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协议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协议

独家经纪代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复印件见附件)

住所: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住所:

紧急联系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表演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娱乐业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及方式:

若甲方为乙方创造的工作机会及各方面相关综合收入于任一季度达到税前叁万柒仟伍佰元(¥37500.00)或以上,则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如未达到上述金额,则不限定乙方所从事除水上运动及水上娱乐产业之外的工作范围及方式。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全世界范围内娱乐业的独家经纪管理人,该经纪管理人具有独家排

他性,即乙方为甲方旗下独家签约艺人,甲方全权管理和代理乙方在娱乐业的发展事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亦不得委托、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

2、乙方委托甲方的独家经纪管理事项范围为:乙方参与的全世界娱乐业相关的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演艺活动(以下统称为“演艺活动”):

1)电影、电视、微电影等任何影视类;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戏剧、舞台剧、话剧等任何与声乐影响相关之演艺活动;

3)任何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4)任何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任何平面、肖像)的广告、代言、剪彩及其他商务类活动;

5)任何基于线上线下的娱乐活动、商业演出、网络剧出演、赛事、业务类;

6)任何真人秀类节目、访谈节目、专栏等;

7)任何线上线下相关体育赛事,表演,访谈等;3、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进行独家经纪代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3.1 影视表演

3.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的内容、角色、酬金

和其他各项收益;

3.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3.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3.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3.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3.2.1 第3.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2)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3)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4)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5)电影电视广告;

6)VCD、DVD、CD、CD-ROM、DVD、ROM、VOD;

7)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8)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

9)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0)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

3.2.2 第 3.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

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3.2.3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3.3 声乐代理

3.3.1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

甲方认可。

3.3.2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2)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3)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3.3.3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国内外商业演出;

2)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3)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3.3.4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 乙方的公益活动;

2)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3)国际交流活动;

4)唱片制作代理

3.3.5甲、乙双方在本独家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若甲方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唱片,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专辑制作活动,具体制作的事项由双方另行签订唱片制作合

同进行约定,因专辑销售所产生的经纪利益双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进行分

配。

3.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3.4.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3.4.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a.报纸、期刊、电视台、户外广告牌等;

b.VCD、DVD、CD、广播、其他媒介或其它载体等;

c.印刷品、交通工具设备、建筑物等。

2) 新传媒宣传推广:

a.互联网、手机等通讯设备;

b.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c.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

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本协议中所有约定内容。

3.4.3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

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乙方须无条件执行甲方方

案。

3.4.4乙方对所有媒体宣传、广告活动均授权由甲方独家代理,甲方有权对任何媒体、

组织和个人对乙方形象侵权和未经甲方许可的使用行为进行制裁,并代理乙方

进行法律诉讼。

3.5 舞蹈表演

3.5.1 舞蹈表演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舞蹈表演,伴舞,非商务性舞蹈演出,其他演艺

表演中包含的舞蹈表演等。

3.5.2 下列舞蹈表演不包含在内:舞蹈表演前彩排,甲方推广宣传活动的舞蹈表演,

非商业性的推介乙方的舞蹈表演,甲方或相关联机构的非商业性舞蹈表演。

3.6 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

3.6.1 体育运动类赛事表演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体育运动比赛,非商业性表演,其他

演绎表演中包含但不限于体育运动类相关展示。

3.6法律事务代理

3.6.1甲方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和与代理相关的合同,对签订的合同在甲、乙

双方协商的基础上,甲方最后决定合同的内容;

3.6.2 甲方在代理范围内依法签订的合同,乙方依据本合同必须完全履行。

3.6.3 签署本合同,表明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代理。甲方作为乙方的法律顾问,全权处理乙方所有法律纠纷,并根据每项法律事务的性质安排法律事务协助。

3.7 行政事务代理

3.7.1行政事务代理是指:

1)乙方演出活动中甲方认为需要处理的乙方的各种行政事务;

2)协调乙方与媒体、公众和经授权的乙方私人事务;

3)行政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关、联络、后勤、服务等。

3.7.2 其他乙方认为可以委托和甲方认为必须代理的事项,可另签订补充合同。

3.7.3 一旦甲、乙双方行政事务代理关系确立,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亲属、好友或

其他关系人不得干涉甲方对乙方行政事务的管理。

3.8 乙方对上述委托内容的确认和补充

3.8.1乙方同意本协议第一条中所列全部演艺内容委托甲方为独家全权代理人,未经甲

方书面同意,该授权委托不可撤销。

3.8.2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权时,必须与甲方协商,在获得甲方书面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后,方可取消该部分的授权。

第二条、名称、肖像和名誉权

1、为了演艺发展需要,甲方会依据乙方发展方向和目标为乙方确定对外的名称,包括但不限于:

1)艺名或昵称、宣传口号或其他称号、口号等;

2)对自己经纪代理公司的称呼,根据不同需要,甲方可能会用甲方旗下不同类型的公司作为乙方对外公布的经纪公司;

3)乙方须按照甲方的统一策划执行对外名称和自己的称呼。

2、乙方的肖像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可对乙方肖像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为盈利

而使用乙方肖像,乙方有权享有相应报酬权(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本协议第四条中收益约定分配)。

1)乙方必须将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艺术照片、广告照片、各种媒体形象资料等)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陆续交甲方归档保管,甲方保证使用乙方肖像的完整性、合法性。2)本协议存续期间,乙方应对其签约前及签约期间的所有乙方和与乙方有关的肖像文字等资料交甲方保存,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自己发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关的文字、图片。乙方形象的摄影、摄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统一行使或由甲方认可的单位和个人行使。对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做有损乙方形象和名誉的展示、复制出版、使用,并保护乙方的个人隐私。乙方可因私人目的进行摄影、摄像,但若因乙方私人管理不当而引起乙方肖像泄露,致使被任何第三方滥用,因此引发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而甲方为消除此不利影响所花费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名誉

3.1本协议存续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和决定是否将甲乙双方的关系进行对外宣传,甲方将

依据乙方的实际利益和状况进行有利于乙方的宣传。

3.2甲、乙双方都必须维护和捍卫自己和对方的名誉,不得出现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

行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或因故无法实际履行或完全履行时,甲、乙双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损对方名誉的言语和行为。

3.3当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誉受到损害时,甲、乙双方都同意维护名誉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

苦,尽全力互相协助。

3.4乙方承诺不会因任何原因而做出有损害甲方名誉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和甲

方及关联公司雇员的名誉。

3.5甲方承诺不在违背乙方意志的情况下因代理乙方演艺活动的行为而给乙方造成名誉损害,

但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确认的宣传或营销方式不受本条款约束。

第三条著作权

1、所有因乙方参与创作而取得的著作权,乙方享有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和取得报酬权。甲方

从乙方收益中取得相应代理费和酬金,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2、甲方制作和出版的影视作品、唱片、图书、画册,其作品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就

其创作的作品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有关权益比例详见本协议第四条。

3、乙方表演权的署名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拥有乙方表演权的其他权利并代理该权利的行使。

4、乙方因著作权和邻接权而派生的各种权益的转让,由甲方全权代理。

5、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著作权和邻接权,对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权和邻接权的行为全权代理

妥善解决。

第四条佣金、代理费及税费

详见合同附件(一):艺人佣金相关协议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以下权利:

1.乙方授权委托甲方代为处理全世界娱乐业领域中的任何商业机会,甲方代表乙方与其他

方洽谈的相关合作等,乙方应全心全意贯彻执行上述工作。

2.甲方作为乙方的独家经纪公司,为乙方实施经纪业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均不限制

甲方签约其他艺人,为其他艺人提供相同或类似的服务。甲方有权自行将本协议项下的经纪业务部分或整体转委托给其他第三方运作。

3.甲方对经其实施经纪业务、安排、运作、同意乙方完成的与乙方有关的平面摄影、立体

拍摄,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录音、录像等作品,以及甲方根据需要在自己或他人电子网络为乙方作推广宣传所完成的作品,享有版权及这些作品中乙方肖像的永久使用权,甲方有权将该些作品的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4.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甲方为宣传推广及其他需要,有权继续使用乙方的姓名,也有

权使用或授权第三方使用在本协议期间制作的包含乙方姓名、肖像的图片、广告、音像制品,且无需征得乙方的许可并不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5.甲方有权了解与本协议实施有关的乙方心理、生理变化、目前状况、社会关系等资讯,

并提出建议和相关安排。

6.甲方有权选派和指定专人对乙方进行整体形象策划设计,对乙方不利于整体发展目标的

言语和行为进行纠正和监督;有权安排与演艺活动形象设计相关的各项活动和培训;

7.甲方因本协议约定享有的使用乙方的肖像权、著作权等均同时适用于甲方的关联公司

(包括甲方控股及参股的公司)。

8.当甲方安排与任何第三方冲突时,乙方必须优先且首先服从甲方安排。

9.在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且有权终止本协议。

10.合同期满时,在相同条件下,甲方有与乙方续签合同的优先权。

(二)甲方遵守以下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署后,立即展开乙方的经纪事务,为乙方安排相关培训、制作推广资

料、宣传推广等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各视频平台的推广视频;出席各类活动;;全方位宣传推广,全新形象定位;根据个人优势策划推广计划;资金投入;商业表演推荐等。

2.甲方应尽力为乙方发展娱乐事业,以专业和敬业的态度积极促进乙方的事业发展;在为

乙方安排活动时尽量尊重乙方的意愿;同时甲方应爱护和保护乙方的身体和心理健康,应视乙方的身体状态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活动。

3.除双方确认一致为扩大宣传效果而使用必要的宣传手法外,甲方应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

个人名誉和公众形象,对其个人隐私进行保密。

4.甲方保证所安排的各项工作不会出现任何涉及危害国家利益的情形;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及违反社会善良风俗或任何刑事法律的活动,对上述活动乙方有权拒绝执行。

5.甲方对于乙方的一切个人隐私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占有、披

露、擅自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两年内,甲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其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与甲方订立及履行本协议。根据

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遵守甲方为其与第三方订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演艺合同或协议等,服从甲方安排

的演艺事业宣传活动,遵从甲方所提供的专业形象设计建议(包括发型、服饰、化妆等

合理建议),了解及遵守甲方签约艺人应有行为标准,(具体行为准则详见公司制定的艺人守则)遵照甲方安排参加相关商业表演、拍摄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传活动,准时守约抵达甲方指定的工作场所并完成工作。对甲方全权代理乙方对外签订的合同,在不损害乙方名誉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必须完全履行,如因乙方不能克服的个人原因可能影响甲方为其安排的活动时,乙方应提前【10】日告知甲方,甲方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同意乙方的缺席或对活动予以调整;所有线下活动将根据乙方的具体时间和个人意愿进行安排,如若乙方拒绝此活动,甲方将会安排公司旗下其它艺人执行,乙方不得再次申请此活动机会。

3.乙方对于自甲方处知悉的与甲方相关的一切信息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

得为任何目的、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占有、擅自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人使用。本协议期满或解除后两年内,乙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4.在本协议期内,乙方不得参与任何非法活动及不得从事任何违反中国的任何法律、法规

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按本协议第七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5.在本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开设、入股或参与到与甲方营业范围相同或者

存在竞争关系的第三方或者工作当中(乙方与不存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不在此限)。

6.在本协议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接受任何媒体以任何方式进行的访问、调

查,不得擅自更改或放弃任何甲方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艺事项及其实施。

7.在本协议期内,乙方应遵守甲方已提供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做出任何影响甲方及关联公

司声誉、形象、商誉的行为或言论。

8.如某项演艺工作于本协议期内签署,而本协议期满时又未能完成该工作,乙方应继续完

成该项工作。但如果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工作无法在本协议有效期结束后一年内完成,则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约定。

9.对于任何形式的业务合作,乙方接到项目后应转交给甲方与第三方洽谈,甲方是乙方全

世界娱乐业范围内就乙方的事业发展担任乙方的独家经纪公司。乙方应将任何形式的娱乐业范围内业务交于甲方代之洽谈、管理。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与国内外任何演艺机构、组织或个人签订经纪代理合同或相关类似合同;

10.乙方应保持甲方为其进行的形象设计,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进行整形手术及其

它导致整体及局部形象变化的活动。乙方保证不得私自对外公布私生活,如有需要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1.乙方承诺:至本协议签署时,未与任何第三人达成与本协议内容相同或近似或存在利益

冲突的“在先协议”,也不存在可能导致本协议不能完全履行或产生其他纠纷之事项。

第七条关于经纪代理活动的其他约定

1、为便于甲方对乙方广告策划宣传,及时安排各类演艺活动,乙方必须提供如下相关资料:

1)身份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准确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门牌号等);

3)通讯、联络地址;

4)有关学历证明或获奖证明复印件;

5)主要家庭成员详细状况;

6)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况:

1)社会关系和背景;

2)从艺经历;

3)演艺潜质和演艺特长;

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质;

5)个性特征、爱好等。

3、乙方可对公司情况和经纪代理人作深入了解,若有充足理由,可以向甲方提出更换甲方

为其指派的私人助理或经纪人。

4、乙方的联络、通讯、居所发生变化,应及时告诉甲方,保证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时之内联

系上乙方。除特殊情况外,甲方应在三天前告知乙方有关演艺活动的安排。

第八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承担严格的保密责任,不可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2、乙方对双方签署的法律文件负保密义务,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

任何第三方。本条所称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甲、乙双方签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约定的书面和口头内容;

2)甲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与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

业活动法律文件;

3)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与第三方签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3、乙方同意在任何时间、情况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传媒、广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

有关甲、乙双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的业务活动;

2)形象、广告策划创意及其实施方案、市场状况和收益情况;

3)乙方对本条的承诺也包括甲方非演艺方面的各种商业和非商业业务。

4、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个人的所有情况,但必须尊重乙方的个人隐私。在不损害乙方形象和

名誉的前提下,甲方可对乙方的个人材料进行包装、使用,本条所指个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个人简历资料,个人文字和图画、照片、剧照、摄像视听材料;

2)已有的宣传文字和图像材料。

3)除经乙方同意且确认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发布可能损害乙方形象、名誉及隐私的相关新闻及个人材料。

第九条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陆年,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

2、本协议期满,双方另行协商续约事宜,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存在下列行为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严重违反或不遵守本协议的约定条款导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

除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5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

2.若乙方触犯中国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

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

3.乙方未遵守和执行甲方为实施本协议而制定的规定、规划、安排或者甲方代表乙方对外

签订的协议的,乙方应按该违约项目的金额承担赔偿责任,除该违约行为而产生的违约金外给甲方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独家排他性,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允许,与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

内的任何方面或形式的合作的,乙方因该合作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甲方所有,此外乙方除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廍的所有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支付15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且甲方在收取违约金后有权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未向甲方充分披露真实的个人资讯和相关情况,导致甲方认为其已严重影响本协议

的签署、履行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该甲方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6.由于故意及重大过失导致没有全面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并且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

损害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的成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7.乙方有意造成身体残疾或者容貌严重毁坏无法恢复,或严重违反中国社会公序良俗,造

成严重影响并且破坏了甲方之商誉和社会形象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2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

8.向第三方(即:非甲方或其关联方雇佣、聘请或有合作关系的相关人员)泄露甲方机密,

而乙方泄露之前该信息并未被社会公众通过其他方式和渠道所知晓,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9.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关人士对甲方的演艺活动干扰影响,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时

消除影响;

10.乙方不得违反甲方指定的相关艺人守则,如乙方违反艺人守则给其自身或甲方声誉造成

影响的,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2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在收取违约金后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11.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约定或承诺,或乙方未向甲方披露充分且真实的信息,给甲方造

成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的,乙方应退还甲方为乙方投入的培训、宣传、包装、推广的所有费用,还应向甲方支付200万人民币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的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甲方在收取违约金后有权选择继续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二)甲方存在下列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甲方注销、破产、清算,或有其他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本协议资格或能力情况的。

2.甲方被有关政府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或其履行本协议必须的其他经营资格的。

3.未经乙方同意泄露乙方个人隐私及保密信息,且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第十一条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的解释及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2、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不能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则任意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负担因诉讼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

3、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项下的违约金不存在过高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在争议解决的

过程中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违约金过高的抗辩。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协议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

风、火灾、水灾、战争、骚乱、海啸、雷电、政府行为以及其他类似的事件。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时起七

(7)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状况和其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的原因,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四(14)日内提供不可抗力事件发生证明文件。任何一方不因不可抗力而引起的延迟履约承担责任。但除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或者经双方同意解除本协议之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协议双方并应尽快补救和减轻不可抗力事件的后果。

第十三条非劳动关系声明

乙方在此确认并同意,乙方仅接受甲方按照本协议提供的经纪服务,乙方不是甲方的雇员,双方之间不因为本协议的签订和执行而形成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乙方承诺自

行缴纳相关社会保险,乙方不得以甲方未为其缴纳相关保险为由要求甲方予以赔偿或对本

合同的效力提出质疑。

第十四条免责条款

1、因一方违约或过错,基于完全个人行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损害或伤害,对方不

承担法律责任

2、在甲方为乙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中,甲方尽力确保乙方的安全,若因乙方违规操作或意外

或由第三方导致乙方的人身损害,甲方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尽一切努力帮助乙方维权及向责任人追偿。乙方个人非参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伤亡等其他不可预知问题,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协助乙方依法维护乙方应有权益。

第十五条协议的修改

1、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书面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修改;

2、本协议未尽之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六章术语定义和界定

1、“艺人”指因本合同而从事演唱、表演、舞蹈、创作、体育运动类赛事展示等演艺活动

的人员,本合同中主要指签约的乙方;

2、“演艺活动”指从事表演、演出、演奏、舞蹈、展示等行为的一切艺术的商业和非商业

活动,演艺活动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演唱会、电视、电影、戏剧、广播、广告、摄影、出版物、体育运动表演赛事;

3、“产品”,指艺人因演艺活动而形成的一切视听表现载体和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通过艺人表演和演出等借助一定介质或形式如电影、电视广播节目、演唱会、舞台剧等所体现出的图书、VCD、DVD、CD、CD-ROM、VOD等其他数字化视听产品、服务;

4、“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与乙方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

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像权;

5、“邻接权”,指因表演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

权归甲方所有,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6、“商标权和品牌权”,因本合同而形成经纪代理关系产生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

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艺活动、产品、名称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第十七条协议的提前终止和解除

1、甲、乙双方同意签约后第1个月试约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参加培训、测试评估,演艺

活动。试约期内双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2、如在试约期内双方解除本合同,双方均不需像对方支付任何费用。

3、本协议届满前,若甲方欲终止协议,应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将协议期间内乙方应获

得的收益分成支付给乙方。

第十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中因任何原因导致其中某个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2、本协议及其附件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甲方:乙方:

签章:签章:

日期:日期: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主播版)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甲方: 乙方: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广州市番禺区签署: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微信: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资深传媒公司,拥有专业、权威、丰富的经纪资源和网络平台资源。 (2)乙方具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为提升自身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愿意成为甲方旗下艺人。 为此,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就独家经纪合作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约: 1、合作内容及期限 1.1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甲方在全世界范围内担任乙方独家的经纪公 司,为更好地拓展乙方演艺事业,甲方有权处理乙方全面演艺经纪事宜,独家享有乙方的全部演艺事业的经纪权。经纪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乙方的网络演艺、线下演艺、商务经纪、明星周边等与乙方演艺事业相关的活动及事务。 1.1.1网络演艺:指基于有线或无线的互联网平台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 如互联网直播表演、网络电台、线上歌友见面会、在线音视频与文字访谈、

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互联网演艺活动及线上演艺形式。 1.1.2线下演艺:指由乙方参与的和演艺有关的所有商业的或非商业的各种 活动,如音乐作品录制、演唱会、歌友会、签唱会、音乐节、电影、电视、综艺节目、话剧、主持、模特及所有现有和未来可能出现的线下演出活动。 1.1.3 商务经纪:指与乙方形象相关的所有商业或或非商业的各种活动,包 括但不限于广告、企业形象代言、产品代言、剪彩等各类合法的商务活动。 1.1.4明星周边:指乙方所有其他出版物及所有因其演艺活动开发和衍生出 的周边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书籍、自传、写真集、个人创作、服饰、首饰、文具、生活用品等。 1.1.5 法律事务:合约期间,乙方本合约相关法律事务全权委托甲方处理。 甲方代理权限包括但不限于代拟、代签乙方所有演艺合同及经纪代理相关的合同,以及因演艺事业产生的纠纷处理代理权等。 1.2合作期内,甲方将充分利用其资源对乙方进行形象设计、包装及宣传推广, 并全力为乙方的在线直播事业提供公关及幕前幕后的经纪服务,乙方保证全面服从甲方之经纪安排,以帮助乙方提升人气和收益。 1.3 合作期限: 1.3.1本合约有效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 1.3.2合约期满,如双方均未书面通知对方拒绝续约的,则本合约自动延续 【五】年,之后依此类推,如乙方拒绝续约,应在本合约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并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告知甲方,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 1.3.3合约期内已确定的演艺项目或乙方演艺事务尚未履行完毕或甲方代表 乙方签订的合约尚在有效期限,乙方于本合约期满终止一年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至完成为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应收入。若乙方不配合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由乙方承担因此所致的全部违约责任。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双方共同承诺与保证: 2.1.1 各自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与履行本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完整版(详情展示文件)

编号:_____________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 签署: 甲方: 法定地址: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称: 住址: 身份证号码: 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 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

活动): 1.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电影配音、配乐; 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录音、唱片发行; 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1.2 本合约项下经纪管理合作的独家性和排他性: 1.2.1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合约为独家排他性的合约。在与甲方签约前,乙方与任何第三方没有签定有效期尚未终结并与本合约冲突的合同;如发现与本合约冲突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合约签定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合约1.1项下所涉及的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合同。 1.2.2 甲方可在本合约期间为第三方提供类似的服务,并且有权以许可、授权和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所有或部分权利和义务(但本经纪合约的整体转让不在此列)。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详细版

代理方(甲方): 委托方(乙方):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 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 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 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1-3-3-3 配合唱片制作发行的宣传推广活动; 1-3-3-4 国际交流活动; 1-3-4 唱片制作代理 1-3-4-1 甲方承诺在甲、乙双方经纪代理协议存续期间内,为乙方制作个人专辑CD唱片张。唱片具体合作内容另行签订相关合同。 1-3-4-2 依据甲、乙双方唱片制作中各自投入或唱片制作约定,另行确定甲、乙双方因唱片制作发行而形成的经济收益的分配比例。 1-4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4-1 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4-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4-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 【艺人经纪人合同(一)】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 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 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 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对现有的客户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电话回访和上门回访,了解其需求,沟通对股市行 情的看法,每天将公司的资讯以短信或邮件的方式发给客户,对成交及资产排名靠前的客 户专门将电话、邮箱、生日进行统计,发送生日祝贺和订送生日蛋糕,提升客户满意度。 这样做的,绝不仅仅限于公司层面的品牌树立及满足证券交易的基本要求,就个人层面来讲,这也是一个营销人员的职业操守及后续开必能力的体现,因为营销工作的终极目标, 就是要做到能让你的客户为你带来(介绍)新的客户。对现在有客户的培养,最后基本的就 是证券交易软件的正确使用及证券知识的普及,同时要不断的向客户灌输证券市场的风险 意识,客户资产的缩水代表着交易量的萎缩,我们要尽最大的努力,将潜在客户发展成现 有客户,将现有客户培养成优质客户。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艺人演艺经纪规定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 甲方(经纪公司):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指定经纪人: 乙方(艺人):(笔名:)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鉴于乙方的具有极高的演艺才能并有意在中国大陆地区进行演艺发展,鉴于甲方为专业的经纪公司且具有协助乙方发展的经纪资源,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经纪人,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地区的演艺经纪工作。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双方于【】年【】月【】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业务范畴内,指定甲方为其中国大陆 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代理乙方全面处理与之相关的工作及活动。 1.2甲方提供的经纪服务的方式及内容: 1.2.1指定【】(身份证号:联系方式:)作为乙方经纪工作的直 接负责人,为乙方提供专业化服务;乙方应保证与甲方指定负责人 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少在24小时内可通过乙方联系方式、居所等 联系到乙方。 1.2.2为乙方及乙方作品进行包装、宣传、策划、公关等。 1.2.3为乙方安排业务培训、职业规划、形象顾问等。 1.2.4为乙方创作或表演的作品进行录音、录像制品、图书、电子制品的 制作、出版和发行等。 1.2.5为乙方提供后勤服务,甲方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为乙方安排工作的同 时应为其工作提供便利,例如为乙方安排出行、住宿、翻译等;

1.2.6为乙方提供法律事务服务,代理乙方与第三方进行商业谈判并签署 合作协议,处理争议及侵权事件。 1.2.7代理乙方进行维权服务。 1.2.8对属于乙方的姓名权、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等衍生 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再许可使用行使独家经纪代理。 1.3合作范围: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 1.4合作期限:【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5合作类型:双方合作具有排他性、独家性 1.5.1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事项,具有排他性、独家性,未经甲方书面许可, 乙方不得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经甲方认可的甲方关联方不 在此列)就合作事项展开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自行安排参加 或与第三方订立与合作事项相关的任何法律文件,无论此等行为是 否有偿。 1.5.2甲方有权以许可、转授权、分授权及合作经营等方式与任意第三方 共同享有和承担本合约项下甲方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 2业务范畴 2.1音乐活动 2.1.1为乙方寻找适合的词曲作品,并获得词曲著作权/许可,并授权乙 方进行表演; 2.1.2为乙方已有作品进行改编,获得改编作品的著作权/许可,并授权 乙方进行表演; 2.1.3为乙方接洽词曲创作、表演工作,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纪人的名 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4为乙方接洽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音乐表演,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2.1.5为乙方制作单曲、MV、唱片、专辑等,并举行宣传、发行、推广 活动; 2.1.6为乙方承办音乐会、演唱会、粉丝见面会等各类活动。 2.2演艺活动 2.2.1为乙方寻找合适的影视作品(包括但不仅限于电视剧、电影、网络 剧、MTV、MV拍摄或配音等)演出机会,并以甲方自己或乙方经 纪人的名义与第三方订立相关的合作协议;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1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第三条合作期限 3.1 甲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 年。 3.2 代理期限届满前,如双方均不提出拒绝续签的通知,则本合同自动延续X 年。任何乙方拒绝续签的,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发出书面通知。 3.3 代理期限届满前,在每一个合同年度内,甲方如果没有完全履行第八条规定的义务,则该年度结束时,本协议自动终止,除非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合同继续。若甲方完整履行相关义务或取得乙方谅解,则合同自动延续,每次延续时间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结束止。 第四条收益和分配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一、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1-1 影视表演 1-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内容、角色、酬金和各项收益; 1-1-2 负责因表演而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影视表演培训、影视艺术交流; 1-1-4 电视主持、节目嘉宾、电视节目的制作、发行和宣传。 1-2 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 1-2-1 第1-2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2-1-1 报纸、期刊杂志等平面媒体; 1-2-1-2 建筑、招牌等户外广告载体; 1-2-1-3 交通运输、移动工具等活动载体; 1-2-1-4 互联网、手机等数字化载体; 1-2-1-5 电影电视广告; 1-2-1-6 VCD、DVD、CD、CD-ROM、DVD、ROM、VOD; 1-2-1-7 其他新型载体和工具; 1-2-1-8 舞台或表演场地的表演(乙方声明:下列地点或领域不适用本);

1-2-1-9 其他与广告宣传活动相关的表演和活动; 1-2-2 第1-2-1条所列广告表演和广告活动包含甲方所代理乙方演艺项目中推广宣传的广告企划和推广实施的表演和活动。 1-2-3 模特专业表演和广告展示表演另行约定。 1-2-4 广告代理包括对媒体、内容的最终决定权。 1-3 声乐代理 1-3-1 甲方代理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事务,乙方所有声乐方面的表演、演出活动须得到甲方认可。 1-3-1-1 乙方授权甲方代理的声乐表演包括但不限于: 1-3-1-1-1 所有商业性或非商业性的表演; 1-3-1-1-2 所有商业或商业活动的展示,但纯粹个人娱乐的活动除外; 1-3-1-1-3 正式表演前的彩排、训练不包括在内。 1-3-2 乙方委托甲方代理的声乐演出包括但不限于: 1-3-2-1 国内外商业演出; 1-3-2-2 国内外非商业演出; 1-3-2-3 甲方公司自己的演出事务和公司关联个人、团体的非商业性演出; 1-3-3 乙方委托的声乐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3-3-2 乙方的公益活动;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 艺人独家经纪合约本合约由以下双方于201___年__月___日在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法人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 名称:住址: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以整合全国娱乐资源和丰富的专业操作管理经验见长,是具有较强的综合型文化公司之一; 鉴于:乙方拥有良好的自身条件和艺术天赋,具备了向娱乐业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符合甲方艺人经纪的签约标准;基于上述方面,为了能使乙方可以更好地向国际娱乐演艺业全面发展,并使乙方自己的所有各项权益通过具有高水准的有效的运作,而得到有效的合理的开发和保障,甲乙双方经过慎重考虑和充分协商,并友好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合约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与方式 1、1 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范围如下: 1、1、1 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约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全球经纪管理人及唱片发行人。 1、1、2 甲乙双方前述合作的地理区域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1、1、3 甲乙双方的合作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以下称:演艺活动): 1、电视、电影、电视电影;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 3、作词、填词、音乐作曲、编曲、改编及制作; 4、任何形式的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5、电影配音、配乐; 6、广告语作词、作曲、编曲、改编和制作; 7、录音、唱片发行; 8、电视或任何类型的舞台表演; 9、任何类型广告、代言; 10、网上的任何类型的娱乐活动,无线增值业务; 1 1、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1、4 甲乙双方的合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合约 1、1、3条款中所涉及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独家经纪代理。

艺人独家经纪合同(详细版)

艺人经纪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于中华人民共和 国省市区签订。 甲方(经纪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乙方(艺人): 艺名: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地址: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鉴于: 1.甲方在演艺活动经营管理及唱片制作方面有着丰富资源和经验,可为演艺人士提供良好的经纪代理服务; 2.乙方拥有良好的艺术天斌和条件,具备在演艺活动全面发展的重要潜质; 3.甲方将利用优势传媒资源,通过为乙方开展演艺事业规划、演艺培训、形象策划及包装、宣传、安排及接洽各类演艺活动等方式对乙方的演艺事业予以全方位的推广发展。乙方同

意此等安排,就自己的演艺事业的全面发展与甲方开展合作,并授权甲方担任其在全世界范围内开展演艺事业的独家全权经纪方。 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遵循公平及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方式及期限 1.1 合作内容及范围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演艺活动经营管理公司(即独家经纪公司),甲方接受乙方的 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经营管理公司(即独家经纪公司)。乙方是以自由身份不受任何合同或职业之约束与之签订本合同。甲方为乙方独家代理全世界范围内乙方全部演艺文化事业的经纪和经营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乙方参与的业务活动范围(以下简称“演艺活动”): ① 出席参加各类公益、商业、公关等活动; ② 与第三方进行业务和报酬洽谈,签订和履行相关约定; ③ 已知及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电台、报纸、刊物、互联网、户外媒体等); ④ 电影、电视、电台、数字音乐、戏剧、舞台表演、录音、专辑、文字著作等相关内容 或产品的拍摄、制作、发行、授权及转让; ⑤ 安排乙方在互联网平台上(含移动互联网)进行直播,包括但不限于第一视角游戏直播、游戏解说、唱歌跳舞或其他才艺展示、参加比赛、综艺节目或推广活动、以主持人身份进行现场或事件报道或评论等; ⑥ 其他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及其邻接权的一切事务 活动,或者其他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2)本合同项下合作地理范围为:全世界。 1.2 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同意,进行独家排他性的娱乐演艺业经纪管理合作,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 独家的经纪管理公司。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担任乙方的独家的经纪管理公司。

演员经纪合同(经纪公司)

【合同标题】演员经纪合同(经纪公司) 【合同分类】劳务合同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合同编号:____ 甲方:____ 住所地: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手机:____ 传真:____ 帐号:____ 电子信箱:____ 乙方:____ 法定住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职务: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身份证号码:____ 通讯地址:____ 邮政编码:____ 电话:____ 电挂:____ 传真:____ 帐号:____ 电子信箱:____ 鉴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乙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经纪公司; 2.甲方有意将其相关的演艺事项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务为: 1.出演电影; 2.出演电视剧; 3.出演戏剧; 4.出演话剧、广播剧; 5.出单曲或专辑; 6.参加商业性演出、电视节目或广播节目;

7.拍摄商业广告; 8.做商品品牌、企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艺事务。 第二条代理区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围为____(下称代理区域)。 第三条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年(下称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结束后,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发出书面通知,续签合同期限为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与甲方续签本合同或拒绝与甲方续签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条佣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务促成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并得以实际履行,乙方有权提取甲方依据相应合同或协议获取的____(税前/税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为佣金,即人民币____元整。 佣金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票□;____。 除本条规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第五条经纪人 乙方指定____为甲方经纪人。该经纪人应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依法经过登记注册,且不得同时为____人以上担任经纪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甲方经纪人。 甲方经纪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职务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应出示营业执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2.乙方有权以自己名义代理甲方事务。 3.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内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甲方汇报,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乙方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采取有效方式对甲方进行包装、宣传,包括但不限于举办影迷会或歌友会、拍摄写真集、拍摄宣传照、媒体公关等,乙方每个合同年度用于对甲方包装、宣传的费用不得低于¥____元。 6.乙方收取佣金和其他必要费用应当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应负责澄清甲方不利的相关消息、报道、传言等,尽量消除对甲方的不利影响。9.乙方应对甲方事业发展定位、与所代理甲方事务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选择、表演的长处与不足之处等)提出合理化指导与建议。 10.乙方代理甲方事务,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应尽最大的可能保护甲方的隐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漏甲方住址、电话、收入、兴趣爱好、婚姻状况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与其他方签订合同或协议的,有权按照约定收取佣金;如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佣金。 13.乙方应当向甲方指派的经纪人必须具有相应的经纪资格证书并经合法注册。 14.乙方应事先对相关的演出、代言资料进行核实,确保在最大程度上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演艺经纪人合同(完整版)

演艺经纪人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

艺人独家经纪协议

独家经纪代理协议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护照号码:(复印件见附件) 住所: 手机: 电子邮箱: 紧急联系人姓名: 紧急联系人住所: 紧急联系人电话: 紧急联系人电子邮箱: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表演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演艺界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作为乙方全世界娱乐业范围内的独家经纪人等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范围及方式: 若甲方为乙方创造的工作机会及各方面相关综合收入于任一季度达到税前叁万柒仟伍佰元(¥37500.00)或以上,则乙方需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合作范围及合作内容。如未达到上述金额,则不限定乙方所从事除水上运动及水上娱乐产业之外的工作范围及方式。 1、乙方委托甲方担任其全世界范围内娱乐业的独家经纪管理人,该经纪管理人具有独家排 他性,即乙方为甲方旗下独家签约艺人,甲方全权管理和代理乙方在娱乐业的发展事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亦不得委托、聘请任何第三方进行本协议规定范围内的任何(无论商业或公益类)合作。 2、乙方委托甲方的独家经纪管理事项范围为:乙方参与的全世界娱乐业相关的活动,包括 但不限于以下演艺活动(以下统称为“演艺活动”): 1)电影、电视、微电影等任何影视类; 2)演唱、演唱会、音乐会、戏剧、舞台剧、话剧等任何与声乐影响相关之演艺活动; 3)任何图文肖像、影像及产品形象; 4)任何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电影、电视、任何平面、肖像)的广告、代言、剪彩及其他商务类活动; 5)任何基于线上线下的娱乐活动、商业演出、网络剧出演、赛事、业务类; 6)任何真人秀类节目、访谈节目、专栏等; 7)任何线上线下相关体育赛事,表演,访谈等;3、甲方独家代理和经纪乙方在本协议第一条第2款中所涉及的各项内容的策划、包装、培训、规划、安排、实施、对外合作、谈判签约、收益的获得、法律事务代理、行政顾问等业务,以及对属于乙方的表演权、肖像权、著作权及其相邻权等派生的各种权益的使用和许可使用进行独家经纪代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务: 3.1 影视表演 3.1.1 代理乙方选择、安排,并最终决定乙方参与影视节目表演的内容、角色、酬金

艺人经纪合同(标准版)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合同

编号:FS-DY-20386 艺人经纪合同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 第一条委托内容 1.1 乙方授权甲方独家代理的事务为:作为歌手身份的演艺活动,包括现场舞台演唱,影视节目、广播电台等非现场的演唱。且此事务活动为商业性的。该项授权是独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为甲方签约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业活动、电视节目等以演唱形式进行的活动,都需告知公司。 1.2 甲方可以非独家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 主持活动和电视节目 (2) 出演电影,电视剧,戏剧 (3) 所有已知和未知媒体上的广告及商业宣传,如:电视、报纸、电台、互联网等 (4) 出席参加的各类商务及公关活动 (5) 涉及乙方的个人形象、肖像权、名誉权的一切事务活

动 (6) 著作权,销售权和演唱权方面: (7) 其他一切可能会对甲乙双方的权益和收益产生影响的商业活动、公益活动,以及会对甲乙双方在公众和媒体产生影响的一切事务 1.3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本协议在第1.1条约定的范围内是独家的排他性协议,在涉及第1.2条事项及其它演艺活动方面为非独家的。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与除甲乙双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协议1.1项下所涉及任何范围及内容进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处置相关权利、进行业务安排及与第三方达成任何协议。 1.4 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间,乙方创作完成的专辑或者单曲,包括作词和作曲,则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权。乙方可以自行制作成音乐制品并授权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资制作的音乐作品,则由甲乙双方讨论分成。 第二条代理区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范围包括中国境内和境外。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范本(全约)

编号:_____________ 艺人经纪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缔约双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邮编: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 密级:种类:编号: 鉴于乙方的演艺才能和欲求演艺界发展的需要,鉴于甲方的专业、权威经纪资源和对乙方的认可,为了更有效地保证乙方在自媒体的发展,维护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简称甲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为其全权经纪代理人。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委托代理内容 乙方授权确认,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内容: 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作为乙方微博账号、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的唯一经纪公司(或指定关联公司为其对外宣传的唯一经纪公司)。

乙方微博账号 乙方直播平台IP:;其他自媒体 IP:。 1-1-2 负责因微博、直播平台等相关事务形成的广告宣传的策划、制作、发行和联络;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台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电视、电影、录音、录象等各类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1-4代理乙方行业交流,行业联络; 1-1-5 其他与微博、直播平台等自媒体相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 1-2 乙方形象策划和宣传推广 1-2-1甲方负责乙方所有形象策划事务,并组织实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传推广内容: 1-2-2-1 传统传媒宣传推广: 1-2-2-2 新传媒宣传推广: 1-2-2-2-1 互联网(线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台、网站等各种渠道)、手机等通讯设备; 1-2-2-2-2 其他数字化产品和可能的新型宣传载体。 1-2-3 甲方为乙方的独家新闻发布和宣传推广代理者,非经甲方许可和确认,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行使第 1-2条所有约定内容。 1-2-4 乙方参与甲方对自己的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和实施,确认权在甲方,形象设计和宣传推广策划的实施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须与乙方协商一致

艺人经纪签约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_ 乙方: 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并持续经营的公司,具有专业、丰富的经纪资源。 (2)乙方具有良好的演艺才能或艺术天赋,为提升自身演艺水平和知名度,有志于在甲方指定的平台长期稳定发展,以更好地拓展其演艺事业。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定义解释: (1)互联网直播演艺:指乙方在现场表演时通过互联网平台及产品实时直播以供观众消费观赏的演艺形式。 (2)个人直播间互动演艺:指乙方在指定的互联网平台上申请和开设的个人直播间里进行的互联网直播演艺事务。 (3)录音著作: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录制之所有录音著作。 (4)视听著作:指本协议有效期间内由乙方所演艺拍摄之所有录影视听著作。 (5)素材及成品:指本协议有效期间,乙方履行本协议演艺活动所产生之所有素材及成品,如艺人姓名、肖像、图像、传记材料等。 (6)开播:即在甲方指定的平台、网站上通过包括但不限于语言、行为等方式播出的行为。 1. 合作内容 1.1甲乙双方经充分沟通,一致同意合作期间,甲方代理乙方互联网线上直播过程中的商业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广告植入、软性广告、商品推介),代理范围仅限与乙方线上直播演艺事业相关的活动。甲方有权处理乙方线上演艺经纪事宜,独家享有乙方的线上演艺事业的经纪权。经纪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代理乙方的互联网演艺相关的所有活动及事务。

1.1.1互联网演艺:指基于互联网平台的开发和运营的一切演艺活动,包括并不限于互联网直播演艺、网络众筹音乐作品与 MV、在线演唱会、线下演唱会之互联网直播点播、线上歌友见面会、在线音视频与文字访谈、以及在互联网平台上开设的各种艺人作品专区等现在及未来可能出现的所有互联网演艺活动及线上演艺形式。 1.2合作期内,乙方保证全面服从甲方之经纪安排,将甲方指定的平台作为唯一的互联网演艺平台,为此甲方同意优先帮助乙方在泰兴市星悦广告传媒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平台上提升人气和收益。 2. 合作期限 2.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 日。 2.2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终止前六个月内发出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否则本协议自动延续五年,依此类推。本协议届满前一年内,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应提前将与第三方的合作条件书面告知甲方。 2.3协议期内已确定的演艺项目或乙方演艺事务尚未履行完毕,乙方于本协议期满终止一年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该部分义务至完成为止,甲方将向乙方支付相应收入。若乙方不配合或拒绝履行相关义务,由乙方承担因此所致的全部违约责任。 3.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有权独家在全球范围内为乙方接洽、安排、策划演艺活动和事务。甲方得以全权代表乙方与第三方签订经纪或演艺工作相关协议。 3.2甲方有权享有乙方姓名、名称、声音、形象以及由此衍生的相关权利之使用权和经纪权,并有权在自身活动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授权合作方使用乙方的姓名、名称、声音、形象及相关衍生权利。 3.3甲方应通过各种媒体或甲方认为的合理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的提高乙方在互联网演艺行业内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使乙方获得更多的关注

艺人经纪合同模板

艺人经纪合同范本(一) 甲方:(经纪人)乙方:(模特儿)性别:性别:地址: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委托拍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广告活动,甲方为乙方的经纪人。双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条款签订经济合同,并严格遵守。有关合约内容如下: 一、合同内容 乙方聘请甲方为经纪人,在合同期间由甲方全权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广播、电视、广告、电影、录音、录象等与演艺有关的商业或非商业活动,以及与乙方公众形象有关的活动。乙方为此支付甲方经纪费用。 二、合同期限 为期两个月,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开始期以签约当天日期为准。 三、合同期内,甲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1、甲方应努力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及其他方式宣传乙方,尽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过强有力的宣传运作获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众艺员形象。 2、甲方独家拥有乙方之名称、肖像及声音的商业和非商业的公众活动代理权,并拥有乙方录制演唱之音乐制品(含录音带、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发展而使用的新型载体之音像制品)出版、发行等相关事项的代理权。 3、甲方有权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艺工作并作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签署有关演艺合同,但合同内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间,甲方对乙方日程、企划、定位、筹备、训练、录音、录象、制作、宣传、演出等一切与演艺活动相关之活动拥有最终决定权,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参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但是必须充分考虑到乙方的身心状况和劳动强度,在乙方可以胜任的情况下,乙方应参加甲方安排的演艺活动。 4、乙方从事商业性演艺或非商业性演艺活动的有关工作酬劳,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时,甲方应尽力协助追讨,并承担相应的损失比例,但不负责赔偿。

艺人经纪人合同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艺人经纪人合同正式版

艺人经纪人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住址: 联系电话:邮箱: 鉴于: 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经营的影视文化传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艺经纪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娱乐资源和专业操作管理经验。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经纪人,乙方为甲方推荐艺人,促使艺人与甲方签订《演艺经纪合同》。 2、乙方有权代理甲方所有艺人在全球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影视剧演出、舞台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广告代言、商业活动等领域内的演艺活动和业务的策划、联络、谈判、签约、履约等事宜,并有权获取报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为期_年,自签约后立即生效。合同期满,

如双方均有意续签,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 三、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开展业务活动的支持。乙方因开展甲方艺人活动的相关费用(如活动经费、交通费、通讯费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配合乙方完成与第三方的洽谈等活动。 3、甲方有权代表甲方艺人与乙方所联络的第三方进行洽谈、签约等事宜,并有权就演出内容、演出形式、演出时间及演出酬劳等内容提出建议。 4、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工作,协助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