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绩点的算法
成绩与绩点的对应关系
考试课成绩:
考试成绩
绩点不及格<60
考查课成绩:
优
良
90——100
80——89
70——79
60——69
4.53.54.0——
5.03.0——3.92.0——2.91.0——1.9平均学分绩点<1.6,不授予学士学位,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毕业绩点的计算方法:课程学分绩点=学分*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所选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所选考试成绩
绩点2.51.50中
及格
/所选课程的学分之和发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