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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跟单信用证

开放分类:金融、法律、国际贸易、国际财务管理

跟单信用证(Documentary credit)。

巴黎国际商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版)(UCP500) 第2条对跟单信用证所下的定义为:

“任何一项约定,不论如何命名或描述,依照其客户(即开证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行事的一家银行(即开证行)根据该约定,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i) 向第三方(即受益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立的汇票;或

ii) 授权另一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

iii) 授权另一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有时也称为“银行家的商业信用证(banker’s commercial credits)”及“银行商业信用证(commerci al letters of credit)”,为国籍货物买卖的卖方提供担保,确保他能够在货物装运后获得付款,即使买方无法付款或买方的票据被拒收(dishonoured)。一单涉及跟单信用证的国际货物买卖通常涉及一下流程:

货物买方在他本国向他的银行(开证行)按该银行的标准格式以另一国的卖方为受益人开立信用证。信用证开立涉及开证行支付货物合同价款或承兑或议付卖方按该金额开力的汇票(例如:支票)的承诺。开证行可能要求买方为其对卖方的预期支付责任提供保证金,或也可能依赖买方的良好信誉。开立信用证的标准条件通常是向银行缴纳针对货物的一笔费用以及和货物相关的装运单据。一旦开证行同意开立信用证,他要求在卖方国家的通知行告知卖方以其为受益人的信用证的开立。通知行也可能承担向卖方付款的义务,在此情况下信用证是“保兑”的(相反为“非保兑”的)。此后卖方向通知行提交装运单据(包括货物发票、提单或海运单以及,在CIF条件下的海运保险单,等等)。如果备齐单证,通知行通过支付、承兑或议付买方开立的汇票而向卖方支付货款。随后通知行将装运单据递交开证行,开证行随后向买方交单,使得买方能够在卸货港接受货物。开证行开立信用证是收费的,当然最终费用由买方承受。

国际贸易复习题案例及答案

一、国际贸易术语案例 1.我某出口公司与某德商按CIF汉堡、即期信用证方式付款的条件达成交易,出口合同和来证均规定不准转运。我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将货物装上直驶目的港的班轮,并以直运提单办理了议付,国外开证行也凭议付行提交的直运提单付了款。承运船只驶离我国途经某港时,船公司为接载其他货物,擅自将我方托运的货物卸下,换装其他船舶继续运往目的港。由于中途耽搁,加上换装的船舶设备陈旧,使抵达目的港的时间比正常直运船的时间晚了两个多月,影响了买方对货物的使用。为此,买方向我出口企业提出索赔,理由是我方提交的是直运提单,而实际上是转船运输,是弄虚作假行为。我方有关业务员认为,合同用的是“到岸价格”,船舶的舱位是我方租订的,船方擅自转船的风险理应由我方承担。因此按对方要求进行了理赔。问:我方这样做是否正确?为什么? 1.答:我方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 ①我方已按信用证的规定将货物如期装上直达班轮并提供了直达班轮提单,卖方义务已经履行; ②按CIF成交,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时风险即转移。货物何时到达目的港,是否到达目的港,包括船公司中途擅自转船的风险概由买方承担,而与卖方无关。 2.我某进出口公司对日本某客户发盘,供应棉织浴巾4000打,每打CIF大阪80美元,装运港大连;现日商要求我方改报FOB大连价, 问:我出口公司对价格应如何调整? 如果最后按FOB条件签订合同,买卖双方在所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方面有什么区别? 2.答:我出口公司报价从CIF大阪改为FOB大连时,应将报价调低,即从原报价中减去货物从大连至大阪的运费和保险费。

当按FOB签订合同时,买卖双方除风险的划分没有变化外,他们所承担的责任和费用都发生了变化。按CIF大阪成交,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而改为FOB大连成交,则由买方派船接货和投保,并支付运费和保险费。 3.我某出口公司与外商按CIF Landed London条件成交出口一批货物,合同规定,商品的数量为500箱,以信用证方式付款,5月份装运。买方按合同规定的开证时间将信用证开抵卖方。货物顺利装运完毕后,卖方在信用证规定的交单期内办好了议付手续并收回货款。不久,卖方收到买方寄来的货物在伦敦港的卸货费和进口报关费的收据,要求我方按收据金额将款项支付给买方。问:我方是否需要支付这笔费用?为什么? 3.答:我方应负担卸货费用,不需要负担进口报关费。 因为本案中我某进出口公司按CIF卸至岸上成交,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卖方要负担卸货费; 但以这种贸易术语变形成交的情况下,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进口报关费仍由买方负担。因此,我方应负担卸货费而不应负担进口报关费。 4.我方与荷兰某客商以CIF条件成交一笔交易,合同规定以信用证为付款方式。卖方收到买方开来的信用证后,及时办理了装运手续,并制作好一整套结汇单据。在卖方准备到银行办理议付手续时,收到买方来电,得知载货船只在航海运输途中遭遇意外事故,大部分货物受损,据此,买方表示将等到具体货损情况确定以后,才同意银行向卖方支付货款。 问:(1)卖方可否及时收回货款?为什么?(2)买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4.答:(1)卖方可以及时收回货款。因为,按CIF术语成交属于象征性交货,买卖双方风险

跟单信用证的开立

跟单信用证的开立 开证行: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温哥华分行 通知行:中国银行广州分行 页序:1/1 信用证形式:不可撤销的 信用证编号:CIBCV11023 开证日期:2011年03月05日 适用惯例:UCP的最新版本 有效期与到期地点:2011年4月30日,中国 开证人:加拿大温哥华鲨鱼湾196号ABC贸易有限公司 受益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市越华路138号广州宇宙进出口贸易公司 货币与金额:72000.00美元 信用证兑付方式 和制定银行:在中国任何银行议付有效 汇票付款人: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温哥华分行 分批运输:禁止 转运:允许 装运港:中国主要的港口 卸货港:加拿大的维多利亚港 最迟装运日:2011年3月31日 货品描述:600条100%纯棉牛仔裤,参照编号GZYZ1103销售合同 样式编号数量单价总价 J1003 3000条每条12美元36000.00美元 J1004 3000条每条12美元36000.00美元 采用加拿大温哥华的到岸价 必需的文件:一式三份的经签署的商业发票 一式三份的装箱单 由中国商会或者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颁发的中国原产地证书 全套已清洁的海运提单,注明运费预付并通知开证申请人 被银行批注的一式两份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按110%发票价值投保CIC的PICC的一切险并注明要求保险公司赔付的货币与信用证上显示的的货币相同。 一式两份的加拿大通用发票 发货通知书在装运单装运日期的后的3日之内发送给开证申请人,注明装运船只的名称,装运日期,唛头,质量,装运的净重和毛重。 附加条款:单据日期不能早于信用证日期 信用证的日期和开证银行的名称必须要引用于全部的文件上 不接受简易格式/租船合同/第三方的装运单据 装运必须全部以1*40的集装箱装载,提货单必须注明这项措施。 所有交单包括不符点将要收取一个60美元不符点费用加上电报费用以及所有开证申请人之外的其他费用全部由受益人承担 费用:所有费用和加拿大的佣金,包括偿付费由受益人承担。 交单期限:在装运日期的15日之内,但是要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内 保兑指示:不保兑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

前言 《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最初由美国的国际银行法律与惯例学会起草,因为备用证业务最初在美国开展起来,目前也是在美国使用得最为普遍。国际商会(ICC)认识到备用证业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的日益重要性,于是组织专门的工作小组参与了ISP98的制定工作,最后由ICC的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于1998年4月6日批准了该惯例,于1999年1月1日生效,并在全世界推广。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以向中国商界推广国际惯例为己任。ICC CHINA 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下称银行委员会)也充分认识到ISP98的重要性,遂委托ICC CHINA 秘书局(下称秘书局)组织翻译。交通银行总行向我们提供了由该行张九会先生翻译的初稿,该稿由姚念慈先生进行了初审,经由秘书局李海峰先生综合当时的银行委员会委员石俊志、郑襄筠、孔永新、黎志宇等的意见修改后产生了第二稿。为使译稿更加严谨、准确,银行委员会1999年4月15日会议决定,成立审稿专家小组,对第二稿进行系统的审核。在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单位的大力支持下,由姚念慈(已故)、苏宗祥、魏家驹、郑襄筠、方辉等专家及秘书局李海峰组成审稿小组,于1999年5月25日至26日在天津中国银行培训中心集中,对第二稿进行了逐条、全面、细致的审核,最后定稿。在此,我们对参与审稿的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的委员,对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单位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由ICC及国际银行法律与惯例学会授权,ICC CHINA授权中国金融出版社在中国出版发行了中文译本的第一版。经过4年多的时间,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了ISP98的重要性,并开始学习研究甚至使用这一规则。为满足市场需求,我们决定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中文译本的第二版。此版由李海峰先生在第一版的基础上对一些表达方式加以修改而成,较之前版条款意义更加明确,更易阅读理解。但第二版对第一版并无实质内容的改变,因此第一版中文译本仍然使用,仅在其意义不易理解时可参考第二版或英文原文。 ICC CHINA秘书局 二〇〇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信用证样本中英文对照1

跟单信用证:目前采用SWIFT格式,依据《UCP600》规定,例样如下: FROM:CITIBANK INTERNATIONAL,LOS ANGELES, U.S.A. 开证行:花旗银行美国洛杉矶 TO:BANK OF CHINA QINGDAO BRANCH,QINGDAO,CHINA 通知行:中国银行青岛分行中国青岛 :27: SEQUENCE OF TOTAL 1/1 :27: 电文序列、报文页次1/1 :40A: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 IRREVOCABLE :40A: 跟单信用证格式不可撤销 :20: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CRED1523349 :20: 跟单信用证号CRED1523349 :3lC: DATE OF ISSUE 070906 :31C: 开证日期070906 :40E:APPLICABLE RULES UCP LATEST VERSION :40E: 适用规则《UCP》最新版本 :31D: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071102 U.S.A. :31D: 有效期和有效地点071102 美国 :50: APPLICANT UNITED OVERSEAS TEXTILE CORP. 220E 8TH STREET A682 LOS ANGELES U.S.A. :50: 开证申请人美国大华纺织公司 220栋,8号街,682室 洛杉矶 美国 :59: BENEFICIARY QINGDAO QINGHAI CO.,LTD.

186 CHONGQIN ROAD QINGDAO 266002 CHINA :59: 受益人青岛青海有限公司 重庆路186号 中国青岛266002(邮编) :32B: CURRENCY CODE, AMOUNT: USD58575,00 :32B: 货币代码和金额58575.00美元 :39A:PRECENTAGE CREDIT AMOUNT TOLERANCE 10/10 :39A: 信用证金额上下浮动百分比10/10(10%) :41A: A V AILABLE WITH.. BY.. CITIUS33LAX BY DEFERRED PAYMENT :41A: 兑付方式花旗银行洛杉矶分行以延期付款方式兑付 :42P: DEFERRED PAYMENT DETAILS AT 90 DAYS AFTER B/L DATE :42P: 延期付款细节提单签发日后90天 :43P: PARTIAL SHIPMENTS NOT ALLOWED :43P: 分批装运不允许 :43T: TRANSSHIPMENT NOT ALLOWED :43T: 转运不允许 :44E: PORT OF LOADING/AIRPORT OF DEPARTURE QINGDAO PORT,CHINA :44E: 装运港/始发航空站中国青岛港 :44F: PORT OF DISCHARGE/AIRPORT OF DESTINATION LOS ANGELES PORT,U.S.A. :44F: 卸货港/目的航空站美国洛杉矶港 :44C: LATEST DATE OF SHIPMENT 071017 :44C: 最晚装运期071017 :45A: DESCRIPTION OF GOODS AND/OR SERVICES +TRADE TERMS: CIF LOS ANGELES PORT,U.S.A. ORIGIN:CHINA + 71000M OF 100% POLYESTER WOVEN DYED FABRIC

开证银行拒付信用证的必要条件

开证银行拒付信用证的必要条件

开证银行拒付信用证的必要条件 摘要:信用证作为较安全的付款结算工具,开证银行在拒付时应当具备必要的时间及其他条件,若这些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开征银行丧失了基于信用证的拒付权利,得面临付款之义务。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已经得到信用证当事人的执行,基于UCP600的权利行使也成为信用证当事人的义务。信用证虽然是开证行应申请人所做的承诺,但信用证的核心在于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保证信用证得到兑付。当相应单据提交给开证银行被认定为不符单据时,则开证银行即可能做出拒付的意思表示。一旦单据被认定为不符合信用证规定,则受益人即得不到开证行的兑付,受益人即会竭力从单据角度出发争取自己的权利,以得到信用证的庇护。作为信用证义务的首要承担人,开证行一旦拒付不当,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信用证拒付的时间条件 UCP600在其第14条b中明确表述“A norminated bank acting on its normination, a confirming bank, if any, and the issuing bank shall each have a maxium of five banking days following the day of presentation to determine if a presentation is complying. This period is not curtailed or otherwise affected by the occurrence on or after the date of presentation of any expiry date or last day for presentati on.”该条的中文意旨是指定银行或者保兑银行以及开证银行有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的审单期限,从提交单据的第二天开始起算。而且这个期限不受提交单据日适逢最后一天期限等有所缩短。本条款可以视为开征银行审核单据关于时间规定的核心条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的规定和UCP500有着明显的区别,在UCP500中规定的时间为7天,且适用的词汇为“reasonable”即合理的期限。依据原先的规定,许多信用证开证行将其理解为有最多7天来审核单据,但是这种观点却遭到

外贸信用证跟单操作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的流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 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

跟单信用证专家认证考试试题2

CDCS SINAVI ?RNEK HAZIRLIK SORULARI 2 22. Which of the following points can be applied to the title of a transport document? A) The one required by the credit. B) Full set C) Carrier name printed at the heading D) However named. 23. When you see “intended vessel” on a B/L, what point you must check on the document? A) The name of the precarriage or feeder vessel. B) The name of the ocean vessel. C) A dated on board notation with the attached vessel name. D) The words “on board” with the actual vessel name. 24. Where the credit prohibits transshipment, which of the following points is not acceptable for a road transport document? A) A document stating ‘transshipment will or may take place’. B) A document indicating ‘goods to be transshipped from one truck to another during voyage’. C) A document indicating ‘goods will be transshipped from road to rail during voyage. D) A document stating that ‘carrier’s rights of transshipment are reserved’. 25. In order to see that at least two modes of transport are used on a 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we must see, A) By which mode transports are realized. B) The title of document as Multimodal or Combined Transport Document. C) Place of Receipt must be a place inland. D) It has been issued by a combined/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 E) None of the above. 26. Issuance date of an AWB is 15 Jan XX. There is a stamp reading ‘Goods forwarded – 14 Jan xx’ (but forwarding date is not required by the credit.) There is also information “Flight No. TK563-13 Jan XX. Which date is to be taken as the date of shipment? A) 15 Jan XX B) 14 Jan XX

信用证范本

第三节信用证付款 ?一、信用证的含义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 ?三、信用证的内容 ?四、信用证的收付程序 ?五、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 ?六、信用证的种类 一、信用证的含义 UCP600 ?Credit means any arrangement, however named or described, that is irrevocable and thereby constitutes a definite undertaking of the issuing bank to honour a complying presentation. ?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Honour means: ?a. to pay at sight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sight payment. ?b. to incur a deferred payment undertaking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deferred payment. ?c. to a ccept a bill of exchange (“draft”) drawn by the beneficiary and pay at maturity if the credit is available by acceptance. ?在国际贸易中,信用证通常是开证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请求和指示,授权出口人凭所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和开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的不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有的信用证可以不用汇票),向其或其指定的银行收款,并保证向出口人或其指定人进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出口人开立的汇票。 二、信用证的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 ?Applicant means the party on whose request the credit is issued. 开证行(opening bank; issuing bank) ?Issuing bank means the bank that issues a credit at the request of an applicant or on its own behalf.

信用证样本SWIFT

信用证样本 Own BIC/TID :II: ICBKCNBJZJP BIC identified as: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JINHUA CITY BRANCH NO 500 BAY1 NORTH ROAD YIWU CITY 321000 ZHEJIANG PROVINCE, CHINA SWIFT Message Type :MT: 700 Issue of Documentary Credit Correspondents BIC/TID :IO: MIDLGB22 3757 401965 980710 2242 N MIDLAND BANK PLC LONDON, U.K. Sequence of Total : 27: 1/1 Form of Documentary Credit :40A: NON TRANSFERABLE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 20: LCBR82791 Date of Issue. :31C: 070701 Applicable Rules. :40E: UCP LATEST VERSION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 :31D: 070908 CHINA Applicant : 50: DDD Co., Ltd. UNIT 2208 22/F LAFORD CENTRE 888 WAITER WEST ROAD LONDON SE7 8NJ, U.K. Beneficiary :59: ZHEJIANG YIWU AAA CRAFTS FACTORY NO. 666 BINGW ANG ROAD, YIWU, ZHEJIANG, CHINA P. C. 3211000 Currency code, Amount :32B: USD25000,00 Available with---by---- :41D: ANY BANK BY NEGOTIATION Drafts at ...... :42C: AT SIGHT Drawee :42D: MIDLAND BANK PLC LONDON, U. K. FOR NET INVOICE V ALUE Partial Shipments :43P.. ALLOWED Transshipment :43T: NOT ALLOWED

常见的信用证软条款

在实践中,信用证的软条款林林总总,大致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几大类: (1)规定信用证暂时不生效,开证行另行指示或通知后方能生效的信用证。在此类信用证中,待通知的项目有装船期、船名及装载数量、以买方取得进口许可证为条件等。实践中,一旦市场行情发生不利于买方的变化,开证申请人就可以不通知而使信用证无法生效;或者直至信用证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方才发出通知,由于时间局促,致使卖方迟延装运或者缮制单据,从而产生不符点,给开证行拒付创造条件。 (2)信用证规定必须在货物抵达目的港经买方检验合格后方才付款。在此种情况下,信用证项下银行的付款保证已无从谈起,实质上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成远期承兑交单的托收业务,卖方承受了全部收汇的风险。 (3)信用证规定某些单据必须由指定人签署方能议付。例如,规定由开证申请人或其指定的人签发商检证书。这种信用证效力全部依赖开证申请人(买方)的签署,如果买方以货物不符为由拒签商检证书,则受益人(卖方)因缺少单据根本无法向银行议付。即使特定人签发了商检证书,但开证行又可能以签名与开证申请人在银行的留底不相符为由而拒绝付款。 (4)无明确的保证付款条款,或对银行的付款、承兑行为规定了若干前提条件。如明确表示开证行付款以买方承兑卖方开立的汇票为条件。这样,当买方拒绝承兑卖方开立的汇票时,银行就拒绝付款。或者表示货物清关后才支付、收到其他银行的款项才支付等。 (5)有关运输事项如船名、装船日期、装卸港等须以开证申请人修改后的通知为准。 (6)设置不易被察觉的陷阱,使卖方难以取得合格的单据,从而保留拒付的权利。例如在海运单据中规定将内陆城市确定为装运港。 (7)信用证前后条款互相矛盾,受益人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单单一致。 但是,具有上述条款的信用证并不必然就是软条款信用证,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公布的一案例[法公布(2001)第2号]中,信用证规定“由申请人发出之货品收据,申请人之签字必须与开证银行持有之签字式样相符”。两审法院都并不认为该条款属于软条款,而认定受益人提交的单据的签字因与银行持有的签字式样不符构成单证不符。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由于各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和经常性做法不一,有些要求对于其他当事人而言,属于软条款,对于另一当事人就不是软条款而是正常做法所要求的条款。因此,判断何谓软条款,尚需要结合当事人的交易习惯和做法予以判断,而不能简单地下结论。 信用证软条款又称软条款信用证,是指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有信用证附条件生效的条款,或者规定要求信用证受益人提交某些难以取得的单证,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和被动地位,导致受益人履约和结汇存在风险隐患的条款。含有软条款的信用证,信用证出现软条款的后果是信用证的支付被申请人或开证行单方面所控制,使得作为出口方的受益人收取货款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软条款依附在“信用证”这一具有银行信用的结算方式上,加上软条款的形式千变万化,没有固定的模式,可以随意制定,特别是一些软条款的表述十分专业,使其难以被非资深的专业人员所注意和理解。软条款的隐蔽性很大,一般不易引起受益人的警觉,因而常常被不法商人用做诈欺、违约、拒付的有效法律手段和工具。

第二节 国际结算工具

第二节国际结算工具 一、票据的概念 单据概念:单据是国际贸易及其结算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的证明,包括文件、证明、凭证。按照单据的性质划分,单据分为金融单据和商业单据。 金融单据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票据,即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可以自由流通转让的有价证券。 票据的概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定义,票据是出票人签发委托付款人或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或票据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书面文件,票据包括汇票、本票、支票。 二、票据的特征 三、票据法律关系 1、主体票据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2、客体票据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票据金额 3、内容具体的票据权利和票据义务 四、票据行为 1、票据行为的概念 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一切能够引起票据法律关系设立、变更、消灭的要式法律行为。 2、票据行为的内容 (1)出票 (2)背书 (3)承兑 (4)保证 (5)提示 (6)付款 (7)拒付 (8)追索 (9)贴现 五、票据的种类 1、汇票

(1)汇票的定义 (2)汇票的种类 2、本票 (1)本票的定义 (2)本票的种类 (3)本票与汇票的区别 3、支票 (1)支票的定义 (2)支票种类 (3)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六、票据在国际结算中的应用 一、国际结算的基本工具 国际贸易是国与国之间的商品买卖,但在实际业务中主要表现为单据的买卖。根据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1993年修订本(即国际商会第500号出版物,以下简称“UCP500号”)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各有关方面当事人处理的是单据而不是有关的货物、服务及或其他行为。”这样,尽管在交易中买卖的是货物,但在国际结算中,单证是货物买卖的基础和依据。在以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的情况下,卖方凭以向客户收取货款的,不是实际货物而是与来证要求完全相符的一套单据。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有细小差别,开证银行就可以不负承付责任。在无证托收或协定贸易支付方式中,单据同样是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由于海运事业的日益发达,海运单证有的已从一般的货运收据,变为可以转让的货物所有权凭证,承担运输风险的保险单证也可转让。国际贸易货物的单据化,使得商品买卖可以通过单据买卖来实现。卖方交付单据,代表交出货物,买方付款赎取单据,代表买到货物。国际贸易结算,不以货物作为依据,而是完全以单据作为依据,特别是按照CIF贸易条件成交的合同,已由一些国际规则订明: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实行单据和付款对流的原则。 因此,在进出口业务中单证工作做得正确、齐全、迅速,可以保证安全及时收汇;反之,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同程度得经济损失,甚至影响国家的信誉。 在国内贸易中,合同的履行,一般是通过货品和货币的交换来实现。但在进出口贸易中,买卖双方分处不同国家,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商品和货币不能进行简单的交换,而只能以单证作为交换的媒介手段。正如国际贸易专家施米托夫在《出口贸易》一书中所述:“从商业观点来看,可以说CIF合同的目的不是货物本身,而是与货物有关的单据的买卖。”这里的单据就是本书所说的出口单证。以上所指的虽是CIF合同,实际上我国对外贸易的CFR、FOB合同,极大部分通过银行采取跟单信用证或跟单托收的收汇方式,其性质同样也是单据买卖。在进出口贸易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单证,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具有商品的属性。它们有的代表商品,有的表示商品的交换值,有的说明商品的包装内容,有的保证商品的质和量,有的为商品输入国提供必要的证明等;另一类具有货币的属性,它们有的直接代表货币,有的为货币的支付作出承诺或作出有条件的保证。各种单证都各有其特定的功能,它们的签发、组合、流转、交换和应用反映了合同履行的进程,也反映买卖双方权责的发生、转

信用证情况说明模板

信用证情况说明模板 1. 信用证的格式与说明有哪些 信用证编号:作者:标题:发往:报文类型:优先级:传送监控::27 :报文页次:40A :跟单信用证类型:20 :跟单信用证号码:31C :开证日期:31D :到期日到期地点:51A :开证申请人银行--银行代码:5 0 :开证申请人:59 :受益人:32B :货币与金额:41D :指定银行与兑付方式:42C :汇票:42A :汇票付款人--银行代码:43P :分批装运:43T :转船:44A :装船/发运/接受监管地点:44B :货物运往:44C :最迟装运期:45A :货物/或服务名称:46A :单据要求:47A :附加条件:71B :费用:48 :交单期限:49 :保兑指示:78 :给付款行/承兑行/议付行的指示:72 :附言。 2. 急求信用证的样本和相关知识介绍 国内信用证样本 **银行 信用证(正本)2 编号: 开证日期年月日 开户行申请人全称受益人全称 地址、邮编地址、邮编 帐号帐号 开户行开户行 开证金额人民币(大写)¥ 有效日期及有效地点 通知行名称及行号 运输方式:交单期: 分批装运:允许□ 不允许□ 付款方式:即期付款□ 延期付款□ 转运:允许□ 不允许□ 议付□ 货物运输起止地:自___至___ 议付行名称及行号: 最迟装运日期年___月___日___ 付款期限:即期□ 运输单据日后___天 货物描述: 受益人应提交的单据: 其他条款: 本信用证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申请人的开正申请书开立。本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信用证,受益人开户行应将每次提交单据情况背书记开证行地址及邮编: 电传: 电话: 传真:编押:开证行签章 注:1.信开信用证一式四联,第一联副本;第二联正本;第三联副本;第四联开证通知。用途及联次应分别印在“信用证”右端括弧内和括弧与编号之间。 2.电开信用证一式两联,第一联副本;第二联开证通知。用途及联次应按第1点的要求印在各联上。 3.货物描述、提交的单据等按开证申请书记载。

开证行信用证拒付条件

2010-2-8 12:59 来源:法律教育网【大中小】【我要纠错】 摘要:信用证作为较安全的付款结算工具,开证银行在拒付时应当具备必要的时间及其他条件,若这些条件未能得到满足,则开征银行丧失了基于信用证的拒付权利,得面临付款之义务。 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已经得到信用证当事人的执行,基于UCP600的权利行使也成为信用证当事人的义务。信用证虽然是开证行应申请人所做的承诺,但信用证的核心在于在单证相符的情况下保证信用证得到兑付。当相应单据提交给开证银行被认定为不符单据时,则开证银行即可能做出拒付的意思表示。一旦单据被认定为不符合信用证规定,则受益人即得不到开证行的兑付,受益人即会竭力从单据角度出发争取自己的权利,以得到信用证的庇护。作为信用证义务的首要承担人,开证行一旦拒付不当,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信用证拒付的时间条件 UCP600在其第14条b中明确表述“A norminated bank acting on its normination,a confirming bank, if any, and the issuing bank shall each have a maxium of five banking days following the day of presentation to determine if a presentation is complying. This period is not curtailed or otherwise affected by the occurrence on or after the date of presentation of any expiry date or last day for presentation.”该条的中文意旨是指定银行或者保兑银行以及开证银行有最多5个银行工作日的审单期限,从提交单据的第二天开始起算。而且这个期限不受提交单据日适逢最后一天期限等有所缩短。本条款可以视为开征银行审核单据关于时间规定的核心条款,值得注意的是,该条款的规定和UCP500有着明显的区别,在UCP500中规定的时间为7天,且适用的词汇为“reasonable”即合理的期限。依据原先的规定,许多信用证开证行将其理解为有最多7天来审核单据,但是这种观点却遭到了银行委员会的明显反对。在相应的司法案例中也得到了确认,即开证银行首先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审核单据,其次才是7天,如果提交的单据非常简单,而银行审核的时间仍为7天,则开征银行被认为未能在合理期限内审核单据并对外拒付,从而判令开证银行丧失了拒付的权利。 在UCP600中该说法得到了更改,将银行的拒付时间正式表述为5个银行工作日,从而赋予了银行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单据的权利。该时间是开征银行应当遵循的绝对期间,不因任何情况发生中断、延长、终止。开征银行如不能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单据完毕,并对外发出拒付的指令,则开证银行即丧失了宣称单据不符的权利,换言之,开证银行必须付款。 二、信用证拒付的首要不符为准原则 所谓信用证拒付的首要不符原则,即开征银行应当一次性地提出单据的不符所在,开证银行第一次提出的不符方可被认定为不符,其后再次提出的不符被视为开征银行对后续不符点的放弃。这一点UCP600第16条的C款做了明确规定,即“When a norminated bank acting on its normination, a confirming bank, if any, or the issuing bank decides to refuse hornour or negotiae, it must give a single notice to that effect to the presenter”信用证单据纷繁复杂且多样,信用证本身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单据的不符可能存在各中类型,如果开证银行不能在首次即全部提出相应的不符点,则会造成不符延绵不绝,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信用证知识 : 跟单信用证操作流程 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通知行收到信用证后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非合作行会收取 200 元不等的通知费。 卖方收到信用证, 进行单证审核, 在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 开始准备出口相关事宜。 卖方将信用证规定或指定的单据向议付银行提交。 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 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 承兑或议付银行。 我们建议大家使用自己的银行议付,一般来说自己的的银行都可以操作议付工 作。 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 议付行通行的方式是审核无误后将单据直交开证行, 目前国内、 外接 受电索的银行不多。 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通知卖方确认单据,并给予大约 7到 10天的支付期限,到期未拒付将直 接划转信用证款项。如果买家拒付,单据将被退回。 买方获得单据凭单取货。 信用证的开立 1. 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 用证支付后, 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买家填写 < 信托 收据 > 。 2. 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示必须完整和明确。 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 而不是货物交易。 银行 家不是商人, 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 的技术术语。 即使他将销 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 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 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 这就需要 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 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 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 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 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 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 另一方面, 银行也有权要求申 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国内从零到 30%到 100%都有,和企业信誉有关。 按现行规定, 中国地方、 部门及企业均执行收结汇政策, 如果某些单位需要通过信用证进口货物或 技术,银行将设立保证金帐户根据信誉情况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 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 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 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 (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 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 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目前,无信誉企业开立信用证可能性 比较小,需要提前准备。 4. 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 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 单据仍属于银行。 (2) 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 的资金将归银行自动划转。 (3) 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一般千分之 5 左右,最低有 250元左右。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 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信用证的通知 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 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 这张表 同时,国内 信用证开立的指

国际经济组织法习题集(自学考试)

国际经济组织法习题集(自学考试) 一、单项选择题 1、现代意义的国际经济组织出现在 A.18世纪前半期B.18世纪后半期 C.19世纪前半期D.19世纪后半期 2、属于联合国附属机构的是 A.工业发展组织B.开发计划署 C.国际海事组织D.农业发展基金 3、国际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往往规定在该组织的 A.成立章程中B.国际条约中 C.基本文件中D.国际惯例中 4、从性质上看,联合国是一个 A.经济性组织B.政治性组织 C.军事性组织D.商业性组织 5、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业务主要面向 A.国家B.私人企业 C.跨国公司D.国有企业 6、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每个成员国的基本投票权是 A.150票B.200票 C.250票D.300票 7、建立欧洲共同体的基础法律文件是 A.《巴黎条约》B.《罗马条约》 C.《布鲁塞尔条约》D.《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8、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执行董事会恢复中国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的时间是 A.1975年4月7日B.1980年4月7日 C.1985年4月7日D.1990年4月7日 9、规定欧洲共同体内部实行共同决策程序的是 A.《巴黎条约》B.《单一欧洲文件》 C.《布鲁塞尔条约》D.《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0、亚太经合组织成立的时间是 A.1988年B.1989年 C.1990年D.1991年 11、1985年10月,世界银行年会通过的文件是 A.《华盛顿公约》B.《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C.《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D.《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 12、关贸总协定正式生效的时间是 A.1948年1月1 日B.1949年1月1日 C.1950年1月1日D.1951年1月1日 13、属于政府间国际金融组织的是 A.国际清算银行B.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跟单信用证操作的流程简述如下: 1.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 2.买方通知当地银行(开证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3.开证行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 4.通知行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5.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即装运货物。 6.卖方将单据向指定银行提交。该银行可能是开证行,或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 7.该银行按照信用证审核单据。如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支付、承兑或议付。 8.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 9.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 10.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交单,然后买方凭单取货。 一,信用证的开立 1.开证的申请 进出口双方同意用跟单信用证支付后,进口商便有责任开证。第一件事是填写开证申请表,这张表为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建立了法律关系,因此,开证申请表是开证的最重要的文件。 2.开证的要求 信用证申请的要求在统一惯例中有明确规定,进口商必须确切地将其告之银行。 信用证开立的指示必须完整和明确。申请人必须时刻记住跟单信用证交易是一种单据交易,而不是货物交易。银行家不是商人,因此申请人不能希望银行工作人员能充分了解每一笔交易中的技术术语。即使他将销售合同中的所有条款都写入信用证中,如果受益人真的想欺骗,他也无法得到完全保护。这就需要银行与申请人共同努力,运用常识来避免开列对各方均显累赘的信用证。银行也应该劝阻在开立信用证时其内容套用过去已开立的信用证(套证)。

3.开证的安全性 银行接到开证申请人完整的指示后,必须立即按该指示开立信用证。另一方面,银行也有权要求申请人交出一定数额的资金或以其财产的其他形式作为银行执行其指示的保证。按现行规定,中国地方、部门及企业所拥有的外汇通常必须存入中国的银行。如果某些单位需要跟单信用证进口货物或技术,中国的银行将冻结其帐户中相当于信用证金额的资金作为开证保证金。 如果申请人在开证行没有帐号,开证行在开立信用证之前很可能要求申请人在其银行存入一笔相当于全部信用证金额的资金。这种担保可以通过抵押或典押实现(例如股票),但银行也有可能通过用于交易的货物作为担保提供融资。开证行首先要对该笔货物的适销性进行调查,如果货物易销,银行凭信用证给客户提供的融资额度比滞销商品要高得多。 4.申请人与开证行的义务和责任 申请人对开证行承担三项主要义务: (1)申请人必须偿付开证行为取得单据代表代向受益人支付的贷款。在他付款前,作为物权凭证的单据仍属于银行。 (2)如果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一致而申请人拒绝“赎单”,则其作为担保的存款或帐户上已被冻结的资金将归银行所有。 (3)申请人有向开证行提供开证所需的全部费用的责任。 开证行对申请人所承担的责任: 首先,开证行一旦收到开证的详尽指示,有责任尽快开证。 其次,开证行一旦接受开证申请,就必须严格按照申请人的指示行事。 二,信用证的通知 1.通知行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信用证不是由开证行直接通知受益人,而是通过其在受益人国家或地区的代理行,即通知行进行转递的。 通知行通知受益人的最大优点就是安全。通知行的责任是应合理谨慎地审核它所通知信用证的表面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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