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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余姚市宏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5年1修订

目录

一、工程监理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

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3)

三、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5)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

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8)

六、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9)

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9)

八、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2)

九、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3)

十、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15)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5)

十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7)

十三、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21)

十四、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22)

十五、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23)

十六、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26)

十七、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7)

一.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安全、文明施工监督、管理的总负责人。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重大安全隐患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责令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直至隐患消除方可恢复施工。

组织审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安全技术交底,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对承包商选择的分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安全工程师职责

在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中有关安全施工、文明措施。

监督检查承包商建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有关的措施和规定,督促承包商编制安全控制目标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督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第一安全责任人。

会同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整理、分发会议纪要。

处理施工现场一般安全事故,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防范措施的审定。

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

负责对本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编写工程安全工作总结。

3、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安全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做好安全监理工作。

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原则”督促整改。

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情况,对发现的事故隐患,立即通知整改。

制止施工现场的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总监批复,发出“暂停施工令”,待整改完善后恢复施工。

参加承包商的安全会议和生产调度会,对安全工作计划、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总结。

督促承包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试验、鉴

定工作。

参加审查承包商各工序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开工前,检查承包商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培训考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现场开工安全施工条件情况,并监督安全措施实施。

审查承包商选用的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督促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安全、文明施工做好监督检查与指导,严禁以“包”代管。

做好监理人员的安全思想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监理人员做好自身的安全防范。

按“四不放过”原则督促施工承包商做好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为了保障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及时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保证工程监理安全目标实现。根据《安全生产法》、《交通安全法》、《劳动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本《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安全监督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主要是查现场监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是否真正做到了关心员工的安全健康;现场有无违章指挥;员工是否人人关心安全,在生产过程中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操作。

查管理、查制度:主要是查承包商班前会、安全学习情况;承包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各项安全措施等的贯彻、执行情况。

3、查安全设施、查隐患:主要是查工程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工作到位情况;各种机械设备上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电气设备的防

爆、防漏电装置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等。现场器材保管:施工用材料及机具设备有无损坏、摆放是否整齐安全。

2、安全监督检查的方式

日常巡视安全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在开展质量监督同时进行安全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给予纠正。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承包商安全保证措施,参加承包商安全例会、班前会。承包商安全员持证上岗,安全考试合格,高空作业人员有合格体检报告。

安全查岗:不定期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组织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存在的安全问题要有整改措施和复检。

3、基本要求

由现场监理部组织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承包商管理人员参加。

安全监督检查按规定标准做到过程细、项目全、无死角,每到一处必须是全面细致地进行检查。

发现重大安全事故隐患问题,要坚决停工处理,不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不准开工。

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和隐患,要追根问底分析原因,属于安全施工责任制不落实,人为造成的隐患,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为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监理公司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听取现场监理人员汇报承包商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监理人员。

对本工程项目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对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检查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安全工作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现场各监理人员参加,承包商项目主要负责人员及安全专职人员出席安全工作例会。

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同每周监理例会共同召开,内容记录于监理例会纪要中。遇特殊情况时,总监理工程师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安全工作例会议题,由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确定,各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可提前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凡提交现场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查,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总监理工程师裁定。

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现场监理人员在本次工作例

会上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监理部文员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签发相关单位、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监理人员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监理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总监理工程师请假,无故不参加者上报公司。

四.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公司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1、公司所有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2、公司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公司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

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其他管理人员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待岗、转岗、换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以上()—()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3、公司新进场的职工,必须接受公司、监理部二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

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政策、方针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监理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劳动纪律和岗位、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5、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公司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公司聘请的专业人士对职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

6、公司定期选派、安排公司领导及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

7、公司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缺陷造成(或引发)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身安全或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一般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

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应由承包商先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监理人员应及时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工作,统计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取得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事故产生原因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报审表》,上述报告先分别经设计院代表、监理、项目法人审查认可后由施工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后填报《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结果报验表》,并经监理部查验认可。

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所有有关监理人员都应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有关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会议,并指派专人进行书面汇报,会议形成一致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指派专人填写相关质量事故报表。

2、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按照国家现行安全事故处理程序执行。

六.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按公司奖惩制度执行。

七.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构建安全管理体系,设置安全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机构

工程项目设安全领导小组

工程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是本项目安全管理机构(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本项目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管理。

工程项目设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承包商应设专职的安全人员,负责班组的日常安全工作。

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受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同时受建设单位的领导与业务指导。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责任制原则:坚持领导负责,分工负责,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即:坚持总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负全责,安全专责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项目监理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岗位责任、强化检查考核,真正做到领导负责、逐级负责、部门负责、岗位负责。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监理人员在工程监理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现场项目监理部关于工程的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事故隐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向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2、安全管理及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包括行车安全、人身安全、设备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等各类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在各项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实施、检查。

3、工程项目必须按国家及各行业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保证对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等的资源投入,为作业人员及时提供安全防护用品,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并督促、教育作业人员按使用规则规范佩戴和使用。

4、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符合工程特点、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及时下发和传达给所有施工人员,对基本安全防范措施要传达到相关方。各单项作业的技术交底中,必须有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5、坚持安全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及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要经常对监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按规定对“三新”人员进行三级教育,按国家规定的内容及要求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填写三级教育登记表,方可允许上岗。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后方可任职,并持证上岗。

承包商招用的临时工(民工)必须进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有安全生产知识,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经专门的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

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必须了解和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可进行作业。

单项(或单位)工程开工前,承包商项目经理部要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一次总体安全教育,再依据施工阶段、工序工艺要求,及时下达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

6、危险源辩识和风险控制

工程项目必须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和建档,并定期进行检测、评价和监控;必须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并对全员进行相关防范知识的培训,进行应急演练,使其能熟知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位置和设备、设施上,设置明显、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

7、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备的安全管理

特种设备是指安全程度要求较高,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机械设备。

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应认真执行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

特种设备操作属特种作业,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培训、审核,取得授权部门发放的有效证件后,方可持证上岗。

严格执行安全设备定期检验、检定制度。

安全生产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维修等,要严格按国家或行业标准执行,必须按规定周期进行检验。

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地维护、保养、并定期保养,确保其正常

运转。并认真做好相关记录。

八.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加强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降低危险,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监理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监督检查工作。

3、职责

项目监理部负责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监督检查。

工程现场承包商负责施工安全设施的设置及维护。

4、具体内容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设置要求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必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施工项目必有措施。

施工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必须设置。

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电动工具的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

严禁在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情况下施工。

施工现场临时的步道、梯子、栏杆、孔洞盖板、垃圾通道、电源盘、电焊机、集装箱、临时厕所等应实行标准化。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使用及维护

施工现场公用安全设施由承包商项目部指定相应的专业公司进行管理及维护。

专业公司应对工程公用安全防护装置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

施工现场的公用安全设施的拆除应由承包商统一安排,严禁个人私

自挪用、拆除。

因施工需要,对安全设施进行拆除的,施工完成后应及时恢复。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报项目监理部批准后才能拆除,并要采取临时替代措施。

承包商对施工过程中使用的临时安全设施应予以爱护,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回收。

闲置的安全设施(包括周转性安全设施)应及时退还所属单位进行集中保管。

项目监理部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是否到位,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整改。

项目监理部应定期对周转性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换。

九.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工程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2、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负责编制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主要内容:

根据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国家有关规定,确定重大危险源部位;

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指挥中心,以及相应职责;

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公司审核,经分管领导批准,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执行。

3、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现场项目部应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应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施工人员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整体演练,或进行针对性的局部演练。通过应急演练,评估应急准备状态、事故应急能力,检验应急人员对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

、现场项目部应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讨论,并结合应急演练过程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应针对具体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进行修订。

十.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保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于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上,做到专费专用而制定本项制度。

1、监督承包商对安全防护、文明措施费的使用情况。

2、认真审查月进度款支付报表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核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明细、发票(或发票复印件)并已

用于本工程,无明细、发票(或复印件)、未用于本工程的拒绝支付。

十一.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管理制度

1、定义

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正常使用或佩戴的,用以保护自身安全和健康的物品称为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所使用的特殊防护器具称劳动防护用具;如:防毒面具等。

2、管理职责

公司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项目部统一负责编制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公司负责发放及防护用品的审批工作,按发放标准保质、保量供应。

后勤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验收、保管,不合格的用品、用具拒绝入库。

3、选用与保管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使用的现场监理部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防护器材要设专柜专人管理,对防护器材的完好负责;并按班交接。

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卡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

定期校验和维护

由综合部负责公司安全防护工具的管理、建立台帐和定期校验工作。

使用现场项目部对所属区域的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记录。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十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本工程范围内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确定出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并就此制定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危险源的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3、职责

质量环境安全部负责组织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的工作。

各相关部门配合、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工作。

项目负责人批准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4、工作程序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的时机。

开工前,要做好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

在各分项开工前应对重大危险隐患进行标示、记录。

在相关法律法规变更、运行条件,以及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可适时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危险源的辨识

质量环境安全部将“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表”发放到相关部门。

、各相关部门组织人员从其活动、产品、服务、运行条件中找出能够控制或可望施加影响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填写“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表”并反馈到质量环境安全部。

、对公司共有职业健康安全设施设备、建筑物及其周边地带的危险源辨识,由质量环境安全部进行。

、质量环境安全部对收集回来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识别表”进行统计和分析,整理出全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登记表”。

、风险评价

质量环境安全部依据“职业健康安全危险源登记表”,将汇总分类后的危险源逐一填入“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评价表”中,组织相关人员采用定性的方法进行风险评价。

风险级别的确定

以事故后果的严重性等级(见表1)作为表的列项目,以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级(见表2)作为表的行项目,制成二维表格,在行列的交点上得出风险的评估分级(见表3)。

表2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等级

可能性等级等级说明事故发生的情况

表3 OHS风险评估等级确定表

、风险级别的含义

表4 风险级别的含义

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确定

确定重大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确定准则

安全管理制度(上墙)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各施工队、协作队伍的生产工作劳动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各部门、施工队、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项目安保科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本项目部、各施工队、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保科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项目经理是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总工和安保科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 第七条安保科安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法规、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并督促各单位切实执行; 3、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定期开展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对安全事故的分析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按时实施; 7、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监督执行; 8、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馈工作。 第八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学习教育、检查,安保科组织安全学习教育全年不少于四次,安全检查全年不少于八次,各施工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计算机、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电源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在下班后关闭电源,如后面的人要继续使用,则谁用

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校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加强和规范校园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消防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的重点防火单位(部位)是指校园区域内的下列场所:教学楼、图书馆、计算机室、实验室、学生公寓、幼儿园等场所。 二、各学院(年级)、单位应将用火、用电管理纳入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的重要内容。做到“三落实”,即落实安全地点、落实专人负责、落实安全措施。 三、对用火用电人员应经常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培训,特别是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懂得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四、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点燃或随意排放。 五、易燃易爆场所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型号的选型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生产、生活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校动火工作的规定,要先

办理审批手续。 动火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检查现场的消防安全措施。当动火间断或终结时,应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六、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用电线路和设备。 七、学生宿舍楼用电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液化气灶等工具。 八、电气防火检查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电气线路的敷设、导线直径及连接绝缘程序是否符合电气技术规范,是否有乱拉临时线路的现象; 2、熔断器是否符合电气设备安全要求,有无用铜、铝丝代替; 3、是否存有违章安装使用电焊机、电热器具、照明器等现象; 4、电气设备的接地、短路等保护装置是否合格,是否存在超负荷运行的现象; 5、检查避雷器锈蚀程度、有无裂纹,引线是否完全,触点是否松动; 6、检查设备静电连接是否齐全、可靠。 九、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关部门应按照《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十、每半年应对建筑物、设备的防雷、防静电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协作队伍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协作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对协作队伍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围 凡在项目部有分包劳务、分包工程或其他施工任务的外来协作队伍,均应遵守本管理规定。 三、工作程序 1、一般要求 (1)为规项目部协作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协作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协作单位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协作单位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协作单位安全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2)本办法所指协作单位是在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新建村承包商营地建安及市政工程项目部围承揽有工程分包、劳务分包或其他施工任务的非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单位; (3)所有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4)所有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服从项目的统一管理,并在本办法的指导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保证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

施工生产安全; (5)项目部协作单位的选用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各部门、工区不得选用未经安全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协作单位; (6)项目每年对协作单位进行定期评审,对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2、安全职责 (1)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代表项目部对项目所属各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使总的监督管理职能,并对各协作单位安全生产进行业务指导; (2)各协作单位专职安全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的建立、现场安全检查、班前会、安全巡查、作业人员平时的安全教育与学习、安全活动的开展、安全生产情况的统计、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参与相关事故调查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项目安全办的统一管理; (3)各协作单位必须全力支持本单位专(兼)职安全人员的工作,服从本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在职能围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做好本项目协作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5)项目各工区对所辖区域的协作单位施工人员及设备运行情况行使安全监管职权。 3、工程施工实行安全生产准入制 (1)项目部使用的协作队伍,必须进行安全资质确认,被录用的协作队伍应当具备: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医院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为保障医院电力系统和用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加强用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上犹县中医院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一、各科室、各职能科室办公室、值班室、工作生活及住院用房及各种附属用房、走廊、过道、楼梯等建筑物内外,均应有符合实际条件使用的电器。 二、室内配线根据设计要求而配导线,如若超出室内配线、导线截面的用电量,应立即停用超出用电量的电器设备。 三、对室内照明、插座、插头定期巡视,有无松动、腐蚀或导线是否残旧和老化、外漏,如若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行政后勤部门报修。 四、床头医用综合治疗带,禁止医疗抢救用电以外的其他用电。(属专用) 五、在使用电器设备时杜绝带负荷插插座(易引起产生火花),设备在运行时禁止带负荷拔电器插头,易引起漏电保护器断开或引起电器火灾。 六、下班时、无值班人员科室,用电设备要处于断开状态。 七、对配电盘、箱,前和下方禁止摆放物品,便于紧急情况下使用。 八、试验仪器、医疗设备等减少待机状态,做到人走灯灭,拒绝“长明灯”。 九、禁止科室和个人私接、乱拉导线或安装用电设备。 十、医疗设备应注意防潮,放置在通风干燥处。 十一、科室工作人员要熟知所在科室用电设备和电器。 十二、严禁私自随意拆卸电器,若电器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报修。

十三、各科室要将电源插板远离地面和水源。 十四、改变原房屋使用设计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使用安全用电。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 设备报装更新用电申请单 科室: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学校安全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实现开源节流,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学校师生的安全, 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用电管理由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要根 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对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触电 事故发生。总务处要制定具体要求,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检修,规范学校的电路,检查用电设施的使用情况,保障学校的正 常用电。 2、电工在维护维修用电设施时必须实行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要符合规范要求。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 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 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未经学校同意,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的。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 关 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 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 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7、教师用电耗材,自电表入户的耗材由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 (三)、要注意节约用电 1、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请勿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对班级、宿舍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 2、教师用电夏季度/月,冬季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什川初级中学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BD(2020年8月整理).pdf

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总则 加强公司仓库管理,使公司仓库符合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规范,对公司仓库员工身体健康负责,参照国际公认的生物安全原则,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人员准入制度 1、目的:明确人员的资格要求,避免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出仓库或承担相关工作造成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 2、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仓库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 3、职责: 3.1仓储部经理为仓库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负责人,负责仓库人员准入工作的监督和实施。 3.2进入仓库所有人员所有务必以本规定规范自己的工作。 4、内容: 4.1所有工作人员务必在理解相关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 4.2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务必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4.3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进行相应的操作和结果处理,分析和解决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有效保证所承担环节的工作质量。 4.4从事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常规消毒原则和技术,掌握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5经营活动辅助人员;应掌握职责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基本状况,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风险,理解与所承担职责有关的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知识和技术,个体防护方法等资料的培训,熟悉岗位所需消毒知识和技术,了解意外事件和出入境特殊物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二、设施设备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1、目的:为保证工作人员对仓库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维仓库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确保仓储工作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仓库内的各种设施设备。 3、职责: 3.1仓储部员工务必以本制度规范自己的工作。 3.2仓储部经理负责日常检查和监督,运营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 4、制度内容: 4.1仓库内各种设施要符合相关规定,仓库供电线路中务必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器。4.2库里的所有设施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建档;其使用者需经专业技术培训。 4.3仓库计量仪器设备应在检定和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并按照检定周期的要求进行自检或强检。 4.4主要仪器设备应建立使用记录,有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相关技术参数和维护记录,并置于显见易读的位置。仪器使用者务必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定期维护仪器设备。 4.5设施设备所用的电源,务必满足其供电要求。用电仪器设备务必安全接地。电源插座不得超载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断路保护时,务必在查明断电原因后,再接通电源。不准使用有用电安全隐患的设备。 4.6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异常,随时记录在仪器随机档案上,维修务必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做维修记录。 4.7因故障或操作失误可能产生某种危害的仪器设备,务必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4.8仓库应指定专人对安全设备和计量仪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维护管理,保证其处于完好工作状态。需较高专业技术的维修和维护应与第三方有资质的维修机构签约,由其承担。

相关方安全管理管理制度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对相关方的管理,创建安全健康环境,规避外来协作项目实施过中的安全风险,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方、相关管理职能部门、外来指导、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管理。 3 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5《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 术语 4.1 相关方:相关方是指在公司内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在公司内从事各种公务活动和进行业务往来的外部单位和个人。 4.1.1 相关方主要包括: 4.1.1.1 依照与公司订立的有关合同,在公司内从事基建、维修、安装、运输、后勤服务以及其他承包各种项目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从事建筑施工、设备安装、原燃材料运输、保洁绿化、外来单位及其工作人员;

4.1.1.2 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各对口业务单位同意,进入公司内开展各类公务活动的外来单位或个人,如进行商务洽谈、参观访问、工作检查的外单位工作人员。 4.2 资质证明:指供应商从事某领域的产品设计、生产、经营或服务活动所必须具备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的条件,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批准。 4.3 安全审核:根据公司的管理程序,对涉及相关方业务的安全、健康、环保、治安、消防、能源、设备设施的管理、资质评审程序的总称。 5 职责 5.1 公司各对口接待部门是相关方安全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对承包商、供应商等相关方的安全资格进行预审,负责组织签订、审核各类安全协议,负责作业现场和租赁现场的安全检查,负责相关方事故的调查或备案等工作。 5.2 对相关方的安全管理、资质审查坚持“谁承办、谁负责”、“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各相关部门负责相应承租或承包单位的管理,审核各类证件和资格、签订合同及安全协议,负责人员的安全管理、作业过程监督的职责。 5.3 物资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及危险品、原材料供货商的资质审查,并建立、健全安全资质档案。 5.4生产运行部负责基建施工单位(指负责动土基建、维修、安装等施工项目的公司)、外委承包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其相关法律文件的各类证件和资格的预审,负责与承包方、承租方签订安全协议,负责其人员的安全管理和

某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8830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某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A school water, fire, electricity, gas and other facilities and equipmen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某校用水、用火、用电、用气等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用水安全管理 1、学校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和管道纯净饮用水。 2、为确保学校饮水安全,学校师生的生活用水一律使用学校提供的纯净水水。 3、学校管水人员要经常对学校的供水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确保管道畅通。管水人员要不定期地对师生生活用水和纯净饮用水的水质进行监测,做好监测记录。若发现自来水被污染,纯净水过滤设备过期等情况,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关闭水源,及时通知用水部门对存水进行封存,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若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等情况,学校管水人

员要及时维修,排除故障,保证学校正常用水。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造成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及时为学校寻找安全可靠的水源,保证学校的用水安全。 5、未经学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接供水管道。 6、用水安全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管水人员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随时巡查,及时发现问题,杜绝用水安全事故,确保学校用水安全。 7、学校师生要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 二、用电安全管理 1、办公室、实验室、师生宿舍要遵守安全用电规定,严禁随意拉扯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3、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4、电路维修要拉电闸,并挂牌警示,必要时专人看守。 5、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三、用火安全管理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 管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其它特殊物品储存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最新版) 1.自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对于含油脂的物品如油纸、油布、油绸等,尽可能散开后放在货架上,以免大量堆积时氧化发热而燃烧。其它要求与易燃固体的一般防火要求相同(包括《危险货物品名表》第4类第2项自燃物和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其他具有自燃危险性的一般可燃物)。 2.遇湿易燃物品的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位于地势较高、通风干燥的地点,暴雨及迅期间应保证库房不进水,库房内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门窗应有阻止雨雪进入的设施,室内不准设供水管、暖气管。 ②库房应远离火源、热源。库房附近不得有盐酸、硝酸等散发酸雾的物质存在,应远离散发水蒸气或水雾的场所。

③货垛下方应有苫垫,垫高通常为15-30cm,货垛不宜过高过大,保证货垛防潮散热。库房内相对湿度应控制在80%以下,可采用电动空气去湿机或氯化钙吸湿剂来降低库房内的相对湿度。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 ④包装必须严密,应经常检查包装是否泄漏,发现泄漏应及时采取措施。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倾倒、撞击,以防包装破损。 ⑤雨雪天无防雨雪措施不准进行室外搬运装卸,用汽车、火车、船舶等运输时,应保证干燥,并具有良好的防火防潮设施。 ⑥着火后一般用干粉、干沙、水泥灭火,灭火人员应戴防毒面具,尽可能在上风方向灭火。 3.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储存管理 ①库房应阴凉、干燥通风,远离水源和热源,避免日光暴晒,还应避免酸雾等侵入。 ②库温一般应控制在30℃以下,库内相对湿度控制在80%以下,对某些特殊的氧化剂和过氧化物,应根据物品储存运输的有关说明

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上杭县中医院水电安全管理制度 1.医院内所有科室、仓储等区域严禁烟火,不得任意吸烟动火。 2.动火必须按照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应火审批制度。 3.临时动火应向公司安委会书面申请办理动火票,方可动火,并要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监督,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 4.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品或作有效的安全隔离,未做到不得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完毕,必须对现场认真清理,消除余火,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现场。 6.医院场所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易燃、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 8.办公室及病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需使用时,应经我院保卫科批准,同时必须做到“三定”,定位使用、定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9.病区、过道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 10.对准许使用电炉的科室,在工作时,要有专人照看,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电炉只能用于工作上,不准用于私人热食品、烧开水。 1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公司和临时过渡房内擅自架设拉用临时电路,特殊情况必须拉用临时电路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专业电工拉线接电。 12.一切固定的生产设施,应严格按照规范进行电气线路的设计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

13.凡有需特殊处理的临时线路,应知会总务科,一般应在隔天的白班恢复 好固定线路,特殊情况可在维修日处理好,要求使用期超过一星期的,必须上报总务科部审批,不报者按违章论处。 14.安装电路必须持有电工操作证者方能安装,无证者不准安装电路。 15.禁止使用电热棒。 16.配电线路、电气设备应保持清洁,配电箱(板)不得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 17.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 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严禁超荷运行,严禁在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 18.配、发、变电房(室)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房(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69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用水用电用气设施设备安全管 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电源线路、自来水管道、煤气设备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新建项目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保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

(完整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6.相关方管理制度

6.相关方管理制度

相关方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相关方安全的监督管理,落实和规范相关方安全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供应方、承包方、协作方、来访者及其他相关方的安全管理。 3.定义 3.1.相关方:与公司的业绩或成就有利益关系的个人或团体。 3.2.供应方:为本公司提供原(辅)材料、产品、设备设施、服务的 个人或单位。 3.3.承包方:向外委托、对内承包工程、建设工程、外来设备安装和 维修方;有害废弃物的处理方;运输装卸方;保安公司、清洁公司;物业承租方等个人和单位。 3.4.协作方:生产作业外协、生产辅助外协、岗位协力外协、设备维 修外协等个人和单位。 4.职责 4.1.设备部门负责设备维修(含常规检修、单项检修、维修工程、备 件修复等)相关方的资质审定和综合管理。 4.2.基建部门负责建筑、安装、维修工程相关方的资质审定,并对承 包方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和综合管理。

4.3.

4.4.本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要求的产品、工程和服务。4. 5.供应方、协作方、承包方应加强自身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企业 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安全技能。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相应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时,应主动了解、熟悉、掌握本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监督检查。 5.外来施工承包方安全管理。 5.1.各发包方必须对承包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 确认,内容为: 5.1.1.验证承包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承包方必 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 人资格证、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工程取费资格证、施工许可证、施工企业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等 证书。以上证书必须真实有效,未按期审验,视为废证; 5.1.2.承包方的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5.1.3.承包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5.2.实施安全保证条件确认,由人事部组织、有关单位参加,进行联 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5.3.安全保证条件确认完毕后,由发包方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 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责任及违反规定的处罚条款。 5.4.承包方开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安全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采气厂文件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 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 制定原则和依据 1.1 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 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号)《中石化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75号)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2016]59号)制定。

2 基本要求 2.1 临时用电是指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电。 2.2 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凭证作业。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得随意接临时电源。 2.3 凡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的临时用电,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按照《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 2.4 工程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2.5 配送电单位送(停)电作业人员和施工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效电工作业证。 2.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7 作业期间应全程视频监控。 3 管理职责 3.1 生产办公室是厂临时用电归口管理责任科室,负责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审批。 3.2 HSE办公室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3.3 用电作业所属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是临时用电安全管理主体,负责组织作业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进行审查、审核。

3.4 用电现场所属基层单位是用电安全责任主体,负责作业许可审批和执行,对临时用电现场安全监护。 3.5 直接作业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4.1 危害识别(JSA) 4.1.1 施工单位单位要针对作业内容进行JSA分析,制订相应的安全措施。 4.1.2 配送电单位在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危害识别,落实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4.1.3 每次作业执行的安全措施须填入许可证。 4.2 许可证办理程序 4.2.1 用电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经业务科室或基层单位审批。 4.2.2 用电单位持经审批的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到生产、HSE部门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 4.2.3 用电单位持《临时用电申请单》,到用电作业属地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4.2.4 配送电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4.3 临时用电的管理

外来协作单位安全管理规定

外来协作单位安全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公司〔2014〕12号 **公司 协作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项目部: 为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通信行业实际情况,特制定对协作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一、协作单位定义及适用范围 协作单位是我公司基础建设、经济发展的重要依靠力量,必须培育、稳定、规范。协作单位必须为独立法人组织(公司),具有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资质,禁止与无管理能力的个体进行项目或工程协作。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承担我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承包、分包或合作的协作单位。 二、协作单位安全生产管理 1、协作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承担安全管理、监督义务;必须为从业人

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教育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2、使用外来协作队伍时,必须与其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界定双方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安全责任、质量责任、技术责任和社会责任。 3、协作队伍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建立从业人员信息档案。 4、协作单位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不得擅自挪用,应做到专款专用。 5、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1)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维护、检测费用; (2)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费;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经费;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 (5)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治费用; (6)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7)事故救援和处理费用; (8)工伤保险费用。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 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医院科室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医院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 部分,是医院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 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 制度。 一、医院科室安全用电管理由医院后勤部门负责,科 室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 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未经总务科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 经总务科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 条件拆除。 二、科室电源输入线路一律由总务科直接组织施工, 任何部门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新增加设备有总 务科统一组织施工。安排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

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保险装置,并正确使用保险丝,确保用电安全。禁止使用铜线和其它非专用金属线当保险丝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装使用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院领导批准,擅自安装使用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使用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使用。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加强安全用电教育,规范用电行为,成立学校安全用 电领导小组,完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并责任落实到人, 防止用电事故的发生,保障正常用电,确保学校师生的安 全用电。 2.电工必须持证上岗,熟悉岗位规章制度和用电设备的 性能、操作方法,正确使用电工用具。电工要随时关注学 校用电设备,周周有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及时维修 开关、插座、电灯等,排除用电故障。维修用电器时程序 要规范,严禁在未停电的情况下搬动用电设备。 3.学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 统一负责,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 4.对全校的电线、灯具、插座、插头、各种电气开关每

月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确保用电安全。严禁在校园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产品、不合格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的用电设备。严禁私拉乱接、自行改线或铺线,以免发生短路及漏电现象。 5.严禁各办公室、教室、宿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增加用电设备时要向总务处申请或电工批准,不得私自安装电气插座。寝室严禁使用电褥子、电暖器等取暖设备,以免电路短路及火灾事故的发生。 6.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若发现异常现象,如发现电器、电线冒烟起火或有刺鼻气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并上报部门领导或总务处,通知专人维修。 7.严禁在灯具、电扇、空调等电器上悬挂覆盖装饰品等易燃物。办公室摆放计算机时,尽量靠近电源,避免四处布线、盘绕电源、跨接电线。教室内多媒体设备使用专人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出入境特殊物品风险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出入境特殊物品(以下简称特殊物品) 风险管理,提高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环保用微生物菌剂进出口环境安全管理办法》《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本工作规范适用于特殊物品和特殊物品生产、经 营、使用单位及其代理人(以下简称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风险管理。 第三条特殊物品风险管理,是指遵循风险管理原则, 对特殊物品实行风险分级、对特殊物品单位实行监管分类, 采取相应的检疫监管措施,并动态调整。 第四条质检总局负责特殊物品风险管理的规划、指导和监督,发布特殊物品风险分级名录。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根据特殊物品分级名录实施特殊物品分级管理,负责本辖区特殊物品单位的分类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质检总局根据特殊物品致病性、致病途径、使 用方式和用途以及可控性等风险因素,将特殊物品划分为 A、B、C、D四个级别(附件1)。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局根据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

控制能力和信用等级进行综合评定,将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分为一、二、三、四类,并做好评定过程的记录和结果公布。 (一)生物安全控制能力。 根据特殊物品单位资质及其提供的生物安全资料,经现场考核,将特殊物品单位的生物安全控制能力分为 1、2、3、4级,与BSL-1、BSL-2、BSL-3、BSL-4相对应。因 资料不完整、无法进行现场考核的特殊物品单位的生 物安全控制能力等级视同为1级。 (二)信用等级。 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对辖区内出入境特殊物品单位实施信用管理,将其信用等级评定为AA、A、B、C、D五级,未评定的按B级管理。 (三)特殊物品单位分类。 综合评分=生物安全控制能力的等级数X信用系数 信用系数:AA=1.2A=1B=0.8 C=0.6 D=0.4 一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3 分的; 二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2 分小于3分的; 三类单位:综合评分大于等于1分小于2分的; 四类单位:综合评分小于1分的。 第七条特殊物品单位信息发生改变的,如单位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实验室安全等级等,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予以变更。 特殊物品单位信息的变更影响其分类时,检验检疫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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