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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文件。

四、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1.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7.库房实行专人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1.执业医师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执业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2.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门诊部保管。

3.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院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处方:1、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2、患者户籍薄、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3、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并将代办人员身份证明留存在患者门诊病历中。

4.对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建立随诊或者复诊制度,要求患者每4个月复诊或者随诊一次,并将随诊或者复诊情况记录病历。

5.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患者开具的处方不得在急诊药房配方。

6.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必须使用相应的专用处方。处方内容必须齐全、书写规范,医师签名必须与留样一致。严禁签署空白处方。

7.药剂人员严禁调配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由于不符合规定的处方引发的医患纠纷由处方医师负责。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1.调剂室设立专人管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2.各调剂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及药品请领规定,设置库存固定基数,报药剂科备案。

3.门诊药房固定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发放窗口,要有明显标识,安排固定岗位调配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

4.医生开具的所有麻醉药品注射剂,由开具处方医生的所在科室派医护人员到药房办理取药手续,在院内给病人注射后将空安瓿送回并做好空安瓿登记。病人不在医院内而又必须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时,由开具处方医生的所在科室联系门诊部出诊至病人家中使用并及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送交药房进行登记。

5.对晚期癌症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时,每次处方量不得超过3日用量,其他剂型每次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按照医院规定门诊病人由门诊部护理人员前来办理取药手续。并每次出示本院诊断证明,病人户口簿、身份证。再次取药时,必须将使用过的空安瓿交回并进行登

记。药房按照空安瓿实际数量核发药品。

6.晚期癌症病人院外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每次出示本院诊断证明,病人户口簿、身份证及代办人身份证。再次取药时必须将使用过的废贴交回,药房按照废贴实际数量核发药品。

7.对盐酸二氢埃托啡与盐酸哌替啶处方均为一次用量,且必须在院内使用。

8.门诊药房夜间值班期间可发放急诊病人凭具有麻醉处方权限的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处方,晚期癌症病人所用麻醉药品由白班发放;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注射剂由护理人员在医院内使用。

9.开写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使用专用处方,每张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病人情况特殊,由处方医师出具处方量增加申请,并注明原因,可适当增加。

10.住院病人使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时,要具备手写处方与医嘱单时,才能发放。由病房护理人员办理取药手续。打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嘱前首先要确认有无手写处方,只有医嘱而无手写处方时,要将该条医嘱退回病区(手术室医嘱除外),切记不要打印该条医嘱,否则,将造成微机帐与手工帐不符。

11.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处方,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

方,应当拒绝调配。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由医院按照国家规定样式统一印制。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白处方,由药剂科各岗位麻醉药品主管人员保管。各科室使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白专用处方,应统一编号,计数管理。实行领用、使用、退回、销毁登记管理。

3.按照规定麻醉药品处方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保存2年。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

1.连续使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注射剂或帖剂的,要求患者在下次取药时将使用过的空安瓿、废帖交回。

2.空安瓿或废帖交回数量不足于上次发药量的,按实际交回数量核发当次药品。

3.对交回的空安瓿或废帖,要认真查对批号,对确认不是本部门所发药品的空安瓿或废帖,应当拒绝发药。

4.对收回的空安瓿或废帖要建立登记簿。内容包括:日期、病人姓名、上次取药名称、数量、批号,退回空安瓿名称、数量、批号,退回人、收到人。

5.对收回的空安瓿或废帖,主管人员要保存好,计数管

理,定期报科室监督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内容包括:日期、销毁安瓿、废帖名称、数量、批准人、销毁人、监督人。(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1.对使用过程中残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认真保存好,及时填写破损登记,双人签字。并通知本部门麻醉药品主管人员确认后,由主管人员保管,等待处理。

2.对由于特殊情况造成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超过有效期限而不能正常使用的,可作过期待报损处理。

3.药剂科对待报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认真填写销毁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品名、规格、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销毁原因、批准部门。

4.对已填写报损登记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药剂科要集中管理,再次确认无误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到现场,监督销毁。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1.根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要求,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调剂室必须配备保险柜,门、窗安装放盗设施。库房有报警装置。

2.24小时值班的调剂室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交接班记录。每班次认真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对不能确认正常消耗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回报。

3.临床科室、手术室所存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配

备必要的防盗设施,实行专人管理,建立交接班记录。临床科室要将本科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名单上报药剂科。

4.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现丢失、被抢、被盗的,要及时向公安局、药品、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库房设立值班巡查制度,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认真厉行值班职责。各种通讯信息要与医院保卫部门、总值班保持畅通。

6.除留作夜间使用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外,其余各部门主管人员下班前必须要将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全部锁入保险柜。使用密码将保险柜锁好,钥匙保管好。夜间无人值班的部门要锁好门窗。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1.药品采购员职责

(1)负责全院的特殊药品采购工作、提供购买特殊药品付款银行转帐方式。

(2)据药品的使用情况,定期制定上报特殊药品的本年的采购计划。

(3)把好药品质量关,坚持按规定渠道购进特殊药品。

(4)对购进或退库特殊药品,由药品采购人员会同药库管理人员,逐项验收核对,并由采购人员在原始单据上签字以示负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保管员职责

(1)必须认真执行有关特殊药品法规,严格管理。

(2)建立特殊药品分类明细帐,对出、入库药品应详细盘点核对并填写记录。

(3)严守药库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复核查对制度,发现差错及时查对。

(4)会同财务定期清点库存特殊药品,做到帐目、帐物相符。调动工作须办理移交手续。

(5)负责药库的药品保管安全工作。严禁带非药库人员进出药库。

3.调配人员职责

(1)严格按照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规定的调配特殊药品处方。

(2)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处方,签署姓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员应当拒绝发药。

(3)对使用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应当专册登记,不得缺项,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时还需核对填写卡号、取药人姓名、身份证号。发药部门应在《麻醉药品专用卡》上按要求填写发药记录。

(4)门诊药房不得为患者办理麻醉、精神药品退药。患者不再使用麻醉、精神药品时,应将剩余麻醉、精神药品

无偿交回医院或办卡机构,由医院或办卡机构按规定销毁。(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1.日常工作由药剂科、医务科、保卫科根据各自职责承担值班巡查监督管理。

2.药剂、医务、保卫每季度应组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逐一登记在册,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纠正,按照医院管理规定处罚。

3.麻醉药品与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做到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双锁、专用账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保管员每月检查一次,保证帐物相符,检查要有记录。

4.检查内容包括:采购验收入库、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环节中的各种登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5.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药剂科、医务科、保卫科科主任提出整改措施,综合检查情况,汇总检查意见,在科室备案。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1.为保证患者合理的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防止滥用,医师和患者应遵守复诊或随诊制度。

2.患者使用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至少每4个月复诊或随诊一次。

3.医师应将患者复诊或随诊详细情况记录在该患者的除痛病历中。

4.患者不主动到医院复诊或随诊,医院可自动取消其继续使用麻、精药品。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1.全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由药事分管院长统筹负责,药剂科由药剂科主任负责,门诊西药房由门诊药房组长负责,住院部药房由住院部药房组长负责,ICU由ICU指定人员负责,手术室由手术室指定人员负责。

2.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科室严格遵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制度。

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存放点有4处:门诊西药房、住院部药房、ICU和手术室,4个存放点都配有专用保险柜,有严格的交接班制度,门诊西药房、住院部药房和手术室24小时有人值班。

4.仓库验收入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即时发放到四个存放点科室,仓库不跨作息时间段存放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松桃县人民医院药剂科

2016年1月12日

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 第一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与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院级领导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主管医院运营部(含:经营部、企划部、市场部)工作,与执行院长、业务院长共同管理医院院务部(含: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业务部(含:医务部、护理部)工作。 2、主持制定医院营销战略,确定经营方针、策略;负责审核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主持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医院经费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各类经费收入和支出,监督各部门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医院财务收支状况,分析经营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4、与执行院长共同组织领导医院员工的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社保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 5、领导医院形象工程建设和公共关系工作,努力培育良好的医院文化,建立融洽的内外关系,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定期组织医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行政查房和现场办公,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7、完成医院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行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医院的经营和经济管理工作。

2、组织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定期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工作。 3、领导医院实行科学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定期分析医疗工作数量、质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质量认证和公共关系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协助总经理组织医院的员工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意见。 6、审查有关业务支出计划和支出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组织指导全体员工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和各种培训,刻苦学习、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积极开展“学习型医院”活动。 8、教育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医疗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杜绝不正之风。 9、完成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业务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医院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和医政管理工作。 2、根据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疗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安排,组织年度、月度医疗质量检查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医院重点专科的确定和全面建设,参与医务人员的选聘、引进,组织对医务人员的考察、考核,对人员任用调配提出意见。 4、定期深入科室检查医疗质量,领导每月医疗查房;组织科室间协作,指导科室主要业务活动;组织重大手术、急危重症、疑难病例的会诊、抢救和急救演练,以及院前医疗救护工作。 5、协助总经理审查药品、器械采购计划,检查药品器械的供应管理工作。定期监督、检查主要医疗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修情况。 6、负责组织全院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新项目和临床科研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医、护、技人员的“三基”、“三严”训练、各专业人才梯队建设和技

医院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上墙

医院麻醉药品及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 制度上墙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制度 (一)、医院成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人员组成: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护理部、门诊办公室、保卫科共同组成。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凡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储备量的部门,都应有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日常管理工作。(三)、日常管理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目标责任制度并列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五)、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定期组织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建立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质量管理、不良反应报告、报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七).结合本院医疗需要,确定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品种范围和新品种的引进审批。 (八).组织全院医、药、护、技等相关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工作。 处方权及调剂权管理

1、执业医师、药师经卫生行政部门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知识培训后,分别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和处方资格和调剂资格。 2、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执业医师名单及变更情况每年报县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名单及签字留样在调剂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药方备案。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制度 1、《印鉴卡》由医院指定专人保管。 2、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法》以及国务院发布的《麻醉药品管理办法》,为了严格麻醉药品管理,保证临床的安全使用,制定本制度。 (二)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 品种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机卫生部指定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麻醉药品具体品种另列) (三)使用麻醉药品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所在科科主任填表审请,考核 合格,院长批准,医务科将审批表副页及签名字样送药剂科备案,方有麻醉药品处方权。 (四)麻醉药品的每张处方注射剂不得超过二日常用量,冲剂、酊剂、糖浆剂等不得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七天。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开方医生名章清楚可见;配方时应严格核对;配方和核对人员均应签名,并建立麻醉药品处方登记册。医务人员不得为自己或亲属开处方使用麻醉药品。 (五)因工作需要,留存指定基数麻醉药品的科室,其管理均应按本制度执行。 因治疗而使用麻醉药品后,须补充基数时,应持处方(如为注射剂应随带空安培)送交药剂科换药;注射剂处方和空安培二者缺一不得换药。 (六)对晚期癌症病人因剧痛而需麻醉药品止痛者,凭“麻醉品 专用卡”使用麻醉药品。专用卡由医院保存,病人凭身份证道医院挂号,开方 取药;发药部门应详细记录发药的数量及发药时间。专用卡的使用期限为二个月,过后仍需使用者,须重新办理换卡手续。 (七)严格麻醉药品管理。禁止非法使用、转让或租借麻醉药品。麻醉药品要 有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红色)、专册登记。麻醉药品要实行交接班制度。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对违反规定、滥用麻醉药品者有权拒绝发药,并

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汇编(DOC46页)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工作制度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按照《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 2、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管理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收集药物安全性和疗效等信息,建立药学信息系统,提供用药咨询服务。 3、建立健全药事工作相关的各项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各项工作记录和检验记录必须完整,书写清楚并经复核签字后存档。 4、要掌握新药动态和市场信息,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加速周转,减少库存,保证药品供应。做好药品成本核算和帐务管理。 5、药品采购实行集中管理,制定和规范药品采购工作程序,建立并执行药品进货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6、制定和执行药品保管制度,药品仓库应具备冷藏、防冻、防潮、避光、通风、防火、防虫、防鼠等适宜的仓储条件,保证药品质量。 7、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并监督使用。 8、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防止变质失效。过期、失效、淘汰、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不得出库,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9、应经常以各种不同的形式组织本部门的各级各类药学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专业技术知识与技能,提高全体人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 10、结合本院的功能、任务和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部门发展规划和服务工作计划,并予以实施。

河西务医院药剂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领导药剂科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2、拟定药品预算、采购计划,经院长及药事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督促检查药品管理情况,实行管理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满足医疗科研需要。 4、配合临床工作,努力开展临床要学,建立药品信息网络,收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配合临床做好新药验证、临床疗效评价工作,收集药品不良反应。 5、组织领导药品调配工作,指导和亲自参加复杂的调剂工作,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6、督促和检查特殊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领导所属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7、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督促检查个科室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并参加药事委员会工作 8、领导所属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9、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民营医院绩效考核方案【最新版】

民营医院绩效考核方案 一、考核目标: 为了激励广大医护人员工作热情,遵循以病人为中心,以医院利益为目标的宗旨,体现分配公平,多劳多得的原则,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发展。 二、考核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考核小组: 组长: 副组长: 办公室: 成员:院办、医教部、护理部、经营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医保办、客户服务部、后勤部及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 (二)职责:

行政执行:由院长牵头,会同副院长、院长助理、办公室等部门科室监督考核,由办公室组织; 医疗质量:主要由业务院长会同医教部、护理部、经营部监督考核,由医教部组织; 财务指标:由业务院长会同经营部、医教部、护理部、财务部、医保办监督考核,由财务部组织; 科室管理:主要由业务院长、医教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经营部监督考核,由护理部组织; 客户关系:主要由经营部、医教部、护理部、人力资源部、客户服务部监督考核,由经营部组织。 学习培养:主要由人力资源部、医教部、经营部、护理部等部门科室监督考核,由医教部组织。 三、考核依据: 国家政府相关法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深圳恒生医院规章制度

汇编XX》)和会议精神;各部门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各部门责任目标和经营任务指标等。 四、业绩指标考核与奖励: 以医院下达的任务为标准,按照节余和亏损给予奖励与处罚. (一)、临床科室: 工作数量(即住院部医师每人每月完成出院人数或总床日数,门诊医师完成的日诊人次数、收入院人数),门诊和住院业务收入等内容。XX年业务收入总体目标2900万元,分解到各临床科室年度和季度目标,并按之实行考核和奖惩: 按医院给各临床科室制定的业务目标超额完成后,超额完成的收入给与经济奖励:季度目标超额收入按3%奖励给科室,年度目标超额收入按5%(超额比例<10%)、7%(超额比例>=10%)奖励给科室。急诊科不适用第一条, 1、以门诊量和收入院人次为目标,全年年门诊量目标23200人次,全年收住院目标880人次,保持门住比超过3.8%。超出门诊量季度奖按4.5元/人次奖励,年度奖按7.5元/人次奖励,超出收住院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文山德惠老年病医院麻醉精神药品 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3、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江西省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补充规定》 4、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5、医院药剂科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5.1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5.3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5.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5.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空安瓿、废贴回收登记制度 5.6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5.7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5.8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5.9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5.10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

度 5.11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5.1 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5.1.1 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5.1.2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1.3 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5.1.4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1.5 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5.1.6 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

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促进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医疗安全和患者正常医疗需求,防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处方管理办法》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是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控的药品,由于其特殊的药理作用,对临床科室备用该类药品进行完善管理,各科室应按照以下流程领用、补充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二、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配置流程: 1、科室初次配置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科主任、护士长应根据本科室疾病特点和需要,设立基数,填写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表(附表1,一式三份,科室、药房各一份)。报药剂科、医务办审核,并经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配备。 2、科室因实际需要更改基数,填写科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备用基数更改表(附表2,一式三份,科室、药房、药剂科各一份)。 三、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补充流程: 1、基数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基数药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以保持在规定的基数内,保证随时可用。 2、定期核对检查批号、效期、外观质量,发现问题,如有沉淀、污染、变色、潮解、过期、标签模糊、包装损坏或有涂改和其它可能影响药品质量的情况,应停止使用,同时应立即报告护士长,详细做

好登记,及时汇报药剂科处理。 3、药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失效。每月对药品效期进行自查,建立药品效期记录本并做好登记工作。对接近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及时联系药房予以更换,以确保药品质量。 4、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后的空安瓿应妥善保存,补充时必须凭专用、有资质的执业医师处方和空安瓿到药房领药。补充基数时,可向药房工作人员要求发放有外包装的药品,以便识别有效期和生产批号。无外包装的药品应询问并清晰标记。 四、为规范备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相关科室应按照以下要求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1、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严格按“五专”要求,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的“五专”管理。 2、建立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记录本,内容按照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品种、规格对其消耗量进行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发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数量。专册保存期限为3年。 3、有醒目标示,数量固定。储存各环节应明确责任,交接班有记录,实行每日交接制,做到帐物相符。并有交接班登记。交接有交接人双签名,每日交班时核对、清点。 4、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残余量实行制度化管理,保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注射剂的残余量能在双人监督下被销毁并有记录。 5、医院定期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

2019民营医院规章守则

精心整理 制度目录 一、基本制度 1、行政管理 2、业务管理 3、劳动纪律 4、处罚办法 二、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 2、院务会 3、中层干部会4 三、办公会议事规则 四、大查房制度 1、行政大查房2 3 灵宝金城医院基本制度 一、行政管理 1、院领导要严于律己,弘扬正气、身先士卒、甘愿奉献,带出好院风,好团队,坚持值班、值日及考核检查制度,敬业爱岗,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精心整理 2、科主任、护士长要以身作则,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所负责科室内的各项任务和临时工作,起模范带头作用。 3、临床一线职工要围绕病人做好一切医疗服务工作,接待病人要热情、周到、体贴、不得推诿刁难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病人及家属发生争吵。全员围绕“让病人便利,让家属放心,让社会满意”的工作宗旨。行政后勤人员应积极服务好医、药、护、技一线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推诿扯皮,科室书面反映的问题,三天内予以答复和解决,紧急问题随时解决。 4 5 关部门。 6 7 8 械回扣。 9 行奖励。 二、业务管理 10、医生必须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护士必须认真履行《护士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医技科室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药师必须认真履行《执业药师法》的有关规定。 11、所有医、药、护、技人员要严格遵守和履行卫生部颁发的工作制度与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职责,准确执行各种技术操作规范。

. 12、防范医疗纠纷、杜绝医疗事故,任何原因所引发的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按照 《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执行。 13、坚持首诊负责制,病历书写规范制,住院首次记录由接诊医师4小时内完成,住院病历由经治医师24小时内完成,进修、实习医生不得书写出院(死亡)记录和病案首页,病例按市卫生局考核标准,必须达到九十分以上,处方合格率达98%以上。 14、出院病历必须归档管理,不得销毁、遗失、住院号不得错编、重编或漏编。 15、严格医技检查登记制度,医技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合格率、病检率、阳性率要达到规定要求。 16、严格传染病报告制度,不得迟报、漏报、谎报,不得出具虚假检查报告、诊断证明及健康证明。 17、各种护理文件书写及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达到90%以上,护理“三基”理论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 18、严格执行输液巡回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认真做好病人的基础护理,危重病人护理。 19、设备使用要按操作规范进行,专人负责,按时维护保养。 20、会诊制度:科内会诊由科室组织,科间会诊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推诿,院内大会诊由科室提出,业务院长安排。 三、劳动纪律 21、执行上班签到制,医院职工必须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脱岗、串岗,工作期间要衣帽整齐、佩戴胸卡、形象端正。行为得体、礼貌待人。 22、科室内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干私活、下棋、玩扑克等,不得作出一切影响病人诊疗工作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23、爱护公物,节约用电,科室内不得有长明灯、长流水,除规定科室外,其他科 室和个人一律不得使用电炉。 .

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汇编

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规范管理。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精麻药品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三、制定依据:《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相关精神文件。 四、责任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对本规定实施负责。 五、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制度(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二)《麻醉、精神药品医师处方管理制度》 (三)《麻醉、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四)《麻醉、精神药品处方管理制度》 (五)《麻醉、精神药品空安瓿和废贴回收登记制度》(六)《麻醉、精神药品残损销毁报告制度》 (七)《麻醉、精神药品安全管理制度》 (八)《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岗位人员职责》 (九)《麻醉、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制度》 (十)《麻醉、精神药品患者随诊或复诊制度》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值班巡查制度》

(一)《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管理制度》 1.采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根据需要提出合理购买计划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购买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5.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双人清点登记,报单位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6.储存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规定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和有关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的规定,对本院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采购、使用、保管,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为严格管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以下简称麻醉、精神药品),保证医疗的安全使用,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有处方权的医师在为患者首次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亲自诊查患者,为其建立相应的病历,留存患者身份证明复印件,要求其签署《知情同意书》。病历由医疗机构保管。 三、除需长期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和中、重度慢性疼痛患者外,麻醉药品注射剂仅限于医疗机构内使用。 四、麻醉药品非注射剂型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需要带出医疗机构外使用时,具有处方权的医师在患者或者其代办人出示下列材料后方可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 ⑴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⑵患者户籍簿、身份证或者其他相关身份证明; ⑶代办人员身份证明。 医疗机构应当在患者门诊病历中留存代办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建立由主管院长负责,医务、药剂、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

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或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加强医院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日常工作由药剂科承担。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列入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并每月底组织开展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六、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七、分管麻醉、精神药品的负责人掌握与麻醉、精神药品相关的法规和政策,熟悉麻醉、精神药品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配备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药学、医护人员负责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调配使用及管理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 九、定期对涉及麻醉、精神药品工作的管理、药学、医护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必须按规定手续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印鉴卡”,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在每年年初填写“年度麻醉药品使用数量申购单”报市药监局核定批准后,每季度从麻醉药品指定的经营单位巢湖市医药公司按临床需求量凭“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申购单”购买,保持合理库存。购买药品付款是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十一、麻醉、精神药品的运输由经营单位专人负责押运、防止 丢失、被盗。麻醉、精神药品入库验收是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

医院制度汇编

烟台龙矿中心医院制度汇编 第一篇病人服务篇 第一章临床管理 LC—001:门诊工作制度 LC—002:门诊管理制度 LC—00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LC—004: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LC—005:急诊工作制度 LC—006:抢救室工作制度 LC—007:急诊留观制度 LC—008: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制度 LC—009:院前急救与急诊科交接制度 LC—010:入院制度 LC—011:患者病情评估制度 LC—012:首诊医师负责制 LC—013:三级医师负责制 LC—014:查房制度 LC—015:医嘱制度 LC—016:处方制度 LC—017:会诊制度 LC—018:病例讨论制度 LC—019: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 LC—020:查对制度 LC—021:转科制度 LC—022:转院制度 LC—023:患者出院、随访及复诊预约制度 LC—024:围手术期管理制度 LC—025: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LC—026:手术部位识别标示制度 LC—027: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LC—028: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LC—029:急症手术管理制度 LC—030:介入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LC—031:人工关节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LC—032: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LC—033:医疗新技术准入及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LC—034:高风险诊疗操作的资格许可授权制度 LC—035: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制度 LC—036:危重患者抢救制度 LC—037:危重患者协调管理制度 LC—038:科室人员紧急替代制度 LC—039:重大手术报告审批制度 LC—040:非计划再次手术管理制度及报告制度 LC—041: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LC—042:安全输血操作规程 LC—043:陪检制度 LC—044:临床检验标本采集、储存、运送制度 LC—045:临床“危急值”报告管理制度 LC—046: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LC—047: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 LC—048:关于缩短患者平均住院日的管理规定 LC—049:单病种质量管理制度 LC—050: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度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40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第一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与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第一节院级领导岗位职责;一、总经理岗位职责;1、在医院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管理;2、主持制定医院营销战略,确定经营方针、策略;负;3、主持制定医院经费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各类;4、与执行院长共同组织领导医院员工的招聘、续聘、;5、领导医院形象工程建设和公共关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 第一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与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院级领导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主管医院运营部(含:经营部、企划部、市场

部)工作,与执行院长、业务院长共同管理医院院务部(含: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业务部(含:医务部、护理部)工作。 2、主持制定医院营销战略,确定经营方针、策略;负责审核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主持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医院经费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各类经费收入和支出,监督各部门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医院财务收支状况,分析经营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4、与执行院长共同组织领导医院员工的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社保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 5、领导医院形象工程建设和公共关系工作,努力培育良好的医院文化,建立融洽的内外关系,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定期组织医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行政查房和现场办公,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第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第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规定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三甲医院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五专”管理制度1、专人管理 (1)、药库由专人合理申报计划,保持合理库存(库存量一般不超过一个季度的用量)。药品采购人员须经过批准,凭“印鉴卡”向省、市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由药品经营企业送到药库,采购、保管人员不得自行提货。 (2)、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3)、入库验收采用专簿记录,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等内容。 (4)、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上报科主任和分管院长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再由药品采购人员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2、专柜加锁 (1)、药库、药房、各病区、麻醉科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必须配备保险柜。药库安装有防盗门(窗),并安装报警装置;药房安装有防盗门(窗);各病区、麻醉科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 (2)、保险柜实行双人开启,一人保管钥匙,另一人保管密码。 3、专用账册

(1)计划采购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验收入库和各药房出库必须进行专用账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入库数量、出库数量、结存数、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应商、质量情况、验收/发货人领药人、复核人签字等内容。 (2)专用账册的保存期限应当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3)各药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基数管理。药房凭请领单同时附上与请领单内容相符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到药库领取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由药库统一保管。领取后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数量不得超过固定基数。 (4)、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出库应双人复核,并由发药人、复核人签署姓名。 (5)、对出库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应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 (6)、出库后及时核对库存,出库单据上发药和领用部门均需双签名、专用帐册至少保存至药品有效期满后2年。 4、专用处方 (1)、医院可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及调剂培训和资格授权工作。 (2)、培训和考核对象为医院执业医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1]

医院麻醉药品管理制度汇总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2号)和卫生部颁发的《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规,为严格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使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修订我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内容如下: 一、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使用定期检查制度 (一)科室主任定期组织质量检查小组成员对药剂科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各环节进行检查、督促。检查内容包括: 验收采购计划、入库药品、出入库登记、调剂使用等环节中的各种登记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等;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定期对各药房、临床科室麻醉药品及精神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全面检查;检查使用数量及基数是否相符,各种记录是否完整、药品质量保管等情况。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 (一)采购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凭《麻醉药品购用印鉴卡》,按照年度采购计划,到具备麻醉药品经营资格的指定单位购买。 (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要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保持合理库存。 (三)购买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自行提货且付款要采取银行转帐方式。 (四)库房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双人验收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且清点到最小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作好验收登记。 (五)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必须做到货到即验,双人开箱验收,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入库验收应采用专簿记录,登记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 (六)在验收中如发现缺少、破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要求双人清点登记,及时上报医院领导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 三、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储存、保管、发放管理制度 (一)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柜加锁。对进出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 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人签字,做到帐、物、批号相符。第二类精神药品严加管理,单独保管,专柜专锁。 (二)药库应加强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每月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三)药房管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人员要作好出入库登记。要做到两人复核。 (四)药房管理麻醉药品人员每月对所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进行盘点,要做到帐物相符,帐帐相符。 (五)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查找或者追回。 (六)按照规定保管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各种登记。 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调配、使用管理制度 (一)门诊调配使用管理 1、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专用处方。开具处方应书写完整、字迹清晰,写明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病历号、疾病名称、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医师签名。 2、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医院规章制度汇编(封面)

第二人民医院 规章制度汇编

年编制 前言 为保证医院工作的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使管理上台阶,服务上档次,增进医院的社会效益,必须建立和健全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医院各部门、各科室、各级各类人员在工作中有章可循,循章必严、违章必究。为此,我们吸取公立医院的经验,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汇编成册,要求广大医护人员认真组织学习,务必使每个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和严格执行。 规章制度的条款是协调和处理医疗及其它各项工作的依据。在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在工作中不得超越和违反。 这套规章制度,整理编写时间仓促,难免涉及的范围和条款不全面。望在执行中,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有利工作的态度,各相关科室及时提出意见,及时修订或增补,使之日臻完善。

医院职业道德规范 、献身事业,忠于职守。 、一视同仁,平等待患。 、热情真挚,极端负责。 、钻研技术,精益求精。 、不谋私利,廉洁奉公。 、举止端庄,文明礼貌。 、慎言守密,严谨求实。 、谦虚求实,团结协作。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正庄重,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2016年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2016年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 2016年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与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院级领导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主管医院运营部(含:经营部、企划部、市场部)工作,与执行院长、业务院长共同管理医院院务部(含: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业务部(含:医务部、护理部)工作。 2、主持制定医院营销战略,确定经营方针、策略;负责审核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主持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医院经费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各类经费收入和支出,监督各部门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医院财务收支状况,分析经营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4、与执行院长共同组织领导医院员工的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社保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 5、领导医院形象工程建设和公共关系工作,努力培育良好的医院文化,建立融洽的内外关系,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定期组织医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行政查房和现场办公,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7、完成医院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行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保 障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医院的经营和经济管理工作。 2、组织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定期向总经理及 董事会报告工作。 3、领导医院实行科学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定期分析医疗工作数量、质量情况,及 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质量认证和公共关系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防止 各类事故发生。 5、协助总经理组织医院的员工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工作 态度进行考核,并提出使用意见。 6、审查有关业务支出计划和支出项目,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7、组织指导全体员工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和各种培训,刻苦学习、与时俱进、开拓进取, 积极开展“学习型医院”活动。 8、教育全体员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改进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和 医疗作风。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杜绝不正之风。 9、完成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业务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分管医院的医疗、预防、教学、科研和医政管理工 作。 2、根据董事会和总经理的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医院医疗工作年度计划和阶段安排,组 织年度、月度医疗质量检查和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医院麻醉药品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XX医院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管理,保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广州市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涉及的内容及与法规有矛盾的地方,以法规为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麻醉、精神药品采购、储存、使用管理全过程。 第三条医务科、药学部、护理部、总务科负责本实施制度相关条款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和处方权 第四条设立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小组(人员及职责见附件1),负责院内麻醉、精神药品的管理;建立麻醉、精神药品使用专项检查制度,每季度由麻、精一药品管理小组对麻、精一药品各存放点进行检查、指导,并在《专项检查记录表》中做好记录,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并将检查结果列入年度责任目标考核。 第五条各部门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六条定期对我院执业医师、药师、护理人员及涉及麻醉、精神药品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有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 第七条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将以文件形式公布,药剂科在具体工作中应严格查对,不具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权的医师开具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一律不得调配。 第三章毒药、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储存与基数设置第八条药库设有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专库(专柜)。专库(专柜)设有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汇编 前言 医院药剂科是负责管理临床用药和各项药学技术服务的医技科室,在院长及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的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医院的药事管理工作。 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药剂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等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医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由院药事委员会及药剂科根据本院实际情况拟订。 二、药品质量信息的收集内容 (一)国家和行业与药品质量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文件 (三)本院对药品质量管理制度的考核检查情况 (四)患者反馈信息:指用户的的药品质量查询、药品质量反映、药品质量投诉 三、准确收集原始记录各部门应认真、真实、实时地做好相应的原始记录,做到格式规范、内容真实、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并按要求及时汇总统一管理,使院领导能及时了解各部门药品质量情况,以便作出相应的决策和处理意见。 四、及时的反馈质量信息对异常的、突发的药品质量信息要迅速向分管院长、药剂科、市采购办反馈,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 一、管理制度 1.1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审核制度 (一)首营企业是指首次与我院发生药品供应关系的药品生产厂家和药品经营单位。 (二)对于首营企业,要对其进行有关资料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审核。审核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由药监局颁发《营销人员合格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质量保证协议等。由药剂科对其进行审核,必要时应进行实地考察。填写《首营企业审批表》,经审核合格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建立业务关系。 (三)采购使用合法企业生产或经营的药品,供货方必须提供以下证件: 1.加盖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规定有经营范围及期限的委托书原件。 3.《营销人员合格证》营销人员身份证及资质证明。

医院制度汇编(2016版)

民营医院管理制度汇编(2016版)第一章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与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节院级领导岗位职责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管理工作。主管医院运营部(含:经营部、企划部、市场部)工作,与执行院长、业务院长共同管理医院院务部(含:院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总务部)、业务部(含:医务部、护理部)工作。 2、主持制定医院营销战略,确定经营方针、策略;负责审核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主持年度考核、总结、表彰;并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主持制定医院经费收支预算和年度决算,审查各类经费收入和支出,监督各部门合理使用经费。按时向董事会报告医院财务收支状况,分析经营形势,提出改进措施。 4、与执行院长共同组织领导医院员工的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制定员工薪酬、福利、社保管理办法,切实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

5、领导医院形象工程建设和公共关系工作,努力培育良好的医院文化,建立融洽的内外关系,提高医院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6、定期组织医院工作的监督、检查,参加行政查房和现场办公,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工作,提高医疗管理和经营管理水平。 7、完成医院董事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执行院长岗位职责 1、在医院董事会和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的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协助总经理做好医院的经营和经济管理工作。 2、组织医院建设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检查和总结,定期向总经理及董事会报告工作。 3、领导医院实行科学管理,统筹安排各项工作,定期分析医疗工作数量、质量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4、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质量认证和公共关系工作,确保工作规范有序,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5、协助总经理组织医院的员工招聘、续聘、解聘工作。对员工的综合素质、能力及工作态度进行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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