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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流动人口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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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流动人口面临的困难与对策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学系教授段成荣

人口流动是流动者脱离原有生活环境、进入新生活环境并力图成为新环境正式成员的过程。这是一个不同思想、不同文化、不同社会经济背景、乃至不同语言之间的矛盾、冲突、交流,并最终达到融合的过程。只有这个过程的完整实现,人口流动过程才能真正实现。在这个过程中,流动者必须忍受一系列心理上、文化上、生活习惯上等诸多方面的冲突、痛苦和折磨。但是,忍受这些冲突、痛苦和折磨,并战胜它们,又是人们在流动过程中享有的一种乐趣。人类思想和文化的交流也是在克服和战胜这些冲突、痛苦和折磨的过程中得以实现的。

当前,我国流动人口规模急剧扩大,流动人口数量已经由20世纪80年代初期的200多万人激增到1.2亿(参见图1)。我国的流动人口以由农村到城市流动为主要特征。流动人口由乡村集中到城市,进入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在这样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流动入口必然是一个弱者,要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

而真正的问题在于,我国城市体系现有的诸多制度为流动人口适应城市生产和生活环境设置了各种各样的障碍。虽然近年来城市体系正在逐步减少形形色色的障碍,但还远未达到根除障碍的目标。也正因为如此,流动入口面临的各种才显得格外突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的过程才显得异常艰难。

本文将从流动劳动力的就业、流动劳动力的收入、流动儿童的教育等方面探讨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社会适应状况,探求流动人口不能真正适应城市社会的制度性因素以及这些因素的作用机制,寻找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建议。

1 流动劳动力的就业

寻求就业机会是大多数农民流入城市的第一动力。北京市1994年流动人口抽样调查、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和2000年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在全部外来人口(流动人口)中,以经济活动为目的者分别占75%i、78%ii和68%iii。因此,能不能够在城市里顺利地实现就业,是流动人口社会适应的首要方面。

但是,城市在这方面却为流动人口设置了一系列障碍。近年来,一些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为了解决本地居民的就业问题以及其他相关问题,先后提出了对“外来人口”实施“总量控制”和实行差别就业等限制外地人员就业的措施。比如,广州市于1997年规定,该市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等22个工种必须使用本市劳动力,外来人口不得在这些工种就业;北京市劳动局于1997年也提出了类似规定,并提出对外来人口实行总量控制;西安市规定,凡国有工商企业下岗职工超过10%以及市劳动行政部门规定限制的工种岗位,禁止使用农民工,已经使用的坚决清退;山东省劳动部门规定,城镇企业招用农民工,除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外,同时要收取一定的费用,用作城镇职工就业开发经费;上海市按照工种性质对不同的岗位进行了分级管理,苦、累、脏、险的A类工种允许招用外地工,较为轻松的C类工种不得招用外地工,介于上述两者之间的B类工种则本着先本市后外地的原则招用iv。

在这些限制性政策的作用下,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就业地位和职业类型与城市原有人口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

从就业地位方面看,流动劳动力中在个体、私营经济单位就业的比例显著地高。1997年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收集了北京市外来人口的“就业者身份”资料,结果表明:在有职业的外来人口中,作为私营个体企业雇员的外来人口、作为自营劳动者的外来人口和作为私营个体顾主的外来人口比例分别为19.32%,16.80%和3.57%(见表1),三者合计达40%。

而从表2则可以更加清楚地反映出外来劳动力与北京市户籍劳动力在职业构成上的巨大差异。从表中数据可以看到,尽管北京市户籍劳动力中相当大比例集中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和企事业负责人(合计达27%),但在外来劳动力中,这两类劳动力的比例只有2%。与此相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外来劳动力中,服务性工作人员和生产运输工作人员的比例则分别高达30.48%和43.35%,远远高于户籍劳动力的相应比例。

表1 北京市外来人口就业者身份构成%

就业者国有企业私营个自营集体企业乡镇企业机关事业私营个其他合计

身份从业人员体雇员劳动者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单位人员体雇主

构成% 19.66 19.32 16.80 16.31 7.56 5.84 3.57 11.0 100 资料来源:根据1997年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数据计算。

表2 北京市外来和常住劳动力职业构成%

职业分类外来劳动力户籍劳动力(1995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1.63 18.29 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事业单位负责人0.31 8.62

办事人员和有关人员 3.05 6.86

商业工作人员16.28 8.44

服务性工作人员30.38 9.01

农林牧渔劳动者 4.07 16.39

生产、运输和有关人员43.35 32.37

不便分类的劳动者0.93 0.02

合计100 100 资料来源:外来劳动力的职业构成根据1997年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数据计算;1995年常住劳动力的职业构成来自北京市统计局人口处等编《’95北京人口》(中国统计出版社,1997年)第383-384页。

这种就业格局,一方面是由流动人口本身的条件和能力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是由上述限制性就业政策决定的。

这些政策,违背了“公平”原则。城市政府强行清退外地民工,把他们藤出来的岗位“送给”当地下岗人员。这是一种歧视性的就业干预措施,违背了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在保护一部分人的利益的同时,牺牲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这样作的结果,将最终影响社会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这实际上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它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全国一盘棋”是不相符合的。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中,人们对商品壁垒的害处已经有了清楚的认识,人人都反对商品壁垒。但对于同样作为市场要素的劳动力,地方保护的幽灵却迟迟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劳动力问题上的壁垒也应该及早清除,否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会受到损害。

这些政策,还损害了企业的自主权,不利于提高企业的劳动效率。我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要求之一就是企业能够根据市场的需要和企业自身的情况自主地决定经营行为,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效率。但现在城市政府强行规定企业应该用哪些人,而不能用哪些人,实际上是剥夺了企业使用劳动力的自主权,也剥夺了劳动者择业的自主权,这是既不经济也无效率的行为,与市场经济的要求是格格不入的。事实上,在调研查活动中我们发现,许多城市企业已经开始因为执行政府的限制外来人口就业的政策而引起效率下降。

必须从根本上打破这些限制性政策。为此,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城市搞人口总量控制是应该的,但必须注意并且首先解决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什么是合理的总量规模?第二,总量确定后,如何确定什么人应该在城市而什么人不应该,不能以户口或其他任何身份标志来确定,而必须以“能力”来确定。

(2)有人提出,雇佣外来人口的企业少交了很多费用,钻了政策的空子。因而提出,要让雇佣外来人口的企业多交费,从而达到限制它们雇佣流动人口的目的。这个思路可行,但出发点不对。其出发点是限制外来人口。但外来人口实际上是受害者,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应该从保护外来人口的合法权益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从而使外来人口受到与市民同样的保护,并间接起到调节外来劳动力的作用。

(3)要建立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促进人口的有序化流动。人口流动的方向是趋利避害。但当信息流通不畅时,人们对利与弊的了解并不清楚,因而产生了人口流动的盲目性。盲目流动的结果,既浪费了个人的时间和资金,也造成了对交通等公用事业的巨大压力。因此,有必要加强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建设,以劳动力市场为中介,引导人口实现更加合理、有效的流动。在这一方面,北京市多年来在保姆市场建设上的经验是值得提倡和借鉴的。为了搞好保姆市场的建设,北京市的有关部门与劳动力输出地区的有关部门联合起来,互通信息,有效地组织保姆的输出和输入工作。既减少了保姆流动的盲目性,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同时,也增强了劳动力市场对保姆的管理能力,减少了保姆中的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表现出多方面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 流动劳动力的收入

就业本身并不是目的。流动劳动力在城市寻求就业的根本目的是要增加收入。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流动入口的不断增加,农村地区和农民家庭的收入得到了大幅度的增加。应该说,在增加农村收入、减少农村贫困方面,流动人口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是,我们又必须看到,和城市市民相比,流动劳动力的收入是明显偏低的。在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流动劳动力的平均收入只有城市劳动力平均收入的50%甚至更低。

形成流动劳动力收入偏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由于自身文化、技术等条件的限制以及制度因素的限制,流动劳动力大多只能在一些收入低下的行业或部门就业,他们的收入普遍低于城市劳动力的收入。

其次,部分雇佣流动劳动力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各种手段压低、拖欠甚至拒付流动劳动力的工资,使流动劳动力收入偏低的状况更是雪上加霜。近年来,每到春节前夕,各地媒体都会出现关于流动劳动力与雇主之间因为工资拖欠问题而发生冲突的报道。今年,这种矛盾爆发得更加尖锐、突出,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民工由于无法得到应得的报酬而自焚、跳楼自杀等极端现象。

流动劳动力的收入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一定要高度重视。当前,在不少城市,流动劳动力的数量已经超过本地劳动力的20%甚至30%。在一些特大城市,流动劳动力的绝对规模甚至达到了200~300万人。如此高比例和如此大规模的流动劳动力队伍,使流动劳动力成为影响城市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如果流动劳动力收入偏低的问题特别是他们的工资被拖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就有可能引发危及社会稳定的极端事件。对此,我们必须有足够的重视和警惕。

要解决流动劳动力收入偏低的问题,从根本上讲,就必须提高流动劳动力的收入水平。当然,我们并不是盲目地主张提高流动劳动力的收入。但是,作为体现“按劳分配”原则的基本要求,流动劳动力的收入应该和从事同类工作的城市市民保持在同一水平上,而不是象现在这样,同工不同酬:同一个工作,城里人一个价,乡下人一个价。

为了真正有效地贯彻落实“按劳分配”的原则,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我们强调经济活动要由市场机制来调节,而不要由政府进行干预。但是,在贯彻“按劳分配”原则、提高流动劳动力收入这个问题上,政府必须加大干预的力度,这是因为:在激烈竞争的劳动市场上,流动劳动力是弱小的、无力的,他们难以依靠自身的力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背景下,政府必须站出来,代表弱者,维护弱者的权益。

政府的作用体现在:监督劳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当前,我国劳动力供给远远大于需求。在这种“买方市场”条件下,由农村进入城市、对城市完全陌生的流动劳动力根本没有能力去与雇主谈判雇佣条件(包括工资待遇、劳动时间、劳动安全保障等)、签订劳动合同。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使得很多流动劳动力根本得不到劳动合同的保护。即便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流动劳动力,也没有能力保证合同条款得到有效的实施。政府的作用,就是要保证所有雇佣流动劳动力的雇主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监督合同的实施。

3 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

教育是人们提高社会地位的重要途径。对于流动人口而言,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教育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主流社会、适应城市主流社会的基础。很多流动人口自身受教育有限,已经失去了提高社会地位的条件,但他们希望自己的子女能够受到良好的教育,将来有机会提高地位。在笔者进行的各种走访调查中,很多成年流动人口表示:含辛茹苦漂泊异乡的目的主要有两个,一个是尽可能增加一些收入,另一个是为孩子创造更好的受教育机会。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寄托了无数流动人口对未来的期望,寄托了他们实现由农村人向城里人转变的理想。从长远来讲,流动人口的教育问题,是新一代流动人口适应城市社会的最主要途径。因此,非常有必要对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加以关注。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流动人口在规模不断增大的同时,结构也发生了重要变化。最为显著的结构变化之一就是流动人口的“家庭化”过程,即,在流动人口中,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以过去“单身外出”的方式而是以“举家迁徙”的形式进行流动v。这样,在流动人口中,儿童少年人口越来越多,所占比例越来越高。

流动儿童少年人口在数量上的增多和比例上的提高,是符合人口迁移和流动的一般规律的。一般地,在人口迁移和流动的初期,由于各种未知因素很多,很少有家庭会举家迁徙,

而是由少数年轻力壮、有冒险精神的人先行迁移。这种迁移被称为“先锋型迁移”。当先行者们在目的地稳定下来之后,就会安排其他家庭成员跟进迁移,这时候的迁移就是我们所说的“家庭化”迁移过程。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的流动人口极少。80年代中后期,流动人口开始大量涌现,当时的流动人口主要是单身闯天下的先行者。进入90年代以后,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在城市里站稳脚跟,他们开始将家属接到身边,于是出现了流动儿童少年越来越多的现象。

由于资料限制,目前我们尚不清楚全国到底有多少流动儿童少年人口。但局部地区的资料使我们确信,流动儿童少年人口已经达到了较大的规模。据北京市1997年外来人口普查资料,北京市外来人口中15岁及以下流动儿童少年人口的比例达7.05%。

假定全国流动儿童少年人口在流动人口总量中所占比例与北京市的这一比例大致相同,根据全国1.2亿流动人口的总规模,我们可以推算出目前我国的流动儿童少年人口应该在850万人左右。尽管流动儿童少年人口在全国总人口和外来人口总量中所占比例并不是很高,但850万流动儿童少年人口的总量,已经使流动儿童少年人口成为社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的一个特殊群体。这是因为,他们正处于接受教育和发育身体的关键时期,如果他们在这一关键时期能够在身心上得到健康、全面的发展,他们将成为有益于社会的建设者;相反,如果他们在这一关键时期得不到健康、全面的发展,他们就有可能成为社会发展的异己力量,成为社会发展的不利因素。而流动儿童少年面临的特殊生活环境,更容易使他们向后一方向发展。850万人的巨大规模,又使这一问题在数量上更具重要意义。

全社会都应该对流动儿童少年人口问题,特别是流动儿童少年人口的教育问题予以高度的关心和重视。这不仅是理论上的合理“推论”,而且存在客观的需要。这一点,可以从流动儿童少年家长们关注的主要问题方面得到说明。1997年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资料显示:在流动人口“最关心和希望得到解决的问题”中,流动儿童少年“上学难”问题已经成为流动儿童少年家长们最关心和希望解决的第二位突出问题。这次普查十分重视外来人口对北京市有关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的要求和看法,在问卷中以户为单位调查了“本户外来人口最关心和希望解决的问题”。由于该调查项目选项较多,因而答案分布比较分散,没有特别集中的选项。调查结果表明:在有流动儿童少年的外来人口户中,24.2%最关心“安全保障”问题,在全部答案选项中居第一位;12.5%最关心子女“上学难”问题,居第二位。其余依次为“居住困难”问题、“乱收费摊派”问题等vi。我们通常认为,人口流动的根本目的是挣钱,因而“乱收费摊派”等经济问题对流动人口而言更为重要,他们对这些问题的反映也更为敏感。但这次普查的结果却表明,在流动儿童少年的家长中间,孩子们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比经济问题更为重要和突出的问题。全社会,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应予高度重视。

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之所以成为家长们最为关注的问题,与这些孩子当前的受教育状况有关。从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结果可以看到,在北京市流动儿童少年人口中,还有相当高比例的学龄儿童和少年没有能够进入学校接受教育。普查结果表明,6至15岁流动儿童少年申报“未上学”者,占同年龄组流动儿童少年人口的13.9%。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高比例。这样高比例的流动儿童少年人口不能入学接受教育,对于全面提高我国人口素质,对于有效实施义务教育,对于我国未来的现代化建设,都是极为不利的。因此,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必须尽快得到解决。

应该说,国家对于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十分重视的。早在1998年3月,教育部和公安部就联合颁布了《流动儿童少年就学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流入地人民政府应为流动儿童少年创造条件,提供接受义务教育的机会。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具体承担流动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管理职责”。

但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多数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市和城镇还没有对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予以真正的重视。不少地区甚至以流动儿童少年迟早要“流动”回原籍或“流动”

到其他地区去为由而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拒绝重视流动儿童少年问题。应该说,这是一种不太负责任的短视态度。流动儿童少年的成长过程将对他们的一生产生长远的影响。这就要求我们对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持长远眼光。从地区的角度讲,这些城市或城镇本身将来也会为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付出沉重的代价。须知,很多流动儿童少年并不一定最终“流动”而去,相反,他们会千方百计留下来。因此,他们在成长过程中因为不受重视、得不到健康成长而产生的问题最终将会成为这些城市或城镇本身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更何况,即使这些流动儿童少年最终“流动”而去,他们仍然将生活在我们这个国家之中,他们面临的种种问题,仍将是整个国家将面临的问题。因此,全社会,特别是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市和城镇,一定要以长期的、全局的战略眼光,尽快对流动儿童少年人口的教育问题予以更多的关心和重视,绝不能以本地区的利益多寡来决定是否重视这一问题以及重视的程度。

我们认为,虽然各地不重视流动儿童教育问题的原因多种多样,但管理上的漏洞无疑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目前,教育统计基本上以“户籍人口”作为统计口径,这使得一些地区特别是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城市和城镇地区可以不关心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

流动儿童少年虽然从户籍上讲不是流入地的“户籍人口”,但他们是我们国家总人口的组成部分,不论他们身处何地,他们所面临的问题都是整个国家的问题。因此,流入地必须从国家的战略高度来认识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

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有必要改革现有的统计口径,促使流入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关心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具体的办法就是变“户籍人口”统计口径为“常住人口”统计口径,从而将流动儿童少年纳入每一个地区教育统计的基础人口之中。这样一来,流入地就必须重视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了。

参考文献:

i 邹兰春. 北京的流动人口. 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1996. 7-91

ii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7年北京市外来人口普查资料. 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8. 4-26

iii根据2000年北京市人口普查长表样本数据计算。

iv余大兴,胡小勇. 脚下的长路.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 102-103

v段成荣. 应及早注意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 科技导报. 2001年第3期. 21

vi段成荣. 应及早注意流动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 科技导报. 2001年第3期. 21-22

(“北京市外来人口发展趋势及对策研究”阶段成果)

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

从控制到服务: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分析与展望 [摘要]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流入城市的农村人口规模渐趋庞大。一方面,流动人口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引发各类城市管理问题开始凸显。迄今为止,国内学者对流动人口的 研究主要停留于人口流动的状况、过程、流向及结构特征等的一般理论与方法,对于流动人口现象 背后的政策性因素探讨不多。本文旨在通过回答流动管理政策是什么;这些政策对流动人口产生了 什么影响,有何不足之处;改革建议与如何服务好流动人口等问题,系统地对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进行归纳评析;分析了现行管理政策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及其症结所在;立足城市化,以服务视角提出政策改革的建议。 [关键词] 城市流动人口城市化管理政策 一、绪论 1.1论文研究背景 1.1.1快速城市化推动人口流动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水平迅速发展,城市化的速度达到同期世界城市的化速度两倍多。[1]2006年末中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43.9%,而到2011年,这一比例已经超过50%,[2]标志着我国城市化水平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城市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就是人口流动。[3]以我国2011年人口数据估算,城市化每提高1%就要有1314多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市,我国流动人口总量已接近2.3亿,占全国人口的17%。[4]目前我国流动人口从农村向城市流动,从经济欠发达地区向经济发达地区流动为主要特征。这是由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区域不均衡发展决定的。根据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在全国23000万流动人口中,从城镇流出人口约6210万人,占27%,从乡村流出人口占73%。流入城镇的17112万人,占74.4%,流入乡村的占25.6%。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全文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24号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前期物业 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物业服务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 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

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 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第四条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权责一致、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的物业服务市场规则,维护享受物业服务并依法付费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 第五条本市支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共有部分利用和管理等事项。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服从服务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按照“党政统一领导、专门机构统筹协调、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协同参与”的思路,探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体制新机制,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规范化、人性化、信息化,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服务与管理网络,理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联动关系,建立齐抓共管的长效服务管理机制,实现由部门分头履职向综合服务管理转变。 (二)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管理为主向服务管理并重、加强人文关怀转变。 (三)全面落实管理责任制,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管理实效,实现外来人口管理模式由社会化管理为主向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转变。 三、组织机构 成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党委书记齐长军担任,副组长由镇党委副书记袁文军担任,成员由各科室、各村组

成。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办公室主任由田松庆同志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服务管理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管理新网络 1、建立王明口镇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抽调镇综治、计生、劳动、司法等部门成员,组织实施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外来人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2、各村建立流动人口管理站。 3、建好流管员队伍。改变当前服务管理以兼职人员为主承担的模式,建立“专业化为主,社会化为辅”的管理队伍。(1)专职协管员由派出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计生、劳动、综治、司法等部门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出租房屋登记备案工作;计生《婚育证明》的查验催办工作、《劳动合同》的查验催办工作以及16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登记工作;对管区内兼职协管员进行业务指导,以及做好检查、督促、考核和发函、回函以及台帐资料整理工作;并发动辖区内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2)公开招聘200余人流管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本村(社区)人员担任,并报镇流管办审核确定,在专职协管员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工资按登记人数和质量,实行半脱产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登记、发证、催办、查验和注销等日常工作,并发动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3)联络员由所在的各村(社区)大学生志愿者担任,协助提供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和变化情况。联络员年终进行评比奖励。 (二)探索拓展服务管理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管理新品质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研究

中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研究 杜丽红 【摘要】:21世纪将是一个城市化的世纪。根据世界城市化规律,我国正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人口城市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指出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我国大量的流动人口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结构转型而产生。由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流动人口的主体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城市流动人口。中国是当今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流动人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展开,并将持续增长且维持在较高水平,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不可估量。城市流动人口给社会经济发展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对人口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累积所造成的管理上的困难和难点,传统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无法适应新阶段新形势的需要,而新型的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还没有建立起来。因此,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需要顺应历史的潮流,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进行创新研究,消除管理上的制度障碍,实现合理有序管理。做好城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不仅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研究,无论对实际工作还是对理论研究,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本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方法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服务和管理为基本思路,创新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管理机制、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以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为重点,服务和管理并重,努力提高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文共分7章。研究的基本思路是导论→基础理论→历史回顾→特征和效应分析→亟待解决的问题→对策研究;对策部分包括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 式创新、管理机制的创新以及管理制度和管理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第1章,总论。介绍研究背景和选题意义,明确界定核心概念,提纲挚领的介绍了全文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研究方法,论文可能的创新和不足。第2章,综述了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研究的相关理论。对流动人口研究的经典理论进行了回顾和总结,从流动人口理论的产生发展到目前新兴的研究理论和方法,包括马克思主义流动人口理论、发展经济学的模型和学说到新劳动力迁移经济学以及新兴的移民网络说、连锁因果说等。第3章,对中外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进行了回顾和比较研究。首先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我国在不同历史时期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宏观和微观管理政策和措施,对其客观的评判,进行了纵向的比较,从中汲取经验教训。接着,对发达国家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具有代表性的做法进行分析,总结了当代发达国家在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方面的共同点,对比我国的现实进行横向的比较分析,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第4章,我国城市流动人口问题管理的现状研究。首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整体状况进行了描述,解析了城市流动人口构成状况。在进行归类分析的基础上,从自然结构特征、社会经济特征和空间结构特征三个大的方面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特征进行了详尽完整的梳理。并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正面效应和负面效应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指出规模庞大的城市流动人口对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 城市经济发展做出了相当大的贡献,同时对目前的城市管理体制形成了冲击。在此认识基础上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深入研究,指出目前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中存在管理理念滞后、管理模式陈旧、管理体制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城市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未得到完全保护、统一的流动人口管理法律体系尚未形成、全国一体化的流动人口管理网络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并对其原因进行深度剖析。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进行创新研究,寻求能够统筹发展实现社会和谐的新型管理方式。第5章,建立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并提出优化整合目标。首次对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相对归类,建立了五个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包括适应型、属地化管理模式;服务型、社区化管理模式;多元型、社会化管理模式;协作型、区域化管理模式等。每一种管理模式都具有自己的特点,每一种模式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并且与我国不同区域、不同层面的现实情况相结合。在这一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管理模式的优化整合目标:以信息为导向,以市场运作为取向,以管理与服务并重或“管理即服务”为根本宗旨,以教育为重要环节,以法治化管理为根本手段,以街道社区管理为基础,以自我管理为落脚点。第6章,我国城市流动人口管理机制与创新。指出城市流动人口的传统管理机制已经带来诸多问题,与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及管理实践不相适应,需要进行管理机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BF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BF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BF--2008--2712)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2005年10月3日,我县南安镇新安村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二、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范本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范本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社会实践考核表实践课题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姓名李志刚教育层次专科 学号 10 分校邯郸电大 专业行政管理教学点磁县电大

指导教师日期 -03-12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生社会实践考核表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至今年6月底,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就达到4125人。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分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二、调查方法: 调查分析法。我经过对县公安局暂住人口登记记录表,进行分析,最终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对象: 我县已登记的暂住人口4125人,其中的50人。 四、调查项目和分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她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她乡。她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进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经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10月3日,我县发生一起两名湖南籍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杀死二人的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北京市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二 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临时管理规约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是自首户业主入住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成立期间,业主与业主、业主与建设单位等主体之间,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3.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进入物业管 理区域时,各相关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4.本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启用。

临时管理规约 (名称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名称一致)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 (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一致) 一、物业管理区域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详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幢】 【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位于【幢】【座】层单位号。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位于【幢】 【座】层单位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部分物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维修和管理 三、物业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应当向建设单位领取所购房屋的“业主一卡通”,与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并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新建房屋建筑,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提交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文件,明确告知物业买受人房屋建筑的各项性能指标、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质量保修内容等。 四、物业专有部分维修、使用和管理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专有部分时应当遵守《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如何做好流动人口管理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以来,随着城市化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城镇流动人口数量急剧增多,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如何强化流动人口的管理,进而提高公安机关在动态环境下对人口的管理能力,是基层公安机关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为此,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进行了认真思考,现就当前如何强化流动人口管理谈几点个人认识:由于经济发展使城市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许多派出所辖区,街道委员会等,常住人口,暂住人口等,成了典型的城乡结合体。作为社区民警,长期走街串户,每天与外来人员接触,多年的社区工作经历,使他们充分感受和认识到了人口管理的重要性,并大胆进一步的全面了解暂住人员户,确保人口无一漏管和失控。严防在人口管理中发现有网上逃犯或不法分子的存在.进一步夯实片区警务工作,有效的实现了辖区和谐稳定。 人口管理是国家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省,市县区及镇和乡村的主要工作。人口管理更是公安派出所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派出所工作基础的基础。“人”是社会治安的参与者,是社会治安管理诸要素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人口管理又是治安管理的核心,是加强治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违法犯罪分子产生于群众,又藏身于群众,必须牢固树立“只有管好人口,才能管好治安”的思想,只要把人控制住,社会治安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在人口管理工作中,重点和难点就是流动人口(暂、寄住人口)的管理。作为人口管理主力军的公安基层派出所,我们在积极推进和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进程中,积极探索和逐步取消束缚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二元制结构”,在流动人口和房屋出租户治安管理工作中建立因地制宜、管理严密、服务全面,富有成效的管理体系,把户口政策交给人民群众,实施阳光作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广大人民群众和公安机关一起共同管理好流动人口,共同构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安定环境。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改革开放的深入和中部城市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人口大流动已成为客观的必然的社会现象。在现有的户籍管理法规和政策条件下,如何加强对流动人口管理,公安派出所应着重从宣传教育、落实责任、严格管理协同配合、灵通信息、热情服务等方面入手,加大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力度。 一,加强对流动人口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流动人口遵纪守法意识。强化教育管理工作措施提高流动人口法制观念提高城市流动人的思二,随着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深入,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已形成了一定的社会趋势,大量流动人口的纷纷涌入,在为街道发展注入新鲜活力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诸如治安案件增多、计划外生育、非法行医、违章搭建等负面影响,为此,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和服务是新形势下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一个新课题。按照新形势下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规范日常管理工作程序,强化管理工作措施,使流动人口教育管理工作达到一定的社会效果,适应新形势采取新思路,努力开创流动人口工作新局面 城市的发展,外来人员迅速的膨胀,在城市的天空是一个不可勿视的群体,虽然他们在地区的发展中并不居于核心地位,但是,毋庸置疑,抓好流动人口工作对于社区的经济增长、社会稳定有着重要意义。 全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经验在会议上通过各地的经验表明,切实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有利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市场繁荣、方便群众,有利于维护社会治安、净化城市治安环境,也有利于依法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同时也表明,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密切协作配合,强化综合管理。建设部门在流动人口管理中也担负着重要责任。几年来,党中央综治委的要求和部署,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在出租房屋管理、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正文--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

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提纲) 一、引言 二、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 (一)深圳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 (二)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做法 三、当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方法相对滞后 (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难解决 (三)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四)流动人口各管理部门协作效果不佳 四、加强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 (一)更新管理理念,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二)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 (三)加强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力度 (四)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 五、结语

深圳市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内容提要:随着深圳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外来人口流向深圳成为深圳市流动人口,这些流动人口在加快深圳城市化进程的同时,也为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分析了深圳市流动人口的特点,讨论了深圳市在流动人口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当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一)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方法相对滞后;(二)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难解;(三)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四)流动人口各管理部门协作效果不佳。加强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的建议如下:(一)更新管理理念,建立现代化的管理模式;(二)切实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教育问题;(三)加强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保障力度;(四)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 关键词: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 一、引言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规模最大的国家,也是流动人口最多的国家。城市流动人口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其为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对流动人口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工作是开展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目前,传统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新时期发展需要,城市流动人口管理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消除传统管理模式上的弊端,推动人口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深圳是邓小平主席亲自提名设立的中国第一个经济特区,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个窗口。从中国的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边睡小镇,逐步发展到一座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现代大都市,深圳的每一次进步和超越都离不开流动人口的勤劳和汗水。但是深圳市在流动人口的管理方面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服务意识淡薄、管理手段滞后、各部门协调效果不佳等问题,相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深圳市流动人口管理现状 (一)深圳市流动人口的基本特征 深圳近年来流动人口增长迅速,2003年常住人口为557.41万人,而到了2008年就达到了876.83万人,这其中绝大部门为流动人口。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0年5月28日,深圳市全市累计登记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达1200.5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84.9%;其中户籍人口212.35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的15.1%。该市人口增长、结构、布局等特点可以总结为“五个最”:一是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倒挂最严重,2009至2010年进行的统计的数据显示:深圳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的比例达6:1。二是人口密度全国大中城市里最高,从“四普”时每平方公里825人增加到“五普”时3597人,十年间增长了3.46倍,以年均15.32%的速度增加。三是人口年龄结构最轻。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 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 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 处理纠纷。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 区域,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 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 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 并公告。 第七条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 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验收过程中,应当审查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配置等是否符合规划 设计指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 第八条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如何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业化、城乡一体化进程强力推进,流动人口规模迅速扩大。流动人口大量涌入,为建设和发展新城市注入活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带来了治安、就业、计生、教育、环境等一系列的社会管理问题,成为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重点和难点。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管在其中,在实际工作中真正做到“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而不是只为了采集信息而采集,为录入信息而录入。 一、围绕中心狠抓落实,全面开展三天一小查五天一大查的专项整治行动。(1)分户到责任人,严格执行“谁的包户谁负责”政策,有效地提高包户干部的责任心;(2)将人员分类登记,一般人员、可疑人员、重点人员分类整理成档,可疑人员和重点人员名册交由派出所进行登记;(3)出租房屋承租人必须签订《房屋出租治安责任书》并留下责任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立足实际抓好源头,不断创新管理服务的模式。目前流动人口不仅人数多、居住杂,且流动性强、管理难。如果沿用传统的管理方式和方法,工作进度和更新进度很难跟上,工作难以全面展开,必须从源头上来找办法、找对策,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

三、加强长远管理,提高管理队伍的服务水平。1、尽快完善二维码平台系统。流动人口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直接影响到制定流动人口相关政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搞好登记统计,全面准确掌握信息,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是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基础。人口信息只有录入电脑,实现联网共享才能充分发挥作用。2、认真做好人口流出地与流入地的衔接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人口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我们在实践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我们在基层的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还不够规范;我们流动人口管理队伍的素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扎实做好信息采集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3366”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工作站队伍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管理水平,结合辖区的现有信息动用一切社会力量来共同管理,力争使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管理服务工作更上新的台阶。 ******社区居委会 2014年7月25日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关于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调查报告 姓名 学号 专业 指导教师 日期

一、调查目的: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同时产业化的地区差异,也促使外来人口的大量流动。从2000年至2014年,太原市流动人口从17.5万增至108万,增幅超过517% 。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一方面为当地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给当地的治安环境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外来人口违法犯罪现象已成为社会关注的治安焦点,流动人口管理工作面临极大挑战。为此,亟需将流动人口管理纳入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在正视流动人口管理存在问题的同时,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流动人口管理新路子。 二、调查方法: 调查分析法。我通过对县公安局暂住人口登记记录表,进行分析,最终得出调查结论。 三、调查对象: 我市已登记的暂住人口,其中的50人。 四、调查项目和分析: 一、当前流动人口的动态特征 (一)素质低能化。在流动人口中,大部分人来自于生活贫穷、经济欠发达地区。他们自身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知识匮乏,缺乏劳动技能,且缺少学习和培训的机会。 (二)心理功利化。流动人口中大部分在本地生活窘迫,对自身处境不满才流入他乡。他们背井离乡的主要目的就是打工挣钱,以此改善自己当前的生活处境。这些人口中不乏为了经济利益而急功近利,甚至不择手段之人。

部分流动人口因对自身处境不满,对社会产生仇视心理,并通过各种形式发泄私愤。还有一部分流动人口受外界刺激和腐朽思想影响,为达到自己物质上满足和精神上刺激滋生犯罪动机,走上犯罪道路。如很多地区,发生一流动人员为达到侵财目的入室抢劫等特大案件。 (三)结构复杂化。流动人口的流动,在很大程度上处于无序状态,来源广泛,流出地多,其来去行踪不易掌握,且成份复杂,良莠不齐。流窜犯罪分子混迹其中,成为一个特殊的危险群体,随时都有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性。从近几年犯罪方式看,外来流窜犯罪人员相互结成团伙进行作案越来越多,一人被抓,其余便作鸟兽散,给追捕和办案、结案造成很大困难,给社会治安也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四)行为短期化。大部分流动人口所从事的职业均非正式,无正式劳动合同书,雇主或雇用单位辞退他们异常随意,再者流动人口由于从业场所和职业的多变,使他们居无定所,呈流动居住态势。行为短期化极易造成顺手牵羊,打一枪换一炮的犯罪动机。 五、目前流动人口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备,尽管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法规,但是随着形势的变化,已经不适应当前需要,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明显滞后。由于流动人口的逐年增加和管理工作的滞后,给社会治安稳定带来了诸多不安定因素,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呈上升趋势。据有关数字统计,违法犯罪案件当中,流动人口占50%之多。当前流动人口在管理上还存在以下弊端。 (一)管理体制不畅。流动人口的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社会性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流动人口管理未真正纳入政府行政行为的管理轨道,有关部门

1物业临时管理规约

文件编号:REMS-ZM-HCJY1303 物业管理规约 北京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二月

第一章总则 一、临时管理规约是自首户业主入住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成立期间,业主与业主、业主与建设单位等主体之间,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业主方可要求对本规约进行修改;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重新审议制定管理规约。本规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管理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进入物业管理区域时,各相关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四、建设单位已经在物业销售时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物业买受人(以下简称为“业主”)与建设单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对本规约予以书面承诺,即表示其对本规约内容的认可。业主有义务敦促其物业使用人阅读本规约,并遵守本规约。 五、本规约中使用的概念除文义有所指示需另作解释外,其意义如下: 1、物业:指“和成璟园”之红线范围内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公共地方、绿化区域及保留地方等在内的所有区域。 建设单位有权在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更改物业的名称,而无需就各业主或其他拥有该物业权益的人士因物业更改名称而引起的任何损失、赔偿或开支负责,但建设单位需于更改物业名称前不少于一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给各业主/物业使用人,并张贴告示于告示栏中,自告示张贴之日起7日后应视为各业主/物业使用人已收到书面通知。 2、建设单位:北京恒成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建设单位有权选聘请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对本物业进行物业管理,负责对和成璟园项目楼宇、园区等区域进行物业管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建设单位有权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自动成为本

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

浅谈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经验 人口大流动,对社会治安带来了大冲击,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治安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新时期流动人口的现状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一)总量呈上升趋势,由暂住向常住型发展。2008年我区共登记暂住人口108700人,较2007年净增32500人,增长了42.7%。2009年上半年,仅鲁塘镇就有将近2万余流动人口,同期增长81%,并呈暂住型向长住型转变的趋势。(二)居住分布辐射广,面广线长点多。近85%以上的暂住人口在出租私房、建筑工棚等地落脚居住,居住面以中心城区北湖市场、七星市场等大型商业场所,辐射到三里田、曹家坪、同心桥、潘家湾等城区结合部一带。(三)主体是农村剩余劳动力,以省内外县流动为主。据统计,来自城市的暂住人口占总量的26%,来自农村、县镇的占74%;来自省内的占73%,省外流入的占27%。(四)职业以从事经济活动为主,盲目流动占较大比例。从职业特色来看,劳务型、经营型、公务型等类型流动人口占总数的90.4%,有相当一部分暂住人口职业和居所处于经常变动状态,很不稳定,另外,存在许多“三无”盲目流动人员。 人口大流动对当前社会治安冲击是前所未有的,带来的负面影响是前所未有。主要表现在:(一)流动人口在违法犯罪主体中所占比重上升。自2007年至2009年上半年以来,分局抓获的刑事作案成员中,外来人口所占比例以每年10%以上的比例快速攀升。仅今年6

月份开展的中心城区社会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北湖分局破获的抢劫、抢夺、盗窃等案件中,流动人口作案达94.6%。(二)流动人口综合犯罪趋势明显,大要案件增多。调查了2007年以来的各类案件,流动人口犯罪主要涉及杀人、绑架、抢劫、抢夺、贩毒等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并呈现多元化综合性的特点。以2007年度,北湖分局查获绑架、抢劫、抢夺、贩毒等重大案件1065起,流动人口作案占86.2%,其中抢劫、抢夺案全部是流动人口作案。(三)流动人口团伙犯罪突出,流窜性、暴力性特征日益明显。流动人口团伙犯罪较前些年有大幅上升。今年6、7月开展的中心城区治安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摧毁各类犯罪团伙24 个,其中流动人口犯罪团伙21个,占87.5%。(四)流动人口参与或引发的治安难点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增多。一是参与“黄、赌、毒”社会丑恶活动的较多,且诱发和助长了其它刑事犯罪,形成了治安难点。二是一些流动人口聚居区成为治安混乱区域和藏污纳垢之地,如,三里田村一带、鲁塘矿区等成为“两抢一盗”等案件高发地带,治安较为混乱,群众安全感极差。 针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今年5月初开始,北湖分局以鲁塘镇、郴江镇等流动人口集散中心为核心辐射到全区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开展了“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务中心”工作,通过出台相应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开展具体工作,有效地解决了政策依据、服务质量、经费保障等难点问题,深入推动了流动人口清理整顿试点工作,进一步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同时,有效遏制了“两口”高危人群发案率高的态势,促进了社会治安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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