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生物化学、生物学专业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
2005年招生简章
一、报名
1. 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本校理科各专业已学习过《高等数学》C类,《普通物理学》B类《无机及分析化学》,《物理化学》和《有机化学》几门课程,有
较好数理化基础的2003、2004级本科学生,且已修全部课程的
GPA在2.0以上。
(3)每人只能选修一个辅修或双学位专业。
(4)在主修专业课程中已安排生命学院相关课程为必修课的学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2. 报名安排:
(1)时间:2005年5月10日--14日报名
(2)地点: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新生命科学学院大楼一层/116)(3)报名程序:凡申请报名的同学需填写《北京大学攻读辅修专业申请表》及学籍表(教务部网页的日常工作项中可以下载),填好后于5
月14日之前交回;报名表需经申请人所在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并加
盖院系公章,同时附已修课程成绩单和一寸照片1张。
二、录取
1. 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计划共招收80人。
2. 录取办法:根据申请人已修课程成绩择优录取,成绩优秀者优先考虑。
3. 录取名单将于本学期结束前在生命科学学院一层大厅布告栏内公布,2005
年暑期开始上课。
三、学分和收费:
1. 攻读双学位的学生应完成必修课15门,33学分;选修课至少1门,不少
于2学分,总计35学分。
2. 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完成必修课9门,22学分;选修课至少1门,不少于
2学分,总计24学分。
3. 学费按学校统一标准收取,理论课每学分100元,交费在每学期注册时
按选课学分数,由开设辅修/双学位专业的院系开条统一到学校财务部办
理。若中途退课,所交学费一律不退。
四、教学管理
1、课程设置:
(1)生物化学双学位
必修课程15门(33学分)
任选课1门(2学分)
(2)生物学辅修专业
必修课程9门(22学分)
任选课1门(2学分)
2、学籍管理
(1)已被录取辅修和双学位的学生,应于每学期开学时按时到生命科学学院报到,并按规定的时间选课、上课(选课、退课限制时间同本科生一致)。
(2)攻读双学位专业的学生在主修专业前修完16门课程,有特殊情况者经批准可在毕业后两个学期内修完(按校外旁听办理手续)。辅修专业的学生应在主修专业毕业前修完规
定课程,没有修完的学生按自动退出办理。
五、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定
参照校发2003第63号文件《北京大学本科生选修辅修/双学位专业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生命科学学院教务办公室:62751854 孟老师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0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