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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行业标准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生效日期:代替法规:《专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凡需要而又可能分等分级的,应作出合理的分等分级规定。

第六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第七条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在制定行业标准计划时,必须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以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第八条在制定行业标准工作中,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计划;

(二)负责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标准项目的分工;

(三)组织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

(四)统一审批、编号、发布本行业的行业标准;

(五)办理行业标准的备案;

(六)组织本行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第九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提出本行业标准计划的建议,组织本行业标准的起草及审查等工作。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的行业标准计划建议,经行业标准归口部门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分工后,由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下达实施。

第十条制定行业标准应当发挥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制定标准的部门应当吸收其参加标准起草和审查工作。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的计划,应当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抄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一式二份。

第十二条按行业标准计划的安排,行业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提出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经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后修改为送审稿,送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第十三条行业标准送审稿,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委托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

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审查时,按《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进行。

由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组织审查时,参加审查的人员,应有生产、使用、经销、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的有关专家。其中,使用方面的人员不应少于四分之一。

行业标准审查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会议审查时应进行充分讨论,尽量取得一致意见。需要表决时,必须有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四分之三同意为通过。函审时,必须有四分之三的回函同意为通过。会议审查结果应写出会议纪

要。会议纪要应如实反映各方面的意见。函审时应写出"函审结论"(格式按附件2)并附有"函审单"(格式按附件3)。会议代表的出席率和函审单的回函率应不低于三分之二。

行业标准送审时,应附有"标准送审稿"、"标准编制说明"、"意见汇总处理表"(格式按附件1)及其他有关附件。

第十四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审批、编号、发布。

行业标准报批时,应有"标准报批稿"、"标准编制说明"、"标准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及其"函审单"、"意见汇总处理表"和其他有关附件。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应附有该标准的原文或译文。

行业标准的审批必须尊重"审查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对报批稿进行修改应有充分科学论据,并征求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的意见。对报批稿有重大修改时,应进行重新审查。

确定行业标准的强制性或推荐性,应由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提出意见,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审定。

第十五条行业标准实施后,应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经济建设的需要适时进行复;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确定其继续有效、修订或废止。

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组织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进行。

行业标准的复审也可采用会议审查或函审。复审时一般要有参加过该标准审查工作的单位和人员参加。

标准复审后,应提出"复审报告",报送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审批。

第十六条行业标准代号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及年号组成。

第十七条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应在行业标准发布后三十日内,将已发布的行业标准及编制说明连同发布文件各一份,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的行业标准如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责成行业标准归口部门限期改正或停止实施。

第十八条编写行业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1《标准化工作导则》的规定。行业标准的出版,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确定。

行业标准出版后的正式文本,应送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一式五份。

第十九条行业标准属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着效益的行业标准,应纳入国家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科技进步奖励范围,予以奖励。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一九八四年三月二十一日原国家标准局颁发的《专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即行废止。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1992.12.30 •【文号】建设部令第25号 •【施行日期】1992.12.30 •【效力等级】部门规章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标准化 正文 建设部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29日建设部常务会议通过 1992年12月30日建设部令第25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而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质量要求;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技术要求; (三)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 (四)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方法; (五)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要求; (六)其他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技术要求。

第三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 (一)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行业专用的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质量标准; (二)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三)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四)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 (五)工程建设重要的行业专用的信息技术标准; (六)行业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 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行业标准管理范围,履行行业标准的管理职责。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计划根据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和下达,并报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与两个以上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行业标准,其主编部门由相关的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或由国务院工程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确定,其计划由被确定的主编部门下达。 第六条行业标准不得与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避免重复。 第七条制订、修订行业标准的工作程序,可以按准备、征求意见、送审和报批四个阶段进行。 第八条行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的统一规定。 第九条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编号和发布。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中,在生产、加工、服务等各个环节中具 有普遍适用性的统一规范。为了保证行业标准的制定具有公正性和公 平性,需要建立一套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本文将对行业标准制定 管理办法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行业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推动行业发展、统一行业规范起到重要的作用。首先,行业标准的制定可以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通过明确行业标准,可以推动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升企 业竞争力。其次,行业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行业标准明确了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服务标准,消费者可以根据标 准选择产品,提高购买的可信度和准确性。再者,行业标准的制定可 以促进行业协作和合作。通过制定共同的标准,行业内企业可以加强 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二、行业标准制定的方案 1. 建立专门机构 行业标准制定需要明确的组织机构和人员负责。可以建立行业标准 制定协会或专门的标准制定委员会,负责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该机 构应该由行业内的相关企业、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同参与,保证 标准制定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 制定标准制定程序

行业标准的制定需要明确的程序和流程。标准制定程序应该包括标 准制定的提案、立项、起草、评审、公示、修订等各个环节。同时, 应该建立专门的标准制定指南和操作手册,对标准制定的具体方法和 步骤进行规定。 3. 开展调研和评估 行业标准制定前,应该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技术评估。调研可以 了解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评估可以确定标准制定的重点和难点。同时,还可以邀请行业内的专家和学者进行评估和论证,确保标准的 科学性和实用性。 4. 完善标准制定标准 行业标准制定需要明确的标准制定标准。标准制定标准应该包括标 准的层次、结构、格式、术语等,确保标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同时,还应该参考国际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借鉴其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 行业标准的水平和竞争力。 三、行业标准制定的管理要求 1. 加强标准制定人员的培训 行业标准制定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同时还应该具 备标准制定的方法和技巧。行业协会或专门标准制定机构可以组织相 关的培训和研讨会,提高标准制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推动标准制定 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加强标准制定过程的监督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doc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凡需要而又可能分等分级的,应作出合理的分等分级规定。 第六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第七条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在制定行业标准计划时,必须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以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第八条在制定行业标准工作中,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领域内,为了保障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进步和规范市场秩序而制定的一系列强制性规范和规则。行业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对于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至关重要。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对于提高行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行业标准的制定。 行业标准的制定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导向,结合行业实际情况,充分调研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广泛征求行业内企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的意见,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公正性。同时,还应当注重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我国行业标准的国际竞争力。 二、行业标准的发布和实施。 行业标准的发布应当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确保标准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应当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提高标准的知晓率和执行率。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标准要求,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性,维护消费者权益。 三、行业标准的监督和检查。 行业标准的监督和检查是保障标准执行的重要手段。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企业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于违反标准规定的企业,应当依法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四、行业标准的修订和完善。 行业标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着技术和市场的变化,需要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标准修订机制,及时跟踪行业发展动态,对标准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标准与时俱进,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

五、行业标准的国际合作。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行业标准的国际合作显得尤为重要。相关主管部门应 当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组织的工作,加强与国际标准的对接和交流,推动我国行业标准走向国际化,提升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六、行业标准的信息化管理。 信息化是现代管理的重要手段,行业标准的信息化管理有利于提高标准制定和 管理的效率。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建立行业标准的统一管理平台,实现标准的全程在线管理,提高标准管理的科学性和便捷性。 总之,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建立和完善对于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只有通过科学规范的管理,才能够不断提升行业整体水平,促进产业升级,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希望各相关主管部门和行业企业能够共同努力,建立健全的行业标准管理机制,推动行业标准工作迈上新台阶。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1990.08.24 【实施日期】1990.08.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1990年8月24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营业产品行业标准。 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凡需要而又可能分等分级的,应作出合理的分等分级规定。 第六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发布机构: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生效日期:代替法规:专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下列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安全、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凡需要而又可能分等分级的,应作出合理的分等分级规定. 第六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第七条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在制定行业标准计划时,必须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以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第八条在制定行业标准工作中,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计划; 二负责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标准项目的分工; 三组织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 四统一审批、编号、发布本行业的行业标准; 五办理行业标准的备案; 六组织本行业行业标准的复审工作. 第九条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专业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提出本

行业标准的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的管理办法是指在特定行业中被广泛接受和采用的管理实践和规范。以下是一些通用的行业标准的管理办法,可帮助组织提高效率、降低风险并保持竞争力。 1. 制定明确的政策和流程:建立明确的政策和流程,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组织的规范和要求。这包括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项目管理、品质控制等方面的流程。 2.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如ISO 9001),以确保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和改进。 3. 风险管理和合规性:建立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估可能对组织造成损失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管理和控制。同时,确保组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 4. 员工培训和发展:投资于员工培训和发展计划,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以适应行业的变化和发展。这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持续学习机会。 5. 绩效管理和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系统,设定明确的目标和指标,并及时评估员工的表现。同时,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6. 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至关重要。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组织和客户的数据得到充分保护,并遵守相关的隐私法规和标准。 7. 环境可持续性和社会责任:行业标准越来越强调环境可持续性和社会责任。组织应该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社会公益活动,提升企业形象和可持续竞争优势。 8. 创新和持续改进:鼓励创新思维和持续改进的文化,促进组织的发展和竞争力提升。建立反馈机制,收集员工和客户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其纳入到组织的改进计划中。 9. 合作伙伴关系管理:与供应商、合作伙伴和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以实现共赢和持续发展。建立供应链管理体系,确保物流和供应过程的高效运作。 10. 持续学习和适应变化:行业标准和最佳实践不断演变和更新。组织需要保持敏锐的洞察力,参与行业协会和研讨会,持续学习和适应变化。 通过遵循行业标准的管理办法,组织可以提高内部运营效率、降低风险,并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同时,这也有助于建立组织的声誉和竞争优势。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是指在特定行业中制定标准的一种规范性管理方法,以 确保该行业的产品、服务、技术及管理水平达到一定的标准,促进行业的规范 化和可持续发展。下面对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进行详细的解析。 一、行业标准的定义及作用 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中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通常包括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以确保该行业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技术及管理水平 的一定标准。行业标准在保障产品质量、提升服务水平、规范市场秩序、推进 技术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具体来说,行业标准可以: 1. 保障产品质量:以行业标准为基础制定产品标准,能够规范产品的设计、材料、制造、测试等工艺流程,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 2. 提升服务水平:行业标准也可以规范服务标准、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明确服务的要求和规范,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 规范市场秩序:行业标准可以规范市场经营行为,指导企业进行诚信经营、规范竞争,防止市场混乱和不良竞争现象。 4. 推动技术进步:行业标准促进技术创新和升级,指导行业内企业进行技术开发和研究,提高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 二、行业标准的制定流程 1. 立项:行业标准的立项通常是由行业协会、政府部门或企业发起的,需要制定该标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得到关注和认可。 2. 研究:制定标准需要进行研究和调查,了解行业内的相关情况和现状,审查国内外相关标准和法规,以及行业内企业、专家的意见和建议。 3. 起草:标准的起草阶段是制定工作的核心,需要制订编写组织,并在组织中确定标准的组成部分、编写格式、标准的要求、测试方法等。 4. 征求意见:标准草案制定完成后,需要公开征求行业企业、专家、机构、组织和用户的意见,调整和修改标准草案。 5. 审定:经过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草案后,达成一致意见的标准草案提交给负责审定的机构,批准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或行业标准。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已经2004年10月18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二〇〇四年十一月一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14号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以下统称安全生产标准)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标准是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制定和修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统一的技术、管理、方法等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的范围包括矿山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其他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内容涉及需要强制执行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等的,为强制性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与其他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 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后需要上升为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上升为国家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五条国家局对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鼓励有关政府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校等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的计划 第六条下列事项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 (一)劳动防护用品和矿山安全仪器仪表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要求; (二)为实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而规定的有关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和安全技术要求; (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检测、检验、废弃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四)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六)应急救援的规则、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 (七)安全评价、评估、培训考核的标准、通则、导则、规则等技术规范; (八)安全中介机构的服务规范与规则、标准;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在各个行业中都起着重要的作用,能够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规范化运营。为了更好地管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各行业都设立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本文将介绍一般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基本要点和作用。 一、行业标准的定义和重要性 行业标准是指在特定行业中被普遍认可和遵守的技术规范、实施规则或质量要求。它是行业内各方共同商定的规范,用于规范产品、服务、生产过程等各个方面。行业标准的制定和遵守,对于提高行业的整体素质、促进产业升级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业标准制定的程序和要求 行业标准的制定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要求。首先,需要由相关的行业协会或标准制定机构组织成立标准制定委员会,并确定标准制定的范围、目标和内容。其次,通过广泛征求行业内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初稿,然后进行专家评审和公开征求意见,最终

确定正式版本。行业标准的制定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行业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行业标准的实施是保证标准有效性和可行性的重要环节。各企业和从业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的要求进行生产、服务和管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的标准化。同时,相关的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要加强对标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对违反标准的企业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警示,以维护行业的正常秩序和竞争环境。 四、行业标准管理办法的意义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是指对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进行统一管理和规范的文件。它的出台对于行业的规范化管理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以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适用性,确保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其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以推动行业内企业的竞争力提升,通过标准化的生产流程和质量要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再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可以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是指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制定、实施、监督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其目的是提高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制定质量和效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一、制定标准的程序和要求: 1.标准的制定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采用科学、实用、先进的技术方法。 2.标准的制定应有研究、论证、审议的程序,征求专家和行业 意见,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颁布实施。 3.标准的制定要注重参照国际、国内先进标准和经验,结合我 国的国情和行业特点。 4.标准的修订应随时根据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需求进 行调整,确保标准的永续性和适应性。 二、标准的实施和监督: 1.各单位应按照标准要求建立并贯彻实施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 制度和操作规程。 2.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对 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进行批评、纠正甚至追究责任。 3.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标准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员 工的标准化操作水平。 4.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要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确保标准的贯彻执行。 三、标准的管理和维护:

1.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对标准进行评价,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 2.标准应设立档案,并定期进行更新和修订,及时将最新版标准发布到各有关单位。 3.对于已废止或需要调整的标准,应及时作出说明和通知,以避免误用。 4.相关行业协会和技术机构应加强对标准的研究和宣传,推动标准的广泛应用和推广。 以上是关于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的要点,通过制定程序和要求、实施和监督以及管理和维护等方面的规定,能够提高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只有加强对标准的制定和实施监督,才能真正达到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行业标准(以下统称安全生产标准)的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标准的制定和修订程序,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标准是指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统称国家局)制定和修订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统一的技术、管理、方法等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的范围包括矿山安全、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其他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等。 第三条安全生产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内容涉及需要强制执行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等的,为强制性标准;其他为推荐性标准。 第四条安全生产标准与其他行业标准之间应当协调、统一。 安全生产标准实施后需要上升为国家标准的,应当及时上升为国家标准。安全生产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五条国家局对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鼓励有关政府机构、生产经营单位、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业协会、科学研究机构、学术团体、学校等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事安全生产标准工作。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的计划 第六条下列事项应当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 (一)劳动防护用品和矿山安全仪器仪表的品种、规格、质量、等级及劳动防护用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的安全要求;

(二)为实施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而规定的有关技术术语、符号、代号、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和安全技术要求; (三)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检测、检验、废弃等方面的安全技术要求; (四)工矿商贸安全生产规程; (五)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 (六)应急救援的规则、规程、标准等技术规范; (七)安全评价、评估、培训考核的标准、通则、导则、规则等技术规范; (八)安全中介机构的服务规范与规则、标准;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有关技术要求; (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技术要求。 第七条安全生产标准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 安全生产标准的内容是对设计、施工、制造、检测、检验等技术事项作出一系列统一规定的,应将标准化对象的名称与规范、规则连在一起作为安全生产标准的名称。 安全生产标准的内容是对工艺、操作、安装、鉴定、管理等具体安全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作出统一规定的,应将标准化对象的名称与安全规程或者规程连在一起作为安全生产标准的名称。 安全生产标准的内容是对某一具体设备、装置、防护用品的安全要求作出规定或者对其试验方法、检测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等方面提出要求的,应将标准化对象的名称与安全技术条件或者技术条件连在一起作为安全生产标准的名称。 安全生产标准的内容仅包括部分技术特征的,应将标准化对象和标准所叙述的技术特征作为安全生产标准的名称。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行业标准制定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轻工、纺织、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石油天然气、石化、化工、建材、机械(含锅炉压力容器、制药装备)、汽车、电力、煤炭、黄金、包装、商业、物流和稀土等行业标准制定。 第三条行业标准是指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建设、标准样品的制作)。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制定行业标准,要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原则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突出、科学合理;制定行业标准要有效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有利于合理利用和节约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有利于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环境,与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相互协调,有利于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升级、结构优化。 第四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立项、起草、审查、报批、批准公布、出版、复审、修订、修改等工作。 第五条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有关行业协会(联合会)、行业标准计划单列单位(以下统一简称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对行业标准制定过程的起草、技术审查、编号、报批、备案、出版等工作进行管理。 第二章立项

第六条制定行业标准的立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第七条任何政府机构、行业社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以下简称申请人),并填写《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见附表1)。 第八条行业标准立项申请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标准化技术归口院所(以下统一简称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受理,经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审查后报送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 第九条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对标准技术归口单位报送的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核协调后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报送材料包括: 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汇总表(见附表2); 2、行业标准项目任务书; 3、计划编制说明(包括计划编制的基本情况、编制原则和重点等)。 第十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对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报送的制定行业标准立项申请进行汇总,在标准网(www。https://www.sodocs.net/doc/e619015401.html,。cn)上公示一个月,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进行协调,并编制行业标准项目计划。 第十一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分为年度计划和补充计划,统一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 第十二条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属行业内专业之间的,由有关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负责;属行业之间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第十三条对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的行业标准项目计划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调整的,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可以提出调整申请。调整项目计划需填写《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调整申请表》(见附表3).每年一月底以前直管行业标准化机构将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项目计划调整申请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方法 发布机构:国家技术监督局 发布日期: 代替法规:?专业标准管理方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行业标准的管理,确保行业标准的协调、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个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标准。行业标准不得与有关国家标准相抵触。有关行业标准之间应保持协调、统一,不得重复。 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即行废止。 第三条需要在行业范围内统一的以下技术要求,可以制定行业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 〔一〕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 〔二〕工、农业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参数、质量指标、试验方法以及平安、卫生要求; 〔三〕工、农业产品的设计、生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维修方法以及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平安、卫生要求; 〔四〕通用零部件的技术要求; 〔五〕产品结构要素和互换配合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技术要求和方法;

〔七〕信息、能源、资源、交通运输的技术要求及其管理技术等要求。 第四条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以下标准属于强制性行业标准: 〔一〕药品行业标准、兽药行业标准、农药行业标准、食品卫生行业标准; 〔二〕工农业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平安、卫生行业标准; 〔三〕工程建设的质量、平安、卫生行业标准; 〔四〕重要的涉及技术衔接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和制图方法行业标准; 〔五〕互换配合行业标准; 〔六〕行业范围内需要控制的产品通用试验方法、检验方法和重要的工农业产品行业标准。 其他行业标准是推荐性行业标准。 第五条产品质量行业标准,凡需要而又可能分等分级的,应作出合理的分等分级规定。 第六条行业标准由行业标准归口部门统一管理。行业标准的归口部门及其所管理的行业标准范围,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告,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确定,并公布该行业的行业标准代号。 第七条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在制定行业标准方案时,必须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协调,以建立科学、合理的标准体系。 第八条在制定行业标准工作中,行业标准归口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方案; 〔二〕负责协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标准工程的分工; 〔三〕组织制定本行业的行业标准; 〔四〕统一审批、编号、发布本行业的行业标准;

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3篇

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3篇 【第1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1、为了xxxx公司xx工程项目部获取最新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获取、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及其它要求以及已有相关文件的适用性确认。 3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领导指示和其他要求,并确认其适用性,定期更新,并传达到各部门、各施工队。 4 、获取内容为国家及地方颁布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里有关本项目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行业标准中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与有关机构的协定、非法规性安全生产管理指南等。 5、安全环保部每半年一次与上级安全生产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联系,获取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规定及行业标准,途径包括公司文件、业主、监理文件、专业报纸、杂志、网上等渠道。各部门、施工队获取法律、法规时报送安全环保部。 6、安全环保部对照新确定的法律、法规判断本项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符合性,如不符合,开展原因和责任分析,并提出整改计划及整改措施。安全环保部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应覆盖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出具评价报告。 7、安全环保部每年组织员工学习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在新的法规标准出台时,应及时组织学习,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

规范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8、当法律、法规标准化发生变更时,由安全环保部及时修改清单,并重新发放至各部门、施工队。 【第2篇】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定公司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中适用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建立识别、获取这些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渠道。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为最新版本,提高员工和相关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的安全标准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控制。 三、内容与要求 3.1.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范围: 1. 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2. 市政府制定的法规、标准及规定; 3. 国内行业有关标准和规定。 3.2.收集途径 1. 公司各部门可通过与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社会组织等部门保持联系,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

质量管理中的行业标准与规范

质量管理中的行业标准与规范 质量管理是现代企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过程改进以及客户满意度的提升。而在质量管理中,行业标准与规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探讨质量管理中的行业标准与规范,并分析其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和应用。 一、行业标准的定义与作用 行业标准是在特定行业内制定的一套规则和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企业的生产 和服务过程。行业标准通常由相关的行业协会、专业机构或政府机构制定,旨在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行业标准不仅对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起到引导作用,也为企业与客户、供应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共同的语言和准则。 行业标准在质量管理中的作用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明确的目标和要求:行业标准为企业制定了明确的目标和要求,使企业 在质量管理过程中有一个明确的方向。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和要求,帮助企业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 2. 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行业标准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有着明确的要求,通 过制定统一的规范和测试方法,确保产品和服务的一致性和可靠性。标准化的生产和服务过程可以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 3. 促进行业竞争力的提升:行业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可以促进行业内企业的竞争 力提升。通过统一的标准,企业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交流和合作创新,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力。

4. 保护消费者权益:行业标准对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有着明确 的要求,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标准化的产品和服务可以让消费者更加放心地购买和使用,减少质量问题和风险。 二、质量管理中的规范要求 除了行业标准外,质量管理中还有一些规范要求,它们是在行业标准基础上的 进一步细化和规范化。这些规范要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质量管理体系是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的基础,它包括质量 目标的设定、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国际上最为广泛应用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是ISO 9001,它规定了企业建立和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2. 生产过程控制要求:生产过程控制是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它涉及到原材料 的采购、生产工艺的控制、产品检验和测试等方面的要求。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企业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生产过程控制体系,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3. 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市场竞 争和客户满意度。行业标准和规范对产品的质量有着明确的要求,包括产品的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外观等方面。企业需要根据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测试。 4. 服务质量要求: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服务质量的重要性日益凸显。行业 标准和规范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科学、规范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包括服务流程的规范化、服务人员的培训和素质要求、客户反馈和投诉处理等方面。 三、质量管理中的行业标准与规范的应用 行业标准和规范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是一个系统工程,它需要企业全面、深入 地理解和应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应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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