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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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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私募基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业务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向投资者提供的产品或相关服务,适用本办法、本公司其他业务规则及相关行业自律组织有关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

本公司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产品或服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指引。严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坚持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第三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实施不能取代投资者本人的投资判断,也不会降低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四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了解投资者的相关情况并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

(二)了解拟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三)向投资者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并进行持续跟踪和管理;

(四)提供产品或服务前,向投资者介绍产品或服务的内容、性质、特点、业务规则等,进行有针对性的投资者教育;

(五)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五条本公司可对参与的投资者设置准入条件。投资者准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对投资者准入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本公司的投资者按照财务状况、证券投资知识水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等情况,成为合格投资者。

第七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本公司业务规则另有规定外,公司向投资者提供产品或服务,应当履行以下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

(一)对于投资者,应当全面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二)对于本办法投资者,应当履行揭示产品或服务的风险、与合格投资者签署《风险揭示书》;

第八条投资者要求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公司认为该产品或服务超出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的,应当向投资者警示风险。

对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公司业务规则规定的产品或服务准入条件的投资者,公司应当拒绝为其提供相应产品或服务。

第九条公司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公司对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职责进行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引导公司强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本公司开展投资者教育和风险揭示,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篇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健全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工作机制,有效指导适当性管理工作的具体开展,规范适当性管理的流程,正确引导投资者理性参与私募基金投资,根据《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指公司在办理自行募集私募基金业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财务与收入状况、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年龄等情况进行风险测评,了解其风险承受能力与偏好水平,提供适当的产品和服务,并进一步加强对投资者分类管理、持续服务、投资者风险教育和交易行为监控等工作。

第三条公司开展私募基金服务,应当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原则,妥善处理利益冲突,避免损害客户利益。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的基本要求

第四条私募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第五条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二)依法设立并在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三)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公司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但是,符合本条第(一)、(二)、(四)项规定的投资者投资私募基金的,不再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和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

第三章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第六条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一)公司要求将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予以区分,分别制定了《客户信息及风险测评问卷》(以下简称《风险问卷》)。

(二)通过综合评估投资者“财务与收入状况、证券专业知识、证券投资经验、投资目标和风险偏好、年龄”等情况,将客户划分为积极型、稳健型、保守型三类。

(三)在对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初次评估后,公司应当通过《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初次评估结果告知函》(附件二)告知客户,客户提供的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公司。对于重点客户,公司应主动跟踪客户提供的信息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当及时更新客户发生重大变化的信息,并重新评估其风险承受能力,必要时调整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四)公司重新评估、调整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应当将《客户风险承受能力重新评估结果告知函》(附件三)交客户签署确认,并以书面方式记载留存。

(五)客户风险后续评估每两年开展一次。

客户办理新业务时,公司应主动提醒客户重新填写《风险问卷》。

第七条适当性管理

(一)公司应指导客户充分了解各项业务的具体内容、业务特征、风险特性、营销卖点及适销人群。

(二)公司应根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私募基金的投资期限、投资品种及风险等级,向客户推荐或销售适当的产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投资期限和品种符合客户的投资目标;

2、风险等级符合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等级;

3、客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确认已充分理解私募基金的风险。

(三)公司应当明确告知客户,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客户本人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私募基金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客户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四)客户要求购买或接受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等级的私募基金的,公司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五)客户经风险提示后仍坚持购买产品的,公司应当要求客户以书面方式进行确认,由客户承诺对投资决定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章留痕管理

第八条公司应妥善保存与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相关的信息和资料,包括:

(一)投资者信息和资料;

(二)私募基金的信息和资料;

(三)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评级资料;

(四)私募基金的风险等级划分资料;

(五)投资者的适当性评估结果资料;

(六)向投资者提供的投资建议及依据;

(七)向投资者发送和客户签署的文件;

(八)其他相关信息和资料。

第五章内控管理

第九条公司建立多层级的监督控制体系,销售人员对自身执行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行为负责,风控合规人员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

第十条公司应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当包括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制度,私募基金的风险特性、适销对象等。

第十一条公司应落实专人定期检查营销、服务人员在客户信息完善、产品销售、业务推荐等过程中的适当性落实情况,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风控合规人员对公司销售人员履行投资者适当性工作职责的执业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可对违反公司适当性制度的人员进行问责。

第十三条公司销售人员应妥善处理因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引起的客户投诉,保存投诉情况及处理记录,及时分析总结,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机制。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三: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向投资者销售公开或者非公开发行的证券、公开或者非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公开或者非公开转让的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或者为投资者提供相关业务服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期货产品或者提供证券期货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在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审慎履职,全面了解投资者情况,深入调查分析产品或者服务信息,科学有效评估,充分揭示风险,基于投资者的不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产品或者服务的不同风险等级等因素,提出明确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将适当的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或者提供给适合的投资者,并对违法违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条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听取经营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经营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第五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期货交易场所、登记结算机构及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统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对经营机构履行适当性义务进行自律管理。

第六条经营机构向投资者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了解投资者的下列信息:

(一)自然人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性质、资质及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二)收入来源和数额、资产、债务等财务状况;

(三)投资相关的学习、工作经历及投资经验;

(四)投资期限、品种、期望收益等投资目标;

(五)风险偏好及可承受的损失;

(六)诚信记录;

(七)实际控制投资者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

(八)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投资者准入要求相关信息;

(九)其他必要信息。

第七条投资者分为普通投资者与专业投资者。

普通投资者在信息告知、风险警示、适当性匹配等方面享有特别保护。

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是专业投资者:

(一)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二)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

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三)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XX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前款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第九条经营机构可以根据专业投资者的业务资格、投资实力、投资经历等因素,对专业投资者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

第十条专业投资者之外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经营机构应当按照有效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要求,综合考虑收入来源、资产状况、债务、投资知识和经验、风险偏好、诚信状况等因素,确定普通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对其进行细化分类和管理。

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制造程序文件及管理制度 (2016版) 文件号:LZZG-2016.1 编制: 审核: 批准: 持有人: 2016-0X-0X发布 2016-0X-0X实施 xxxxxxxx有限公司

1.1 人员职责 1.1.1 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1.1.1.1 负责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对公司产品的安全质量负全责; 1.1.1.2 批准公司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批准发布《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手册》; 1.1.1.3 任免公司总经理、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 1.1.1.4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1.5 主持召开董事会,拟定公司管理机构; 1.1.1.6 支持总经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2 总经理 1.1. 2.1 全面领导公司日常工作,向全体员工传达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及顾客满意的重要性; 1.1. 2.2 对公司质量工作和产品质量负责; 1.1. 2.3 负责公司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

1.1. 2.4 负责程序文件(管理制度)的批准; 1.1. 2.5 负责各部门、各岗位人员的任免; 1.1. 2.6 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全面负责; 1.1. 2.7 主持管理评审; 1.1. 2.8 为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运行提供所需的资源 1.1. 2.9 支持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专业质控责任人开展工作,确保质量保证体系运转有效。 1.1.3 质保工程师 1.1.3.1 协助总经理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压力容器制造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并确保其有效运行; 1.1.3.2 按照质保手册的规定对各质控系统的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根据生产的发展不断完善、改进质保体系的工作; 1.1.3.3 组织贯彻、执行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定; 1.1.3.4 坚持原则,行使质量否决权,保障和支持质量保证体系工作人员工作; 1.1.3.5 定期组织质量分析、质量审核,协助总经理组织管理评审; 1.1.3.6 对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定期组织教育和培训; 1.1.3.7 组织编制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标准,其中包括质量记录、报告,并通过质量保证体系贯彻实施; 1.1.3.8 审签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1.1.4 材料责任人 1.1.4.1 对原材料、焊材、外购外协件的采购质量负责,审核质量证明书、合格证和材料的入库验收; 1.1.4.2 审查分包/分供方的资质,组织对分包/分供方的评价工作; 1.1.4.3 监督检查材料的保管、标记移植和材料的发放,确保压力容器用材的正确性; 1.1.4.4 审核材料的代用手续; 1.1.4.5 有权对材料员、保管员的工作进行检查,有权制止不合格的材料进入制造现场; 1.1.5 工艺责任人 1.1.5.1 负责并组织图样的审查工作,有权制止不合格的技术文件流入制造工序; 1.1.5.2 组织编制并审核工艺文件,负责工艺文件的修改和现场工艺质量问题的处理; 1.1.5.3 负责组织审核工装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血液透析室工作制度 1、凡需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病人,经病人及家属签知情同意书后方可进行。 2、对初次接受透析治疗的病人,治疗前应详细了解病情,制定治疗方案。对长期维持性透析的病人,每次治疗前,询问前次透析后的反应、饮食、干体重及用药情况,并测体重、血压,检查心肺情况等。 3、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室内必须备有常用的急救器械及抢救药品,并定期检查,及时补充。 4、透析记录应完整、准确,各项资料应妥善保管。 5、保持室内清洁卫生,物品陈设规范,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本室工作人员入内须更衣、换鞋,操作时洗手并戴口罩。 血液透析室医师工作职责 1、接待病人,做好体格检查,了解病人血压、脉搏、体温、呼吸及体重情况。根据病情下达透析处方及其他医嘱。 2、透析过程中记录病情变化,随时做出处理。 3、血液透析结束后书写透析记录。 4、按相关规定做好登记上报工作。 5、进行特殊治疗前,负责人与病人及家属谈话并做好记录,嘱其签字。 6、定期督促患者行常规检查,做好病人随访复查。 血液透析室护士工作职责 1、在医师和护士长指导下工作,做好血透前的准备工作。 2、透析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精心护理病人,如有情况及时报告医师。 3、认真执行透析中标本的采集送检、输液、输血、用药及肝素追加等医嘱。 4、透析结束后,完成透析记录;做好血透机的清洁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检查补充血透的药品和器械。 5、督促卫生员搞好室内卫生,关好电源、水源及门窗。 血液透析室技师工作职责 1、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和维修工作,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 2、定期检查血液透析机、水处理等设备的完好情况。 3、发现机器故障,随叫随到、立即维修。 4、经常清理各种机器管道,保持管道清洁。 5、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维修的详细记录。 6、认真做好仪器设备保管工作。 医院感染控制及消毒隔离制度 1、血液透析室应设普通透析治疗区和隔离透析治疗区,隔离透析治疗区应有隔离标识。 2、所有透析治疗区应通风良好,每天通风2—3次,每次30—60分钟。 3、透析治疗区内应当配备流动水洗手设施及手消毒剂。 4、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用品:手套、口罩、工作服。 5、HBV、HCV、梅毒及HIV感染患者应当在隔离透析治疗区分机透析。不具备条件的医院可将感染患者转至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专科医院透析。 6、隔离患者使用的设备、物品,如:病历、血压计、听诊器、治疗车、机器等应有标识,不得与普通患者混用。 7、污物处置间上下水设施,清洗消毒抹布与拖把的水池应以高低加以区别。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加强危险作业风险管理,正确识别、评估和分析与作业相关的危险因素,以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员工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大型吊装作业等过程的控制。 三、职责 1、公司办公室、生产部是本程序归口管理单位; 2、办公室负责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和现场监督及其作业票存档管理; 3、办公室、生产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4、施工作业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操作规程和作业票内容、要求组织施工,并做好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的落实。 四、控制程序 1 、危险作业许可的申请、审批、执行和关闭 1.1各类危险作业许可实施分类管理,实行危险作业许可审批。同一地点的同一作业项目可能同时涉及到多种类别的危险作业情况,应满足每种作业许可的要求。 1.2作业前的准备 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特殊施工作业区域进行勘察,识

别和评价可能的风险,制订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措施。 1.3作业许可的申请 由作业单位向安全生产管理管理部提交危险作业许可申请,填写 相应的危险作业票证。 1.4 作业票应明确以下内容: 1.4.1作业项目名称、地点(部位)、作业时间,作业内容、作业目的; 142作业的步骤、需要的工器具和动力资源等; 143与相关方的协商、技术交底或要求; 144主要危害及风险评价结果;作业现场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需要监测的项目及监测结果; 1.4.5拟采用的防护措施、应急措施及应急设施; 1.4.6作业人员、现场监护人员的能力和资质; 1.4.7明确劳防用品的配备和穿戴规定; 1.4.8作业结束后的许可终止活动等。 1.5危险作业许可的审批 危险作业工作票由办公室、生产部等相关人员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审批人员应对危险作业内容、相应的风险进行分析,对该危险作业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性进行审核,同时对危险作业及监护人员资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并有定期复 审记录)等情况进行详细审查,经确认后签字,作业票一式两份,审批人员与作业人员各持一份,定期归档。

各项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文件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可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⑴.技术资料管理; ⑵.维护和保养; ⑶.备品备件管理; ⑷.管理办法。 ㈠.技术资料管理 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设备图纸两方面。 ⑴.设备档案包括合格证;使用说明;验收报告;安装位置;使用年限;设备现状;维修保养记录等几方面。 ⑵.设备图纸包括目录;安装布置图;机械图纸;电气图纸;机械传动原理图;电气原理图;机械;液压;气压控制图;接线图;标准件明细表;外购件明细表;自制件明细表和备件明细表等几个方面。 ㈡.维护和保养 机械设备保养一般采取三级保养制度,即日常保养;定期保养和大修。 ⑴.日常保养 ①.日常保养工作主要是对某些零件进行检查;清洗;调整;运动队滑;紧固等,针对的是外观、操纵装置、传动装置、控制装置、各种仪表和关键部位部件。 ②.日常保养分为班前保养巡检和点检。 班前保养主要内容是:擦拭设备、检查仪器仪表是否正常,

操纵控制指示部分是否灵敏可靠,有没有异常响声气味等。 巡检内容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表格,实施对设备的控制。 点检是对重点设备重点部位的控制。 ⑵.定期保养 定期保养根据工作量和复杂程度大体可分为一级保养、二级保养。这是一种强制性预防为主的停机保养制度。 ①.定期保养是根据设备使用时间长短来规定的。各级保养的间隔期大体是:一级保养300h,二级保养1200h。 ②.定期保养的内容是:排除发现的故障,更换工作期满的易寻部件,调整个别零件,并完成难保养的全部内容。 ③.各级保养的具体内容根据设备的性能与使用要求而定。 ⑶.大修 大修是根据设备性能参数丧失程度而安排的,一般情况下,现场设备不安排大修。 ㈢.备品备件 备品备件是设备长期保持良好运营状态的保证,是设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可分为备件计划和备件管理两部分。 ⑴.计划是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工作环境、连续工作时间而制定的。备品备件必须是设备运转和保证设备运转的必需品。 ⑵.备件管理 备件根据使用范围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部分:专用备件、备品、标准件、计量器具及常用工具,其中大型备件,易燃易爆品,有

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2021)

安全性评价管理制度(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提高反事故工作的预见性和安全投资效益,实现安全生产的“可控、预控、在控”,减少和消灭一切不安全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性评价的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组织机构 1、公司设立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经理担任。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领导机构。 2、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下设安全性评价办公室(归口安健环部),安全性评价办公室由安全监察专责和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设备技术部经理担任。安全性评价办公室是安全性评价领导小组的日常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规范作业现场安全行为,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作业活动。 3引用标准 AQ3021-2008~AQ3028-2008 4职责 4.1各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作业负责。落实作业证制度;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贯彻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按规定配置劳动防护用品;贯彻落实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公布职业危害检测结果;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管理;现场检查安全作业措施落实情况。 4.2安全环保科负责作业证的审批、安全警示标识的设置管理、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和检查现场安全作业情况,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生产单位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 5内容 5.1作业证管理 公司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 5.1.1各单位在进行以上作业之前,必须对作业进行风险分析,填写作业证,作业证应有针对作业活动的安全措施和有效期、责任人、监护人等内容。填写完的作业证报安全环保科审批。 5.1.2未办理作业许可证,不得进行危险性作业。 6.对违反安全作业证规定的处罚: 6.1、未确定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的,给予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100-200元处罚,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2、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的,对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分别罚款100-200元,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的当月安全奖及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6.3、对项目单位已经办理了安全作业证,但直接作业者未持证而进行作业的,对直接作业者罚款50-100元,并扣除当月安全奖; 6.4、未进行安全防护处理和设立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悬挂牢固、明显的警示标牌而进行作业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分别罚款50-100元,并扣除相关人员当月安全奖、当月效益工资的10-50%,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6.5、对未办理相关安全作业证而进行作业的外协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主要责任者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警示标志管理 7.1各单位应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其它危险作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告知牌,警示标识的设置要符合《安全标志使用及其导则》 (GB2894-2008)、和其他有关要求,告知牌要载明危险物品的名称、危害后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7.2进行检维修、施工、破土、断路、吊装等作业的单位要在现场设置相应的警戒区和警示标志。 7.3产生职业危害作业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内容包括:相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现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7.4作业单位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内容包括: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应急救治措施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8.直接作业环节 8.1危险性作业 8.1.1对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盲板抽堵作业、断路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单位必须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配备、使用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安全监护人员等,作业单位对作业过程和结果负责。作业证未经安全环保科批准,不得进行作业。 8.1.2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的要求。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最新)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公 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4010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 Safety Performance Evalua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安全管理绩效是一个组织根据职业安全卫生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清除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达到的效果。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性很强的工作,评价其绩效问题应以系统的观点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能因为出了一起人身伤害事故把安全管理工作全部否定掉。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因设备缺陷、维护不善带病运行导致事故,或者是工艺指标规定不科学、不合理,以及操作控制不稳定等,或者是操作不熟练缺乏经验、违章操作等,或者是作业环境本身就存在不安全因素等等。因此,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是由很多不安全因素所造成的。在工作中把每起事故都做出全面调查分析,查找出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分清事故责任,然后作出判断评价会比较客观、公正些。 既然事故的发生是由多方面原因所致,那么对安全管理

绩效的评价也应从多方面综合评价较为客观、公正。在评价安全管理绩效问题时,其指标与其它方面的不同,一般的评比指标都是以数字大为好,而安全管理绩效指标是以数字小为好,如事故为“零”,违章纪人数为“零”等。因此对评比指标要有深刻的认识,知道每一项工作如何考核、如何评比、如何制定指标等,否则搞评比工作会适得其反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1.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已详细规定了各部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如果公司每位领导、每位员工都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明确各自的安全权利与义务,真正实现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充分认识到安全管理并不是哪个部门的事,而是与每个人都有直接关系的,在看待事故问题时自然就较为客观些。有些领导、员工一旦出了人身伤害事故,就片面地怪罪安全管理部门,把责任往安全管理部门推。其他安全管理职能部门也有他自己的管理职能和权限,你说他一点责任也没有是说不过去的,起码也得负点管理责任吧,比如安全教育、检查、指导、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等。因此说评价安全管理绩效时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标准。 2、范围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临时动火作业。 临时用电供电作业。 登高作业。 3、职责 安全监督部负责有限空间危险作业、临时用电供电作业、登高作业监督管 理。 工程部负责临时动火作业监督管理。 各部门责任人、作业人员负责执行相关的管理标准。 4、内容 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4.1.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 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 4.1.2 有限空间分类 4.1.2.1 封闭、半封闭设备 4.1.2.2 有限空间 地下室、暗沟、地坑、下水道、沟、池、污水处理池等。 安全管理

4.2.1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由所在的部门负责建立安全操作规程,指定作业

负责人以及作业监护人员。 操作人员服从指挥,遵章守纪,执行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操作 规程。 完善作业条件和配备检测检验设备,包括氧气、有害气体检测设备。 作业要求与主要安全防护措施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前和离开时应准确清点人数。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作业,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规定 明确的联络信号。 4.3.12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并应在醒目处设置警示 志。 4.3.13 发现有缺氧症时,作业人员应立即组织急救和通知保健室处理。 作业管理 4.4.1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应办理申报审批手续,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和安 全监督部负责审 批后方可进入作业。 4.2.2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4.2.3 4.2.4 配备足够的救援设施,包括救援设备和呼吸装置等。 4.2.4 4.3.1 作业前应遵循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 4.3.2 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 %以下。 4.3.3 有害有毒气体、可燃气体、粉尘容许浓度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要 求。 4.3.4 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场所,可采用动物(如白鸽、白鼠、兔子等) 试验方法作辅助检测。 4.3.5 对各种检测结果要进行记录,并记录所采取的措施要点及效果。 4.3.6 在每次作业前,必须确认其符合安全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3.7 在进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换气,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保持必 要的测定次数或连续检测。 4.3.8 作业时所用的一切电气设备,必须符合有关用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使用安电压或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 4.3.9 检测人员应佩戴隔离式呼吸器,严禁使用氧气呼吸器。 4.3.10 4.3.11

原料安全性评价制度

原料安全性评价制度 1.目的 为了对原料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规范原料安全性评价活动,制定本制度,从而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原料安全性评价管理 3. 管理职责 3.1 品管主管负责组织人员对原料安全性进行评价 3.2 化验员负责对原料的卫生指标进行定期检验或外部委托送检。 4. 具体条款规定 4.1 原料卫生指标的定期检测 4.1.1品管员每3个月至少选择5种原料,进行取样送化验室检测。 定期检验卫生指标的5种原料选择原则:要根据原料的特性、配方使用量、季节变化、库存周期,原料价值等影响质量安全的因素来选取原料,如:配方中使用量较大的玉米、小麦、豆粕要定期抽查;在潮湿季节,要对易霉变的面粉、米糠进行抽查;对于库存周期较长的棉粕等原料要进行定期抽查;对易出现质量问题的鱼粉、肉骨粉等进行定期抽查;对重金属、霉菌毒素易超标的硫酸锌等矿物质、玉米DDGS等玉米副产品进行定期抽查;对价值较高的维生素等饲料添加剂进行定期抽查。 4.1.2化验员要及时对送检样品的主要卫生指标进行检测。对于不能检测的项目,要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检测。 4.1.3 化验员要根据检测结果编制检测报告并及时上报自行或委托检测报告。4.2 原料安全性评价 4.2.1若有一项及以上卫生指标不合格,品管主管要根据检测结果组织相关人员重新对该原料及其成品的安全性进行评估。 原料安全性评价的几种情况:评价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检测结果合格,此时的原料安全性评价报告除了肯定原料质量保障体系外,也要对可能存在的隐患进行预防;二是,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评价: (1)该原料还未使用:立即封存,不得使用,及时进行处置,找出原因,并提

血液透析室所有制度全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一、主任职责及管理 (1)负责全面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对透析质量和安全负责。(2)依据血液透析规范化要求制定并实施透析中心的管理规程。(3)负责透析室人员安排和责任划分。 (4)负责透析的培训、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业务学习、技术考核等。 (5)定期查房,解决临床疑难问题。 (6)监督及评估患者的透析质量,做好持续性质量改进工作。(7)负责新技术的引进和开展。 (8)负责统计汇报透析登记相关资料并提供报告。 1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二、护士长职责及管理 (1)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组织实施。 (2)协助透析室主任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各项透析护理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技术培训。 (4)负责透析医疗用品的登记和管理。

(5)负责透析中心的感染控制和管理。 (6)负责各项报表如患者账单、工作量、各种护理记录的汇总。(7)负责定期组织护理人员进行业务学习。 (8)定期对卫生员进行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9)负责护理人员(含卫生员)工作安排。 (10)负责定期组织对患者家属的科普宣教工作。 2 血液净化室管理制度 三、各级医生职责 (1)在透析室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血液净化室的日常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 (2)负责患者透析方案的制定和调整,遵循个体化透析方案。(3)经常巡视患者,及时处理各种并发症。 (4)积极开展各种血液净化新技术、新疗法。 (5)负责透析技术操作前患者及家属的沟通工作,填写知情同意书。(6)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等有关制度。 (7)认真记录并保管好病历资料。 (8)贯彻持续质量改进,定期分析评估患者透析质量,不断提高透

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

公司规章制度程序文件

目录 第一章管理总则 (3) 第二章员工守则 (4) 第三章人事管理制度 (4) 第一节总则 (4)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 (4)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 (5) 第四节工资、奖金及待遇 (5) 第五节假期及待遇 (6) 第六节辞职、辞退、开除 (7) 第四章行政管理制度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办公用品领用规定 (8) 第三节电话使用规定 (8) 第四节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8) 第五章合同管理制度 (8) 第一节总则 (8)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9) 第六章考勤制度 (10) 第七章保密制度 (12) 第八章安全保卫制度 (12) 第九章晋升制度 (13) 第一节总则 (13) 第二节分则 (13) 第十章奖惩制度 (13) 第一节总则 (13) 第二节奖励 (14) 第三节处罚 (14)

第一章管理总则 一、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二、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经律。 三、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四、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的行为。 五、公司禁止任何部门、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六、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专业艺术、管理、经营水 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 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1.公司派出进修,费用及培训时间由公司承担和安排,并与员工签订技术协议。 2.自己申请进修或深造并与公司业务相关的,费用由个人和公司各承担50%,并与 公司签订技术协议。 3.自己申请进修或深造且与公司业务无关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培训时间按事假计 算。公司根据公司业务情况保留同意或拒绝员工申请的权力。 八、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九、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 十、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十一、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十二、公司尊重员工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十三、公司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等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而提高员工各方面的待遇。 十四、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施工安全评价管理规定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评价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生产能力,实现安全生产评价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锦屏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要进行安全评价的项目按其规定聘请具有安全评价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第二章评价内容 第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评价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以及由以上两项单项评价组合而成的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 第四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分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和设备与设施管理4个分项。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A规定。 第五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的内容直接分为生产安全事故控制、安全生产奖罚、项目安全生产检查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推行4个评分项目。评分标准和评分方法按附录B规定。 第六条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按附录C规定。 第三章评价方法 第七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分原则: 1、各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应为相应分项评分表中

和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2、分项评分表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 3、评分项目有缺项的,其分项评分的实得分按下列公式换算: 有缺项的分项评分的实得分=可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之和/可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值之和×100 4、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其4个分项实得分的加权平均值。本实施细则附录A 中表A.0.1—表A.0.4相应分项的权数分别为0.3、0.2、0.3、0.2。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原则: 1、单项评分满分分值为100分。 2、单项评分中的各评分项目的实得分不采用负值,扣减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应得分分值,加分总和也不得超过该评分项目的应得分分值。 3、单项评分实得分应为各评分项目实得分之和。 4、当评分项目涉及到重复奖励或处罚时,其加、扣分数应以该评分项目可加、扣分数的最高分计算,不得重复加分或扣分。 第八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分采用附录B表。 第九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分采用附录C表。 第四章评价等级 第十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的单项评价和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均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一条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1核定。 第十二条项目安全生产业绩单项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2核定。 第十三条项目安全生产能力综合评价等级划分按表4.0.3核定。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doc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1 血液透析室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透析室的医疗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换隔离衣、帽、口罩、鞋。参观者应提前联系,经医务部或护理部批准,统一换鞋,风衣后方可进入透析室 2、限制探视,治疗和护理操作时绝对禁止家属陪人进入,若病情需要,仅容许一人配伴。 3、透视室内不可随意跑动或嬉闹,不可高声谈笑,喊叫,保持肃静。 4、透视室工作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不得煲电话粥和会客,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和护士长联系,工作妥善后方准离开。 5、严格按照《血液透析室护理工作流程》进行护理操作,各班次尽职尽责,既要严格交班,又要有计划有步骤的主动配合。 6、卫生员按照《血液透析室工作员工作流程》并在护理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工作。 7、HBV和HCV阳性患者必须在隔离区内进行透析治疗,固定床位,固定机器,透析管和管路一次性使用,用后装入塑料袋内封口送焚烧。透析结束后严格按照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进行处理。 8、保持透析室内医疗物品清洁整齐,摆放位置合理实用,托盘、污物桶等应固定实用,无菌物品每日检查消毒有效期,抢救物品和药品每日严格交接班,并及时补充缺药,抢救器械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做好完好率100%,抢救车拜访明显位置,便于使用

9、透析工作结束后患者使用过的被服及时更换,并及时装入污 衣袋送洗衣房处理。 10、每日透析工作结束后,用固定莫不擦拭机器表面,桌面,窗台及托盘等,擦拭血迹,拖净地面,通风消毒。 11.、透析房间每日湿式清扫二次,每周扫除一次,每月彻底大扫除一次,扫除后密闭消毒,并做空气细菌培养,细菌数不得超过200cfu/m⒊不合格者查明原因,重新消毒,再做培养,直至合格。 12、透析液入口和出口处每月做细菌培养一次,入口处细菌数不得超过200cfu/ml,出口处细菌数不得超过2000 cfu/ml,不合格者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重新消毒,直至合格方能使用。 13、透析房间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14、长期在血透室工作的医护人员定期查体,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区域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实现安全风险可控、在控。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区域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断路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设备检修作业等危险性较大作业的安全确认许可管理。 3术语 3.1危险区域动火作业:指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输送或储存设备上以及在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进行的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作业。 3.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指进入生产区域内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沟、坑、井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进行的作业。 3.3动土作业:指在公司范围内进行挖土、打桩、钻探、坑探、破碎、地锚入土深度在0.5 m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3.4断路作业:在公司的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 3.5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

处进行的作业。 3.6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3.7盲板抽堵作业:指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在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作业。 3.8临时用电作业:指用电期限限定在一定时期内,如基建施工、检修抢修、防汛排涝、庆祝集会等可提供临时供电方式的作业。 4职责划分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参加危险性较大作业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监督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 4.2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生产系统设备计划定修、事故抢修项目危险性较大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实施工作。 4.3保卫部门负责公司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爆破作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实施工作。 4.4各单位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负责本单位技改、定修、抢修项目危险性较大作业的施工方案、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审查、批准、监督、实施工作。 4.5各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责任主体,各级领导是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职工是安全作业的责任主体。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与工作程序文件

(2016年新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工作程序(全套)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 xxxxxx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 1、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1.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职责QMST-MS-001 2.质量管理规定QMST-MS-002 3.采购、收货、验收管理制度QMST-MS-003 4.供货者资格审查和首营品种质量审核制度QMST-MS-004 5.仓库贮存、养护、出入库管理制度QMST-MS-005 6.销售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QMST-MS-006 7.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QMST-MS-007 8.医疗器械退、换货管理制度QMST-MS-008 9.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管理制度QMST-MS-009 10.医疗器械召回管理制度QMST-MS-010 11.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QMST-MS-011

12.卫生和人员健康状况管理制度QMST-MS-012 13.质量管理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QMST-MS-013 14.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管理制度QMST-MS-014 15.购货者资格审查管理制度QMST-MS-015 16.医疗器械追踪溯管理制度QMST-MS-016 17.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考核管理制度QMST-MS-017 18.质量管理自查制度QMST-MS-018 19.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QMST-MS-019 20.医疗器械销售记录制度QMST-MS-020 2、医疗器械经营质量工作程序目录 1.质量管理文件管理程序QMST-QP-001 2.医疗器械购进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2 3.医疗器械验收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3 4.医疗器械贮存及养护工作程序QMST-QP-004 5.医疗器械出入库管理及复核工作程序QMST-QP-005 6.医疗器械运输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6 7.医疗器械销售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7 8.医疗器械售后服务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8 9.不合格品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09 10.购进退出及销后退回管理工作程序QMST-QP-010 11.不良事件报告工作程序QMST-QP-011 12.医疗器械召回工作程序QMST-QP-012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制度大全 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发电厂顺利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安全入网,逐步建立并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电力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发电厂顺利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安全入网,逐步建立并网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电网运行规则》、《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湖南省发电厂并网及用户变电站入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性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 以35KV电压等级并网发电厂的发电厂根据其同电网联系程度确定(见附件1)。 (二) 以110KV电压等级并入湖南电网及地方电网运行的发电厂(见附件2)。 (三)110KV及以上的入网用户变电站(见附件3)。 (四) 以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入湖南电网的电厂按《华中区域发电厂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执行(见附件4)。 第四条新建和扩(改)建发电厂、用户变电站的安全性评价一般应在试运行结束后60日内完成。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五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中监管局长沙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长沙电监办)负责领导开展省级及以下调度机构调度的发电厂并网和用户变电站入网的安全性评价工作。长沙电监办供电监管处负责安全性评价工作的日常组织和管理。 第六条省电力行业协会参与组织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的安全性评价相关具体工作。 第七条长沙电监办负责建立安全性评价专家库,选择有丰富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专家入选专家库。 第八条专家采用推荐方式产生,聘期3年,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做必要的调整和更新。 第九条入选专家库的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经验,熟悉安全性评价标准; (三)工作认真,责任心强; (四)身体健康,适应现场查评工作。 第十条根据发电厂和用户变电站具体情况,查评工作时间一般为2-3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不超过8人。 第十一条专家组代表长沙电监办对发电厂、用户变电站进行查评,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并对查评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被查评单位应明确负责并(入)网安全性评价工作的领导和管理部门,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作人员,做好查评前的准备工作并配合查评,为专家组工作提供相应的办公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 nt to achieve a uni 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 nt people, so as to coord in ate acti on, reduce bli ndn 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目的: 为确保工作人员进行危险作业时,其事先必须作妥一切 安全处理、防护及提高作业时的危险意识以达零灾害之目标。 二、说明: 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 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设备检维 修作业、外来施工作业管理等。 1. 动火作业:除装配车间外,工厂区内任何地方,在进 行下列工作前,均需申请《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1)使用气焊或氩弧焊机焊接; (2 )使用氧气、乙炔切割; (3 )砂轮切割机或易产生火花的设备; (4)敲击、凿孔、手工具等能产生火花的工作。 2. 受限空间作业:任何人进入地下水池或其它通风不良

的密闭或半圭寸闭场所等。 3. 咼空作业:人员从事距坠落基准面咼度2米以上咼空作业。 4. 吊装作业:利用行车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 5. 设备检修作业: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6. 外来施工单位作业:是指在我公司内部进行建筑、维 修、改造、设备检修、安装等施工项目。 三、所有危险作业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经审查、审批后方可施工。 四、危险作业之安全作业证审批规定: 1、《危险作业申请、审批单》须由下列被规定的审查、审批人员签证后始得生效: (1 )申请人填写并签字; 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意见并签字; 公司主管部门审批意见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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