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长期照护保险评估工作方案

长期照护保险评估工作方案

长期照护保险评估工作方案
长期照护保险评估工作方案

长期照护保险评估工作方案

2019年

目录

第一部分实施背景 (1)

第二部分实施目标 (3)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 (4)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 (5)

第五部分具体要求 (8)

第六部分实施细则(参考) (9)

第一部分实施背景

一、我国老龄化现状

2015年中国0-14岁人口为22681万人,2015年中国15-64岁人口为100347万人,2005-2010年中国0-14岁人口逐年下降,2010年0-14岁人口达到近十年最低值,为22259万人。2015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434万人,近十年65岁及以上人口逐年增加,人口红利逐渐消失,意味着人口老龄化的高峰即将到来,因此,养老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浮出水面。

据统计,2015年60岁及以上人口达到2.22亿,占总人口的16.15%。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高龄老年人将增加到2900万人左右,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左右,老年抚养比将提高到28%左右;2025年,六十岁以上人口将达到3亿,成为超老年型国家。考虑到70年代末,计划生育工作力度的加大,预计到2040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达到顶峰。

二、失能老年人口众多

据中国老龄办发布的《2010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称,截至2010年底,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7765亿,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3.26%。同时,中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的19.0%,到2015年,即“十二五”期末,中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据测算,失能老年人将持续增长到2020年的4200万,2030年的6168万,2050年的9750万;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持续增加到2020年的2900万,2030年的4300万,2050年的1.08亿。

三、家庭照护功能不足

中国正迈入老龄化社会,人口结构老化、生育率低、传统四世同堂的家庭结构已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8+4+2+1的人口结构。这种家庭背景下,老年人的家庭照护功能不足,部分老人往往难以得到家庭的照料,养老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养老问题解决好了更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在这种家庭模式下的养老压力是巨大的,减轻独生子女的养老负担得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让人们有更多的选择余地,提倡共同关爱老人,让老人能够幸福快乐的安享晚年。

四、机构难以全面覆盖

截至2015年底,全国老年公寓、福利院、敬老院等各类养老机构有6万个,养老床位数量达到672.7万张,床位数占老人总数的比例仅为3%,这个比例是严重不合理的。以发达国家的比例而言,像我们这样的老龄化水平,养老床位占老龄人口的5%~7%。

五、长期照护保险需要

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失能、半失能老人最多的国家。在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个人难以承受护理费用、社会保障的相关制度不能满足他们照护需求的条件下,有必要建立长期照护保险,以缓解家庭照护负担,减轻医疗、养老保险压力,提高失能、半失能老人生活质量,促进社会进步。人社部日前宣布,在上海、广州、青岛、承德等15个城市首批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确定失能等级鉴定和护理服务等级评定标准是基础和保障,根据护理等级、服务提供方式等制定差别化的待遇保障政策。通过第三方评估,确定老年人护理等级,明确护理提供方式,才能保障长期照护保险的落地性。

第二部分实施目标

推进老年照护评估体系基本健全,评估标准逐步完善,第三方评估机制不断优化,老年照护评估发挥长期护理保险的“守门人”作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的效率和透明度明显提高。

到2020年底,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立,老年照护评估体系充分发挥作用,促进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应保尽保”,满足各类基本老年照护需求。

第三部分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基本

立足老年人养老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聚焦失能失智,构建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匹配、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相衔接的需求评估体系。

二、统一公开,高效透明

实现申请人“通过一次申请,采用一份表格,完成一次评估,做出评估结论”。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和统一轮候制度,保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公平分配。

三、供需对应,分级分类

统筹老年照护服务资源,加强家庭自我照顾、社区居家老年照护、养老机构、老年护理机构等老年照护服务间的有机衔接,形成合理保障梯度。

第四部分主要任务

一、完善老年照护评估标准

建立、完善老年照护评估标准,并根据评估过程中积累的相关数据,及时分析评估标准在实践运用中的问题,不断研究修正评估参数、权重占比、计算公式,优化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制定“评估指南”,细化明确每一个评估项目的评估方式和评判标准,为评估员实施评估提供具体指导。

二、建设老年照护评估信息管理系统

由民政局等相关主导部门牵头建设老年照护评估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管理平台。管理平台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的长期护理保险相关系统、各级管理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全省统一的老年照护评估数据库,并对评估各环节进行实时管理。

三、培育第三方评估机构和评估员队伍

由卫生计生委、民政局牵头,研究制订老年照护评估机构与评估员相关管理办法。老年照护评估环节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各级机构要培育和组建专业评估机构,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其开展评估,确保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

省级层面组建统一需求评估管理机构,承担全省评估机构和评估员管理、质量控制、评估争议处理以及参与评估标准的修订等工作。评估管理机构要定期向社会公布合格评估机构名单和日常运行情况,加强对评估机构的业务指导。

加强评估员队伍建设,建立评估员上岗培训、在职培训和日常考核制度,提升评估员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优化老年照护评估流程

1.申请和受理

各级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托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等实体受理窗口,或者利用现有热线电话、开设网上受理、手机APP应用等多样化方式,建立统一的受理渠道,受理老年人的需求评估申请,由街镇初审后转至区级管理平台。人户分离老年人的申请受理在居住地、户籍地均可,照护等级评估由居住地组织开展,服务分派可由户籍地组织进行,信息通过后台传输,相关费用后台结算解决。

2.照护等级评估

相关管理平台对老年人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核后,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安排评估团队上门开展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和服务建议,反馈至管理平台,由相关管理平台安排告知申请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结果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评估,复核评估由相关管理平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安排不同的评估团队实施。对复核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终核评估,终核评估由市级评估管理机构指定其他第三方评估机构实施。

原则上,评估结果有效期最长为2年。对于社区居家照护、入住养老机构或者老年护理机构的老年人,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如身体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由申请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或其所在机构提出重新评估申请。

3.经济状况核对

对于申请享受政府养老基本公共服务补贴的对象,还要通过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等渠道,进行经济状况核对。

4.服务分派

相关管理平台依据评估结果,结合老年人的自主选择,组织进行养老服务分派,梯度提供社区居家老年照护、养老机构、护理院等老年照护服务。养老机构、护理院等老年照护服务提供要形成轮候机制。各类型老年照护服务间由相关管理平台转介。

5.监督管理

相关管理平台要通过抽查、问卷调查、第三方暗访等方式,对需求评估情况、轮候转介情况以及服务提供情况等加强监管,确保统一需求评估运行规范有序。民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依托各自系统,加强对各区平台运作情况进行抽查和监督。

五、鼓励社会力量发展各种社区老年照护机构

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鼓励发展具备医疗资质的护理站和非医疗资质的生活照护站。加强对老年照护机构的引导扶持和监督管理,优化设置标准、审批流程,大力提高社区及居家老年照护服务的供给能力。

第五部分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老年照护评估体系建设工作由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部门)牵头统筹推进。各级要结合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确领导机构,建立工作机制,全力以赴加以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一需求评估体系建设管理体制机制研究、政策协调和工作评估;卫生计生部门、民政部门负责评估标准的制(修)订、技术指导以及评估机构和评估员的业务管理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办)负责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协议化管理及相关经办管理等工作,参与修订评估标准;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落实老年照护评估体系建设相关经费。

老年照护评估费用,由个人和各区财政共同承担。对符合经济困难条件老年人的评估费用,由各区按照规定予以减免。

三、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各项工作的监督管理,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各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和完善,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第六部分实施细则(参考)

第一条适用范围

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和相关政策的有关规定,为健全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关于评估工作的有效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部门职责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办)是本省长护险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省长护险需求评估协议规则、工作程序以及相关管理工作。省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省医保中心”)负责长护险定点评估机构(以下简称“定点评估机构”)协议化管理经办工作,并履行相应的经办管理职责。省医保监督检查所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办)委托,负责对定点评估机构执行长护险相关政策法规以及履行需求评估协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内长护险需求评估管理工作。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医保中心”)负责做好长护险需求评估经办和定点评估机构协议化管理具体工作。

第三条定点评估机构基本条件

定点评估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独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事业单位。

(二)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估要求。

(三)具有一定数量的评估人员。

(四)具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五)负责人和评估人员均没有相关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六)配备符合本省长护险信息联网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有相应的管

理和操作人员。

第四条评估人员配置

评估人员经培训、考核并取得评估员资格证书,由定点评估机构聘用,受定点评估机构委派,从事长护险需求评估工作,按照工作和专业技术背景,分为A、B两类。

评估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5人必须取得B类评估员资质,具有5年以上医疗专业工作背景。

评估机构业务负责人除具有评估员资质外,还应有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及相关工作经验。

第五条协议管理

开展长护险需求评估的评估机构应符合本实施办法的第三条、第四条的有关规定,可根据自身服务能力,自愿向所在辖区医保中心提出申请。经辖区医保中心审核后,由上级医保中心与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签订评估服务协议,成为定点评估机构。医保中心应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办)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定点评估机构名单。通过服务协议约定双方在履行需求评估过程中各自的权利义务。

第六条评估工具和评估标准

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上门完成评估调查,并如实记录《老年照护评估调查表》。按照《老年照护评估调查表》确定的分级规则,通过长护险信息系统的评估计分软件对评估调查记录给予综合计分评级。

第七条初次评估流程

长护险需求评估的初次评估流程如下:

(一)申请

符合长护险规定条件的老人可通过居住地就近的老年照护评估受理渠道(以下简称“受理渠道”)提出需求评估申请,定点评估机构收到申请信息后进行评估。

(二)评估

1.对符合条件的老人,定点评估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信息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估调查、录入评估调查记录、集体评审、出具评估报告等评估工作。

2.上门进行现场评估调查的评估小组不得少于2人,其中B类评估员不少于1名,A类评估员应当具有医疗、护理、康复等相关资质。

3.定点评估机构应组织3人及以上小组对评估计分软件初步确定的评估等级进行集体评审,出具《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评估报告》(附件1),并将评估报告反馈至辖区医保中心。

4.辖区医保中心应在收到评估报告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具《长期护理保险护理评估结果告知书》(附件2),并通过申请人居住地所在街镇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评估等级及相对应的长护险待遇。

第八条复核评估

申请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在接到评估结果告知书的3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受理渠道提出复核申请。按规定承担评估的定点评估机构应在复核申请受理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评估,录入长护险信息系统,出具评估报告,并按照初次评估告知规定执行。

对复核评估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申请终核评估,评估流程参照复核评估。

第九条期末评估

长护险评估结果的有效期最长为2年。享受长期护理服务的老人,应在评估有效期满前的20个工作日内向受理渠道提出期末评估的书面申请。期末评估流程参照初次评估流程,评估期间老人继续享受原长护险待遇。

第十条状态评估

在评估结果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进行状态评估:

(一)经评估,对达到评估等级为二级及以上、按规定可享受长护险护理服务的老人,评估人员预计其状态在一定时间内有较大改善的,定点评估机构应在评估报告中记录相关信息,并告知老人适时申请状态评估。

(二)享受长护险护理服务的老人,因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发生明显变化等,可申请状态评估。

(三)状态评估流程参照初次评估流程,评估期间如原评估报告仍在有效期内则老人继续享受原长护险待遇。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

定点评估机构应将评估人员信息申报至医保中心,由医保中心纳入信息化管理,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长护险评估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部门应结合质量管理、投诉举报、日常考核等情况,对定点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责任处理

定点评估机构在长护险需求评估过程中,存在未按规定评估、伪造变造评估记录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长护险基金造成损失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办)应当责令改正,追回相关费用;情节严重的,应暂停或终止定点评估机构服务协议;涉及其他行政部门职责的,移交相关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参保人员及其他个人在长护险需求评估过程中,违反本办法规定,存在隐瞒真实情况、伪造变造病史等情况及其他违规行为,给长护险基金造成损失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医保办)应当追回其违规的护理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选择-文献综述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选择:一个研究综述(上) 2015-05-27 摘要:在中国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失智和高龄老人规模越来越大的背景下,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选择问题的研究意义重大。已有文献虽然在研究方法和侧重点上各不相同,但有关制度选择的观点基本可以分为以社会保险为主体和商业保险作为补充、采取商业保险模式、采取过渡型长期护理策略三类。文章在对国内研究成果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借鉴美国长期护理商业保险规模有限的经验,对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选择提出了政策建议。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逆向选择,替代品 在国际上,较早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发达国家,大多采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化解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的风险,如美国、德国和日本等。随着中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失能、失智等有长期护理需求的老年人口规模日益庞大,中国老年人、家庭和社会面临严重的长期护理风险。因此,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势在必行。 一、概念界定与研究内容 (一) 概念界定 美国是较早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国家之一,美国健康保险学会对长期护理给出了明确定义:“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的人提供的护理。它包括医疗服务、社会服务、居家服务、运送服务或其他支持性的服务。”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长期护理是指由非专业照料者(家人、朋友或邻居等)和专业照料者进行的照料活动,以保证自我照料能力不完全的人的生活质量、最高程度的独立生活能力和人格尊严。这两个定义都强调长期护理的目的是对患慢性疾病或丧失日常生活能力的人进行修复和修补,并不是指治愈疾病或保全生命。与慢性疾病的治疗不同,长期护理旨在为失能、失智或半失能、半失智等失去或缺乏生活自理能力的人提供支持性服务,尽可能持久地维持和增进患者的生理机能,保证其生活质量。 长期护理通常是指老年人长期护理,周期通常较长,一般可长达半年、数年甚至十年以上,护理费用高昂。1988年有学者研究伤残老人护理的费用筹资和费用补偿问题(Alice等,1988)。较多是利用保险的大数法则机制分散老年人长期护理费用支付的风险。美国健康保险学会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是为消费者设计的,对其在发生长期护理时存在的潜在巨额护理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美国寿险管理协会和科隆通用再保险公司等也对长期护理保险进行了定义。纵观国内外机构与学者观点,长期护理保险是对因年老、慢性疾病等导致生活部分或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的护理费用进行的一种补偿。 (二)研究内容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 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现状与对策研究 作者:宫霄 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0年第08期 摘要: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護理服务需求不断上涨,实施长期护理制度已经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通过对试点地区长期护理保险现状分析,发现在试点阶段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存在制度缺乏独立性、筹资机制欠科学、给付对象等级评定存在不足等问题。对此,结合我国国情,提出建立独立筹资机制、构建统一等级评定体系、完善成本控制等制度设计、进一步优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以期为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提供合理化的对策参考。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人口老龄化;筹资机制 中图分类号:C939; ; ; 文献标志码:A; ; ;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08-0128-02 一、国内试点城市发展现状 (一)长期护理保险筹资方式 从15个试点地区的筹资政策来看,各地筹资水平高低可谓“千差万别”。现阶段的筹资方式主要有定额筹资、比例筹资和混合筹资。定额筹资,指不区分参保人群,所有参保人群均按照固定数额筹资,标准统一。筹资水平高的地区,每人每年筹资高达150元,比如重庆市;筹资水平低的地区,每人每年仅有区区30元,比如安庆市。比例筹资,是指经过科学的计算从上一年度参保人员的工资总额、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中的一定比例划拨资金。采取此种方式筹资的主要有青岛市和苏州市。混合筹资,指根据参保性质的不同,参保人员按照不同的缴费基数确定筹资标准,主要以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社保缴费为基数。采取这种筹资方式的地区有长春市、宁波市和上海市。 (二)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从各个试点城市来看,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对象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为主,有些地区将长期护理的保障对象的覆盖范围扩大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比如青岛、长春、上海等市,其中青岛市的参保人员还包括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失能评定是待遇给付的门槛,从各个试点城市来看,失能状态的等级评定有以下两种方式。一是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进行打分评定,比如南通、荆门等地均未对投保人的年龄作出限制,只要是重度失能即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量表》(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评定分数低于40分,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参保人员,什么原因造成生活不能自理在所不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中老年长期护理分级标准研究

·世界全科医学工作瞭望·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中老年长期护理分级标准研究 张莹 作者单位:116044辽宁省大连市,大连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摘要】1997年日本制定了老年长期护理需求分级标准—要介护认定制度。2000年4月日本开始实施介护保险法,规定所有需要国家提供护理服务的老人都首先要通过护理级别评估,根据评估的级别提供相应级别的护理服务。本文对日本老年护理分级标准体系进行介绍,比较分析我国老年护理分级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我国今后制定老年护理分级制度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关键词】老年长期护理;护理需求分级;日本 【中图分类号】R 473.2【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7-9572(2011)08-2544-02Care -needs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in the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 System of Japan ZHANG Ying.Dalian Medic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44,China 【Abstract 】In 1997,the care -needs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in the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 system was passed by the National Diet of Japan.And this law was enforced in April of the year 2000.The law stipulated that all the elder people who are in need of care should undergo the care -needs assessment firstly ,and appropriate level of care service would then be provided based on the assessment.In this paper ,we introduce the care -needs certification standards system of Japan with the hope to find out the shortage of ours and to provide some useful experience for our future institution reform of long -term care. 【Key words 】Long -term care for the elderly ;Care -needs certification ;Japan 老年长期护理分级制度是许多发达国家在老年护理保障中 提供护理服务与支付护理补偿费用时的主要依据 [1-4] 。合理制定老年护理分级标准,不仅可以使残障老人得到应有的护理服务,保证护理服务的质量,更可以使国家护理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 我国的老年长期护理分级标准始于2001年出台的《老年 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规范规定:养老机构内老人的护理级别可根据生活自理能力和需求划分为三级,即自理老人(一般照顾护理)、介助老人(半照顾护理)、介护老人(全照 顾护理)[5] 。但是该规范没有进一步明确各护理级别判定的详细标准,对痴呆老人的护理级别也没有明确规定。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对护理服务的收费也没有明确规定,因此目前全国各地养老机构护理服务分级标准各不相同,护理服务差异也很 大,而护理费用的差别则可达6倍以上[6] ,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我国老年护理保障制度的发展。因此制定一套能正确反映老年长期护理需求级别的评估体系,以此为依据来制定护理保障政策就显得极为重要。 日本是世界上老龄化最严重的国家,也是养老体系完善、养老护理方面有着丰富经验的国家。本文以日本介护保险制度中老年护理分级评估体系为焦点,通过对日本老年护理分级标准体系的介绍,比较分析我国老年护理分级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以期为我国今后制定老年护理分级制度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1日本老年长期护理分级制度1.1 老年长期护理分级现状1997年日本制定了老年长期护理需求分级标准—要介护认定标准。通过护理评估体系将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分为七个级别,即:自立、要支援、要介护Ⅰ Ⅴ级。自立老人是指生活完全自理,不需要任何帮助的人;要支援是指生活基本能自理,但社会活动需要帮助的人;要介护Ⅰ是指需要部分护理的人;要介护Ⅱ是指需要轻度护理程度的人;要介护Ⅲ是指需要中度护理程度的人;要介护Ⅳ是指需要重度护理程度的人;要介护Ⅴ是指需要最重度护理程度的人。2006年日本制定了介护预防政策,将原来的7等级护理修改为8等级护理级别,即通过调整评估项目,将原来的自立、要支援、要介护Ⅰ Ⅴ级7个等级修改为自立、要支援Ⅰ、要支援Ⅱ、要介护Ⅰ Ⅴ级8个等级。其中将护理级别要支援Ⅰ及以上等级的老人认定为有护理需求的人。 1.2老年长期护理分级的理论基础老年长期护理级别的划分并不是单纯以老人身体指标为依据,而是以护理时间、护理强度为依据进行评估。首先日本采用的“1分間タイムスタディ法”(每分钟护理强度研究法)将护理时间进行标准化,也就是首先对所有的护理服务予以不同的编码,然后记录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连续2天工作时间内的护理劳动时间,通过电脑统计分析,计算出每分钟的护理强度(以点数的形式体现),然后推算出每一项护理服务所需要的时间,以此为标准进行护理分级评估。然而这种方法计算出的护理时间与实际发生的护理时间有时会有很大差异,并且计算出来的护理级别也偏高,于是日本政府经过多方论证,2003年将原版要介护认定软件进行改进,在“1分間タイムスタディ法”判定的基础上,将所有的护理服务项目进行统计学分析整理,根据各项目之间关联性的大小,制作出树形图模型作为推算护理时间的路径。在判定护理级别时,首先根据申请人身体与心理失能状况计算出护理得分,然后再根据八种树形图模型推算出各项服务所需时间,再结合医疗诊察结果,计算出最终的护理需求时间,完成护理级别判定过程。根据护理时间各护理分级如下:自立:25分未满;要支援:25 32分未满;要介护Ⅰ:32 50分未满; · 4452·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参数表 附件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表表:基本生活活动能力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表:基本生活活动能力基本生活活动能力 条目 程度等级 正常轻度依赖中度依赖重度依赖 ()进食分□分□分□分□()洗澡分□分□分□分□()修饰分□分□分□分□()穿(脱)衣分□分□分□分□()排尿分□分□分□分□()排便分□分□分□分□()如厕分□分□分□分□()体位改变、床椅转移分□分□分□分□()平地行走分□分□分□分□()上下楼梯分□分□分□分□判断评分参考值评估结论 分基本生活活动能力正常 分基本生活活动能力轻度依赖分基本生活活动能力中度依赖分基本生活活动能力重度依赖.评分合计 .判断等级 :正常□:轻度依赖□ :中度依赖□:重度依赖□.结论备注 表:认知和行为能力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表:认知和行为能力认知和行为能力

条目 程度等级 正常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近期记忆分□分□分□分□()定向力分□分□分□分□()判断力分□分□分□分□()行为表现分□分□分□分□()情绪表现分□分□分□分□ 注 昏睡:一般的外界刺激不能被唤醒,在强烈的刺激下可被唤醒, 唤醒时答话含糊或答非所问,且很快又进入睡眠状态。 昏迷:随意运动丧失,呼之不应。处于浅昏迷时只对疼痛刺激有 回避和痛苦表情应;处于深昏迷时对各种刺激无反应。 直接评定为认知行为能力为“重度缺 失”。总分为分。 判断评分参考值评估结论 分认知和行为能力正常 分认知和行为能力轻度受损 分认知和行为能力中度受损 分认知和行为能力重度受损 .评分总和 .判断等级 :正常□:轻度受损□ :中度受损□:重度受损□ .结论备注 表:视听觉和交流能力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表:视听觉和交流能力 视听觉和交流能力 条目 程度等级 正常轻度受损中度受损重度受损完全受损()视觉分□分□分□分□分□()听觉分□分□分□分□分□()沟通交流分□分□分□——分□判断评分参考值评估结论 分视听觉和交流能力正常 分视听觉和交流能力轻度受损分视听觉和交流能力中度受损分视听觉和交流能力重度受损.评分总和 .判断等级 :正常□:轻度受损□ :中度受损□:重度受损□.结论备注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评述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研究评述(上) 2016-08-04 摘要:随着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失能、失智老人规模迅速增加,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作为主要应对策略,意义重大。目前研究主要集中在制度必要性可行性、需求影响因素、在介绍国外经验基础上提出我国的政策选择三大方面。本文在回顾国内研究成果基础上,从研究视角、制度价值、制度选择及操作建议等方面,分析现有研究存在的局限并指出未来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的方向。 关键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政策选择,研究局限 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概念界定 (一)长期护理 针对长期护理,各国学者和法律法规给予了很多不同称谓,如“长期照护”、“长期看护”、“长期护理”、“长期照顾”、“看护护理”、“长期健康护理”、“长期介护”、“长期照料”、“长期养护”、“养老护理”等,对长期护理的概念界定因研究视角、各国制度特征不同而有较大差异。但一般可从“长期”和“护理”两方面来界定其内涵。 对于“长期”,主要观点是对护理延续时间的规定,有的学者认为时间至少为6个月(陈杰,2005),有的学者认为90天(Manton,2006),也有的学者认为长期护理的时间没有明确时限(Cha,2003)。另一种观点则将“长期”概念设置了前提,例如江苏省南通市2016年实施的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将“经过6个月以上治疗,生活仍不能自理”作为享受基本照护的条件,这一界定方式与商业健康险中设置的观察期类似。 我们认为,由于未来发展情况的不确定性,长期护理的持续时间没有明确时限。由年老引发的身体机能萎缩、失智等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一般不可逆,未来终止护理的可能性较低;由疾病和伤残引发的身体机能受损导致的生活不能自理,身体机能可能重新恢复从而生活能够自理或部分自理,未来终止护理的可能性较高。从长期护理制度操作性角度考虑,需要定期(例如1个月、3个月或6个月)对护理对象进行观察。 “护理”主要包括护理对象、护理内容两个方面。关于护理对象,各国学者表述存在差异,但一般采用通行的判断失能程度的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量表,在“吃饭、穿衣、上下床、上厕所、室内走动和洗澡”6项指标中,护理对象有1~2项“做不了”的被定义为“轻度失能”,有3~4项“做不了”的被定义为“中度失能”,有5~6项“做不了”的被定义为“重度失能”。 护理内容则主要包括日常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美国健康保险学会认为,长期护理是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的人提供的护理。它包括医疗服务、社会服务、居家服务、运送服务或其他支持性的服务。世界卫生组织认为,长期护理是指由非专业照料者(家人、朋友或邻居等)和专业照料者进行的照料活动,以保证自我照料能力不完全的人的生活质量、最高程度的独立生活能力和人格尊严。 我们认为,长期护理对象为失能、失智从而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群,目的是为了保证其生活质量、人格尊严及帮助其恢复生理机能。但日常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存在显著差异:一是护理目的不同,日常生活护理的目的是提高被护理者生活质量,医疗护理的目的是治愈疾病或保全患者生命。二是服务供给者的资质要求不同,日常生活护理既可由家庭成员等提供非正规照顾,也可由专业机构提供正规照顾,而医疗护理则由医疗机构提供针对性的服务。三是护理资金来源不同,日常生活护理资金主要来源于被护理对象的养老金、家庭成员收入,医疗护理资金则主要来源于医疗保险。 综上,本文将长期护理界定为针对因年老、疾病或伤残导致的失能人群,为了保证其生活质量、人格尊严及恢复生理机能,由专业或非专业护理者提供的生活或医疗护理等支持性服务。 (二)长期护理保险 1.长期护理保险与长期护理保障

(金融保险)健康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金融保险)健康长期护理 保险条款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条款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2 第一条合同构成2 第二条合同成立与生效2 第三条犹豫期2 第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2 第五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2 第二部分保障利益条款2 第六条保险对象2 第七条保险责任3 第八条责任免除3 第九条保险期间4 第十条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4 第十一条保险费率调整4 第十二条宽限期4 第三部分保险服务条款4 第十三条合同内容变更4 第十四条受益人指定和变更4 第十五条通讯地址变更5

第十六条年龄性别错误5 第十七条未还款项5 第十八条合同中止与复效5 第十九条合同解除5 第四部分保险理赔条款6 第二十条保险事故通知6 第二十一条保险金申请6 第二十二条保险金给付6 第二十三条诉讼时效7 第二十四条争议处理7 第二十五条司法管辖7 第五部分释义7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合同构成 “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健康360长期护理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和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合同成立与生效 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本公司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自本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单月度、保险单年度和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均以合同生效日为计算基准。 第三条犹豫期 自投保人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日的犹豫期。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提出撤销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本公司将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的保险费。自投保人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合同即被撤销,本公司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第四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当向投保人说明本合同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本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本公司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

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对策分析

长期护理保险发展对策分析 内容摘要 现在,严重的人口老龄化已成为社会急需面临的问题之一。我国老年人数量不断增长,并且老年人中的残疾率颇高,如今的家庭结构逐渐缩小,伴随着老年人护理的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护理服务的需求会直接带来护理费用的激增,长期护理保险有了发展市场。但是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较迟,很多方面还不完善,产品设计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就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存在的问题展开了分析,并且提出了符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 关键词 老龄化长期护理长期护理保险 一、老龄化社会背景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01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的占比为8.87%。据有关专家测算,我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平均每年以5.4%左右的速度增长,这个速度超过了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3.2%的增速。高龄老人已经从1990年的800万增加到2000年的1199万,到2030年将增加到4031万人,2050年将达到9448万,届时将占老年人口的21.78%。 根据我国卫生部2008年国家卫生服务调查,我国城乡居民患病的疾病结构在过去的十年间发生了重大变化:两周病例中,慢性疾病持续到两周内的病例由39%增加到了61%,慢性疾病已经成为影响居民健康的主要问题。慢性病多为终身性疾病,预后差,并常伴有严重并发症及残疾,是存活者的生命质量大大降低,并对老人的日常活动功能产生不良的影响,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照料、护理负担。表1是2006年不同年龄组老年人残疾比率。

表1 各年龄组残疾人口占该年龄调查人口比例表 % 资料来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手册》,华夏出版社,2007 由表1可知,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残疾比率也呈上升趋势。对老年护理服务的需求会直接带来护理费用的激增,如果没有对老年护理费用的提前认知和财务安排,未来的老年失能护理费用很快把国家财政给予绝对支持的条件,亟需利用保险的转移损失、分散风险的特殊功能,把老年护理费用的风险在全社会分散,减轻老龄化对家庭经济的冲击,也为提升老年人的晚年生存质量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提高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 二、长期护理保险的概念 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对个人由于年来、疾病或伤残导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在家中或疗养院治病医疗有专人陪护所产生的费用进行支付的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属于健康保险范畴,标的物为个体的身体健康状况。通常护理期限较长可能为半年、一年几年甚至十几年,护理的意义在于尽可能的维持身体机能而不是以治愈为主要目的,长期护理保险可以作为对护理费用的经济补偿。 三、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现状 虽然我国对长期护理保险的潜在需求很大,但由于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的时间相对较短,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起步较晚,理论研究尚处探索阶段。 2005年台资保险公司国泰人寿推出的“康宁长期护理健康保险”,开启了我国大陆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帷幕。随后,2006年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推出了“全无忧长期护理个人健康保险”,生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至康长期护理健康保险”产品等。至2012年底,共有10家左右保险公司推出了长期护理保险。 从2006年我国第一款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面世至今,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须知-Pudong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须知 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导语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失能人员基本护理需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了《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办法规定,从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旨在通过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服务或资金保障。 为了能够更好地落实本项制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对象享受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我们特编印此宣传手册,便于大家了解相关政策。 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二〇一八年一月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年满60周岁及以上;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居民医保; ——参加本市职工医保的人员,还需已按照规定、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 ——经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失能程度达到评估等级二至六级且在评估有效期内的参保人员。 长期护理保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长期护理保险的参保人员分别按照现行的本市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有关登记征缴的规定,暂不实行个人缴费。 申请长期护理保险待遇需要经过什么样的评估? 由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对象是长期失能人员,因此需要对其失能程度、疾病状况、照护情况等进行评估,才能确定其评估等级,实现照护服务与老年人照护需求合理匹配。评估等级分为:照护1级、照护2级、照护3级、照护4级、照护5级、照护6级,以及其他情况(未达到照护1级和建议至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其中,照护1级以及其他情况(未达到照护1级和建议至二级以上医院就诊的),不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照护2至6级的,可以享受相应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形式有哪些? 长期护理保险有三种护理服务形式,分别是: ——社区居家照护,指护理站、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为居家的参保人员,提供上门照护或社区日间集中照护及相关医疗护理服务;

徐汇区2017年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项目

徐汇区2017年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项目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徐汇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项目 预算单位:徐汇区民政局 项目实施单位:徐汇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 委托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 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8年7月

摘要 (1) ●概述 (1) ●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2) ●经验教训和建议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5) (一)项目概况 (5) (二)绩效目标 (12)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13) (一)绩效评价目的 (13) (二)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制定过程 (13) (三)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方法 (14) (四)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15) (五)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7) 三、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17) (一)评价结论 (17) (二)具体绩效分析 (17)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18)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26) (二)存在的问题 (27)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28) 附件: (29) 1.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30) 2.基础数据表 (34) 3.访谈汇总分析报告 (40) 4.问卷调查汇总分析报告 (45) 5.指标评分底稿 (49)

为加强徐汇区民政局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作用,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的要求,徐汇区民政局对徐汇区2017年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项目展开绩效评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受徐汇区民政局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具体评价工作,形成评价报告。 概述 依托上海市人民政府“加快推进涵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保障体系、政策支撑体系、需求评估体系、行业监管体系五位一体”的总体要求,《徐汇区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6-2018年行动计划》(徐府发〔2016〕24号)要求根据《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民老工发〔2015〕7号)文件精神,以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为前提,依据老年人身体照护等级、高龄程度以及经济困难等情况,加强养老服务业务管理监督。《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徐汇区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徐府发〔2014〕28号)的要求,整合社区居家养老、高龄老人居家医疗护理、机构养老、老年护理院等各类资源,开发徐汇区老年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不断优化、拓展,建立老年照护统一服务管理平台,形成服务管理、服务运行、服务监管三大数据集合,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工作;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和老年照护运行服务管理,实现服务内容对接、服务过程跟踪、服务质量监督。 徐汇区民政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徐汇区社会组织评

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的对比分析

20 Chinese Health Resources,January 2019,Vol.22,No.1 http: //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 ·专栏:长期护理保险· 【基金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71673055);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15JZD029)【作者简介】 蒋曼,在读硕士生,主要从事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研究,E -mail :448129318@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 【通信作者】 王颖,E -mail :wangying1013@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 【中图分类号】 R19;F840.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7-953X (2019)01-0020-04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的对比分析 蒋曼,罗力,何世英,戴瑞明,白鸽,王颖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 200032 【摘要】 长期护理保险评估等级的认定是服务收费及保险赔付的基础,确保了服务提供的公平与效率。文章通过 梳理国内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地区评估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国外评估的文献资料,对比研究发现:目前国内评估工具是以单一型的日常生活能力评定为主,而国外长期护理评估采用复合型评估工具开展更为全面的评估,秉持“以需求为导向”,处理“身体状态-照护服务”之间逻辑关系时通常会选用资源消耗量、标准护理时间等作为中介变量反映需求,这些做法应该为将来我国长护险评估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关键词】 长期护理保险;评估;逻辑关系;需求;等级;对比 【引用】 蒋曼,罗力,何世英,等. 国内外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的对比分析[J].中国卫生资源,2019,22(1):20-23. DOI :10.13688/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ki.chr.2019.18275. Comparative study of the needs assessment of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at home and abroad JIANG Man ,LUO Li ,HE Shi-ying ,DAI Rui-ming ,BAI Ge ,WANG Ying/Address correspondence to WANG Ying ,E-mail :wangying1013@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 School of Public Health ,Fudan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32,China 【Abstract 】 The determination of insurance assessment level in the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 (LTCI) is the basis for service charges and insurance compensation,ensuring the fairness and efficiency of service provision. Through combing the relevant policy documents on the assessment of domestic LTCI in the pilot areas and the documentation of foreign assessments,the researchers found that :the current domestic assessment tool was mainly based on a single type of assessment focusing on daily living ability. The foreign long -term care (LTC) assessment used a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tool to conduct a more comprehensive assessment,adhering to “demand -oriented ” concept. When foreign LTC deals with the logica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hysical status and the caring services received ”,it usually chooses resources consumption and standard nursing time as intermediate variables to reflect demand. The practice will provide experience for development of LTC evaluation in China.【Keywords 】 long -term care insurance ;assessment ;logical relationship ;demand ;level ;comparison [本文链接]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10.13688/https://www.sodocs.net/doc/f38624246.html,ki.chr.2019.18275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国长护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1]。老年人因身体状况的差异而对长期护理服务有多层次的需求,是否能科学评估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需求等级决定着能否公平确定照护对象的护理服务强度、时间长短和定价收费、报销比例等。因此,建立统一的标准化需求评估和护理服务分级机制,筛选出需要接受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人群,是科学确定长期护理准入资格以及老年人服务需求类型、享受护理等级的前提,也是合理配置养老服务资源,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效率及公平性的客观要求[2]。目前处于长护险 全国试点阶段,统一的长期护理评估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各试点城市都在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展开摸索,努力构建与老年人实际需求相适应,与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相匹配,与长期护理体系相衔接的评估 体系[3] 。本文通过对各试点城市及国内外关于护理服 务等级评估工具及评估内容的对比分析,对试点实践工作中评估标准的科学性进行阶段性总结,以期为将来进一步优化我国长期护理需求评估提供科学的借鉴。1 评估等级认定的重要意义 1.1 长护险评估体系确保了服务提供的公平及效率 老年评估工具的建立旨在筛选出真正需要长期照

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照护服务项目及待遇标准(失智)

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照护服务项目及 待遇标准(失智) 一、基本原则 按照保基本、低起步的要求,重点保障重度失能(失智)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生活护理,根据失能(失智)程度和服务等级不同,为失能(失智)人员提供可自主选择的菜单式服务。服务方式以鼓励居家照护为导向,兼顾机构照护需求,支持个体服务人员照护。坚持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的方向,引导长期照护行业良性发展。 二、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共四大类24项,包括生活照护8项、安全照护6项、非治疗性照护6项、功能维护4项;其中,把耗时长、难度大的7项服务项目作为D类项目(见附件标注【D】的项目)。 三、服务类型 失能(失智)人员监护人可自主选择服务类型,包括: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机构住院式照护服务、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上门式居家照护服务、个体服务人员提供亲情式居家照护服务。 四、分级照护标准 根据失能(失智)评定结论,失能(失智)人员享受相应的分级照护服务。经评定为重度失能(失智)三级、重度失能(失智)二级、重度失能(失智)一级的参保人员,对应享受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长期照护服务。具体服务标准如下:

(一)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机构服务标准 分级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 必选项目7项7项7项 其它项目7项5项2项 服务频次生理频次生理频次生理频次 (二)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居家服务标准 分级照护一级照护二级照护三级 项目总数14项12项9项 D类项目数≤5项≤4项≤3项 周频次4次/周3次/周2次/周月总服务时数32小时/月26小时/月20小时/月 五、待遇标准 长期照护保险各照护等级对应的定额标准由市医保经办机构按年度进行公布,试点期间的基数如下: 根据成都市2015年城镇全部单位从业人员平均月工资标准核定,照护一级2395元/月/人、照护二级1916元/月/人、照护三级1437元/月/人。 按照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机构服务70%、协议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居家服务和个体服务人员提供居家照护服务75%的比例,对应相应照护等级进行支付。 长期照护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15年后,缴费年限每增加2年,支付比例提高1%,累计不超过100%。 六、动态调整 建立长期照护保险项目和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市医保经办机构可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照护保险运行情况、照护

长期护理保险研究

大家好,今天我们小组为大家带来的课题是《中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构建研究》下面先由我为大家作出总体介绍。 中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构建研究 参与人:李晨、李嫣然、陈雨佳、周洋/刘成、潘婷婷/靳砚韬 背景:长期护理保险产品20世纪70年代起源于美国,随后进入法、德、英、爱尔兰等欧洲国家和南非,在亚洲,日本于2000年将长期护理保障作为公共服务产品引入国家社会保障体系,要求40岁以上的人都要参加新的长期护理方案。 前言:长期护理保险不仅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是最“年轻”的保险产品 它在我国也是一个新概念 现状:在我国,2000年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2011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3%,随着“四二二”“四二一”甚至“八四二一”结构家庭及“空巢家庭”大量出现,急需一种为子女分担压力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以及为此服务提供经济保障的老年健康保险产品——长期护理保险。 定义:长期护理保险(Long Term Care Insurance,简称LTCI) 是指为那些因年老体衰、疾病或伤残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当被保险人身体衰弱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甚至不能利用辅助设备生活时,由保险机构付给保险金用来补偿其护理费用。 长期护理保险是健康保险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国外比较流行。长期护理保险是因为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的健康保险。一般的医疗或其他老年医疗保险不提供长期护理的保障。 (在我国,2000年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国家的行列,2011年我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78亿,占总人口的13.3%,随着“四二二”“四二一”甚至“八四二一”结构家庭及“空巢家庭”大量出现,急需一种为子女分担压力的老年长期护理服务以及为此服务提供经济保障的老年健康保险产品——长期护理保险。) 特性 1、长期护理保险保险金的给付期限。 长期护理保险保险金的给付期限有1年、数年和终身等几种不同的选择,同时也规定有20天、30天、60天、90天、100天等多种免责期,(例如选择20天的免责期,即从被保险人开始接受承保范围内的护理服务之内起,在看护中心接受护理的前20天不属保障范围。)免责期越长,保费越低。终身给付保单通常很昂贵。 2、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通常为平准式,也有每年或每一期间固定上调保费者,其年交保费因投保年龄、等待期间、保险金额和其他条件的不同而有很大区别。(长期护理保险一般有豁免保费保障,即保险人开始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的60天、90天或180天起免交保费。) 3、长期护理保险的保单

长期护理保险文献综述

长期护理保险文献综述 一、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老龄化趋势是全球长期护理保险需求上涨一个不争的事实,在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下,有必要探索建立适合我国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通过对我国学者文献分析发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我国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生育率降低,家庭结构改变;2.改革后的医疗保障不包括长期护理保障,老年人护理费用的攀升3.养老观念的变化4.人们的健康意识逐渐提升。 荆涛(2014)认为人口老龄化趋势、不断攀升的护理费用和社会医疗保障不足均引致了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尹成远(2006)等借鉴日本的经验认为长期护理保险是解决我国老年人长期护理供给不足问题的有效途径。李鸿儒(2011)等认为要建立法定护理保险、家庭护理、社区护理服务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综合护理体系。陈红指出我国一直在大力推行和完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但各项医疗保险并未将长期护理费用包括在内,有必要建立社会护理保险制度来弥补社会保险的不足。这些研究都从人口老龄化的大背景出发,从理论上证实了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挑战、医疗费用不断攀升、家庭结构与养老观念改变、社会医疗保障不足确实急需建立一种新型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来解决中国养老问题。这些观点都高度概括了目前我国实行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但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尚处于萌芽阶段,这个市场的开辟仍然面临许多的障碍。在我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城乡差距较大、人均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要避免因认识差异不为公众接受的可能性、又要保障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得到满足。有必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不同群体老年人的真实护理需求进行调查,来探索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要建立一种合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不仅需要理论上的支撑,更要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来探索建立合理的长期护理保险模式。然而当前老年长期护理现状调查及需求的研究不多,大多数文献仅限于借鉴国外的经验对我国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运营模式、主体,筹资机制等内容的探讨。且在对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性及必要性分析中用到的方法多为定性的方法,这与我国健康保险业起步晚、在长期护理保险这一块的数据较缺乏有很大的关系,同时也反映除了政府、社会和学者对长期护理保险的紧迫性重视不够。长期护理在国内是一

市长期照护保险失能照护服务项目和标准(失智)【模板】

XX市长期照护保险 失能照护服务项目和标准(失智) 为有效解决参加我市长期照护保险失智人员的长期照护问题,切实提高照护者照护技能,改善失智人员生活质量,特制定本标准。 一、适用对象 参加我市长期照护保险,经评定后享受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失智人员。 二、一级指标服务项目定义 (一)生活照护 指帮助因失智人员维持生存及基本生活功能[1]的照护。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维持失智人员生存及基本生理功能提供的一系列照护措施,包括进食/水、排泄、更衣、全身及局部清洁、如厕、剪指(趾)甲/剃须、整理床单元等8项照护内容。 (二)安全照护 指为保护失智人员免于意外伤害的照护[2、3]。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保护失智人员安全、免于遭受意外伤害提供的一系列照护措施,包括脱抑制行为、游荡/走失行为、攻击行为、跌倒/坠床、噎食的照护及居住环境安全等6项照护内容。 (三)非治疗性照护 指为延缓失智人员罹患的慢性病病情发展,并尽可能地维持其生理机能和精神健康的照护[4],其目标不是为了“治愈”。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失智人员提供的一系列不以治愈疾病为主要目的照护措施,包括皮肤、睡眠、活动、用药、保护性限制、精神行为问题等6项照护内容。 (四)功能维护 - 1 -

指帮助延缓失智人员某系统/器官功能衰退的照护[5]。本项目操作性定义为:照护者/照护机构为维持或提高与失智人员基本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功能,而提供的一系列照护措施,包括语言功能、定向力功能、运动功能、感知觉功能的维护等4项照护内容。 三、二级指标服务项目标准 (一)进食/水照护 指为满足失智人员生理需求提供的进食、饮水照护。 1.照护目标 (1)确保为失智人员提供适当的食物和水分,保持营养健康,避免不必要的并发症; (2)将用餐变成让失智人员感受到愉悦和享受的活动,促进其健康和快乐,提高其生活品质; (3)进食/水过程中无意外发生。 2.照护标准 (1)准备: ①安排每日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以及餐桌位置用餐,以带给失智人员稳定而安全的感觉; ①提供营养、温度、性状适宜的食物,用餐环境光线要充足,使失智人员能更好地看清食物,选择自己喜欢的食物; ①餐桌的布置要尽量简单,只放置吃饭需要的餐具,不要放置花瓶、装饰品、调味瓶、多余的餐具等不必要的物品。餐桌桌布的图案要简单,纯色的桌布是很好的选择; ①选择适合失智人员的餐具,碗和盘子的颜色要和桌面及食物的颜色有明显的区分,纯白色的碗和盘子是不错的选择。 (2)过程: ①选择适宜的餐/饮具,协助清洁双手,根据失智人员情况使用餐巾/佩戴假牙; [1]尤黎明.老年护理学[M].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2007. [2]WordAllianceForPatientSafety.ForwardProgram.2004-10-27. [3]徐赛珠.老年住院病人安全护理进展[J].护理研究,2005,19(14):1223-1225. [4]北京义德社会工作发展中心课题组,唐钧.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和模式选择[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6(5):42-48. [5]陈丽霞,ChenLi-xia.老年人的康复治疗与功能维持[J].中华老年医学杂志,2012,31(7):634-635. - 2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