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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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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

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 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城市道路绿化带设计说明

经济技术开发区道路景观绿化设计 城市道路不仅仅是连接两地的通道,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人们公共生活的舞台,是城市人文精神的综合反映,是一个城市历史文化延续变迁的载体和见证,是一种重要的文化资源,是构成区域文化的灵魂要素。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 一、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 2.气象概况 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春夏秋冬四季分明。但冬夏长春秋短降水和气温的年际和季节变化较大。 路线所经区域的气象概况 温度:年平均气温在15.4℃,冬季一月份平均气温0.4℃,;夏季炎热七月份平均气温26.4℃。年日照总时数为2026.80小时,相对湿度54%。 降雨:年平均降雨量580-608mm多集中在夏秋二季。 蒸发量:年蒸发量平均700-750mm. 日照:年日照2058.2小时辐射总量为114.0千卡/平方厘米。 风:主导风向夏季为西南风,冬季为东北风。 结冻:最大冻深为35cm。 3.区域内土壤条件 的土壤主要为泥质潮土和沙质壤土,PH值8.38。 4.区域内水资源 地下水位较高,埋藏深度一般为2—5米,水量丰富,水质清洁,是西安市重要的水源地。 二、区位分析 是陕西制造业整合的重要平台,是国家级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组成部分。将在3~5年内建成工业总产值超1000亿元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位于泾河以北,西铜高速公路以东,园区交通便利,未来发展潜力巨大,目前累计入区项目101个,总投资368.5亿元,已形成商用汽车、重型机械、新材料等为主导的产业格局;总投资150亿元的兵器工业科技产业基地项目建成达产后将新增产值300亿元,未来将重点培育发展军民结合型装备制造业和精细化工产业。 三、规划设计依据 1、相关的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景观设计】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1、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 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 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 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 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 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 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 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 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1.1 道路绿地率指标 1.1.1 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1.1.2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1.2.1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1.1.2.2 红线宽度大于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1.1.2.3 红线宽度在40-2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2%; 1.1.2.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1.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1.2.1 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 1.2.1.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2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2m; 1.2.1.2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 1.2.1.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1.2.1.4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1.2.1.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1.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2.2.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1.2.2.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1.2.2.3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1.2.2.4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1.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1.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1.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1.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论文

城市道路绿地景观设计论文 引言 道路绿化在我国具有悠久的历史,我们的祖先在很早就开始在路边种树,有了进行道路绿化的意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就命令在所有街道旁都要种上树,地方官吏就遵旨在他出巡行进的道路上,清水泼街,黄土垫道,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XX作为六朝古都,早在元朝建大都之时,就在“市”的道路两旁种植树木;随着“三海”水系的形成,在河岸路旁也植了树,初步有了绿化与湖光山色相辉映、游乐与园林景观相交融的景色。栽植树木不仅给道路增加了艺术感染力,丰富了道路的园林景观。 解放前我国城市道路狭窄,路面质量差,有的人行道虽宽,但很少植树,只有少数几条道路上种了树,形成了现代意义上的道路绿化的雏形。解放以后,随着城市现代化道路交通的发展,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带来了城市现代化和城市道路建设的突飞猛进,我国道路绿化为适应新的功能要求,在不断的创新中发展提高,出现了一条又一条绿化带宽阔、层次丰富、林荫夹道、景观多样、芳草如茵、行车通畅、行人舒适的现代化城市道路,形成了多行密植、层次丰富,落叶树与常绿树相结合,绿化与美化相结合,

用大树绿化城市道路等XX城市道路绿化的特点与特色。 一、道路绿化在现代化城市中的功能及在大园林中的作用 城市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产物,居住在城市里的人们尽情地享受到现代化带来的各种文明,与此同时也导致了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的密集、人工设施的充斥、机动车辆的增长、自然环境的污染等这些对环境的人为改变,使原有区域的碳氧平衡、水平衡、热平衡等因素随之改变。平衡被破坏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产生的负面影响,正在越来越突出地凸现出来。随着科学的进步,人们逐步认识到,要在接受大自然赠与的同时,必须要保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在城市中,特别是车辆拥挤的道路、立交桥和交叉路口等这些环境污染较严重的地区,大量种树、栽花、种草能起到人为强化自然体系的作用,利用绿色植物特有的吸收二氧化碳、放出氧气的功能;吸收有害物质,减轻空气污染的功能;除尘、杀菌、降温、增湿、减弱噪音、防风固沙的功能等等生态效益,应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根本出路。 道路是城市中具有重要地位的空间环境,在大部分的城市中,道路的面积约占所有土地面积的四分之一。kevin Lych 在《城市意象》一书中把构成城市意象的要素分为五类,即道路、边沿、区域、结点和标志,并指出道路作为第一构成要素往往具有主导性,其它环境要素都要沿着它布置并与它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 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 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要求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要求 道路是城市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是人们认识和理解一座城市的媒介,城市道路绿化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道路形象进而决定城市的品位。道路绿化,除了具有一般绿地的净化空气、降低噪声、调节小气候等生态功能外,还具有保护路面和行人,引导控制人流车流,提高行车安全等功能。搞好道路绿化,首要任务是高水平的绿化设计。城市道路绿化设计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行车视线要求符合安全视距、交叉口视距、停车视距和视距三角形等方面的安全。安全视距即最短通视距离:驾驶员在一定距离内,可随时看到前面的道路和在道路上出现的障碍物以及迎面驶来的其 他车辆,以便能当机立断及时采取减速制动措施或绕越障碍物前进。交叉口视距:为保证行车安全,车辆在进入交叉口处前一段距离内,必须能看清相交道路上的行驶情况,以便能顺利驶过交叉口或及时减速停车,避免相撞,这一段距离必须大于或等于停车视距。停车视距:车辆在同一车道上,突然遇到前方障碍物,而必须及时刹车时,所需要的安全停车距离。视距三角形:是由两相交道路的停车视距作为直角边长,在交叉口处组成的三角形。为了保证行车安全,在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内侧范围内,不得种植高于外侧机动车车道中线处路面标高1 米的树木,保证通视。

行车净空则要求道路设计在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为车辆运行 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 二、满足树木对立地空间与生长空间的需要 树木生长需要的地上和地下空间,如果得不到满足,树木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甚至死亡。因此,市政公用设施如交通管理设施、照明设施、地下管线、地上杆线等,与绿化树木的相应位置必须统一设计,合理安排,使其各得其所,减少矛盾。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灌、花卉、地被植物相结合,没有裸露土壤,绿化美化,景观层次丰实,最大限度地发挥道路绿化对环境的改善能力。 三、树种选择要求适地适树 树种选择要符合本地自然条件,根据栽植地的小气候、地下环境、土壤条件等,选择适宜生长的树种。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加以改良。道路绿化采用人工植物群落的配置形式时,要使植物生长分布的相互位置与各自的生态习性相适应。地上部分,植物树冠、花叶分布的空间与光照、空气、温度、湿度要求相一致,各得其所。地下部分,植物根系分布对土壤中营养物质全面吸收互不影响,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植物配置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此外,对辖区内的古树名木要加强保护。古树名木都是适宜本地生长或经长久磨难而生存下来的品种,十分珍贵,是城市历史的缩影。因此,在道路平面、纵断面与横断面设计时,对古树名木必然严加保护,对有价值的其它树木也应注意保并。对衰老的古树名木,

1 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1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 总则 1.0.1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 1.0.3.1 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0.3.2 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行车视线要求。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

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二、行车净空要求。道路设计规定在各种道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范围内为车辆运行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具体范围应根据道路交通设计部门提供的数据确定。 1.0.3.3 城市道路用地范围空间有限,在其范围内除安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还需安排许多市政公用设施,如地上架空线和地下各种管道、电缆等。道路绿化也需安排在这个空间里。绿化树木生长需要有一定的地上、地下生存空间,如得不到满足,树木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直接影响其形态和树龄,影响道路绿化所起的作用。因此,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道路绿化与交通、市政等设施的空间位置,使其各得其所,减少矛盾。 1.0.3.4 适地适树是指绿化要根据本地区气候、栽植地的小气候和地下环境条件选择适于在该地生长的树木,以利于树木的正常生长发育,抗御自然灾害,保持较稳定的绿化成果。植物伴生是自然界中乔木、灌木、地被等多种植物相伴生长在一起的现象,形成植物群落景观。伴生植物生长分布的相互位置与各自的生态习性相适应。地上部分,植物树冠、茎叶分布的空间与光照、空气温度、湿度要求相一致,各得其所;地下部分,植物根系分布对土壤中营养物质的吸收互不影响。道路绿化为了使有限的绿地发挥最大的生态效益,可以进行人工植物群落配置,形成多层次植物景观,但要符合植物伴生的生态习性要求。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2 行道树绿带●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

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4中央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 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5路侧绿带●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 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 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 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三、交通岛绿地设计交通岛即环岛,凡是4条道路交汇的环岛,直径应在40—50m,是最常见的交通广场;交通岛绿化要点:● 为了安全不设人行横道,不许行人进入广场,绿化的装饰性功能超过功能作用,所以常喻为绿状绿化上的明珠。●植物的高度,自圆心向周边逐渐 减低,设在周边的灌木或花坛不宜超过1m广场地面铺设草坪,各式花坛要求花色、图案纹样精美,管理周到,代表该城市的面貌●市中心或人流较多的交通广场可以在其间增设 喷泉、水池、雕塑等,丰富立体景观。●交通岛周边的植物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规范标准

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编制说明 为了适应天津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发展,确保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质量,2004年6月,天津市建设委员会对市园林局下达了编写《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的任务,在市建委的指导和帮助下,天津市园林管理局有关部门进行了编写。 在编写的工程中,编写人员对我市的道路绿化的现状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分析,也考察了北京、上海的道路绿化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程》(CJJ75-97)并结合天津城市道路的实际情况,编写出初稿,并向有关单位和专家征求了对初稿意见,在吸取有益的建议后,完成了本标准的送审稿,最后天津市建委对本规程组织了专家评审会。在充分采纳评审会专家的意见后,最终定稿,并定名为《天津城市道路绿化建设标准》。 本标准共9章及附录。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道路绿化、道路分车带(岛)绿化、立交桥绿化、行道树种植、种植土和灌溉水质要求、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附录A本标准用词说明、附录B 1道路绿化植物选择、附录B 2道路绿篱植物选择、附录B3行道树选择、条文说明。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需修改和补充建议,请与天津市园林管理局科技处联系,(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路44号),以便今后修改时参考。 1 总则 1.1 为全面实施建设“绿色天津”的总体规划,发挥好城市道路绿化在改善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的作用,规范 城市道路行道树栽植和道路绿地、绿化隔离带规划、设计、施工,制定本标准。 1.2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城市建成区内新建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旧路拓宽改造可参照 执行。 1.3 本标准编制参照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 99)、《天津城市绿化工程施工技术规程》(DB29-68-2004)。 1.4 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1 道路绿地Greenland on road 指道路工程规划范围内两侧的绿地、隔离带(岛)、行道树和行道树绿带。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1 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 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内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内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 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 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三、交通岛绿地设计 交通岛即环岛,凡是4条道路交汇的环岛,直径应在40—50m,是最常见的交通广场;交通岛绿化要点: ●为了安全不设人行横道,不许行人进入广场,绿化的装饰性功能超过功能作用,所以常喻为绿状绿化上的明珠。 ●植物的高度,自圆心向周边逐渐减低,设在周边的灌木或花坛不宜超过1m广场 地面铺设草坪,各式花坛要求花色、图案纹样精美,管理周到,代表该城市的面貌 ●市中心或人流较多的交通广场可以在其间增设喷泉、水池、雕塑等,丰富立体景观。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形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四、广场绿化设计

道路绿化设计说明74315

道路景观设计项目设计说明 一、项目概况介绍(项目背景、目的及意义) (一).项目背景,本设计是一条交通景观型城市主干道,全长292米,绿化总面积为8072平方米,路宽14米,断面形式为两板三带式:绿化带(13米)+人行道(3米)+机动车道(14米)+中央绿化带(3米)+机动车道(14米)+人行道(3米)+绿化带(13米)。本次绿化设计的内容为3米宽中央绿化带、人行道绿化和两侧13米宽的绿化景观带。 (二).目的及意义,道路景观作为城市整体景观环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将城市景观和道路景观紧密结合。大气、时尚的道路景观风格体现着新通州蓬勃发展的城市风貌。线条流畅而富有韵律感的绿篱像是给通朝大街披上了飞舞的彩带,自然搭配的花灌、乔木像一个个跳动的音符点缀其中,无处不在的洋溢着动感都市的特有魅力。充分考虑满足使用功能在不同地段合理的划分了商业、居住休闲、自然风景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每个空间在满足交通需求的同时,形成各具特色的景观大道。因地制宜,根据周围环境及人们的使用需要,适当设置与整体城市风格相协调的道路铺装、文化休息、公共服务设施。 二、项目的研究方法、设计思路(设计立意、构思及指导思想) (一).设计立意,设计结合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道路与景观、人文、生态有机结合在一起的理念,结合现有道路现状,我们提出合理的布局及按照“绿化、美化、文化”的建设思路,深入挖掘民族文化元素,以人为本,极力打造具有民族文化特色且性格独特的新景观街区。 (二).构思,本段路的绿化景观设计结合交通型主干道车速快、车流量大的特点,突出景观、生态效益,贯彻“四季常绿、四季有花、错落有致、色彩丰富、简洁明快”的设计原则,达到引导视线、美化环境、组织交通的目的。本次设计运用几何构图形式,形成简洁、明快、具有时代特色的道路绿化景观,为驾乘人员提供优美、舒适、安全的外部环境,使司乘人员有“人在车中坐,车在画中行”的良好感觉。

从行驶视角分析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46

从行驶视角分析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 摘要:以驾驶员的视觉特征作为切入点,基于行驶视角提出城市道路绿化景观 的设计原则,并从景观尺度,人行道绿化带、路侧绿化带和中央绿化带的种植间 距及高度,色彩设计等方面入手得出驾驶视角下的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设计思路。 关键词:行驶视角;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景观尺度;种植间距;色彩 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是现代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美化、防护、安全、组织交 通等功能,是城市道路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础设施。然而,一些因城市道路绿化建设不合理 问题导致交通安全的事件仍时有发生。究其原因,笔者认为是由于设计师没有从驾驶员的视 角去考虑道路绿化带的设计。 相对于城市公园、居住区绿地而言,城市道路绿化景观印象主要形成于车行、人行过程中,作为一种线状景观,所有的景物都处于相对的位移变化之中,景观印象及空间感受受到 速度的影响,景观敏感度也随之发生变化。因此,更需要从行驶视角考虑对其效果的影响。 然而,要从驾驶视角出发,研究制定既环保安全,又美观实用的人性化道路绿化景观,必须 先了解驾驶员的视觉特征。 1.简述驾驶员的视觉特征 通常人的视觉分为静态视觉与动态视觉。对于司乘人员而言,在汽车行驶状态下观察外 界事物时,其视觉特性主要表现为动态的。因此,以下主要简述动态视觉的特征。 1.1 视力减弱 视力,它是指人通过视觉器官辨别视野中空间距离非常小的两个物体的能力。通常在静 止状态下测得的视力叫静止视力,而在运动状态下驾驶员所具有的视力叫动态视力。实验表明,动态视力随着运动速度的增加而下降。例如,汽车以60km/h的速度行驶,驾驶员能看 清240m处的交通标志,而以80km/h行驶,连180m处的事物都看不清了。因此,在车辆高 速行驶时,动态视力的降低会使视认距离缩短,影响驾驶员的感知和观察。 1.2 视野变窄 当人处于静止状态时,其水平视野范围在160°~180°;处于动态时则速度越快,视野越小。就驾驶员而言,其视野会随车速增加而变窄。有关试验表明,当车速在40km/h时,其视角 在100°;当车速在120km/h时,其视角将缩小至24°,如表1: 1.3 识别能力下降 随着车外物体的位置变化,司机的识别能力也会发生变化。车速越快,驾驶员对车外慢 而细小的变化就越困难。因此,在驾驶过程中,司机对外界物体的运动的识别能力就会下降。 以上分析得出,驾驶过程中,行进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驾驶员的感知与观察;其视野也 会受到车速的影响,车速越快,视野越小;另外,车速的快慢也直接影响着驾驶员的辨别能力,车速越高,辨别能力越弱,反之亦然。 2.基于行驶视角的道路绿化景观设计原则 城市道路绿化的主要功能是遮荫、滤尘、减噪、美化环境[2]和组织交通。从行驶视角考虑,城市道路绿化的设计原则首先是安全第一,其次要人性化、以人为本。 2.1安全性 城市道路绿化不仅能美化城市,还承担着引导视线及指示性作用。利用中央分隔带、人 行绿化带等进行空间分隔,合理引导车流与人流,维护交通秩序和保证交通安全。并且在立 交出入口及其匝道,应重点考虑绿化对出口缓冲、入口通视及车辆引导的影响,合理引导司 乘人员视线,增加安全系数。 分隔带及交叉口的植物配置需考虑防晕防眩。在符合安全视距的范畴内,栽种低矮灌木 和地被,并合理分配株距,实现安全性与观赏性的双重作用。 2.2 人性化 设计师在进行道路绿化时,应以人的视觉特性为设计基础,充分考虑到行人行进的速度、交通安全及视觉感受[3],提高行人的视觉效果与质量。

(地方标准)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地方标准)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更新日期:2004-5-17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Greenland in Resident Areas 前言 为加强对北京地区居住区绿地设计质量技术指导和监督,提高北京地区城市居住区绿化设计质量和水平,依据GB 50180-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04-01)、CJJ 48-92《公园设计规范》(1993-0 1-01)、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CJJ/ T91-2002《园林基本术语标准》(2002-12-01)、《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北京市公园条例》,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地区城市新建和改建的多层、高层楼居住区和居住小区,包括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化设计。非城市地区的居住区绿化设计可参照执行。 居住用地内地下设施覆土绿化设计和屋顶绿化设计按照相关规范或指导书执行。 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北京市园林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园林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丽莉、朱虹。 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居住区绿地规划原则、居住区绿地设计一般要求、开放式绿地设计、封闭式绿地设计、和居住区道路和停车场绿化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新建和改建居住区绿地的规划设计和工程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85 灌工程技术规范 CJJ 48-92 公园设计规范(1993-01-01) CJJ 75-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8-05-01)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居住区绿地 在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居住用地范围内的绿地和居住区公园。包括居住区、居住小区以及城市规划中零散居住用地内的绿地。 3.2 开放式绿地 引导居民进入,为居民提供休憩的绿地。一般包括居住区公园、小区游园、组团绿地以及按开放式绿地设计的宅间绿地等。 3.3 封闭式(装饰性)绿地 以观赏为主,不引导居民进入,主要用于改善居住区局部生态环境和美化居住环境的绿地。一般包括宅间

道路绿化设计规范大全

道路绿化设计规大全! 一、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二、道路绿带设计 1.分车带绿地设计 ●分车带绿地包括行道树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中央分车绿带、路侧分车绿带 ●分车带宽度为方便用4·5—6·0m,最小的也有1·2—1·5m,这种最小的宽度只能满足分隔交通的要求。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应小于1·5m。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绿带。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125px,慢长树不宜小于200px。 ●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围,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在此三角区不能有建筑物、广告牌以及树木等遮挡司机视线的地面物。在视距三角形布置时,要使其高度不得超过0·65—0·70m,宜选矮灌木丛生花草种植。 3.两侧分车绿带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4.中央分车绿带 ●中央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高度0·6m 至1·5m之间的围,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倍。 5.路侧绿带 ●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路段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以设计成开放式绿地。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公园设计规》(CJJ48)的规定。 ●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道路绿化布局、植被选择、绿带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规标准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G 5301/T 20-2017城市道路绿化设计规范 CJJ 75-1997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3 术语与定义 3.1 道路绿地 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化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3.2 道路绿带 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3.3 分车绿带 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3.4 行车道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3.5 路侧绿带 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3.6 交通岛绿地 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3.7 中心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4 道路绿化规划 4.1 道路绿地率指标 4.1.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4.1.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 2)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 3)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 4)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4.2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4.2.1 道路绿地布局应能够符合下列规定: 1)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2)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 3)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 4)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 5)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4.2.2 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 2)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3)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应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结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4) 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4.3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4.3.1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当道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4.3.2 寒冷积雪地区的城市,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种植的乔木,应选择落叶树种。 4.3.3 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4.3.4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4.3.5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芽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4.3.6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其中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5 道路绿带设计 5.1 分车绿带设计

绿化种植规范

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乔、灌木设计位置下部通过,其埋深大于 1.5 m。 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管线从现状大树下部通过,地面不得开槽且埋深大于 3 m。根据上部荷载,对管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 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为单株树同时满足树冠垂直投影及其外侧 5 m宽和距树干基部外缘水平距离为胸径 20 倍以内。 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名木保护范围内可以采取的措施有设置保护加固设施。 5.《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人力剪草机修剪的草坪坡度不应大于25 %。 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普通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 1.5-10 %。 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内运动草地的最适排水坡度为 1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成片树林的观赏林缘线视距为林高的 2 倍以上。 8.《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集散场地种植设计的布置方式,应考虑交通安全视距和人流通行,场地内的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2 m。 9.《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的植物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乔木宜选用高大荫浓的种类,夏季庇荫面积应大于游戏活动范围的 50 %。

10.《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儿童游戏场活动范围内灌木宜选用萌发力强、直立生长的中高型种类,树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1.8 m。 11.《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大、中型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4 m。 12.《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小汽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5 m。 13.《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自行车停车场的庇荫乔木枝下净空应大于 2.2 m。 14.《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停车场内种植池宽度应大于 1.5 m,并应设置保护设施。 15.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古树指树龄在 100 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指珍贵稀有的树木或具有历史科学文化价值以及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 16.《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热力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2 m。 17.《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给排水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 1.5 m。 18. 《公园设计规范》中规定,公园新植乔木与地下电力、通讯电缆管线的最小水平距离为1.5m 19.《城市绿地设计规范》中规定,城市绿地范围内原有树木宜保留、利用。如因特殊需要在非正常移栽期移植,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确保成活,胸径在 250 mm 以上的慢长树种,应原地保留。

新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样本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C1997]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 计划单列市建委, 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8)城标字第141号文的要求, 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业经审查, 现批准为行业标准, 编号CJJ75—97, 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 总则 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进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 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 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 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 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 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不得裸露土壤; 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1.0.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 并

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1.0.3.4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 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 不适宜绿化的土质, 应改进土壤进行绿化; 1.0.3.5 修建道路时; 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 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1.0.3.6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 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 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1.0.3.7 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 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 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 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能够绿化的分隔带, 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 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0.4 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 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和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和设计规范 1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名称: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 实施日期:1998年5月1日 总则 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进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范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 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 2

1.0.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 1.0.3.4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进土壤进行绿化; 1.0.3.5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 1.0.3.6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 1.0.3.7 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2.0.1 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范围内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 道路绿带道路红线范围内的带状绿地。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 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能够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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