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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工程地方技术标准汇总表.doc

天津市工程地方技术标准汇总表.doc
天津市工程地方技术标准汇总表.doc

天津市工程地方技术标准汇总表1

1.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道路工程)TBJ101-91

2.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桥梁工程)TBJ102-91

3.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排水工程)TBJ103-91

4.天津市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污水处理厂工程)TBJ104-91

5.天津市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TBJ8-94

6.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道路部分)JJG7-93

7.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桥梁部分)JJG8-93

8.天津市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排水部分)JJG9-93

9.天津市沿海地区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BJ3-91

10.天津市粉煤灰陶粒混凝土结构设计施工规程TBJ2-88

11.天津市冷轧带肋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设计与施工暂行规程TBJ6-93 12.天津市住宅建筑设计标准(已修订)TBJ7-93

13.天津市桩基础工程暂行技术规定JJG3-89

14.天津市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TBJ1-88

15.天津市城镇绿化技术规程TBJ10-95

16.天津市城镇绿化养护管理技术规程TBJ11-95

17.天津市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二级钢筋应用技术规定JJG5-90

18.天津市余热处理二级钢筋焊接暂行规定JJG6-90

19.天津市电厂原状粉煤灰在混凝土和沙浆中应用技术规程TBJ4-92

20.天津市商品混凝土管理规程(试行)JJG10-93

21.天津市20MnSiVm热轧螺纹钢筋应用技术规定(试行)JJG2-88

22.天津市住宅烟道堵塞、串烟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TBJ105-91

23.天津市直埋式预制保温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JJG11-94

24.天津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保证资料评定统一规定(试行)JJG700-91 25.天津市石油沥青LQ-冷玛碲脂玻纤毡油毡卷材屋面工程工艺标准TBJ5-92

26.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

天津市工程地方技术标准汇总表2

62.建科教[2002]525号天津市住宅装饰工程质量标准DB29-35-2002J10181-2002

63.建科教[2002]244号天津市园林植物保护技术规程DB29-36-2002J10149-2002

64.建科教[2002]255号天津市草坪建植与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29-37-2002J10148-2002

65.建科教[2002]698号天津市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程DB29-38-2002J10198-2002

66.GQ塑合中空内模水泥墙建筑构造DBT29-39-2002

67.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DBT29-40-2002

68.建科教[2003]15号天津市生态居住区建设技术规程DB29-41-2002J10230-2003

69.建设[2003]177号3E轻型高强方孔墙板建筑构造图集DBJT29-43-2002

70.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JT29-44-2002

71.建设[2003]178号02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津G303号DBJT29-45-2002

72.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薄壁管桩DBJT29-46-2002

73.建设[2003]179号PVC塑料门窗DBJT29-33-2002

74.建科教[2003]465号钢筋混凝土异形柱结构技术规程DB29-16-2003J10249-2003DB29-16-2000

75.建科教[2003]165集中供热住宅计量供热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42-2003J10243-2003

76.建科教[2003]423号天津市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B29-47-2003J10248-2003

77.建科教[2003]620号天津城市排水工程设计技术规定技术规定

78.建科教[2003]621号埋地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夹砂排水管道技术规程DB29-48-2003J10257-2003

79.整体式化粪池DBJT29-49-2003天津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2003.08.20

80.建科教[2003]796号天津市城市住宅设计标准DB29-22-2003

81.建科教[2003]867号城市道路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0-2003J10273-2003

82.建科教[2003]867号城市桥梁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1-2003J10274-2003

83.建科教[2003]867号城市排水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2-2003J10275-2003

84.建科教[2003]867号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检验标准DB29-53-2003J10276-2003

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天津市建筑工程规划管理技术标准 (试行) 2019年4月12日

目录 目录 (2) 1总则 (1) 2术语 (2) 管理篇 (4) 1规划管理 (5) 1.1建筑工程规划管理 (5) 1.2建筑工程规划管理市区两级事权 (5) 2技术文件 (5) 2.1一般规定 (5) 2.2规划选址(条件)申请书 (6) 2.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类)设计方案 (7) 2.4建设工程(建筑部分)规划放线测量技术报告 (8) 3规划受理权责 (9) 3.1一般规定 (9) 3.2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条件的核提 (9) 3.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9) 技术篇 (11) 1基本规定 (12) 2总平面规划设计 (13) 2.1一般规定 (13) 2.2规划布局 (13) 2.3基地出入口 (14) 2.4内部道路和交通组织 (15) 2.5空中连廊或地下通道 (15) 2.6停车场(库) (15) 2.7地下空间利用 (16) 2.8竖向设计 (16) 2.9绿地、开敞空间和景观设计 (16) 2.10围墙和雕塑 (17) 2.11场地防护 (17) 3建筑平面和形态 (18) 3.1建筑平面 (18) 3.2建筑层高 (18) 3.3建筑高度 (18) 3.4建筑层数 (19) 3.5建筑形体 (19) 3.6建筑立面 (20)

3.7建筑屋面 (20) 3.8建筑色彩 (20) 3.9建筑设施 (20) 4建筑退线 (21) 4.1城市道路红线等控制线退线 (21) 4.2建筑用地退线 (21) 5建筑间距和日照影响分析 (23) 5.1一般规定 (23) 5.2一般区域建筑间距 (23) 5.3试点区域建筑间距 (25) 5.4日照影响分析 (25) 6建筑面积计算 (27) 6.1地上建筑面积计算 (27) 6.2地下建筑面积计算 (27) 6.3居住社区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计算 (28) 7容积率、建筑密度与绿地率 (29) 7.1容积率奖励 (29) 7.2容积率计算 (30) 7.3建筑密度 (30) 7.4绿地率 (31) 8其他规定 (32) 8.1避免违规设计 (32) 8.2鼓励设计创新 (32) 8.3新技术推广应用 (33) 8.4合理分期实施 (33) 本标准用词说明 (34) 引用标准名录 (35)

【建筑工程类】天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建筑工程管理)天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天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程 1总则 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文件、照片、录像带及所载信息的归档整理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建设工程中其他专业类工程按各有关规定执行。 1.0.3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的基本建设单位。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可以有多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只有一个单项工程。 2.0.2建筑工程(buildingproject)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3单项工程(single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4单位工程(unitproject) 具有单独设计,可以独立施工,但完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工程。 2.0.5市政公用工程(municipalproject)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公用基础建设项目和附属建、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安装、维护和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0.6管线工程(pipelinesandcablesproject) 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种地上架空线路、地下管道、线路以及相关的地下工程。 2.0.7竣工测量(finalsurveying) 工程竣工后,为编制工程竣工文件,对实际完成的各项工程进行的一次全面量测的作业。对管线工程主要指检查其主点、检查井位置以及附属构筑物施工后的实际平面位置和高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的测量工作,包括调查核实其种类、走向、规格、材质和建设年月等,并对资料进行整理,编绘管线竣工图。2.0.8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文件,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以简称为工程文件。 2.0.9工程准备阶段文件(seedtimedocumentofaconstruction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征地、勘察、设计、招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10监理文件(projectmanagement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的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11施工文件(constructingdocument)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12竣工图(as-builddrawing) 工程竣工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天津市地方标准汇总

天津市地方标准汇总(图集) 来源:作者:2014-04-17 天津市地方标准图集 序号地方标准名称地方标准编号废止编号图集编号实施日期 1 天津市住宅区及住宅建筑通信设施配套建设管理规定DBJT29-4-93 2 天津市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 DBJT29-5-94 3 农村住宅通用图DBJT29-9-97 村住97-1 4 农村住宅通用图DBJT29-10-97 村住97-2 5 大开间异型柱体系多层住宅通用图DBT29-11-97 津98住-1 1998、12、14

6 复合墙体多层住宅通用图(外保温) DBT29-12-9 7 津98住-2 1998、12、14 7 复合墙体多层住宅通用图(外保温) DBT29-13-97 津98住-3 1998、12、14 8 复合墙体多层住宅通用图(内保温) DBT29-14-97 津98住-4 1998、12、14 9 多层住宅厨房卫生间排风道DBT29-8-2001 津2001J101 2001、09、01 10 供热锅炉运行调节技术DBJT29-30-2001 津2001N901 2001、08、03 11 防空地下室工程图集DBT29-31-2001 津01防-1 2002、02、18 12 钢绞线预应力长向圆孔板DBT29-32-2001 津01SG401 13 PVC塑料门窗DBJT29-33-2002 津02SJ601 2003、3、12 1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T29-34-2002 津02SG402

15 GQ塑合中空内模水泥墙建筑构造DBT29-39-2002 津02SJ105 2002、9、23 16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DBT29-40-2002 津02D601 2002、10、11 17 3E轻型高强方孔墙板建筑构造图集DBJT29-43-2002 津02SJ106 2003、03、12 18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JT29-44-2002 02G10 津10G306 2010、12、27 19 02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津G303号DBJT29-45-2002 02G01-1~02G09 2003、04、01 20 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图集) DBJT29-56-2003 津03J901 2003、11、01 21 页岩多孔砖墙体结构构造(KPI) DBJT29-60-2003 津03SG605 2004、02、01 22 页岩多孔砖建筑构造建筑图集DBJT29-60-2003 津03SJ107 2004、02、01 23 炉渣混凝土聚苯板复合保温外墙构造图集DBJT29-29-2004 修编津01SJ104 2005、03、01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行标准范本)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参考填写格式)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修改版解析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天津市建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大厅1、2及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天津市静海县旭华道冠华家园南 工程内容: 本工程共3幢,其中服务大厅1框架2层面积2147.9㎡,服务大厅2框架3层,面积1436.64㎡,食堂框架2层面积645.44㎡,三幢总面积4229.98㎡。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本次招标为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大厅1、2及食堂工程,招标规模为三幢总面积4229.98平方米,其中服务大厅1框架2层面积2147.9㎡,服务大厅2框架3层,面积1436.64㎡,食堂框架2层面积645.44㎡,投资约120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13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 2013年10月15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18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质量合格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壹仟壹佰玖拾万零陆仟贰佰玖拾元(人民币) ¥: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天津市静海县科慧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备案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天津市静海县独流镇北流村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张兆亭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天津市综合类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天津市综合类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 通告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天津市综合类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 告 关于天津市综合类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告 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的要求,现将天津市146项综合类强制性地方标准(附件1)和12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附件2)的整合精简结论通告如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建工作方案》的要求,按照《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综合类强制性地方标准146项、强制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12项,经过梳理、分析、征求意见等环节,形成了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结论,即废止15项、转化6项、修订107项、继续有效19项和强制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整合精简结论,即终止2项、继续执行10项。上报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审议通过,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的要求,现将整合精简结论(见附件1、附件2)通告如下:

一、对于结论为废止的地方标准15项,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刻废止; 二、对于结论为转化为推荐性的地方标准6项,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再具有强制效力,请责任部门组织修改标准中的有关条款,于今2017年6月底前将新的标准文本电子版发指定邮 箱,将替换原标准的函件报送市市场监管委。; 三、对于结论为修订的地方标准107项,请责任部门和有关单位按照《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申报修订项目,市市场监管委将优先安排修订计划; 四、对于结论为继续有效的地方标准18项,请责任部门继续做好标准的实施监督和分析评价,适时组织复审。 五、结论为终止的强制性地方标准计划项目2项,不再履行该计划项目。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元(人民币) ¥: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2005年6月11日 天津市建设项目收费标准

一、土地获取阶段成本测算步骤 第一步:发展部结合研发中心及销售进行简单方案初选,形成项目总平面图,并填写《项目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明细表》,将方案意图反映为直观数据,便于成本测算。 第二步:依据初选方案进行成本测算,计算项目利润率,判断方案是否合理,利润率是否满足要求,否则需进行方案重选,重新测算,直至方案最优,利润率最大。 二、成本测算方法 1、面积计算统一口径为:可售面积。 2、产品形式需按照建筑类型(多层、高层等)、结构类型(如砖混、框架、钢结构等)以及使用功能(住宅、商业、非经营性公建等)加以分别列项,进行测算。 3、项目综合成本区分住宅、商业、别墅等售价出入较大产品类型,其中不计入可售面积部分(如:地下车库、会所、幼儿园、小学等)成本摊入可售面积部分。 4、项目毛利率=(销售均价-直接成本)/销售均价 项目净利率=(销售均价-完全成本)/销售均价 5、在具体成本测算过程中,应合理预计各项成本需发生的费用,属于有固定收费标准的项目,按照标准进行预测;属于经验判断项目,结合以往类似工程

及项目实际测算。 6、具体各项明细测算经验总结:以杭州市区标准为例。 序号 项目名称 收费标准 备注 一、 土地成本 1 地上物拆迁安置补偿费 含在地价中(见土地出让合同) 2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政府收益 评估地价*20%(见土地出让合同) 3 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大配套) 城镇普通商品住宅项目 不大于16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指小区地块红线外的市政基础设施和大配套的费用,包含区外给水、雨

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天津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了加强地方标准的管理,提高标准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确认、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的实施与监督,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统一的下列要求,应当制定地方标准: (一)工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二)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安全和技术要求; (三)化肥、农药等与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重要产品的质量、安全、卫生要求; (四)防伪技术及其产品的质量要求; (五)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中的生产技术、管理技术、服务质量要求; (六)农业(含林业、牧业、渔业)产品的品种、规格、质量及生产技术、管理技术要求; (七)其他需要制定地方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一)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二)不属于技术要求,需要通过立法或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解决的; (三)在全市范围内难以统一实施或不具有普遍性的技术要求。

第五条地方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能耗限额、环境保护、种子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的地方标准为强制性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 第六条地方标准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制定,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制修订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体系协调配套;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八条制修订地方标准的工作程序: (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地方标准年度计划的征集。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各行业协会按照地方标准年度计划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申报,提出地方标准计划项目建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计划项目建议进行协调、审查,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项目,编制年度计划并下达执行; (二)天津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可以进行下列调整: 1、本市急需制定地方标准的重大项目,可以增补; 2、情况发生变化,已不适宜制定地方标准的项目,应当终止; 3、无法完成的项目,由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提出项目终止的书面申请,经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或计划项目推荐单位)批准同意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或者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接终止项目; 4、主要起草单位发生变更时,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或计划项目推荐单位)批准同意后,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5、主要起草人发生变更时,应由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提出书面变更申请,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三)拟承担地方标准起草工作的部门或单位应撰写天津市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附件1)和标准草稿,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 (四)承担地方标准项目起草工作的部门或单位负责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落实。同时,应当明确项目负责人,组成标准起草组,按计划要求编写出地方标

(完整版)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现行标准范本).doc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 参考填写格式 )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万元(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 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后生效。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法定代表人:(盖章、签字)(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联系人:联系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2011】天津政府第30号令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0年11月8日经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黄兴国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市建设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委托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并委托区、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应当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建设工程,可以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材料、重要设备和专业 工程,应当依法另行招标。 第七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建设工程,应当实行公开招标。其他建设工程可自行选择招标方式,但国家或者本市对招标方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具备下列条件方可进行招标:

部分省市的地方标准清单

附件2 部分省市已发布的地方环境标准项目清单 北京市: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 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 3、冶金、建材行业及其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l/237—2004) 4、炼油与石油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447 2007) 5、危险废物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503—2007) 6、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502—2007) 7、储油库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6—2003) 8、油罐车油气排放控制和检测规范(DB 11/207—2003) 9、加油站油气排放控制和限值(DB 11/208—2003) 10、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DB 1I/045—2000) 11、汽油车双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I/044--一1999) 12、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120---2000) 13、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 11/121—2006) 14、在用汽油车稳态加载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 1 1/122—2006) 15、轻型汽油车简易瞬态工况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 1/123—2000) 16、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稳态加载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DB l1/182—2003) 17、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在用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加载减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DB 1l/183-2006) 18、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 11/184—2003) 19、非道路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DB 11/185—2003) 20、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DB 11/318—2005) 2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1/307—2005) 22、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控制技术规范(DB 11/835—2011) 23、车用汽油(DB 11/238—2007) 24、车用柴油(DB 11/239—2007) 山东省: 1、铅蓄电池工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DB37/T1931-2011) 2、氧化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1919-2011) 3、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990-2008) 4、生活垃圾填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5-2005) 5、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533-2005) 6、淀粉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5-2006) 7、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599-2006) 8、小清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56-2006) 9、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 10、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 597—2006)

天津地方标准

天津市地方标准规范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DB/T29-209-2010)2011年7月1日建科[2011]451号《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方桩技术规定》(暂行)2011年4月8日建科教[2010]797号先张法预应力离心混凝土空心方桩》(DBJT29-187-2009)图集中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天津市空间网格结构技术规程》(DB29-140-2011)2011年5月1日建科[2011]180号《挤扩灌注桩技术规程》(DB29-65-2011)2011年5月1日建科[2011]120号《天津市民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29-126-2010)2011年4月1日建科[2011]6号《天津市民用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检测技术规程》(DB/T29-88-2010)2011年3月1日建科[2010]1175号《缓粘结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施工技术规程》(DB/T29-190-2010)2011年2月1日建科[2010]1118号《天津市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应用技术规程》(DB/T29-178-2010)2011年2月1日建科[2010]1115号《天津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53-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72号《天津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29-1-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71号《天津市建筑节能门窗技术标准》(DB29-164-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59号《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T29-72-2010)2011年1月1日建科[2010]963号《天津市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规程》(DB/T29-184-2010)2010年12月1日建科教[2010]917号

天津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新)

天津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标投标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的交易行为,开展平等竞争,控制建设工期,保障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建设部《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3号),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各类房屋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大修等)、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凡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建设项目,不论资金来源渠道 及方式,均须按本办法通过招标投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标投标,必须坚持公平、等价、有偿、讲求信用的原则,以资质能力、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条件公平竞争。 第四条具有法人资格和履行合同能力的建设单位以及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并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年检注册的施工企业,均可按本办法参加工程建设施工的招标和投标。施工招标投标为双方当事人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简称市建委)是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

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本市有关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本市各区、县及有关部门的招标投标工作; (三)监督本市辖区内大、中型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国家利益和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审批本市工程建设施工招标各级管理机构的资格; (五)审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业务代理单位的资格; (六)调解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纠纷,裁决定标结果;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直接投资或相关投资公司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第六条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实行市和区、县两级管理。 (一)市建委负责管理本市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武清县、宝坻县、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界内建筑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含10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县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县建委)负责管理; (二)市建委负责管理本市东丽区、津南区、西青区、北辰区界内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含5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限额以下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投标工作由项目所在地的区建委负责管理; (三)市建委负责管理本市和平区、河西区、河东区、河北区、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DBT29-204-2010

天津市工程建设标准 DB/T29-204-2010 备案号J11715-2010 天津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主要条文 住宅建筑 4.1节地与室外环境 控制项 4.1.1建设场地不得破坏当地文物、自然水系、湿地、基本农田、有价值的植被和其它保护区。 4.1.2建筑场地选址无洪涝灾害、泥石流及含氡土壤的威胁。在建筑场地内进行土壤氡含量和土壤污染程度的检测,并采取应对措施,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建筑场地安全范围内无电磁辐射危害和火、爆、有毒物质等危险源。 4.1.3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低层不高于43m2、多层不高于28m2、中高层不高于24m2、高层不高于15 m2 4.1.4住区建筑布局应保证室内外的日照环境、采光和通风的要求,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 中有关住宅建筑日照标准的要求。 4.1.5种植适宜天津市气候和土壤条件的乡土植物,选用少维 护、耐候性强、病虫害少、对人体、环境无害的植物。 4.1.6中环线以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其它地区住区绿地率不低于40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5 m2。 4.1.7居住用地内配套设置的自行车、汽车停车场地或停车库按照《天津市建设项目配建停车场(库)标准》DB/T29 -6的规定配置。 4.1.8住区内部无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4.1.9施工过程中制定并实施保护环境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应符合现行《天津市绿色建筑施工管理技术规程》(DB29 - 200 - 2010 )的要求。 一般项 4.1.10住区公共服务设施按规划配建,合理采用综合建筑并与周边地区共享。 4.1.11充分利用尚可使用的旧建筑。 4.1.12住区环境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3096的规定。 4.1.13住区室外日平均热岛强度不高于1.5℃ 4.1.14住区风环境有利于冬季室外行走舒适及过渡季、夏季的自然通风。 4.1.15根据天津市的气候条件和植物自然分布特点,栽植多种类型植物,乔、灌、藤、草结合构成多层次的植物群落,每100m2绿地上不少于3株乔木。 4.1.16选址和住区出入口的设置方便居民充分利用公共交通网络。住区出入口到达公共 交通站点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m。 4.1.17住区非机动车道路、地面停车场和其它硬质铺地应采用透水材料铺装,并利用园 林绿化提供遮荫、覆绿。室外透水地面面积比不小于45% 4.1.18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优选项 4.1.19合理采用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方式。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调整与结算,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及监管活动,适用本办法。 国家另有规定或由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负责管理的,从其规定,也可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在不同阶段体现为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和国家规定应计入工程造价的其他有关费用。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是指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发、承包双方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格。 第四条建设工程造价应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工程建设各方从事造价活动,应遵循公平、公正、合法和诚信的原则。 第五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及相关活动实施统一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本市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编制、修订、补充和解释; (二)建立并完善建设工程造价数据库,发布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和造价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督

管理; (四)对建设工程造价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建立造价咨询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 (六)调解建设工程有关造价问题的争议;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价依据 第六条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主要包括估算指标、概算定额、预算基价(定额)、计价指引、费用标准、工期定额、计价规则及工程计价的有关文件、办法。 第七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根据国家标准和规范,结合本市实际组织编制计价依据。 各专业定额站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的委托和指导下,编制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 第八条施工企业可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计量规则和编制原则自行编制能反映本企业技术及管理水平的企业定额,用于投标报价和成本核算。 第九条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对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予以补充计价依据的,相关单位应提供新项目的计价资料和数据,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负责编制,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颁发。 第十条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研究站对工程造价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场变化,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办法定期公布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信息和建设工程造价指数。 第三章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

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A3打印版

协议书 页脚内容 3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市政基础施工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款》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对 (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污水处理厂工程、地铁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证期如下: 1、道路工程 年,其中 项 年; 2、桥梁工程 年,其中 项 年; 3、排水工程 年,其中 项 年; 4、污水处理厂工程 年,其中 项 年; 5、地铁工程 年,其中 项 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2

天津市地方标准汇总

天津市地方标准汇总(图集) 来源:作者:2014-04-17 天津市地方标准图集 序号地方标准名称地方标准编号废止编号图集编号实施日期 1 天津市住宅区及住宅建筑通信设施配套建设管理规定DBJT29-4-93 2 天津市住宅区信报箱群(间)工程设计技术规定(试行)DBJT29-5-94 3 农村住宅通用图DBJT29-9-97 村住97-1 4 农村住宅通用图DBJT29-10-97 村住97-2 5 大开间异型柱体系多层住宅通用图DBT29-11-97 津98住-1 1998.12.14

6 复合墙体多层住宅通用图(外保温)DBT29-12-9 7 津98住-2 1998.12.14 7 复合墙体多层住宅通用图(外保温)DBT29-13-97 津98住-3 1998.12.14 8 复合墙体多层住宅通用图(内保温)DBT29-14-97 津98住-4 1998.12.14 9 多层住宅厨房卫生间排风道DBT29-8-2001 津2001J101 2001.09.01 10 供热锅炉运行调节技术DBJT29-30-2001 津2001N901 2001.08.03 11 防空地下室工程图集DBT29-31-2001 津01防-1 2002.02.18 12 钢绞线预应力长向圆孔板DBT29-32-2001 津01SG401 13 PVC塑料门窗DBJT29-33-2002 津02SJ601 2003.3.12 14 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T29-34-2002 津02SG402

15 GQ塑合中空内模水泥墙建筑构造DBT29-39-2002 津02SJ105 2002.9.23 16 住宅小区安全防范系统DBT29-40-2002 津02D601 2002.10.11 17 3E轻型高强方孔墙板建筑构造图集DBJT29-43-2002 津02SJ106 2003.03.12 18 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DBJT29-44-2002 02G10 津10G306 2010.12.27 19 02系列结构标准设计图集津G303号DBJT29-45-2002 02G01-1~02G09 2003.04.01 20 无障碍设施(标准设计图集) DBJT29-56-2003 津03J901 2003.11.01 21 页岩多孔砖墙体结构构造(KPI) DBJT29-60-2003 津03SG605 2004.02.01 22 页岩多孔砖建筑构造建筑图集DBJT29-60-2003 津03SJ107 2004.02.01 23 炉渣混凝土聚苯板复合保温外墙构造图集DBJT29-29-2004 修编津01SJ104 2005.03.01

2018最新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评审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落实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建筑业企业质量意识和创优意识,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高,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是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以下简称“海河杯”奖)。 第三条“海河杯”奖每年评选一次,凡是在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已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或备案、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建设工程均可参加评选。 第四条评审活动按照“政府引导、行业推进、市场激励、企业自愿”的原则进行。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海河杯”奖评审工作的主管部门,委托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负责具体组织全市“海河杯”奖的评审工作。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队负责参评项目复检工作。

第二章评审组织 第五条“海河杯”奖由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若干名,评审委员会由市建设行业联合会、施工、钢结构、设计、监理等相关专业协会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 第六条评审委员会负责制定评审操作规程;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会议;根据对申报“海河杯”项目的核查初评意见,通过审核、讨论、质询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评审出天津市建设工程“海河杯”奖备选项目。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评审工作事务。 第七条评审委员会下设“海河杯”奖检查组,由评审专家组成,负责核查初评工作。检查组评审专家从市建设行业联合会及相关专业协会建立的专家库中抽取。检查专家实行轮换制和回避制。检查组按照“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依相关规定对参评项目提出核查初评意见,并对初评意见负责。 第八条经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海河杯”奖项目,在天津市建设行业联合会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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