班时,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4、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组织会诊与处理,必要时报告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收治或转入相应科室进行抢救与处理。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因本医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系安排好后,由科主任提出申请报医务部同意,并请示业务副院长批准同意后方可转院。 5、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 6、医务部负责首诊负责制的督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通报。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建立我院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查对制度 9、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0、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2、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与管理制度 13、分级护理制度 14、医疗技术准入制度 15、危急值报告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凡第一个接待患者的科室和医师为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 二、首诊医师负责安排患者的诊疗事宜,详细询问病情并体检,详细记录病史,及时给予初步诊断。同时开具各项必要的检查申请单及初步治疗药物处方。 三、首诊医师发现涉及他科或确系他科的患者时,应写好病历,并进行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或转科。 四、对于经首诊诊治后必须留院观察的患者,该医师应负责对接手诊治的医师进行床旁交班,并对病人家属说明由该医师继续负责其诊治。 五、凡是患有多科疾病或诊断未明的患者,应当经所有相关专科医师会诊后,根据此次发作的主要疾病,确定转由相关专科医师负责继续诊治。在未明确收治科室时,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应负责到底。 六、危及生命的紧急情况需做相应处理后方可行辅助检查及转科。急、危、重症患者行辅助检查及收住其他专科时,必须有医务人员陪同。 七、如患者确需转科,在病情允许搬动时,由首诊医师负责联系安排。如需转院,由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联系上级医院或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落实好接待医院后方可转院。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一、实行主任医师(科主任)、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三级查房制度。主任医师查房每周至少1次,主治医师查房每周2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小时负责制,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下午巡视一次。 二、医护人员查房前准备病历、有关检查报告和检查器材等,经治的下级医师报告病历摘要、当前病情和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分析病情,确定必要的检查,作出明确的指示。 (一)主任医师(科主任)查房,主治医师、住院医师和护士长参加。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决定院内外会诊并主持会诊,决定出院、转院问题。及时处理下级医师的医疗报告。抽查医嘱、检查病历质量,审阅出院病历。介绍国内外先进的医学理论和诊断方法,结合临床病例分析诊断,帮助下级医师提高业务水平。 (二)主治医师查房,带领住院医师、进修医师等对分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疑难、重危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指导下级医师操作,决定检查、手术、会诊、转科、出院等日常医疗事务。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掌握分管患者病情变化,参加危重病例抢救,处理下级医师医疗报告,执行上级医师的医嘱并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工作。检查病历,帮助下级医师提高病历质量。负责解答患者

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24年10月26 日至29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 四次全体会议公报》,公报中发布了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制定和实施的“十八项核心制度”。这些制度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多个层面确 保了党的领导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 核心,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同心同向、步调一致。 三、坚持全党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党同志要遵循党的政治纪律,始终保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中央的 决定。 四、加强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方式,必须坚持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使党的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五、完善民主集中制。党的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必须在 集中统一领导的基础上实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决策科学、民主、集中、统一 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必须把党的组织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加强组织力量,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七、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必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内政治生 活的正常化制度化,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纲领性、全覆盖和高强度。

八、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和国家组织思 想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制度建设、制度执行、制度监督,确保党始终保 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九、加强党的宣传工作。宣传是党的一项重大任务,要加强党的宣传 工作,坚持党的执政地位,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提高 文化软实力。 十、加强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必须坚持和完善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 挥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统一战线组织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形成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十一、加强党的军事工作。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 业的重要保证,必须坚决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坚决贯彻党对军队的绝对 领导,全面依法治军。 十二、推进严密的党务公开。党务公开是党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必 须推进党务公开,增加党务公开透明度,推动全面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 监督。 十三、健全党的实践基础和制度保障。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健全党 员选拔任用制度,激励党员先锋模范,建立并健全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制度。 十四、加强党的社会建设。要坚持党的社会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为引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五、完善党的依法治国体系。必须坚定不移推动党的领导融入法治 中国建设,切实增强全党员法治观念、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简述十八项核心制度

简述十八项核心制度 摘要: 一、前言 二、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概述 三、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具体内容 1.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2.医师查房制度 3.患者病历管理制度 4.患者病情告知制度 5.患者隐私保护制度 6.临床诊疗决策制度 7.临床操作规程制度 8.药品管理制度 9.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10.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11.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2.职业暴露防护制度 13.消防安全制度 14.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5.危急值报告制度 16.患者抢救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查制度 18.医患沟通制度 四、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五、实施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挑战与对策 六、总结 正文: 一、前言 十八项核心制度是医疗机构内部为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覆盖了医疗服务的全过程,包括患者诊疗、护理、用药、器械、感染控制等方面,是医疗机构日常工作的基本准则。 二、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概述 十八项核心制度分别是: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医师查房制度、患者病历管理制度、患者病情告知制度、患者隐私保护制度、临床诊疗决策制度、临床操作规程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院感染控制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职业暴露防护制度、消防安全制度、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危急值报告制度、患者抢救制度、临床用血审查制度、医患沟通制度。 三、十八项核心制度的具體内容 1.患者身份识别制度:确保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能够准确识别患者身份,防止因身份识别错误导致医疗事故。 2.医师查房制度:规定医师查房的频次、内容和要求,确保患者得到及时、全面的诊疗服务。 3.患者病历管理制度:规范病历的书写、管理和使用,保证病历的真实

十八项社会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社会核心制度(2023版) 十八项社会核心制度是指国家在不同领域中为了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确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这些制度在2023年版中被整合并强化,以确保国家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 国家法制制度 建立健全的国家法制制度,包括宪法和法律体系,确保公正、透明和可持续的法治环境。 2. 全面依法治国制度 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执行和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益。 3. 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制度 建立科学、民主的政府决策制度,促进政府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公众参与。

4.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建立健全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保障公平竞争和经济稳定。 5. 城乡区域发展协调制度 推动城乡区域发展协调制度,加强城乡资源分配和公共服务的均衡发展,缩小城乡差距。 6.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制度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制度,培育和传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社会凝聚力和文化自信。 7. 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制度 建立健全的文化产业发展引导制度,促进文化创意产业的繁荣和对外文化交流。

8. 科技创新支持制度 建立健全的科技创新支持制度,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9. 生态文明建设制度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推动绿色发展,提高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效率。 10. 社会保障制度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权益,增强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11. 教育公平制度 落实教育公平制度,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分配,提高教育质量和公民素质。

12. 就业创业扶持制度 建立健全的就业创业扶持制度,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和培训支持,促进经济发展和人民就业。 13. 医疗卫生体系制度 完善医疗卫生体系制度,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保障人 民健康权益。 14. 公共安全防控制度 加强公共安全防控制度,维护社会安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5. 民族宗教和睦共处制度 建立和完善民族宗教和睦共处制度,促进各民族、各宗教之间 的和谐相处。

18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一、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二、医院运行基本监测指标 一、资源配置: 1、实际开放床位、应急扩展床位数; 2、全院员工总数、卫生技术人员数(其中:医师数、专∕兼职心理治疗师数、医疗社会工作者数、护理人员数、医技人员数)。 3、医院医用建筑面积。 二、工作负荷: 1、年门诊人次、年急诊人次。 2、年住院患者入院、出院例数,出院患者实际占用总床日。 3、年开展基层和社区公共精神卫生服务指导∕督导人次。 4、年培训综合服务医院医师以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项目数、受训人次。 5、年纳入管理治疗精神疾病患者信息档案的患者人数。 三、治疗质量: 1、入出院诊断符合率; 2、住院治愈好转率; 3、住院患者抢救例数、死亡例数占同期住院人次的比率。 四、工作效率: 1、出院患者平均住院日; 2、平均每张床位工作日; 3、床位使用率; 4、床位周转次数。 五、患者负担(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 1、门诊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2、住院人次平均费用(元),其中药费(元)。 六、资产运营(项目及数据引自医院财务报表)

十八项核心制度

2023年度:十八项核心制度 一、公司组织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 1.2 职权清单 二、岗位职责管理制度 2.1 岗位职责书 2.2 岗位职业晋升升级管理制度 三、招聘与录用管理制度 3.1 招聘需求申请 3.2 招聘流程管理 四、培训与发展管理制度 4.1 培训需求调查 4.2 培训计划制定

五、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5.1 薪酬管理制度 5.2 绩效考核制度 六、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6.1 劳动合同签订和变更 6.2 劳动合同履行 七、劳动保障管理制度 7.1 工资福利管理制度 7.2 劳动安全保障管理制度 八、员工关系管理制度 8.1 工会/员工代表大会制度8.2 员工反馈制度 九、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9.1 预算管理制度 9.2 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十、采购管理制度 10.1 采购流程管理制度10.2 供应商管理制度 十一、资产管理制度 11.1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11.2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十二、信息化管理制度 12.1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2.2 系统使用规定 十三、合同管理制度 13.1 合同审批流程管理制度13.2 合同履行管理制度

十四、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14.1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14.2 专利申请管理制度 十五、客户关系管理制度 15.1 客户投诉与处理制度15.2 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十六、市场营销管理制度 16.1 销售业绩考核管理制度16.2 推广活动管理制度 十七、物流配送管理制度 17.1 发货及运输管理制度17.2 物流配送售后服务制度 十八、公司纪律管理制度

18.1 公司员工行为准则18.2 违纪违规处理制度 总结:

(完整版)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标准)

(完整版)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标准) 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引言 本文档旨在介绍管理十八项核心制度的标准。这些制度旨在帮助组织有效管理和发展,确保组织各方面的顺利运作。 1. 组织结构 - 组织结构明确,包括各级管理层次和职责划分。 - 确定岗位设置和职能分工,确保工作流程的高效运转。 2. 工作计划与目标 - 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目标,确保各项工作有计划地进行。 - 目标具体、可衡量、可行的特点,能够激励员工实现绩效。 3. 绩效管理 - 建立健全的绩效管理制度,包括目标设定、绩效评估、奖惩机制等。 - 定期进行绩效评估,指导员工提升工作表现。

4. 决策机制 - 设立合理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效率性。 - 明确决策权限,保证决策能够迅速落地。 5. 信息管理 - 建立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息收集、存储、传递和利用等环节。 - 保护组织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6. 质量管理 - 制定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符合标准。 - 建立质量检测和改进机制,持续提升质量水平。 7. 风险管理 - 设立风险管理制度,识别、评估和应对各类风险。 -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监控,降低组织的风险暴露。 8. 人力资源管理 -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包括招聘、培训、绩效奖惩等。

- 确保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激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9. 资产管理 - 建立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组织的资产采购、使用、维护和报废。 - 定期进行资产清查和评估,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好性。 10. 财务管理 - 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完整记录组织的财务活动。 - 开展财务分析和预测,确保组织财务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11. 合规与法律风险管理 - 确保组织的合规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实施法律风险管理,预防和应对法律风险。 12. 沟通与协作 - 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 鼓励协作和团队合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13. 创新与改进

十八项核心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十七、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1.首诊负责制是指第一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对所接诊病人,特别是对急、危重病人的检查、诊断、治疗、转科和转院等工作负责到底。 2.首诊医师除按要求进行病史、身体检查、化验的详细记录外,对诊断已明确的病人应积极治疗或收住院治疗;对诊断尚未明确的病人应边对症治疗,边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或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明确诊断后即转有关科室治疗。 3.诊断明确须住院治疗的急、危、重病人,必须及时收入院,如因本院条件所限,确需转院者,按转院制度执行。 4.如遇危重病人需抢救时,首诊医师首先抢救并及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急诊科主任)主持抢救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绝抢救。 5.对已接诊的病人,需要会诊及转诊的,首诊医师应写好病历、检查后再转到有关科室会诊及治疗。急诊病人特别是危重病人首诊医师应亲自或指定护士护送并做好交接手续。 6.医务处对全院首诊负责制度实施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和处理。 7.急诊病人就诊,首诊医师应当做好病程记录,完善有关检查并给予积极处理,若确属他科情况及时请相关科室会诊,直到会诊科室签署接受意见后方可转科。 8.凡不认真执行本制度而造成医疗差错、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给医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制度 (1)每周查房1-2次,应有主治医师、总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节假日必须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生坚持查房。 (2)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及危重病人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新的治疗方法及参加全科会诊。 (3)抽查医嘱、病历及护理质量,发现缺陷,改正错误,指导实践,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4)利用典型、特殊病例进行教学查房,以提高教学水平。 2.主治医师查房制度 (1)每日查房一次,应有本病房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或进修医师、实习医生、责任护士参加。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员分组进行系统查房,确定诊断、治疗方案以及手术方式和进一步检查措施,了解病情变化并进行疗效评定。 (3)对危重病人应随时进行巡视检查和重点查房,如有总住院医师、住院医师邀请应随叫随到,提出有效和切实可行的处理措施,必要时进行晚查房。 (4)对新入院病人必须进行新病人讨论,对诊断不明或治疗效果不好的病例,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查明原因。 (5)疑难危急病例或特殊病例,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安排教授查房。

18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与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主要包括: 1、首诊负责制; 2、三级查房制度; 3、会诊制度; 4、分级护理制度; 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8、术前讨论制度; 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0、查对制度; 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病历管理制度; 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等。

1.首诊负责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

2023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2023年最新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十八项核心制度 (1)首诊医师负责制度。 (2)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3)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4)会诊制度。 (5)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6)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7)术前讨论制度。 (8)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9)查对制度。 (10)病历书写与管理制度。 (11)值班与交接班制度。 (12)分级护理制度。 (13)新技术和新工程准入制度。 (14)危急值报告制度。 (15)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6)手术平安核查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8)信息平安管理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一、第一次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院和转科等工作负责。 二、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展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三、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移交接班医师,把患者的病情及需注意的事项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四、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施行抢救。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危重症患者如需检查、住院或转院者,首诊医师应陪同或安排医务人员陪同护送;如接诊医院条件所限,需转院者,首诊医师应与所转医院联络安排后再予转院。 五、首诊医师在处理患者,特别是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决定权,任何科室、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回绝。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医院十八项核心制度(2021年最新版)——含解读

医疗十八项核心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 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三、会诊制度 四、分级护理制度 五、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六、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七、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八、术前讨论制度 九、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十、查对制度 十一、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十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十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十四、危急值报告制度 十五、病历管理制度 十六、抗菌药物分级和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十七、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十八、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一、首诊负责制度 (一)定义 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 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三)解读 首诊负责制度是体现医院医务人员对患者高度负责,防止因推诿患者而贻误救治时机,保证患者来院后得到认真及时诊治、抢救的一项重要制度。 1、患者每一次就诊时首先接诊的医师或科室为首诊医师和首诊科室,首诊医师对患者(尤其是急、危、重患者)的检查、诊断、治疗、抢救、转科和转院等负责。 2、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记录病历。对诊断明确的患者应积极治疗或提出处理意见;对诊断尚未明确的患者应在对症治疗的同

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请有关科室医师会诊。 3、对急、危、重患者,首诊医师应采取积极措施负责实施抢救,必要时报告上级医师。如为非所属专业疾病或多科疾病,应组织相关科室会诊或报告医院主管部门组织会诊,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时机。 4、首诊医师在处理急、危、重患者时,有组织相关人员会诊、并根据会诊意见决定患者收住科室等医疗行为的权力,任何科室、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拒绝。当两个科室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会诊医生应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以决定患者的收治,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科室负责处理并上报医务部(或医院行政总值班)协调解决。 5、因病床、技术力量、设备条件有限、本院不能诊治必须转院而病情允许的患者,首诊医师必须请主治及以上医师亲自查看病情、请示科室主任同意方可执行,并对病情记录、途中注意事项等均须作好交代和妥善安排。如估计患者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后再行转院。若患者病情暂不宜转院而家属要求转院时,要做好相关的医疗文书记载。首诊医师需对患者的去向进行登记备查。 6、首诊医师下班前,应将患者病情及需注意事项等向接班医师交待清楚,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 目录 一、首诊负责制度2 二、交接班制度2 三、查对制度4 四、死亡病例讨论制度6 五、病案管理制度6 六、危急值报告制度7 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8 八、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9 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10 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2 十一、会诊制度13 十二、分级护理制度14 十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6 十四、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16 十五、术前讨论制度17 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18 十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18 十八、临床用血审核制度21

一、首诊负责制度 门诊、急诊接诊病人第一个医生必须负责到底,检查,用药,住院一条龙服务。严禁只开检查单不管检查结果和不管开药的现象发生。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 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病员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绝诊治。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尽询问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按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必要时,可请相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 1.一般急诊,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 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疾病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达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并协同抢救,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相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二、交接班制度 (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 1.各科室在非办公时及节假日,必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主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交接班后,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 3.各科室医师(主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本,并作好口头交班。 4.值班医师对重危病人应作好病程记录,并简要记人交班本。同时,要负责值班期间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人临时情况的处理,每一项临时性的诊疗措施均要在病程记录中和医嘱上有记录痕迹。对急诊入院病员应及时检查、书写首次病程记录和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置。 5.值班医师遇有有疑难问题不能处置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前来指导。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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