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析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

析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

析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
析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 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 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HansV erm 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

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3. 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 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 曼塔利发展了费米尔的目的论,指出“翻译是一种用于达到特别目的的复杂行为”。曼塔利翻译理论的研究对象涵盖所有的跨文化转换形式,“翻译”一词在曼塔利的理论中也已脱离了传统的内涵。她提

出区别“翻译”和“翻译行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指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设计的信息传递过程;而翻译只是一种文本形式上的跨文化转换活动,翻译是翻译行为的具体操作。此外,她还强调了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在翻译实践中的重要作用。就这样,功能派翻译理论从译入者的全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使翻译从原语的束缚中解放了出来。

4. 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诺德作为第二代目的论的代表继承和发展了第一代目的论者的理论。在功能派学者中,她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理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阐述了功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诺德在1997年出版《目的性行为》全面系统地整理归纳了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说明了功能派翻译理论自形成以来受到的各种批评,并对这些批评做了回答。针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不足,提出了“功能加忠诚”原则,作为对目的论的补充。“功能加忠诚法”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使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从此,“目的论”从译者的新视角来诠释翻译活动,为翻译理论界带来了一场新的革命。

三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

功能派翻译理论的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了翻译的定义及实质,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及翻译原则。1.翻译的基本概念及实质

功能派翻译理论对翻译的定义是:“翻译是创作使其发挥某种功能的译语文本。它与其原语文本保持的联系将根据译文预期或所要求的功能得以具体化。翻译使得由于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障碍无法进行的交际行为得以顺利进行”。该定义实际强调了三层意思:一是翻译出来的译本是有一定功能的;二是译本与原文本应保持一定的联系,而保持什么样的联系则是由希望或要求译本实现的功能(即翻译的目的)所决定的;三是翻译必须化解客观存在的语言和文化的障碍。这三层意思概括了功能派对翻译实质的认识。

2.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及其角色分析

翻译不但是一种目的性的行为活动,也是一种社会性的行为。各方面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构成一个互动的系统。一般翻译理论认为翻译涉及三方面的参与者:原文作者、译者、译文接受者。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将翻译过程的参与者划分为基本的5类:翻译的发起者(initiator)和委托人(comm issioner)、译者(translator)、原文生产者(source-tex t producer)、译文接受者(target-text receiver)、译文使用者(target-tex t user)。其中,译者是翻译链上最重要的一环。译者以翻译要求为指导,从特殊的翻译任务中总结出译文的交际目的(此目的也可以是发起者直接给出),交际目的则使译者决定如何完成翻译任务。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角色的划分并不是绝对的。一个参与者可以同时扮演几种角色。其中译文接受者是决定译文的关键因素,影响到译者的分析判断和翻译目的的最终实现,因此它也属于翻译要求的组成部分。诺德区分了两类不同的接受者:预设接受者(target-tex t addressee)和实际接受者(target-tex t receiver)。前者为译文所欲影响的对象,后者为译文实际影响到的对象。译文实际接受者达到译者预设范围是译文的功能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

3.翻译原则

功能派将翻译原则分为两类:适用于所有翻译过程的普遍原则和适用于特殊情形的特殊原则。功能派认为,目的法则和忠诚原则是贯穿所有翻译过程始终的两大支柱准则,而其他法则或原则需视情况而定。

第一,目的法则(Skopos rule)

费米尔的目的论是功能派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

者的目的(比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比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比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但通常“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除目的法则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前者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 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而后者指原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即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程度决定。其中,语际连贯次于语内连贯,这两种连贯性原则又同时从属于目的原则。由于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必须服从于目的法则,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连贯通顺,那么译者应尽力使句子读起来顺畅、连贯,这时连贯法则是符合翻译目的的。如果目的法则需要译文不必通顺,那么,连贯法则则不适用。同理,如果翻译的目的要求译文文本再现原文文本的特色与风貌,那忠实法则与目的法则是一致的,译者应尽最大的努力去再现原文的风格、内容及特点。如果目的法则要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有某种程度的差异时,那么忠实法则就不再适用。因此,目的法则是普遍适用的法则,而连贯性法则和忠实性法则则是特殊法则。

第二,忠诚原则(1oyalty principle)

诺德在系统归纳功能派的各种学术思想,总结功能派理论自形成以来受到的各种批评和逐一解答的基础上,她发现目的论有两个缺陷:一是由于文化特有的翻译模式造成的。如果译文收受者所在的文化要求原文的忠实再现而译者不能兼顾此要求时,译者应向译文接受者解释原因;另一种缺陷是由译者与原文作者之间的关系造成的。虽然翻译中有忠实法则,但忠实法则要从属于目的法则。如果目的法则要求译文和原文毫无限制地背离下去的话,按照上述三条法则的关系,译者就可以无限制地脱离原文进行翻译。如果没有一个度来把握这种背离的话,翻译目的论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针对这一不足,诺德进一步提出了忠诚原则作为对目的论的补充。忠诚法则要求译者在翻译行为中对翻译过程中的各方参与者负责,竭力协调好各方关系,即当发起者、目的语读者和原作者三方有利益上的冲突时,译者必须介入协调,寻求三方的共识。简言之,忠诚原则理论框架是为了兼顾发起人、目的语读者和原作者三方利益,避免译者随心所欲地改写。

四对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评价

功能派翻译理论既继承了传统译论中的合理成分又突破了传统译论的束缚。这主要表现在:它突破了结构主义“等值”翻译观,打破了传统的翻译研究视角。结构主义翻译观把翻译活动看成是静态的、简单的编码解码过程。“等值”观认为,不同语言之间存在着某种程度的对等关系。而功能派理论认为翻译不能被看作是语言间一一对应的转换,开始从关注译作同原作的对等转向关注译者本身,关注译者在不同翻译策略之间进行选择的权力,认为翻译是在人为目的性参与下进行的,从而将目光转向了对翻译活动中其它相关因素的研究,拓宽了翻译研究的视野,形成了多元、多向度的翻译研究局面。功能派理论有助于人们开展翻译批评。传统的翻译理论都是以原文为起点,译文为终点,因此,衡量译文质量的标尺通常是原文。而功能派不再视原文为翻译活动中唯一不变的中心,而是强调译者的能动介入。既然翻译是有一定目的性的,那么译者在翻译时所持的目的和意图也是翻译批评应该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从而使翻译批评跳出“直译”和“意译”的二元模式,形成了多元化的翻译批评标准,具有更大的理论包容性和可操作性。

总之,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是以目的法则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其核心是翻译目的和译文功能。它对中国翻译理论研究无疑具有很高的参考和借鉴价值,但由此而引发的争议也不少。纽马克(Peter Newm ark)就认为功能主义过于简单化,强调信息而牺牲丰富的意义,损害原语文本的权威性。比如,它能否从根本上取代“信”或“忠实”、“对等”作为翻译的首要标准?况且,文学作品的情形和功能要比非文学作品复杂得多,文学作品的文体也是译者应着重考虑的要素之一,那么功能派翻译理论是否适用文学翻译?对于诸如此类的问题都有待进一步的研究和检验。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苏珊·巴斯内特和安德烈·勒菲弗尔(2001:l)认为,西方翻译研究发展史的显着特点之一就是对等,这一曾经至关重要的概念,逐渐淡化,并最终消解。20世纪70年代后期,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翻译活动更加频繁,各种文本类型的翻译需求迅速增加,非文学文本成为翻译研究的重要考察对象,德国功能翻译学派应运而生。这个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卡塔琳娜·赖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弗米尔(Hans J. Vermeer)、贾斯特·赫尔兹-曼塔利(Justa Holz-M?ntt?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德国功能翻译学派为翻译理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视角,其代表理论有: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text typology);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y);赫尔兹-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由于多元体系翻译观的影响,与原文文本至高无上观念紧密相关的等值标准逐步被侧重目标系统(target system)的观念所取代。 1.2.1功能翻译学派的理论基础 卡尔·布勒于1934年提出了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对功能翻译理论有深远的影响,为赖斯的文本类型学和弗米尔的目的论奠定了基础。 1.2.1.1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 布勒的语言功能“工具模式”包含以下组成因素: 语境(context):语言的“表现功能”,涉及符号与世界的关系; 说话者(speaker):语言的“表达功能”,涉及符号和说话者的关系; 受话者(hearer):语言的“感染功能”,涉及符号与受话者的关系; 符号(sign)。 布勒根据语言工具模式中的组成成分及其关系,区分了三种语言功能:信息功能(the information function)、表达功能(the expressive function)、感染功能(the appellative function)。他进而提出依据文本主要功能对文本进行分类(张美芳2005:65)。有一些文本明显试图影响读者的观念,一些文本意在产生某种美学效果,另一些则只是传达信息。布勒据此区分出三大文本类型:意动型文本(conative)、表达型文本(expressive)和信息型文本(representative)(周桥2006:81)。 1.2.1.2雅各布逊的语言功能模式 雅各布逊发展了布勒的语言工具模式,提出了语言功能模式。这个模式有六个组成要素:信息、语境、信息发送者、信息接收者、接触渠道、代码和话语功能。他根据各个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把话语功能分成五类:信息功能、表情功能、感染功能、寒暄功能和诗学功能(张美芳2005:67)。 1.2.2译功能翻学派的主要理论 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弗米尔则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最主要的理论:目的论(the skopos theory)。而曼塔利比弗米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1.2.2.1赖斯的文本类型学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德国的翻译功能主义学派 马梦琪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 如果我们谈论当代德国的翻译学派,特别是自70年代以来德国最具影响的翻译学派,首先想到的一定是翻译的功能学派,也就是深具德国特色的翻译目的派。这是20世界7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一个学派,功能主义学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行为,单靠语言学不能解决翻译的所有问题。翻译目的决定翻译实践中采用的翻译策略和方法,译者应优先考虑的是文本的功能和译文所要达到的功能预期。翻译功能学派代表人物有赖斯、汉斯·威密尔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

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三、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发展的四个阶段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Reiss)、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Holz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categoryoftranslationcriticism),汉斯·威密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and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oftranslation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plusloyalty)。 第一阶段:凯瑟林娜.赖斯(KatharinaReiss,1923-),毕业于海德尔博格大学翻译学院。在她1971年出版的论着《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翻译质量评价的类型及标准》中首次提出了功能派理论思想,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brief)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 atharina Reiss )、汉斯?威密尔(Hans.Vermeer )、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 olz Manttari )。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 ssibilities and L imitation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 )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 )。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 2postheory )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 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 )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 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her 2ence rule )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 )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 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 )。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 的理解决定。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 )和翻译(translation )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 )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ht )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 )。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7 4《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 hines e T r anslato rs Jo u rnal

浅谈德国功能学派翻译观

文学界浅谈德国功能学派翻译观 乔楠 (西安外国语大学,陕西西安710063) 摘要:功能主义翻译理论出现在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这一理论不仅吸取了传统译论中的精髓,又突破了其制约,独创的视角和方法令人赞叹,这一新的译学流派为整个翻译界做出了巨大贡献。本文将着重论述功能学派的三位代表人物的主要理论和观点。 关键词: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文本类型;忠诚理论中国分类号:H 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111(2010)04-0109-02翻译目的学派,这一深具德国特色的翻译功能学派,是自70年代以来在众多具有影响力的翻译学派中,最有代表性的。这一学派是20世纪70年代末发展起来的,弗米尔,作为它的创始人,于1978年在 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 (E i n R ah m en fur e i ne a llge me i ne T ranslationst heor i e)一文中,针对语言学派等各种重形式的翻译理论的薄弱环节,率先提出重社会文化及交际功能的翻译目的理论后,著名学者赖斯立即给予了支持和合作,接下来该理论又得到他们二人弟子或追随者如诺德(Chr i tiane N ord),安曼(M a rgret Amm an),豪思(Juli ane H ouse),荷尼格(H ans H onig)的支持,进而发展成为现今德国最有影响力的这一翻译流派。 1功能翻译学派的主要理论 功能主义理论一方面把翻译研究纳入跨文化交际研究,阐释了翻译中跨文化的一切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的转换;另一方面将翻译,即把原语文本一一对应地转换为目的语这一观点进行了扩展,进而涉及到翻译行为这一概念。对等原则在功能派与语言学派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去甚远。功能派只将对等原则视作特定情况下采用的原则,而语言学派却将其定位为其翻译理论的基础。功能主义理论是以目的为主导的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更符合翻译实践。研究功能翻译理论,是德国学术界固有的传统,著名的学者赖斯(K at har i na R e iss)、弗米尔(H ans .V er meer)、曼特瑞(Justa H o lz M anttar i)、诺德(Christiane N o rd)为其代表人物,并在功能派的创建和发展方面做出了显著贡献。下面将一一论述他们在功能翻译的主要学术理论。 (1)弗米尔的目的论 作为德国海德尔博格大学翻译学院教授,汉斯!弗米尔(H ans .V er m eer)长期致力于语言和翻译的研究,发表的译学作品主要包括 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 , 翻译教学法 , 关于翻译理论 , 论目的与翻译委托 , 翻译行动中的目的与委托 , 翻译目的理论:正论与反论 , 是不再问什么叫翻译学的时候了 等。其中 普通翻译理论的框架 可谓目的论的奠基文献。弗米尔透过这些著作所论述的理论观点如下: 翻译是人类具体形式的行动,众所周知,凡行动必有目的驱使,因此翻译亦有目的。换言之,从事何种翻译行动之前,译者首要明确的是翻译的目的为何,否则,这一行动无法进行。这便是前瞻式翻译观,在目的论的支配下,前瞻式翻译观把立足点放在目标读者和翻译任务委托者身上,根据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中所担当的角色和发挥的功能来决定翻译的方式策略。也就是说,根 据翻译目的论的基本观点,目标文本的功能是在目标文本产生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这一功能也就是目的,而决定这一目的的则是翻译发起者(即客户或委托人)。与此同时,客户或委托人要求目标文本达到的目的,又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目标文本的使用者(即读者或听者),以及其所在环境和文化背景。再有,根据上述翻译本身是一种行动,既是行动,就必然有其在目的支配下产生的结果。翻译行动所产生的结果是?译品#(trans l atu m;translat),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目标文本。前瞻式翻译观与传统译论的后瞻式翻译观大相径庭,后者倾向于源文本,在翻译中易于采用规范性策略。 根据弗米尔的观点,从译者的特定目的来说,源文本是翻译委托的一个组成因素,也是影响最终译品形成的诸多因素的基础,但源文本的措辞对翻译的重要性来说是第二位的。译者作为翻译活动的组织者和进行者,要根据具体情境中的交际目的,来决定源文本在翻译行动中占据何种地位。一般情况下,源文本面向其所在的源文化,目标文本面向其所在的目标文化,两者的内容,结构不一,目的也可能不一,而语言作为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源文化和目标文化中是有很大差别的。因此在翻译行动中仅仅变换源语符或者把源语符迁移到目标语中,是不可行的。 当然,源文本与目标文本之间也可能存在?互文连贯#(i n ter textual coherence),即:两者相同或相似。这主要取决于翻译的目的。翻译的目的可以是模仿源文本的句法或文本结构,进而出现与原文本对等的目标文本。 按照弗米尔的解释,翻译目的这个概念实际上有三层意义:1翻译过程,亦即翻译过程的目的;2翻译结果,亦即译品(trans latu m )的功能;3翻译方式,亦即所用方式的意图。 (2)赖斯的文本类型理论 毕业于海德尔博格大学翻译学院的撒琳娜!赖斯(K a t har i na R eiss),在大学长期从事着翻译研究与教学的工作,像弗米尔一样,致力于翻译事业,著有 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局限性?翻译质量评价的类型及标准 ,以及与汉斯!弗米尔合作的 翻译理论基础 等等。赖斯在她的论文和评述中鲜明得阐述了自己的观点理论。 总体而言,赖斯的基本理念与弗米尔是一致的。她认为目标文本应该与其所在的目标语境中的要求,所需的翻译目的和文本功能保持一致。翻译是一种互动的语言行为,目的原则有二:1互动由目的决定;2目的随着接受者的不同而不同。因此,翻译应该采取灵活的态度,适时选取翻译策略。在多大程度上实现了目标文本在目标文化中的功能和目的,是翻译行动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要考虑到译作在多大程度上被使用者所接受,和目标文化的读者和听者产生多大的共鸣,在多大程度上和译者的情景相关,看目标文本是否导致了任何意义或形式上的反叛。 无论在同一语言内,亦或是不同语言间,交际中的信息走失是在所难免的,这一论断来自信息论的观点。语际翻译更是如此。赖斯把这种信息改变划分为?有意改变#和?无意改变#。无意改变源于语言本身存在的结构差异或者翻译从事者个人专业能力上的差异,有意改变则是译者根据目标文本目的与源文本不 ! 109!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简介 一功能派翻译理论提出的背景 从20世纪50年代起,西方翻译理论基本上是与语言学同步发展的。翻译理论家倾向于从语言学角度来看待翻译。在六七十年代盛行的是尤金?奈达(Eugene A.Nida)的对等理论。1964年奈达提出了翻译过程三阶段的模式:分析、转换和重组。他还详尽地论述了自己提出的与形式对等相对立的“动态对等”概念,指出:“动态对等是指译文中的信息接受者对译文的反应应该与原文接受者对原文信息的反映基本相同。”虽然在80年代奈达又修正了“动态对等”论并提出了“功能对等”概念,以达到内容与形式的兼顾,但是奈达在解释翻译的性质时说:“翻译是在译入语中用最切近、最自然的对等语再现原语的信息,首先是语义上的对等,其次是风格上的对等。可见,尽管奈达主张内容第一,形式第二,并把这种翻译方法叫做社会语言学方法,却依然是把翻译圈定在语言层次的范围之内,而没有认识到翻译的本质不仅是纯语言方面的转换,而是建立在语言形式上的不同文化间的交流。然而,20世纪60-70年代的语言学理论一统天下,欧洲翻译理论界并没有充分重视上述问题的解决。随着翻译实践和研究的发展,语言学派也逐渐意识到其内在的弱点。出于对这种纯语言学翻译理论的不满,70年代西方已经出现了面向译语文化的翻译研究趋向,打破了以前文本中心论的翻译研究传统,使译者更多地关注译文和译文读者,更多地关注译文的社会效应和交际功能。以新的视角重新审视翻译活动,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当时盛行的对等翻译理论的束缚,拓宽了翻译理论研究的领域,赋予了翻译更多的涵义。 二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和发展 功能派翻译理论是20世纪70年代德国学者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olz Mantari)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等提出的翻译理论。它的形成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其颇具里程碑意义的理论是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费米尔的目的论及其延伸理论(Skopostheorie and beyond),曼塔利的翻译行为理论(theory of translation action)和诺德的功能加忠诚理论(function plus loyalty)。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

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翻译理论 一·主要观点: 1.理想的翻译应该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都与原文对等 2·翻译是以原文为基础的、有目的和有结果的行为,这一行为必须经过协商来完成;翻译必须遵循一系列法则,其中目的法则居于首位,即是说译文取决于翻译的目的。此外,翻译还应遵循“语内连贯法则”(the intratextual coherence rule)和“语际连贯法则”(the intertextual coherence rule),前者指译文必须内部连贯,在译入语接受者看来是可理解的,后者指译文与原文之间也应该有连贯性,有时称作“忠实法则”(the fidelity rule)。 3·将翻译视作受目的驱使的、以翻译结果为导向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把翻译看作包括文本、图片、声音、肢体语言等复合信息传递物(message-transmitter compounds)在不同文化之间的迁移,用“翻译行为”(translatorial action)来代替翻译(translation) 将翻译分为工具翻译(instrumental translation)和纪实翻译(documentary translation),工具翻译的目的是在译语文化中实现新的交际功能,而纪实翻译是对作者和源语文本的读者之间的交际所做的记录 二·代表人物,代表作及突出观点: 1. 凯瑟林娜?赖斯(Kantharina Reiss)的翻译标准的功能分类说(the Functional Category of Translation Criticism) 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s in Translation Criticism)中首次提出翻译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把“功能类型”这个概念引入翻译理论,并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她提出翻译应有具体的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 和基于原语和译语功能关系的功能批评模式,有时因特殊需要,要求译文与原文具有不同的功能。理想的翻译应该是:原文本与目标文本在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等几个层面与原文建立起对等关系。这本《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也被认为是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理论形成的起点。值得强调的是她的这种理论观仍是建立在以原文作为中心的“等值”基础之上的,其实质指的是寻求译文与原文的功能对等。 2. 汉斯?费米尔(HansVermeer)的翻译目的论(Skopostheorie) 赖斯的学生费米尔则进一步打破了对等理论的局限,摆脱了以原语为中心的等值论的束缚,提出以文本目的为翻译活动的第一准则,创立了功能派的奠基理论——目的论。目的论的核心概念是:翻译方法和翻译策略必须由译文预期目的或功能决定。费米尔根据行为理论提出翻译(包括口译、笔译)是一种人类的行为活动,并且具有人类行为活动的一般共性——这是一种受特定背景影响的有目的的活动。费米尔提出“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而“任何行为都具有目的”,“翻译是一种目的性行为”。因此,翻译是“在目的语情景中为某种目的及目的受众而生产的语篇”。

功能派翻译理论综述

2010年1月第29卷第1期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Journa l ofH e ilongji ang Coll ege of Educati on Jan .2010Vo.l 29No .1 收稿日期:2009-11-03 作者简介:迟明彩(1985-),女,黑龙江东宁人,2008级硕士研究生。 功能派翻译理论综述 迟明彩 (哈尔滨师范大学西语学院,哈尔滨150080) 摘 要: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摆脱了自古以来的语言形式对等的局限性,把翻译定义为 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它是对传统/等值0观的一个重大突破和重要补充,并为翻译理论研究开辟了一个新视角。通过综述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以及主要理论可以更有助于我们了解翻译行为的本质,使我们的翻译实践有更好的衡量标准,提高翻译水平和翻译质量。 关键词:德国功能派翻译理论;目的法则;忠诚原则 中图分类号:H 0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7836(2010)01-0130-02 一、形成阶段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流派始于70年代的德国,它的出现 是以1971年凯瑟林娜)赖斯的5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6(P ossi b iliti es and Li m itatio n of Translati on C riticis m )一书的出版为标志的。语言学的翻译理论基本上把翻译看做一个类似密码转换的活动。这种以原语文本为中心的基于等值或对等的语言学的翻译理论注重的是原语文本以及在译语文本中保存原语文本的特征。然而,等值理论被功能翻译理论者认为不但是不可能完全实现的,而且在某些情形下是不必要的。德国的功能翻译理论经过了两代翻译理论家的发展(Nord ,1997)。第一代的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倡导者中有三个里程碑式的人物:第一个里程碑式人物是凯瑟林娜)赖斯和她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在她的5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6一书中,把功能的范畴引入了翻译批评。虽然没有摆脱以等值为中心,但其翻译批评模式是建立在源语文本与译语文本的功能关系基础上的。赖斯认为理想的翻译应当与原文在概念性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方面与原文对等,即她所谓的/综合性翻译0(i n tegra l co mmun i cati ve perfor m ance)。功能翻译理论的第二个里程碑式人物是汉斯)威密尔。他是赖斯的学生,但是他对以文本为中心的等值论的决裂要比他的老师彻底得多。他创立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翻译目的论(Sko post heory)。威密尔的这种摆脱翻译的语言学方法的想法在他的5普通翻译理论框架6(F ra m e work for a Genera lT ransl a ti on Theory ,1978)一书表露无遗。他认为仅仅靠语言学是不能建立翻译理论的,因为翻译不仅仅是一个语言过程,因此必须探寻其他方法。威密尔认为翻译是将一种语言中的语言和非语言交际符号转移到另一种语言中去的活动。因此,翻译是一种人类行为。威密尔认为人类行为是有目的的、发生在一定情境下的行为,所以翻译是一种有目 的、应达到一定结果的行为。由此,威密尔确立了他的/翻译目的论0。Skopos 是一个希腊词汇,意思是目的。在翻译中决定翻译目的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受众或称为预期的目的语接受者或听众,每一个翻译作品都是针对预期中的听众的。很显然,源语文本在目的论中的地位比在等值论中的地位要低。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第三个重要的代表人物是贾斯塔)赫兹)曼塔利Justa H olzM anttari 。她也是一位从事翻译培训的教师和翻译学者。她将功能翻译理论继续向前推进了一步。她避免使用翻译这个名称,而将翻译的外延扩大至各种跨文化转换。曼塔利的理论也是建立在行为理论的基础之上的。翻译行为是她的核心基础理论。她区别了/翻译translati on 0与/翻译行为translatio na l actio n 0两个概念。曼塔利认为/翻译(translatio n)0是一个狭义的概念,它涉及原语文本的使用。而/翻译行为(transl a ti ona l acti on)0则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涉及译者为翻译所做的一切,包括在翻译过程中给予文化或技术上的参考意见。 第二代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倡导者包括Christiane Nord ,M a rgret Amm ann ,Paul Kuss m au,l H ans H o n i ng ,Kupsch 2Losre 2it ,H e i drun W itte 等,其中尤以克里斯蒂安)诺德为代表,她是德国马格德堡理工大学(P olytechn i c ofM agdeburg)应用语言学和翻译学教授,因为她不但著有翻译工作者培训理论和方法方面的作品数部,而且是德国功能翻译派里首位用英文著书5目的性行为)))析功能翻译理论6(Translati ng As a Purpose f u l Acti vity 2Functi ona list Approaches Exp l a i ned ,1997,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分析和总结功能翻译理论的学者。诺德主张功能与忠诚相结合/f unc ti on plus l oya lty 0(Nord ,1997)的翻译原则,从而完善了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二、功能翻译的核心理论和概念 11目的论(sko post heory) ) 130)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_仲伟合

·国外翻译理论· 德国的功能派翻译理论 仲伟合 钟 钰 翻译早在公元前就已成为人们争论不休的话题。从公元前罗马帝国的翻译学家们对“词对词”翻译与“意义对意义”翻译展开辩论至今,翻译理论领域可以说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特别是近代,随着人类认知能力的发展,新的翻译理论不断涌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德国就出现一派翻译理论———功能派翻译理论。 功能派认为翻译(包括口、笔译)是一种行为。其理论的重点表现在如下三方面:(1)对翻译实质的阐释(2)对翻译过程参与者的角色分析(3)功能翻译原则的提出。本文拟从这三方面入手,介绍功能派翻译理论。 1.功能派的形成及重要理论 谈到功能派,就不得不提及三位功能派翻译理论杰出的贡献者凯瑟林娜·雷斯(Katharina Reiss)、汉斯·威密尔(Hans. Vermeer)、贾斯塔·赫滋·曼塔利(Justa Holz M anttari)。雷斯首先于1971年在她的著作《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Pos sibilities and Limitation of Translatio n Criticism)一书中将文本功能列为翻译批评的一个标准,即从原文、译文两者功能之间的关系来评价译文。当时,雷斯的理论建立在对等理论基础之上。因此,这种关系实际上指的是原文与译文的功能对等。 雷斯的学生威密尔则突破了对等理论的限制,以文本目的(skopos)为翻译过程的第一准则,发展了功能派的主要理论:目的论(skopostheory)。威密尔所提出的目的论(sko-po stheory)是功能派翻译理论中最重要的理论。skopos是希腊词,意思是“目的”。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法则就是“目的法则”:翻译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决定整个翻译行为的过程,即结果决定方法。这个目的有三种解释:译者的目的(如赚钱);译文的交际目的(如启迪读者);和使用某种特殊翻译手段所要达到的目的(如为了说明某种语言中语法结构的特殊之处而采用按其结构直译的方法)。通常情况下,“目的”是指译文的交际目的。那么目的从何而来?“目的论”认为翻译过程的发起者(initiator)决定译文的交际目的。发起者出于某个特殊原因需要译文。在理想状况下,他会给出需要译文的原因,译文接受者、使用译文的环境、译文应具有的功能以及与原因有关的细节等。所有这些构成了翻译要求(translation brief)。翻译要求向译者指明了需要何种类型的译文,而译者并非被动接受一切。他可以参与决定译文的目的,特别是当发起者因专业知识不足或其它原因对译文目的不甚明了的时候,译者可以与发起者协商,从特殊的翻译情况中得出译文目的。除了目的法则之外,目的论还有两个法则:连贯性法则(co her-ence rule)和忠实性法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法则指的是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 tex tual coherence)的标准。所谓语内连贯是指译文必须能让接受者理解,并在目的语文化以及使用译文的交际环境中有意义。忠实性法则指原文与译文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语际连贯类似于通常所说的忠实于原文,而忠实的程度和形式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决定。 而曼塔利比威密尔更进一步地拓展了功能主义翻译理论适用的领域。她的理论以行为理论为基础。针对包括文本转换在内的所有跨文化转换形式,而重点放在翻译过程的行为、参与者的角色和翻译过程发生的环境三个方面。 2.翻译的基本概念与实质 在以上对功能派翻译理论的形成、主要人物和目的论的介绍中,我们可以看出功能派将目的放在头等重要的位置。这一点也体现在功能派对翻译概念的定义和对翻译实质的阐释中。 功能派认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和翻译(translation)是两个不同概念。翻译行为这个概念是由曼塔利提出的。功能派赋予行为(action)以特殊的涵义:行为具有目的性。功能派沿用了学者莱特(G eory Henrik Von Wrig ht)对行为的定义:“行为是有目的地把事物的一种状态改变或转化到另一种状态。如果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行为也可被称为相互行为(interaction)。曼塔利将“翻译行为”定义为“为实现信息的跨文化、跨语言转换而设计的复杂行为。”“而翻译只是以原语文本为基础的一种翻译行为。”具体一点说,翻译是一种转换,在这种转换中,交际性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或两者兼有)从一种语言转换成另一种语言。如果说翻译行为指译者在跨文化交际中可做的工作,那么翻译就是他转换文本时所做的工作。例如,一名译者建议他的德国顾客不要把寄给新加坡一家小公司的信翻译成英文,而是译成中文,因为该译者知道新加坡虽然是个双语国家,但小公司里的人不一定熟识英文。他的行为属于翻译行为,而当他具体把这封信转换成中文时,他的行为就称为翻译。 47 《中国翻译》1999年第3期 Chines e Translato rs J o urnal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对商务英语教学的启示

内蒙古财经学院学报(综合版)2012年第10卷第6期 [收稿日期] 2012-11-25作者简介王锁栓-),男,内蒙古巴彦淖尔人内蒙古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从事翻译研究论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对商务英语教学的启示 王锁栓 (内蒙古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内蒙古呼和浩特010051) [摘 要]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自19世纪70年代产生以来对世界翻译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对中国的翻译理论 及教学产生了重大和积极的作用。本文通过论述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贡献,分析了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对内蒙古财经大学商务英语翻译教学的启示作用,旨在帮助我校进一步做好商务英语翻译的课程建设,进一步提高该门课程的教学质量。 [关键词]目的论;商务英语;翻译教学[中图分类号] G642[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344(2012)06-0044-03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四个主要代表人物分别是赖斯、 弗米尔、曼塔莉和诺德。该派理论自19世纪70年代产生至今已经成为影响中国翻译界的重大西方翻译理论之一。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核心理论是目的论, 而目的论的理论直接来源于赖特的行动理论。赖特认为人们行动的特征就在于他们的意向性或者说目的性。正是在行动理论的启发下,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者意识到作为人类交际行动的翻译也脱离不开其本质特征:翻译的目的性。换言之,即便译者面对的翻译材料是相同的, 但如果译者的翻译目的不同,译者就会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从而他们创作出的译本也会迥然不同。这就是目的论常被提及的目的决定翻译手段或翻译策略。为了避免为了翻译目的不择手段的极端,诺德提出了“功能+忠诚”的原则:所谓功能指的是译文的目的,而所谓忠诚就是译者在翻译交际活动中,要充分考虑参与该活动各方的意图和期待。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的第二个重要理论来源于交际理论,而交际理论又脱胎于现代信息理论。德国功能 主义翻译目的论者借鉴和应用了上述两个理论。自此, 翻译不再被视为解码和编码的纯语言的范畴,而被视为信息交流和文化交流的活动。那么,作为一个兼收并蓄的现代西方译论, 德国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对内蒙古财经大学商务英语翻译有何实际应用价值和启示呢? 启示之一:对我校的翻译材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内蒙古财经大学自成立商务英语专业以来总共使用过四套教材:其中有梁为祥,李刚编的《新理念商务英语专业翻译教程》 ;有曾文华,付红桥编的《商务英语翻译》;有车丽娟,贾秀海编的《商务英语翻译教程》(第二版)和余富林,王占斌编的《商务英语翻译》 。这些教材的一个特点在于有的教材的集中介绍商务英语的技巧与方法,而有的则侧重介绍商务语篇的翻译———商务广告、商标、信函、合同以及说明书的翻译, 有的把翻译技巧和商务语篇翻译囊括于一部教材之中。作为亲身使用过这些教材的翻译教师,笔者感到这些教材有一些不足之处。首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浅谈德国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诞生于德国。它在继承传统翻译理论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又提出了若干具有很强可操作性和实践意义的理论。如“目的论”“功能加忠诚”论等。本文旨在对功能翻译理论的发展、主要核心理论和其对现代翻译实践产生的影响进行深入浅出的论述。 功能翻译理论目的论翻译行为理论 一、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创立与形成 德国功能翻译理论出现于20世纪六七十年代,莱斯(katharina reiss)是功能翻译理论的奠基人。该理论以莱斯(katharina reiss)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的出版为标志。按照功能翻译理论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的观点,德国的功能翻译理论经过了两代翻译理论家的发展。 第一代的主要代表人物分别为k.赖斯(katharina reiss)、h.j.弗米尔(hansj.vermeer)和j.h.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赖斯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把功能的范畴引入了翻译批评,将文本按不同功能分类,使译者对交际功能的语言标记和功能翻译的组成单位感觉更敏锐,帮助译者为特定的翻译目的将对等标准明确为恰当的形式,即她所谓的“综合性翻译(integral communicative performance。h.j.弗米尔(hansj.vermeer)在功能翻译理论的创立中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他创立了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翻译目的论(skopos theory)。他认为,翻译策略必

须根据翻译要达到的目的决定,原文只起到提供信息的作用,因为翻译不仅仅是一个语言过程。因此,必须探寻其他方法。而j.h. 曼塔莉(justa holz manttari)则将功能翻译理论继续向前推进了一步,她借鉴交际理论与行为理论中的概念,提出“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区别了“翻译(transla-tion)”和“翻译行为(translational action)”两个概念。把翻译看成目标驱动、结果导向的人们间的互动,关注翻译的过程,将翻译过程看作信息传送的过程。 第二代的发展以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为领军人物,还包括margretammann,paul kussmau,lhanshoning,kupsch-losre-i,t heidrun witte等。 二、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 1.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translation criticism) 赖斯的功能主义翻译批评理论(translation criticism)即文本类型理论。在《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中,她把功能的范畴引入了翻译批评。她认为,理想的目的语文本应该是译文的目的在概念内容、语言形式和交际功能上同源语文本是等同的。即她所谓的“综合性翻译(integral communicative performance)”。 2.弗米尔的目的论(skopos theorie) 弗米尔是赖斯的学生,他于1978年发表的《普通翻译理论框架》(“framework fo ra general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首次提出了目的论。在他的目的论理论框架下,译文所意旨的接受者—

功能翻译理论

功能翻译理论 一、产生背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译学界深受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影响,形成了以扭伯特(A.Neubert)卡德(O.Kade)为代表的莱比锡学派(the Leipzig School)和以威尔斯(W.Wilss)为代表的萨尔派(the Saarbrucken School)。前者立足于转换生成语法,在翻译中严格区分不变的认知因素和可变的认知因素;后者是奈达学说的追随者,主张建立翻译科学。“对等”成为了翻译研究的中心,各种借鉴语言学理论的翻译对等论应运而生,但大都不过是对等形式的重新组合。这种语言学科学研究愈演愈烈,后来致使翻译沦为了语言学的附属品,极大地束缚了这一学科的发展,同时理论和实践的严重脱节也令越来越多的译者感到了不满,功能派翻译理论就是这时兴起并逐步深化。它针对翻译学研学派中的薄弱环节,广泛借鉴交际理论,行动理论,信息论,语篇语言学,美学思想,将研究视线从源语文本转向目标与文本,成为当代德国译学界影响最大,最活跃的学派。 二、概述 功能翻译理论起源于上世纪70年代的德国,它是以目的论(skopos theory)为核心,强调问题和翻译功能的一种流派。他的出现反映了翻译的全面转向:从原来站主导地位的语言学流派的注重形式的翻译观转向更加注重功能和社会文化因素的翻译观。这种转向得益于交际理论、行为理论、话语语言学、语篇学说以及文学研究中趋向于接受理论的一系列研究活动。 功能翻译理论的形成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以卡瑟琳娜·莱斯(Katharina Reiss) 在1971年出版的《翻译批评的可能性与限制》一书为标志的,书中提出了功能翻译理论的雏形。第二个阶段是赖斯的学生汉斯·弗米尔(Hans Vermeer)创立的功能翻译理论的核心理论:翻译的目的论。第三个阶段,在弗米尔的“目的论”的基础上贾斯塔·霍茨·曼塔利(Justa Holz Manttari)进一步发展了功能翻译理论,提出了翻译行为论。而克里斯蒂安·诺德(Christiane Nord)作为德国功能翻译理论的集大成者和主要倡导者之一,在诸多德国功能派学者中首次用英文全面系统地整理归纳了功能派各种学术思想,用简单易懂的语言和丰富的实例阐述了功能派复杂的学术理论和术语。针对翻译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