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

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

2、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3、负责现场施工人员不得任意将火种携带入厂内,按厂部规定着装。

4、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或妨碍甲方安全生产的作业,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第九条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涉及死亡1人或重伤3人以上的事故,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质量安全环保处,由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报上级备案。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机动、安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五条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质量安全环保处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条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1、明确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 2、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3、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 4、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 5、甲方质量安全环保处要同乙方签订安全协议书。 6、甲方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安全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并取得甲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外来施工人员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外来施工人员行为,就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且严格实施。今天X为你整理外来施工人员的一些管理制度内容,供大家参考! 篇一 为规范外来施工人员,对其各种行为做到有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在我公司范围内承包工程的单位(包括二次承包工程单位)必须到综合部办理有关入厂手续、接受安全部的安全教育、登记有关事项,以利厂区安全保卫工作。出入厂人员、车辆应自觉接受门卫检查。进厂车辆应放置在指定位置,出厂物资由综合部签发出门证。 二、各施工单位对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得分配工作。 三、外来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我公司一切安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所从事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定,不得违反。电工、焊工、起重机司机、机动车辆司机及其他特殊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外来施工人员及民工,一切施工作业一定要在指定的作业范围内进行工作,不许擅自进入车间或危险场所,不得乱动有关设备、阀门、器具,以免发生危险。

五、进入厂区任何地点不准吸烟,不准擅自动火,动火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安全部批准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六、外来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使用好劳动防护用品,如:进入施工场地必须戴安全帽,登高须佩安全带等。 七、外来施工人员自备的机电设备的安装地点,由我公司设备部或生产车间共同确定,设备安装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确保安全装置齐全可靠,未经批准,不许随便设置或擅自变更地点,电源由设备部指定并负责接电,施工单位不得私自乱接。 八、外来施工单位,未经我公司领导同意,严禁擅自动用我公司的机电设备、车辆及工器具。 九、从事任何施工作业一定要事前与设备部有关人员和现场负责人联系,一定要清楚施工地点、部位,没有确认前不准施工,严禁盲目乱干。每次进入施工现场前,包括高空作业,地下设施作业及设备容器内部作业等,应与现场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并经同意,否则不许施工。应尊重现场负责人员的意见,施工中发现异常情况威胁生产安全或发生事故时应及时与现场负责人员联系,以便及时处理。 十、施工作业必须保持道路畅通。施工中的垃圾杂物,易燃物等应随时清除到指定的地点,严禁野蛮施工,就地乱仍、乱抛施工垃圾。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目的 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2.范围 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3.责任者 安全部、保卫科、工程部、各施工单位。 4.程序 4.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4.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 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4.5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 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 4.6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4.8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 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 等作为吊装锚点。 4.10外包单位没有安全防护装置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4.11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 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 4.13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无合格证人员使用。 4.14气焊工的乙炔瓶、氧气瓶、明火点三者之间的距离,电焊 作业的二次线、接地线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规定。 4.15外包单位焊工动火和其它明火使用时,须按本公司制度规 定办理动火手续。 4.16外包单位人员须进入容器(包括坑、釜、井、贮槽)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作 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报经安全部批准后,方可入内工作。 4.17外包单位人员进行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较 大的作业时,须报安全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4.18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如护栏、设备预留口的盖板、 跳板、安全网绳、地沟、电葫芦、楼梯、操作台板等,未经本公司 安全部门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4.20外来人员在作业中,不准将化工原料桶随意拿来当脚手架,以免中毒、爆炸。多工种上下层交叉作业要采取可靠的安全兼顾措施,以防发生事故。 4.22外来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禁烟制度,违反者按本公司制度处理。 4.23外包人员在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须作到轻放轻卸、文 明装卸,严格遵照“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4.24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 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4.25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 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 4.26本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BD(2020年8月整理).pdf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加强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仓库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规范,对公司仓库员工身体健康负责,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仓库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仓储部经理为仓库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负责人,负责仓库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仓库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经营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职责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对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仓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仓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仓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3、职责: 3.1仓储部员工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仓储部经理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运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制度内容: 4.1仓库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仓库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4.2库里的所有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其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仓库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设施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其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4.8仓库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需较高专业技术的维修和维护应与第三方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签约,由其承担。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关于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明确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责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共同确保一方平安,特制定本规定。外来单位及人员是指非本院员工,来本院内承包施工、维修、安装、运输等任务以及在本院辖区内从事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及其人员(不包括临时工、劳务工、农民轮换工和以个人名义承包工程的各类外用工)。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与研究院中、短期或单项工程的施工、安装、维修、运输等任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外来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为承包单位); 本规定同样适用于在本院辖区内,与我院生产有直接联系,进行承包生产、加工、经营等任务的外来单位及人员。 第三条院部负责发包工程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承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证照、法人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等,并留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手续齐全完备,符合国家要求,方可发包招用。 第四条院部有关发包部门与承包单位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要明确相互的安全责任。 (一)发包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审查承包方的《工商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照、法人

资格证书、与承包工程项目有关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教育情况等。 2.负责监督承包方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和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并报送院产业管理部备案。 3.开工前,负责把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给乙方进行书面交底,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作业场所。 4.监督承包方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在两方人员交叉作业时,有权对承包方作业现场及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对承包方在各类违章操作行为,有权进行处罚;有权停止承包方危及安全生产的严重违章作业。 5.承包方发生工伤事故时,本着人道主义的角度,要积极协助抢救,并提供其它便利条件。 承包方的安全责任: 1.施工前必须按规定持相关证照按规定办理《承包合同安全管理审批表》手续。 2.要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对相应的施工项目制定施工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安全环保部备案,并组织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3.施工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在生产运行区域中施工作业,施工人员不得乱动甲方的设备、仪表、阀门、消防措施等。施工临时需要使用施工现场的电源、气源及其它设备或工具,必须征得设备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办理有关使用手续。 (2)当所承担的工作与发包单位作业交叉时,主动联系对方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制度(全套)

********** 外来施工单位 管 理 制 度

目录 一、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3页 二、施工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协议………………………………4页 三、外来施工人员管理规定……………………………………3页 四、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协议………………………………3页 五、安全告知书…………………………………………………2页 六、外来施工单位作业任务通知单……………………………1页 七、施工项目基本情况表………………………………………1页 八、外来施工队伍现场安全管理检查表………………………1页

********** 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过程安全、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外来施工单位管理。 3 工作流程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办理进入公司手续施工前准备工作施工验收办理出公司手续 4 细则 4.1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4.1.1 公司施工项目负责人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外来施工单位应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 4.1.2 如有特殊作业,需提供施工单位相关施工资质证书,如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等许可证明;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及特种作业操作证。 4.2 办理进入公司手续 4.2.1 施工单位依据施工内容及《技术方案》编制《施工方案》,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施工方案》。 4.2.2 施工单位提交《施工单位进入公司施工申请》,经生产技术部

负责人批准后,携所需资质文件及《施工方案》到生产技术部相关技术人员处办理施工作业任务通知单,签订施工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协议,并交纳施工管理押金。 4.2.3 施工单位到公司安全部上报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签订《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并进行安全教育。 4.2.4 施工单位到公司保卫科办理施工人员及车辆通行登记备案手续。 4.3 施工前准备工作 4.3.1 施工单位准备好符合规定的原材料、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等。 4.3.2 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告知,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作票。 4.4 施工 4.4.1 施工单位设置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司《外来施工单位管理规定》,遵守施工单位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确保施工期间安全。 4.4.2 施工单位设置施工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工作。工程施工必须符合相关标准《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的规定,公司施工负责人在施工中有权对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行为进行制止,并对不听劝阻、无视质量的施工单位有权责令停止施工。4.4.3 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4.4.4 施工单位严格遵守《施工项目文明施工管理协议》。施工所用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外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 设备的安全,特制定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外来施工单位是指从事山西xx 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内部建筑、维修、改造、设备检修、安 装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公司安全部 门负责。

第五条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施工管理由生产运行部门负责。 第三章外来施工的安全管理 第六条外包单位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承包工程资质,特殊项目的工程承包必须有质量监督部门的证明。 第七条外包施工单位应具备施工简历和三年安全施工记录。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技术素质要符合工程要求。 第八条承包方必须有满足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 第九条建筑施工承包单位必须设有专职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条为了落实安全与经济承包挂钩,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安全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协议书要明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版) 1.自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对于含油脂的物品如油纸、油布、油绸等,尽可能散开后放在货架上,以免大量堆积时氧化发热而燃烧。其它要求与易燃固体的一般防火要求相同(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第4类第2项自燃物和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其他具有自燃危险性的一般可燃物)。 2.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位于地势较高、通风干燥的地点,暴雨及迅期间应保证库房不进水,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门窗应有阻止雨雪进入的设施,室内不准设供水管、暖气管。 ②库房应远离火源、热源。库房附近不得有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质存在,应远离散发水蒸气或水雾的场所。

③货垛下方应有苫垫,垫高通常为15-30cm,货垛不宜过高过大,保证货垛防潮散热。库房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可采用电动空气去湿机或氯化钙吸湿剂来降低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 ④包装必须严密,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泄漏,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倾倒、撞击,以防包装破损。 ⑤雨雪天无防雨雪措施不准进行室外搬运装卸,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时,应保证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潮设施。 ⑥着火后一般用干粉、干沙、水泥灭火,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尽可能在上风方向灭火。 3.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远离水源和热源,避免日光暴晒,还应避免酸雾等侵入。 ②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对某些特殊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应根据物品储存运输的有关说明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540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第一条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的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外来人员的安全健康,保证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和施工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非公司员工。 三、职责: 1、公司保安负责外来人员日常的登记、培训及进入生产区施工人员施工证的日常检查工作。 2、仓库负责甲类、丙类仓库装卸货期间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 3、车间管理人员及车间员工负责在车间范围内装、卸货检维修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 4、各部门、车间陪同人员负责陪同期间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 5、行政部负责所有施工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管理。 四、内容: 1、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 1.1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办公区域,需征得被访人同意,经保安培训确认签字后,出示有效证件办理会客单,同时需佩戴公司临时出入证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1.2 外来人员如需从办公区域进入生产区域必须由被访人或被访人委托其他人陪同方可进入生产区域,陪同人员须告知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需佩戴防护用品,严禁将手机、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带入生产区域,并负责外来人员的监督管理,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要立即

制止。 1.3 外来人员在离开公司前,被访人须按照会客单的内容,认真填写会客单,并在会客单上签字,。由来访者交还给门卫处保存,换取有效证件,保安人员需在会客单上准确填写外来人员的离开时间。 1.4 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需征得公司领导(总经理以上领导)同意,同时必须委派相关人员陪同,佩戴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明确告知参观人员手机、火种(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一律不允许带入生产区。陪同人员负责参观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违章违纪行为要立即制止。 1.5 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进入生产区,必须由对口部门人员陪同、特殊情况除外。 1.6 未经许可外来人员禁止乱动公司的任何设备,管道泵、开关、阀门等,不准私自乱接水、电等管线,不准乱丢杂物、垃圾等一些不文明行为发生。 1.7 外来人员禁止在生产区拍照、录像,特殊情况需总经理批准。

(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守则.doc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1 承包商及外来施工人员 安全管理规定 一、承包商入厂施工前必须按下列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1、由施工主管部门介绍承包商及外来施工队伍到公司办公室,按要求填写《承包商资质审查表》,并提供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存公司档案室备案。 2、办完备案登记手续后,从公司办公室领取《山东兴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承包商及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题,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合下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教育内容为:《山东兴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安全动火、用电管理标准;高处作业管理规定;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标准;安全生产特点;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等有关内容。 3、承包商或外来施工队伍到公司财务缴纳2000~5000元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4、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持《承包商及施工人员入厂安全教育登记表》和考试成绩;承包商及施工队持安全风险抵押金缴款证明,同公司签订《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三份,公司、承包商或施工队、工程管理单位各一份),然后领取临时入厂证。 5、施工队伍进厂后,施工所在单位要对其进行现场安全教

育,教育内容为:装置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主要物料特性;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关键设备及危险部位防护措施等。 6、承包商和主管单位应指定一名施工技术员和安全负责人,并在《承包商安全管理协议书》中填写清楚,明确其责任,便于联系工作。施工中不但要管好施工安全,同时要管好施工质量。承包商在施工中所涉及到的装置区域内的有关单位,也应负责对承包商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7、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网络,明确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入厂证必须随身佩带。 8、落实施工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预案,定检查制度,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部门审查备案。 9.施工结束,承包商(施工队)到公司开具《承包商风险押金清退联系单》,再到财务退款。 二、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做到: 1、必须佩带入厂证,方可进入指定作业区域。 2、严禁携带火种进厂,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3、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禁止穿钉子鞋、凉鞋、高跟鞋、短裤、短袖、背心,严禁酒后进厂,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具。 4、严格按照《安全动火管理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办理动火手续,落实好动火安全措施,经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安监人员确

外来人员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进一步规划公司人员进出管理,保障企业和人员财务安全和良好的作业环境,规划保障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设备事故,保证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特制订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一切访客、外来培训人员、外来施工人员、其它未在此范围人员的安全管理。 2职责 2.1综合管理部负责制订本制度,收集教育资料,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外来培训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和监督检查。 2.2各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 2.3接待部门负责访客进入公司前的安全教育和进入公司区后的安全监护。 2.4接待部门和外来人员负责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护。 3工作程序 3.1术语 3.1.1外来参观人员:到公司参观考察,不安排到生产岗位的外来人员。 3.1.2外来培训人员:在公司时间三天或三天以上,安排到具体的作业岗位跟班学习的外来人员。

3.1.3外来施工人员:到本公司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人员。 3.2外来参观人员的安全管理 3.2.1保安室负责外来参观人员的接待传达工作,填写《访客单》。让外来人员认真阅读《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 3.2.2进入公司前,接待部门要对外来参观人员进行安全须知专题教育,对不服从管理的外来参观人员,要劝其退出办公大楼,终止参观接待。 3.2.3对外来参观人员到展厅参观,接待部门要指派专人负责陪同,注意监护,严禁外来参观人员自行在展厅和办公区内自由活动。 3.2.4外来参观人员不得动用展厅和办公区的物品、开关、阀门等。 3.2.5外来参观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管控和敏感区域内照相、摄像。 3.2.6外来参观人员要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3.2.7外来参观人员要爱护岗位用品用具。 3.3外来培训人员安全管理 3.3.1外来培训人员入公司前,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综合部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入公司前培训,接待部门组织接待参观区域培训,各级教育要留有培训记录。 3.3.2综合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企业基本情况、公司安全作业特点、禁火禁烟管理、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管理等培训。让外来人员认真阅《外来人员安全须知》,要求严格遵守,考核合格后,发放出入证,凭证进出企业。 3.3.3接受部门负责对外来培训人员进行本部门基本情况,安全生产特点、禁火要求、劳动保护与个体防护基本要求、劳动纪律等培训。 3.3.4接受部门下属小组负责在岗期间的安全卫生监护、岗位职业危害、个体防护要求和业务培训等。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理制度示范 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外来施工人员(临时工、民工)安全管 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的安全 和健康,界定双方安全责任,特制订本制度。 2.使用范围 参加本厂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 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 3.制度规定 3.1必须对委外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 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内容为: 3.1.1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3.1.2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

要; 3.1.3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4.确认程序 4.1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由本公司的基建、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4.2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 4.3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手续外,要由生产技术部审定安全措施后,方可实施。 4.4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审查。 4.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4.5.1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为安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53108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域及办公区的管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公司商业及技术机密不被窃取,保障人员安全及正常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的所有外来人员。 3 职责 3.1 保卫部负责所有外来人员的入厂把关及登记。 3.2 安全部负责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3 综合办公室负责所有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域的审批。 3.4 各外来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做好职责范围内相应人员的接待和管理。 4 管理内容 4.1 凡来公司联系工作或者接洽业务人员(进入办公楼),需向保卫人员说明来意,并联系相应接待人员,做好登记,方可进入办公区,严禁私自进入生产区域。 4.2 凡需临时进入生产区域的外来人员,(不包括临时维修人员),除做好登记手续外,还应通过领导批准,经过安全部15分钟的安全教育培训,并佩戴好安全防护用品,方可由相关人员带领进入生产区域。 4.3 在厂区内停留时间在1天以上的外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且确认培训合格后,方可由领队负责统一组织进出厂区。 4.4 外来施工单位人员需长时间(3天以上)驻留厂区内的,必须由安全部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做好登记备案,统一办理所有相关手续,安全防护用品穿戴齐全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 4.5 外来人员在施工区域作业,要严格遵守单位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4.6 临时外来维修人员进入生产区域,接待部门应做好安全告知并佩戴安全帽,陪同进入维修现场,陪同人员须全程在维修现场,待维修结束后,再随维修人员出厂,外来维修人员只能在维修工作范围内活动,禁止在车间内随意走动。 4.7 进入生产区域的所有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进行拍照和摄像,如因设备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 风险管理,提高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特殊物品和特殊物品生产、经 营、使用单位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风险管理。 第三条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是指遵循风险管理原则, 对特殊物品实行风险分级、对特殊物品单位实行监管分类, 采取相应的检疫监管措施,并动态调整。 第四条质检总局负责特殊物品风险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发布特殊物品风险分级名录。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根据特殊物品分级名录实施特殊物品分级管理,负责本辖区特殊物品单位的分类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质检总局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 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 A、B、C、D四个级别(附件1)。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控制能力和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做好评定过程的记录和结果公布。 (一)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根据特殊物品单位资质及其提供的生物安全资料,经现场考核,将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分为 1、2、3、4级,与BSL-1、BSL-2、BSL-3、BSL-4相对应。因 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现场考核的特殊物品单位的生 物安全控制能力等级视同为1级。 (二)信用等级。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实施信用管理,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为AA、A、B、C、D五级,未评定的按B级管理。 (三)特殊物品单位分类。 综合评分=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的等级数X信用系数 信用系数:AA=1.2A=1B=0.8 C=0.6 D=0.4 一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3 分的; 二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2 分小于3分的; 三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1分小于2分的; 四类单位:综合评分小于1分的。 第七条特殊物品单位信息发生改变的,如单位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实验室安全等级等,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特殊物品单位信息的变更影响其分类时,检验检疫机构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编号:SM-ZD-88871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施工单位施工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将考试成绩报安全部门备案,经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施工。 2 施工人员进入厂区前应接受安全部门的入厂安全教育。 3 施工人员应到门卫办理人员入厂登记、出入证件等有关手续方可进厂,烟、火、手机存入门卫烟火柜,每次进出要出示证件,配合门卫检查。 4 施工人员应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及劳动纪律。 5 施工单位应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规范使用。 6 施工单位应认真进行严格的安全管理,发生的违章行为,与本单位员工同等处罚对待。 7 施工管理部门指派的监理人员,应熟悉生产现场,监理人员确实做到始终如一,认真负责,监护到位,对人身和

设备的安全负责。 8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任何疑问,应立即停止施工,向监理人员或甲方领导请示,经甲方人员排查清楚后,方可继续施工。 9 施工单位应通过安全教育,使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要有安全自我防护意识,在施工中做到“四不伤害”。 10 严禁使用未成年人和不适应安全施工要求的人员进行施工。 11 承包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方可持证上岗。 12 施工人员在施工中要遵守劳动纪律,不准在施工现场与施工无关的地方逗留,不准随意串岗,不准乱碰、乱动所有运行的设备,要爱护保护好所使用的安全用具,安全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外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尊敬的女士/先生在您进入本风电场生产区域前,本单位对您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规定,请您务必遵守: 您在本单位的工作内容应与本单位的技术安全相关人员进行沟通确认,提供相应的能力证明或者工作准入资质材料,获得许可后方可进入,进入后,遵守本场区的相应安全规章制度,并且应参加本场区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训、考试。 进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正确使用工器具,现场禁止穿凉鞋,背心,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严禁高空抛物,电气操作应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并使用绝缘工器具,防止人员触电危险。 严禁对未获得批准的设备进行操作,严禁进行工作内容之外的工作。起停设备必须向集控室报告,工作结束后应清扫工作面。 在风机上作业时,风速大于8米/s(10米高平均风速)禁止在机舱与轮毂内工作。 禁止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每一次进入现场作业前需向集控值班员说明,特殊作业人员作业,必须有技术安全人员同行。

风机内作业不得抽烟,风场内在未办理动火工作票前严禁明火作业,必须进行时,需启动一级二级动火工作票程序,做好相对应的安全消防措施后后方可动火。 高空作业攀登时确保任何物品的不得掉落。风机塔架上在每一层攀登结束后须盖住每一层盖板,以防工器具掉落砸伤人员与损坏设备。 雷雨天气严禁在风机、箱变等带电设备处逗留。叶片结冰后,严禁靠近风机。 施工完成后及时处理工作面,杜绝造成环境污染。 在风机叶轮上工作必须将叶轮锁死。 车辆禁止在风机正下方长期停留,将工作器材卸下后,应选择迎风方向,远离风机停车。 使用提升机吊装物品时,严禁下方站人,注意提升机与被吊物品的荷重,以防过载,防止物品坠落,机舱人员必须穿戴安全衣,,挂好安全绳。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海关总署

附件61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防止传染病传入、传出,防控生物安全风险,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艾滋病防治条例》《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入境、出境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 第三条海关总署统一管理全国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主管海关负责所辖地区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督管理遵循风险管理原则,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风险等级实施检疫审批、检疫查验和监督管理。 海关总署可以对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的生物安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 第五条出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

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输入、输出以及生产、经营、使用特殊物品,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特殊物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检疫审批 第六条直属海关负责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的卫生检疫审批(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审批)工作。 第七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法律法规规定须获得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应当获得相应批准文件; (二)具备与出入境特殊物品相适应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第八条入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出境特殊物品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其所在地直属海关申请特殊物品审批。 第九条申请特殊物品审批的,货主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供相应材料: (一)《入/出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申请表》; (二)出入境特殊物品描述性材料,包括特殊物品中英文名称、类别、成分、来源、用途、主要销售渠道、输出输入的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