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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冷水机组安装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冷水机组安装

第十五章冷水机组安装

第十五章冷水机组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活塞式冷水机组、离心式冷水机组、螺杆式冷水机组、各类热泵冷(热)水机组、减振台座、减振器、隔振垫安装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空调系统的制冷机械设备安装。

三、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

2.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吊装、就位、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找平、焊接、固定、灌浆、清理、单机试运转。

3.减振台座的测位、安装、上螺栓、固定等。

4.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下列内容:

1.与制冷机本体非同一底座的各种设备、启动装置及仪表盘、柜等的安装。

2.制冷机无负荷试运转所用的水、电等。

3.负荷试运转、联合试运转、生产准备试运转。

4.制冷机的拆装检查、电气系统、仪表系统、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外的管道系统等的安装、调试工作。

五、各类热泵冷(热)水机组定额按直接安装在橡胶隔振垫基础上考虑,橡胶隔振垫另套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冷水机组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以设备制冷量(kW)分列定额子目。

二、钢架减振台座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减振台座重量(kg)分列定额子目。

三、钢筋混凝土减振台座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按减振台座体积(m3以内)分列定额子目。

四、减振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隔振垫安装以"块"为计量单位。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2010定额说明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总说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其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本省概算定额、编审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施工图概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编审工程结算价等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它反映了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简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参照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可由当地市级造价管理机构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或由预(结)算编制单位根据设计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那招本定额编制原则,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在预(结)算审查时确定,并报当地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 2、本定额日工资单价分为三类:土石方工程、垂直运输工程按Ⅰ类日工资单价40元计算;厂库房大门及木结构工程、金属结构工程以及下册的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工程按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保温隔热、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据子目性质不同分别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和Ⅲ类日工资单价50元计算;其余工程均按Ⅱ类日工资单价43元计算。 八、有关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说明和规定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配管、配线

第十二章配管、配线 第十二章配管、配线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电线管敷设、钢管敷设、防爆钢管敷设、可挠金属套管敷设、塑料管敷设、金属软管敷设、管内穿线、瓷内板配线、塑料夹板配线、鼓形绝缘子配线、针式绝缘子配线、蝶式绝缘子配线、木槽板配线、塑料槽板配线、塑料护套线明敷设、线槽配线、塑料护套线穿管、钢索架设、母线拉紧装置及钢索拉紧装置制作安装、车间带形母线安装、电气配管混凝土刨沟槽、接线箱安装、接线盒安装、过混凝土墙、梁钢保护管制作安装。 二、配管工程均未包括接线箱、盒及支架制作、安装。 三、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见下表: 连接设备导线预留长度(每一根线) 四、套接扣压式、套接紧定式金属线路导管安装,参照电线管敷设相应定额,其弯头等连接管件不得另计主材费。钢管焊接埋地敷设、镀锌钢管丝接埋地敷设,参照市政定额的相应子目。 五、塑料电线管配管分热风焊和粘接两种形式,UPVE电线管配管参照"粘接"方式套用刚性阻燃管定额。 六、金属软管敷设定额仅适用于电机与配管之间连接用。 七、多芯软线线槽配线按芯数不同套用本章"管内穿多芯软导线"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 八、人防穿墙套管为成品时,定额乘以系数0.2,人防穿墙套管价值另计。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配管应区别不同敷设方式、敷设位置、管材材质、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管路中间的接线箱(盒)、灯头盒、开关盒所占长度。 二、定额中未包括钢索架设及拉紧装置、接线箱(盒)、支架的制作安装,其工程量应另行计算。 三、管内穿线的工程量应区别线路性质、导线材质、导线截面,以"m"为计量单位计算。线路分支接头线的长度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不得另行计算。照明线路中的导线截面大于或等于6mm2时,应执行动力线路穿线相应项目。 四、线夹配线工程量应区别线夹材质(塑料、瓷质)、线式(两线、三线)、敷设位置(在木、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静置设备安装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第二章静置设备安装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容器、反应器、热交换器、塔器以及电解槽、除雾器、除尘器、污水处理等设备安装;适用于材质为碳钢、合金钢、不锈钢等静置设备安装工程。 二、根据设备到货状态及现场施工的工作内容,定额项目划分如下: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2.整体设备安装。 3.塔盘安装。 4.塔内衬合金板。 5.塔内固定件安装。 6.设备填充。 三、本章定额包括范围: 1.容器类:各种形状的空体、内带夹套立式、卧式容器,内有冷却、加热及其他装置的容器、带搅拌装置的容器以及独立搅拌装置设备。 2.反应器类:各种形状的内有复杂装置,进行聚合、分离、蒸发、结晶等内有复杂装置起化学反应的设备。 3.热交换器类:各种结构的换热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器和冷却器。 4.塔器类:包括各种结构、类型的板式塔、填料塔及其他结构与塔体组合的整体吊装设备。5.立式隔膜电解槽、电除雾器及电除尘器。 6.污水处理设备。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金属抱杆安装拆除、移位及其台次使用费。 2.设备的水压、气密试验。 3.无损探伤检验。 4.预热、后热及整体热处理。 5.吊耳的制作安装。 6.各类胎具及加固件的制作、安装与拆除。 7.设备的除锈、刷油、防腐、衬里、保温、保冷及砌筑工程。 8.组装平台的铺设与拆除。 9.设备的冲洗、钝化与脱脂。 10.设备本体法兰外的管道安装。 11.安装在设备外表面的平台、梯子、栏杆的制作安装。 12.电解槽隔膜的吸附处理。 13.电除雾器玻璃钢接缝的处理。 14.管式除雾器壳体的衬铅、木栅板的制作。 15.F.R.P壳体的接缝玻璃钢积层的施工及内部衬铅。 16.电机抽芯检查,减速器的解体检查。 五、有关定额项目的说明: 1.分片、分段设备组装: (1)不适用于散装供货螺栓组对的设备组装。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3-15章含注解

第十三章门窗工程 说明 一、本章中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等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编制;金属门窗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与成品安装两种形式编制;金属卷帘门、特种门等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 二、采用一、二类木材木种编制的定额,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除木材单价调整外,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三、定额所注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为净料,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材单面加3mm,双面加5mm。其中普通门门板双面刨光加3mm,木材断面、厚度如设计与下表不同时,木材用料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四、装饰木门门扇与门框分别立项,发生时应分别套用。 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的门扇上所用铁件已列入,除成品门附件以外,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取定的钢材品种、比例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比例调整;设计木门中的钢构件及铁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图示用量调整。 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八、普通木门窗一般小五金,如普通折页、蝴蝶折页、铁插销、风钩、铁拉手、木螺丝等已综合在五金材料费内,不另计算。地弹簧、门锁、门拉手、闭门器及铜合页另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九、木门窗定额采用普通玻璃,如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单价调整;厚度增加时,另按定额的玻璃面积每10㎡增加玻璃工0.73工日。 十、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定额子目中,如设计门窗所用的型材重量与定额不同时,定额型材用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玻璃单价进行调整。 十一、断桥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套用相应铝合金门窗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二、弧形门窗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型材弯弧形费用另行增加;内开内倒窗套用平开窗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三、门窗木贴脸、装饰线套用第十五章“其他工程”中相应定额。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第一册说明

第一册说明 一、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二、本册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 三、本册定额编制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 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 5023 1-2009。 2.《金属切削机床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1-2009。 3.《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2-2009。 4.《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 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6.《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4-98。 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 8.《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0-98。 9.《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机组篇)DL 501 1-92。 10.《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DL/T 5047-95。 11.《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HGJ 20203-2000。 12.《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置式压缩机)HGJ 204-83。 13.《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离心式压缩机)HGJ 205-92。 14.《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小型活塞式压缩机)HGJ 206-92。 15.《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化工泵用)HGJ 207-83。 16.《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17.《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 74.1-4-2008)。 四、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包括下列工作内容: 1.安装主要工序:施工准备,设备、材料及工、机具水平搬运,设备开箱、点件、外观检查、配合基础验收、铲麻面、划线、定位、起重机具装拆、清洗、吊装、组装、连接、安放垫铁及地脚螺栓,设备找正、调平、精平、焊接、固定、灌浆、单机试运转。 2.人字架、三角架、环链手拉葫芦、滑轮组、钢丝绳等起重机具及其附件的领用、搬运、搭拆、退库等。 3.施工及验收规范中规定的调整、试验及无负荷试运转。 4.与设备本体联体的平台、梯子、栏杆、支架、屏盘、电机、安全罩以及设备本体第一个法兰以内的管道等安装。 5.工种间交叉配合的停歇时间,临时移动水、电源时间,以及配合质量检查、交工验收、收尾结束等工作。 五、本册定额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均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设备自设备仓库运至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2.因场地狭小,有障碍物(沟、坑)等所引起的设备、材料、机具等增加的二次搬运、装拆工作。 3.设备基础的铲磨,地脚螺栓孔的修整、预压,以及在木砖地层上安装设备所需增加的费用。 4.设备构件、机件、零件、附件、管道及阀门、基础及基础盖板等修理、修补、修改、加工、制作、焊接、煨弯、研磨、防振、防腐、保温、刷漆以及测量、透视、探伤、强度试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的通知 浙建站计[2012]19号 各市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深入贯彻执行2010版计价依据,规范建设市场计价行为,妥善解决实际问题,经研究,现将2010版相关专业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

擎洲广达-浙江2010定额软件操作说明书2003解读

一、文件菜单功能 1、在编制预算的时候,一开始选择是杭州投标报价模板,但是实际上需要的是杭州的招标控制价模板,那要如何操作 答:首先打开做好的文件,之后点击软件上方的【文件】菜单,选择【替换工程模板】按钮,选择正确的模板,之后确定,在弹出的窗口里面点击【全选】按钮,之后【开始更新】-【确定】。将文件另存一个名称保存 2、在做工程的时候遇到专业节点或者类型比较多的文件时,如果分成两人或者多人制作,完成之后如何将文件合并成一份文件 答:首先点击软件菜单栏的【文件】—【合并工程文件】功能,在跳出的窗口里。对应的选择基准文件,被合并文件及生成新的合并后文件。基准文件一般选择主编制人的工程文件,基准文件结构必须是完整的,要有空专业结构来防止被合并过来的专业节点。之后先点击校验按钮,对文件进行检查,提示可以合并后,在右边选择需要合并的专业工程,拖拉到左边相应的专业节点进行覆盖,提示合并成功后在对下一个专业节点进行合并操作。全部合并内容操作完成后,点【确定】按钮完成工程合并操作 3、擎洲广达软件审计审核功能怎么操作? 答:审计审核功能只有在我们专业版的软件里面才有此功能,打开擎洲广达软件,之后点击左上角文件菜单下面的【导入送审文件】,之后,选择送审的文件,打开。在跳出的模板窗口里面一定要选择【审计审核】--【审计模板】,之后下一步导入文件完成。自动打开的文件左边为审定内容,右边是送审内容 二、工程参数菜单功能 1、擎洲广达软件里面定额人工费用如何修改 答:首先将软件上方功能菜单栏里面【工程参数】菜单下方的【允许修改定额价】打上勾,之后回到【工料机汇总界面】直接修改人工费的定额价即可 2、在制作非电子标的工程时,导入excel文档,工程量都是三位的,可是导入 软件之后发现有些清单的工程量变成两位,有些变成一位,如何解决? 答:导入excel之后看一下在【工程参数】菜单下面的【量小数】是否是打勾的,如果打上勾,将这个勾去掉。量小数主要是表示按照我们国标规范来保留小数位 3、导入excel清单之后,如何将清单锁定不被修改掉 答:导入excel清单后,点击软件上方【工程参数】按钮,将这个菜单下面的【锁清单】按钮打上勾,之后的清单就不会被修改了 4、在安装专业里面,想将定额的单位设置成基本单位(一单位),如何操作?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doc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综合解释(一)(浙建站计[2012]19号) 发布时间:2012-3-28 点击率:2017 次 1、第一册机械设备册说明第二条“本定额若用于旧设备安装时,旧设备的拆除费用,按相应安装定额的50%计算”。应如何理解?它的计算方法能否引用到其他各册定额中去? 答:不能引用。因为第一册所述旧设备是指拆卸后还要利用的旧设备,旧设备的拆除,其费用应由双方协商解决;施工中 遇到的旧管线(水管、电管)拆除一般应协商解决,费用一次性包干。 2 、电气安装工程定额只包括10KV 以下的内容,10Kv 以上的电气安装工程套用什么定额? 答:可参照专业部定额,但建设方与施工方应通过协商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作适当的调整。 3 、单独承包室外电缆安装工程,能否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答:单独承包室外埋地电缆或单独承包电缆沟内敷设电缆工程,不能计取脚手架搭拆费。 4 、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套何定额? 答:公称直径80 以下塑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半硬质阻燃管埋地敷设4-1193 ~4-1200 子目;公称直径100~150 塑 料电缆保护管埋地敷设,参照玻璃钢电缆保护管敷设4-555 ~4-557 子目。 5 、在吊天棚上装灯开孔是电气工程施工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吗? 答:不是。该工作应由吊天棚施工单位完成,但电气安装单位应做好配合工作。 6 、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在计算工程量时,是否要扣除排管的体积? 答:在计算电缆排管外混凝土包封的工程量时,应扣除电缆排管的体积。 7 、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定额如何套用? 答:当薄钢板风管采用共板法兰时,相应风管保温套用第十二册相应定额,基价及主材乘以 1.03 系数。 8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 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是否有误? 答:有误。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8-2810 木垫式管架安装定额中未计价主材“硬木”的主材含量由0.48 调整为0.06 。如果采用成品的木哈夫作木垫,定额中的人工乘以0.8 系数,未计价主材“硬木”调整为“木哈夫”,其含量为0.06 ,其余不作调整。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二章和第十三章

第十二章天棚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抹灰厚度及砂浆配合比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天棚抹灰,设计基层需涂刷水泥浆或界面剂的,按第十一章相应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10。 三、楼梯底面单独抹灰,套用天棚抹灰定额。 四、本章定额龙骨、基层、面层材料的种类、型号,如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材料品种及用量可作相应调整。 五、本章吊顶定额吊杆按打膨胀螺栓考虑,如设计为预埋铁件时另行换算。 六、在夹板基层上贴石膏板,套用每增加一层石膏板定额。 七、天棚不锈钢板嵌条、镶块等小型块料套用零星、异形贴面定额。 八、定额中玻璃按成品玻璃考虑,送风口和回风口按成品安装考虑。 九、定额已综合考虑石膏板、木板面层上开灯孔、检修孔等孔洞的费用,如在金属板、玻璃、石材面板上开孔时,费用另行计算。检修孔、风口等洞口加固的费用已包含在吊天棚定额中。 十、天棚吊筋高按1.5m以内综合考虑。如设计需做二次支撑时,应另行计算。 十一、灯槽内侧板高度在15cm以内的套用灯槽子目,高度大于15cm的套用天棚侧板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天棚抹灰面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带梁天棚梁两侧抹灰面积并入天棚面积内,板式楼梯底面抹灰按斜面积计算,锯齿形楼梯底板抹灰按展开面积计算。 二、天棚吊顶不发跌级天棚和平面天棚,基层和饰面板工程量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间壁墙、垛、柱、附墙烟囱、检查口和管道所占面积,扣除单个0.3㎡以外的独立柱、孔洞(石膏板、夹板天棚面层的灯孔面积不扣除)及与天棚相连的窗帘盒所占的面积。 三、天棚侧龙骨工程量按跌级高度乘以相应的跌级长度以“㎡”计算。 四、拱形及下凸弧形天棚在起拱范围内,按展开面积以“㎡”计算。 五、灯槽以展开面积以“㎡”计算。 本章定额中所含“注” 二、天棚吊顶 1.天棚骨架 (3)轻钢龙骨、铝合金龙骨吊顶 注:铝合金方格栅天棚如设计方格间距与定额取定不同时,铝栅用量换算,其余不变。 2.天棚饰面(基层) 注:石膏板安在T型铝合金龙骨上时,套用安在U型轻钢龙骨上定额,扣除自攻螺钉用量。 三、灯槽、灯带及风口 注:灯槽伸入轻钢龙骨内的木龙骨已考虑在定额中。

浙江2010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领》(2010版)共分十三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待编) 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三册措施项目工程 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本省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领。 三、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在安全条件下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领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能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的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八、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旅行申报手续。 九、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十七章 和十八章

第十七章垂直运输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房屋工程、构筑物工程的垂直运输。 二、本定额包括单位工程在合理工期内完成全部工作所需的垂直运输机械台班。但不包括大型机械的场外运输、安装拆卸及轨道铺拆和基础等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定额计算。 三、建筑物的垂直运输,定额按常规方案以不同机械综合考虑,除另有规定或特殊要求者外,均按定额执行。 四、垂直运输机械采用卷扬机带塔时,定额中塔吊台班单价换算成卷扬机带塔台班单价,数量按塔吊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5。 五、檐高3.6m以内的单层建筑,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六、建筑物层高超过3.6m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计算,超高不足1m的,每增加1m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地下室层高定额已综合考虑。 七、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根据不同高度的垂直分界面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套用相定额。 八、如采用泵送混凝土施工时,定额子目中的塔吊台班应乘以系数0.98。 九、加层工程按加层建筑面积和房屋总高套用相应定额。 十、构筑物高度指设计室外地坪至结构最高点为准。 十一、钢筋混凝土水(油)池套用贮仓定额乘以系数0.35计算。贮仓或水(油)池池壁高度小于4.5m时,不计算垂直运输费用。 十二、滑模施工的贮仓定额只适用于圆形仓壁,其底板及顶板套用普通贮仓定额。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地下室垂直运输以首层室内地坪一下的建筑面积计算,半地下室并入上部建筑计算。 二、上部建筑的垂直运输以首层室内地坪以上建筑面积计算,另应增加按房屋综合脚手架计算规则规定增加内容的面积。 三、非滑模施工的烟囱、水塔,根据高度按座计算;钢筋混凝土水(油)池及贮仓按基础底板以上实体积以“m3”计算。 四、滑模施工的烟囱、筒仓,按筒座或基础底板上表面以上的筒身实体积以“m3”计算,水塔根据高度按“座”计算,定额已包括水箱及所有依附构件。 第十八章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费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建筑物檐高20m以上的工程。 二、同一建筑物檐高不同时,应分别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三、建筑物层高超过3.6m时,按每增加1m相应定额计算,超高不足1m的,每增加1m相应定额按比例调整。

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_se

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_secret

总说明 一、《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领》(2010版)共分十三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二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四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五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七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八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九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十一册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待编) 第十二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第十三册措施项目工程 二、《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本省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领。 三、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同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相关资料,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项目中的安装工程。 五、本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在安全条件下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领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 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能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本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的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八、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仍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或一次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旅行申报手续。 九、人工工日消耗量及单价的确定:

浙江省2010定额解释

浙江省2010定额解释

附件: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宁波工程造价网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 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浙江省10定额综合解释

问题解答 问题解答................................................................................................................................................ - 1 - 建筑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2 - 勘误.............................................................................................................................................. - 6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问题综合解答 ............................................................... - 7 -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综合解答.................................................................................... - 9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 14 - 宁波市建设工程设计概算计价问题综合解答-2011.3.15 ......................................................... - 18 -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城市建筑渣土处置费在工程造价计价时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错误!未定义书签。 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关于定额人工单价有关问题的综合解答 .................................. - 19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9-04)........................... - 20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 - 21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7-03)........................... - 24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10)........................... - 26 -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5-08 ............................... - 29 - 安装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30 - 2010版计价依据问题解答-2011.3.11 ........................................................................................ - 34 -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宁波造价信息08-10)........................... - 35 - 市政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37 - 园林绿化工程计价问题解答...................................................................................................... - 41 - 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 45 - 宁波市园林苗木价格信息编制使用说明(调整) .................................................................. - 46 - 城市建筑渣土处理费标准问题解答.......................................................................................... - 49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问题解答 ..................................................... - 51 - 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价格(2003版)问题解答 ..................................................................... - 52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勘误表 ................................................................. - 53 - 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问题解答 ............................................................. - 53 -

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一)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1、定额总说明第十一条中的洞库照明费,在实际操作中应如何使用? 答:计算洞库照明费时,应按所涉及部分的外围采光面积是否小于室内平面面积的2.5%作为判断标准。当条件满足后,则以所涉及部位的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作为工程量计算洞库照明费。采光面积为计算范围外围的门洞、窗洞、顶部采光井等洞口面积之和。洞库照明费中的二类人工可并入定额人工费计取相应费用。 2、同一槽、坑内土类不同时,如何正确计算放坡系数? 答:同一基槽坑如有不同土类时,开挖深度按某类土的底表面至开挖槽坑上口高度计算,如开挖深度大于某类别土方规定的放坡开挖深度,则可计算放坡。 3、《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于2010年10月1日实施后,定额中有关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如何调整? 答:根据《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技术规程》JGJ/T199-2010有关条款规定及条文说明,水泥搅拌桩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作如下调整:水泥搅拌桩工程量不分单头、双头和三轴,均按单个圆形截面积乘以桩长计算,不扣除重叠部分的面积。桩长按原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第九条第1点中的计算规则不变。双头、SMW工法水泥搅拌桩套用定额时,相应定额的人工和机械分别乘以系数0.97和0.92,其余不变。 定额中 SMW(Soil Mixed Wall)工法水泥搅拌桩,即型钢水泥土搅拌墙,指在连续套接的三轴水泥搅拌桩内插入型钢形成的复合档土截水结构。 高压旋喷桩喷浆工程量计算规则参照上述原则作如下修改,即“喷浆按设计加固桩截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不扣除桩与桩之间的搭接。” 4、双头、三轴水泥搅拌桩桩头凿除工程量,应如何计算? 答:水泥搅拌桩如需凿除桩头,无论单头、双头还是三轴,其凿除桩头工程量均按成桩后单个圆形截面的个数计算。 5、桩基础及地基加固工程章节说明第九条:“……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定额规定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15,……”。此条规定是否适用于任何桩种? 答:在强夯后的地基上打、压钢筋混凝土预制方桩、管桩及沉管灌注桩,应

浙江省2010安装定额交底资料

《浙江省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安装工程 交底资料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一○年九月

总说明 《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的基础上,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结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本定额现已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以建建发(2010)224号文批准颁发,自2011年1月1日起在全省施行。为了便于贯彻执行,现将本定额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原则 (一)社会平均水平原则。新编安装定额是按目前我省大多数施工企业在安全条件下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反映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二)科学、实用、操作简便原则。继承和发扬2003版计价依据的特色,坚持与08《计价规范》接轨,务求实效。 (三)时效性原则。根据设计施工的新规范、新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删除技术落后项目,补充常用的、较成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项目,以满足工程计价的需要。 二、编制依据 (一)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财政厅[2009]165号文《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和《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修订工作方案》; (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三)《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安装工程》(LD/T74.1-4-2008); (四)《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 (五)《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2003版); (六)《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 (七)《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 (八)现行建筑设计标准图集,国家及本省发布的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建设工程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结构等先进技术资料; (九)国务院及省政府(含省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印发的有关文件以及科技试验、技术测定和有关统计资料。

浙江省2010年定额解释汇总(安装、市政、土建、园林)

浙江省定额解释2010 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五) 问:综合脚手架计价的计算基础是建筑面积,执行《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13)后,我省2010版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脚手架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作哪些调整? 答:《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下册P250页:一、综合脚手架第2点“以下内容并入综合脚手架计算”所包含的 (1)、(2)、(3)三点修改为以下两点: (1)骑楼、过街楼下的人行通道和建筑物通道,层高在2.2m及以上者按墙(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不足2.2m者计算1/2面积。 (2)主体结构外有墙体、门窗等封闭的阳台,应另增加计算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的1/2。 以上两点涉及的面积计算,仅适用于计取综合脚手架、垂直运输费和建筑物超高施工用水加压增加的水泵台班费用。

关于同意印发《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台州市补充定额子目)的批复 搅拌式钢管土钉 1、水泥注浆按25kg/ m考虑,设计不同按比例调整。 2、搅拌直径按Φ25cm内考虑。 高压旋喷桩 工作内容:测量放线,桩机移位,定位、钻孔、调制水泥浆,提升,旋喷水泥浆。 注:1、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水泥掺入量按26%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水用量按比例调整。 2、空钻部分套用定额时扣除材料及灰浆搅拌机、高压注浆泵用量。 3、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补充定额子目适用于市政工程专业。

附件: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计价依据综合解释(四)(一)建筑工程 1.直流深井降水,当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可否调整粗砂的定额含量? 答:PVC-U加筋管直径不同时,在调整管材价格的同时,按管子周长的比例调整相应的密目网及铁丝,并相应调整粗砂的含量。 2.机械土方施工中,各类基础排水措施如何计价? 答:如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并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土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3;不采用止水帷幕等止水措施而采用集水坑(井)进行排水的,按湿水排水定额1-110乘以系数0.6。所谓止水帷幕,指用于阻隔或减少地下水通过基坑侧壁与基底流入基坑而设置的幕墙状竖向截水体。例如,用于地下室基坑支护系统的钻孔灌注桩与水泥搅拌桩(或高压旋喷桩等)的组合墙、型钢水泥土搅拌墙、地下连续墙等。 3.水泥搅拌桩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计算,是否还应计算定额的材料费? 答:空搅部分仅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机台班乘以系数0.5,其余不计。 4.冲孔桩机带冲抓锤和带冲击锤的成孔定额按桩长不同设置定额子目,但如建筑物带地下室产生空桩,导致桩长和成孔长度相差较大时,应如何套用定额? 答:应按单桩成孔长度套用相应定额。 5.现浇混凝土斜梁是否可以参照上册P118第10点斜板的有关规定执行? 答:可以。 6.保温工程8-1~8-4墙面保温砂浆定额中保温浆料的定额含量是否有误? 答:定额未考虑墙面砂浆的压实偏差系数,经测算,定额含量及基价调整如下: 7.定额11-227~11-228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是否有误? 答:有误,其他材料费均应调整为42元,同时调整相应定额材料费和定额基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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