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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创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蒲创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蒲创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蒲创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蒲创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蒲公英、桑叶、枸杞、菊花、玫瑰花、桂花、桂圆、大枣、大麦、小麦中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不同原料采用不同的工序加工后,配以或不配以冰糖、红糖、蜂蜜、食用盐中的一种或多种,再经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蒲创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1760 裸大麦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8672 枸杞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

GB/T 20353 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

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

GB/T 35883 冰糖

GB/T 35885 红糖

GH/T 1091 代用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9)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以下术语仅适用于本标准

3.1 蒲公英:以新鲜蒲公英叶、花、根为原料,经精拣、清洗、晾晒、杀青、揉捻、干燥等工序制成。

3.2 桑叶:以新鲜桑叶为原料,经精拣、清洗、晾晒、杀青、揉捻、干燥等工序制成。

3.4 桂圆、菊花、玫瑰花、桂花:以菊花、玫瑰花、桂花为原料,经精拣制成。

3.5 枸杞、大枣、以枸杞、大枣为原料,经精拣、清洗、烘干等工序制成。

3.6 大麦、小麦:以大麦、小麦为原料,经精拣、清洗、烘干、焙烘炒等工序制成。

4 技术要求

3.1 原料和辅料要求

3.1.1 原料

3.1.1.1 蒲公英、桑叶、玫瑰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及GB 2762、GB 2763的规定。

3.1.1.2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规定。

3.1.1.3 菊花:应符合GB/T 18862、GB/T 20359、GB/T 20353的规定。

3.1.1.4 桂花:清洁、无杂物,应符合GB 2762、GB 2763的规定。

3.1.1.5 桂圆:应符合G GB 16325的规定。

3.1.1.6 红枣:应符合GB/T 5835的规定。

3.1.1.7 大麦:应符合GB/T 11760的规定。

3.1.1.8 小麦:应符合GB 1351的规定。

3.1.2 辅料

3.1.1.1 冰糖:应符合GB/T 35883的规定。

3.1.1.2 红糖:应符合GB/T 35885的规定。

3.1.1.3 蜂蜜:应符合GB 14963的规定。

3.1.1.4 食用盐:应符合GB 2721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3.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3.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3.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4 食品添加剂

4.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4.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2760有关规定。

5 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

以同一品种的原料、同一次投料、同一工艺所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

6.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抽样数量为20瓶,10瓶用于检验,10瓶留样。

6.3 出厂检验

6.3.1产品出厂前须经本厂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后方可出厂。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水分、灰分、净含量为每批必检项目。

6.4 型式检验

食品企业标准备案--标准文本

标准 备案号: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标准名称) 某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4.4营养指标、7检验方法、8抽样、9判定规则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 本标准代替Q/XXXX—2006《学生盒饭营养及卫生要求》。 本标准与Q/XXXX—200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适用范围调整为所有盒饭,包括学生盒饭和社会盒饭; ——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增加了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贮存及运输要求; ——增加了盒饭、冷藏盒饭、加热保温盒饭和高温灭菌盒饭等定义; ——调整了微生物指标的规定; ——调整了学生盒饭营养指标的规定; ——增加了附录A盒饭加工供应卫生要求、附录B推荐的盒饭加工供应过程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管理模式和附录C盒饭中心温度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XXX、XXX、XXX。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Q/XXXX—2006

盒饭卫生与营养要求(企业名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盒饭的定义、指标要求、食品添加剂、加工供应卫生要求、检验方法、抽样、判定规则、包装、标识、贮存、运输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测定 GB/T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测定 GB/T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葡萄球菌测定 GB/T4789.26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GB/T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方法 GB/T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方法 GB/T5009.6 食品中脂肪的测定方法 GB/T5009.10 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方法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卫生部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盒饭 指集中加工、分装、分送的盒装主食和菜肴。 3.2 冷藏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充分冷却(在2小时内须使中心温度降至10℃以下),并在中心温度10℃以下条件分装、贮存、运输,食用前须加热至中心温度不低于70℃的盒饭。 3.3 加热保温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烧煮后加热保温,在食用前中心温度始终保持在60℃以上的盒饭。 3.4 高温灭菌盒饭 指主食和菜肴盛装于密闭容器中经高温灭菌,达到商业无菌要求,可在常温下保存的盒饭。 3.5 学生盒饭 指配送给中小学校供学生食用的盒饭。

五谷杂粮挂面(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五谷杂粮挂面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五谷杂粮挂面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荞麦、莜麦、豌豆为原料,经除杂、去皮、研磨,辅以小麦粉、食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再经混合、拌面、手工或机械压面、切条、自然风干、包装等工艺制成的五谷杂粮挂面。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4806.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0458 荞麦 GB/T 10460 豌豆 GB 1312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谷物加工卫生规范 GB/T 13359 莜麦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3.1 按原料不同分为苦荞挂面、甜荞挂面、莜麦挂面、豆面挂面。 3.2 按工艺不同分为手工挂面和机器挂面。 3.3 按形状不同分为面条和异形面。 4 技术要求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 2.1适用范围 适用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范围包括含茶制品、代用茶。 2.2产品种类 2.2.1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不含茶叶成分的各种产品等不属于含茶制品)。 2.2.2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叶类产品有桑叶茶、薄荷茶、枸杞叶茶等;花类产品有菊花、茉莉花、桂花、玫瑰花、金银花、玳玳花等;果(实)类(含根茎)产品有大麦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罗汉果等;混合类是指以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按一定比例拼配加工而成的产品。 2.3检验依据 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 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200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 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20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T 5009.35食品中合成着色剂的测定 GB/T 5009.103植物性食品中甲胺磷和乙酰甲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45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 多种残留的测定

代用茶企业标准.pdf

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企业标准 Q/0001-2012 备案号: Q/0001 代用茶

前言 本标准编写的格式、结构和内容均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 写》而编辑的。 本标准所确定的指标如有与国家强制性标准相抵触,应以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准。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磊 隆德县百花中药材有限责任发布 2012-12-30实施 2012-12-26发布

代用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可以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 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0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306 茶总灰分的测定 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2009)《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术语和定义 4 技术要求 4.1 原辅材料要求 4.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目要求 性状应具有各原料应有的自然品质特征。 色泽与香气味具有叶、花、果(实)、根茎天然固有的色泽和香气,无异味。 杂质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代用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甜菊叶、胎菊王、月季花、红巧梅、重瓣红玫瑰、食用花卉、干果食品、脱水蔬菜、菊花、荷叶、桑椹、桂圆、枸杞、杏仁、燕麦片、木瓜丝、山楂、酸枣仁、山药、茯苓、百合、阿胶、芡实、葛根、罗汉果、薏苡仁、决明子、胖大海、金银花、甘草、陈皮、玉竹、桑叶、佛手、鱼腥草、莲子、栀子、酸枣仁、麦芽中的一种或多种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冰糖,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经原料挑选、烘干、粉碎(或不粉碎)、配料、混合(或不混合)、装袋、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包括叶类代用茶、花类代用茶、果实类代用茶、根茎类代用茶、混合类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27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 GB4789.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5009.19食品中有机氯农药多组分残留量的测定 GB5009.1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展青霉素的测定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5835干制红枣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标准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6茶总灰分测定 GB/T10004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16325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18672枸杞 GB/T18862杭白菊 GB/T23352苹果干技术规格和试验方法 GB23787非油炸水果、蔬菜脆片 GB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须知 一、适用范围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备案要求 (一)企业在备案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前应认真阅读《食品安全法》、卫生部《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山东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二)企业制定(修订)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2、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的要求; 3、备案的企业标准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的条款相抵触; 4、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注:备案登记表和标准文本格式应参照网上公告的模板(范例)制作。 三、备案流程 1、申请人准备材料 咨询服务电话:电子信箱: 2、备案材料初审、申请受理: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地址: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电话:5 注:初审材料提交者必须熟悉标准编制过程和相关知识。 3、组织专家审查审核、备案签批: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监督科 地址: 聊城市经济开发区东昌路76号电话:5 电子信箱: 邮编:2520XX 4、备案结果:登录“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查询

(此处由市卫生局填写)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登记表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标准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山东省卫生厅制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 (二)简要起草过程及意义 如,为了……,我公司计划生产××产品。由于该产品无相同产品或同类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国际/国外标准),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的规定,按照《北京市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试行)》要求,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特制定该产品的企业标准,作为产品生产、检验、贮存和销售的依据。 …… 二、与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 如,我国现有的《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食品中最大农药残留限量》(GB2763)、……等国家标准与本企业标准密切相关,均作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 三、产品的原料和工艺要求 (一)原料的技术要求 说明使用的所有食品原料,按照添加量递减排序。如,产品使用××为主要原料,辅以××、××、××、××、××、××、……,应符合现行有效的标准要求。 1. ××应符合GB××××的规定。

2. ×××应符合GB/T××××的规定。 3. ×××应符合SB/T××××的规定。 4. ×××应符合NB/T××××的规定。 5. ×××应符合……的规定。 …… (二)产品的生产工艺 说明详细生产工艺。如,产品以××为主要原料,××、××、××、××、××、××为辅料,经××、××、××、××、××、××等工艺加工制成。 …… 四、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比较情况 (一)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编制原则: 如, 1. 对照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相同或同类、相近)食品标准,结合××食品的实际情况制定本企业标准; 2. 以“×××评估”结果作为标准制定、修订的依据; 3. 没有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国际标准的,应当与两个以上国家或者地区的标准进行比较,优先选择发达国家或者与我国国情相近的国家或地区;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审查细则

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006版)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食用花卉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用花卉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花卉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菊花(杭白菊、滁菊、黄山贡菊、怀菊花)、槐花、金银花、鲜花(玫瑰花、茉莉花、金雀花、代代花)为原料,经挑选、清洗、烘干、按比例配料、杀菌、包装等工序制成的食用花卉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 GB/T 19692 地理标志产品滁菊 GB/T 20353 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 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H/T 1091 代用茶 NY/T 1506 绿色食品食用花卉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代用茶

代用茶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采用类似茶叶的饮用方式(通过泡、煮等方式来饮用)的一类产品的俗称。 1、名词解释 是茶叶代用品。又称代泡茶、袋泡茶、代饮茶等。 代用茶分为叶类、花类、果类和根茎类; 2、分类 同于茶的饮用方式,一般由卫生部规定的食品分类中的“药食同源类”、“可用于保健品类” 两类物品中的单种或多种物品组成,用这些植物的根、茎、叶或者果实制成的茶制品。 以采摘非茶树植物的芽叶为原料,按茶叶加工工艺加工而成的代用茶。 当前在市场上较为流行的植物代用茶主要有芦笋、苦丁茶、杜仲茶、柿叶茶、桑叶茶、柳叶茶、榆叶茶、银杏叶茶、人参叶荼、野菊花茶、野藤茶、菊花茶、甜叶菊茶、绞股兰茶、薄荷茶、玫瑰花、金银花、大麦茶、枸杞、胖大海、罗汉果、决明子、葛根茶等。 代用茶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沙门氏菌这三种病菌,大肠杆菌和菌落总数则有严格限量。 3、市场情况 目前市场上代用茶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主有三个方面.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先天种植和加工过程中原因.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保管和加工中的原因.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贮存原因. 实际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产品相关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目前北京市出台了代用茶地方标准.江苏地区,多是以备案的企业标准. 其中对原辅材料的相关要求 1.原料应无劣变、无异味、不着色,无其他夹杂物;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各种花、果(实)类配料应是可食用的,添加的香精、香料应是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包装材料和容器应不影响产品品质;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茶叶:1401)消费者选购时要注意外包装上标识. 代用茶对某些特殊群体有一定功效和辅助疗效,非人人皆可,效果虽好,也不能贪饮.毕竟属药. 4、代用茶的品牌 武汉天天健康 武汉天天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最早成立于1999年,是美国天天健康集团下设的专业医药公司,美国天天健康集团涉及到汽车、化工、房地产、酒店、医药、化妆品行业上市集团,在全球拥有员工上万人。2012年武汉天天健康引进八条袋泡茶生产线,专注于生产各种袋泡茶、保健茶、花草茶、绿茶、红茶、黑色。自由产品纤体茶、排毒茶、三七茶、杜仲茶、罗布麻茶、活肾茶、养肝茶、安眠茶、清肺宁烟茶隆重上市,现正在热销中。可OEM 代加工单室袋泡茶、双室袋泡茶、三角包袋泡茶。 品品香 品品香茶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茶叶种植、加工、销售、科研及出口为一体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公司属下有多个加工厂和有机茶园基地,企业引进先进茶叶加工工艺和技术,引进目前国内外最先进的出口茶叶清洁化加工流水线设备。“品品香”太姥绿茶、福鼎白茶为福建名牌产品,“品品香”福鼎白茶被认定为中国名牌农产品;“品品香”评为福建省著名商标、被确定为全国农产品加工业示范企业、2006-2008连续三年被评为中国茶产业百强企业。

蒲创代用茶(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蒲创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蒲创代用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蒲公英、桑叶、枸杞、菊花、玫瑰花、桂花、桂圆、大枣、大麦、小麦中一种或多种为主要原料,不同原料采用不同的工序加工后,配以或不配以冰糖、红糖、蜂蜜、食用盐中的一种或多种,再经包装等工序制成的蒲创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1351 小麦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硒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1760 裸大麦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8672 枸杞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 GB/T 20353 地理标志产品怀菊花 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 GB/T 35883 冰糖 GB/T 35885 红糖 GH/T 1091 代用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虫茶(代用茶)技术标准

虫茶(代用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虫茶(代用茶)的技术要求、生产过程控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赤水米樟虫茶产销专业合作社生产的以老鹰茶为原料,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经米缟螟(或紫斑谷螟等产虫茶昆虫)、环境微生物、空气中的水和氧等综合作用后,形成独有品质特征的颗粒状物,经收集、机械风选去灰、捡剔除杂、干燥、灭菌、分装等工序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饮用的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DB52/T648贵州茶叶包装通用技术规范 DB52/T1484老鹰茶加工技术规程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4789.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4789.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478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478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4789.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5009.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500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5009.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5009.2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 GB5009.3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8302茶取样 GB/T8305茶水浸出物测定 GB/T8311茶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T23204茶叶中519种农药及相关化学品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质谱法 GH/T1070茶叶包装通则 J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2号令《食品召回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企业标准备案.doc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生产食品应当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的上款第二、三款规定的企业标准,应当在食品投放市场前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报送以下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三)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四)必要的验证报告和技术资料。 企业标准应当包括所生产食品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第五条食品生产企业填写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比较; (二)没有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涉及的原料、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限量、技术要求与相关国际组织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的比较; (三)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的企业标准由该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盖章,并作出承诺。 食品生产企业对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标准备案目录。除企业事先声明外,备案的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供公众免费查阅。 第八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定期对企业标准进行复审,复审周期不得超过两年。当相关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变化时,企业标准应当及时复审。 食品生产企业在企业标准复审后,填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复审表》,并及时到原备案部门办理确认继续有效、重新备案或者废止手续。 第九条食品生产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备案标准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处理。 第十条企业标准备案后, 发现备案的企业标准不真实的,或者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受理备案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并予以公开通报。 第十一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2009年6月1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09-06-12 卫政法发〔2009〕5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我部组织制定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日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下称企业标准)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下列企业标准,应当在组织生产之前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下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一)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二)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 第三条备案的企业标准的内容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属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标准的,可以由集团公司总部或者其所属任一生产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该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注明适用的各企业名称及地址。 第五条委托加工或者授权制造的食品,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已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无需重复备案。但委托方或者授权方在备案时,应当注明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的名称及地址。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无相关企业标准的,以及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不执行委托方或者授权方标准的,受托方或者被授权方应当制定企业标准,并按照规定备案。 第六条企业标准应当包括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以及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指标、限量、技术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写应当符合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的要求。 企业标准的编号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S──(年号) 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鲜面条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鲜面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鲜面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小麦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添加食品添加剂(碳酸钠),经搅拌和面、压片、成型、包装等工序加工制成的鲜面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355 小麦粉 GB 188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碳酸钠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 5009.23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酸度的测定 GB/T 5461 食用盐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27589 纸餐盒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LS/T 3212 挂面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分为刀切面和拉条面。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和辅料要求 4.1.1 原料 小麦粉:应符合GB/T 1355的规定。 4.1.2 辅料

玫瑰花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玫瑰花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玫瑰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玫瑰花(重瓣红玫瑰)干花为原料,经过净选、灭菌、分装等工序制成的玫瑰花代用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9683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9696 地理标志产品平阴玫瑰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H/T 1091 代用茶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重瓣红玫瑰:应符合GB/T 19696的规定 3.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北京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企业标准备案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企业标准(以下简称“企业标准”)备案,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最严谨的标准”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食品(保健食品除外)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制定的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标准(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标准)的企业标准,向本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严于食品安全标准,是指企业标准中的食品安全指标限值严于食品安全标准的相应规定。 企业标准备案是指企业将企业标准中食品安全相关内容材料向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存档、公开、备查。 第三条企业要对企业标准负责,保证企业标准的内容符合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并公开承诺。 第四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全市企业标准备案及管理工作,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企业标准备案材料核对、接收等工作。 第五条企业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标准名称、编号、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食品安全项目及其指标值和检验方法。 第六条企业标准代号由企业编制,一般格式为:Q/(企业代号)(四位顺序号)─(四位年代号),其中企业代号应能反映所在行政区。 第七条企业标准备案实行网上在线办理,企业应登录“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系统”,填报以下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一)企业标准备案登记表; (二)企业标准文本; - 2 -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扫描件。 提供营业执照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生产或者食品加工的内容。 本市的食品企业,可以提供其分公司或者全资子公司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由该企业在本市办理备案。 第八条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企业标准是否属于备案范围、备案材料及其内容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根据下列情况,在3个工作日内分别做出处理: (一)不属于备案范围的,告知当事人不在备案范围; (二)提交的材料及其内容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具体内容; (三)提交的材料及其内容齐全的予以接收。 第九条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在接受材料后即时完成备案登记,在标准文本封面标注备案登记号,即时公开企业标准文本及其他备案材料,供公众免费查阅,企业标准文本可以下载。 - 3 -

复合调味料(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复合调味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调味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香辛料(花椒粉、姜粉、八角粉、小茴香粉、辣椒粉)为原料,辅以食用盐、味精、玉米淀粉、白砂糖,经精选,研磨、过筛、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复合调味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味精 GB 27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4789.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总则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4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氯化物的测定 GB/T 7652 八角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8885 食用玉米淀粉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 15691 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 GB/T 30382 辣椒(整的或粉状) GB/T 30383 生姜 GB/T 30391 花椒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含茶和代用茶

生产过程控制和执行标准制度 含茶制品包括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各种可食用物质或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 代用茶是指选用可食用植物的叶、花、果(实)、根茎等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采用类似茶叶冲泡(浸泡)方式供人们饮用的产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分为2个申证单元,即含茶制品、代用茶。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申证单元及产品品种,即含茶制品(速溶茶类、其他类),代用茶。代用茶的分装企业应单独注明。含茶制品和代用茶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402。 含茶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含茶制品是指以茶叶为原料加工的速溶茶类[含各类固态速溶茶和各类液态速溶茶以及(抹)茶粉等产品]和以茶叶为原料配以可食用的枸杞、红枣、菊花、食用香料等制成的调味茶类(如八宝茶、三泡台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速溶茶类:固态速溶茶(含奶茶、果味茶等):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喷雾干燥→包装。 液态速溶茶(含调味、调香浓缩茶汁):原料→浸提→过滤→浓缩→(加入添加物)→包装。 (抹)茶粉:原料→磨碎→包装。

调味茶类:茶叶→拼配(加入配料)→包装。 (二)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 1.农药残留及重金属含量超标。 2.劣变或混入其他杂物。 3.产品在加工、运输、储藏过程中的污染。 (三)关键控制环节。 原料验收、浸提或拼配、产品仓储。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1.生产场所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如垃圾场、医院、化工企业,特别应注意厂房、仓库四周不应有其他的气味存在。 2.厂房地面应硬实、平整、光洁(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地砖),墙面无污垢(速溶茶类生产企业应铺设墙砖)。要保持加工环境的清洁,减少空气中的尘埃。 3.应有足够的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仓库或场地。原料、辅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分开放置,不得混放。仓库应清洁、干燥、无异气味,不得堆放其他物品。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固态速溶茶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干燥、包装设备。 2.液态速溶茶(浓缩茶汁)生产必须具备浸提、过滤、浓缩、包装设备。 3.(抹)茶粉生产必须具备研磨、包装设备。 4.调味茶类生产必须具备包装设备,干燥设备视生产工艺而定。 四、产品相关标准 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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