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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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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4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5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6

第五章规划分区与总体布局7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12

第七章风景游赏规划17

第八章文物古迹规划26

第九章地质景观规划37

第十章森林植被规划39

第十一章游览设施规划42

第十二章道路交通规划44

第十三章防洪、水土保持及防灾规划46

第十四章基础工程规划48

第十五章环境影响评价52

第十六章居民社会调控规划55

第十七章经济发展引导规划56

第十八章土地利用协调规划57

第十九章分期发展规划58

第二十章实施规划的措施60

第二十一章附则6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嵩山是中华名山,五岳之一的中岳。嵩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务院1982年审批通过的第一批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之一。为了加强对嵩山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力度,进一步规划、管理、利用好风景名胜资源,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对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进行了修订编制。

第二条本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作为嵩山风景名胜区各项建设和管理的依据。凡在嵩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进行一切与风景名胜区保护、利用、建设、管理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划。确需对本规划中的风景名胜区范围、性质、保护目标、生态资源保护措施、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开发利用强度以及风景名胜区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游客容量进行修改的,应报国务院批准;对其他内容进行修改的,应报国务院备案。调整修改后的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和基础资料汇编(包括风景资源评价)四部分组成,批准后的规划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文本中的黑体部分为明确提出的强制性内容。

第四条规划依据

《风景名胜区条例》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编制报批管理规定》(建城[2003]126号)

《关于做好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划定与保护工作的通知》(建城[2003]7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封山育林条例》

《宗教事务条例》

《河南省文物保护实施办法》

《郑州市嵩山历史建筑群保护管理条例》《森林公园管理办法》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地质遗迹保护管理规定》

《古生物化石管理办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嵩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86~2010)

《嵩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设计》(林业部[1988]419号)

《河南省嵩山国家森林公园森林防火规划》(2003)

《登封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

国家与河南省其它有关风景名胜区的规定和技术规范。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5年。

第六条规划指导思想

按照自然与人文并重的原则,加强自然景观的恢复和利用,彰显“嵩山天下奥”的意境与特色。

第七条规划原则

(1)资源保护原则

严格保护包括文物古迹、地质遗迹、自然景观、古树名木等不可再生资源。使这些中华瑰宝不被破坏,永续利用。

(2)生态恢复原则

加强绿化建设,保护、培育森林植被,涵养水源,改善生态环境,增加植物景观。(3)人文与自然并重原则

在重视人文景点保护利用的同时,重视自然景观的保护,全面展示嵩山风景。(4)文化与科学并重原则

在嵩山文化内涵挖掘展示的同时,注重具有人类普遍科学价值的风景资源的进一步利用与展示。

(5)意境保护原则

尊重和保护历史人文景观的空间布局及其与自然风景的关系,延续嵩山风景的历史文化意境。

(6)突出特色原则

突出嵩山“文化名山”这一特色。在植被、人文景观与游线组织等方面创造“嵩山天下奥”的特色与意境。

(7)与城市的共生原则

充分依托登封城市建设,把其作为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接待及后勤保障基地。(8)旅游效益原则

与登封市旅游发展规划相互协调。全面开发观光、休闲、科考、修学、健身等综合性旅游产品体系,丰富旅游活动内容,发展旅游经济。

第二章风景名胜区范围与性质

第八条规划范围

风景名胜区范围:嵩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为149.4平方公里。由两部分组成,一是由太室山与少室山组成的风景名胜区主体部分,一是位于告成镇的观星台景区。风景名胜区主体部分的界线,东北始自唐庄乡的老婆嘴、马头崖、蛤蟆头、王河北坡、龙王庙、朱庄、三官庙、三官庙东岭、姜窑、巩登高速公路、纸坊水库大坝、雪沟渡槽、雪沟西坡,至刘家沟东坡、张庄西河、牙坡、张家门西、北新庄、南寨坡、少林北干渠,沿中岳庙东围墙东330米向南至颍河路北100米,沿颍河路北

100米向西850米,向北至少林大道中线,向西至少林大道东转盘,沿阳城北路中线向北至环山旅游路,沿环山旅游路南侧100米向西至207国道,沿环山旅游路东侧200米向南,至洛少高速公路,沿洛少高速公路向西至交岔口去三皇寨的道路以西200米,沿交叉口去三皇寨的道路南侧200米向西北,至牛家河西侧山坡、黄岭前,经石道乡的头道河水坝、贺窑水坝、栗树扒、东寨沟、向西至水磨湾河,沿河向北经小车沟至登封与偃师界向东,经登封与偃师界、登封与巩义界,至唐庄乡的老婆嘴形成封闭区域。面积145.6平方公里。

观星台景区位于告成镇,面积3.8平方公里。景区界线经由竹园西头、五渡河桥、龙山坡、毛氏沟东坡、干旦岭、至李家沟向南经刘家沟,沿观星台照壁南侧200米向西,沿观星台西围墙西侧200米向北800米向西,过登封市至告成镇公路沿河向南,再沿告成至八方公路向西,经八方村东侧向北、王岭尖至竹园西头形成封闭区域。

第九条风景名胜区性质

嵩山是中国古代中原文明的荟萃之地,世界地质公园,是以保护和发扬中华民族悠久文化与自然山水为主要任务,供国内外游客观光和科研教育的典型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第十条风景资源种类

嵩山风景资源丰富全面,共有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两大类,天景、地景、水景、生景、园景、建筑、胜迹、风物全部八个中类,寺、观、庙、塔、宫、阙、碑、山、峰、石、瀑等数十小类的风景资源。

第十一条风景资源总体特色

(1)人文景观,星罗棋布;

l 寺庙林立,古塔遍布

l 布局巧妙,规模宏大

l 巧构奇筑,历史悠久

l 遗址遗迹,文明传承

(2)自然景观,雄奇壮丽;

l 太室雄浑,少室挺拔

l 峰峦峥嵘,峡谷深邃

l 森林繁茂,飞瀑高悬

l 佛光落日,天象奇幻

l 古树名木,奇特多姿

(3)少林武术,名扬四海;

(4)多元文化,三教荟萃;

(5)地质景观,五代同堂。

第十二条景点评价

共评价现状景点116个。评价结果为特级景点5个,一级景点9个,二级景点24个,三级景点36个,四级景点42个。

(1)特级景点:少林寺、塔林、观星台、嵩岳寺塔、中岳庙;

(2)一级景点:嵩阳书院、法王寺、会善寺、永泰寺、嵩门、卢崖瀑布、八龙潭、峻极峰、少室晴雪;

(3)二级景点:石僧迎宾、初祖庵、九龙潭、达摩洞、嵩阳洞天、二祖庵、清凉寺、一线天(卢崖瀑布)、嵩阳运动、二仙洞、石笋闹林、蔡邕洞、猴子观天、云

峰虎啸、太室阙、启母阙、珠帘飞瀑、少室阙、三皇寨、石池耸崖、连天峰、崇福宫、轘辕关、五龙潭。

(4)三级景点:十方禅院、地质博物馆、三祖庵、嵩山卧佛、阳城遗址、待仙峡、玉皇峡、灵霄峡、神道迎驾、韩愈洞、王城岗遗址、太子沟、黑龙潭、雄鹰观瀑、龙潭寺、二仙采药、无极洞、逍遥谷、喜马拉雅运动、玄天庙不整合遗迹、万岁峰、峻极宫、十八隈、中岳行宫、崇唐观、莲花寺、水帘洞、挂冰崖、少林运动、三皇行宫、一线天(三皇寨)、鱼脊背、吸肚崖、辉绿岩墙、三皇天宫、龙行涧;(5)四级景点:甘露台、叠石溪、墨浪涧、安阳宫、黄盖峰、青岗坪、倒影台、悬崖饮马、窗棂构造、倒转大背斜、天灵乘轿、平卧背斜、倾覆斜歪背斜、倾覆背斜、大背斜、九龙庙、镇猴石、炼丹庵、云城石、少林水库、逍遥亭、聚仙亭、罗汉洞、天梯回廊、皇姑洞、白鹤观、五佛山群马鞍山组、卢崖寺、金龟迎仙、三公石、吕仙庙、三极圣母宫、断层、清微宫、玉皇庙、小轘辕关、纸坊水库、登天云梯、南天门、云楼奇观、塔康运动、八方新石器遗址。

第十三条风景资源综合特征

(1)风景资源种类全,数量多,内容丰富;

(2)风景资源价值极高,具有世界遗产价值的风景资源以及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众多,知名度极高;

(3)历史悠久,佛儒道三教荟萃,文化内涵极其深厚;

(4)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水乳交融。

第四章规划目标与发展规模

第十四条风景名胜区发展目标

(1)高层次的旅游功能——嵩山的发展,要以其鲜明的特色,面向全国、面向世

界、面向未来。以提高人们的科学、文化、艺术素养为主要任务,充分发挥其深厚文化内涵,起到满足人们精神文化需要和树立中华文明形象的作用;

(2)高品位的游览空间——嵩山的发展,要在创造优美的文化与景观环境的基础上,建设成为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的高品位的风景游览区;

(3)高规格的科教基地——嵩山的发展,要重视具有人类普遍科学价值的风景资源的利用,并把其建设成为高规格的科研科普科教基地;

(4)高度的恢复生态环境——嵩山的发展,要坚持高标准的生态环境保护,用现代的管理手段,科学的恢复方法,正确处理好环境、社会、经济三效益之间的关系,达到持续利用,造福子孙的目的;

(5)高度完善的布局网络——嵩山的发展,要向用地布局合理,服务成龙配套,旅游形式多样,基础设施齐全的目标努力,逐步建成完善的旅游系统;

(6)高度的协调发展环境——嵩山的发展,要依据总体规划要求,各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同时争取多种资金来源渠道,稳步推进,并促进地区经济的综合协调发展。第十五条风景名胜区游人容量

1、各景区游人容量

少林寺景区日游人容量为60000人次;中岳庙景区日游人容量为11872人次;嵩阳书院景区日游人容量为11000人次;少室山景区日游人容量为8200人次;太室山景区日游人容量为6100人次;法王寺景区日游人容量为4755人次;卢崖瀑布景区日游人容量为2400人次;观星台景区日游人容量为4600人次。

2、风景名胜区总游人容量

日游人容量为10.8万人次,年游人容量约3564万人次左右。

第十六条游人规模预测

2010年游客规模约500万人次。

2025年游客规模约1000万人次。

第五章规划分区与总体布局

第十七条总体布局结构

规划总体布局结构为“一带、三环、四核心”, 即“一条人文景观游览带、三条登山游览环线、四个核心游览区”。

(1)一带

一带指西起少林寺,经法王寺、嵩阳书院、中岳庙东至观星台的人文旅游观光带。该旅游带荟萃了风景名胜区最突出的人文景观,是风景名胜区开发历史最长、游客最集中、在嵩山旅游中占主导地位的游览区域,也是自然植被破坏最严重、受城市建设影响最大、环境质量最差、最需要重点保护和改善景观的区域。

(2)三环

三环指三条主要登山游览环路。

中线自嵩阳书院、逍遥谷经崇唐观、中岳行宫登峻极峰,由峻极峰西侧下山至法王寺;西线自少室山东麓的玉皇峡登连天峰,由三皇寨下山至少林寺塔林;东线自八龙潭登山,由卢崖瀑布下山。

(3)四核心

四核心指四个核心游览区域,也是风景名胜区内风景游赏对象最集中、规模最大、游客最集中的区域。

其一是少林寺与塔林区域;其二是嵩阳书院区域;其三是中岳庙与中岳庙广场区域;其四是峻极峰顶峻极阁与峻极寺区域。

第十八条规划分区

整个风景名胜区划分为八大景区,分别是:

(1)少林寺景区,面积35.6平方公里;

(2)法王寺景区,面积13.8平方公里;

(3)嵩阳书院景区,面积7.2平方公里;

(4)太室山景区,面积22.4平方公里;

(5)中岳庙景区,面积7.9平方公里;

(6)少室山景区,面积34.4平方公里;

(7)卢崖瀑布景区,面积24.3平方公里;

(8)观星台景区,面积3.8平方公里。

第十九条分区规划设想

嵩山景区划分与景点组织一览表

景区游览区

(游览线)主要景点

少林寺

景区少林寺游览区少林寺、塔林、十方禅院、武术博物馆、法如塔

初祖庵游览区初祖庵、达摩洞

永泰寺游览区永泰寺、太子沟、丫环沟、石池耸崖

二祖庵游览区二祖庵、少室晴雪、禅杖贯珠(五龙潭)、珠帘飞瀑

法王寺景区法王寺游览区法王寺、法王寺塔、嵩岳寺塔、三祖庵、罗汉洞

会善寺游览区会善寺、石笋闹林

嵩阳书院景区嵩阳书院游览区嵩阳书院、地质博物馆、奇石馆、嵩山文化苑

崇福宫游览区崇福宫、启母阙、万岁峰

逍遥谷游览区温公别馆、叠石溪、吕仙殿

中岳庙景区中岳庙游览区太室阙、中岳庙、黄盖峰

太室山景区封禅古道游览线崇唐观、无极洞、蔡邕洞、嵩阳运动、中岳行宫、天梯回廊

峻极峰游览区峻极峰、峻极阁、天中亭、登封坛、嵩阳洞天、二仙洞、韩愈洞、白鹤观、峻极寺

九龙潭游览区九龙潭、九龙庙

少室山景区待仙峡游览线待仙峡、莲花寺、安阳宫、禅文化实景剧场、武术城三皇寨游览线清凉寺、三皇寨、猴子观天

连天峰游览线连天峰、玉皇峡、水帘洞、玉皇庙、云峰虎啸、少室阙

卢崖瀑布景区卢崖瀑布游览区卢崖瀑布、一线天、卢鸿草堂、黑龙潭

八龙潭游览区八龙潭、雄鹰观瀑、龙潭寺

观星台景区观星台游览区观星台、王城岗遗址、八方新石器遗址

(1)少林寺景区

少林寺景区包括少室山北半部分、五乳峰以及少室山与五乳峰之间的山间小盆地。景区内有少林寺、永泰寺、初祖庵、二祖庵、塔林等著名佛教建筑,景区以佛教与禅宗文化、少林武术为主要特色。

少林寺景区以“禅”、“武”文化为核心。规划通过对少林寺常住院的保护与修缮,更好地开展佛教禅宗文化、武术文化的展示。

加强景区园林与山林建设,重视达摩洞、太子沟、永泰寺、初祖庵等景点的利用,扩大环境容量。缓解少林寺游客过于集中的压力。

少林寺景区对外联系主要依靠原207国道。规划在少溪河南岸从少林寺服务中心至梯子沟建设旅游专用路,原车行道路改造后作为观光步行道使用。规划建设从环山旅游专用路通往少林寺旅游服务中心的旅游专用车行道。

在少林寺旅游服务中心配置大型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购物等较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

(2)法王寺景区

法王寺景区位于太室山西侧,以佛教文化为核心。包括我国最早的佛教寺庙之一法王寺以及嵩岳寺塔、会善寺等景点。

要严格按原貌保护好本景区的寺、塔、山林等景观特征,不受任何形式的破坏,保证佛教文化意境的完整与连续。

开发会善寺游览区,开辟法王寺~三祖庵~罗汉洞游线,充分保护、利用三祖庵、罗汉洞,同时注重山林植被保护和培育。

(3)嵩阳书院景区

嵩阳书院景区位于太室山南麓,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包括儒家理学发源地嵩阳书院、崇福宫等景点。

以嵩阳书院为中心,保护并利用崇福宫等历代名儒的活动场所,使本景区充分反映出儒家理学文化在此发扬传承的文化内涵。

通过嵩山文化苑、地质博物馆二期工程等的建设,丰富文化内涵与游览内容。

本区兼有城市居民休闲、嵩山主要入口标志的作用,要十分注重环境绿化和景观质量的提高,

在嵩阳书院旅游服务中心,配置停车场、游客中心等较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4)中岳庙景区

中岳庙景区位于太室山东南,以道教圣地中岳庙为核心。

要严格保护本区的文物建筑、古树名木,拆除违章建筑,逐步净化四周的环境,注重加强太室阙与中岳庙的轴线关系。

在与城市建设的矛盾中要重视长远利益,避免城市化倾向。

在中岳庙以东建设中岳庙旅游服务中心。配置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购物等较完善的旅游服务设施。

(5)太室山景区

太室山景区以太室山山体的主体部分为中心,主峰峻极峰,是历代皇帝、文人登山、封禅的目的地。太室山景区游览内容以登山怀古、登高揽胜为主。

完善太室山景区封禅古道游览线,提示历史文化信息。

充分利用峻极峰顶各个景点的文化内涵,将自然景观和历史文化紧密结合,增加游客登山的吸引力,使峻极峰成为嵩山的核心游览区之一。

适应生态游发展的需要,开辟峻极峰~九龙潭游线,开发森林浴等生态游览内容。(6)少室山景区

少室山景区以少室山山体的主体部分为中心,浓缩了山岳美景,以登山游赏为主要

内容。

少室山景区在现有三皇寨游览线的基础上,开辟玉皇峡~连天峰~二祖庵游线、连天峰~三皇寨游线、安阳宫~待仙峡~莲花寺游线,开展登山、探险、科普等活动。对清凉寺、莲花寺等景点进行保护、修缮,开放作为自然景观游线上的人文景点,同时作为游线上的休憩服务点。建设武术城,增加少室山文化内涵方面的游览活动内容。

加强少室山环山旅游路的绿化建设。提高风景质量。

(7)卢崖瀑布景区

卢崖瀑布景区包括太室山东部山体与山麓,以瀑布、溪、潭等水景为特色。

规划修通卢崖瀑布——八龙潭的登山步游道。将两个游览区组织成一条完整的、特色突出的游线,避免游览中走回头路。

在太室山东侧山麓地带建设环山旅游专用路,加强绿化,提高风景质量。同时加强与其他景区便捷的交通联系。

(8)观星台景区

观星台景区与嵩山主体相距约十公里,有我国现存最早的天文台――观星台等景点。观星台景区要突出“古”的特色。以观星台为依托,开展天文科普文化展示,加强古阳城、王城岗遗址等的保护和陈列展示。

加强连接观星台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主体部分的旅游道路两侧的景观与防护林带绿化建设,强化与风景名胜区主体的联系。

第六章保护培育规划

第二十条核心景区规划

1、核心景区范围

核心景区是风景名胜区内自然景物、人文景物最集中的、最具观赏价值、最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

核心景区由三部分组成。其一是少林寺景区与少室山景区的核心部分,包括少林寺与塔林区域,以及少室山主峰连天峰等区域;其二是以太室山为主体的区域,包括太室山主峰峻极峰、中岳庙、嵩阳书院、嵩岳寺塔等;其三是观星台区域。

少室山核心景区边界北起登偃边界五乳峰、经山岭脊、李家村、G207、少林三岔口、少林水库西南沿、河西、犁面沟、旅游专用路、三皇寨停车场、八里坡、五花坪至登偃边界五乳峰形成封闭区域;

太室山核心景区边界经嵩山岭、龙潭寺西、杨树沟村西、保粮窑村西、徐家沟村西、下卢崖寺北侧、高庄村西、少林干渠、中岳庙东围墙东330米、太室阙原有保护房南壁向南200米、中岳庙西围墙向西330米、少林干渠、杨家门、旅游专用路、苏沟东坡向西北至木场沟口,向东北方向沿山脊至嵩山岭形成封闭区域。

观星台核心景区边界南起照壁向南200米(至马路北侧),西至职业中专东围墙,向北至量天尺北端向北265米(至马路北侧80米),向东至大门东山墙向东260米(至马路东侧70米),形成封闭区域。

核心景区总面积为7280公顷。

2、核心景区保护措施

(1)核心景区范围,由河南省建设厅进行核定并报建设部备案,并且要打桩立界予以明确界定。

(2)要尽快制定核心景区保护细则,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是核心景区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层层落实保护责任制。总体规划批准后应尽快编制核心景区保护专项规划以及详细规划等。

(3)在核心景区内严格禁止与资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严格限制建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上报相关部门;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

(4)对核心景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都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搬迁或拆除。

第二十一条分级保护区划分

采用分级保护的方法对风景名胜区进行保护区划分,根据保护培育对象的级别、特点将风景名胜区划分为特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三级保护区,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1、特级保护区

将每个景区的精华部分划定为特级保护区,共八片,总面积为1057.9公顷。特级保护区范围涵盖全部五个特级景点和部分一级景点。

(1)少林寺景区:包括少林寺常住院、塔林等景点。特级保护区边界西至成公寿塔(元)西壁向西300米,初祖庵围墙向西100米;北至寺院北围墙向北200米,法玩禅师塔(唐)北壁向北300米,初祖庵北围墙向北100米;南至小山和尚塔(明)南壁向南500米至少室山麓;东至寺院东围墙向东600米。面积为182.6公顷。

(2)少室山景区:包括连天峰、三皇寨、猴子观天等景点。特级保护区边界南至三皇寨停车场,西至三皇寨游览线西侧峡谷,东至少室山东山脚,北至少林寺景区,面积为280公顷。

(3)嵩阳书院景区:东自嵩阳书院东围墙向东130米处(至登山步道东15米),西自嵩阳书院西围墙向西130米处,南自“高山仰止”坊南台明沿向南100米处

(至马路南侧),北自嵩阳书院围墙向北270米至山根。面积为27.8公顷。(4)法王寺景区:包括法王寺、嵩岳寺塔等景点。特级保护区边界南至旅游道路交会处,西至嵩岳寺塔围墙以西300米(包括嵩岳寺遗址),北至法王寺塔,东至旅游道路,面积为78公顷。

(5)太室山景区:包括峻极峰顶区域,以及嵩门、嵩阳洞天、二仙洞、中岳行宫等景点,特级保护区边界南至嵩阳运动景点,北至峻极阁以北,东至卢崖瀑布景区,西至法王寺景区,面积为156公顷。

(6)中岳庙景区:包括中岳庙及太室阙,北至北围墙外皮向北至黄盖峰亭北至青岗坪,东至中岳庙围墙外皮向东330米,西至西围墙外皮向西330米,南至太室阙原有保护房南壁向南200米,面积为308.5公顷。

(7)卢崖瀑布景区:包括卢崖瀑布、八龙潭、一线天等景点,特级保护区边界西至青童峰,南至黑龙潭,北至八龙潭,面积为92公顷。

(8)观星台景区:东自大门东山墙向东260米(至马路东侧70米),西至大门西山墙向西246米至职业中专东围墙,北自量天尺北端向北265米(至马路北侧80米),南自照壁向南200米(至马路北侧)。占地25.0公顷。

2、一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是特级保护区以外景点集中,游赏价值较高,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一级保护区范围涵盖了全部一级景点、二级景点,以及大部分三、四级景点,包括会善寺、永泰寺、少室晴雪、初祖庵、达摩洞、二祖庵、石笋闹林、启母阙、崇福宫等景点。面积6525公顷。

3、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包括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特级保护区和一级保护区以外,景点分布不集

中,但是对风景名胜区生态环境质量和景观质量影响重大,同样需要严格保护的区域。包括少林寺北侧的五乳峰,峻极峰北的九龙潭游览区以及少室山西侧挡阳山等范围。面积5246公顷。

4、三级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特级、一级、二级保护区以外的区域为三级保护区。

第二十二条各级保护区保护措施

1、特级保护区保护措施

(1)对特级保护区内的古建、名木古树等作出调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并悬挂标志说明书。古树名木要防止自然枯死和人为破坏;文物古建应及时维修,严加保护。

(2)除去必要的保护设施和景点,不得增建其他任何工程设施。如有特殊需要,按相关程序报批;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

(3)严禁开采矿产资源。严禁三废污染,保护水源,搞好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不允许放高声音响,减少噪音危害,控制游人量,保护环境幽静、卫生。

(4)在进行文物古迹的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需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恢复重建及新建景点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应保持原有的景观特色和意境。(5)寺、庙、宫、观等建筑应在当地政府宗教部门领导下,由佛道教组织和僧道管理使用,其产权属社会公有(即国家所有)。风景名胜区管理部门既要保障宗教职业人员和信教群众正当的宗教活动,又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国家有关保护环境、园林、风景名胜的规定,加强保护。

2、一级保护区保护措施

(1)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

(2)严格限制与资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符合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要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

(3)对一级保护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规划要求搬迁或拆除。

(4)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点以及住宅不得扩建,搬迁型居民点要按规划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迁出。

(5)一级保护区内的自然景观、人文景观都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集体和个人都不得占用和破坏。

(6)一级保护区内的林木,不得砍伐。必要的抚育性疏伐、更新必须经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实地查勘标号登记,发给许可证后方可进行。

(7)一级保护区内的古树应严加养护,防止自然枯死和人为破坏;一级保护区内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自然景观要严格保护,划定相应的保护地带,进行必要的围护,周围加强绿化建设。

(8)进行文物古迹的修缮、保养、迁移的时候,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恢复重建及新建的景点在进行规划、设计时,应符合景区的景观特色和意境。

(9)严禁三废污染,保护水源,搞好植被,防止水土流失。一级保护区内,不允许放高声音响,减少噪音危害。控制游人量,保护环境幽静、卫生。

3、二级保护区保护措施

(1)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

(2)严格控制与资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手续不全的,不得组织实施。

(3)对二级保护区内不符合规划、未经批准的各项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规

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试题版)

一、名词解释 1.资源:在一定历史条件下能被人类开发利用,以提高人类自身福利水平和生存能力,具有某种稀缺性的、受社会约束的各种 环境要素或事物的总称。 2.风景名胜资源:也称景源、景观资源、风景旅游资源,是指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的 事物与因素的总称。(是构成风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风景区产生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3. 景观:指可以引起视觉感受的某种现象,或一定区域内具有特征的景象。是按照美学观点完美结合而构成的景物组合,并被人 的各种感官所接受,形成美的享受。 ﹡4. 国家公园:是一个土地所有或地理区域系统,该系统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国家或国际生物地理或生态资源的重要性,使其自然进化并最小地受到人类社会的影响。 5.游人容量:是指在保持景观稳定性,保障游人游赏质量和舒适安全,以及合理利用资源的限度内,单位时间、一定规划单元内 所能容纳的游人数量,是限制某时、某地游人过量集聚的警戒值,也是涉及生态、社会心理、功能技术等诸多方面 的风景区管理手段。 6.旅游路线:也称游线、游路,是为游客安排的游览、欣赏风景的路线。其设计应为游客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为游客需求的 多样性、时尚变化、散客旅游的发展、容量调节创造条件。 7.交通:是人和物的流动,采用的一定的方式,在一定的设施条件下,完成一定的运输任务,包括航空、水运、铁路和道路上的 交通。 8.土地利用协调规划:既是规划的基本方法,也是规划的主要成果。是以生态环境保护和风景资源保护优先为原则,充分发挥 景源的综合潜力将风景游赏用地、游览设施用地、居民社会用地、交通与工程用地、林地、园地、耕地、 草地、水域、等各种用地进行统筹合理安排,控制和调整各类用地,协调各种用地矛盾,限制不适当开 发利用行为,形成良好的土地利用结构,以实现风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9.风景名胜区:是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自然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并经县级以上人们政府审定命名、划定范围供人们游览、观赏休息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具有观赏、文化或者科学价值,自然景观、人 文景观比较集中,环境优美,可供人们游览、观赏休息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区域。) ﹡10.人文景观资源:可以作为景观资源的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想象与历史成就,是以人为实物和因素为主的景观资源。 11.森林公园:指森林景观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物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 的场所。 ﹡12.游赏解说系统:运用某种媒体和表达方式,使特定信息传播并到信息接受者中间,帮助信息接受者了解相关事物的性质和特点,并达到服务和教育的基本功能。通过解说的独特功能,可以实现资源、游客、社区和旅游管理部门之间 相互交流。 ﹡13.时态:树木晨昏的面貌不同,表述出森林的时态。 ﹡14.林相:林相是森林群体的基本面貌。由构成森林树木的树种,组合状况与生长状况所决定。不同风景林有不同的林相。 ﹡15.引致:由于森林的存在而伴随存在的事物中,有含烟带雨,荫重凉生,雪枝露花等,都能增添景观的妍丽和游憩的舒适。二、填空 3.我国在 1985 年正式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的成员国。 4.我国第一个自然保护区是鼎湖山自然保护区;第一个国家森林公园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 5.世界上第一个正式国家公园是美国的黄石国家公园。 7.风景名胜区现状调查基本分为准备、资料和数据采集及成果编辑3个阶段。 8.我国风景名胜资源美学的特点是自然性与人文性相结合。 9.自然景观资源可以分为天景、地景、风物、生景 4个类别。 10人文景观资源可以分为园景、建筑、史迹、水景 4个类别。 11.风景区保护的分类应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发展控制区。 12.风景名胜资源包括自然景观资源与人文景观资源。 13.景区一般由景群、景点、景物等不同类型的单元结构。 14.游览设施项目可分为旅行设施、购物设施、娱乐设施和保健设施4个类型。 15.一般风景区的交通设施主要由交通车站(码头)、停车场、交通标志3部分所组成。 16.根据土地资源评估办法,可以将土地评估分为定性评估和定量评估。 17.森林病虫害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消防工作的方针是“预防为主、消防结合”) 18.在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内,建立一个保护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称为世界遗产委员会。

(完整版)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6-2035) 1 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 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 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 规划范围与面积 2.1 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 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 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 (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 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 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 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 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 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南以鸡鸣山至明 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 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 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 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 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 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 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郑州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文本

项目名称:郑州市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 项目委托单位:郑州市城市规划局 组织编制单位:郑州市城市规划局、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项目编制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分院 城市规划设计证书:[建设部]城规编第(081001) [深圳市]深规勘设许字第号 设计编号:2007 B20 编制时间:2008年7月 出图专用章:院长:刘仁根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副院长: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朱荣远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王明昌高级工程师 总规划师:范钟铭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主管:何林林高级城市规划师 徐建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规划室主任:王泽坚高级城市规划师、规划一室主任项目负责人:周俊城市规划师、规划一室主任工 葛永军城市规划师、博士 项目组成人员:龚志渊城市规划师 陈皓城市规划师 曹东川城市规划师 覃原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邴启亮给水排水工程师 赵莹电力通信工程师 唐明健燃气供热工程师 谭敏敏环保环卫工程师 张涛综合防灾工程师

目录

郑州航空港地区总体规划(2008-2035)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郑州航空港组团的规划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郑州市规划管理技术规 定》、《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及国家、河南省和郑州市有关法规 和规范,制定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是郑州航空港组团城市发展和建设的法定指导性文件,是下一层次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等)的编制依据。凡在本规划区范围 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第3条本规划的规划范围西面以京广铁路为界,东、南、北三面以国家南水北调工程走廊为界,包括新郑市孟庄、薛店、龙王,中牟县张庄、三官庙、九龙六个乡镇的 部分土地,总面积为138平方公里。 第4条为与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总体规划保持一致,本规划期限为:2008-2035年,其中近期规划期限为2008-2012年,中期规划期限为2013-2020年,远期规划期限 为2021-2035年。 第5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6条本规划的解释权属郑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或其授权的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修订)》的有关规定。 第7条本规划经郑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郑州市政府批准,自公布之日开始实施。

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精品

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 文本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总体发展目标及战略 (2) 第三章县域规划 (3) 第一节县域城乡统筹规划 (3) 第二节产业发展规划 (3) 第三节镇村体系规划 (4) 第四节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4) 第五节县域环卫设施规划 (6) 第六节县域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7) 第七节县域农村基础设施规划 (9) 第八节县域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0) 第九节县域旅游发展规划 (10) 第十节县域综合防灾规划 (11) 第十一节城乡空间管制规划 (11) 第十二节自然生态及环境保护规划 (12) 第四章规划区规划 (13) 第五章中心城区规划 (14) 第一节城市性质与规模 (14) 第二节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 (15) 第三节旧城更新规划 (16) 第四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规划 (16) 第五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 (18) 第六节城市绿地与开敞空间系统规划 (20) 第七节中心城区特色景观风貌规划 (22) 第八节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23) 第九节中心城区四线控制规划 (25) 第十节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规划 (25) 第十一节中心城区环卫设施规划 (26) 第六章近期建设规划 ............................................................................................ 27第七章附则 .. (28) 附表一:城镇体系等级规模结构规划一览表 (29) 附表二:城镇体系职能结构规划一览表 (29) 附表三:中心城区城乡用地汇总表(2030年) (29) 附表四: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平衡表(2030年) (29) 附表五:规划区农村居民点规划一览表(2030年) (30) 附表六:中心城区近期城乡用地汇总表 (30) 附表七:近期土地利用平衡表(2015年) (30) 附件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永平县县城总体规划(2011-2030)纲要和发展规模的审查意见 (31) 附件二:云南省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修编专家技术评审意见 (36) 附件三: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永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的批复37 重庆大学城市规划与设计研究院

风景名胜区规划守则优选稿

风景名胜区规划守则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适应风景名胜区以下简称风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发展的需要,优化风景区用地布局,全面发挥风景区的功能和作用,提高风景区的规划设计水平和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审定公布的各类风景区的规划。 第1.0.3条风景区按用地规模可分为小型风景区(20km2以下)、中型风景区(21- 100km2)、大型风景区(101-500km2)、特大型风景区(500km2以上) 第1.0.4条风景区规划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二个阶段进行。大型而又复杂的风景区,可以增编分区规划和景点规划。一些重点建设地段,也可以增编控制性详细规划或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1.0.5条风景区规划必须符合我国国情,因地制宜地突出本风景区特性。并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当依据资源特征、环境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趋势,统筹兼顾,综合安排。 2.应严格保护自然与文化遗产,保护原有景观特征和地方特色,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良性循环,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充实科教审美特征,加强地被和植物景观培育。 3.应充分发挥景源的综合潜力,展现风景游览欣赏主体,配置必要的服务设施与措施,改善风景区运营管理机能,防止人工化、城市化、商业化倾向,促使风景区有度、有序、有节律地持续发展。

4.应合理权衡风景环境、社会、经济三方面的综合效益,权衡风景区自身健全发展与社会需求之间关系,创造风景优美、设施方便、社会文明、生态环境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 第1.0.6条风景区规划应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相互协调。 第1.0.7条风景区规划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50298-1999 第2章术语 第2.0.1条风景名胜区 也称风景区,海外的国家公园相当于国家级风景区。 指风景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憩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 第2.0.2条风景名胜区规划 也称风景区规划。是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经相应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的风景区规划,具有法律权威,必须严格执行。 第2.0.3条风景资源 也称景源、景观资源、风景名胜资源、风景旅游资源。是指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与因素的总称。是构成风景环境的基本要素,是风景区产生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物质基础。 第2.0.4条景物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解读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 天下西湖三十六,最美西湖在杭州。为了保护好杭州的西子湖,昨天,“总管”2002年到2020年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在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上被批准同意上报。这样,杭州历史上第一个法定意义的“西湖风景区总规”已经浮出水面。 西湖不仅是杭州的西湖、全国的西湖,也是世界的西湖 西湖因依傍在杭州城区的西侧而得名,三面环山,一面临城,中涵碧水,风光秀丽,所谓烟柳画桥、风帘翠幕、云树绕堤沙、重湖叠献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之美,是我国30多处以“西湖”命名的湖泊中风景最为绮丽,内涵最为深厚,知名度最高的一处。 【背景】:规划是怎样编成的 建国以来,《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经历了以下几个过程。1961年由南京工学院编制了《杭州西湖山区规划》;1974年杭州园林局拟定了《杭州西湖风景区现状及规划设想》,尔后,几年进行过多次修改和补充,但没有正式上报审批;1978年由市政府组织人员着手编制《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1981年正式上报,1983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附在《总体规划》的《杭州市园林绿化规划》,其主要内容是西湖风景名胜区规划;1987年,根据国家建设部对风景名胜区规划管理的要求,杭州市园林文物管理局组织人员并邀请各方面专家学者研讨,经过几年的努力和修改,重新编制了《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通过了全国风景园林界专家会审并获得较高评价。但由于按国务院规定,总规中必须明确管理体制问题,所以在当时的情况下,一直不能上报审批。按照有关人士的说法,至今,法定的《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还没有经过国务院的审批。 《杭州市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2——2020年)》修编工作于2000年年初开始。该规划在1987年编制的《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基础上,通过资料收集、整理、统计、汇编并多次讨论、评审和反复修改,历时两年才告完成。 【现状】:景区保护存在三大问题 杭州市有关部门认为,在西湖名胜保护区内目前主要存在三大问题: ●风景名胜区城市化 西湖风景名胜区土地组成基本为七山一水两分田,平坦土地仅占23%左右,而大部分人类活动都在此进行,土地的珍惜性十分明显。目前,西湖风景区内的人居结构比较复杂,按居住形式,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住在12个行政村、39个农居点中的人口;另一类是居住在西湖风景名胜区内,城市型公寓或民房住宅中的人口,西湖风景名胜区内有户籍关系的常住人口共计54031人(不包括临时居住人口)。单位、居住用地占了将进40%的份额,且发展势头有增无减,造成景区人口过度膨胀,景区内民宅、单位建筑过密,景区呈城市化现象十分突出,加上村居建筑杂乱无章,建筑风格单调,无地域性,基础设施滞后,严重影响了风景区景观的视觉效果,直接损害了风景名胜区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游览活动分布不均衡 目前西湖风景名胜区仍有大量景源处于湮没之中,造成游览活动发展不均衡。一方面是大量游客集中在几个主要景点中,使这些景点在节假日甚至平时都处于超负荷接待状态,严重影响赏景审美,并损害了

乡镇总体规划文本(新2012)

浏阳市xx镇总体规划(20xx—2020年) 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188-93《村镇规划标准》以及 其它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划。 第-2-条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和土地开发,均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对违反 本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第-3-条本规划所称镇头镇、镇头镇域是指镇头镇的全部行政区划范围,总面积158平方公里;本规划所称镇头镇规划区是指依据城镇总体规划划 定的城镇规划区;本规划所称的镇头镇区是指镇头镇城镇规划区内的 城镇建成区。 第-4-条本规划期限为:近期2010年; 远期2020年。 第-5-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件和图纸组成,规划文件包括文本和附件组成,文本与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二者如有不符,应以规划文本为准。第-6-条本规划经镇头镇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主席团审查同意后,报浏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本规划实施过程中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或修改时,应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有关程序进行。 第二章镇域村镇体系规划 第-7-条本次村镇体系规划范围包括镇头镇全部行政区划范围。共4个社区、9个村,村镇体系规划对镇域各项建设具有指导意义。 第-8-条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原则 1、实行城镇带动发展战略,坚持小城镇建设与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协调发展,加速解决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以产业化促进城镇化,以城镇化带动产业化。 2.坚持“基础设施先行”,规划充分体现重大基础设施对镇域经济的影响,使镇域各项重大设施布局能符合县、市未来发展的需要。 3、实施“点”“轴”开发战略,镇域发展应突出“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积极开发沿S211以及长沙市花木产业带沿线,强化镇头镇中心城镇职能。 4、实施城乡协调发展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5.实施科教兴镇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和科技产业,保护好自然环境,加大文物保护的力度。 第-9-条城镇化水平预测 积极推进城镇化进程,鼓励剩余农业人口向城镇集中、建设向城镇规划区集中、企业向企业园区集中。近期城镇化水平提高到36%,远期城镇化水平达到60%。 第-10-条村镇体系的布局结构为“一心一轴三点”的村镇体系空间结构。 “一心”:指镇头中心城区。 “一轴”:指211省道。

文本-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卫星生态城长松园片区总体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总体规划 (1) 第一节规划期限、范围及依据 (1) 第二节规划目标及原则 (1) 第三节发展战略及定位 (2) 第四节总体规划布局 (3) 第五节分区功能策划 (3) 第三章专项规划 (5) 第一节居民社会调控规划 (5)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 (5) 第三节人口规模 (7) 第四节旅游规划 (7) 第五节道路交通规划 (8) 第六节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9) 第七节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规划 (10) 第八节市政基础设施系统规划 (10) 第九节防灾工程系统规划 (13) 第十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5) 第十一节水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16) 第四章项目开发与实施 (16) 第五章附则 (18)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统筹安排长松园片区生态环境资源的保护,土地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以及项目的建设与管理,优化用地布局,全面发挥片区的功能和作用,按照嵩明县党委、县人民政府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旅游规划通则》以及国家、地方等相关法律法规、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卫星生态城长松园片区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和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专项研究五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规划图纸是互相联系的整体,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说明书是本规划的说明性文件。 第3条本规划是指导长松园片区资源保护、建设利用及旅游开发的纲领性文件。片区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一切建设行为格按照本规划执行,各项建设均应依据本规划编制详细规划、设计,并符合本规划的相关要求。因特殊原因需要对本规划内容进行局部更改时,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修订,经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改。 第4条本规划经批准后,即成为长松园片区规划、管理和实施的法定性文件,由嵩明职教基地管委会负责实施与管理。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一节规划期限、范围及依据 第5条规划期限 本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11~2030年,按三期实施,其中:近期2011~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第6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将长松园区的山地、丘陵、盆地、村庄、水库均纳入规划区内,总面积为80.93平方公里。 第7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5、《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8、《旅游规划通则》 9、《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10、《云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1、《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 12、《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 13、《嵩明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7~2020)》 14、《嵩明生态卫星城概念性总体规划》 15、《嵩明县区域经济发展战略策划》 1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文件等 第二节规划目标及原则 第8条规划指导思想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设计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与设计

第一章绪论:认识风景名胜区 一、风景名胜区概述 (一)一般意义 1、风景名胜区感知 2、定义,是一个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肯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径县能以上人民政府审定命名,划定围,可供人们浏览、休憩和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区。 是人与自然界协调发展的地域单元,是有别于城市和乡村的人类第三生活游憩空间。 (二)主要涵 1、是以富有美感的自然风景作基础的地域 2、是自然景观多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地域 3、是历史悠久文化丰厚的地域 4、是生态环境优良的地域 5、是一种特殊用地 6、是具有多种功能的地域 二、风景名胜区与其他相关概念 (一)风景名胜区与风景区 资源:风景名胜区包含自然风光和历史文化古迹;风景区可指纯自然风光功能。 围界限:风景名胜区有规模要求,风景区无明显围界定 功能:风景名胜区,审美,科考,游憩,风景,不一定能游憩。

(二)相关术语 1、国家公园 2、自然公园 3、自然保护区(①核心区②缓冲区③保护性经营区) 4、森林公园 5、游览区(点) 6、园林 三、风景名胜区功能 自然因素决定着它的基本地域特征,社会因素决定着它的发展趋势和人文精神特征,经济因素影响着它的物质和空间形态特征,并可以转化成构景要素。 (一)生态功能 保护生态,生物多样性与环境,显示其保育功能,是最重要的功能。 (二)游憩功能 发展旅游业,丰富文化生活,显示其游憩与启智功能。 (三)景观功能 风景名胜区有树立国家和地区形象,美化景观,创建健康优美的生存空间的景观形象功能。 (四)科教功能 开发科研和文化教育,促进社会进步,显示其教育与科研功能。(五)经济功能 通过合理开发,发挥经济和社会效益,显示其生产与民政功能。四、风景名胜区规划的特点 突出地区特征,调控动态发展,重在综合协调,贵在整体优化。

中牟县黄店镇总体规划文本

中牟县黄店镇总体规划 文本(2011-2030年) 姓名:刘溪 学号:20080940111 专业:城市规划专业 班级:1班 指导老师:史晓华

奉节县兴隆镇总体规划 文本 目录 第一部分绪论............................................................................................ .3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4) 第二部分镇域规划 (5) 第一章镇域性质和规模 (5) 第二章村镇体系规划 (5) 第一节镇域经济分区 (5) 第二节村镇等级规模、结构 (5) 第三节村镇规模与空间布局 (6) 第四节村镇职能 (7) 第三章农村居民点规划 (7) 第一节规划原则 (7) 第二节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7) 第三节农村居民点规划 (7) 第四章镇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8) 第一节镇域综合交通规划 (8) 第二节镇域给水工程规划 (9) 第三节镇域污水工程规划 (10) 第四节镇域雨水工程规划 (12) 第五节镇域电力工程规划 (12) 第六节镇域邮政电信工程规划 (13) 第七节镇域燃气用能规划 (14) 第八节镇域供热工程规划 (14) 第四章镇域公共设施规划 (15) 第五章镇域空间管制规划 (15) 第六章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16) 第一节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 (16) 第二节生态环境规划对策与措施 (17)

第七章综合防灾规划 (18) 第一节消防规划 (18) 第二节防洪规划 (18) 第三节防滞规划 (19) 第四节防震规划 (19) 第三部分镇区规划 (19) 第一章规划原则 (19) 第二章镇区性质、范围与规模 (19) 第三章用地布局 (20) 第一节规划结构 (20) 第二节各类用地布局 (20) 第四章土地使用控制 (21) 第五章镇区综合道路交通规划 (22) 第一节交通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 (22) 第二节镇区道路系统规划 (23) 第三节镇区交通运输规划 (23) 第六章镇区公用工程设施规划 (24) 第一节给水工程规划 (24) 第二节排水工程规划 (24) 第三节供电工程规划 (25) 第四节邮政电信工程规划 (26) 第七章镇区风貌规划 (27) 第一节镇区风貌规划原则 (27) 第二节河流两岸绿化控制 (28) 第三节镇区风貌规划 (28) 第八章镇区绿地景观系统规划 (28) 第一节各类绿地布置 (28) 第二节景观结构 (28) 第三节景观规划要点 (28) 第九章镇区环境保护规划 (29) 第十章环境影响评价 (30) 第十一章镇区防灾减灾规划 (30) 第一节防灾规划 (30)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平天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现状概况 (1) 1.1某经济发展背景 (1) 1.2区位分析 (2) 1.3自然和历史 (2) 1.3.1地形地貌 (2) 1.3.2气候条件 (2) 1.3.3水文条件 (3) 1.3.4土壤动植物资源 (3) 1.3.5历史文化资源 (4) 1.4主要设施与基础工程 (4) 1.5社会经济概况 (5) 1.6景区建设 (5) 1.6.1发展概况 (5) 1.6.2相关规划 (6) 1.7现状存在的问题 (7) 1.7.1山水特色不够突出,小景点建设缺乏系统 (7) 1.7.2主要景点分布不尽合理,不利于游览组织 (7) 1.7.3交通体系尚未完善,基础设施不配套 (7) 1.7.4部分项目建设未把尊重自然风貌放在首位 (7) 1.7.5存留的部分村庄管理不善,造成生产生活污染 (7) 1.7.6管理尚不完善,缺乏发展资金和人才 (8) 第二章案例借鉴与比较 (8) 2.1西湖 (8) 2.2玄武湖 (9) 2.3东湖 (9) 2.4比较借鉴 (10) 2.4.1可以借鉴的优点 (11) 2.4.2需要避免的缺点 (12) 第三章风景资源评价 (12) 3.1风景资源概况 (12) 3.1.1七星墩 (12)

3.1.4金地藏寺 (13) 3.1.5莲花台 (13) 3.1.6望华楼 (14) 3.1.7桃花岛 (14) 3.1.8龟山岛 (14) 3.2景物和景点、景区、风景名胜区的综合评价 (15) 3.2.1景点评价标准 (15) 3.2.2景物和景点评分与等级 (16) 3.2.3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7) 3.2.4风景区综合评价、评分与定级 (18) 3.3评价结论 (20) 3.3.1齐山—平天湖风景资源特性 (20) 3.3.2结论 (21) 第四章风景区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21) 4.1规划依据 (21) 4.2规划期限 (22) 4.3规划指导思想 (22) 4.4规划原则 (22) 4.4.1贯彻“方针”,滚动发展的原则 (22) 4.4.2发挥优势,注重发掘的原则 (23) 4.4.3提升品位,适应市场的原则 (23) 4.4.4执行规,突出重点的原则 (23) 第五章风景区规划围、性质与发展目标 (23) 5.1规划围 (23) 5.2风景区性质 (23) 5.2.1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与九华山风景区 (23) 5.2.2平天湖、齐山湖、天堂湖与丰收湖 (24) 5.2.3杏花村与齐山—平天湖风景名胜区 (24) 5.3风景区发展目标 (24) 第六章风景区总体布局规划 (24)

河南某镇总体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崔庙镇经济发展及崔庙镇工业园区建设的需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崔庙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布局编制本规划。 第二条:崔庙镇村镇体系规划是镇域内村镇发展与布局的重要依据,为政府实现镇域村镇发展的宏观调控提供依据,逐步使镇域形成以镇区为中心、城乡结合、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 第三条:崔庙镇总体规划是崔庙镇各项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是对城镇建设进行科学管理的法律依据,镇区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四条: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 建设部《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1994.08)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09) 《建设部工程技术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建设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河南省村镇规划编制与审批办法》 《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1.1) 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实施办法(1998.7.01)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 25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2002) 《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豫发[2003]9号) 《中原城市群空间发展规划》 《郑州市总体规划》(2008—2020) 《荥阳市村镇体系规划》(2009—2020) 《崔庙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 《崔庙镇总体规划》2000年 《崔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崔庙镇区建设现状、发展构思 崔庙镇其它社会经济发展资料 第五条:本文本应与规划图纸和说明书结合使用,在规划实施和管理过程中,除应遵循本文本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现行的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第六条:规划期限: 近期:2009――2012年; 远期:2013――2020年。 第七条:强制性条文 文中使用加下划线的部分为强制性内容,该部分内容是对崔庙镇规划实施及监督检查的依据,必须依据规划严格执行。 第二章镇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

复习题(风景名胜区规划原理)

1、风景资源评价应包括:景源调查;景源筛选与分类;景源评分与分级;评价结论四部分。 园林设计的依据主要为。 2、景源评价应根据景源评价单元的特征,及其不同层次的评价指标分值和吸引力范围,评出 风景资源等级。 4、风景资源评价结论应由景源等级统计表、评价分析、特征概括等三部分组成。 5、风景区的性质,必须依据风景区的典型景观特征、游览欣赏特点、资源类型、区位因素,以及发展对策与功能选择来确定。。 6、游人容量应由一次性游人容量、日游人容量、年游人容量三个层次表示。 7、风景区总人口容量测算应包括外来游人、服务职工、当地居民三类人口容量。 8、风景区生态分区应对土地使用方式、功能分区、保护分区和各项规划设计措施的配套起重要作用。 9、风景保护的分类应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景观保护区、史迹保护区、风景恢复区、风景游览区和发展控制区等。 10、游人现状分析,应包括游人的规模、结构、递增率、时间和空间分布及其消费状况。 11、土地利用协调规划应包括土地资源分析评估;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及其平衡表;土地利用规划及其平衡表等内容。 12、风景区远期规划的投资框算应包括风景游赏、游览设施两个系统的内容。 13、风景区规划的成果应包括风景区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等四个部分。 14、风景区规划图纸应在图纸的明显处标明图名、图例、风玫瑰、规划期限、规划日期、规划单位及其资质图签编号等内容。 15、风景区近期发展规划应提出发展目标、重点、主要内容,并应提出具体建设项目、规模、布局、投资估算和实施措施等。 16、风景区远期发展规划应提出发展期内的发展重点、主要内容、发展水平、投资框算、健全发展的步骤与措施。 17、水利风景资源是指水域(水体)及相关联的岸地、岛屿、林草、建筑等能对人产生吸引力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附件2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评估报告框架 一、基本情况 (一)风景名胜区概况 包括设立时间、范围面积、机构设置、资源特征等情况。 (二)总体规划情况 包括总体规划及其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总体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内容要点等。 二、评估内容 (一)规划实施的一致性 重点聚焦现行规划的编制、审批、实施、监管是否协调衔接,包括规划编制内容是否科学完善,规划主要目标任务实现情况(如现状空间布局与规划一致性、分级保护要求落实、设施建设等)、规划实施监管情况(如管理机构的权责一致性、管辖范围与规划范围一致性、实现统一规划和管理、执法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违规建设查处等情况)。 (二)景观资源保护状况 重点评估当前重要景观资源及其周围环境的保护保存状况、新的景观资源挖掘情况,以及景观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与威胁因素和所采取的保护措施等。

(三)规划的指导性 紧扣现行规划是否能够引领风景名胜区发展,有效指导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统筹协调风景名胜区与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方面的关系,发挥风景名胜区对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四)规划履行《条例》等情况 重点评估现行规划是否符合《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大纲和编制要求的通知》(建城[2015]93号)等规定的相关内容,满足风景名胜区管理规定和要求。 各地可以根据需要,增加其他评估内容。 三、评估结论和建议 (一)作出是否重新编制规划的决定 (二)重新编制规划的建议 基于评估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新要求和风景名胜区内外部发展条件,提出重新编制规划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重点事项及针对性的规划对策。

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 一、规划背景介绍 白云山是南粤名山,自古有“羊城第一秀”之称。2002年5月,白云山风景名胜区被国务院审定为“国家重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996年5月,广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于2006年2月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审查,2009年10

月获得国务院审批。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现将《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广州市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9-2025)》向社会公布。 规划文本有四大部分内容共19章,第一部分是规划景区发展目标定位、规划分区和结构布局、生态原则;第二部分是核心区保护和各个专项如培育、景观、游览规划;第三部分是基础设施规划,包括道路、市政设施、消防规划;第四部分是分期发展和外围保护地带控制规划。该规划为法定规划。市民可以上“规划在线”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d03992384.html,查询规划文本和图则。 二、风景名景区范围、定位与发展目标 (一)规划范围:风景名胜区面积为21.80平方公里。其中,核心景区(即核心保护区)规划面积为533.7公顷。 外围保护地带范围包括广州大道以西,白云大道以东,同泰路以南,广深铁路、恒福路以北,用地面积10.1平方公里(不含风景名胜区范围)。 (二)风景区定位: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是广州市构建国家中心城市和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是以南亚热带植被景观、“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特征,以自然生态保护培育、休闲游览为主要功能,具有丰富历史人文资源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三)风景区发展目标:白云山风景名胜区的发展目标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自身健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发展成为自然生态环境维育良好、景观形象和游赏魅力独特、各类基础设施条件优越、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的风景游憩境域。二是社会作用目标――在规划期内,白云山风景名胜区将进一步发挥其在城市生态环境调节、市民休闲生活中的重要作用,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需要,提高国内外知名度,促进城市旅游产业的发展。 三、游人容量 规划对白云山风景名胜区提出合理的旅游容量控制目标。(一)风景区瞬时容量为3.6 万人。(二)风景区日容量为5.3万人。(三)风景区年容量为1949万人。 四、规划功能结构 风景名胜区整体功能结构可以分为两大部分,北环高速公路以南为城市公园区,以北为森林公园区。 南部城市公园以麓湖公园、云台花园、雕塑公园为主体景观,形成麓湖、三台岭、飞鹅岭三个景区。北部森林公园以南亚热带植被、“山瞰城景、城观山色”为主体景观,以南北

镇总规文本

前言 “5.12”汶川大地震使中江县境内集镇均遭受不同程度的损毁,继光镇震感强烈,并造成全镇少量人员伤亡和部分建筑物、设施损毁,打破了城镇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四川省委、省政府抗震救灾的一系列指导精神,全力做好受灾地区城镇和乡村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是未来3年内的首要工作。 随着城乡统筹步伐的加快,小城镇的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德阳市作为四川省三个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点市之一,试点所明确的政策、方针和措施,对区域内的城镇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历史机遇。 为抓住机遇,加快继光镇的经济发展,进一步优化城镇用地布局,完善公共设施配套,为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建设管理提供法律依据,强化规划管理。受中江县规划与建设局委托,我公司承担了“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编制任务。 规划项目组于2009年6月初进场,进行了基础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各类调研,与中江县规划与建设管理局、继光镇各部门领导、专家多次交换意见,并反复调整、修改,最终形成本次总规方案。主要成果如下:一、规划文字 1.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文本。 2.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说明书。 3.中江县继光镇总体规划(2009—2030)基础资料汇编。 二、规划图纸主要图纸: ●镇域综合现状图 ●镇域总体规划图 ●镇区综合现状图 ●用地布局规划图 ●近期建设规划图 ●道路工程规划图 ●管线综合工程规划图●防灾减灾规划图 其它相关分析图纸 ●区位分析图 ●旅游发展规划图 ●功能结构规划图 ●道路交通规划图 ●绿地景观系统规划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次规划是继光镇域范围内村庄和城镇建设规划的依据,对城镇建设具有法律性指导作用。 第二条:本文本与各级现行有效法规共同使用。 第三条:本规划内容包含镇域总体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两个层次,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书及基础资料汇编、规划图纸。 第四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 2、《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4、《四川省村镇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其《补充规定》; 5、《中江村镇体系规划》(2006-2020); 6、《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7、《中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 第五条:规划期限 近期规划:2009-2015年; 远期规划:2015-2030年。 第六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区范围覆盖整个镇域范围,总面积5168ha。 第七条:继光镇内的一切规划、设计和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八条:本规划由中江县人民政府审批,中江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由继光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第二章规划目标 第九条:规划目标 全面恢复继光镇城乡居民的生活生产,加强生态建设,建设宜居宜憩城镇;建立和谐的城乡关系,全面提升居民享受城市文明的水准,推动城镇化进程;优化区域发展格局,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强化其区域农副产品供应基地的地位;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把继光集镇建设成为有规模的工业基础、市场经济活跃、第三产业发达、生态符合规律、人文社会和谐的农业旅游型城镇,从而带动全镇乃至整个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三章镇域产业发展规划 第十条:第一产业主要发展高效农业和规模型农业,建设优质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 第十一条:第二产业主要发展农副产品加工,适度发展其余加工业。 第十二条:第三产业大力发展文化休闲旅游、体验式乡村旅游及商品贸易。第十三条:布局结构:构建“一核、三轴、三区”总体格局。 “一核”:指继光城镇建设区,是全镇的政治、文化、经济中心,是公共服务业发展的核心区。 “三轴”:是指罗桂公路主要产业发展轴线,同时串联西部和南部两个经济区,同时规划提升兴旺——袁家桥——石马——高石——团碑一线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16-2035)

1规划目的 为加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科学性和连续性,贯彻“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基本原则,统筹泰山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旅游发展和周边社区之间的关系,特修编本规划。 2规划范围与面积 2.1风景名胜区范围 泰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138平方公里,包括泰山主景区、蒿里山-灵应宫景区和灵岩寺景区三大部分。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20.9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含岱庙地区)面积为109.2平方公里,南侧以环山路北侧人行道北缘线为界,包含红门路、通天街中心线两侧各50米范围和岱庙(含遥参亭和双龙池)四周向外扩100米范围。东侧主要以农业观光路,局部以自然等高线为界;北侧从牛山口村西向北接现有道路,局部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为界;西北侧、西侧主要以济南与泰安行政区划为界;西南侧以泰山林场管辖范围、规划道路、自然地形和曹家庄水库坝沿自然地形接环山路为界。 蒿里山-灵应宫景区面积为0.3平方公里,以蒿里山周边道路(西至龙潭路,北至铁路用地南边界,南达灵山大街,东至校场街)和灵应宫文物保护范围(单体外围10米范围)为界。 灵岩寺景区面积为28.5平方公里,基本遵循1993年国务院批复范围,东、北分别以方山东侧、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南以鸡鸣山至明孔山南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西以鸡鸣山及北侧山体的西侧山脚线(海拔210m)为界。 2.2核心景区 核心景区与风景名胜区一级保护区重合,面积53.7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38.4%。 2.3外围保护地带 规划范围以外设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面积119.7平方公里。其中泰山主景区和蒿里山-灵应宫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连成一区,北侧、西北侧、西侧以风景区范围外第一道山脊线为界,局部以马套村和曹家庄村行政边界为界,西南侧、南侧、东南侧以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中的环境协调区边界为界,东侧、东北侧以大津口乡行政边界为界,面积约118平方公里。灵岩寺景区的外围保护地带西起104国道(灵岩广场),包括沿灵岩路南北两侧各300m范围内的区域,东以灵岩寺景区边界为界,面积为1.7平方公里。 泰山主景区外围保护地带以外,为监测和控制泰山生态与地质的威胁要素,划定外围监控地带,面积约为381平方公里。外围监控地带范围北侧以自然山谷线为界,西侧与南侧以公路为界,东侧以现行的采石保护区边界为界。 3风景名胜区性质 泰山为五岳之首,雄伟壮观、历史悠久、古迹众多、文化丰厚、形象崇高,地质遗迹和生物多样性资源丰富,是中国文化史的局部缩影,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是具有重大科学、美学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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