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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实施工作方案

***小学2021年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转发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0)15号和《中共纳雍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建议书》(纳纪建[2021]1号)(纳雍县2021年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管理,保障营养改善计划工作顺利实施,保证食品安全和资金安全,实现当地农产品采购占比达到省定标准,顺利通过县纪委监委对营养餐工作的专项监察。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学校教育支部书记)

***(学校校长)

副组长:**(学校副校长)

**(学校副校长)

成员:全体教职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营养计划办公室,周训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食堂管理员***负责具体办公。

三、工作事务及要求

(一)经费的管理与使用

1.核算餐标资金,按规定供餐。农村营养改善计划包含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学前教育阶段学生,每餐餐标为义务教育学生4元/生/天、学前教育儿童3元/生/天,餐标资金根据实际开餐天数核定,按照贵州特色供餐模式由学校食堂供应午餐,每餐供应“三菜一汤”加一个鸡蛋。

2.做实学校食堂财务管理。修订完善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制度(或者是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使用制度),食堂财务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实行专账核算。对营养改善资金管理使用必须设立专门台账、细核算。教职工在食堂陪餐就餐的要自费,与学生同菜同价,与食材供应商订购食材结算账

务,不得挤占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不得侵占学生利益。学校自收自支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按照上级有关财经管理制度执行。

3.建好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有关台账。①学校食材采购进货查验记录,相关栏目填写要完整,有双人验收签字。索取相关票证资料(送货票据、检验报告和产地证明等),票证资料按时间先后顺序装订归档(与进货查验记录一一对应),每张送货票据须有双人验收签字(与进货查验记录-一对应),验收人定期轮换(至少有一人轮换且尽量做到一日一换)。验收人员要懂得验收的相关常识,如验质量(察颜观色闻气味),验数量(称斤过两对票据)、验品名(实物票名相一致)、验金额(价格数量再核算)、索票证(检验报告送货单)。验收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②学校食材进出库记录,入库数量要等于采购数量(与进货查验记录吻合),出库须有领用人签字,出库加结存要等于入库数。③学校食材采购验收日金额明细账,分学段填写(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要分开),与食材公司送货单和学校进货查验记录相符,包括粮油采购数据。按时限要求收集汇总上报教育管理中心。

4.核定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我校每学期开学10日内要核定清楚营养改善计划实名制学生名册,完成系统录入,学购配送,由县级“四统”,学校依据县里的询价定价结果、食材采购管理的有关要求,认真查验每天配送公司送进学校的食材数量、质量、安全、价格、金额、各学校要制定因配送企业食材不能按时送达或不合格拒收后紧急采购

食材的应急预案,当这种情况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购食材。修订和完善食品原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即进货查验制度),严把食品入口关,对进入食堂的原材料至少有2人进行检查和验收,检查和验收食材应置于监控之下,建立进货查验登记台账。进货查验台账应如实准确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相关凭证。对证明材料不全、不按食谱配送或食材质量、数量、价格、品名等不符合要求的,学校要拒收。

2.积极推进“校农结合”,优先采购当地食材。制定(审核)周食(菜)谱时,根据合理膳食与营养均衡的原则,优先将县内农产品编入食(菜)谱。对接农业农村局,定期收

集农产品生产基地及农产品上市信息,督促营养餐配送公司与生产基地签订采购合同,优先采购当地农产品,完成时蔬、洋芋、猪肉、鸡蛋等食材纳雍本地产品在该类食材中的采购占比达80%.管理好“一码贵州·校农结合”工作平台,学校、配送公司及其上游供货商及时上报信息,完成省定采购当地食材85%的指标要求。按照县农产品销售专班的要求,完成农产品“七进”工作事务。

3.配备必要的储藏保鲜设施,储藏、储存场所要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标识清楚,卫生整洁。食材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材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材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变质。对过期食材和霉变食材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食材流向餐桌。修订完善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如实填写食材进出库记录。学期结束后,结存的粮油和干货,要联系配送公司拖回管理。

4.储存场所要有视频监控覆盖,管理人员要定期回看监控,发现储藏间情况异常的,要及时追查调查。

5.每学期结束前,开展一次对配送企业的评价工作。(三)食品安全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市场监

管总局修订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2018版)和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2019版)中相关条款要求,认真落实校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参照《毕节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好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对营养改善计划工作进行有效管理,确保采购、贮存(分类存放)、加工、配送、分餐等环节的食品安全。学校在食堂开餐前,要对食堂进行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具体工作对照《学校食品安全任务清单》归档食品安全工作资料。

(四)工勤人员招聘与管理

按照2021年2月19日县教育科技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堂工勤人员招聘管理的通知》要求,做好工勤人员的招聘管理。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查准入资格,严格按程序实施招聘。强化聘后管理与考核。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及时收集完善档案资料。建立从业人员培训制度,具体培训的实施按照2021年1月15日下发的《纳雍县教育

科技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人员培训工作的实施方案》执行。加强工勤人员日常行为监管,随时关注工勤人员思想动向,开展工勤人员思想道德教育,及时排查并化解工勤人员之间的矛盾纠纷,落实学期考核工作。学校食堂要将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明和培训合格证在学校食堂显著位置进行统一公示。工勤人员缺编的,要先克服工作,待重新核编或增编时再解决。

(五)食堂建设和管理

学校、幼儿园食堂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要求,为学生(儿童)提供优质安全营养餐,确保营养午餐的“公益性和零利润”不“变味”,切实保障学生利益。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由副校长周训彬分管,配备兼职食堂管理。根据供餐人数,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类标识标牌完善,各种管理制度上墙。全面推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堂升级改造符合食堂建设相关标准和要求。(六)学生营养健康监测

学校对配送企业提供的配餐菜谱进行审查时,要对照《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餐配餐营养指导方案(试行)》,及其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的《西南地区学生营养午餐操作指南>“四季学生营养餐周食谱举例”的标准,原则上米饭要够吃,肉类要轮换,新鲜蔬菜要多样化,提供鸡蛋、豆制品,适当增加海产品,保障食物的多样性,确保学生营养健康均衡。被选取为营养健康监测样本点的校园,要根据卫生健康部门的安排,及时上报有关表报数据,做好学校学生的营养改善状况监测,并对学生营养健康状况改善的效果进行评价,为做好农村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七)制止餐饮浪费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的重要指示精神,遏制校园中“舌尖上的浪费”。学校领导、教师要充分认识学校食堂推行厉行节约制止餐饮浪费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带头示范,主动管理教育学生,制止餐饮浪费。学校要以“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为主题,开展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节粮教育讲座等活动,利用校园广播、电子屏、公告栏、黑板报、橱窗等多种途径开展节粮宣传教育,在食堂张贴温馨提示语,营造珍惜粮食、杜绝浪费的浓厚氛围,使学生在就餐中真正践行“光盘”行动。修订完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制度措施,加强对用餐人数的分析,每餐根据用餐人数,精准测算食材用量,随时关注

剩饭剩菜情况,及时调整菜品食品份量,杜绝后厨浪费。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养改善计划工作,定期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推进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顺利实施: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落实人员责任形成责任明确、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严格财经纪律修订完善有关营养改善计划的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学校见账不见钱的“校财局管”报账制和实名制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滞留、挤占、挪用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开展自纠自查。管理员管理不善、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追究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责任主体及监督电话:省学生营养办

责任人: ***

监督电话: 市学生营养办

责任人:***

监督电话:*** 县生营养办

责任人:***

监督电话:****

教育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

学校校长:杨丽芳

监督电话:***

食堂管理员:**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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