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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

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
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

一、前言:

如今政府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并拿出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项目补贴扶持企业。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政府科技项目申报的大潮中,以政策扶持的方法来适当减轻企业成本。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有哪些项目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呢?每个省市地区的政策不同,大体来说有以下类别:高企认定、贯标工程、科技专项补助计划、专利技术补助计划、高新人才计划、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政策以当地政府公示为准)

二、苏州申请知识产权贯标的政策补贴:

2.1江苏省省级:

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2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2.2昆山市:

贯标奖励金额:昆山市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通知》。

2.3苏州相城区:

贯标奖励金额:通过国家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2.4苏州吴中区:

贯标奖励金额: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5常熟市:

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品牌企业。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绩效评价或通过国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5万元资助,通过绩效评价后通过国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资助。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常熟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2.6苏州吴江区:

贯标奖励金额:推进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择优给予5万元奖励(优先奖励既通过绩效评价又通过认证的企业)。企业自建专利数据库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苏州市吴江区转型升级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

2.7苏州市高新区:

贯标奖励金额: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或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规范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对通过验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8苏州市姑苏区:

贯标奖励金额:参加国家或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创建达到合格标准的企业,奖励2万元,达到优秀标准的奖励3万元;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区内企事业单位员工当年获江苏省知识产权工程师职称的或当年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获得资格证书的,给予每人2000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进科技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

三、在申请知识产权的申请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对自己开发的产品进行评估,适合申请什么样的专利,找出产品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再次寻找可靠的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洽谈,让专利工程师全方位的了解产品的特性,做到全方位的保护产品!并要注意以下二点:

3.1专利申请需要以个人或者企业为主体为依托进行申请。

3.2专利具有区域性只有在提出申请并通过的国家内才能受到保护,专利授权后在有效期内正常缴纳年

费,方可享受知识产权的保护。

四、苏州知识产权贯标政府补贴申报流程:

4.1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在江苏国际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系统注册账户并进行实名认证)。

4.2补贴奖励申报工作启动后,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资料提交至申报单位所在地的区知识产权(版权)行

政管理部门初审;

4.4其他说明:申报单位需保证所提交资料和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如有不实之处,由申报单

位承担一切后果。

五、知识产权咨询:

以上为华菱咨询整理提供,华菱咨询是中国长三角地区最具有影响力,成立于2001年,是由熟悉中国大陆、台港澳、东南亚地区及欧美企业文化的资深咨询师群创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是中国大陆长三角地区最具影响力并专注于标准体系咨询、产品认证咨询、企业管理项目咨询及知识产权咨询的顾问公司。根据客户所属行业特性的要求,由具有专业水平的资深顾问师为客户打造一套全新的管理体系和传播适宜有效的管理经验,为客户创造更多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为更好、更快捷就近满足客户的服务要求,公司已在北京、上海、杭州、广州、合肥、江西、西安设立了分支机构。成立至今,始终秉持着“专业、科学、务实”

的经营理念,并与当地相关部门保持良好关系,丰富的社会资源和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使得公司产权咨询业务范围现已涵盖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科技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企业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申报、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等。

苏州知识产权政府补助政策相关说明

一、前言: 如今政府大力支持创新创业,并拿出专项资金作为科技项目补贴扶持企业。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政府科技项目申报的大潮中,以政策扶持的方法来适当减轻企业成本。那么,问题来了。究竟有哪些项目可以享受政策补贴呢?每个省市地区的政策不同,大体来说有以下类别:高企认定、贯标工程、科技专项补助计划、专利技术补助计划、高新人才计划、知识产权管理标准认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市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技术中心、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具体政策以当地政府公示为准) 二、苏州申请知识产权贯标的政策补贴: 2.1江苏省省级: 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贯彻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加快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上市企业“贯标”全覆盖,对通过“贯标”绩效评价或认证的企业择优给予2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 2.2昆山市: 贯标奖励金额:昆山市对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企业知识产权贯标工作的通知》。 2.3苏州相城区: 贯标奖励金额:通过国家机构认证,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证书的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关于推进相城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扶持政策》。

2.4苏州吴中区: 贯标奖励金额:贯彻执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通过省绩效评价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通过国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绩效评价和认证奖励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吴中区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5常熟市: 贯标奖励金额:培育知识产权品牌企业。企业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绩效评价或通过国标认证机构认证的,给予5万元资助,通过绩效评价后通过国标认证的,给予10万元资助。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常熟市专利资助实施细则(试行)》。 2.6苏州吴江区: 贯标奖励金额:推进企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对通过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绩效评价验收的给予3万元奖励,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择优给予5万元奖励(优先奖励既通过绩效评价又通过认证的企业)。企业自建专利数据库通过验收的,给予不超过3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苏州市吴江区转型升级产业政策的若干实施意见(修订)》。 2.7苏州市高新区: 贯标奖励金额:鼓励区内企事业单位参加国家或江苏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项目,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规范管理,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库。对通过验收的企事业单位给予3万元奖励。 贯标奖励政策依据:《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政府补助收入的会计和税务差异 (2009-04-24 10:23:46)标签:企业所得税政府补助收入会计税收差异财经分类:解读精华 一、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和与收益相关的两类,前者指企业取得的、用以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后者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见企业会计准则16号) 政府补助主要有4种形式: 一是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 二是财政贴息。是政府为支持特定领域或区域发展,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目标,对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如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企业,或者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和确认利息费用。 三是税收返还。指政府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贴。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四是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比如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天然起源的天然林等。 二、政府补助会计处理及所得税政策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项损益(营业外收入)。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3)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异 一是税法对企业收到货币形式的政府补助,在收到当期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不得在以后期间内递延确认,会计与税法规定存在时间性差异。 二是企业所得税法对不征税收入购买的资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相关折旧、摊销费用,同时造成资产会计成本与税法成本的差异。

购买专利软件的补助申请报告

关于购买专利软件的补助申请报告当今世界,科技进步突飞猛进,国际竞争日趋激烈,国家间经济、贸易竞争的焦点已由终端产品逐步前移到知识产权的较量上,欧美发达国家和一些新兴工业国纷纷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和国际贸易规则,巩固和扩大竞争优势,谋求国家利益最大化,对我国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的生存发展空间,形成了严重威胁和挤压态势。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经济发展重要支撑,大力发展知识产权领域信息化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运用、推广、建设及保护,是世界各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必由之路。 专利信息记载了人类发明创造的轨迹,是技术创新宝贵的信息源;专利检索分析为企业技术研发战略、投资、合作、技术转让、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等重大事项提供决策支持。在知识经济和全球化发展的新形势下,对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全球专利进行采集、整理、分析、发布,面向企业内部提供方便的专利检索分析环境,对于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把握各技术领域全球整体状况、发展变化趋势、技术成熟度;了解竞争对手权利、权利在全球的扩张等,对于全球化发展中的九牧集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以上因素,集团制定了满足目前应用需求和未来扩展要求的项目建设目标: 1、建立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实现对各业务板块整个业务周期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者的信息化和系统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建立内部专利数据库,实现按专业和部门分类;

2、建立提案评价系统,制定集团统一、规范的知识产权业务管理和审批流程,实现申请、审批、维持的在线操作; 3、建立信息发布系统,搭建统一集中、系统科学的集团知识产权信息发布平台,加强公司广大员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了解和关注。 4、根据集团经营战略、研发战略发展规划,确定集团应掌握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目录。 5、建立专利专题数据库,可按产品、关键技术、主要竞争对手等分类导航,搜集中外专利,面向全集团各分子公司(事业部)提供方便的专利检索、分析环境。 6、系统具有良好的扩展性,能自定义产品、技术等分类,按我所需、自主建库,以实现长期不断累积,满足未来发展需求。系统高度整合各国专利文献资源,如专利文摘、说明书、法律状态、同族专利等信息,统一格式,成为整个九牧集团全球专利信息利用的资源中心。 7、系统具有专利的自定义技术分类、自定义标引项目、自定义专利分析模板、添加评论等功能,实现组织内外智慧不断积累共享,成为整个九牧集团技术发展的创意中心。 8、系统具有完善的权限管理,充分考虑各分子公司、技术领域等分类,保密优先,共享适度。 9、系统具有强大的检索、分类、分析功能,挖掘专利数据中潜在的信息,形成情报和知识,辅助企业重大战略决策。 通过以上目标,我司联系了本行业做的比较先进的一些软件公

政府补助与递延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与“专项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科目的使用一、《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㈠、“政府补助”的定义和概念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以下简称“补助准则”)第二条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补助准则第三条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㈡、“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补助准则第五条规定:“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二)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㈢、“政府补助”的计量 补助准则第六条规定:“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企业获得的货币资金形式的政府补助应按其实际收到的金额计量,若有确凿证据(如授予文件或国家有给予定额补助的文件)可按应收金额计量。对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可能取得时按1元名义金额计量。 ㈣“政府补助”的确认和会计处理 补助准则第七条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但是,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八条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二)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补助准则第九条规定:“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二)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采用收益法核算,将政府补助直接计入收益(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而不是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收益时采用总额法,将其全额确认为收益(营业外收入),而不是相关资产账面金额或费用的抵减,全面反映政府补助的全貌。 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用以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应先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对持有期间的会计核算,到相关费用或损失发生的当期再按该期实际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数额配比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于补偿当期或已发生的费用、损失的政府补助,在取得的当期即应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各期收益。 二、不同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㈠、财政拨款形式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1、国家给予特殊行业或企业的政策性补助 此类的补助,一般是对某些与国计民生戚戚相关行业给予的补贴,有的是属于定额补贴,有的是 一定数额的补贴。不论补贴的形式如何,企业一般应在实际收到补贴款后或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相关

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实施总结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企业提高素质活动补助项目 实施总结 二○一一年七月

企业专利申请补助项目 实施总结 一、企业基本情况 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注册地址郸城县金星路168号。公司集医药生产、流通、研发为一体,产品涉及片剂、丸剂、胶囊剂、颗粒剂、口服液、保健品等系列产品,主要产品有抗病毒口服液、寒痹停片、黄连上清片、归元健脑片、格岚亭胶囊、苏梅爽含片、灯盏花素片等,拥有国药准字近百个药品批号,形成了“以新药为主,中西药并举”的产品研制格局,是河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现有的七条生产线已全部通过国家GMP认证,年产片剂30万件、丸剂21万件、胶囊剂2.1万件、口服制剂30万件、糖浆剂2.6万件和粒剂1.8万件,已成为河南省较大规模的中成药生产、销售企业。 公司总占地面积为46231平方米,建筑面积33000平方米,现有职工52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59人,有较强的科研开发能力和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络。目前,拥有资产26899万元,资产负债率44.43%,银行信用等级为农发行“AA”级。 公司主导产品“抗病毒口服液”“清热解毒口服液”“寒痹停片”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黄连上清片全国销量第一,复方丹参片、香砂养胃丸、舒筋活血片、三黄片等产品畅销全国。“百年康鑫”荣获“中国驰名商标”和“河南十大医药品牌”。2010年实现销售收入40264万元,利润总额4035万元,净利润3027万元。

公司坚持走技术创新之路,向管理要效益,靠质量谋发展,与河南中医学院、河南中药研究所、大连工业大学、河南科学院等多家科研院校合作开展中药品种的研发和试制,在中成药品种的理论研究及工艺技术开发上居同行业先进水平。 二、企业获得的专利 自2007年以来,河南百年康鑫药业有限公司共获得国家专利局受理授权的专利13个,其中,发明专利6个,实用新型专利1个,外观设计专利6个,获得的专利详见下表: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报告

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报告一王树海? 2008年,国际经济形势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发生了深刻变化三全球消费需求出现萎缩,国际资本投资偏向保守,世界经济增长受到抑制三在这次全球经济危机中,我国沿海地区以出口导向为主的高新区也受到较大冲击,外商投资规模略有下降,产品出口难度开始加大,但是,从总体上看,面对经济危机的不利影响,54个国家高新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作为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基地,在国务院各部委及省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千方百计寻找出路,大部分经济指标保持稳定增长,其中,营业总收入二上缴税收等经济指标均保持20%以上的增长速度,为国家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三 ?王树海,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统计处处长三 332

一一主要经济指标保持稳定增长 (一)整体经济保持稳定增长 2008年,54个国家高新区营业总收入突破6万亿元,达到65985.7亿元,工业增加值达到1250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0%和17%三据对高新区52632家企业的统计,2008年,年末从业人员达716.5万人;工业总产值52684.7亿元,工业销售产值实现50382.5亿元,工业增加值实现12507.0亿元;实现利润3304.2亿元,实现上缴税额达到3198.7亿元;进出口总额为3308.5亿美元,其中进口总额为1293.3亿美元,出口创汇2015.2亿美元(见表1)三 表1一2008年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一览 单一一位企业 (家)工业总产值 (亿元)营业总收入 (亿元)工业增加值 (亿元)出口创汇 (亿美元)净利润 (亿元)上缴税额 (亿元) 北京184373805.111022.24一719.30207.35604.72503.96天津30711321.901736.78239.8441.75151.0298.28石家庄510648.74822.17175.094.8135.5233.55保定158390.39406.4280.7518.2034.1723.64太原846876.21949.07223.793.7235.0558.43包头559784.19762.27238.115.3215.2727.07沈阳825106.431300.34241.519.8578.1969.40大连18111146.131407.91315.4550.4767.1554.44鞍山443556.45644.09130.821.8929.9730.97长春8711608.961660.90327.431.1694.42142.30吉林712791.06830.45221.172.5528.1741.34哈尔滨4781051.311123.11202.205.2158.2955.98大庆390630.77658.96171.011.0732.7933.68上海8682790.813950.68635.14209.01197.38168.32南京2322354.752480.40276.8072.5930.7477.83常州9751007.231005.62227.3031.01055.3938.91无锡7162327.812351.38470.78173.47107.6364.75苏州7801845.341941.14480.99236.1687.7663.58杭州13251020.111444.34208.3044.5585.0080.31宁波327626.63848.26152.5838.2140.6330.38 432

苏州市(全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苏州市(全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数据洞察报告2019版

序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点对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的现状及发展脉络进行了全面立体的阐述和剖析,相信对商家、机构及个人具有重要参考借鉴价值。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数据洞察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数据洞察报告主要收集国家政府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及其它权威机构数据,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处理及清洗。数据严谨公正,通过整理及清洗,进行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的分析研究,整个报告覆盖专利授权总数量,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等重要维度。

目录 第一节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现状 (1) 第二节苏州市专利授权总数量指标分析(均指本市) (3) 一、苏州市专利授权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专利授权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苏州市专利授权总数量占全国专利授权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苏州市专利授权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苏州市专利授权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专利授权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专利授权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苏州市专利授权总数量同全国专利授权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指标分析(均指本市) (7) 一、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发明专利授权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占全国发明专利授权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苏州市发明专利授权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发明专利授权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政府补助财税政策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政府补助的填报流程 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作为不征税收入条件”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①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②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③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会计处理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一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二是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收到补助时间: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等 贷:递延收益(或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或补贴收入) 发生支出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分摊递延收益,同时结转营业外收入: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会计与税法差异分析 不征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同步调整,若会计处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处理,不存在会计处理与税法差异;存在不征税收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税前确认和扣除差异,即不征税收入纳税调减,同时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纳税调增。 同时需要考虑到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的限期使用(上缴)问题,更清晰反应不征税收入相应调整情况。 申报表填报口径 一是政府补助属于征税收入 1.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填报时,企业已纳入利润总额的计算,在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11行营业外收入中体现。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者与收益相关的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确认为递延收益,会计处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税法规定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在收到相关政府补助确认为收入,存在差异,即填报 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第9行“政府补助递延收入”行,该行主要反映政府补助收入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收入与税收政策差异的纳税调整情况 二是政府补助属于不征税收入 1.收入调整 不征税收入调整通过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和第9行“其中: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调整,其中第8行“(七)不征税收入”该行填报纳税人计 入收入总额但属于税法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苏州高新区概况

高新区概况 城市概况 1992年2月前,苏州高新区无独立的行政辖区。 1992年3月,新建的苏州河西新区开始代管原属苏州市郊区横塘乡的永和、星火、曙光、落星、何山、狮山6个行政村。区域范围:东濒京杭大运河;南抵向阳河、横塘乡北界;西达狮子山、何山;北接吴县枫桥镇南界。区域面积6.8平方公里。 1993年4月2日,苏州河西新区改称苏州新区。苏州新区代管的区域范围扩大至原吴县枫桥镇的徐何、典桥、金庄3个村,木渎镇的兴隆、新升、明星、石城4个村和郊区横塘乡的黄山村。区境四至:东濒京杭大运河;南接向阳河、横塘乡北界和吴县木渎镇长浜、沈巷等村;西临木渎镇白塔、南浜、金山3村和吴县枫桥镇支英村;北连枫桥镇支津、毛家、木桥、合利4村。区域面积16.8平方公里。 1994年6月10日,吴县的枫桥镇,木渎镇的兴隆等4个村和郊区横塘乡的永和等7个村划归苏州市管辖。由苏州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辖区范围:东与京杭大运河相临;南与向阳河、横塘镇北界和吴县木渎镇长浜、沈巷、天平诸村接壤;西与吴县藏书乡的五峰、天池、篁村3个村和郊区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的鹿山、石羊2个村相连;北与浒墅关经济开发区的五图、塘西、红星、长亭4个村毗邻。境域面积52.06平方公里。 2002年9月,苏州市委、市政府对新区、虎丘区、相城区、吴中区等进行了区划调整,将虎丘区虎丘镇和白洋湾街道以及横塘镇的部分村划出,由相城区和吴中区划入通安镇和东渚镇、镇湖街道,建立苏州高新区、虎丘区,2003年12月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横塘镇和枫桥镇改为横塘街道和枫桥街道。 区划调整后的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东临石湖和京杭大运河,与沧浪区友新街道,金阊区三元街道、白洋湾街道以京杭大运河为界,与金阊区虎丘街道,相城区黄桥街道的青台、民安、大庄、陈旗、下庄5个村毗邻;南与吴中区越溪街道的莫舍、张宅、吴山、张桥4个村,木渎镇的金山、天平2个村,藏书镇的五峰、天池、篁村、官桥等村,光福镇的枫浜、浩度、安山等村接壤;西及西北濒太湖;北与相城区黄埭镇的长泾、潘阳2个村,东桥镇的方桥、埝桥、桑浜、罗埂、矫埂等村,望亭镇的堰头、华阳、巨庄、吴泗泾、孟河等村毗邻。行政面积223.36平方公里,2010年末区域总人口72.51万,其中常住人口33.57万,暂住人口38.16万,外籍人口0.78万。下辖狮山、枫桥、横塘、镇湖4个街道及浒墅关、通安、东渚3个镇,下设科技城、浒墅关经济开发区、苏州西部生态城、苏州高新区出口加工区和保税物流中心。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驻地在运河路。 自然条件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地势西高东低,吴淞标高4.88m-5.38m,土质粘性,地耐力强,地质稳定。属亚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春秋短,冬夏长,四季分明,全年气候温和湿润,年平均温度17.7摄氏度。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交通十分便利,距上海虹桥国际机场90公里、浦东国际机场130公里,距上海港100公里、张家港港口90公里、太仓港70公里、常熟港60公里。沪宁高

小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小企业取得政府补助的税务处理 来源:中国税务报2013-01-30 作者:访问次数:124 【打印本页】【关闭】 财政部于2011年10月18日制定并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11〕17号),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4年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小企业会计准则》施行后,小企业政府补助在会计处理和税务处理上有了新的规定。 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指小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含政府作为小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政府补助的核算通过“其他应收款”、“营业外收入”和“递延收益”科目核算。“递延收益”科目就是专为核算不能一次而应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而设置的。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科目;与资产相关或与以后期间收益相关的,先记入“递延收益”科目,然后分期记入“营

业外收入”科目。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营业外收入。 例1,A企业2013年1月5日收到当地政府拨付63万元财政拨款,要求用于购买科研设备1台。2013年1月31日,A企业购入科研设备(假设不需要安装),实际成本63万元。假定该设备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不考虑残值。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1)1月5日收到财政拨款 借:银行存款630000 贷:递延收益630000。 (2)1月31日购买设备 借:固定资产630000 贷:银行存款630000。 (3)2月计提折旧 借:研发支出5250 贷:累计折旧5250。 (4)2月分摊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5250 贷:营业外收入5250。 (5)月末结转研发费用

专利补贴委托书范文

专利补贴委托书范文 专利申请委托协议书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拟就项目申请发明专利,特稳妥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丶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专利代理人呢为甲方代理人,办事专利申请事项。 二丶委托事宜:□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 利 专 的发明创造 三丶委托费用:甲方按双方约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代理/咨询/服务及专利申请等,费用人民币 元。大写上述费用需在乙方向专 利局递交前缴付,专利授权后的代缴年费的手续费另收。所有费用,如需提供发票,需附加7%的税 金。 授权后年费:如接乙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前来交纳的,视为自行交纳,本条代缴年费委托同事终止。 四丶甲方应根据专利法要求充分公开发明创造的具体内容丶配合乙方做好申请工作,因甲方技术交底材料公开不 充分造成的专利申请未能获权丶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丶乙方应于甲方资料提交齐全之日起20个工作天内完成申请初稿并交甲方审定。甲方收到初稿后,应在十天 内修改丶审定签字并传真发回,超出十天未审定互殴提出修改意见的,则视为同意,乙方即可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递交申请。因乙方责任,使甲方提出的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或丧失权利的,如可弥补,由乙方免费重新代理申请 或补救;如不可弥补,由乙方退回已收取的代理费用。 六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甲方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乙方有任何专利申请相关的信息即时通知甲方,如甲方联系方 式有变动,应将变更结果及时通知乙方,未通知致使联系中断或接乙方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代理方办理有关 的事宜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需指定一名固定发联系人和乙方沟通专利申请之事,并提供指定联 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委托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丶并对所提供内容负责;乙方代理人应认证负责地维护甲方的 合法权益,办理好专利申请,在发明专利公开公告前对委托方提供的技术内容负有保密的义务。 八丶代理期间,双方密切配合,有事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中途变更委托内容或者中止委托代理,应承担相应的后 果。这期间甲方不得获得将本技术授予其他代理机构办理,乙方也不得代理其他有相似技术的专利申请。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苏州市政府《关于加强科技金融结合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府[2009]156号)文件精神,扶持银行业金融机构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根据《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苏府办[2009]194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扶持对象。对依法设立并经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的苏州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自主申报并审批通过后,给予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专项补贴和奖励。 第二条扶持标准。按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度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5%给予补贴,主要用于充实风险准备金,对可能发生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损失进行补偿;贷款奖励的标准为当年对苏州市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实际发放额的1%。上述二项合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第三条申报材料要求: (一)苏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请表(补贴、奖励); (二)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合同、借款合同等原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第四条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本机构在上年度发放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进行认真统计核实,于每年2月底前向纳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附电子文件);经纳税所在地知识产权局初审后,于3月底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二)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经审核确认,市财政将审定后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直接拨付到相关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五条资金来源。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列入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第六条资金管理。市财政局负责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的预算和决算管理,审定下达补贴和奖励资金,对资金的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 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协调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申报的组织工作,并牵头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咨询与审核等,负责对补贴和奖励资金的审定,配合市财政局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本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按规定如实报送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扶持资金。严禁任何部门和单位截留和挪用。违反规定的,除收回已拨付的补贴和奖励资金并取消其申报资格以外,还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财政局负责解释。

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名单

江苏省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名单 一、国家级(21家)(二)高新技术类(6家)3、南京六合经济开发区(一)经济技术类(12家)13、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4、江苏高淳经济开发区 1、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含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5、南京雨花经济开发区 (内含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14、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6、南京栖霞经济开发区 2、苏州工业园区(内含宜兴环保科技工业园、7、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内含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江苏无锡出口加工区)8、江苏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 3、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15、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9、江苏锡山经济开发区 (内含昆山综合保税区)(内含江苏常州出口加工区)10、江苏无锡经济开发区4、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16、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1、江苏宜兴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南通出口加工区) (内含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2、江苏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5、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13、江苏铜山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连云港出口加工区)17、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4、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6、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含江苏泰州出口加工区)15、江苏邳州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扬州出口加工区)18、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6、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 7、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保税类(1家)17、江苏沛县经济开发区 8、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19、张家港保税港区18、江苏雎宁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镇江出口加工区)(四)旅游类(2家)19、江苏常州天宁经济开发区9、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0、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20、江苏常州戚墅堰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吴江出口加工区)21、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21、江苏常州钟楼经济开发区10、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22、江苏溧阳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常熟出口加工区)23、江苏金坛经济开发区11、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二、省级(104家)24、江苏武进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淮安出口加工区)(一)经济类(81家) 25、江苏吴中经济开发区12、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1、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内含江苏吴中出口加工区)(内含江苏南京出口加工区)2、江苏溧水经济开发区

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讲解学习

附件1: 项目编号: 苏州市企业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申报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技术领域: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邮编: 项目负责人:电话: 电子邮箱: 主管部门: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二○一五年

填报说明 一、申报书要求用A4纸张,计算机打印,于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 二、申报书“二”填写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情况,专利信息分析工作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和管理等基本情况,项目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情况及取得的成效。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三、申报书“三”填写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现状、发展趋势,产品的市场前景。企业研发基础,现有技术和专利成果优势,实施专利导航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 四、申报书“四”主要填写专利导航计划项目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主要任务应当包括:深入开展专利分析,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专利导航分析报告;结合企业经营实际,灵活运用专利导航报告,制定企业产品技术研发的专利策略和实施方案;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领导和组织体系建设;加强专利信息分析利用的队伍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和实战能力。 五、申报书“五”的计划进度是指自申报立项时间起的工作计划进度。本计划的任务应当在两年内完成。

一、项目申报表

二、企业简介和知识产权工作情况 (主要填报企业简介和经营状况,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创造情况,专利信息分析工作情况,知识产权工作投入和管理等基本情况。)

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意义 (项目所涉及技术领域现状、发展趋势,产品的市场前景。企业研发基础,现有技术和专利成果优势,实施项目对企业发展推动作用和意义等。) 四、计划内容 (主要填报本单位实施计划项目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 五、计划进度 (主要填写完成计划内容的实施步骤、时间进度和预期成果。) 六、经费来源及支出预算 (本计划项目经费苏州市经费与企业经费比例不小于1:2。) 项目实施预计总经费万元,其中向苏州市申请万元,区匹配万元,承担单位自筹万元。 经费支出预算:

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2020修正)

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 (2004年11月24日苏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制定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2010年10月13日苏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2010年11月1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20年6月28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2020年7月31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的《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苏州市专利促进条例〉〈苏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激励措施 第三章规范管理 第四章行政保护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鼓励发明创造,促进专利运用,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等法

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专利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促进本市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 第四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和实施与本地经济、科技发展状况相适应的专利发展战略,建立和完善专利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保障机制。 第五条市、县级市(区)专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促进工作。 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科技、公安、财政、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税务、海关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专利促进工作。 第六条鼓励、支持相关行业协会制定、实施促进专利事业发展的制度和措施,开展行业交流与协作,指导、推动本行业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激励措施 第七条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专利促进工作的财政投入,设立专利专项资金,其规模与本地经济、科技发展相适应。专利专项资金应当用于下列事项:

苏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试行)

苏州市专利奖奖励办法(试行) 苏知专〔2009〕40号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激励发明创造,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推动专利技术的转化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加快构建知识产权高地的若干意见》和《苏州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苏州市专利奖由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设立,分设两个奖项: (一)苏州市优秀专利奖; (二)苏州市优秀发明人奖。 每个奖项两年评选一次,逢单年份评选苏州市优秀发明人奖,逢双年份评选苏州市优秀专利奖。 第三条 苏州市专利奖贯彻“尊重知识、激励创造、促进科技进步”的方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苏州市专利奖的组织评审和奖励工作。评审设初评组和综评组,评审专家由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聘请。各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参评项目和候选人的组织、申报、筛选、审核工作。 第五条 本市辖区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报苏州市专利奖。 第六条 申报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且仍有效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 (二) 发明技术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 (四) 未曾获得过苏州市优秀专利奖的专利。 第七条 申报苏州优秀发明人奖的候选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社会公德,爱岗敬业,刻苦创新,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 (二)发明技术水平高,已经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主要专利是已授权的有效专利,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专利权的请求和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的专利;

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

税收优惠和政府补贴 一.税收优惠 (一)税收优惠的概念 税收优惠是国家在税收方面给予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各种优待的总称。是政府通过税收制度,按照预定目的,减除或减轻纳税义务人税收负担的一种形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各类税法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返);出口退税;税收抵免;投资抵免;起征点;免征额;加速折旧;延期纳税。 (二)税收优惠的合法性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的规定,除经国务院审批的外,只有符合现行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才是合法有效的。对于公司享受的政府补贴、财政拨款,其批准文件中应当明确了该项政府补贴、财政拨款的资金渠道及其依据、补贴或拨款的权属、补贴或拨款的用途和今后的处置方法及会计处理。发行人律师应对公司报告期内以及新股发行上市后所享受的税收减免与返还、政府补贴、财政拨款等政策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否履行了相关批准程序进行核查,并对所享受的政策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明确意见。 判断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合法性: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非经法律授权或国务院的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对违规享有的地方性税收优惠的处理:若拟上市企业所在地的税务法规、规章比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更为优惠,一般采取的规范措施是:由主管税务机关出文确认拟上市企业没有税务违法行为,且暂不征收少缴的税款,充分披露风险,由原股东承诺承担有可能追缴的税款。若地方政府出于各种原因,在企业实际缴税达到指标后,规定可以不缴税,税务机关也并不追缴。这种情况下,拟上市企业应在上市前补缴少缴的税款,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出文确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府办…2010?96号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 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苏州市知识产权局(苏州市版权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知识产权局,挂苏州市版权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知识产权(不含商标,下同)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起草市知识产权的地方性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和实施市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 (二)负责组织协调市知识产权有关工作,建立市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工作体系;牵头协调市有关部门、县级市(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负责市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和技术秘密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县级市、区知识产权工作。 (三)牵头协调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建立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市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牵头组织开展市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工作;负责处理和调解市专利、版权纠纷,依法查处相关侵权行为;负责建立市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机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维权援助计划。 (四)贯彻落实国家、省知识产权涉外方针、政策,研究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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