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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系数调整全集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系数调整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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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系数调整全集

1.【总说明】

十九、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按附录四计算,机械使用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计算。项目所在地海拔超过3000m以上,人工、材料、机械基价乘以系数1.3。

2.【第一章第一节说明路基土、石方工程】

(1)机械施工土、石方,挖方部分机械达不到,需由人工完成的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其中,人工操作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2)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压)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如路基填方为利用方,所采用的定额乘以下列系数;如路基填方为借方,则应在下列系数基础上增加0.03的损耗。

3.【1-1-1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

(1)注:挖芦苇根按挖竹根乘以系数0.73。

4.【1-1-2挖淤泥、湿土、流沙】

(1)挖掘机挖装淤泥、流沙如需远运,按土方运输定额乘以系数1.1另行计算。

5.【1-1-9挖掘机挖装土、石方】

(1)注:土方不需装车时,应乘以系数0.87。

6.【1-1-10装载机装土、石方】

(1)注:装载机装土方如需推土机配合推松、集土时,其人工、推土机台班数量按“推土机推运土方”第一个20m定额乘以0.8系数计算。

8.【1-1-13铲运机铲运土方】

(1)注:采用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时,铲运机台班数量应乘以系数0.7。

(2)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

7.【1-1-12推土机推土、石方】

(1)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

9.【1-1-16拋坍爆破石方】

(1)注:采用推土机清运时,按推土机推软石定额乘以表列系数:

10.【1-2-6水泥、石灰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

(1)注:本章定额是按桩径50cm编制的,当设计桩径不同时,桩径每增加5cm,定额人工和机械增加5%。

11.【1-4-1人工铺草皮】

(1)注:采用叠铺草皮时,定额中人工工日和草皮数量加倍计算,其他材料费不变。

12.【第二章路面工程说明】

(1)压路机台班按行驶速度:两轮光轮压路机为 2.0km/h、三轮光轮压路机为2.5km/h、轮胎式压路机为5.0km/h、振动压路机为3.0km/h进行编制。如设计为单车道路面宽度时,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系数1.14、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系数1.33、轮胎式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系数1.29。

13.【第二章第一节路面基层及垫层说明】

(1)各类垫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以内,各类稳定土基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摊铺、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增加1.5个工日。

14.【第二章第二节路面面层说明】

(1)泥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粒料改善土壤路面面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当超过上述压实厚度且需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增加1.5个工日。

(2)在冬五区、冬六区采用层铺法施工沥青路面时,其沥青用量可按定额用量乘以下列系数:

沥青表面处治:1.05;沥青贯入式基层:1.02,面层1.028;沥青上拌下贯式下贯部分:1.043

15.【2-2-16透层、黏层、封层】

(1)注:粒料基层浇洒透层沥青后,不能及时铺筑面层并需开放施工车辆通行时,每1000㎡增加粗砂0.83m3、12-15t光轮压路机0.13台班;沥青用量乘以系数1.1。16.【2-3-2挖路槽、培路肩、修筑泄水槽】

(1)注:本章定额中挖路槽按全挖路槽编制,当设计为半填半挖路槽时,人工工日乘以系数0.8;挖除的土、石方如需远运,另按路基土、石方运输定额计算。

17.【第三章隧道工程说明】

(1)洞内工程项目如需采用其他章节定额,所采用定额的人工工日、机械台班数量及小型机具使用费应乘以系数1.26。

18.【第三章第一节洞身工程说明】

(1)洞内排水定额仅适用于反坡排水的情况,排水量按10m3/h以内编制,超过此排水量时,抽水机台班按下表中的系数调整:

19.【第四章第一节开挖基坑说明】

(1)表列水泵台班均为φ150mm水泵。

20.【4-2-9沉井下沉】

(1)当下沉深度超过40m时,按每增加10m为一档,每增加一档按下沉深度30-40m 定额的人工、机械分不同地质乘以下列系数进行计算:

(2)接头定额指考虑在打桩时接桩,如在场地预先接桩,应扣除打桩机台班,人工乘以系数0.5,其余不变。

23.【4-3-2打钢筋混凝土管桩、接头及填芯】

(1)接头定额指考虑在打桩时接桩,如在场地预先接桩,应扣除打桩机台班,人工乘以系数0.5,其余不变。

24.【第四章第四节灌注桩工程】

(1)本定额是按一般黏土造浆进行编制的,当实际采用膨润土造浆时,其膨润土的用量可按定额中黏土用量乘以系数进行计算。即:

Q=0.095×V

式中:Q-膨润土的用量(t)V-黏土的用量(m3)

(2)当设计桩径与定额采用桩径不同时,可按下表系数调整:

25.【第四章第八节构件运输】

(1)凡以手摇卷扬机和电动卷扬机配合运输的构件重载升坡时,第一个定额运距单位不增加人工及机械,每增加定额单位运距按以下规定乘以换算系数。

①手推车运输每增运10m定额的人工,按下表乘以换算系数:

27.【4-10-5悬索桥索鞍】

(1)注:高空作业人工单价乘以系数1.3。

28.【4-10-8悬索桥主缆】

(1)注:高空作业人工单价乘以系数1.3。

29.【4-10-9悬索桥紧缆】

(1)注:高空作业人工单价乘以系数1.3。

30.【4-10-10悬索桥索夹及吊索】

(1)注:高空作业人工单价乘以系数1.3。

31.【4-10-11悬索桥主缆缠丝】

(1)注:高空作业人工单价乘以系数1.3。

32.【4-10-12悬索桥主缆附属工程】

(1)注:高空作业人工单价乘以系数1.3。

33.【4-10-14斜拉索(钢绞线)安装】

(1)注:高空作业人工单价乘以系数1.3。

34.【5-3-1光通信设备】

(1)注:OLT、ONU设备的各接口盘的安装测试:8个端口以下的按人工定额乘以3.0系数;8个端口以上按人工定额乘以2.0系数计算。

35.【第五章第五节供电、照明系统】

(1)干式变压器带有保护外罩时,人工工日和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2。

36.【5-5-2供电设施安装调试】

(1)当断路器为六氟化硫断路器时,定额乘以系数1.3。

37.【第五章第六节电缆敷设说明】

(1)工程量计算规则:

用于扩改建工程时,所用定额的人工工日乘以系数 1.35;所用定额的人工工日乘以系数0.25。施工单位为配合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按本定额验证测试子目的工日、仪器仪表台班总用量乘以系数0.30计取。

38.【6-1-7苗木运输】

(1)注:胸径超过8cm的乔木运输,是以保留1/3~1/2树冠考虑;截干乔木的运输,按相应子目汽车运输台班的70%计算。

39.【7-1-4轨道铺设】

(1)注:轨重32kg/m的道渣已考虑了周转使用,本定额按实际使用量的30%计。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系数调整全集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系数调整全集 1.【总说明】 十九、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材料费按附录四计算,机械使用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计算。项目所在地海拔超过3000m以上,人工、材料、机械基价乘以系数1.3。 2.【第一章第一节说明路基土、石方工程】 (1)机械施工土、石方,挖方部分机械达不到,需由人工完成的工程量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其中,人工操作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15。 (2)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压)实后的体积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天然密实方为计量单位的定额时,如路基填方为利用方,所采用的定额乘以下列系数;如路基填方为借方,则应在下列系数基础上增加0.03的损耗。 3.【1-1-1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 (1)注:挖芦苇根按挖竹根乘以系数0.73。 4.【1-1-2挖淤泥、湿土、流沙】 (1)挖掘机挖装淤泥、流沙如需远运,按土方运输定额乘以系数1.1另行计算。 5.【1-1-9挖掘机挖装土、石方】 (1)注:土方不需装车时,应乘以系数0.87。 6.【1-1-10装载机装土、石方】 (1)注:装载机装土方如需推土机配合推松、集土时,其人工、推土机台班数量按“推土机推运土方”第一个20m定额乘以0.8系数计算。

8.【1-1-13铲运机铲运土方】 (1)注:采用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时,铲运机台班数量应乘以系数0.7。 (2)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 7.【1-1-12推土机推土、石方】 (1)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 9.【1-1-16拋坍爆破石方】 (1)注:采用推土机清运时,按推土机推软石定额乘以表列系数: 10.【1-2-6水泥、石灰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 (1)注:本章定额是按桩径50cm编制的,当设计桩径不同时,桩径每增加5cm,定额人工和机械增加5%。 11.【1-4-1人工铺草皮】 (1)注:采用叠铺草皮时,定额中人工工日和草皮数量加倍计算,其他材料费不变。 12.【第二章路面工程说明】 (1)压路机台班按行驶速度:两轮光轮压路机为 2.0km/h、三轮光轮压路机为2.5km/h、轮胎式压路机为5.0km/h、振动压路机为3.0km/h进行编制。如设计为单车道路面宽度时,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系数1.14、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系数1.33、轮胎式压路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系数1.29。 13.【第二章第一节路面基层及垫层说明】 (1)各类垫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压实厚度在12cm以内,各类稳定土基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分层拌和、摊铺、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增加1.5个工日。 14.【第二章第二节路面面层说明】 (1)泥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粒料改善土壤路面面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当超过上述压实厚度且需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算,每1000㎡增加1.5个工日。 (2)在冬五区、冬六区采用层铺法施工沥青路面时,其沥青用量可按定额用量乘以下列系数: 沥青表面处治:1.05;沥青贯入式基层:1.02,面层1.028;沥青上拌下贯式下贯部分:1.043

广西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及有关费率的通知 桂建标〔2015〕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动态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43号)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区建设工程市场实际情况,现对定额人工费进行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定额人工费调整 (一)2013年以前施行的定额的人工工资单价调整 ⒈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节能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拆除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 (1)建筑综合工日: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 (2)装饰综合工日: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⒉ 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66元/工日、二类工76元/工日。 ⒊ 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9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补充消耗量定额》、201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设施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及费用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 ⒋ 200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一类工56元/工日、二类工66元/工日、三类工76元/工日。201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消耗量定额及费用定额》的绿化综合工日定额人工工资单价调整为56元/工日。 ⒌各专业定额机械台班单价中的机械台班工日单价调整为66元/工日。 ⒍夜间施工增加费调整为18元/工日;停工窝工人工补贴调整为45元/工日。 (二)2013年以后施行的定额的人工费调整 ⒈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5%。 ⒉ 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定额人工费调增10%。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总说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定额所列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稿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新版造计〔2013〕16号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新版-精选.pdf

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3〕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 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 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 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 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 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 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 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 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 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 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 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 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1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关于调整安徽2013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关于调整安徽2013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 造计〔2013〕16号 各市造价(定额)站: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3〕155号)精神,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由57元/工日调整为68元/工日。为便于贯彻实施,经研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凡执行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包括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城市轨道交通、抗震加固等工程,均执行本实施意见。 二、调整的人工费单价包括的内容:主要包括定额人工费组成的内容及流动施工津贴,不包括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三、执行清单计价的工程: 1、对于执行2005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配套清单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1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其中装饰装修工程定额人工费单价可由工程当事人视工程技术特点、难易程度等,在合同中约定单价标准,但最高不得超过101元/工日。 2、对于执行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3、对于执行2010年《安徽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综合单价》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3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调整增加的人工费不参与取费,只计取税金。 四、执行定额计价的工程:其定额人工费单价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原定额中3.5元/工日的流动施工津贴均不再计取。取消定额人工工日地区差价。 1、对于执行2000年建筑、安装、仿古建筑及园林定额计价依据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27.64元/工日、25.84元/工日、24.55元/工日)统一调整到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2、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安徽省装饰工程综合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分别为19.69元/工日、22.00元/工日、26.00元/工日)现统一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3、对于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综合价格》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19.69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4、对于执行2000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安徽省估价表》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25.84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5、对于执行2012年《安徽省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5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6、对于执行2011年《安徽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的,原定额人工费单价为47元/工日,现调整为68元/工日,其价差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7、施工机械台班费中的人工费调整应根据相应的定额和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分析机械台班用工量后,进行人工价差调整,其调整部分计取税金后,计入工程总价。 五、执行时间:本实施意见自2013年11月1日起执行。跨年度工程按工程合同约定办理。 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2013年10月15日

2013定额人工调整

鲁建标字[2013]7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及最低单价的通知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设局): 近年来,随着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建设市场人工费水平一直处于上涨的趋势中,现行的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已不能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为加强对建设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促进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并同时发布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和最低单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由原来的53元/工日调整为66元/工日,其中包括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该单价为全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工日单价的平均水平,是建设工程费用计算程序中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适用于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房屋修缮、仿古建筑、轨道交通等各专业工程计价依据,由省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省定额人工单价66元/工日调整完成的《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表》和山东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价目表,发布在“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信息网”上。 三、各市综合工日市场指导单价是各市以建设市场代表性工程实际人工费支出为基础进行测算,并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市场招投标以及工程发承包、工程结算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取定的。该单价代表现阶段各市工程计价综合工日单价的合理水平,是各市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工程招标、投标报价、签订施工合同以及实施建设市场人工单价管理的重要指导。 四、各市综合工日最低单价是各市在以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全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折算的基础上,结合各市现阶段建设工程人工费成本和施工企业的实际利润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取定的。 为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质量安全,规范无序竞争和恶意压价等不合理行为,维护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新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确定的综合工日单价水平,均不得低于该最低单价。 五、本通知自2013年4月1日起执行,之前已签订合同的工程,仍按原合同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原合同约定可调整但未对调整方法作出明确规定的工程,自本文件生效之日起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总说明

说总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定额所列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稿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十、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未考虑外掺剂的费用,如设计需要添加外掺剂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外掺剂的费用并适当调整定额中水泥用量。 十一、本额定中各类混凝土均按施工现场拌和进行编制,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可将相关定额中的水泥、中(粗)砂、碎石的消耗量扣除,并按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消耗量增加商品混凝土的消耗。十二、水泥混凝土、钢筋、模板工程的一般规定列在第四章说明中,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其他各章。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

2013清单计价规范关于人工费调整条款的问题分析规范条款: 3.4 计价风险 3.4.2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 1.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 2.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 条文说明: 3.4 计价风险 3.4.2~3.4.4 根据我国工程建设特点,投标人应完全承担的风险是技术风险和管理风险,如管理费和利润;应由限度承担的是市场风险,如材料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等的风险;应完全不承担的是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变化的风险。 本规范定义的风险是综合单价包含的内容。根据我国目前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均根据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布人工成本信息或人工费调整,对此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人工费不宜纳入风险,材料价格的风险宜控制在5%以内,施工机械使用费的风险可控制在10%以内,超过者予以调整,管理费和利润的风险由投标人全部承担。 ——按规范条文3.4.2条第2点的意思应该是:非“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的但只要报价低于“发布的”价格也均可调整了。 而可调整的“发布”价在规范中又未考虑造价行业有不同发布内容的情况,如:一种是因计价定额编制期问题,对定额(基价)人工进行的调整(相当于定额消耗量不变而定额基期项目单价都调整的情况),这种调整是不频繁的,可以说不知几年可能会调整一次; 另一种是按市场信息价发布的人工单价变化,这个看各地的信息发布情况,一般可以每月、每季的发布,所以是市场人工连续的动态变化(且按现行的环境都是上升的趋势)。

2019-2020年公路工程预算定

第五章桥梁工程 1.本章定额包括围堰筑岛、基础工程、下部构造、上部构造等。 2.本章主体工程中的基础工程、下部构造、上部构造、人行道的定额区分为: (1)基础工程:天然地基上的基础为基础顶面以下;打桩和灌注桩基础为横系梁底面以下或承台顶面以下;沉井基础为井盖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 (2)下部构造: 桥台:指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的全部工程,但不包括桥台上的路面、人行道、栏杆,如U形桥台有两层帽缘石者,第二层以下属桥台,以上属人行道。 桥墩:指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柱式墩台为系梁底面)以上、墩帽或盖梁(拱桥为拱座)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 索塔:塔墩固结的为基础顶面或承台顶面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塔墩分离的为桥面顶部以上至塔顶的全部工程,桥面顶部以下部分按桥墩定额计算。 (3)上部构造:梁、板桥指墩台帽或盖梁顶面以上、拱桥指拱座顶以上两桥背墙前缘之间、人行道梁底面以下(无人行道梁时为第二层缘石顶面以下)的全部工程,但不包括桥面铺装。 (4)人行道及安全带:人行道梁或安全带底面以上(无人行道梁时为第一层缘石底面以上)的全部工程。 3.本章的混凝土工程中,除钢桁架桥、钢吊桥中的桥面系混凝土工程外,均不包括钢筋及预应力系统。 4.本章定额中除轨道铺设、电讯电力线路、场内临时便道、便桥未计入定额外,其余场内需要设置的各种安装设备以及构件运输、平整场地等均摊入定额中,悬拼箱梁还计入了栈桥码头,使用定额时均不得另行计算。 5.定额中除注明者外,均未包括混凝土的拌和和运输,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按第三节的相关定额另行计算。 6.定额中混凝土均按露天养生考虑,如采用蒸汽养生时,应从各有关定额中每10m3实体减去人工1.5工日及其他材料费4元,另按蒸汽养生定额计算混凝土的养生费用。7.定额中混凝土工程均已包括操作范围内的混凝土运输。现浇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平均远距超过50m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混凝土平均运距,按混凝土运输定额增列混凝土运输。 8.大体积混凝土项目必须采用埋设冷却管来降低混凝土水化热时,可按冷却管定额另行计算。 9.定额中的模板均为常规模板,当设计或施工对混凝土结构的外观有特殊要求需要对模板进行特殊处理时,可根据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增列相应的特殊模板

河北定额2012年人工费调整文件

冀建质〔2012〕195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 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 发文单位: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编号:冀建质〔2012〕195号 发布日期:2012-3-27 执行日期:2012-1-1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 根据我省当前建筑市场工人工资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的综合用工单价进行调整,现将具体调整方法通知如下: 一、综合用工一类单价由58元/工日调至70元/工日,综合用工二类单价由52元/工日调至60元/工日,综合用工三类单价由39元/工日调至47元/工日。清、借工按照市场行情确定。 二、编制新建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均按本通知调整人工费。 三、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均按综合用工二类计算差价,计算方法如下: (一)以系数方式计算的措施项目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措施项目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二)机械台班中人工费: 人工费差价=(机械台班中基期人工费/40)×(60-40) 四、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增部分做差价处理,只计取税金。 五、本次调整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1月1日前已竣工结算的工程和在建工程已完成的工程量不再调整。施工合同有约定人工调整的,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无约定的,按本通知调整。 六、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市实际情况,测算确定本地人工市场指导价,并按有关规定报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审核。 七、本次综合用工单价调整后仍不能满足实际工程需要的,承发包双方可以参照当地人工市场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八、本通知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2012年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合造价〔2011〕13号 关于调整合肥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通知》(建标〔2011〕211号)和安徽省造价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执行建设工程定额人工费的实施意见》(造计〔2011〕25号)精神,现对合肥市定额人工费调整做如下规定: 一、调整范围: 合肥市区、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的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按现行的计价依据计算工程造价的,均按本文件要求进行定额人工费调整。 二、调整内容: 1、以定额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调整后的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等工程人工工日单价:合肥市区60.99元/工日、巢湖市、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庐江县54.16元/工日(含流动施工津贴)具体调整按下表进行:

2、以工程量清单为工程造价计算依据的(不分市区与县区) (1) 发包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其消耗量定额人工费单价调整为57 元/工日。 (2) 为保障建筑工人工资(农民工工资)的最低支付标准,承包方在投标报价时,其人工费工日单价不得低于57元/工日。 3、调整增加的人工费除计取税金外,不得计取其他费用。 三、调整时间 1、调整的定额人工费,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2、2012年1月1日以前已招标的工程和直接发包的工程,按以下规定办理: ⑴合同对人工费明确约定不予调整的,仍按原合同执行。 ⑵合同对人工费调整已约定或约定不明的,2012年1月1日未完工作量,人工工日单价执行本文件第二条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总说明 一、《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全国公路专业定额。它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依据;也是编制工程概算定额(指标)的基础,适用于公路基本建设新建、改建工程,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生产的构配件。对于公路养护的大、中修工程,可参考使用。 二、本定额是以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表现的工程预算定额。编制预算时,其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应按《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计算。 三、本定额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涵工程、防护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材料采集及加工、材料运输共九章及附录。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和一般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定额中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程质量标准,是根据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取定的,除定额中规定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和材料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变更定额。 五、本定额除潜水工作每工日六小时,隧道工作每工日七小时外,其余均按每工日八小时计算。 六、定额中的工程内容,均包括定额项目的全部施工过程。定额内除扼要说明施工的主要操作工序外,均包括准备与结束、场内操作范围内的水平与垂直运输、材料工地小搬运、辅助和零星用工、工具及机械小修、场地清理等工程内容。 七、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系按现行材料标准的合格料和标准规格料计算的。定额内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已包括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编制预算时,不得另行增加。其场外运输损耗、仓库保管损耗应在材料预算价格内考虑。 八、本定额中周转性的材料、模板、支撑、脚手杆、脚手板和挡土板等的数量,已考虑了材料的正常周转次数并计入定额内。其中就地浇筑钢筋混凝土梁用的支架及拱圈用的拱盔、支架,如确因施工安排达不到规定的周转次数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换算并按规定计算回收,其余工程一般不予抽换。 九、定额中列有的混凝土、砂浆的强度等级和用量,其材料用量已按附录中配合比表规定的数量列入定额,不得重算。如设计采用的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或水泥强度等级与定额所列强度等级不同时,可按配合比表进行换算。但实际施工配合比材料用量与定稿配合比表用量不同时,除配合比表说明中允许换算者外,均不得调整。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表的水泥用量,已综合考虑了采用不同品种水泥的因素,实际施工中不论采用何种水泥,不得调整定额用量。 十、本定额中各类混凝土均未考虑外掺剂的费用,如设计需要添加外掺剂时,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外掺剂的费用并适当调整定额中水泥用量。

江苏2001-2013年建设工程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江苏人工费调整文件汇总 目录 1.苏建定2001(401) 2.苏建定2005(65) 3.苏建定2006(276) 4.苏建定2008(66) 5. 苏建价〔2010〕494号 6.苏建价〔2011〕812号 7.苏建函价〔2013〕111号

江苏省建设厅文件 苏建定(2001)401号 关于调整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的通知 各市建设局(建委),省有关厅、局: 为了落实国家工资政策,提高建筑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切实解决我省建筑业预算工资标准与建筑市场相比偏低的实际状况,根据我省有关工资调整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预算工资标准,具 体办法如下: 一、我省建筑、安装、市政、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的定额预算工资单价调整到26元/工日。装饰工程调整到30~40元/工日。 二、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新定额的,预算工资标准和执行时间按相应的文件规定执行。 三、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如以人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资部分作独立费处理,不取费;如以直接费为取费基础的所调增的预算工 资部分进入直接费,作为取费的基数。 四、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35元/工日,点工调整为29元/工日;装饰工程包工不包料调整为40元/工日,点工调整为35元/工日。 五、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执行老定额的,以及房屋修缮、仿古建筑及园林、装饰工程的执行时间为二00二年一月一日,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二00二年一月一日以前完成的工作量按原规定执行。 二00一年十二月十日

200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名称:《2008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作者:交通部定额总站编写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7-11-25 出版 开本:32开 册数:八册 定价:422 元 优惠价:380 元 详细介绍 1、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定价:24.00 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上下册)定价:138.00 3、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上下册)定价:110.00 4、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定价:26.00 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理解与应用定价:46.00 6、公路工程施工定额定价:78.00 全套8本定价:422.00元人民交通出版社 2007-11-25出版 交通部定额总站编写 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的公告 现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发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公路发〔1996〕612号)、《公路基本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概(预)算编制的规定》(公设技字〔2000〕285号)、《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交工发〔1992〕65号)、《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交公路发〔1996〕610号)同时废止。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系数调整全集.docx

.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2018 版)系数调整全集 1.【总说明】 十九、本定额的基价是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合计价值。基价中的人工费、 材料费按附录四计算,机械使用费按《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计算。项目所在地海拔超过3000m 以上,人工、材料、机械基价乘以系数 1.3 。 2. 【第一章第一节说明路基土、石方工程】 ( 1)机械施工土、石方,挖方部分机械达不到,需由人工完成的工程量由施工组织 设计确定。其中,人工操作部分,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 1.15 。 (2)土石方体积的计算。 除定额中另有说明者外,土方挖方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填方按夯(压)实后的体积 计算;石方爆破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当以填方压实体积为工程量,采用天然密实方为计 量单位的定额时,如路基填方为利用方,所采用的定额乘以下列系数;如路基填方为借方, 则应在下列系数基础上增加0.03的损耗。 3.【 1-1-1 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 ( 1)注:挖芦苇根按挖竹根乘以系数 0.73 。 4.【 1-1-2 挖淤泥、湿土、流沙】 ( 1)挖掘机挖装淤泥、流沙如需远运,按土方运输定额乘以系数 1.1另行计算。 5.【 1-1-9 挖掘机挖装土、石方】 ( 1)注:土方不需装车时,应乘以系数 0.87 。 6.【 1-1-10 装载机装土、石方】 (1)注:装载机装土方如需推土机配合推松、集土时,其人工、推土机台班数量按 “推土机推运土方”第一个20m 定额乘以0.8系数计算。

8.【 1-1-13 铲运机铲运土方】 ( 1)注:采用自行式铲运机铲运土方时,铲运机台班数量应乘以系数 0.7 。 ( 2)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 7.【 1-1-12 推土机推土、石方】 ( 1)注:上坡推运的坡度大于10%时,按坡面的斜距乘以表列系数作为运距: 9.【 1-1-16 拋坍爆破石方】 ( 1)注:采用推土机清运时,按推土机推软石定额乘以表列系数: 10.【 1-2-6 水泥、石灰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 ( 1)注:本章定额是按桩径50cm 编制的,当设计桩径不同时,桩径每增加5cm,定 额人工和机械增加5%。 11. 【 1-4-1人工铺草皮】 ( 1)注:采用叠铺草皮时,定额中人工工日和草皮数量加倍计算,其他材料费不变。 12. 【第二章路面工程说明】 ( 1 )压路机台班按行驶速度:两轮光轮压路机为 2.0km/h、三轮光轮压路机为2.5km/h 、轮胎式压路机为 5.0km/h 、振动压路机为 3.0km/h进行编制。如设计为单车道路 面宽度时,两轮光轮压路机乘以系数 1.14 、三轮光轮压路机乘以系数 1.33 、轮胎式压路 机和振动压路机乘以系数 1.29 。 13. 【第二章第一节路面基层及垫层说明】 ( 1)各类垫层、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基层的压实厚度在15cm 以内,填隙碎石一层的 压实厚度在12cm 以内,各类稳定土基层、其他种类的基层和底基层压实厚度在20cm 以内, 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如超过上述压实厚度进行 分层拌和、摊铺、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摊铺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 计算,每 1000 ㎡增加 1.5 个工日。 14. 【第二章第二节路面面层说明】 (1)泥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砾石、天然砂砾、粒料改善土壤路面面层的压实厚 度在 15cm 以内,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计算。当超过上述压实 厚度且需进行分层拌和、碾压时,拖拉机、平地机和压路机的台班消耗按定额数量加倍计 算,每1000 ㎡增加 1.5 个工日。 (2)在冬五区、冬六区采用层铺法施工沥青路面时,其沥青用量可按定额用量乘以 下列系数: 沥青表面处治: 1.05 ;沥青贯入式基层: 1.02 ,面层 1.028 ;沥青上拌下贯式下贯部 分: 1.043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章节说明

第一章路基工程 (1) 第一节:路基土、石方工程 (1) 1-1-1伐树、挖根、除草、清除表土 (2) 1-1-2挖淤泥、湿土、流砂 (2) 1-1-3人工挖及开炸多年冻土 (2) 1-1-4人工挖土质台阶 (2) 1-1-5填前夯(压)实及填前挖松 (2) 1-1-6人工挖运土方 (2) 1-1-7夯实填土 (2) 1-1-8机动翻斗车、手扶拖拉机配合人工运土、石方 (2) 1-1-9挖掘机挖装土、石方 (2) 1-1-10装载机装土、石方 (2) 1-1-11自卸汽车运土、石方 (3) 1-1-12推土机推土 (3) 1-1-13铲运机铲运土方 (3) 1-1-14人工开炸石方 (3) 1-1-15机械打眼开炸石方 (3) 1-1-16控制爆破石方 (3) 1-1-17抛坍爆破石方 (3) 1-1-18机械碾压路基 (3) 1-1-18-1填方路基 (3) 1-1-18-2零填及挖方路基 (3) 1-1-19渗水路堤及填石路堤 (3) 1-1-20整修路基 (3) 1-1-21旧路刷坡、改坡、帮坡、检底 (3) 1-1-22洒水汽车洒水 (3) 第二节:排水工程 (3) 1-2-1人工挖截水沟、排水沟 (3) 1-2-2路基盲沟 (4) 1-2-3石砌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急流槽 (4) 1-2-4混凝土边沟、排(截)水沟、急流槽 (4) 1-2-5混凝土排水管铺设 (4) 1-2-6雨水井、检查井 (4) 1-2-7中央分隔带排水 (4) 1-2-8轻型井点降水 (4) 第三节:软基处理工程 (4) 1-3-1袋装砂井处理软土地基 (4) 1-3-2塑料排水板处理软土地基 (4) 1-3-3石灰砂桩处理软土地基 (5) 1-3-4振冲碎石桩处理软土地基 (5) 1-3-5挤密砂桩处理软土地基 (5) 1-3-6粉体喷射搅拌桩处理软土地基 (5) 1-3-7高压旋喷桩处理软土地基※ (5) 1-3-8CFG桩处理软土路基※ (5)

(2013年7月1日起执行)人工费调整

川建价发〔2013〕9号 德阳市等18个市、州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人工费调整幅度及计日工人工单价 序号地区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 本次调整后人工费调整幅度与上次 人工费调整幅度差值(%) 计日工人工单价(元/工日) 备注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 装饰工程 (抹灰工 程除外) 安装工程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 抹灰工程、 措施项目普 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措 施项目混凝 土工 建筑、市政、 园林绿化、抹 灰工程、措施 项目技工 装饰普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技 工(抹灰 工程除 外) 装饰细 木工 安装技工、 普工 1 德 阳 市 德阳市85.81 76.31 76.00 6.05 5.42 8.00 62 87 94 62 98 105 88 不含广汉 市旌阳区83.95 74.55 74.24 5.99 5.37 7.92 61 86 93 61 97 104 87 绵竹市81.16 71.90 71.60 5.89 5.29 7.80 60 85 92 60 96 102 86 什邡市81.16 71.90 71.60 5.89 5.29 7.80 60 85 92 60 96 102 86 中江县76.52 67.49 67.20 5.75 5.15 7.60 59 83 89 59 93 100 84 罗江县75.79 66.61 66.32 5.71 5.12 7.56 59 82 89 59 93 99 83 1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交底说明) 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交底说明) 声明:本文著作版权属于交通部公路工程定额站 1 新定额修订背景 《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概算定额》 (交工发[1992]65号文发布)是1992年颁布执行的,其编制依据主要是我国“七五”期间公路基本建设设计、施工的技术、工艺和设备,反映的是八十年代末期工、料、机的消耗水平。我国公路建设自“八五”以来迅猛发展(特别是高速公路),长大隧道、跨越大江、大河、海峡的深水大跨桥梁、交通监控、通讯、收费、安全设施等项目的设计、施工技术日趋完善,新结构、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得到广泛应用,公路施工企业的机械装备得到较大的改善,综合机械化施工水平不断提高。与92定额编制期间对应的国家或部颁有关公路勘察、设计、施工、养护的标准、规范、规程多数被补充或修订,92定额不能反映上述公路建设的变化和发展,造成定额部分缺项,所包含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施工机械配套能力、劳动生产率水平等与目前公路设计、施工的实际情况已不相适应。因此,完全有必要对92定额进行全面的修订,为编制合理的施工图预算和初步设计概算提供准确的依据。 2 新定额修订重点考虑的因素 2.1考虑新工艺的需要 修订后的定额已把我国“八五~十五”期间公路建设常用的、工艺比较成熟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纳入,如软基处理的CFG桩、高边坡防护的预应力锚索、滑模摊铺水泥混凝土路面、移动模架浇筑箱梁、悬索桥、斜拉桥、交通工程的通讯、监控、收费、照明等定额,解决了无定额可套的问题。 2.2 考虑提高工程质量的需要 修订定额时将模板周转次数降低,按新的水泥标准编制混凝土配合比,可以单独计算外掺剂费用,提高金属设备摊销计算标准等,这些措施保证了公路建设的材料用量,从而为工程质量提供保证。 2.3 考虑公路建设环境保护的需要 将边坡防护和绿化工程纳入新定额,满足了公路建设对环境保护方面的需要。 2.4 考虑公路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的需要 修订后的定额较修订前的定额有较大的改进和补充,机械化程度得到提高,人工消耗得到降低,符合当前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 修订后的项目路面工程中允许调整油石比、可根据设计桩径选择不同的调整系数、桩身混凝土按不同桩径计算、混凝土分泵送和非泵送、定额中的模板均为常规模板,当设计或施工对混凝土结构的外观有特殊要求需要对模板进行特殊处理时,可根据定额中所列的混凝土模板接触面积增列相应的特殊模板材料的费用、混凝土拌和有多种方式可供选择、钢管桩支架分成上部和下部分别计算、塔吊和电梯费用根据施工工期进行计算等。编制概预算时,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费用计算,使不同的项目与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结合更加紧密,从而使造价更加准确。 2.5 考虑山区高速公路建设的需要 修订后的定额将高边坡、高墩、长大隧道及其辅助坑道纳入定额,可满足我国高速公路逐步向山区发展计价的需要。 2.6 考虑大跨径桥梁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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