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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标准管理标准汇总

QB 天津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工作票管理标准

天津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Q/CDT-IPSPC 2174—2004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管理内容 (1)

4 管理目标 (3)

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3)

6 管理流程 (3)

7 报告和记录 (5)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工作票执行及管理流程图 (12)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工作票各责任人的职责 (13)

B.1 工作票负责人的职责 (13)

B.2 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13)

B.3 点检签发人的职责 (13)

B.4 工作票许可人的职责 (13)

B.5 点检验收人的职责 (13)

B.6 发电部的职责 (13)

B.7 安全监察部的职责 (13)

I

Q/CDT-IPSPC 2174—2004

II

前言

为了杜绝无票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企业管理策划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军保。

本标准主要审定人:冯树礼。

本标准批准人:陈会平。

本标准委托发电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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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票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票的管理内容、管理目标、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管理流程及形成的报告和记录表。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票的管理。也适用于于陡电驻盘电维护部、下电驻盘电维护部、天津电建驻盘电维护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与变电所电气部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3 管理内容

3.1 定义

3.1.1 工作票指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处理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为了能有效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防止发生事故,而采取的一种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工作票包括电气一种工作票、电气二种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一种工作票、热控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动土工作票。

3.1.2 工作票签发人经过安全监察部考试合格,由生产付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批准,公司书面公布后,而具有签发工作票的职权。其他人员签发工作票无效。点检签发人为设备部点检员或点检长。工作票签发人应熟悉设备系统及设备性能;熟悉安全工作规程,检修制度及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掌握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掌握项目检修工艺。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工作负责人。

3.1.3 公司实施网上标准工作票操作系统,禁止办理手写工作票业务。网上标准工作票操作系统发生故障时,可以经值长同意办理手写工作票业务。

3.1.4 一个班组在同一个设备系统上依次进行设备检修工作,如全部安全措施不能在工作开始前一同完成,应分别办理工作票。

3.1.5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消除缺陷、试验或安装等工作时要根据现场的工作条件及环境,认真分析出威胁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的危险点。如人身触电、高空坠落、火灾、烫伤、使用电动工具伤害,误碰(操作)运行设备,不正确使用安全防护器具造成的人身伤害,及工作结束后留下的隐患等。由此制订出预防措施,准确填写“危险点分析”。并要求参与检修的人员在危险点分析一栏中签字。

3.1.6 同一地方(地点)或同一检修的设备上进行内容相同的工作时,持工作票的负责人可以同时兼任动火票工作负责人。

3.1.7 各部门在填写工作票后,由网上标准工作票操作系统生成统一的工作票编号。

3.1.8 生产现场禁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同时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在厂区内进行动土作业时,需执行动土工作票制度

3.2 工作票的填写

3.2.1 填写电气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2 .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3.2.3 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3.2.4 填写电气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3.2.

4.1 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3.2.

4.2 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2.

4.3 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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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4.4 .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3.2.

4.5 .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3.2.5 填写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为:

3.2.5.1 锅炉本体、过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

3.2.5.2 烟道的清扫和检修;

3.2.5.3 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

3.2.5.4 主要汽、水、油(包括燃油)管道和阀门的检修;

3.2.5.5 磨煤机、煤粉管道的检修;

3.2.5.6 除灰装置和除尘器的检修;

3.2.5.7 运煤皮带、碎煤机、斗轮机、翻车机等运煤机械的检修;

3.2.5.8 在煤斗、各种水箱、井沟道内的检修工作;

3.2.5.9 引风机、送风机系统的检修;

3.2.5.10 在容器内、槽箱内的焊接工作;

3.2.5.11 汽轮机机、水轮机、凝结水泵、循环水泵、给水泵、热交换器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

3.2.6 在生产现场进行检修、试验或安装工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填写热力工作票。

3.2.6.1 需要将生产设备、系统停止运行或退出备用,由运行值班人员按电安生[1994]227号文中规定采取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联系的热力系统,对检修设备进行消压、吹扫等任何一项安全措施的检修工作。

3.2.6.2 需要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

3.2.6.3 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在汽、水、燃油管道的法兰盘、阀门,煤粉系统和锅炉烟道的人孔及检查孔和防爆门、安全门、除氧器、热交换器、汽包的水位计等处长时间停留时。

3.2.7 填写动火工作票的工作可分为:一级动火票和二级动火票。

3.2.7.1 一级动火区

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一般是指燃料油罐区、油泵房、卸油站、制氢站及系统、发电机周围(包括发电机下部的水平垂直距离)10米以内、控制室、汽机和主变油系统、易爆设备和危险品仓库、电气开关室、电子室、蓄电池室、电缆夹层等消防部门认定的区域。

3.2.7.2 二级动火区

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作业区。一般是指一般设备库、锅炉燃油系统的检修(来油门、回油门已关)、正在运行的油系统、氢冷系统周围10米以外的设备的检修、制粉系统、输煤系统、与燃油系统连接的消防管道、容器(指没有储存过可燃物的容器)内部的动火工作。

3.3 工作票中安全措施的填写

3.3.1 工作票中“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3.3.1.1 要求运行人员做好的安全措施。如:断开电源、隔断与运行设备热力系统的联系,对检修设备消压、吹扫等等。填写时应具体写明必须停电的设备名称(包括应拉开的开关、刀闸和保险等),必须关闭或开启的截门(应写明名称和编号),并悬挂警告牌。

3.3.1.2 要求运行值班人员在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的措施。

3.3.1.3 为保证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

3.3.1.4 防止检修人员中毒、窒息、气体爆燃等特殊安全措施。上述安全措施中,凡由检修人员执行的,签发工作票时应注明“检修自理”。

3.3.2 工作票中“运行人员补充安全措施”一栏,应主要填写以下内容:

3.3.2.1 由于运行和设备缺陷(如截门不严等)需要扩大隔断范围的措施。

3.3.2.2 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采取的保障检修现场人身安全和设备运行安全的运行措施。

3.3.2.3 补充工作票签发人未提出的安全措施。

3.3.2.4 提示检修人员的安全注意事项。

3.3.2.5 无补充措施,应在本栏中填写:“无补充”,不得空白。

3.3.3 安全措施和补充安全措施应适当分项,并顺序编号。如使用附页,在附页上必须写明对应的工作票编号。

3.4 执行安全措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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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工作许可人执行完一项安全措施后,在“措施执行情况栏”先写明与措施对应的编号,再划一个钩(√)。但在电气一种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执行完安全措施后必须将执行措施进行按项手动填写,并将双重编号填写清楚.

3.4.2 热力设备检修需要断开电源时,应在己拉开的开关、刀闸和检修设备控制开关的操作把手上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并取下操作电源。

3.4.3 热力设备、系统检修需加堵板时,应统一按以下要求执行:

3.4.3.1 油系统等易燃易爆或可能引起人员中毒的系统检修时,除必须关严有关截门外,还应在法兰上加装堵板,并保证严密不漏。

3.4.3.2 汽、水、烟、风、油系统,公用排污、疏水系统检修必须将应关闭的截门、闸板、挡板关严,加锁,挂警告牌。如截门不严,必须关严前一道截门并加锁、挂警告牌或采取经领导批准的其它安全措施。

3.4.3.3 安全措施中凡涉及电动截门的在操作完毕后应将电动截门的电源断开。热机控制设备执行元件的操作能源也应可靠地切断。

4 管理目标

杜绝无票作业,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5 主管、协管部门及岗位

5.1 工作票管理由生产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负责总体协调;

5.2 工作票管理由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点检签发人、许可人主要负责。

5.3 工作票管理由发电部部长、副部长、高级主管、值长、机组长、化学班长、值班员、主值、副值,设备部部长、副部长、高级主管、点检员,协助完成,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高级主管负责监督工作票执行情况。

6 管理流程

6.1 工作票管理流程图见规范性附录A

6.2 6.2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点检签发人、许可人、发电部、安全监察部的职责见附录B

6.3 工作票的执行程序

6.3.1 工作票的填写与签发

6.3.1.1 设备部、项目部检修班(正、付班长)根据工作任务的需要和计划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人。6.3.1.2 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由网上标准工作票操作系统生成.(手写时用蓝或黑字色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同时根据工作任务、环境及使用的工器具认真作好危险源点分析,交给班长审查,班长对工作票的全部内容确认无误后,将工作票交予工作负责人,并做好本班的工作票登录工作。工作负责人在网上请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6.3.1.3 工作票签发人,接到工作票后,对工作票措施及危险源点分析的全部内容审核确认无误后,并仍将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作详细交待,然后签发工作票。

工作票签发人从网上发至设备工程部点检签发人,并用电话进行通知。

6.3.1.4 工作票点检签发人从网上发至工作许可人处,并用电话进行通知。

6.3.1.5 按规定几个工作可填用一张总的工作票时,工作负责人一栏应填入总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各个工作负责人的姓名填在由其负责的哪一项工作内容之后。

6.3.2 接收工作票

6.3.2.1 运行接票人对工作票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必要的补充安全措施,确认无问题后记录收到工作票的时间,记录许可时间,执行《设备管理标准》并在接票人处签名。

6.3.2.2 审查发现问题应向工作负责人询问清楚,如安全措施有错误或遗漏,应重新填写和签发工作票。

6.3.2.3 工作票需由值长审批签字。

6.3.3 布置和执行安全措施

6.3.3.1 根据工作票计划开工时间、安全措施内容、机组开停计划和值长安排意见,由工作许可人布置运行人员执行工作票的所列安全措施。重要措施应由工作许可人监护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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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2 对工作票中安全措施全部执行完毕应报告运行机组长,通知工作负责人办理开工手续。

6.3.4 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共同到施工现场,由工作许可人向工作负责人详细交待安全措施实施情况、说明安全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对照工作票检查安全措施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并记录开工时间。工作许可人留存一份,工作负责人自持一份,作为得到检修开工许可的凭证。工作负责人既可带领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6.3.5 检修工作开始

6.3.5.1 检修工作开始前,工作负责人应将分工情况、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及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工作人员交待清楚后,方可下达开工命令。

6.3.5.2 在许可开工后不允许任何人单方变动安全措施。如确需变动时,应先停止工作,经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双方认可同意后,方可变动安全措施,并应将变动情况做好记录。

6.3.6 工作监护

6.3.6.1 开工后,工作负责人应认真履行其安全职责,对特殊工作应按规定指派监护人。

6.3.6.2 工作负责人因故需要离开工作现场,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如工作需要变更工作负责人,应经工作票签发人同意并通知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办理工作负责人变更手续。

6.3.7 工作延期

6.3.

7.1 工作任务不能按批准期限完成时,工作负责人应在批准期限前两小时向工作许可人申明理由,办理延期手续。

6.3.

7.2 二日及以上的工作应在批准期限前一天办理延期手续。

6.3.

7.3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如需再延期,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注明原因。

6.3.8 延期手续

6.3.8.1 延期时间在八小时以内,由当值值长批准,并在工作票上签字。

6.3.8.2 延期时间超过八小时,由运行副总工程师批准,经批准后在工作票上签字。

6.3.9 事故抢修工作

6.3.9.1 指生产主、辅设备等发生故障被迫紧急停止运行,需立即恢复和排除故障的工作,可不填写工作票,但必须经值长同意,预计抢修工作时间超过4小时的仍应填写工作票;夜间如找不到工作票签发人,可先开工。至第二天白班上班时抢修工作仍需继续进行的则应办理工作票手续。

6.3.9.2 对不填写工作票的事故抢修工作,包括运行人员排除故障工作,仍必须明确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按电安生[1994]227号文规定做好安全措施、办理工作许可和工作终结手续。工作许可人应将工作负责人姓名、采取的安全措施、工作开始和结束时间记入值班记录。

6.3.9.3 在生产现场进行不填写工作票的一切工作应根据当值值长的口头命令或征得其同意后进行。若工作由非运行值班人员进行,在开工前还必须得到当值运行值班人员的允许。

6.3.10 检修设备试运行

6.3.10.1 检修设备需要进行试运行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必须持工作票会同设备部专业点检人员和工作许可人共同到现场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由工作许可人负责组织对检修后的设备及系统进行试运行工作。

6.3.10.2 为了确保检修工作过程的安全,如果检修设备在试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需要重新进行检修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必须将此项工作的工作票办理终结手续,重新办理工作票。否则视为无票工作。6.3.11 工作终结

6.3.11.1 检修工作完工后,工作负责人应全面检查并组织清扫整理施工现场。

6.3.11.2 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会同工作许可人、点检验收人共同到检修现场按照活完、料净、场地清等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确认已符合设备正常运行条件时办理终结手续,带领工作人员撤离现场。6.3.11.3 工作许可人在工作票上记录终结时间,各方签名后盖上“已执行”印章各方留存一份。

6.3.11.4 设备、系统变更后,点检员及工作负责人应将检修情况、设备变动情况以及运行人员应注意的事项向运行人员进行交待,并将设备异动通知单一同交至运行人员。

6.3.11.5 工作负责人应向工作票签发人汇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并交回所持一份工作票。

6.3.11.6 每月底由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高级主管收回工作票进行检查分析,并做出合格率评价报告。已执行的工作票应保存三个月备查。

6.4 有以下情况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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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工作票未填编号,未填工作人数。

6.4.2 工作票上的任务、地点与措施内容不相符合。

6.4.3 安全措施写错、不全、不清楚。

6.4.4 未按票面规定和填写要求填写、签章以及主要项目漏填或填写不全。

6.4.5 工作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又是另一工作票的负责人。

6.4.6 要求拉开刀闸或应开、关的阀门只填写设备名称而没有设备系统编号(指有双重编号者)。

6.4.7 工作票超过计划时间而未办理延期。

6.4.8 工作结束后未办理竣工手续。

6.4.9 工作票不完整(丢失一份)或较严重损坏。

6.4.10 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人、负责人未经领导批准的。

6.4.11 工作负责人不履行工作程序进行工作。(将工作票压在运行机组长处)

6.4.12 其他由安全监察部安全监察高级主管认定的不符合要求的。

6.5 检查与考核

6.5.1 工作票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由安监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6.5.2 对于在工作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工作票管理规定,安全措施不落实,将按反习惯性违章规定进行考核。

7 报告和记录

7.1 热力机械工作票见表1。

7.2 电气一种工作票见表2。

7.3 电气二种工作票见表3。

7.4 生产区域动土工作票见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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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热力机械工作票

热力机械工作票

编号:----------

单位:____________ 班组: ______________

1.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

2.参加工作人数:___________人

3.工作内容:

4.计划工作时间:______年_____月 _____日 _____时____分开始,

5

工作票签发人年月日时分点检签发人年月日时分接票人:___________ ______ 年______月_____ 日_____时_____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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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批准工作结束时间: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____ 时____ 分。

值长: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 时____ 分。

10.上述安全措施已全部执行,从_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允许开始工作。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___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11.工作负责人变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原工作负责人离去,变更为担任工作负责人。

工作票签发人:____________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__

12.工作票延期:有效期延长到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时 ____分。

值长:___________ 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

13.检修工作结束,经验收合格,同意结束此项检修工作,可进行动态验收。

_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时 ______分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点检验收人: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

15.工作终结: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

_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时 ______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点检验收人:工作许可人:___________

16.作业危险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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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电气一种工作票

电气一种工作票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工作单位

2.工作成员等共人

3.工作内容

4.工作地点:

5.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5.安全措施: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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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工作票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点检签发人: 年 月 日 时 分

6.收票人签名: 收票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7.许可开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许可人: 工作负责人: 8.工作负责人变更:原负责人 离去,变 为工作负责人,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许可人:

9.工作票延期到 年 月 日 时 分

值长签名 工作负责人签名 工作许可人签名

10.检修工作结束,经验收合格,同意结束此项检修工作,可进行动态验收。

_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时 ______分

工作负责人: 点检验收人:

工作许可人:

11.接地线共 组已拆除,全部措施已恢复。

工作许可人:

13.工作终结: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

年 月 日 时 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 点检验收人: 工作许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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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电气二种工作票

电气二种工作票

编号----------

1.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工作单位

2.工作成员等共人

3.工作内容

工作地点

4、计划工作时间:自年月日时分

至年月日时分

5.工作条件(停电、或不停电):

6.安全措施:

工作票签发人年月日时分

点检签发人年月日时分

7.收票人签名收票时间年月日时分

8.工作许可人完成的安全措施:

9.许可开工时间年月日时分

工作许可人签名工作负责人签名

10.检修工作结束,经验收合格,同意结束此项检修工作,可以进行动态验收。_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 ______时 ______分

12.工作终结: 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现场已全部清理完毕.全部工作于

年月日时分结束

工作负责人:点检验收人:工作许可人:

Q/CDT-IPSPC 2174—2004 表4 生产区域动土工作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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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工作票执行及管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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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B

(规范性附录)

工作票各责任人的职责

B.1 工作票负责人的职责

B.1.1 应按DL 408-91和电安生[1994]227号文中有关规定执行。

B.1.2 保证检修全过程工作的安全进行。

B.1.3 对工作人员给予技术上的必要指导。

B.1.4 随时检查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遵守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B.2 工作票签发人的职责

B.2.1 应按DL 408-91和电安生[1994]227号文中有关规定执行。

B.2.2 审查检修工作内容是否必要和运行工况是否充许。

B.2.3 审核工作票上所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B.2.4 经常到现场检查此项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B.3 点检签发人的职责

B.3.1 审查检修工作内容。

B.3.2 审查工作票所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B.3.3 审查工作票危险点分析是否准确。

B.3.4 审查是否在计划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B.4 工作票许可人的职责

B.4.1 应按DL 408-91和电安生[1994]227号文中有关规定执行。

B.4.2 确保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己隔断。

B.4.3 安全措施确己完善和正确地执行。

B.4.4 对工作负责人正确说明那些设备有压力、高温和有爆炸危险、检修设备带电、停电部位及注意事项等。

B.4.5 在检修工作结束,静态验收合格后,工作许可人必须会同工作负责人、设备点检验收人共同进行检查,确认现场确实无人工作,满足试运条件,然后才能恢复所做的安全措施。

B.4.6 试运工作结束后,工作许可人必须对所试运的设备及系统在试运过程中的运行状况进行评价。B.5 点检验收人的职责

B.5.1 应对检修后的设备质量负全部责任;

B.5.2 参加设备的分段验收和总体验收;

B.5.3 负责检修设备投入运行后,各项技术指标的分析,直至设备运行正常。

B.6 发电部的职责

B.6.1 督促检查运行人员认真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

B.6.2 完成发电部工作票的检查、汇总、统计、分析、保存等工作。

B.7 安全监察部的职责

B.7.1 监督检查生产部门和人员严格贯彻执行工作票管理规定,并承担考核职责。

B.7.2 监督动火票的贯彻执行及存放。

B.7.3 审核一级动火票、二级动火票填写的措施进行审核是否正确完备,安全可靠。

B.7.4 一级动火工作开工前,应深入现场检查火票中各项措施是否确已落实,能否满足防火要求。

B.7.5 做好一级动火现场灭火准备工作。

B.7.6 每月、每年对全厂工作票进行总结、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不断完善工作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修订工作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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