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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评选标准

最美教师评选标准
最美教师评选标准

最美教师评比标准

二郎庙镇第一初级中学

一、政治思想好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扶助优秀贫困学生和及各项捐助活动。

3、顾大局,识整体,讲奉献,以事业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做学校的主人。

5、乐于助人,尤其在教育教学上互帮互助,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二、法纪观念强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乱纪。依法执教,模范遵守<<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

7、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8、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准时上课、下课,做到上课不迟到、下课不提前。

9、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影响其他教师备课,不在工作时间利用微机打游戏,上网聊天。

10、按学校规定,不乱收费。不经教导处批准,不私自让学生订购教学辅导资料。凡是印刷品一律在学校内部油印室印刷,不到校外印刷。

三、教学业务强

1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教学基本功扎实,治学严谨,教学深受学生欢迎。

13、胜任大循环教学,成绩在同学年度中位居前列。

14、教学工作有创新,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乐于承担学校公开课等教学任务。

四、师生关系好

15、面向全体学生,不歧视学生,针对每个学生的不同特点因材施教,做到公平、公正。

16、对学生敢抓敢管,严格要求,耐心疏导,坚持以爱动其心,以

严导其行,以理服人,尊重学生的正当要求,建立民主、平等、融洽的师生关系。

17、尊重学生人格,不损伤学生自尊心,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诚恳守信,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五、职业形象好

18、不化浓妆,不穿奇装异服,修饰打扮适合教师身份,做到仪表端庄、整洁得体。

19、工作时间不喝酒、不吸烟,上课不接、打手机、不坐着上课。

20、不到校外代课、不私自招收学生办各种有偿补习班。

21、廉洁从教,不收学生的礼物,不求家长和学生为自己托人说情、走后门、办违反原则的事情。

六、个人修养好

22、说话文明,待人礼貌,不说粗话、脏话,不背后议论人是非。

23、同事间互相尊重、理解和信任,谦恭礼让,襟怀坦荡,光明磊落。

24、家庭和睦,孝敬老人,正确教育子女,模范遵守市民公约。

二郎庙镇第一初级中学)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教师职称改革方案:教师职称评定标准

2016年教师职称改革方案:2016年教师职 称评定标准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统一为三级 8月26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为基础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会议决定,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是将分设的中学、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为初、中、高级。 二、是修订评价标准,注重师德、实绩和实践经历,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倾向,并对农村和边远地区教师倾斜。 三、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并公示结果、接受监督。 四、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2016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细则 健全制度体系 遵循中小学教师成长规律和职业特点,将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后职称(职务)等级和名称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职务)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小中高)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 按照国家新制定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明年上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将新出台我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重点是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注重师德素养、注重教育教学工作业绩、注重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切实改变以往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第二条规定,中小学教师评聘各级专业技术职务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明年新出台的中小学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注重教育教学一线

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标准

大河塔镇中心小学先进教育 工作者评选标准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方彦华 副组长:高军 成员:吉健全邱洪姿双彩凤王进喜 二、评选范围与比例 1 、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 、评选比例: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6% 。 三、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申报资格。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 5 天以上(含 5 天,55 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 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 、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 、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 、初评 (1 )、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测评。 (2 )、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 )、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 、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 、公示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试行) 为了进一步健全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引导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优秀教师”评选量化标准。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包括领导班子成员、教师代表。 二、评选事项 评选对象是本学年度所有任课教师。评选比例为评选对象总人数的30%。一学年度评选一次,评选时间是每年8月份。 三、一票否决 有下列情形之一,一票否决,不得评优。 1.不服从学校安排,造成学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2.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10天或70节课(一天按7节课计算)、事假累计超5天或35节课(婚丧产等法定假除外)、因旷课造成事故1次、因旷课未造成事故2次、迟到早退累计超20次者;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言语侮辱学生、歧视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将学生赶出课堂、有偿家教等,社会影响大,造成严重后果,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 四、评选程序 1.推选“优秀教师”评审小组组成人员。

2.每学年末,在规定时间内,教师就自己政策性加分项向评审小组提供书面佐证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本学年度没有加分项。 3.每年8月,评审小组依据学校各部门、各科组记录和教师个人提供的佐证材料,对每位教师一学年来每项得分进行统计,并向全体教师公示。 4.公示期间,教师对积分有异议,可以向评审小组提出书面申请进行核查,重新统计。 5.公示完毕,根据积分高低、设定比例、一票否决等评选出本学年度“优秀教师”,颁发“优秀教师荣誉证书”。 五、量化标准 主要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加分项目参加1次加1次分(同1项目/篇目参加不同级别比赛,只加最高级别分),上不封顶;扣分项目发现1次扣1次分,上不封顶。 本项所有分值均以一个学期为标准。一学年计算方法为:(上学期积分+下学期积分)÷2。因休产假上满一个学期课的,按一个学期计算;没有上满一个学期课的,不参与评选。 (一)师德师风(10分) 1.政治思想方面(3分) 立场正确,思想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公开发表不当言论的,发现1次扣1分,造成影响的,取消评优资格。 2.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3分)

教师评比详细标准(3)

(一)名教师评选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学高级职称。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年度考核有两次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以上论文2篇,且为所任论文(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主持过省、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三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曾获市级以上评优课一等奖(含市级教学基本功大赛),或省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3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2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二)带头人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学历、中教一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职称。凡获省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至少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 、近五年内发表市级及以上论文2篇,主持过市级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研究成果视作同级论文1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著四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一等奖;或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一等奖;或市级评优课二等奖;

5、近五年内,在区级以上范围内开设1次公开课、示范课、专题讲座或学术报告。 6、从教以来曾担任过1次大循环或2次小循环的教学工作,或至少担任过1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 (三)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 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高质量的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中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中教二级以上职称;小学教师具备专科学历、小教一级以上 职称。获市级及以上综合奖励者,不受此条件限制。 2、从教以来获县、区级综合奖励一次,或近五年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优秀。 3、近五年内发表市级论文1篇;或发表县、区级论文2篇;或承担正式出版教育教学论 著五分之一以上撰写任务;或论文获市级一等奖;或论文获县、区级一等奖2篇。 4、从教以来获县、区级评优课二等奖以上,或获县、区级教学基本功大赛个人二等奖以上。 二、职业能力(20分) 职业能力(20分):教育能力和教学能力,由教务处根据日常抽检听课、学生家长代表评议情况进行考核;教研能力,每学期由教师撰写教学体会,对教学工作创新和成效在组内进行讲评,各组对本组教师的教学体会及理论文章进行评估,按一定比例推荐到教务处,教务处组织评委对各推荐的教学体会进行评估,根据教学成效和推广价值评出优秀、良好、一般等次;教师专业发展能力主要根据教师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 职业能力主要考评教师实施教育教学的各项专业技能,包括教育能力、教学能力、教研能力和专业发展能力等方面内容。 教育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分析和解决学生问题的能力,组织德育活动的能力,与社区、家长和学生的沟通能力等。 教学能力:主要考评教师把握和使用教材的能力,运用教学语言、教学方法、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实施课堂教学和组织其他有关教学活动的能力,开发校本课程、开设第二课堂或选修课、举办讲座等课程开发的能力等。 教研能力:主要考评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改革和对教育教学实践进行自我反思、评价的能力

先进科室评选办法

邯郸市第四医院先进科室评选办法 各科室: 为表彰2016年度在医疗、公益、行政后勤等方面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医德医风良好的科室,激励科室工作持续改进,促进医院效益持续发展,同时为保证评选更加规范、客观,减少人情分,经研究,特制定本“先进科室”评选办法: 一、成立先进科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顾延斌 副组长:袁卫国、王爱生、郭艳民、王泉海、李本立、张富生 成员:宋国苹、张立明、赵香玉、李智威、张树林、刘峰李建强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1)临床科室:24个评选8个 (2)医技科室:11个评选3个 (3)行政后勤保障组:19个评选5个 二、评选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各项卫生法规,始终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努力为患者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多次得到病人和家属的肯定和好评。

2、认真贯彻落实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规范,管理有序,业绩突出,实现医疗质量与安全持续改进。 3、具有强烈的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团队精神,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及社会公益活动。 4、科室人员团结协作精神强,遵纪守法,科室工作出色,医德医风过硬,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先进科室评选指标测评 见附表1、临床医技组 附表3、行政后勤组 四、评选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 2、综合评价,民主监督; 3、竞争激励,择优评选。 五、评选方法和流程 1、综合测评。先进科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财务科、医务科、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对科室进行客观测评得分。 2、中层民主投票。全院中层以上干部对科室无计名投票,按照票数计算相应分值。 3、计算综合得分及名次。

4、医院审定。将评选结果及先进科室名单呈报院委会审定,确定先进科室。 院长和书记有否决权。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上浮或下调评选指标所占分值,以利医院发展。 5、表彰奖励。在2016年度医院工作会议上公布“先进科室”并进行表彰。 六、监督电话:5187858 5187989 邯郸市第四医院 2016年10月8日 附表1:先进科室评选指标测评表(临床医技组) 附表2:临床、医技评选先进科室量化测评计分 附表3、先进科室评选指标测评表(行政后勤组) 附表4、行政后勤保障组评选先进科室量化测评计分

优秀教师评选细则

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表彰在教学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经学校研究决定,每学年度进行一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评定办法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 、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 、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 、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 、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 、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 1 )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 2 )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10天或有旷工2天以上者; ( 4 )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二、各项工作积分: 1、教学成绩积分60分:每学期以期末考试绩效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成绩 积分C=A/B*60。(A为个人期末成绩绩效得分;B为全校成绩绩效得分最高分) 2、师德积分10分:每以学期师德得分为计算基数,计算公式:个人师德得分C=A/B*10。(A为个人学期师德得分;B为全校师德得分最高分) 3、考勤积分10分:(1)全勤得10分(2)请假0.5天扣1分; 1-3天扣2分;3-5天扣5分;5以上天扣10分。(3)缺席1节课扣3分;缺席1天扣7分;缺席1.5天以上扣10分。 4、教学常规积分10分:(1)教师在教学常规检查中,每缺1次教案、听课记录、学生作业各扣2分,不按要求完成的各扣1分。(2)期初(末)没有教学(复习)计划、总结、论文的教师每项扣1分;(3)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检查中,受到批评的教师、教研组的成员扣3分。教学常规积分为上述各项累计。

安徽地区高级教师评选规范标准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标准条件(试行)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中小学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为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特点,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一章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的教师。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和三级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三条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立德树人,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第五条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第六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达到申报上一级岗位基本任期年限的要求。 第七条继续教育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达到规定要求,其中担任校长(含副校长,下同)岗位的还应取得相应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2.按照规定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第八条在乡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第九条身心健康,坚持正常工作。 第十条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因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年度考核确定不合格的,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或行政处分未满处分期,不得申报; 3.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挟私报复的,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教师(略) 第十二条高级教师 一、学历及资历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后,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并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 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后,并在小学、初中受聘一级教师岗位满5年(40周岁以下须具备本科毕业学历)。 二、能力条件 1.根据所教学段学生思想实际,能有效进行思想道德教育,教书育人成果比较突出。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优秀教师的标准-评价细则 一、正确的学生观: 知道学生是在不同教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成长起来的,能运用学生如何学习和发展的知识来了解学生,尊重和承认每个学生的个性和价值. (1)尊重所有学生,承认学生的知识能力和发展水平不同,能根据学生的不同经历、特长和需要进行相应教育。 (2)了解每个学生的特长,知道学生在学习中会运用不同的方法。注重分层次教学和因材施教。努力防止学生掉队,保证每个学生都有进步。 (3)知道如何改变教学,以适应学生已有的技能和经验;知道如何树立学生信心. (4)善于通过观察、谈话、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思想变化,及时适当调整课程和教学策略,提高教学质量。 (5)充分认识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自己多尝试着去观察. 二、广博的学科知识: 明确所教学科观念、其它学科和现实世界中应用之间的重要联系,能及时对课程目标和教学体系进行反思。 (1)掌握的学科知识远远超过授课所需。非常了解学生的实际水平并引导学生掌握重点知识,了解数学方面的新进展。 (4)熟练把握各知识点之间的内在联系,清楚各部分的重点和难点,能在教育教学中抓住知识的关键,以探索的形式暴露知识的形成过程和内在规律。 (5)掌握相关的教育心理学知识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能帮助学生发现问题,并把各种观念和方法应用到问题解决中。 (6)了解丰富的学科历史知识,利用对数学的感情,使学生在探索过程中充满好奇和热情,并从中得到乐趣,巩固学习的信心。 三、丰富的教学实践: 勤于自我反思,不断积累教学经验,筛选教学策略,完善教学计划,规范教学评价。 (1)注重教材的分析和教学内容的优化整合。遵循学生认知规律,选用最恰当最有效的教学方法,高质量完成教学任务。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 称评审标准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与水平,依据《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等相关规定,结合黑龙江省中小学校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第二条专业划分 管理、语文、德育、政治、历史、地理、外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职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人文社会、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思品、自然、劳动、科技、幼儿教育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评审标准适用于试点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学、小学、职(农)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师进修学校、少年宫(少年之家)、儿少中心等按照中小学管理的教育、教学和教研机构,以及成人中等、初等学校(不含成人中专)中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实验、电教、德育等工作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四条资格名称 中小学校教师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 第二章申报资格 第五条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身心健康。

第六条晋升职称人员必须是本专业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综合考核结果达到合格。 第七条学历、学位与资历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教师: (一)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教师: (一)具备硕士学位; (二)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三)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四)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三级教师岗位任教3年以上。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 (二)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三)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四)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 (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教师: (一)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三)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经历。

年度先进科室评选办法

响水县第三人民医院 年度先进科室评选办法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科室的工作实绩,激励科室人员积极进取,努力提高医疗质量和技术水平,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先进科室评选办法。 一、评选原则 按照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院部与科室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的考核方法。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医院设置的行政科室、临床科室、医技科室、后勤科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不参加当年度先进评选: 1、科室成立不足1年的; 2、科室违反国家、部门法律、法规和违法执业的; 3、医疗工作发生纠纷、事故给医院造成经济赔偿的; 4、后勤工作出现工作差错,影响工作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 5、科室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三、评选条件 1、规范管理。各科室要认真贯彻执行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科室管理井然有序。 2、健全制度。各科室要根据科内实际情况,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纠建并举,积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室制度原则上要在院部制度条款上进行细化,并上报院部备案),特别是通过提高制度执行力来加强管理、强化监督,推动长效机制的建设。坚持“成熟一个出台一个,出台一个落实一个”的原则。年初有工作计划,年中、终有工作小结。 3、依法执业。科室要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强化依法执业意识,规范执业行为,坚持持证上岗,提高医疗工作质量, 4、团结协作。正确处理科室与科室的关系,正确处理同志与同志的关系,工作不掺和个人感情,协作精神强,目标一致,同心协力,群策群力,具有较强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团队精神 5、服务质量。按照医务人员医德规范要求,遵守岗位操作规程,一切以病人为中心,倡导爱岗敬业,廉洁行医,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无推诿、懈怠现象,医患关系和谐,科室实现医患“服务零投诉”目标。 6、任务目标。科室管理,效益明显,超额完成院部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 7、工作质量。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处方书写合格。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归档及时。全年无医疗事故,无医患纠纷,无工作差错发生。 8、满意度测评。医德医风测评,服务满意度测评,以门诊、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教师职称评定的标准条件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八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井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年以上,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4.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十二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一级教师五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一级教师职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二)中学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报评审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1.博士研究生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教学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为中学一级教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教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取得中学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4.大学专料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七年以上(初中段教师),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5.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教学工作累计达到上述相应年限,取得中学二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中学二级教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评审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1.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六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工作五年以上; 3.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教学工作九年以上,取得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并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五年以上;

岗位技术能手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岗位技术能手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管理办法 一、目的和原则 1.目的 为鼓励公司广大员工钻研生产技术,苦练工作技能,努力提高个人技术素质和职业技能,逐渐成长为高级技能人才、岗位人才和管理人才,公司将定期组织岗位技术练兵比武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通过技术比武选拔出一批优秀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并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 本办法规定了岗位技术比武工作的开展及岗位技术能手、先进生产者、先进管理者、先进集体的选拔、评定、奖励办法。 2.原则 岗位技术能手及先进生产者、先进管理者、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是公司对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奖励,必须坚持“宁缺毋滥,优中选优”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1)公司开展质量能手、技术能手、节约能手、操作能手、革新能手(简称“五手”)和先进生产者、先进管理者、先进集体的评比。 (2)公司岗位技术比武及先进评选,每半年一评定,每一年一总结。 三、成立岗位技术比武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岗位技术比武活动领导组委会,人员组成如下: 主任:** 总监:*** 副主任:***

成员:*** (2)组委会负责领导岗位技术比武工作,签发比武有关文件。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综合管理科科长兼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质检、设备、工段等相关人员参加。 (4)办公室工作组成员以职能、技能鉴定考评人员为主。 (5)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制定比武实施方案、规则和相关技术文件,编制复习材料、辅导资料,负责器械、设备及工装的检验检测,确认及分配。比武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比武结果进行核实,复核和发布考核成绩。 (6)生产科负责各工段比武方案的编制、审核、实施、考评、总结等相关工作,并向公司组委会汇报比武情况,申报岗位技术能手及各工段比武实施方案和工段工种比武评分规则、技术规则和文件,竞赛活动场地和参与的工装准备情况。 (7)组委会办公室根据生产科的申报,掌握比武开展进度,比武成绩汇总和申报岗位技术能手的人选、名额,提出报告意见,上报组委会研究决定。 四、技术比武管理 1.公司技术比武主题是,努力提高全体员工职业技能,练就岗位成才的本领,争创技术能手。 2.岗位技术比武的形式 (1)以岗位工种实际操作为主,结合岗位专业技能,现场实物考试。 (2)以岗位应知应会理论知识考试为辅。 3.需要掌握的主要技能知识

教育机构。优秀教师,星级教师,评选细则

恒大教育优秀教师暨星级教师评选细则(试行) 为加强恒大教育师资建设,调动教师的工作热情,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家长满意度,恒大教务部特制定以下评选细则。 (一)备课(每条5分,共20分): 1、每周四下午四点前将当周写好的教案表及预备习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里;使用后再把填写完整的教案表及批改后的习题在次周一下午一点前放回原处。 2、备课原则:备教材、备学生、备家长,以学生学习现状为中心,体现针对性,备课内容务必体现“个性化教案”。教案设计精巧、重难点突出,有引导、启发相对详细的过程,或者有相对详细的课后错题记录和分析。 3、教案表格各项内容按规定时间填写齐全,特别是“错题记录”、“作业设置”、“课堂表现”等。 4、教案和习题原则上分开编写。一对一课内外针对性习题尽量不从网上整篇拷贝,提倡手写。习题、测试及时检查、及时批改、及时反馈、及时存档。 (二)上课(每条5分,共20分): 1、严格遵守《恒大教育教师管理制度》,按时上课。普通话教学,语言流利,没有口头语,教态有亲和力、教法有吸引力。 2、上课条理清楚,教学思路清新,不拖泥带水。善于引导、启发,鼓励学生自己动手动脑。不满堂灌,甚至直接告知答案。 3、课堂有应变能力,及时有效地纠正学生上课时的不良表现。 4、按计划完成当堂课的教学任务及每月课时销量,不落课、不拖尾。 (三)教研活动(每条5分,共20分): 1、公开课、业务学习与培训、教材考核等活动按时参加,不迟到(特殊情况务必事先请假),做好记录。 2、按规定时间完成各类资料的编写及校对工作,如:教学分析计划的制定、一对一辅导的月考、TMK资料的编写和校对、摸底测试题编写的批改等。 3、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服从领导安排,调动和调配教学岗位,欣然接受教学工作。 4、公开课积分。(按各听课老师打分的平均分值取得)。 (四)调查走访(每条5分,共20分): 1、所任教的学生反映良好,对老师不排斥。 2、家长满意,无消极因素。 3、同事之间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相互团结,和睦相处,不背后拆台。 4、与部门领导配合好,协调好,无异议,有问题及时沟通。 (五)成长与进步(5分+5分+10分=20分): 1、按计划,每周对各教师进行轮流教材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分。 2、按指定的学习任务,每月最后一个星期四进行业务学习的笔试,笔试不合格不得分。 3、从工作态度,教学能力,教育成果等方面进步的程度,经过各级领导的综合评估,进行打分。 加分原则: 1、通过转介绍或其它方式增加学员,每增加一个学员加5分。 2、为公司提交创新方案,且被采纳的。每次加5分。 3、有专业教学论文发表或执教对外公开课、教育讲座,且取得较大广告效应的,每次加5分。 扣分条例: 1、不服从安排,工作上我行我素。每次扣10分。

中学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

中学校级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和教案质量的提高,根据济任人社字【2018】27号《关于评选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选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尽量科学、客观; 3、向一线教师倾斜。 4、注重平衡。将相关指标综合起来按25%比例分配到上学年度各级部与综合组。 第三条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学校各级各类教案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实验指导教师和其他教案辅助人员。 2、优秀教师的推荐和评选对象为学校在编、从事教育工作五年以上专、兼职任课教师。 3、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学校专任教师以外的在职工作人员(管理、教辅和工勤)。 4、师德师风先进个人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为优秀的在职教师。 5、优秀班主任的推荐和参评对象为在任城区连续担任班主任工作3年以上的现任班主任。 6、2009年以来已获得过同级(同类)荣誉称号的人员,原则上不再参评。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推荐参评,但要从严掌握。 7、评选比例:专、兼职教师先进个人占专、兼职教师总人数的25%;管理、教辅、工勤人员先进个人占同类人员总人数的15%。 第四条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成绩突出; 2、对教案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案水平,能认真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案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案业务,在教育思想、教案内容、教案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案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案任务,满工作量,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凡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2)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生过教案事故的; (3)两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以上【不含30,4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累计超过45个工作日(不含45)】的;或有旷工行为、无故空岗的;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的; (5)违反法律法规,不执行国家计划生育等方针政策的; (6)班主任工作期间,所带班级出现过安全事故的、有重大违纪事件发生的;有参与买卖生源、从事有偿家教、私自推销教辅资料、乱收费等行为的。 第五条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申报人员到学校办公室填写参评人员登记表。个人不申请者学校视为个人自动弃权。 2、学校审核。根据第四条评选条件第五条之规定由学校审核,确定参评人选。 3、学校考核:从教(工)龄、 职业道德、工作态度与出勤情况、工作量、教案成绩、民主评议等方面对申报人员进行考核。总分为105分。 4、学校根据考核结果,由考评小组确定优秀人选。 第六条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及其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根据上级安排每两年评选一次。 (2)优秀人员获得者,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人员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4)学校从当选校级的优秀人员中,由考评小组推荐上一级优秀人选(在指标充足时确保各级部、综合组各一人)。其中优秀班主任承担过区级以上“班级管理或学生管理方面的课题研究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第七条工作要求

先进教师评选条件

先进教师、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的评选条件为了弘扬正气,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提高全体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经学校研究,将先进教师、师德标兵、模范班主任评选条件公示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教师、师德标兵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全体在职教职工;教学成绩先进个人的参评对象为本校教学一线在职专任教师,模范班主任的参评对象为所有班主任。 二、评选标准 1、遵守宪法、法律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教育理论、教育法规和教育政策,全面贯彻“两全”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廉洁从教,具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声誉,能够充分体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

指标分 配 (一)师德标兵、先进教师指标分配如下: 另外:教导处、政教处、后勤处推荐一名先进教师 (二)模范班主任:以学校对班级量化综合考核结果为依据,凡 期末被评为模范班集体的班主任为模范班主任候选人。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一)师德标兵和先进教师的评选,由教研组长牵头,按照分配 指标和相关评选标准在本组内进行民主推荐。 (二)各类先进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好中 选优的原则,确保评选推荐对象在徳、能、勤、绩等方面具有模范性 和先进性。 (三)初选名单确定后,由校委会结合教师量化考核结果以及日 常工作表现研究决定最终各类先进人选。 (四)表彰奖励在下学期开学典礼上进行。 (五)评选工作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各组要充分发扬民主,真正 把本组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同志评选出来。

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自2010年9月1日以来,一直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师; 2、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学生方面成绩显著;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任教学科成绩与平行班或同类学校同类班相比平均分高出5分及以上;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学生测评优秀率达90%以上。 5、注重自身专业素养提高,学历达标。 6、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不得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 (1)、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偿家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推销,乱收费的;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有违规、违纪行为的; (3)、2012—2013学年度内因病、因事离岗累计达1个月以上的。

1、言传身教,模范遵守公共道德,有健康的生活情趣,尊老爱幼,爱岗敬业,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 2、夫妻和睦,家庭成员之间民主、平等,人际关系融洽,能为孩子健康成长营造安全、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3、重视家教,积极参加省家长学校学习和家庭教育活动,注重培养孩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学习、生活习惯,善于发现子女的优点、特长和不足,掌握与子女沟通的技巧,针对孩子心理和生理特点科学育人,家庭教育效果明显; 4、尊重孩子,明确教育子女是家长的义务和责任,有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成功的教子经验,孩子在校表现优秀,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5、家校合作,正确认识家校责任,主动承担家长在孩子成长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理解、支持学校的工作,经常与学校取得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对孩子的教育,主动向学校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思想进步、品行端正。 2、热心为集体和他人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3、诚实谦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行为习惯,能自觉执行和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效果;具备扎实的基础知识和相应的基本技能,有钻研精神和创新意识,各科成绩优秀。 5、心理健康,发展全面。

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小学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评选范围与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评选比例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15%。 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全街道前三名; 6、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2周以上(含2周,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3周)者或有旷职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教改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评选程序: (1)根据优秀教师评选条件,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审查有关材料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比例推荐候选人,并填写《郭家小学优秀教师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报教导处。 (2)教导处组织校级优秀教师评选委员会对优秀教师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

优秀教师人选,报学校审批。 (3)校委会研究确定优秀教师名单。 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学期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郭家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3)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从本学期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区、市级优秀教师评选。 注: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滁州市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2015年04月29日09:32:19 来源:滁州市教育局网访问量:227次 “滁州市骨干教师”是我市为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工作中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设立的一种荣誉称号。滁州市骨干教师应是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习型、反思型的教师,并在全市本学科范围内起着龙头、示范作用。 一、参评资格 (一)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教研员应具备本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应具备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具有小学高级教师职务。 (三)年龄在50周岁及其以下(1965年4月以后出生)。 (四)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并合格。 (五)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二、思想政治方面 (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政策。 (二)自觉遵守《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严于律己,品德言行堪称师表。不从事有偿家教。 (三)坚持实施素质教育,教书育人,关爱学生,促进全体学生身心全面协调发展。在所带班级不以考试分数排名。 (四)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勇挑重担,开拓进取,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无私的奉献精神。 (五)坚持原则,作风正派,热爱集体,团结同志,在教师中享有很高的威望。 三、教育教学方面 (一)教育教学实绩 【教师】

在近6年的工作中,有较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和实绩,具备下列2条(农村教师1条)。 1. 在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大奖赛或优质课评比中获奖:省级二等奖或市级一等奖1次;省级三等奖或市级二等奖2次;县(市、区)一等奖1次(农村教师)。 2. 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市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竞赛、科技评奖及汇演、汇展、体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优异成绩:省一等奖1人次;省二等奖或市一等奖2人次(农村教师1人次);省三等奖或市二等奖3人次(农村教师2人次)。 3. 因教育教学工作突出,被评为县(市、区)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坛新星、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4. 在省、市组织的学业水平考试中,所任学科人均分在同类学校前三分之一。 5. 关心爱护残疾学生,能针对残疾学生的身心特点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并有独到的做法和成功的经验,使残疾学生在文化知识、思想品德、应变技能和缺陷矫正等方面都有明显进步,受到市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表彰(需附表彰证书和相关材料)。 6.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中,所任班级中级工合格率在85%以上;或取得相应专业高级工证书或其他系列中级以上职称。 7. 受聘担任市级职业技能鉴定中级工考评员,并承担中级工鉴定工作2次以上(须提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印的考评员证书和文件证明)。 8. 承担全省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命题一次以上(需附省厅相关部门证明和命题试卷)。 9.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所培养的学生在参加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学科 竞赛或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省级一等奖1人次或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二等奖以上;市级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2人次或团体一等奖(农村教师二等奖)。 【教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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