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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发[1995]40号)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办法

(储发[1995]40号)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办法
(储发[1995]40号)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管理办法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办法

储发〔1995〕40号

1995年3月11日,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

第一条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是矿山闭坑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前,必须编写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报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包括矿井、中段、采区及最终闭坑地质报告。

第三条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负责审批以下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一)原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勘查储量的矿区中,重要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二)油、气田废弃报告。

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内列为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以外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第四条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矿山概况,矿山地质,设计、开采及资源利用,探采对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闭坑原因,矿产储量的结算及剩余储量处理等。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中矿产储量的结算必须包括报告所述闭坑范围内经矿产储量委员会批准的全部探明储量。

第五条按照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有关储量报告审批的计划管理办法,矿山主管部门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报送下年度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送审计划,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汇总平衡后于次年三月底前下达审批计划。如因情况变化,要求改变送审计划的,须在计划送审时间的前二个月向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申请变更计划,以便另行安排。

第六条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应经矿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告送审单位应将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矿山闭坑地质报告(一式三份)一并报送矿产储量委员会。

送审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必须是正式报告,应资料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对列入审批计划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矿产储量委员会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人员到矿山了解矿山闭坑所具备的条件、矿产的采出和储量消耗情况。

第八条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应确定主审人,并聘请评论员,视需要召开审查会议,审查后由矿产储量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审查意见书。报告送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书进行修改,交储委复核合格后,由矿产储量委员会办事机构起草批准决议书。批准决议书经矿产储量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后生效。

第九条矿产储量委员会在收到矿山闭坑地质报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下达批准决议书;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报告送审单位。

第十条对质量优良的闭坑地质报告,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有弄虚作假,篡改数据者,一经查实,除对报告提交单位通报批评外,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参考提纲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DZ/T0033-2002D) 代替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D)代替 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T 13908—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T 0078一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T 0079—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4.2 地质勘查报告必须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勘查工作所取得的各项资料和成果。其编写的基础是:地质勘查工作符合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有关矿种地质勘查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的技术要求;已取全、取准第一性资料,并经过了综合研究。 4.3 地质勘查工作与项目可行性评价应紧密结合,地质勘查报告中应包括地质勘查和可行性评价工作。可行性评价分为概略研究、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评价程度为概略研究的,由勘查单位直接编入报告;评价程度为预可行性研究或可行性研究的,应在勘查报告中引述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结论。 4.4 地质勘查报告的内容要有针对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原始数据资料准确无误,研究分析简明扼要,结论依据可靠。要力求做到图表化、数据化。资源/储量的估算应采用计算机技术,提倡针对勘查工作的实际和适用条件,采用成熟的并经审定的新估算方法。提倡采用计算机技术编写报告。 4.5 地质勘查工作应按照有关地质勘查规范对各勘查阶段的要求(或勘查合同的约定)部署工作,并取得相应阶段的各项勘查数据资料。本标准所附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提纲适用于勘探阶段,在勘查程度达不到勘探阶段的情况下使用该编写提纲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所列项目进行增减、取舍,但所取得的勘查数据资料及有关文件必须全部进入报告,不应遗漏。 5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要求 5.1 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应按照有关规范和勘查设计的要求,由勘查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对勘查工作区的工作程度和第一性资料的质量进行野外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责成勘查单位在报告编写前解决。未经野外验收,不应进行报告编写。 5.2 在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前,报告编写技术负责人应结合矿种特点、勘查工作区实际情况以及勘查投资人的具体要求(供矿山建设设计的报告还应听取矿山设计单位意见),以本标准附录A为基础进行增减、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办法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办法 (1995年3月11日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储发40号) 第一条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是矿山闭坑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合理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矿山闭坑前,必须编写矿山闭坑地质报告,报送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包括矿井、中段、采区及最终闭坑地质报告。 第三条 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负责审批以下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一)原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勘查储量的矿区中,重要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二)油、气田废弃报告。 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负责审批本行政区内列为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批以外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 第四条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矿山概况,矿山地质,设计、开采及资源利用,探采对比,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闭坑原因,矿产储量的结算及剩余储量处理等。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中矿产储量的结算必须包括报告所述闭坑范围内经矿产储量委员会批准的全部探明储量。 第五条 按照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有关储量报告审批的计划管理办法,矿山主管部门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报送下年度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送审计划,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汇总平衡后于次年三月底前下达审批计划。如因情况变化,要求改变送审计划的,须在计划送审时间的前二个月向省(区、市)矿产储量委员会申请变更计划,以便另行安排。 第六条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应经矿山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告送审单位应将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矿山闭坑地质报告(一式三份)一并报送矿产储量委员会。 送审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必须是正式报告,应资料齐全、质量符合要求。

第七条 对列入审批计划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矿产储量委员会必要时可组织有关人员到矿山了解矿山闭坑所具备的条件、矿产的采出和储量消耗情况。 第八条 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应确定主审人,并聘请评论员视需要召开审查会议,审查后由矿产储量委员会办事机构提出审查意见书。报告送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书进行修改,交储委复核合格后,由矿产储量委员会办事机构起草批准决议书。批准决议书经矿产储量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签发后生效。 第九条 矿产储量委员会在收到矿山闭坑地质报告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批准的,下达批准决议书;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报告送审单位。 第十条 对质量优良的闭坑地质报告,给予表彰或奖励。对有弄虚作假,篡改数据者,一经查实,除对报告提交单位通报批评外,建议主管部门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参考提纲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另行拟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合同书

HJZL20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合同书 项目名称:XX露天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发包单位: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承包单位:XXX 签订时间:2013年X 月XX 日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合同书 发包单位(甲方):XXXX 承包单位(乙方):XXXX 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及要求,双方就“XXXXX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工作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内容及范围 编制“XXXXX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提交正式技术报告成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文件,提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 5 份,数据光盘 1 份。 第二条工期要求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45 日(即2010年9月13 日—2010年10 月28 日)内送至国土部门进行审查。 第三条技术内容、要求 1.工作目的 通过对矿山环境进行调查,通过对矿业活动引发的危害矿区人员和财产安全的各种矿山地质灾害的调查及分析研究,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目的是为保护矿山环境,有效防治矿山开发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及诱发的地质灾害,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矿山环境调查。 (2)进行矿山环境影响评估。 (3)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第四条双方责任 1.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以及国土资源部有关文件的要求及规定,认真完成评估及设计过程的有关工作。 (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告到国土部门审批。 (3)乙方在完成所承担项目的“方案报告”时,应及时协调有关主管部门进行评审并通过,并负责其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4)乙方将报告送至国土部门后,因国土部门原因没有安排评审会议,而延误报告及备案文件的提交,工期顺延。 2.甲方责任 (1)甲方应主动提供乙方本矿的采矿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建设初步设计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及填报说明

附件3 登记号: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 登记书 采矿权人: 填写人:负责人: (签名或盖章)(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单位公章) 国土资源部监制

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填表说明 本登记书适用于登记除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地下水及其它气体矿产以外的矿产停办(关闭)矿山时残留的矿产资源储量。 本登记书阴影部分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填写。 封面 登记号: 由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统一编号、填写。采用13位阿拉伯数字。第1位表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类型,本登记书为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给定数字3;第2-7位表矿山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代码;第8-9位表示年份;第10位表示办理登记手续的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国务院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为1,省(区、市)、市(地、州)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分别为2、3和4;第11至13位表示本年度内在本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停办(关闭)矿山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的顺序号。该登记号为唯一、永久编号,给定后不再变动;即使第2-7位对应的行政区名称和代码有变化,登记号中的该6位数字仍然不变,其变化前后的对应关系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统计表及数据库中设定。 采矿权人:填写采矿权的法人单位的名称,以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名称为准,填写全称。 填写人:填写采矿权人指定或委托的,承担填写工作的人员的姓名(或盖章)。 负责人:填写采矿权人法人代表的姓名(或盖章)。 日期:填写负责人签字的日期,并加盖公章。 一、矿山基本情况 采矿权人:填写要求同封面。 通讯地址:填写采矿人所在地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填写采矿权人所在地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填写采矿权人的电话区号和电话号码。 E-mail:填写采矿权人的电子邮件信箱。 矿山名称:填写采矿许可证上所列的矿山名称。 经济类型:按《经济类型》(附录二)填写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所属矿区(井田)名称:填写采矿权人办理采矿许可证时所依据的地质矿产资源储

煤矿闭坑报告2011.12.14

目录 第一章矿井交通位置 (1) 第二章矿井勘探及开发简史 (1) 第三章矿井储量 (2) 第四章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概述 (2) 第五章矿井生产规模 (3) 第六章矿井开拓和采矿方法 (4) 第七章提升、运输、供电 (5) 第八章通风、排水 (5) 第九章企业管理机构 (6) 第十章井筒封闭情况 (7) 第十一章地质、测量、开采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8) 第十二章关闭矿区后的生产等安排意见 (8)

煤矿闭坑报告 第一章矿井交通位置 煤矿地处县城北部17km,从王家沟乡到县城的县级公路从井田旁通过,经该公路在县城与307国道和孝柳铁路青龙站连接,交通运输条件较为便利;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2′42″—110°53′55″,北纬37°34′51″—37°36′14″。(详见交通位置图1-1)。 第二章矿井勘探及开发简史 本区曾有以下几个单位在区域内做过地质工作: 1.1959年,地矿部门在柳林勘探区进行了精查工作,148煤田勘探队提交了《柳林勘探区地质勘探最终报告》。该报告经山西省储委审批,未能批准。 2.1985-1987年,山西省地矿局215队对河东煤田中部进行了远景调查,并提交了《山西省河东煤田中部远景调查区地质报告》。该报告于1987年11月经山西省地矿局审批通过表内储量D级857627万t。该勘查区包括本井田。 3.1985-1989年,山西省煤田勘探局148队对三交井田进行了详查勘探,并编制了《河东煤田三交勘探区详查地质报告》。该报告于1990年11月经山西煤管局以晋煤决字(90)01号批准表内储量A+B级212026万t,A+B+C级460641万t,D级260015万t。本井田位于三交详查勘探区南段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资源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复垦条例》,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等行业标准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1 前言 1.1 任务由来及编制目的 阐述任务由来:主要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业主的委托书或合同要求而编制。 编制方案的目的: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义务的落实;保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任务、措施、计划和资金落到实处;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施监管和矿山业主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提供依据。 1.2 方案编制工作概况 阐述矿山资料的收集、调查工作量情况;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施及验收情况。 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现状调查,现状和预测评估情况,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与部署情况,经费估算情况,方案编制过程、公众参与(包括义务人、土地权人、有关部门的意见,下级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 插工作量表、工作程序图。 1.3 方案编制依据 按下列顺序列出依据: 1)法律法规。 2)部门规章 3)政策性文件。 4)技术标准与规。 5)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矿山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矿产地质详查报告、储量核实报告、水文地质详查报告、前期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尾矿库设计、环境影响评价及验收报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方案编制委托(或协议)书等。 1.4 方案的服务年限 据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剩余年限(或拟申请的、或拟延续的采矿许可证期限),加上超出采矿许可证有效年限的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年限(一般1年),再加上监测管护年限(一般3年),确定方案服务年限(自××年××月-××年××月)。

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固体矿产勘查 /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 (DZ/T0033- 2002D) 代替 DZ/T0033-199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性质和用途、编写 基本准则和编写要求,适用于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 (不包括勘误的内容 ) 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然而, 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T 12719 —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 GB /T 13908 —200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 GB /T 17766 —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DZ /T 0078 一 1993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 DZ /T 0079 — 1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3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的性质和用途 3.1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是综合描述矿产资源 / 储量的空间分布、质量、数量, 论述其控制程度和可靠程度,并评价其经济意义的说明文字和图表资料,是对勘查 对象调查研究的成果总结。地质勘查报告可作为矿山建设设计或对矿区进一步勘查 的依据,也可作为以矿产勘查开发项目公开发行股票及其他方式筹资或融资时、以 及探矿权或采矿权转让时有关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的依据。 3.3 上述报告也是政府部门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和有关单位科研、教学的重要技术 资料。 4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报告编写基本准则 4.1 固体矿产勘查分为预查、普查、详查、勘探四个阶段,每一勘查阶段工作结 束,应编写相应阶段的地质勘查报告。勘查投资人确定各阶段连续工作,不编写中 间报告的,应在该勘查项目结束时以全部勘查资料编写报告。勘查期间所放弃的勘 查区块,应以放弃区块内已取得的资料为基础编写该放弃区块的报告。因项目中途 撤销而停止地质勘查工作的,应在已取得资料的基础上编写地质勘查报告。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最新)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为持续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我县矿山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如期销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省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切实做好X 生态保护工作。 二、预期目标 通过治理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矿山问题按时销号,确保媒体和社会关注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改,确保全县矿山更加注重生态修复,自觉走绿色矿山的发展道路。 三、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重点围绕中省环保督查、“绿盾行动”、环保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矿山问题,各类新闻媒体聚焦负面反映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X年排查出的其它矿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重点包括X矿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及保护区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其它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僵尸”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治理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办理。对于三类治理范围内的5个重点矿山统一由县国土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单位针对矿山破坏生态环境具体问题做出工程设计,然后按照设计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修复生态环境。鼓励激励企业投资自行治理,从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中适当予以奖励。 对于类似X铁矿的“僵尸”企业,为了尽快完成环保督查销号,由县国土局直接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企业承担的资金可以采取欠账措施,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对于无主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由县国土局组织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所需费用从市县财政补助的矿山治理资金中解决。 (三)资金来源。 本方案资金来源于市县两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共320万元。其中:市国土局下达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分别以安国土资发〔X〕309号文件下达50万元,安国土资办发〔X〕48号文件下达100万元),县财政局下达X年市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20万元,县国土局报告政府拨付50万元,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采矿权审批事项依据、程序、要件和时限 一、划定矿区范围审批 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申请;3、选址; 4、公示; 5、审批; 6、批复。 要件:1、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划定矿区范围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4、经批准的地质勘查报告或经评审备案的储量核实报告及批准书(备案意见书)原件一份;5、划定矿区范围申请报告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6、申请人工商营业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7、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原件一份(新建矿山、增划资源矿山提交);8、其他资料。 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下达《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二、采矿权新立 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程序:1、纳入年度出让计划;2、招拍挂出让;3、竞得;4、公示;5、完成相关资料编制;6、申请;7、审批; 8、签订出让合同;9、缴纳相关规费;10、发证。 要件:1、采矿登记申请书原件一份;2、矿山所在地区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采矿登记调查意见书原件一份(属市局审批的提交);3、采矿权申请范围核查表原件一份; 4、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工商) 5、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一份(划定矿区范围与采矿登记一并申请的可不提供); 6、占用储量核实报告及审查意见书、占用储量登记表原件一份; 7、开发利用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 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准书原件一份;(环保) 9、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及审查意见原件一份;10、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证明原件一份(非煤矿山提交);(安监)11、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准文件原件一份(涉及水土流失的提交);12、经审查备案的土地复垦方案原件一份;13、其他文件资料。 时限:4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1、《准予办理采矿登记通知》;2、颁发《采矿许可证》。 三、采矿权延续 依据:《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

闭坑地质报告

****煤业有限公司 闭坑地质报告 **煤业 2015年12月16日 ****煤业有限公司 闭坑地质报告编写单位:**煤业 编写人:*** 审核:*** 矿长:*** 提交报告单位:**煤业地测部 提交报告时间:二O一五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概况 (1) 第一节矿山交通位置、自然地理概况、区域构造位置 (1) (一)矿山交通位置 (1) (二)自然地理 (4) (三)区域构造位置 (11) 第二节矿山地质勘查 (5) (一)矿山地质勘查工作 (5) 第三节矿山设计 (13) 设计内容简述 (13) 第四节闭坑原因 (16) 第二章矿区地质 (16) 第一节区域地质特征 (16)

(一)区域地质 (16) (二)区域构造 (17) 第二节矿井煤层地质、构造特征 (21) (一)煤层地质特征 (21) (二)地质构造特征 (25) 第三节矿井开采技术条件 (27) (一)水文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27) (二)工程地质及其他开采地质条件 (50) (三)环境地质条件及开采后的变化 (51) (四)煤炭安全生产综合评价 (51) (五)开采技术条件小结 (57) 第四节生产中资源量的变化情况 (58) (一)煤炭资源/储量估算结果 (58)

(二)资源/储量估算需要说明的问题 (62) 第三章矿山开采和资源利用概况 (62) 第一节设计开采的资源/储量、开拓方式、开拓系统、开采方法 (62) 第二节资源储量情况 (64) 第三节建矿至今矿井历年累计动用量、采出量、损失量、回采率 (64) 第四节对损失资源储量进行分析说明,包括损失量构成、损失原因分析等 (64) 第五节煤矿关闭后剩余资源储量说明 (64) 第六节共生、伴生矿产的综合开采情况 (66) 第四章探采对比 (67) (一)地质因素探采对比 (67)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承担单位:****国土资源局 编制单位:****工程公司 二O一三年八月

**** 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立项设计书 项目承担单位:****国土资源局 负责人:吴**** 编制单位:****工程公司 负责人:赵****

复核人:郭**** 编制人:王**** 李**** 张**** 曹**** 二O一三年八月

正文目录 第1章项目概况 (1) 1.1项目简介 (1) 1.2编制依据 (5) 第2章项目区自然条件 (7) 2.1项目区自然地理概况 (7) 2.2区域地质概况 (9) 2.3社会经济概况 (12) 第3章项目区地质环境现状及问题 (14) 3.1地质环境现状 (14) 3.2地质环境问题发展趋势预测 (16) 第4章地质环境治理方案 (17) 4.1地质环境治理的原则 (17) 4.2项目治理的目标 (18) 4.3工程设计内容 (18) 4.4工程量计算 (20) 4.5施工组织设计 (21) 4.6预期成果及管理 (27) 第5章项目经费预算 (28) 5.1预算编制依据 (28)

5.2取费标准及计算方法 (28) 5.3需要说明的问题 (32) 第6章预期效益分析 (33) 6.1社会效益 (33) 6.2生态效益 (34) 6.3经济效益 (34) 第7章保证措施 (35) 7.1组织领导保证 (35) 7.2项目实施制度建设 (36) 7.3项目资金管理要求 (37) 7.4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38) 7.5安全、环保及文明施工 (39) 第8章附件 (42) 8.1可行性研究报告摘要书 (42) 8.2编制单位内部审查意见 (51) 8.3项目工程任务表 (53) 8.4附件 (57)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共20页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 为规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依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国家标准及《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等行业标准的要求,现就核实报告编写作如下规定: 一、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 凡因矿业权设置、变更、(出)转让或矿山企业分立、合并、改制等需对资源储量进行分割、合并或因改变矿产工业用途或矿床工业指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压覆等,致使矿区资源储量发生变化,需重新估算查明的资源储量或结算保有的(剩余、残留、压覆的)资源储量,应进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编制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煤炭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写适用本技术要求的基本原则。 二、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一)基本要求 1.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委托人应提供全面、真实的核实所需的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及报告编制应由具有相应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和核实,对核实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科学性负责。 3. 核实报告应系统收集、整理矿区范围内相关的以往地质勘查、矿山开采、选矿、开采技术条件和矿山经营等各项资料,尤其是开采过程中

取得的新资料、新认识,能够反映最新勘查、开发和技术经济的研究成果。 4.核实工作一般以现有资料和已有的勘查、采矿工程为基础,开展必要的地质测量、取样、测试、化验等工作。如果核实区的勘查程度达不到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程度,应补充地质勘查工程,并提交符合核实目的要求的勘查或补充勘查报告。 (二)具体要求 除收集整理矿区原有资料外,主要利用矿山现有探、采工程,调查矿区地质构造、矿体特征、矿石特征及开采技术条件的变化,重点补充矿层厚度、矿石质量、开采技术条件等方面资料,圈定采空区范围,核实矿区资源储量。视核实工作实际,开展以下主要地质工作: 1.地形地质图修测和测量工作 应利用原控制网点坐标成果,对发生变化的地形和地质现象进行修测,用全仪器法对采探工程实测。 2.开采(或采空)范围测量工作 应用仪器或半仪器法实测,以正确圈定范围。 3.编录与采样 对新增探、采矿的坑道、钻孔等工程,均应进行编录,研究矿层厚度等特征及其变化。按样品采集要求,用较原勘查工程控制网度加密的间距,对坑、钻、开采范围内矿层进行采样,控制矿层厚度及矿石质量。 4.采空区、压覆区的核实 采空区必须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压覆资源储量估算必须有批准文件为依据,对未经批准的事实压覆,应现场核实和边界勘定,按有关规范估

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凝灰岩矿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采石厂

1.目的意义、规划依据及规划期限 1.1目的意义 矿产资源为不可再生性资源,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矿山开采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大,必将出现矿产资源 逐渐枯竭的现象。盲目开采既浪费了矿产资源又破坏了当地的地质环境、使地质环境条件逐渐恶化,地质灾害不断发生,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合理开发矿产资源,达到既合理开发,充分利用矿产资源,又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及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有关法律法则,在开发矿产资源的同时,要进行合理规划,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地质和生态环境,把矿产资源开发对环境的破坏降到最低限度,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的协调发展。为此,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方案”有着重要意义。 1.2规划依据 主要依据为: 《矿产资源法》 《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地质环境管理条例》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技术要求》 《关于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3规划期限 *************凝灰岩矿矿山服务年限为8年,矿山闭坑后还需进一步监测与治

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期限预计为10年。 2.矿业开发概况 2.1开发现状和发展规划 *****凝灰岩矿位于***************村约1.5km,矿区东有铁路直通*********市,距********火车站约4.0km,从***********至矿区有公路相通,距**********约10km,交通比较方便。 矿区拐点坐标为: 点号X Y ① 本次储量核查范围面积为0.092km2。 该矿山为一小型新建矿山,属个体企业性质,矿山投资总额55万元,该凝灰岩矿已探明(333)矿石量79.4×104t,预计年产矿石13×104。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服务年限暂定为8年。 2.2开采方式和开发利用程度 (1)开采方式 根据《**************凝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采用人工或装载机装车,小型汽车运输,开拓运输方案为公路运输,运输公路利用原采矿公路并加以改造。 露天边坡参数如下: 露天采场尺寸(长×宽):290m×100m 露天采场底标高:220m水平 最终阶段高度:10m 台阶坡面角:75°

煤炭地质勘查报告范本

学习“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的体会(个人意见) 牛昆山 一、“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与“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的关系 前者作为地质行业标准,2002年发布实施,时间在前;后者作为煤炭行业标准,2007年发布,,时间在后。后者是在前者基础上编写的单矿种勘查报告编写规范,用于规范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的编写。二者在内容上并无明显差别,只要符合后者的要求,一般也能符合前者的要求。 二、报告编制前必须作好准备工作,打好基础十分重要: 1、煤炭地质勘查中,测量、地质填图、地震、电法、测井等野外工作结束前,勘查项目承担单位要及时组织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编写专业报告;专业报告经承担单位组织审查合格后,才能在地质勘查报告中使用。 2、煤炭地质勘查野外工作结束前,投资人或勘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应按照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时组织对地质勘查程度和基础性资料进行野外检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开始编制勘查报告。 3、报告编写负责人要根据勘查区的实际情况和所处的勘查阶段要求(勘探报告还应听取煤矿设计部门的意见),以煤炭地质勘查报告编写题纲为基础,进行适当增减,拟定切合实际的报告编制提纲,制订编写计划,

进行明确分工,组织好报告编写工作。 4、构造解释方案和煤岩层对比是报告编制的基础,涉及面广,一定要抓紧、抓好,发现问题,及时分析研究解决。 三、报告编写中容易忽略的问题: 1、缺少400字左右的文字摘要和附件目录 按照国土资发[2007]68号第九条的要求,“各类资源储量报告均应在报告的正文开头,加附不超过400字的文字摘要,主要内容应包括勘查区(矿区)地理区位、面积、勘查单位、工作时间、主要工作量、勘查(核实)投入、地质矿产特征、基本认识及主要成果、主要结论、主要建议等”。 2、要明确报告编写的目的,并与申报评审的目的一致;要完整叙述地质勘查的目的和地质任务。报告结论应与勘查目的和地质任务、报告编写目的与结论前后呼应,不能脱节。 3、勘探报告应明确先期开采地段的具体位置。及划定先期开采地段的煤矿设计单位的名称和实质。 4、应有一独立段落成一节专门叙述矿业权的设置、沿革情况。 5、以往地质工作中,应完整叙述与勘查区有关的地质报告名称,提交单位、提交时间和审批单位、审批时间、批准文号及备案情况。 统计说明本次报告利用的以往勘查工程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6、“矿井和小煤矿”一节中应对矿业权范围内及周边邻近的煤矿小煤矿和老窑的开采、水、工、环条件及采空区范围调查情况进行明确评述。 7、在矿区地质中,要有对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的明确结论。

矿山闭坑的监督管理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矿山闭坑的监督管理 矿山闭坑的监督管理是生产矿山监督的最后一个环节。《监督办法》第8 条规定,矿山企业在基建施工到矿山关闭的过程中都应当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一、基建施工至矿山关闭全过程二、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审批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的审批是矿山关闭的前提条件。申请矿山闭坑地质报告审批的主管部门或矿山企业,必须按有关规定向地矿主管部门提交经初审的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由地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矿产储量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具体闭坑审批程序:在正式闭坑规定没有出台之前,按原地矿部矿管局发的《关于加强矿山(坑、井)关闭资源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执行。在执行中提出修改意见。三、关于加强矿山(坑、井)关闭资源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了贯彻保护矿产资源、节约、合理利用资源的基本国策,充分合理地开发利用与保护矿产资源,加强对矿山(坑、井)关闭的矿产资源监督管理,防止矿产资源损失浪费,依照《中华入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21 条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1)闭坑是指采矿权入在批准的开采范围内终止一切采矿活动,关闭全部生产系统。(2)闭坑必须依法申请和审批。申请闭坑的条件:①批准开采范围内的一切采矿、出矿活动即将结束。②经地质勘探和生产勘探证实批准开采范围内无后备资源,其结论已经主管部门审核并经矿产储量管理机构审查批准。③因技术、经济、安全和管理等原因损失的矿产储量,经论证无开采和复采可能性,并已按审批权限办理了注销报销手续。④地质测量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并能满足编写《闭坑地质报告》的需要。(3)闭坑必须履行以下审批程序:拟关闭的矿(坑、井)应在结束生产一年前,由矿山企业按本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论证后,向矿山企业主管部门提出闭坑申请,并提交《闭坑地质报告》,由矿山企业主管部门初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指南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服务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批的申请和办理。 二、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 (二)类别:审查 三、办理依据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8月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第六十五条“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第二十一条“关闭矿山,必须提出矿山闭坑报告及有关采掘工程、不安全隐患、土地复垦利用、环境保护的资料,并按照国家规定报请审查批准。” (二)《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土地复垦义务人应当按照土地复垦标准和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土地复垦方案。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 (五)《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国土资规〔2016〕21号附件)。 四、受理机构 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 五、决定机构 — 自然资源部

六、审查数量 无数量限制 七、办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按照《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应当编制、重新编制或修订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矿山企业。 (二)符合如下条件的,准予通过审查: 编制的方案符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 ¥ 八、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注:申请材料要符合《保密法》相关规定。 (二)申请材料提交 ? 申请人通过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办理的,应提交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1份)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企业(事业)法定代表人的书面委托书(原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九、申请接收 窗口接收: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64号)。 十、办理基本流程 (一)接收报件和受理 申请人按照有关通知要求,持申请材料到自然资源部政务大厅申报,窗口出具收件回执。

某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闭坑地质报告 报告编制单位:XXXX T产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报告提交单位: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

报告提交时间:二o—四年十二月

XXX)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 闭坑地质报告 矿山企业:XXX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法人代表:XXX 编制单位:XXXX矿产地质勘察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XXX 编写:XXX 审核:XXX 总工程师:XXX 总经理:XXX 提交日期:二O—四年十二月

《XXXX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 闭坑地质报告》 内审意见 2014年12月17日XXXX矿产地质勘察有限公司报告审查组对《XXXX 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闭坑地质报告》进行审查后,形成意见如下: 1、该矿为证照齐全的合法企业,根据XX整关办(2013)5号文规定,XXXX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将于2014年12月底前关闭,关闭依据充分。 2、XXXX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位于XX煤矿位于XX城区237°方位,行政区划属XXX南平镇横春村所辖。 3、XXXX龙洞扁煤炭开采有限公司XX煤矿自2013年10月底至今,矿山处于停产状态。 4、XX煤矿矿山开采二叠系上统龙潭组K、K3煤层,开采标高+680? +307m 矿区面积0.6484Km,核定生产规模为40Kt/a。 5、通过本次闭坑地质调查,至2014年10月底,估算XXXX龙洞扁 煤炭开米有限公司XX煤矿在核实范围内保有K3煤层保有资源量为135.4Kt (111b+122b),其中111b为20.8Kt, 122b 为114.6Kt。剩余资源储量估算选取参数正确,估算方法合理,结果真实可信,可作为矿山闭坑时的资源储量依据。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废弃采煤区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编制单位: *** 提交单位: *** 2016年4月12日

***废弃采煤区 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编写单位:*** 编写人:*** 审查人:*** 总工程师:*** 单位负责:*** 委托单位:*** 提交时间:***

目录 前言 (1) 一、任务的由来 (1) 二、方案编制的依据 (1) 三、方案编制的目的和主要任务 (2) 四、以往工作程度及评述 (2) 第一章废弃采煤区地理位置及地质环境条件 (3) 一、矿山地理位置 (3) 二、地形地貌 (4) 三、自然地理 (5) 四、矿山地质环境条件 (5) 第二章废弃采煤区基本情况 (11) 一、废弃采煤区概括及社会经济 (11) 二、废弃采煤区开采历史及生产状况 (11) 三、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11) 第三章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18) 一、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现状评估 (18) 二、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预测评估 (19) 第四章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20) 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20) 二、综合治理恢复标准 (20) 三、综合治理分区 (20) 四、废弃采煤区地质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21) 五、工程量的确定 (22) 六、工程进度安排 (22) 七、工程竣工验收 (23) 第五章投资概算 (24) 一、工程量来源 (24)

二、编制依据 (24) 三、人工费 (24) 四、材料费 (24) 五、机械费 (25) 六、施工费 (25) 七、计算结果 (25) 八、资金来源 (25) 第六章项目实施的保障措施 (26) 一、质量管理 (26) 二、组织管理 (26) 三、安全管理 (26) 第七章预期效益分析 (28) 一、社会效益 (28) 二、环境效益 (28) 三、经济效益 (28) 第八章结论与建议 (29) 一、结论 (29) 二、建议 (29) 附件: 附件一:***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投资估算书 附件二:委托书 附件三:***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的通知 附图: 附图1:***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现状图,比例尺1:5000 附图2:***废弃采煤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部署图,比例尺1:5000 附图1-1:***废弃采煤区1号露天采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现状图,比例尺1:500 附图1-2:***废弃采煤区1号露天采场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部署图,比例尺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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