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出口退(免)税申报流程变更说明

为了深化贯彻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2.0版)》的工作要求,简化纳税人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流程,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对出口退(免)税申报业务进行升级完善,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平台调整内容

根据管理规范2.0版的工作要求,本次对平台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流程调整如下:

(一)取消预申报预审核功能

自2018年5月1日起,平台取消预申报及预审核功能,纳税人可直接通过平台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详见附件)。

(二)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

平台对原有申报流程进行了调整,不再区分预申报、正式申报,统一调整为申报功能,纳税人可通过平台直接进行出口退(免)税业务申报。

纳税人通过平台将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传递至税务机关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以下简称“审核系统”)中,审核系统将申报数据自动推送至受理环节进行审核。如存在不可挑过疑点等不予受理情形,审核系统会自动将该流程作废并将相关情况推送至平台,企业可自行下载、查看;如不存在不可挑过疑点,申报数据会直接转入受理岗,待税务机关受理,受理情况企业可通过平台下载、查看。

(三)增加申报数据自检功能

平台增加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自检功能(非必经环节,由企业根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使用),可对免抵退、免退税、单证业务、周边业务等申报数据进行数据审核检查,减少存在不可挑过疑点数量,提高出口退(免)税申报成功率。

二、调整后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出口退(免)税申报流程具体如下:

(二)申报操作说明

1、出口退(免)税申报

(1)申报数据上传

纳税人可直接上传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完成出口退(免)税申报。

(2)审核状态查询

纳税人可通过“数据申报”界面,查询审核状态、流程状态等操作。

2、申报数据自检

(1)自检数据上传

纳税人可通过“申报数据自检”界面,上传申报数据进行数据检查。

(2)审核结果下载

纳税人可通过“自检反馈信息下载”界面,下载申报数据检查结果,并提供平台在线查看、下载导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查看检查结果等功能。

(4)确认申报

纳税人可通过“申报数据自检”界面,自检结果不存在不可挑过疑点时,可提供“确认申报”申报至税务机关。

申报出口退税一般流程(外贸企业)

申报出口退税一般流程 (外贸企业) 出口退税申报的大概流程如下,(以自营出口,有进出口权的企业为例)。 具体申报系统的操作流程(以单机版为例): 1、在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s://www.sodocs.net/doc/d217211412.html,/下载最新版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安装后,首次进入系统需要进行企业信息的配置,请注意填写时不要出错,否则只能卸载重装。

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点击确认,进入申报系统,并输入申报所属期。 2、进入申报系统后,首先进行数据的采集。 外贸企业的数据主要包括报关单和发票。数据的采集也分两种方式,一个是外部数据采集,一个是手工录入。 通过退税向导→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到出口货物明细的录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报关单数据的录入。

关联号:建议编写规则为申报年月+流水号,例如20190601。注意这是出口和进货数据唯一关联的标志。 原币/美元汇率:都是100原币/美元兑人民币汇率,例如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是6.9298,那么录入出口明细时就应录入692.98。 报关单号:18位报关单编号+0+两位项号,共21位。 然后在退税向导—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中填写进货发票的相关信息。 关联号:应填写相对应的出口明细的关联号。 进货凭证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共同组成的18位数字。

注意:如果超过一条数据,需要进行序号重排。对于录入完成的出口、进货明细数据需要进行“审核认可”,审核认可后标志变为“R”才算成功。 3、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在退税向导的第三步“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中先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检查同一关联号下,同一商品,出口数量与进货数量是否相等。 没有问题后再进行换汇成本的检查。

网络版申报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核状态查询

网络版申报系统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审核状态查询 操作指南 第1章. 生成预申报数据 大连Web用户在生成申报数据时,申报系统首先将生成预申报数据。如图所示: 图1-1 点击“确定”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会将预申报数据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压缩包,并自动从后台上传到远程服务平台进行预审。如图所示:

图1-2 第2章. 进行预审反馈及查询 生成预审报数据后,系统将自动显示生成数据的状态 1.当显示界面状态为“审核中”,排序为1时,数据正处在预审排序状态,点击“刷新”按钮,刷新预审状态即可。如图所示: 图2-1 2.当显示界面状态为“审核失败”,排序为“已审核”时,数据则预审失败,应当到预审反馈接收中查询具体失败原因。如图所示: 图2-2

点击向导第六步“审核反馈处理”,选择“审核反馈信息接收”查询具体失败原因。如图所示: 图2-3 3.当显示界面状态为“审核成功”,排序为“已审核”时,数据则预审成功,可到预审反馈接收中查询接收预审反馈,从而读入到申报系统中。如图所示: 图2-4 点击向导第六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选择“审核反馈信息接收”接收预审反馈信息。如图所示:

图2-5 预审反馈接收后,进行预审疑点的查询。选择向导第八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点击“疑点反馈情况查询”。如图所示: 图2-6 当“审核可挑过疑点”显示为0,说明数据为不可挑过疑点; 当“审核可挑过疑点”显示为1,说明数据为可挑过疑点。 第3章. 进行正式申报 若数据预审通过,并且无不可挑过疑点的情况下,可将预申报数据转为正式申报。

具体操作如下: 再次选择向导第五步“免退申报”点击“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当界面再次弹出预申报和转正式申报的界面时,选择“转正式申报”,将数据直接转为正式申报。如图所示: 图3-1 点击“确定”按钮,若数据查询预审状态时不存在“不可挑过”疑点时,数据可直接转为正式申报。如图所示: 图3-2 转正式申报成功的数据,用户可以到“退税正式申报”菜单中选择“正式申报查询”选项,进行正式申报后的数据查询。如图所示: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出口退税业务操作指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作部署,广东省税务局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需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退税发票、代办退税发票的勾选与确认、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等业务。为确保纳税人出口退税业务顺利开展,现整理了相关操作指引,供纳税人在日常申报操作中参考。 一、外贸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操作注意事项 (一)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需使用金税盘、税控盘或税控Ukey。 (二)未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 二、相关操作流程 (一)出口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退税勾选”模块下设“发票退税勾选”、“退税批量勾选”、“退税确认勾选”和“退税勾选统计”四项功能。外贸企业、水电气等其他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具有“退税勾选”功能权限,可作退税勾选的发票类型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包括代办退税专用发票)。

外贸企业退税勾选的流程为:先通过“发票退税勾选”和“退税批量勾选”功能逐票勾选或批量勾选多份发票,再通过“退税勾选确认”功能进行确认。外贸企业未进行退税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用于出口退税,一个自然月内可对当期勾选的发票进行多次确认,一经确认无法撤销。 注意:外贸企业退税勾选成功后,必需在“退税确认勾选”功能对已勾选为退税用途的发票进行确认,确认成功才能完成退税发票的认证;如果未做退税确认勾选,相应发票不传递到出口退税审核系统,会导致获取不到发票信息无法受理退税申报。 (二)“抵扣勾选”与“退税勾选”相互调整的操作 1.“抵扣勾选”调整为“退税勾选” 外贸企业误将用于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为抵扣,区分以下不同情形调整。 ⑴若应勾选为退税的数据错误勾选为抵扣,但该发票尚未用于纳税申报的,应按以下规则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 二、(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三、《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出口自己开发的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四、(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五、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研发服务或设计实行免退税办法。 六、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 七、(一)生产企业 八、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九、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

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十、(二)外贸企业 十一、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十二、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十三、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14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口日期是2014年12月6日,最迟退税申报时间也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十四、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需附送的资料 十五、(一)生产企业 十六、 1.生成免抵退税电子申报数据的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版本升级背景..................................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系统安装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初始化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数据备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 错误!未定义书签。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云备份数据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汇总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反馈...........................................................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申报数据采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错误!未定义书签。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附件1: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一、系统参数设置 用户登陆申报系统后,选择“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 参数设置与修改”(图1)。 【图1】 在“远程配置”模块下,勾选“启用远程申报,”在“远程申报地 址”录入框中录入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台的网址:联通用户:http://218.57.142.38:8080 (图2)。电信用户: http://58.56.112.141:8080 (注意:联通、电信、移动任选一个 网址即可) 问题咨询电话:96005656

【图2】 二、选择申报方式 企业在生成申报数据时,应选择申报数据的存放路径为“远 程申报”,系统将会生成符合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接口标准的申 报文件,并将该文件保存在本地申报系统安装目录下,文件命名规则为“企业代码_业务类型.zip”(图3)。 【图3】 申报文件生成后,系统自动接入山东省国税局网上办税平 台,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即可登录平台,进行后继操作(图 4)。

【图4】 第二部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指南 一、系统登录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功能通过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进行操作。 用户通过互联网登陆至山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访问地址: http://218.57.142.38:8080 或http://58.56.112.141:8080 )即可使用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办理出口退税相关业务。

二、功能展示 平台根据纳税人的企业类型和分类管理级别展示用户所需要的业务功能。 三、出口退免税预申报 (一)退免税预申报 1.业务概述 用户在进行出口退税正式申报前,应先将出口货物劳务明细申报电子数据进行预申报,并及时接收预审反馈信息,根据预反馈提示的疑点,对申报数据作调整、修正或补报相关说明。 适用的业务范围包括生产企业免抵退税业务、外贸企业免退税业务、购进自用货物等周边业务的预申报功能。

生产企业退税审核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预审 主要功能:读取申报数据、预审、查询预审环节疑点,但不能处理疑点。 操作步骤:菜单进入方式:【命令树】—【新规范工作项目】—【退税申报受理】—【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申报】 该界面由“纳税人基本信息”、“附送资料”、“校验信息”三部分组成。 1.录入海关企业代码,回车后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名称等基本信息,下一步按钮亮起。 2.在附送资料中,由于该流程需要先预审再到受理环节,所以在本页面无法勾选附送资料,需要预审通过在受理环节勾选。 3.在校验信息区域会显示该企业的校验异常信息,分为提示性校验信息和强制性校验信息。提示性校验信息为黑色字体显示,如:“存在未登记的纳税人信息”,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操作;强制性校验信息为红色字体显示,系统不允许继续操作。如图:

4.点击“下一步”按钮,此时流程开始启动并计算时限。界面跳转到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申报预审,如图: 该界面由“处理意见”、“企业信息”、“申报情况”、“处理意见说明”、“审核配置信息”五部分组成,“申报情况”、“处理意见说明”、“审核配置信息”之间可以切换显示。

5.点击“选择文件”按钮时,有远程申报的省(市)需要勾选“读入远程申报数据”选项,不勾选该选项为读入本地申报数据,选择企业免抵退税申报数据读入,读入后可以在“申报情况”部分查看免抵退下所有底层业务申报数据的受理情况信息(可切换显示所有底层业务表的信息或存在数据的底层业务表信息),如果因文件存在问题无法读入,或有其他问题无需给企业做反馈时,可以点击“作废”按钮,结束流程,同时作废流程及受理文件,否则业务流仍存在,影响计时。读入数据后,在未关闭界面情况下允许重复读入数据。 要查看明细数据内容,可点击要查看的对应明细数据表后面操作一栏的“查看明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简明手册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2.0 版(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 简明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19年10月

目录 1.系统概述 (3) 1.1系统简介 (3) 1.2功能优化简述 (3) 1.3主体业务流程 (4) 1.4客户端环境 (10) 2.常见问题答疑 (10) 2.1客户端环境配置问题 (10) 2.2登录问题 (11) 2.3操作问题 (13) 2.4业务问题 (17) 2.5问题咨询都有哪些渠道 (19)

1.系统概述 1.1系统简介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是所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愿使用,将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用途及进行相关信息查询的系统。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在原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形成功能更加完善、界面更加友好的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企业版和税务局版。企业版功能模块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和企业档案信息等。税务局版功能模块包括抵扣勾选、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企业档案信息、成品油消费税管理、配置管理和审核管理等。 纳税人若无可以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或是其他问题,无法登陆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站,即可到主管税务机关由具有相关权限的税务人员登录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税务局版为其办理相关事宜。 1.2功能优化简述 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新增功能及优化之处为:抵扣勾选增加确认签名操作、抵扣勾选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有效抵扣税额或不抵扣、出口转内销发票勾选和查询、增值税发票全生命周期展示、注销勾选、发票下载、风险管控(含风险纳税人、黑名单企业、违法违章信息、走逃失联企业、异常扣税)。 1)所有发票均需确认抵扣用途后再进行勾选。抵扣用途包括用于申报抵扣或不抵扣、用于出口退税和代办退税,三种用途相互独立、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此外,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勾选为用于申报抵扣,可根据需要在确认之前撤销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退税流程

生产企业一般贸易退税流程 1. 公司至外经办申请对外贸易证书,至海关申请海关证,外管局申请外汇管理.电子口岸开通电子口岸卡.至国税办理退税资格申请. 2. 首先到电子口岸外汇核销模块,进行核销单的申请(申请份数根据外管局规定的份数).核销单申领后,至电子口岸外汇核销模块进行口岸备案.(一般情况下,选择所在市的海关口岸进行备案,如果一个市有多个口岸,只需备案本市的,比如北京为0100.). 3. 在货物需要出口时,报关员需要准备相应的核销单,出口发票(自制,A4纸打印),和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装箱单.及预申报的报关单.至海关申请报关出口并取得正式报关单号.手续完整后,海关放行,装船. 4. 在大约出口5个工作日后,再进入电子口岸,至核销模块,进行报关单核销单的提交.(所出口信息将在3个工作日左右,传至外管局)再进入出口退税模块,进行提交(信息大约也是在3个工作日后传送到国税数据库) 5. 大约至出口20个工作日左右,报关单,核销单及提单纸质资料,将会由报关单反馈到会计手中. 6. 及时跟踪出口货物的应收账款.从08年7月份开始,收齐报关单纸质资料为90天.应收账款核销A和B类企业为210天.C类企业为90天.(此上说的应收账款的核销指的是实际收到对方的货款,并至外管局进行货款收回的核销的处理) 7. 收到外汇时,银行通知有外汇到账.可以先至电子口岸查询收汇额度(收汇额度是根据你出口报关单上面的金额累计扣除的,如果额度不够,可以至外汇管理平台,进行预收款登记,在一定的范围内).拿上外币支票,公章,以及收汇说明,等银行规定的单据到银行进行收汇处理(各银行规定的单据不一样,具体需要参照各银行的规定) 8. 在银行进行收汇处理后,大约三个工作日后,收汇信息将传输到外管局数据库.可进入核销审核系统进行数据提交,进行核销(注意,外管局只管收到外汇,不管实际收到的具体对应的客户,所以,可以跨客户进行核销).有些公司还需要至外管局进行人工审核的,需打印电子提交的资料和至银行取得的收汇水单的核销单至外管局进行人工审核. 9. 进行出口退税系统进行退税申报,根据向导里面指示一步步的进行数据的录入.(各地的规定不一样,不过一般是上月的出口,于下月15日之前进行申报,) 10. 系统里面数据录入无误,并且通过预审后.打印装订所需资料,具体包括: ①封面.目录(目录上面标明准本册资料所装入的资料名称以及份数,按顺序排放) ②.《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税务局将会于审核无误后,反馈一份于企业 (此表于免抵退系统中打印)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出口为0是否申报?进料加工、一般贸易FOB 1、基础数据采集 2、收齐前期单证不齐标志 生产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免)税应注意哪些细节? 2011-10-25 14:58:31 来源:百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7】7号)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实务中,有些企业办税人元由于对出口退(免)税的规定不熟,导致少退税款或出口货物被视同内销,给一起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生产企业在办理出口退(免)税时应注意以下几个细节: A 出口销售收入确认应出口发票金额为准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时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计算的。很多企业在会计上确认出口销售收入时,任务应以海关开具的报关单上的POB价确认收入,实际上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管理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2】11号)规定,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委托代理出口的,出口发票可以是委托方开具的货受托方开具的),若以其他价格条件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定允许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运费、保险费、佣金等。 B 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关注扣除比例规定 如果出口发票包含佣金的,应注意税法对佣金扣除比例、协议签订以及支付等内容的特别规定。 佣金扣除比例: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规定,佣金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2020出口退税题库

2020出口退税题库(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疫情防控结束后,税务机关应通知纳税人,在疫情结束后的第(B )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结束前,按照现行规定补报应报送的纸质申报表单及资料。 A.一 B. 二 C.三 D.四 2.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2020年3月1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 A)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A. 2019年4月1日 B. 2018年4月1日 C.2019年3月1日 D. 2018年3月1日 3.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国有农用地出租等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号),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 A、需开具转内销证明。 B、视同内销征税。 C、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可申报办理退(免)税 D、无需进行收汇。 4.对于纳税人申报的出口退(免)税,按照现行规定需实地核查通过才能办理的,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容缺办理”的原则,累计申报应退(免)税额的限额标准为:外贸企业(含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申报自营出口业务)( )万元;生产企业( )万元;委托代办退税的生产企业( )万元。B A、200,100,100. B、100,200,100 C、300,200,100 D、100,200,300 5.在疫情防控期间,管理类别为四类的出口企业以及经审核无法排除涉嫌骗税疑点的出口退(免)税申报,经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确认,可以()实地核查,相应退(免)税()。B A.不开展,直接退付 B.暂不开展,暂不办理 C.远程开展,直接退付 D.暂不开展,不予受理。 6.纳税人同时丢失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可凭加盖销售方发票专用章的相应发票( C)复印件,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退税凭证或记账凭证。 A、抵扣联 B、发票联 C、记账联 D、存根联 7.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 C)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A、12 B、24 C、36 D、48 8.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适用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的,应当在( A ),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A、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 B、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后 C、所得税纳税申报期内 D、所得税纳税申报期后 9.税务总局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升级为( A ),为纳税人提供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服务。 A: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B:增值税发票认证抵扣平台 C:增值税发票风险提示平台 D:增值税发票信息下载平台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分为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两部分) 生产企业 1.本月份有单证收齐,但在汇总表中没有数据? 答:汇总表中的数据需要单证齐全并且信息齐全才能体现。 2.进口料件有内销,该如何操作? 答:在进口料件中录入一笔负数记录即可。 3.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做数据一致性检查时提示 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的单证收齐标志不一致? 答:由于同一报关单或核销单下的某条记录没收齐,收齐即可。 4.系统提示进料手册已到期,如何处理? 答:海关进料手册已经到期,但还有进料和出口发生时,继续输入相关数据,忽略手册到期的提示,到手册要核销时,手册会将所有数据进行核销。 5.免抵退税不得低扣税额的财务处理? 答:借:生产成本——一般贸易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6.红冲的具体做法是什么? 1、单证齐全的红冲方法:这个方法很简单,在“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中选择要冲减的数据,点击红字按纽“冲减出口” ,即可进行冲减。(部分冲减仍然是先全额冲减在录入没冲减部分。) 2、单证不齐红冲方式:首先要收齐错误的不齐的单证(这一步必要),然后在冲减错误的单证不齐数据。将生成的冲减数据中的单证不齐标志去掉(必要)(注:最新的 3.3 版本会自动去掉该标志。)。然后在录入新的正确的数据。 3、关于错误冲减的补救方法:这种错误主要针对第 2 种情况而言。有很多用户在发现单证不齐的信息有错误后,随即就修改,而且“收齐错误的不齐的单证”和“将生成的冲减数据中的单证不齐标志去掉”均没有操作,导致在收齐时发生不能申报的错误。补救方法是 将最原始的错误的不齐的单证和冲减的不齐的单证全部收齐即可。 4、最后一条,在发现单证不齐数据有错误时,只要不是当月录入的不要急于修改,等单证收齐的月份一起进行处理。 7.生产企业免抵退税计税依据? 答:(1)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应根据出口货物离岸价为计算退(免)税依据。出口货物离岸价(FOB)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 (2)若以其他价格条件(如 CIF、C&F)成交的,应扣除按会计制度规

擎天软件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简明流程

退(免)税申报系统简要说明 免税申报(单证不齐) 1 、出口明细数据录入 2生成免税数据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税明细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 3、打印免税明细申报表 数据处理-打印申报表——免税申报数据——打印 上传免税数据文件将生成的免税数据文件(SB_税号_申报时间_CKTS_申报年月.XML)导入国税增值税申报系统和增值税同期申报 退税申报(单证齐全) 1.数据录入 2.数据生成及预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预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SCYSB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上传预申报电子数据,预申报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的预审申报——》生产预审申报上载——》文件上载。(文件上传成功后文件状态为“等待审核系统处理”,当文件状态变为“审核系统已反馈”表示已有预申报反馈数据可以下载。 下载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擎天传输平台软件”-预审反馈-生产预审反馈-下载反馈数据(点击选择“save file”,点击“ok”),默认会将下载的反馈数据放在桌面。(预申报反馈数据文件名规则:SCYSBFK_退税机关代码_税号_所属期_批次.zip) 读取预申报反馈数据,通过申报软件中的数据反馈-读入反馈数据-免抵退税申报反馈----预申报,浏览选择反馈数据文件,点击解压后导入,然后点击查看反馈按钮查看疑点数据。 根据疑点描述调整申报数据,并打印---出口退税网上申报预申报审核反馈表; 3.数据生成及正式申报 数据处理——生成申报数据——免抵退明细数据——正式申报,另存为电脑上生成的文件名格式: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

出口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 一、出口企业出口退(免)税的计税依据及退税方法 (一)生产企业即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1项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劳务(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出口货物劳务的实际离岸价(FOB)。实际离岸价应以出口发票上的离岸价为准,但如果出口发票不能反映实际离岸价,主管税务机关有权予以核定。生产企业适用免抵退税办法。 (二)外贸企业即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 财税[2012]39号第4条第4项规定: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外贸企业适用免退税办法。 二、出口退税的申报时间 (一)生产企业 生产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 (二)外贸企业 外贸企业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将适用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填报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免税货物销售额”栏。 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免退税申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企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以外的其他时间也可办理免退税申报。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退税。 一般情况来说,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期限最迟是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举例说明:出口日期是2014年6月6日,只要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就不算超期申报,允许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出口日期是2014年12月6日,最迟退税申报时间也是在2015年4月1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 三、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及需附送的资料 (一)生产企业 1.生成免抵退税电子申报数据的流程 可以从出口退税咨询网下载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软件。登录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sa密码:无。 系统安装完成后配置企业信息: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配置:企业代码,企业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分类管理代码)。配置电子口岸IC卡账号和密码: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Ⅰ中填写IC卡号和密码。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修改: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业务方式中修改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各地执行日期各不相同,根据当地要求填写)。 (1)免抵退税预申报的流程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附件4: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单位:元至角分 注:1、本表一式四联,退税机关审核签章后返还企业二联,其中一联作为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征税机关和退税机

关各留存一联; 2、第(c)列“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为退税机关审核确认的第(b)列“累计”申报数减《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项目的累计数的差额。企业应做相应帐务调整并在下期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进行调整。 填表说明: 1.第1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美元销售额,包括当期出口的单证齐全部分和单证不齐部分美元销售额,与《明细表》第11栏中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美元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2.第2栏“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等于“单证不齐销售额”(第3栏)和“单证齐全销售额”(第4栏)人民币销售额之和,即第1栏“当期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销售额;与《明细表》第12栏合计相等。 3.第3栏“单证不齐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出口的单证不齐部分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应与《明细表》第12栏中当期出口单证不齐部分的人民币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4.第4栏“单证齐全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应与《明细表》第12栏中当期出口单证齐全部分的人民币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5.第5栏“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销售额”为企业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应与《明细表》第12栏中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人民币出口销售额合计数相等。 6.第6栏“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为企业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即本表第4栏与第5栏的合计。本栏包含修理修配、中标机电产品等视同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管理的人民币出口销售额。 7.第7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为当期享受免税的出口货物销售额,如来料加工复出口,免税出口货物等,应与《生产企业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对应栏次合计数相等。 8.第8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为第7栏“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销售额。 9.第9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为企业当期出口货物销售额,等于本表第1栏与第7栏合计数。 10.第10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为第9栏“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按在税务机关备案的汇率折算的人民币销售额。 11.第11栏“不予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为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超过90日未收齐有关出口退税凭证或未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手续而应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以及国家规定不予退(免)税的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等。根据出口货物电子信息及企业申报情况统计填报。 12.第12栏“出口销售额乘征退税率之差”为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的乘积,应与《明细表》第15栏中企业当期全部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征退税率之差乘积的合计数相等。 13.第13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应与上期《汇总表》第12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相等。 14.第14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应与当期开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第12栏合计数相等。 15.第15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按“第12栏-(第13栏+第14栏)”计算填报,当计算结果小于或等于0时按0填报。 16.第16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第13栏+第14栏>第12栏”时本栏等于“第13栏+第14栏-第12栏”,否则按0填报。 17.第17栏“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为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与退税率的乘积,应与《明细表》第16栏中当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及前期出口当期收齐单证的免抵退税出口货物人民币销售额乘退税率的合计数相等。 18.第18栏“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为上期《汇总表》第17栏“结转下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 操作指南

目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4) 1.2申报系统安装 (4) 1.3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11)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系统初始化 (13) 2.2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14) 2.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15) 2.4系统数据备份 (15) 2.4.1 云备份数据 (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17) 2.5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26)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29)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33) 3.2一般贸易流程 (33)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34)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35)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 (38)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39) 3.2.6 申报反馈 (41)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43)

3.3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45) 3.3.1 申报数据采集 (46)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47)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49)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50)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52) 3.4单证向导流程 (53)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55)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55)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56)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58) 3.5进料加工业务流程 (59)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 (61)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61)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2) 4.1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62) 4.2向导 (63) 4.3索引区 (64) 4.4数据编辑区域 (66) 4.5数据项说明 (66) 4.6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67)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相关政策解读(讲义) 一、新政策解读 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有关条款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1、《公告》制定的背景 一、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 二、《管理办法》下发执行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和出口企业通过不同形式反映了一些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一些完善的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论证后,决定对《管理办法》进行完善 三、国家税务总局在研究优化出口退税流程、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等措施时,发现这些措施的实施要以企业的申报为起始,需进一步细化《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公告》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针对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改革,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的情况,废止《管理办法》及有关申报表中外汇核销单的内容。 2)将生产企业已申报免抵退税,但发生退运或改为实行免税或征税的处理方式,由《管理办法》中的本年度的采用负数冲减、跨年度的采用追回已退(免)税款的方式,统一为全部采用负数冲减的方式。 3)修改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和手册核销的相关规定。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统一改为“实耗法”,并基于海关加工贸易核销数据优化进料加工业务的流程。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出口货物办理免抵退税由原来五个环节简化为三个环节:“申报确认计划分配率”(这个环节每个企业只需进行一次)、“按计划分配率计算出口增值部分申报免抵退税”、“对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手册统一进行核销并对前期数据进行调整”。 4)完善了委托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的开具流程。 3、《管理办法》中部分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的主要内容 1)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和免税申报的时限。 2)细化和明确了办理退(免)税、免税业务时,提供有关资料的要求。一是明确了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时,应提供电子数据;二是明确了按规定放弃免税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出口货物劳务放弃免税权声明表》备案;三是明确了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四是明确了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出口货物,由出口企业申请退(免)税。出口企业如属于分包单位的,申请退(免)税的,还须提供分包合同(协议)。同时明确了该项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 3)细化企业退(免)税办法变更的要求和管理规定。 4、在《管理办法》基础上增加的主要内容 1)政策方面 1.增加了按照财税〔2012〕39号文件规定实行“先退税后核销”的交通运输工具和机器设备的申报、核销免抵退税的具体办法。 2.补充了边境地区出口企业以边境小额贸易方式代理外国企业和外国自然人报关出口货物实行简化的备案办法进行管理的规定。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