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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球、

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赛、

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二)、艺术工作方面:

1、区级大型团体比赛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800元,三等奖500元;(其中

一等奖第一名另嘉奖1500元并享受本年度九年级老师外出休养待遇)2、市级大型团体比赛一等奖2500元,二等奖1800元,三等奖1000元(其中

一等奖第一名另嘉奖2500元并享受本年度九年级老师外出休养待遇)

3、外聘专家指导必须由校行政讨论通过,比赛奖金按上述奖励的50%计奖,(如

获一等奖第一名不再享受本年度九年级老师外出休养待遇)

4、区级非团体项目及个人比赛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同

一教师辅导同一项目的奖励封顶800元;

5、市级非团体项目及个人比赛一等奖200元,二等150元,三等奖100元;

同一教师辅导同一项目的奖励封顶1000元;

五、运动员奖励:

1、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比赛中得一分奖励10元,获得单项第一名嘉奖100

元,累计嘉奖。

2、艺术、体育其他项目比赛中获区级团体或单项第一名奖励300元,第二名奖

励200元,第三名奖励100元,团体和单项不重复奖励,以奖金高的发放。

六、以上艺体竞赛项目参加小规模的联赛、邀请赛获奖的组队训练老师及运动员

按同级大型比赛的50%计算;奖励均以最高奖励计算,不累计奖励;

七、未尽事宜,由校行政解释。

学科竞赛类等:

一、项目设置:

科技竞赛、学科竞赛、团队活动、其他课外兴趣小组

二、辅导老师的奖励与补贴

1、常年带队训练,考核合格400元/人,考核优秀600元/人。

2、指导学生参加各项竞赛奖:

校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40元、30元、20元;

街道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80元、60元、40元;

武进区团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00元、80元、60元;

常州市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150元、120元、90元;

省级以上团体一、二、三等奖分别奖200元、160元、120元;

如学生个人参加以上竞赛获奖,指导教师分别得以上奖金的1/2。(有1人奖1人)但与团体奖不重复,每一单项比赛的教师奖励最高为800元。3、指导学生在武进区、常州市、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的分别奖励30元、

40元、50元。

以上竞赛指有组织的较正规的竞赛,其它可视活动内容形式作适当调整,以上竞赛原则上以奖代辅导,一人辅导独享奖金,几人辅导分享奖金。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球、 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赛、 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 (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三条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认真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九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十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第十一条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1.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2.两票合格率100%; 3.小指标成效显著; 4.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5.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1.设备健康率100%6;

贡献奖奖励办法(终审稿)

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 贡献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表彰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科技人员在产业技术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奖励为民营科技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努力和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2007年10月经国家科学技术部和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批准,特设立“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以下简称民营科技贡献奖),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宗旨是,倡导社会重视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的作用;弘扬民营科技企业、企业家以及科学技术人员勇于创新、脚踏实地、敬业奉献的精神;激励民营科技领域的广大企业家、科技人员为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成果转化、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做贡献。 第三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由中国民营科技促进会(以下简称中促会)设立,分设“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优秀民营科技管理服务奖”等三类奖项。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每年评选一次,“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各奖励名额不超过30名,“优秀民营科技管理服务奖”奖励名额不超过10名。

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牌和一定数额的奖金。 第四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励工作办公室设在中促会,是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奖励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的推荐、评审、奖励等组织工作。 第五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评奖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专家评审机制,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六条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是经科学技术部批准的社会力量设立的科学技术奖(国科奖社证字第0080号),获得“优秀民营科技创新成果奖”单位,可根据有关规定,由中促会推荐参加“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选,以及“钟南山科技创新奖”评选(钟南山科技创新奖的有关评审规定另见相关文件)。 第二章奖励范围与条件 第七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非国有和国有控股的、以研发新技术和生产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产品为特征的民营科技企业;由民营科技企业主导研发出的重大创新成果;以及为推进民营科技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关管理部门、金融机构和社团中介组织均在申报范围之内。 第八条:申请民营科技发展贡献奖需满足下列条件: (一)优秀民营科技企业奖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三年以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体育运动训练竞赛补贴与奖励办法 为激励学校运动队努力提高训练水平,推动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积极参与国内高校的体育竞赛和体育文化交流,丰富学校文化生活、扩大学校影响力。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对在我校群体工作和体育竞赛中,辛勤付出劳动,为校争得荣誉的学生和教师进行一定的补助和奖励,以调动全校师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体育竞赛奖励 破浙江省大运会记录奖励元,破浙江省高校记录奖励元,破全国高等师范院校记录奖励元,破浙江省记录或全国大学生记录奖励元,破全运会记录奖励元。 .新达等级运动员奖励(在校训练就读学生) 健将:元;一级:元。 .新达等级裁判员奖励(在职教师) 国际级:元;国家级:元。 .教练员奖励 个人项目:教练员按所带运动员奖金总和的﹪发给。 集体项目:主教练按所带运动员奖金的﹪发给,助理教练按主教练奖金的﹪发给。 二、运动员、教练员假期集训补贴 .运动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元。 .教练员假期集训,每人每天补贴元。 三、工作人员参加校内群体竞赛工作的补贴 .组织编排补贴 校田径运动会的人员,一次性补贴元项 其他项目比赛的人员,一次性补贴元项 .裁判员补贴 教师裁判员补贴:校田径运动会工作人员每人每天补贴元,其他项目每人每天补贴元。 学生裁判员补贴:根据具体项目情况设定,校田径运动会比赛期间参加裁判工作的学生每人每天补贴元;篮球、排球、足球项目补贴元项;其他项目均补贴元项。

进行裁判等级考核的比赛,学生裁判员补贴不予发放。 四、教练员、运动员外出比赛服装、运动鞋补贴 .运动员外出参加比赛服装及运动鞋,每人限报元,使用期年。 .参赛必须的其它用品,如护膝、护腕、护踝、化妆品等原则上予以全额报销。 .教练员带队外出比赛,服装、鞋补贴费每人元,使用期年。 .每年限报一次。 五、说明 .代表队外出比赛需经校体委批准同意,未经同意的代表队外出比赛,经费一律自理。 .各队在比赛结束一周内,将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成绩册、秩序册和比赛总结交体委备案,方可报销比赛经费。 .假期训练,教练员必须提前天填写《运动队集训申请报告》,制定训练计划和比赛目标,并附运动员名单,提交校体委审核批准,方可发给训练补贴。 .外单位借用我校运动员和教练员取得名次,由借用单位负责奖励,我校不再单独奖励。 .教职工代表学校参加省内外比赛的奖励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六、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校体委 浙江师范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一五年一月

企业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企业劳动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员工的工作热情,掀起一个比干劲、赛贡献的高潮,实现*年的奋斗目标,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自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开展一次劳动竞赛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劳动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 本次竞赛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落实公司提出的*年方针目标为根本,以抓好生产经营为主线,以竞赛活动为载体,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在内部形成一种拼搏进取,w争做贡献的浓厚氛围。目的是:通过竞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检验我们员工队伍的素质,检验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业绩,以竞赛促生产、促安全、促管理、促效益、促发展,打造高锻品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实现各自及公司*年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竞赛的内容 本次竞赛是公司上下全员参与的一项活动。因此,各分公司、各部门及每一位员工,都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竞赛中坚持以赛工作态度、赛工作质量、赛管理、赛安全生产、赛现场管理、赛产品质量、赛节能降耗、赛生产指标、赛销售指标、赛效益指标等为主要内容,达到各分公司之间比着干,部门与部门之间比着干,个人与个人之间比着干。

三、竞赛活动的时间安排 这次竞赛活动总的分三个阶段来进行,具体安排为: 第一阶段:6月25至6月30日为宣传发动和准备阶段。 第二阶段:7月1日至9月30日为竞赛实施阶段。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0月10日为总结、评比、表彰阶段。 四、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及要求 为了加强对这次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领导,公司决定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组织、协调竞赛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为:。具体工作班子成员由组成。在活动期间,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到各部门对竞赛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各分公司也要加强对这次活动的组织,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工作班子,拿出自己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 对这次竞赛活动总的要求是: 第 一、各分公司及公司各部室要分别集中起来,在6月25日前召开动员大会,将公司的意见传达下去,做到层层发动。同时,还要利用《*新闻》、黑板报、宣传栏、出刊竞赛简报等形式大造声势,广泛宣传,让每一位员工都了解这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的要求,为参与竞赛提供保证。 第 二、各分公司、各部门要以实际行动组织好这次竞赛活动,不搞形式

表彰奖励办法

学校 表彰奖励管理办法 (第二次修改,讨论稿,请修改)(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规范学校表彰奖励工作,充分发挥表彰奖励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进一步调动各部门和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大力营造爱岗敬业、奋发向上、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表彰奖励是对工作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集体、个人给予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第3条凡以学校党政名义对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进行的表彰奖励,或者以学校党政名义向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推荐我校部门、集体或教职工个人受表彰奖励,均必须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对学生集体和个人表彰奖励的管理办法、奖项设置方案和评选条件由学生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4条表彰奖励分为综合性表彰、专项性表彰、特殊性表彰,按奖励对象又分集体表彰、个人表彰。 (一)综合性表彰。是对在各项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评价特别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四至五年开展一次。 (二)专项性表彰。是对在某一业务范围或某一阶段性工作中做出优良成绩、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一般阶段性工作结束时表彰一次或一至二年表彰一次。

(三)特殊性表彰。指对在重大项目、特殊事件或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进行的表彰,可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进行表彰。 集体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集体或荣誉称号集体; 2.学校表彰的年度考核为先进集体;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支部;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我校争得荣誉的集体。 个人表彰: 1.受到校外有关机关表彰的先进个人或荣誉称号获得者; 2.学校表彰的年度先进工作者和获专项奖的个人; 3.学校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 4.在校外有关机关组织开展的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个人。 第5条校外有关机关、组织、机构的奖励分为以下五类:第一类上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第二类上级党委、政府的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 第三类上级教育行政主管机关及其工作部门的表彰奖励,以及由教育行政主管机关授权的表彰奖励; 第四类中央开放大学、省开放大学、城市职业学院的表彰奖励; 第五类工会、共青团、妇联的表彰奖励。 各类协会、民间机构、组织的表彰奖励原则上不列入学校表彰奖励范畴。

运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运城学院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 校字〔2019〕5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各类学生学科竞赛活动,鼓励学生踊跃参加学科竞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学科竞赛指导,充分发挥学科竞赛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进学生学科竞赛活动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大学生学科竞赛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企业或行业学会及其他学术团体举办,由在校大学生参加的与学科专业紧密相关的课外科技竞赛和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第三条大学生学科竞赛按照竞赛举办主体、赛事规模及影响力大小而划分,分为超级竞赛、一级竞赛、二级竞赛及三级竞赛。 超级竞赛:指由多个国家部委联合组织的具有超强影响力的综合性国家级竞赛,具体项目由省教育厅认定。 一级竞赛:指由国家部委、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及国际性和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影响力较大的学科竞赛,具体项目由省教育厅认定。

二级竞赛:指由省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或行业学会及其他学术团体组织的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学科竞赛,包括一级及以上学科竞赛的省(区)级选拔赛、省教育厅重点支持赛事及其他有关赛事,具体项目由省教育厅与各高校共同认定,学校按年度发布。 三级竞赛:指学校组织的校级学科竞赛,及各类各级别学科竞赛的校级选拔赛,具体项目由学校认定。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 第四条学校成立学生学科竞赛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校竞赛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为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教务处、科技产业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统一领导全校学生学科竞赛工作,审核学科竞赛制度,审定全校学生学科竞赛年度计划,裁定学生学科竞赛等级。 第五条校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主要职责为:负责全校学生学科竞赛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科竞赛制度建设,负责对各院、系、部申报的年度学生学科竞赛计划进行初审并提交校竞赛领导小组审定,负责收集、发布竞赛信息,负责竞赛专项经费管理及相关奖励,负责主办赛事的组织、宣传,确定相关竞赛的承办单位等。 第六条各院、系、部是学生学科竞赛的主体和责任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公司管理制度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xml: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认真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九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十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 第十一条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1.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2.两票合格率100%; 3.小指标成效显著; 4.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5.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1. 设备健康率100%6; 2、设备消缺率100%; 3. 节约消耗性材料成效显著; 4. 修旧利废,成效显著; 5.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显著;

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建设与管理办法

北京交通大学 本科生学科竞赛建设与管理办法 为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提高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活跃校园学术氛围,培养学生的进取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鼓励全校师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为加强学科竞赛的建设和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竞赛级别及认定 第一条学科竞赛是指各类与学科教学关系密切的竞赛活动。我校学科竞赛级别分为国际、国家、省部、学校、学院五级。 第二条国际级学科竞赛一般具有全球影响、多国高校参赛的学科竞赛。国家级学科竞赛一般指教育部等主办的具有全国影响的高校广泛参与的学科竞赛。省部级学科竞赛一般指市教委等主办的具有区域影响的多所高校参与的学科竞赛。校级学科竞赛指学校主办的全校性学科竞赛。院级学科竞赛指学院主办的全院性学科竞赛。 第三条新申请认定为国家级及以上的竞赛,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对专业建设、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 (2)一般应由教育部(或下属的一级学会)、教指委、行业协会等牵头组织,并成功举办3届以上; (3)本校学生至少参加过两届,并取得过二等奖及以上的成绩; (4)具有全国/全球影响力且获得国内水平相当高校或学科专业的认可; (5)一般应有省部级选拔赛或赛区选拔赛。

第四条学校认定为省部级的竞赛,一般只包括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的竞赛和学校认定为国家级及以上竞赛的省部级选拔赛或赛区选拔赛。 第五条学科竞赛级别的认定由学校综合考虑社会影响、主办单位、竞赛水平、其他同类高校认定情况等因素,由承办竞赛的学院申请,教务处统一组织认定。 第二章竞赛项目建设 第六条学科竞赛项目建设应充分考虑学校的特色与优势、学科与专业特点,重点建设部分影响力广泛,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促进作用的学科竞赛。鼓励把学科竞赛体系固化到人才培养方案中。 第七条学科竞赛项目建设实行教学副院长牵头的学院负责制,由承办学院制订建设规划并负责具体建设。原则上每个学院建设的重点学科竞赛项目不超过5个。 第八条承办学院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目标,学科竞赛在本科生科研训练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将学科竞赛项目建设与科研训练课程群、科研训练项目与活动平台建设统筹考虑,做好建设规划。 第九条参赛队伍建设应与教学团队建设相结合,优先选择具有较强责任心、丰富实践经验、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组成稳定的指导教师团队。参赛学生选拔要覆盖全校主要学科专业,形成各年级、各专业、各层次学生都有机会参与的,分层选拔的选拔机制。 第十条竞赛条件与环境建设。在实验室建设与创新天地建设过程中应将开展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与学科竞赛所需的仪器设备、场地等进行综合考虑,以满足学生进行创新训练项目、参加学科竞赛的需要。 第十一条培训课程建设。根据竞赛要求,将竞赛辅导和强化训练进行综合设计,形成系统的理论与实践课程,并纳入科研训练课程群。加强对竞赛资料、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在培训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培训水平。 第十二条学校重点支持认定评级的学科竞赛建设,并将认定的学科竞赛公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要点

科技进步奖评审奖励办法 三公技字〔2011〕356号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步伐,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规范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奖励工作,调动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和奖励。 第三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贯彻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以项目为载体,突出奖励个人。 第四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是局授予组织和员工、雇员的荣誉,授奖证书不作为确定科学技术成果权属的直接依据。 第五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4个等级,获奖个数不设限,每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六条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科技开发项目成果、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技术专利、技术总结、技术方案、施工设施设计图、支架模板设计图、工艺标准、应用软件开发、工法、QC成果、合理化建议、论文以及其他形式),均可申报局级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成果奖: (一)技术成熟且有明显的创新性,总体技术水平达到了局先进或以上水平。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具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在施工生产中,组织技术攻关,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技术难题的。

(三)对成果完成单位和人员名次排列无异议,无权属争议。 第七条凡列入局或局属单位科技开发的项目,在通过局技术委员验收或鉴定后3年内,均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应在工程结束或公开发表3年内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八条以局为主要单位(成果所有权归属局)联合开发的成果也可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第九条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中交股份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不再申报局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条每项科技成果只能申报一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对申报后未获奖或已获较低等级奖项的成果,不得重复申报。但如果在此后的使用开发过程中获得新的实质性进展,并符合评审条件的,可再次以新成果申报。 第十一条科技成果应在规定的截止日期以前进行申报,逾期则不予受理。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十二条局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等级评审标准如下: 特等奖: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领先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行业局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 一等奖:在技术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点多、规模大、涉及多个技术领域,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领先、集团先进或以上水平;成果转化程度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完全符合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实用价值很大,在国内有推广应用,主要在局内推广。对局的科技进步有重大作用。 二等奖:在技术上有大的创新,技术难点较多、规模较大、涉及两个以上技术领域、需局内协作,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局内先进水平,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doc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生竞赛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奖励工作和学生各类竞赛的管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学生科研实践能力,繁荣校园文化和学术科技,鼓励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水平、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推动我校教育事业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原则:激励先进、突出重点、协同推进、注重导向、归口管理。对各类奖励项目的奖励标准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类别 第三条奖励对象范围: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文化艺术类竞赛、体育比赛、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各类竞赛中取得重大成绩的团队和个人。 第四条奖励类别分为学科竞赛奖励、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文化艺术类竞赛奖励、体育比赛奖励、社会实践志愿服务评选奖励五大类。 (一)学科竞赛奖励对象包括:在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大学生计算机程序设计比赛、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广告艺术设计大赛、以及类似的由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比赛中获得相应名次的。 (二)创新创业类竞赛奖励对象包括: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以及类似的由各行业协会(学会)组织的赛事中获得相应名次的。 (三)文化艺术类竞赛奖励对象包括:在各级宣传、团委、教育、文化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类竞赛及中文演讲、辩论、舞蹈、曲艺、戏剧、声乐、文学创作等比赛和限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的赛事取得相应成绩的。 (四)体育比赛奖励对象包括: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省市级大学生运动会、限参赛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的赛事如篮球、排球、足球、田径、定向越野、武术、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定向越野、散打等各类赛事中获得相应名次的。 (五)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类奖励对象包括:在各级宣传、教育、团委、精神文明办等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评选中获得相应成绩的。 第三章奖励管理与实施

先进集体和个人奖励办法

年度××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同心协力,奋勇拼搏,以及对本年度工作中取得卓越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项设置 第二条设置两大类共十一个奖项。 第三条第一类先进集体类设两个奖项:1、优秀部门奖1个,2、优秀班、组奖各1个。 第四条第二类先进个人类设九个奖项:1、管理精英奖1名,2、市场推广优秀奖1名,3、质量标兵奖1名,4、操作能手奖3名,5、创新奖3名:(管理创 新奖、技术创新奖、市场创新奖),6、区域市场优秀主管奖1名,7、优秀 班、组长奖各1名,8、优秀服务支持奖2名,9、建议贡献奖1名。 三、各奖项的参选对象和评选标准。 第五条1、优秀部门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独立部门。 评选标准:部门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能良好的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部门中的每一位员工都团结协作,并能与其它部门开展积极的合作。团队 中的员工工作态度积极向上,责任心强,取得优异的工作绩效。 第六条2、优秀班组奖,参选对象为制造部、研品部各班组。 评选标准:班组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强,班组中的员工团结协作、不畏辛劳,能按时按质完成计划任务,未出现过因人为因素导致的质量问题或事故。 第七条1、管理精英奖,参选对象为公司各部门负责人。 评选标准:管理能力、组织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责任心强,个人工作方式和行为能感染、激励下属职员,能有效的带领部门职员开展团队作业,并与其 它部门开展良好的协作,对公司的管理起到促进推动的作用。 第八条2、市场推广优秀奖,参选对象为市场拓展部、营销部、外贸部等所有市场推广人员。 评选标准:综合考核分数列第一位者。由于对市场的宣传、策划或提供的技术支持令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业绩显著提升或技术推广经理(代表)的推 广能力强,销售业绩优异者。 考核指标:根据销售达成率、收款达成率、新客户开发率三项指标综合评定。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附件9: 武进区礼河实验学校各项竞赛奖励办法 (试行稿) 艺体类: 一、项目设置 1、体育类项目: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其他项目(中小学生象围棋比赛、篮 球、排球、足球、游泳、健美操、中长跑、跳绳、踢毽比赛等)。 2、艺术类项目:中小学生舞蹈比赛、中小学生器乐比赛、中小学生校园剧比 赛、中小学生声乐比赛、中小学生书画摄影比赛等。 二、组队与训练: 1、原则要求每一位体育专职教师均要组建并带好一个项目队; 2、具体项目队的训练由负责老师结合项目特点选材,并按计划认真组织训练工 作; 3、校行政要求各职能部门、各年级部、各班主任做好项目组队和训练的配合支 持工作,负责老师发现问题及时与班主任、家长沟通,解决不了的须及时向校行政反映。 三、项目负责老师的绩效津贴: 1、有项目队的老师能按要求组建并带好项目队,则享受全校专任教师的平均课 时津贴。(必须向教务处提交训练计划、训练日志、运动员签到簿、获奖的还需提供获奖证明。) 2、没有组队或带队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教师享受术课教师的课时津贴; 3、有项目队的老师所带队在比赛中未能获奖的,节假日训练补贴40元/天。 四、项目负责老师的奖励: (一)体育工作方面: 1、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1)获区中小学田径运动会总分第一名奖励10000元,第二至五名奖励6000元,第六至十名奖励4000元,第十一至十五名奖励3000元; (2)未获得团体奖:运动员获得一分补贴教练员5元; 2、其它项目奖励 (1)获区团体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4000元,第三名奖励3000元,第四至六名奖励1500元; (2)教练员单项奖励 指导的运动员在区级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的奖励200元,第二名奖励100元,第三名奖励50元,累计奖励,获得团体奖后不再奖励; 以上项目参加市级及以上比赛奖励按双倍计算。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劳动竞赛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竞赛的作用,促进***(以下简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公司劳动竞赛活动开展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是全面培养“四个一流”职工队伍的具体举措,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竞赛奖励办法是劳动竞赛活动的一个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公司设立劳动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组织、管理、审批、表彰和奖励工作。 第四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委),主要负责劳动竞赛活动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竞赛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评审需要由有关专业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劳动竞赛活动的定期检查及评审,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与方法

第六条各分会劳动竞赛组织健全,认真组织开展了竞赛活动,制度规范,竞赛方案详细、措施有力和制订了科学的竞赛管理制度。 第七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促进安全生产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第八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第九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基础管理工作扎实,注重加强班组建设。 第条各分会劳动竞赛对主要经济指标和安全生产等方面达到较好水平。 第一条公司劳动竞赛评选工作小组,对所有申报单位按经济效益指标和安全指标计算总分进行排名。 (一)运行管理: 1、安全指标符合安康杯竞赛标准; 2、两票合格率100%; 3、小指标成效显著; 4、厂用电率低于计划值; 5、无误操作; (二)机组日常维护: 1、设备健康率100%6; 2、设备消缺率100%; 3、节约消耗性材料成效显著;

部门及个人奖励办法(试行)

省工商联优秀集体及个人奖励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我会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激发大家在工作中干事创新、争先创优的热情,根据《公务员奖励规定》、相关法规条例及会领导的具体指示,结合我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机关建设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展示省工商联良好形象为宗旨,通过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或受到上级表彰的个人、集体实施奖励,进一步建立完善激励机制,促进我会广大干部职工凝心聚力、事争一流,推动省工商联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奖励范围 对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集体或个人均给予奖励: (一)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中直单位通报表彰的; (二)受到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的; (三)在中直、省直系统组织的业务活动、竞赛、考核评比中获得名次的; (四)在中央及省级以上媒体发表与省工商联工作相关文章的; (五)积极为省工商联工作献计献策,得到采纳的; (六)其他需要提请奖励的事项。 三、奖励方式 (一)公告表彰

(二)实物奖品 (三)一次性奖金 对各等次获奖部门和个人分别按标准采取本办法所列方式之一给予奖励,成绩特别突出的,也可同时采取多种奖励方式。 四、奖励实施 (一)奖励原则 1.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2.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奖励与成绩相适应的原则。 (二)奖励程序 1.集体或个人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室及时提出申请,报办公室初审; 2.初审通过的获奖单位和个人,上报会党组进行审核并确定奖励等次; 3.经会党组审核通过的拟奖励集体和个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获奖单位及其获奖人持有异议的,应当在奖励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办公室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奖励由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奖励标准 1.受到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和中直单位通报表彰的,集体奖励金额为2000-3000元,个人奖励金额为500-1000元; 2.受到省直各厅(局)通报表彰的,集体奖励金额为1000-2000

邯郸市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邯郸市劳动竞赛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于今日发至各单位邮箱,请各单位将更改处标红,于7月13日前反馈至经济技术部邮箱。 邯郸市劳动竞赛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是以普遍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为目的的群众性竞赛活动。开展劳动竞赛是提升职工素质、推动企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有效形式。为充分激发全市广大职工投身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促进科学发展,创新驱动,实现绿色崛起,建设宜居宜游宜业的富强邯郸、美丽邯郸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根据《河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奖励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邯郸市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指导全市劳动竞赛活动。各县(区、市)、企业成立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指导本地本单位劳动竞赛工作。劳动竞赛具体工作由各级工会牵头负责,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科技、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并给予大力支持。 第三条建立经费保障机制。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河北省总工会2014年度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办字﹝2014﹞77号)的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对劳动竞赛奖励经费视财力状况予以必要支持;各企业要按照不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取劳动竞赛奖励资金,具体

额度由企业行政与企业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组织共同商定,专项用于奖励在劳动竞赛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保障职工通过参加劳动竞赛,实现自身价值,获得相应的劳动收益。具体奖励标准由各企业根据劳动竞赛所创价值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 第四条劳动竞赛奖励资金的使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筹考虑,合理安排,确保劳动竞赛活动健康深入开展;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要向同级劳动竞赛委员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同级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五条市劳动竞赛委员会每年依据竞赛结果对劳动竞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具体名额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确定。对劳动竞赛工作的奖励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一线的原则,由各级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按规定程序逐级申报,市劳动竞赛委员会予以审核确定。 第六条邯郸市劳动竞赛先进集体、邯郸市劳动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奖励对象是组织开展劳动竞赛活动成绩突出的县(区、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各产业和企业劳动竞赛委员会或成员单位(含分公司、车间、工段、班组)。其条件是: (一)竞赛组织机构健全,竞赛方案安排部署合理,目标任务明确,推进措施有效,奖励制度完善。竞赛开展方式和方法有突破、有创新、有举措,成效突出,竞赛台账健全,动态管理,记录详实。善于培养、选树竞赛典型,及时进行宣传。

天津大学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推荐校内研究生的奖励办法试行

天津大学竞赛获奖学生免试推荐 校内研究生的奖励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校学生踊跃参加国内外高水平竞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扩大我校的对外影响,推进我校创新人才的培养,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国内、国际竞赛获奖学生在免试推荐校内研究生时予以适当奖励。具体办法如下: 一、总则 (一)对于国内、国际竞赛的界定 本办法中所适用的国内、国际竞赛必须是经学校教务处组织参加或赛前经教务处认定的。未经学校认定的国内、国际竞赛成绩不与免试推荐研究生挂钩。 (二)对获奖学生根据获奖情况实行专业排名浮动奖励,即首先对下述细则中所规定提升比例最高的情况予以排名浮动,再对提升比例次高的情况予以排名浮动,依此类推。 (三)如学生有多项获奖情况,只按其所获最高奖励的相应标准计算。 (四)团队竞赛的各参赛队所在学院和具体组织单位在参赛前必须与教务处确认学生在参赛团队中的排名。 (五)对于个别团队奖项,团队成员在客观上不能排先后名次时,逐一给予统一比例的排名浮动。 二、细则 (一)团队竞赛 1.国际竞赛团队一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5%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25%”(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0%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5%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四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0%的奖励;对该团队中排名第五及以后的学生不予以奖励。

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0%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2.国际竞赛团队二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8%”(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于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0%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5%的奖励。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1%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3.全国竞赛团队一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8%”(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于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2%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8%的奖励。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2%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4.全国竞赛团队二等奖: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一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0%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0%”(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则该生在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同理,对于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二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8%的奖励;对在该团队中排名第三的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5%的奖励。团队成员不能排先后名次时,统一给予专业排名提升8%的奖励,专业实际名次靠前的优先浮动。 (二)个人竞赛 1.国际竞赛一等奖:对该获奖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25%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25%”(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 2.国际竞赛二等奖:对该获奖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励,具体是根据“专业总人数×18%”(四舍五入)核算出“提升数”,免试推荐研究生时的排名=实际专业排名名次-提升数。 3.全国竞赛一等奖:对该获奖学生给予专业排名提升18%的奖

公司劳动竞赛实施方案范文

---------------------------------------------------------------范文最新推荐------------------------------------------------------ 公司劳动竞赛实施方案范文   一、劳动竞赛指导思想:以落实公司提出的xxxx年方针目标为根本,以抓好生产经营为主线,以竞赛活动为载体,通过竞赛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检验员工队伍的素质,检验各部门的工作质量及业绩,以竞赛促生产、促安全、促管理、促效益、促发展,打造高端品牌,推进企业文化建设,为实现公司xxx年的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劳动竞赛活动的主题:保稳产,上质量、降消耗,为实现年产xxx任务而奋斗 三、劳动竞赛活动参与对象:公司各部门、各工段及全体员工 四、劳动竞赛活动的必要性: 1、xxx年公司董事会提出全年生产xxx,销售收入12个亿,实现利润5个亿的经营目标。除去30天的维修时间,月生产多晶硅任务是100吨。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劳动竞赛,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部门、各岗位在1100吨目标中应做的工作、承担的责任,调动各部门、各岗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形成齐抓共管,真抓实干的工作热潮。 2、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国际太阳能光伏市场将会进一步萎缩;国际多晶硅厂扩产和国内新建多晶硅企业陆续投产,以及薄膜太阳能电池等替代产品的日益成熟,多晶硅市场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为在激烈的 1 / 8

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公司决定知道难而上,开展保稳产,上质量、降消耗,为实现年产1100吨多晶硅任务而奋斗的劳动竞赛活动,再次为完成川投集团今年生产经营目标发挥尖兵作用和主力军作用。 五、劳动竞赛活动的具体办法 1、对产量、质量、物耗、设备、检验、技术、销售、物资等生产经营指标能够量化的部门,将本部门承担的具体生产任务作为劳动竞赛的主要内容,具体指标数值以计划部下达的月度指标为准。 2、对工作任务不能量化的部门,将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下达或总经理布置的重点工作或者本部门工作作为劳动竞赛的主要内容,完成时限以总经理办公会确定时限为准,或者按部门计划安排为准。 3、安全环保、定置管理、物耗、成本作为全公司各部门(工段)共有的劳动竞赛指标。 4、本次劳动竞赛指标,重点是突出各部门在完成1100吨生产任务和与完成1100吨任务有紧密关联的重要工作。各部门日常工作不作为劳动竞赛内容。 5、多晶硅产量、质量、物耗、成本的竞赛指标由计划发展部提供月计划作为依据。 6、各部门(工段)劳动竞赛内容指标见附表1、2。 五、劳动竞赛活动的评比办法 1、生产经营指标。 (1)产量指标。以计划发展部每月下达指标为准,完成下达计划指标得满分。若实际完成指标低于计划指标10%不得分;低于10%以内的,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奖励办法

“国家级”优质工程奖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甘肃建投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按照“量质同升”的发展新理念,最佳发挥甘肃建投所属各单位运营管理效果,引导和激励追求卓越,创建更多的优质工程,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各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获得“国家级”组织类、项目类团体奖项的奖励。(奖项明细见附件1) 第二章奖励标准 第三条项目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简称“鲁班奖”)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90万元,其中该单位自筹6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30万元。 第四条项目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简称“国优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简称“詹天佑奖”)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75万元,其中该单位

自筹5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25万元。 第五条项目获得“广厦奖”、“全国建筑业绿色施工示范工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奖项的,集团总公司奖励该项目所在单位领导班子15万元,其中该单位自筹10万元(在该单位领导班子年终绩效考核总额之外另行提取)。该单位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另行奖励,奖励总额不低于5万元。 第六条甘肃建投区域公司管理的集团总公司特级资质项目,获得第三、四、五条所列“国家级”奖项的,集团总公司按照对应奖项标准,同等金额奖励该区域公司,区域公司按照对应标准执行,并对获奖项目部及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及项目管理机构进行相应奖励。 第七条各单位承建的建投区域公司管理的集团总公司特级资质项目获得第三、四、五条所列“国家级”奖项的,集团总公司按照对应奖项标准,同等金额奖励该单位,该单位按照对应的标准执行,并对获奖项目部和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及个人进行奖励。对联合体获奖项目按照一个单位工程标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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