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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公需答案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公需答案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公需答案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公需答案

1.各个机构、各级政府在权利运行过程中应以()为中心,优化完善运行机制。(3.0分)

A.提高

财政收

B.提高

行政效

C.提高

人员素

D.扩充

行政职

我的答案:B答对

2.下列各项中,不利于提高政府效能、国家长治久安的措施是()。(

3.0分)

A.转变政

府职能

B.简政放

C.增加行

政审批事

D.下放行

政审批事

我的答案:C答对

3.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是()。(3.0分)

A.职

能转

B.权

限转

C.机

构改

D.编

制改

我的答案:A答对

4.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是指()。(3.0分)

A.投资、消

费、进口

B.消费、进

口、外贸

C.投资、消

费、外贸

D.投资、进

口、外贸

我的答案:C答对

5.十八届三中全在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上,提出了国家()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3.0分)

A.教

B.经

济体

C.文

化体

D.治

理体

我的答案:D答对

6.我国政府人员编制要在总量()的前提下,更好地优化结构,适应职能转变的需要。(3.0分)

减不

B.只

增不

C.不

增不

D.适

度增

我的答案:A答对

7.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经济基础。(3.0分)

A.公有制经济

B.非公有制经

C.私有制经济

D.公有制经济

和非公有制经

我的答案:D答对

8.审批制度改革始于(),发起时是为了解决政府权力过于集中、权钱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3.0分)

A.20

B.20

01年

C.20

02年

D.20

12年

我的答案:C答对

9.推进机关事业单位信息共享的必要措施是()。(3.0分)

A.相

互交

B.摸

C.取

消监

D.中

央领

我的答案:B答对

10.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是()。(3.0分)

A.冗

政集

政放

C.简

政集

D.简

政放

我的答案:D答对

1.下列各项中,对我国现在经济发展的动力描述正确的是()。(4.0分))

A.放开民

营资本

B.简政放

C.行政审

批制度改

D.出口

我的答案:ACD答错

2.政府要加强管理,需要加快职能转变,其中包括()职能的转变。(4.0分))

A.经

济调

B.市

场监

C.社

会管

D.公

共服

我的答案:ABCD答对

3.政府职能转变重点解决政府和政府外部的权责利益关系,包括与()之间的关系。(

4.0分))

A.企

B.公

C.法

D.公

务人

我的答案:ABCD答错

4.下列各项中,关于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描述正确的是()。(4.0分))

A.1981年农村经济体

制改革

B.1984年以搞活国有

企业为中心的城市改革

C.1987年价格改革

D.2008年加入世贸组

我的答案:ACD答错

5.转变政府职能的原因是()。(4.0分))

A.解放和发展生

产力

B.扩大政府权力

C.提高政府公信

D.加强管制型政

府和法治政府建

我的答案:AC答对

6.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实行“大部制”的好处包括()。(4.0分))

A.对转变政府职

能形成倒逼机制

B.降低行政成本

C.提高行政成本

D.提高效率

我的答案:ABD答对

7.我国发展社会组织的措施包括()。(4.0分))

A.取消

登记

B.规范

管理

C.管理

体制调

D.去行

政化

我的答案:BCD答对

8.减少审批事项的目的是()。(4.0分))

A.减少政府

管制

B.提高准入

门槛

C.激发企业

的内生动力

D.给社会松

我的答案:ACD答对

9.我国政府规范审批事项的内容包括()。(4.0分))

A.严格设立新

的行政审批事

B.要公开透明

C.限定行政审

批的时限

D.能集中的要

集中审批

我的答案:ABCD答对

10.政府职能转变需要推进()。(4.0分))

A.政

企分

B.政

事分

C.政

资分

D.政

社分

我的答案:ABCD答对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抓手。(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对

2.我国的机构设置过多、过细。(

3.0分)

我的答案:错误答对

3.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是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3.0分)

我的答案:正确答对

4.减少审批事项有利于给企业松绑。(3.0分)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

论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趋向 政府职能归根结底来自于社会客观存在的需要,并随社会的发展而变化、调整,特别在社会出现急剧变革时,政府职能有必要进行相应的转变。中国当前出现的转变政府职能的需要,是来自于旧体制向新体制过渡,以及未来新体制运转的要求。 政府职能的转变包括对所承担的职能进行调整(增加、减少、强化、弱化、重点的转移、方式或方法的改变)和对政府职能在各级政府之间重新进行合理配置两个方面。政府职能应如何调整和重新配置,根据政府职能和影响职能配置的因素,首先应对政府行政环境出现的变化(已经改变、正在改变、未改变)和变化的趋势进行分析,才能对此提出相应对策。 1.政府行政环境出现的变化 政府行政环境包括的范围极广,但归结起来不外一国的政治、行政、经济、社会某方面的具体体制,正是这些体制影响、制约着政府对社会的公共管理,并提出的相应的要求。中国自1978年采取改革开放的战略以来,在许多方面都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有的变化还十分深刻和巨大。在已出现的变化中,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对政府的行政无疑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1)放弃产品计划经济体制,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影响所及并不限于社会的经济生活领域,而深深遍及整个社会的各个领域,导致社会行为规范标准、观念的改变,要求政府相应地进行公共管理方面的变革。 (2)所有制结构在保持以公有制为主的前提下,逐渐实现了多元化的结构体制。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面对的管理对象不再是单一的(或几乎是单一的)国有的经济实体,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已无法被普遍采用。政府必须平等地对待各种成份的经济实体。 (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已经建立并逐步趋向完善。国有资产设置专门机关进行管理,初步明确国有资产的产权所有者代表,从而使行业经济主管部门的地位发生变化。 (4)政府面临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的社会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体制的成长,市场经济运转必然对社会生活的诸多领域产生影响,导致新社会问题或使原有的某些社会问题变得复杂或尖锐,要求政府加强社会管理。 (5)地方政府将更为关注所在地方居民的日常生活和权益,尽管政治、行政体制在一个时期里不会出现根本变革,但随着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完善和社会主义民主的发展,加上市场经济运作后居民更为关注自身的日常利益,参与地方管理的意识随之增强,这一切将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的活动中得到体现,特别是在基层这一级,这必然导致地方各级政府更为关注本地居民日常生活中诸问题的权益,从维护当地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稳定出发,更为重视以地方社会生活诸问题的管理,这在城市政府中表现更为突出。 中国政府行政环境的上述变化,是在社会处于平稳发展时期里出现的,涉及的不是政治统治,而是要求更好的解决在充分发挥社会应有调节功能的同时,协调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减少国家直接干预,增强宏观调控。这些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国家采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因此,在产品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职能内容与配置,显然不能适应和满足新体制运转形成的需要,必须为此作出相应调整。 2.政府职能的重新调整 政府职能取决于社会发展形成客观需要。中国行政环境变化的趋向表明,中国政府的职能内容,将在经济管理与社会管理调整两个方面作出调整。 从经济管理方面看,政府职能的调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同企业之间不再保持上下级的隶属关系,解除了政府经营经济的职能。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企业成为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同政府间,以至同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政府不再能通过行政指示、行政命令干预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只能从所有者权益角度行使

浅论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和内容

浅论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和内容 【摘要】我国自改革开放至今采用先经济后政治的方式虽然使经济逐步步入正轨,但政治明显脱节,不论在处理突发事件还是某些外交和经济问题时不免捉襟见肘。所以本文试图通过对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动因和内容进行研究分析,以用政府职能的转变说明我党在政治以及执政能力上的成熟,这种能力的强化证明一个务实成熟的政党的发展,不仅贯彻继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而且对经济和政治现实的把握日趋合理。 【关键词】政府职能转变动因内容 经济体制的转型对于政治体制的要求与当前政治体制自由状态存在着矛盾,尤其是对政府职能的要求越来越高,政府职能的转变具有迫切性。[1]中国政府发展方向的新定位,中国在经济不断发展、市场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应当深化和细化对政府公共服务职责的认识,更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把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推进到新的阶段。建设服务型政府又是中国政府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继续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原因 政府职能是在一定的时期内 ,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和功能 ,它反映了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实质与方向。因此,政府职能的转变就是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的题中之义。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体现在三个方面的体制需求:经济体制转型;政治体制改革;社会环境变化。 1.经济体制转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在我国,社会转型根本上是经济体制的转型,经济体制的转型对于整个社会的转型具有基础性的作用。传统的政府经济职能存在很多弊端,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原有政府经济职能的条件已发生了重大新变化,某些方面甚至是根本性变化。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生产资料所有制和企业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正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践的推动下,政府职能才具有了转变的现实必然性,而作为国家政策的执行者和地方稳定发展的推动者——地方政府,其职能也随之发生变化。任何国家的政府都必须十分关注经济的发展,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济活动领域。这样,经济领域的变革必然会引起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方法和手段的改变。 2.政治体制改革要求政府职能转变。我国政治体制仍然明显地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确实也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进一步强调了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因此必须继续把转变政府职能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核心和关键,力争取得新的进展。 3.社会环境变化要求政府职能转变。当前,我国的文化、技术、教育、法制、自然资源、人文、社会、经济等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则以不同的方式影响着地方政府职能,政府根据社会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地改变自身,保持在更高层次上与变换了的环境平衡。社会转型所导致的新社会问题使原来的社会问题变得复杂和尖锐,要求政府转变职能,加强社会管理。 二、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容 研究政府职能变革的实质是思考如何在制度变迁的条件下适度界定政府职能,如何实现政府管理制度的创新,从而使政府能够更好地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服务。所以根据当前我国的形势下,政府职能转变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

行政法典型案例分析报告

典型案例分析 1.市某驾驶货轮在我国海航运时,被市海关缉私队查获,货轮上载有我国禁止进口的货物。市海关对该货轮做出处罚决定:该货轮载有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无合法证明,认定该货物为走私货物,依海关法给予该货轮罚款2万元,拘留10日,并没收上述走私货物。某以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向海关总署申请复议,请求海关总署撤销该处罚决定。海关总署经复议,决定除没收走私物品予以维持外,罚款改为1.5万元,并决定对某处以8日的拘留。请问: (1)某仍然对复议不服。某如果提起行政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理由是什么? (2)如果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3)某是否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某如果不经过复议,而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应由谁管辖,谁是被告?为什么? 答:(1)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任何一个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第一,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对海关处理的案件不服的,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二,《行政诉讼法》还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三,行政诉讼法还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和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海关总署所在地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第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所在地。行政机关基于同一事实既对人身又对财产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强制措施的,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公民、被扣押或者被没收财产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上述行为均不服的,既可以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诉人民法院可一并管辖。故市中级人民法院有权管辖。(2)某应以海关总署为被告。因为《行政复议法》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3)某可以不经过复议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因为海关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海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先向做出决定的行政机关或上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某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或市中级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行政诉讼。某应以市海关为被告。因为《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甲与乙在定县的火车站候车时发生争执,甲将乙打伤。定县的铁路公安分局处理了该案,对甲罚款500元,甲对此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将罚款改为400元,甲仍然不服,便向市公安局所在地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铁路法院受理了该案,市公安局认为该法院没有管辖权,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请问:(1)该法院对此是否有管辖权?(2)市公安局以口头方式提起管辖权异议的做法是否正确? 答:(1)没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也不审查和执行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因此,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2)错误。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接到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以书面形式提出。所以,市公安局口头提出异议的做法是错误的。

行政管理案例分析

行政管理第二次作业 案例一:1460个公章与机构的"增长"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某县计划修建一座水电站,从县委、县政府打第一个报告起,前后共盖公章1460个,有关公文和设计图纸重达170公斤,历时两年半才定下修建方案。 另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统计材料,有个地级市定编40个局级单位,机关工作人员1294人,但实际上已膨胀到66个局,2425人。机构超编65%,人员超编近90%!其中,科局两级干部就有1413人,约占全体人员的2/3,形成富多兵少的局面。在如此严重超编的情况下,一些部门还以种种名义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借调200多人"帮助工作"。因此行政经费越来越紧张,每年要从当地企业加收200多万元的管理费来维持开支。 [案例思考] 案例列举的事实反映了我国机构设置中存在哪些问题?你对我国政府机构的改革有何设想? 答:案例列举的事实反映了我国政府机构改革中存在机构臃肿,关卡林立,人浮于事,效率不高的问题。 设想:1.抓住转变政府职能这个关键,把政府的职能从以微观管理为主转变为以宏观管理为主; 从以直接管理为主转变为以间接管理为主。 2.以经济管理部门,特别是其中的专业管理部门和综合部门内的专业机构为改革的重点。把承担相同或相近业务的部门合并,把职能重叠的机构撤销,组建新的综合管理部门,撤销综合部门内的对口专业机构,其职能由待业主管部门承担。 3.完善行政组织法规,健全预算约束机构。把宪法和组织法中有关政府机构设置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制定机构设置和编制法,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控制机构的膨胀。同时,健全已经开始实行的由编制部门控制工资基金的办法,用经济杠杆来约束机构人员的膨胀。 4.相应进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在开展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精简政府工作人员。 案例二:项目审批何其难 据报道,某市一家工厂的一个基建项目,在申报过程中,一共盖了745个公章。每个公章代表一个局、处、科或股的"舍我莫过"的关卡,要办事就得逐庙逐神一个个礼拜磕头,甚至还要烧香进贡。无独有偶,该市的另一家集团公司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项目,从1998年9月到2000年7月底,历时18个月,累计办理各类审批手续28项,前后盖了86颗图章,涉及33个审批部门,除土地批租费外,开发企业共支付拆迁费、墙改费、人防费等450多万元,但项目的审批手续却还未完结。

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目录 一、政府职能转变概述 (1) (一)政府职能的内涵 (1)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内涵 (2) 二、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现状分析 (3) (一)政府职能的现状 (3)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意义 (3) (三)政府职能转变的目标 (4) 三、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问题 (4) (一)管理理念存在偏颇 (4) (二)角色定位不够精准 (5) (三)政企、政市关系不顺畅 (5) 四、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对策分析 (5) (一)树立政府科学的行政经营理念 (6) (二)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角色 (6) (三)科学界定政府职能内容 (7) 参考文献 (7)

当前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内容摘要】众所周知,不同社会形态和不同历史阶段的政府职能的重点、内容、范围和行使职能的方式是不同的,为此政府职能的转变是一个动态的长期过程。只有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府职能才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因此,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在对政府职能转变内涵及其理论基础的进行全面阐述的基础上,分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职能转变现状,提出了政府职能转变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管理理念存在偏颇、角色定位不够精准、政企、政市关系不顺畅,文章最后在问题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建设性对策: 树立政府科学的行政经营理念、合理界定政府职能角色、科学界定政府职能内容。 【关键字】角色定位,政府职能,现状,对策 政府职能是一个历史范畴,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政府职能在性质、内容、手段和方式上会发生相应的变化,切实转变我国政府职能,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关键,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得以顺利实现的必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重大进展。然而,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政府的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如何迅速高效地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适应经济发展,对我国政府是一个挑战,不仅关系到经济改革的成败,也是关系到政治改革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当前,我国政府职能的转变要尤其注重政府经济职能的转变和完善。 一、政府职能转变概述 (一)政府职能的内涵 政府职能就是指政府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责和功能。政府职能反映了政府活动的基本方向、根本任务和主要作用,包括以下几层含义:一是政府职能的主体是行政组织系统及其工作人员。表现为在中央为国务院及各部委,在地方为地方政府及其组成部分。所以说政府主体履行职能的能力如何,决定着政府组织体系的效率高低。二是政府职能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要求。政府

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趋势

地方政府的职能转变 摘要:政府职能转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一定时期内,根据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其应担负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作用的范围、内容、方式的转移与变化。政府职能转变的必然性,是由影响政府职能的诸多因素所决定的。 所谓政府职能,亦称行政职能,是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政府职能反映着公共行政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的本质表现。政府职能的内容包括:政治职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社会职能。 政治职能,亦称统治职能,政治职能是指政府为维护国家统治阶级的利益,对外保护国家安全,对内维持社会秩序的职能。我国政府主要有四大政治职能:1.军事保卫职能。即维护国家独立和主权完整、保卫国防安全、防御外来侵略的职能。2.外交职能。即通过政府的外交活动,促进本国与世界其他各国正常的政治、经济往来,建立睦邻友好关系,促进国与国之间互惠互利,反对强权政治,维护世界和平等方面的职能。3.治安职能。即维持国家内部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危害社会安全的活动、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的职能。4.民主政治建设职能。即通过政府活动,推进国家政权完善和民主政治发展的职能。 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随着我国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我国政府主要有三大经济职能:1.宏观调控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2.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职能。政府通过政府管理、制定产业政策、计划指导、就业规划等方式对整个国民经济实行间接控制;同时,还要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的力量,与政府一道共同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3.市场监管职能。即政府为确保市场运行畅通、保证公平竞争和公平交易、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而对企业和市场所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文化职能是指政府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的需要,依法对文化事业所实施的管理。它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我国政府的文化职能主要有一下四类:1.发展科学技术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加强对重大科技工作的宏观调控,做好科技规划和预测等工作,重视基础性、高技术及其产业化研究。一般的科技工作主要依靠市场机制来推动。2.发展教育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社会教育发展战略,优化教育结构,加快教育体制改革,逐步形成政府办学与社会办学相结合的新体制。 3.发展文化事业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各种方针、政策、法规等,引导整个社会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等各项事业健康繁荣地发展。 4.发展卫生体育的职能。即政府制定各种方针、政策、法规等,引导全社会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社会职能,即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政府的社会职能主要有:1.调节社会分配和组织社会保障的职能。即政府为保证社会公平、缩小地区发展差距和个人收入差距,运用各种手段来调节社会分配、组织社会保障,以提高社会整体福利水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2.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各种手段,对因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破坏等进行恢复、治理、监督、控制,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3.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的职能。即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政策扶持等措施,促进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不断提高。4.提高人口质量,实行计划生育的职能。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关系到国家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因此我国政府必须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包括计划生育的法制建设,方针、政策的制定,规划组织计划生育科学研究,加强计划生育的宣传、咨询和技术服务工作。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6分析(行政主体) 案例分析一:畜牧局行政处罚案(0707) 2003年9月6日,农民甲某趁夜晚无人之机,在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屠宰了一头病死猪准备出卖.该市畜牧局得知后,遂决定立案查处.同年8月27日,畜牧局以食品经营处负责人乙某为甲某提供屠宰场所为由,依法对其处以5000元罚款。乙某不服,便将畜牧局告上了法庭. 2004年5月11日,B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的经营性质是非法人的国有经营单位,属行政诉讼法所规定的原告资格中的其他组织,而乙某只是该经营处的负责人,因此,被告不能直接对原告本人进行处罚,而应该对该组织进行处罚.故法院作出了因为该市畜牧局作出的处罚主体错误,予以撤消的判决.问题: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否能够成为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什么? 2.本案中市畜牧局应以谁为处罚对象?为什么? 答案: 1.本案中市畜牧局是行政处罚的主体。具有行政处罚主体资格。(8分) 2.市畜牧局应当以B市卢店镇食品经营处为行政处罚对象,不能直接对乙某本人进行处罚。(7分) ※※市畜牧局可以实施行政执法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畜禽管理条例》、《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等。 案例分析二:本案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谁? (10分。问题中的选择题为不定项选择.正确答案为至少一个以上) (0901本) 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376号),该文件规定:“自2006年11月15日起,除部队驾驶证或者境外驾驶证换领机动车驾驶证外,其他初次申请驾驶证或者增加准驾车型的,必须持驾校出具的《驾驶培训记录》方可预约考试。” 同年5月,樵某向深圳市南山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11月,深圳市南山区法院作出以下判决:“被告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作出的不受理原告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 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驾驶许可条件;经考试合格后,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相应类别的机动车驾驶证。 问题: 1.本案中,所涉及到的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是(BC)。 A.深圳市公安局 B.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C.深圳市民樵某 D.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本案中,深圳市车辆管理所行使行政职权性质属于(C)。 A.行政处罚 B.行政强制 C.行政许可 D.行政确认 3.粤公、通字【2006]376号性质属于(AD)。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地方行政规章 D.其他规范性文件 4.根据学习过的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谈谈你对本案的看法。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明确规定了驾驶执照申领的条件是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文件对颁发驾驶执照的行政许可增设了条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而是违法的。 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拒绝给樵某申领驾驶执照行为,依据为违法的地方其他规范性文件,因而是违法的,适用法律错误,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案例分析三: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案情]为庆祝某自治州建州20周年,该州政府所在地的市政府要求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有关工作。为此,市政府办公室以自己的名义发布了有关市容卫生、文明礼貌和清理、整顿秩序的通告,要求全市各行各业各单位和全市市民切实遵守执行。 [问题]该通告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答案与分析] 该通告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

政府职能转变

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思考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强调:“行政体制改革是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目标,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近年来,各级十分重视政府职能转变,在构建“小政府,大服务”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步。但要真正建设服务型政府,还必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 一、目前政府职能存在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在创造条件改善硬环境的同时,注重优化软环境以赢得生产要素市场竞争的主动权,各地均下大力气进行专项整治,力图优化发展环境,但收效不够稳定、持久。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政府职能没有从根本上得以转变,部门管理体制不配套,依法行政意识没有真正落实到位。主要表现有: (一)政企不分,集权审批,市场基础性作用难以充分发挥。 “管理就是审批”、“重权力轻责任”的观念一直在很多部门单位同志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习惯、留恋于计划经济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把本该由市场、企业和社会调节管理的事统统包揽过来。同时还存在着审批事项法律依据不充分,审批程序不健全,“暗箱操作”等问题。这样,不仅造成部门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更直接影响到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有的已成为腐败滋生的“温床”。 (二)体制不顺,因权设事,“三乱”现象难以全面禁止。 长期以来,缺乏必要的监控管理措施,这就使一些政府部门大权在握,为其利用公共权力谋取小集体或个人私利提供了方便。“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现象屡禁不止。一些部门在利益的驱动下,总是不遗余力来争取审批收费权,更有甚者,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现象。多年来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减轻企业、农民负担,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但由于没有从财税管理体制上来治本,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三)执法不严,侍权干预,地方保护和行业垄断难以彻底根治。 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则,行政管理的主要精力应放在维护社会公正、保障经济秩序、实行公平竞争上。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的主要职能是当好社会、市场赛场上的“裁判员”。现实情况是,政府部门的管理和服务仍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直接插手经济事务过多过细。同时,由于市场经济转轨,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行政执法制度不够规范,监督约束机制不够有效,这些现象的出现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影响社会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最终阻碍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转变政府职能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政府职能转变要与健全市场机制相协调。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一

《行政案例分析》答案一 一、简答题 1、(1)行政案例的定义: 基于教学与研究的需要,以不同媒介是存在,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某项具体的、真实的公共行政事件客观而准确的记叙。 (2)行政案例的特征: ①目的性; ②真实性; ③客观性; ④完整性; ⑤开放性; ⑥可读性。 2、行政案例教学的功能与价值体现在: (1)加深对公共行政学基本理论与方法的理解与把握; (2)培养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人员; (3)有利于推动公共行政理论与方法体系的不断创新; (4)有助于发现和了解当前行政活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参与行政发展与改革过程。 3、区别: (1)目标不同(前者是开张研究,达成科学研究的目标;后者是学习—教学目标的实现,理论理解力的深化,简言之,前者重在科研价值的实现;后者重在学习与教学价值的达成。) (2)本质不同(前者是发现真理,后者没有唯一正确的方法。) (3)适用的策略与思路不同(前者强调价值中立;后者要求因材施教。) 4、行政案例的一般采编步骤 (1)案例说明书的拟定; (2)材料搜集与研究; (3)初稿的拟定; (4)反馈与修改; (5)定稿与出版。

5、学生的角色是: (1)积极的课前准备 (2)积极的表达者 (3)认真的总结者 6、基本职能: (1)政治职能。即阶级统治的职能,是指政府所承担的维护和实行阶级统治,保卫国家。具体包括阶级专制职能,军事包围职能,社会治安职能,民主职能。 (2)经济职能,指政府所承担的组织和管理社会经济建设的职能。经济职能是国家最主要,最基本的职能。具体包括:产权(私有或公有)界定和保护;基本建设投资(直接生产或提公共产品);进行收入再分配;缓解收入分配不公(以及管理国家资产、规范稳定市场秩序以确保自由竞争)等。(3)文化职能。政府指导和管理文化建设事业,领导和组织精神文明建设的职能。具体包括:意识形态职能,发展科学教育文化事业,发展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加强道德文明建设;清除有害文化产品等。政府的文化职能,一般是通过文化管理机构的组织等管理活动来实时的。 (4)社会职能。执政府所承担的社会服务和社会保障职能。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各种社会福利的法律、法规、制度;建立社会福利和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合理的社会福利制度;筹集社会保障基金;创办各种社会福利事业;保护生态环境。 7、意义: (1)有利于廉政、勤政、高效。可以克服部门林立、机构臃肿、层次重叠、职责不分,人浮于事等导致效率低下的情况;有利于克服任人唯亲、能上不能下、职务终身制等导致腐败的现象。 (2)有利于节省财政开支,行政管理费用中有很大部分用于人员的编制,行政管理费用在国家财政开支中占有很重要的份额。制定合理的编制员额,对国家节省财政开支有重要意义。 (3)有利于整个行政管理的法制化。编制本身就是法规。它是国家行政组织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又是国家各级机关设置法律依据。加强编制管理事实上就是强化行政组织的法制化。 8、阻力: (1)决策规范不完善、标准不统一。①执行机构需要进一步完善决策,提出实施决策更具体的方案。 ②由于决策规范不完善,可操作性差,增加了执行中的随机性,给随心所欲留下了可趁之机,从而影响决策目标的实现,甚至还会使执行活动走弯路。 (2)行政执行人员对决策和指令缺乏认同感和执行的动力,行政指令与大多数执行人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相抵触时,就有可能出现行政方面的阻力。 (3)行政执行资源不充分,人力和物力资源。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中国政府职能转变 发布时间: 2007-10-4 19:20:38 被阅览数: 1420 次作者:王东梅 文字〖大中小〗自动滚屏(右键暂停) 经济全球化的实质是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商 品在全球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市场对资源的优化配置将突破传统的一国范围而在全球范围内成为基础性的调节机制。市场对资源优化配置基础性作用的扩展,极大地改变了政府的运作基础和环境,原来在一国范围内构建的传统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已经无法适应经济全球化的现实。为更多地分享经济全球化带来的利益,2001年中国主动做出了加入世贸组织的重大战略选择,这意味着中国更深入地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中国经济将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国际 竞争与考验。这种竞争,从表面上看是企业之间的竞争,但其背后是政府管理方式、机制、职能与效率的竞争。如何适应新形势,调整政府职能,从而在全球化进程中趋利避害,是当前中国政府面临的重大课题。 一经济全球化对我国政府职能转变带来的挑战 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又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 轨的国家。因此,中国政府转变职能同时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市场化和经济欠发达三重挑战,这就使中国政府职能转变的任务比任何一个国家都更为艰巨。 1.要求政府必须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经济全球化是以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化为基础的,没有市场经济体制的全球化就没有生产要素国际间的自由流动,也就谈不上真正意义的经济全球化了。中国的市场化改革的任务远未完成,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中国要在参与经济全球化中获得竞争优势,必须尽快完成本国的市场化改革,加快建立一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体制环境,以吸引世界范围内的人才、资金、信息等生产要素汇聚,借以推动本国经济快速发展。 2.要求政府在开放市场过程中必须合理把握进程市场开放是经济全球化的本质属性。发展中国家参与经济全球化,就必须开放其国内市场,这是发展中国家最终走向世界的必然选择。但伴随着市场开放而来的,往往是发展中国家国内产业受到冲击,其弱小的国内经济容易被强大的外部经济冲垮,对开放与改革进程产生不利的影响。这就要求政府在推进市场开放中要循序渐进, 在扩大开放前要加快国内改革,提高国内企业和市场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同时合理把握市场开放进程,采取得力措施化解开放市场可能引起的矛盾,使负面效应尽可能降低。 3.要求政府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宏观经济调控运行机制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随着对外开放程度的进一步提高,中国既要防止内部经济的过冷与过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电大本科珍藏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分析题题库(电大本科珍藏版) (马全力整理、更新至2020年7月试题、涵盖95%以上期末考试原题及答案、盗传必 究!) [案情介绍] 1998年2月,李某当选某县某镇闵楼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李某被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李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关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是(C)。 答:C.越权 (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是(AC)。 答:A.镇政府C.李某 (3)本案中,闵楼村村委会是不是行政主体?(B) 答:B.不是 (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答:镇政府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李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 [案情介绍] 2005年8月,张某当选某村村民委员会主任。3个月后,其被所在镇党委、镇政府免去职务。张某不服,诉至法院。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第四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问题:(1)你认为对本案中涉及到的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越权? 答:是越权 (2)本案中,引发争议的行政行为的行政主体是谁? 答:是镇政府 (3)本案中,某村村民委员会是不是行政主体? 答: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 (4)本案中,镇政府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为什么? 答:镇政府行为是违法的,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组织法》的规定,镇政府并不当然享有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权力,只是对村委会成员的选举活动具有指导、支持与帮助作用。本案中镇政府直接免去张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超越了法律赋予自己的行政职权,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是违法的。行政合法性原则认为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镇政府行为因为越权而归于无效。 [案情介绍] 2007年3月,深圳市民樵某向深圳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申请办理驾驶执照被拒。 被拒原因是樵某没有提交驾校培训记录,车辆管理所的依据是2006年,广东省公安厅、交通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粤公、通字[20061376]号),该文件 1

《行政案例分析》任务一

《行政案例分析》任务一 一、案例选择题(共 2 道试题,共50 分。) 1. 在很多国家包括欧洲福利国家,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服务都曾经是被少数企业甚至是一家国有企业垄断的,低效、高价引起了公众的愤怒。20世纪80年代英国政府推行改革极力改变不列颠电信的国有特征,并为其引入竞争者,改变管制办法,以期开辟一条“独家垄断——双头垄断——多家竞争”的路径。这个进程受到互联网技术、移动电话技术进步的有力帮助。在政府管制重点走向保证互联互通的前提下,移动通信、IP电话的进入使得政府一直期望的多方竞争局面终于形成,价格下跌而消费者的满意度提高。 中国的电信服务领域市场从1993年开始引入竞争。1993年,中国对国内开放了非基本电信业务,1994年成立了中国联通公司和吉通公司,除了允许开展非基本业务外,还允许他们向用户提供基本电信业务。1999年,中国政府对电信市场的重组,是促进国内电信竞争的又一重要举措。此次重组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政府决定将原中国电信一拆为四:(1)新中国电信主要负责国内固定网络的运营以及国际业务、数据业务;(2)中国移动负责原中国电信的移动业务;(3)负责无线寻呼业务的国讯寻呼,从中国电信分离后整建制划归联通; (4)中国卫星集团公司则负责卫星转换器的管理以及卫星通讯的业务。另一方面,政府进一步扶持竞争,包括批准成立了网通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宽带网络业务;加大了对联通和主要经营互联网接入服务的吉通公司的支持力度;以及后来又批准中国铁通进入公用电信市场。通过上述改革,中国电信市场形成了新的结构,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占据了市场的主体。2001年上半年6个月间,全国电话用户新增了5167.2万户,总数已达2.81亿户。其中,固定电话用户新增2017.7万户,达到1.64亿户;移动电话用户新增3149.5万户,达到1.17亿户。 1). 电信服务在很多国家都曾经是被少数企业甚至是一家国有企业垄断经 营的,这是因为()。 A. 电信服务是一种纯公共物品 B. 电信服务在传统上被认为是自然垄断行业 C. 电信服务具有正的外部效用 D. 电信服务关系国家安全 2). 20世纪80年代英国电信改革的基本方向是()。 A. 民营化 B. 引入竞争机制 C. 引入竞争并解除政府管制 D. 民营化并引入竞争机制 3). 英国电信服务制度变迁的有利情景主要是()。 A. 制度竞争 B. 文化竞争 C. 技术进步 D. 市场竞争 4). 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电信改革是()。

行政法期末考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1.(1)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故本案应以乙、丙所在机关即火车站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 (2)依法行使职权是所有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循的原则。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刑讯逼供或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国家应承担赔偿费任。该案中乙、丙人对原告拳打脚踢并使用警棍和交由他人使用警棍电击,属于暴力殴打和违法使用警械的违法行为,甲对由此而造成身体伤害,有权请求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本案中,乙、丙二人在查得原告有倒卖火车票的违法行为后,应依法处罚,然而他们将甲非法捆绑示众,是一种严重侵犯人格尊严和人身自由的非法行为。即使甲应拘留10日,也只能依法拘留而不能采取上述非法措施,李某对此有请求行政赔偿的权利。 (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取得国家赔偿,只能针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造成损害的行为,对非行政机关的行为和行政机关的非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不能请求国家赔偿,只能请求民事赔偿。本案中丁作为火车站售票员,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他殴打和电击甲的行为本不应视作行政行为。但由于其电击甲是在乙、丙二人讯问过程中,在乙、丙二人同意并给予警棍的情况下进行的,如果没有乙、丙二人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丁便不会有此行为。所以,丁的行为视为乙、丙二人委托的行为,乙、丙二人应对其行为承担责任。而乙、丙是在行使职权,对丁殴打和电击的行为,甲应请求国家赔偿而不是民事赔偿。 (4)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的组织或个人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本案中,乙、丙二人在行使职权时,故意殴打、违法电击甲,非法捆绑甲并示众10日。因此,他们对自己故意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应承担全部赔偿费用,同时依法接受行政处分。丁故意电击甲,由于其行为视为乙、丙二人委托行为,他同样对受委托的故意违法行为承担赔偿费用。所以,乙、丙二人所在机关对甲赔偿后,应向乙、丙以及丁三人追偿,并依法对乙、丙给予行政处分。 2.(1)县人民法院可以将两个诉讼合并审理。合并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将有联系的几个诉讼合并在一起作一次审理和裁判,也称诉讼的合并。乙的投毒行为违反了两个法律的规定,侵犯了两个客体,并由两个行政机关对其作出处理,由此产生对两个诉讼标的提出了两个诉讼请求。这两个诉讼请求属于同一性质、同一审判程序,又是由同一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诉讼客体合并的条件,因此,县人民法院可以将两个诉讼请求合并审理。 (2)本案被告是县公安局与县渔业管理部门。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应是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本案中,乙对县渔业管理部门的罚款决定,是直接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县渔业管理部门应为被告。乙对县公安局的处罚决定先申请复议,而复议机关市公安局维持了县公安局的决定,因此,县公安局应为被告。 (3)本案有第三人,是甲。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

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

四、案例分析题: (2009年) 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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