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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调度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庞庞塔煤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2)

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 (5)

第四章附则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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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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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持脱网呼叫功能。

(十二)井下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第十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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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

通信线路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第十一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2h。

第十二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

第十三条调度交换机必须安设耦合器等预防杂散电流入井的装置。

第十四条调度交换机与井下基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

手持移动电话与基站语音通信距离:直巷断面小于13m2时不小于100m,大于等于13m2时不小于300m。

第十五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

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机、风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第十六条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等地点,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中心的电话。

矿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安全监察部(处)、救护队、医院、车队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中心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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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井下通信设备应不受接触网、高压线、雷雨放电和杂散电流的影响。

井下基站、基站电源、电话、广播音箱应设置在便于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第十八条井下通信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第十九条严禁井下通信电缆与其他动力电缆、安全监控设备等电缆共用。严禁井下通信线路利用大地作回路。

第二十条新建、改扩建、改造等矿井的通信联络系统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矿井建设进入二期工程施工前,必须安装矿井通信联络系统。

通信联络系统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矿井,不得投产。

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通信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小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二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的备用电源在电网停电时,能立即切换和正常使用。

矿井应定期对通信联络系统的备用电源放电容量或备用工作时间进行测试。当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2h时,应及时更换。

第二十三条每年雨季前,必须由有资质的机构对调度交换机等接地电阻进行测试,并有测试报告。

第二十四条矿井应建立通信设备维修室,配备相应的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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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和仪表。测试仪器和仪表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定或校准。

矿井通信设备维修室应24小时有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填

写设备运行记录。遇到异常情况或报警信息后,值班人员应立

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记录备案。

第二十五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操作维护人员应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第二十六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定期巡检和维护应包括蓄电池的维护试验、交换设备的除尘及测试、传输设备的除尘及各项参数(包括通道)的测试、传输线路的检查等内容。

对易造成通信中断的传输线路、通信设备的电源及接地线等重点部位,应加强巡检和维护。

第二十七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故障必须由专业人员处理,并填写处理记录。

处理故障时,操作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需操作仪器处理的应有安监员、瓦检员现场监护。

第二十八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必须在2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断电撤人。井下作业地点通信设备发生故障,必须在8小时内恢复正常运行,否则,立即更换。

第二十九条通信设备的关键及易损件备件数量不少于应配备数量的20%。

第三十条采掘工作面生产过程中应制定通信设施保护措施。

严禁在井下擅自拆开通信设备。

第三十一条井下使用移动通讯设备的矿井应制定相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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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二条井下通信系统图应标明设备名称、型号、安装地点、数量、线缆长度、芯线对数及型号、使用单位等,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改,每季度末报矿井负责人审批签字。

第三十三条矿井应建立健全下列通信联络系统台帐记录:(一)设备、仪器台账。

(二)线缆接线盒线位表。

(三)值班记录。

(四)系统运行记录。

(五)巡检记录。

(六)检修记录。

(七)设备故障记录表。

(八)设备及线缆回收台帐。

第三十四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历史数据应每月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保存1年以上。图纸、台帐记录等技术资料应保存3年以上。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在矿调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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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调度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庞庞塔煤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2) 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 (5) 第四章附则 (7) 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 2

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持脱网呼叫功能。 (十二)井下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第十条矿井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 3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模板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 1

目录 ◆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3)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4) ◆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5) ◆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6)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7)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8)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9) 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通信系统故障防范意识, 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 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 提高通信系统检修人员处理应急故障的抢修应变能力, 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 矿长( 矿长 未到场时, 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指挥: 机电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 师、调度主任、机电科长、安通科长。 3、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 统故障时, 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程序 1、值班调度员接到发生故障汇报时, 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 机 电副矿长) , 查明其原因, 作出正常的判断, 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 的准备工作, 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 各科室与区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1

通讯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运行管理制度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

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

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办法1(1)..

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一、调度通讯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二、通讯保障措施 (3) 三、调度通讯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任制 (6) 四、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7) 五、调度通讯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9) 六、调度通讯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0) 七、调度通讯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1) 八、调度通讯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2) 九、调度通讯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3) 十、调度通讯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4) 十一、调度通讯系统报警、求救通讯讯息上报制度 (15) 十二、调度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6)

一、调度通讯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为一步提高调度值班人员处理通讯系统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董汉民 2、副总指挥:王付强、王志国 成员:杨树德、郭学平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讯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通讯系统出现故障时立即通知维修工查明其原因,报告领导小组、副指挥长,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调度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恢复通讯系统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通讯系统运行正常后,各采掘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770 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通信网络系统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总则 1、严格遵守《集团公司通讯网络系统管理规定》,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保证所辖设备的正常运行。 2、甲醇公司通信网络是为生产服务,必须加强对通信网络及设备的运行管理,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维护,时刻保持通讯畅通。 3、坚持维护制度,爱护设备器材,遵守操作规程,杜绝事故发生。 4、认真负责,按时检查,做好交接班工作,不得擅离职守。值班人员在当班时间内,对通信设备运行负有全面责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遵守纪律,服从指挥,执行通信调度命令,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通信机房应有良好的环境保护控制设施,防止灰尘和不良气体侵入。 二、程控电话安装 1、公司电话由仪表车间统一组织安装。 2、安装电话由使用部门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由仪表车间负责安装。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前言 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eqv IEC 60079-0:1998)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eqv IEC 60079-1:1990)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eqv IEC 60079-7:1990) GB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eqv IEC 60079-11:1999) 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汇编(管理制度)

天河煤业有限公司煤矿通信联络系统 规 章 制 度

二0一二年度

目录 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2)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2) 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 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 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5) 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5) 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6) 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6) 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7)

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某某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某某煤矿通信联络系统是矿井生产过程中相互联系的主要方式,是矿井安全生产的“保障线”,也是矿井组织生产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某某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工作,保障通信联络系统能够正常使用,特编制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组织机构 成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经营副矿长纪委书记副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调度室,调度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调度室负责监控中心的主任兼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人员:调度室监控中心全体人员、机电科主管供电人员。 第二章责任划分 矿总工程师负责对通信联络系统进行全面管理,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安装、缆线敷设等技术指导工作。 通信联络系统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通信畅通的重要手段,调度室监控中心是通信联络系统的主要管理部门,生产技术科、机电科、安检科等科室对通信联络系统负有共同管理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1.调度室监控中心:负责通信联络设备的维护及管理,

负责行政电话号码、井下生产调度电话号码、无线手机号码的分配和管理工作,负责各类大型通信接线盒的安装以及矿井主干缆线的敷设指导工作。组织协调通信联络系统的安装和拆除,通信设备、通信电缆的管理与检查,配合机电科对巷道内的通信电缆统一规划,确保通信联络系统能够正常运行;负责对收集到的系统运行异常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并对矿领导和上级单位或部门做好准确的信息传递工作。 2.机电科:负责对巷道内的电缆进行统一规划,以保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等有关规定,并负责对《通信联络设备安装申请单》的审核,保证满足通信联络要求。 3.安检科:协助调度室监控中心对各单位通信联络设备的使用管理情况(无线通信基站电源箱、无线通信基站、无线通信天线、电话机、无线手机、接线盒以及通信电缆等)进行监督检查。 4.供应科:负责电话机、通信电缆的发放及回收;负责通信联络设备的购置,提供符合煤矿通信联络要求的设备和电缆。 5.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所需要的通信联络设备的安装、拆除、回收及简易故障处理工作。 第一条责任区设备、缆线责任划分: 1.在变电所、泵房、绞车房等硐室安装的通信联络设备,由首先使用的单位负责安装,由最后使用的单位拆除。安装、维修好的通信联络设备经监控中心安全监测监控工与变电所人员共同验收确认合格后由机电一队负责管理。设备的完好、防松标记、防爆标记、设备管理牌、日常维护等工作由机电一队负责。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第一章设计与安装 第一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二条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三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调度室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持脱网呼叫功能。 (十二)井下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第四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设施。通信线路入井处必须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第五条通信联络系统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持续工作时间不小于4h。 第六条通信联络设备应有必要的备用,发生故障,应及时更换故障设备。 第七条调度交换机必须安设耦合器等预防杂散电流入井的装置。 第八条调度交换机与井下基站之间的传输距离应不小于10km。 第九条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上下山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矿井的最高点,应安设电话。掘进工作面距迎头50m范围内,应安设电话。采煤工作面机、风两巷端头50m范围内,应分别安设电话。采掘工作面巷道长度大于1000m时,在巷道中部应安设电话。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管理制度

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通信系统故障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通信系统检修人员处理应急故障的抢修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安全、生产副矿长、总工 成员:调度主任、机电、安全、瓦检 二、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通信系统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畐时旨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业务科室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2、严格操作规程,实行定期巡视监测管理,确保通话质量和线路的畅通。 3、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防爆要求,严格停送电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4、熟悉本矿生产、调度、管理等各环节通信联络系统并能正确使用。 5、地面或井下固定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有脱岗、串岗、睡觉的行为。否则,给予200元的罚款。 6、若遇通信联络系统发生故障,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尽快恢复。 7、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致使通信系统损坏,除按规定处罚外,按其经济损失多少经矿委研究按比例进行赔偿。 8调度控制中心操作人员每天24小时有人值班,认真填写设备进行记录和使用记录。若遇到异常情况,立即通知矿领导值班人员。 9、保持通讯现场整洁,做好文明生产。

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 通信联络系统维护工操作规程 (7)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8)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9)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10)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的定期检修制度 (12) 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3)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保障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正常可靠运行,保障井上下通信畅通,确实保证各类信息得到快速及时传递。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发生故障时能及时有效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处置,防止因长时间井上下通信中断给安全生产带来安全隐患,使通信联络系统出现意外损坏时能及时得到处置,防止故障范围扩大,使事故及时得到处置,现结合我矿通信联络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通信联络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 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信联络系统因各种原因引发的软件、硬件设备故障,造成系统局部或全部瘫痪。 二、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分析 1、局部系统故障 指通信联络系统中局部地点线路或终端设备发生故障时造成小面积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2、全面系统故障 指通信联络系统中调度交换机或主通信线路发生故障造成整个矿井大面积通信中断,影响正常通信。 三、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到首位、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通信故障,切实加强通信联络系统的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长的统一领导和安全生产调度室的组织协调下,各科室及监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通信联络系统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处理,及时汇报。故障发生后要及时组织处理,本矿人员无法处理时要及时汇报公司信息中心和上级主管部门。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副总挥: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机电副矿长成员:调度主任、监控室主任、安监科长、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值班调度员 矿长:负责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硬件设施的配套、设计,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及人员配备,对故障处理排除下发各种命令安全副矿长:负责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期间涉及队组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和通信联络系统维护人员安全操作监督、人员撤离工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科进行申请。信息科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2、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3、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科组织机电科自动化室技术人员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4、各使用部门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科提出书面申请。批准的申请交自动化室设计施工,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装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5、任何部门不得未经信息科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处理。 6、使用部门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设备设备参数。 7、相关部门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部门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电话机和通讯分线盒、缆线。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部门领导给予2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部门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8、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部门应及时到信息科更换。通讯设备统一由机电自动化室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按照设备、材料赔偿价格从使用单位材料费中扣除。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使用与管理规范(试行) 前言 为规范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保证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的正常使用,建立通畅、便捷、有效、快速、智能化的井上下通信联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 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煤矿井下通信设备和系统选型、安装、使用、维护与管理的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煤矿安全规程》 GB/T 2887 电子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 3836.1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 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 GB 3836.3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 3836.3-2000,eqv IEC 60079-7:1990) 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 GB 50215-2005 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 AQ 6210-2007 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

MT/T 286 煤矿通信、自动化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 MT/T 772-1998 煤矿监控系统主要性能测试方法 MT287-92 煤矿信号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MT20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YD/N 065-1997《邮电部电话交换设备总技术规范书》 YD/T 954-1998《数字程控调度机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建设完善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0)146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第二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08)49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 煤矿井下通信联络系统 具有以有线或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传输的功能。 3.2有线通信系统 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以有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3.3无线通信系统 设备与设备之间完全或部分以无线的方式实现语音、数据、图像的传输。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1.doc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1 目录 ◆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1)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8)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9) ◆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0) ◆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11)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2)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13)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4)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规程(15) 三元古韩荆宝煤业 通讯联络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通讯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有序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通信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通信阻断,保证我矿井通讯、信息网络畅通,特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 2.1集团公司通讯要害部门管理规定。 2.2电信行业有关规定、行业标准 2.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我矿通讯及信息网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生产、行政通讯,信息网络造成重大事故时。 4.应急工作原则 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4.2统一指挥:在矿调度和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 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通讯恢复等应急工作。 4.3保证重点。在通讯及网络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生产安全信息畅通和设备安全运行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缩小事故影响范围的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在通讯、网络事故恢复中,遵循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做到快速、有序进行。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

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通信联络系统 规 章 制 度 登封市嵩基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一年六月

目录 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 三、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2) 四、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 五、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 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4) 七、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5) 八、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5) 九、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6) 十、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6) 十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7)

一、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 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 成员:调度主任、安监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物力的准备工作,听候安排。 3、调度员随时向总指挥汇报处理的进展情况。 4、通讯维修工必须服从调度指挥。 5、事故处理完毕后,各采掘机运队积极组织人员恢复正常生产。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1、遵守劳动纪律,服从调度指挥,做好作业前准备,认真做好本质工作,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管理制度完整版(总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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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福煤业有限公司 通 讯 联 络 系 统 制 度 汇 编 通信系统故障抢修应急预案 (1)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8)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管理制度 (9) 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10) 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1) 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2) 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3) 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4) 通信联络系统操作规程 (15)

七一善福煤业 通讯联络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目的 为了防止和减少通讯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有序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通信事件造成的人员伤害和通信阻断,保证我矿井通讯、信息网络畅通,特制订本预案。 2.编制依据 2.1集团公司通讯要害部门管理规定。 2.2电信行业有关规定、行业标准 2.3《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应于我矿通讯及信息网络设备不能正常运行,影响矿井生产、行政通讯,信息网络造成重大事故时。 4.应急工作原则 4.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有效防止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演习,提高通讯、信息网络的安全事故处理和应急抢险的能力。 4.2统一指挥:在矿调度和主管部门以及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通讯恢复等应急工作。 4.3保证重点。在通讯及网络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生产安全信息畅通和设备安全运行放在第一位,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限制缩小事故影响

无线通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梅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无线通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使用无线通讯系统,充分发挥其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靠安全的通讯保障功能,创建本质安全型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最新技术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广系列—井下人员定位与无线通讯技术实用手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当地煤炭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和公司系统使用管理实际,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制度。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梅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分管领导和科室,制定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制度和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确保系统安全、可靠、正常运行。 第二章安装、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煤矿安全生产最新技术与国家强制性标准推广系列—井下人员定位与无线通讯技术实用手册》的规定要求,煤矿装备的无线通讯系统必须具备下列基本功能及要求:(一)基本语音业务:内部通信、主叫号码显示、无条件呼叫转移、用户忙转移、不可及转移、无应答转移、免打扰服务和呼叫等待等基本语音功能。(二)提供系统内部话路交换功能并可与程控调度电话等其他交换机对接,实现井上井下通讯一体化、有线无线一体化、调度通讯行政通讯一体化、语音和数据一体化。 (三)完善的信令跟踪和分析功能,实现一机双号、双机一号,在局网和公网之间自动漫游,跟踪、救助等定位功能和通知、广播、寻呼、短信以及盲区呼叫等业务功能。 (四)完善的调度和交换功能。可以提供排队、调度、会议功能;实现广播、

调度紧急呼叫分机;调度群呼、组呼;强插、强拆;呼叫转接、保留、切换、代答等功能。 第五条煤矿装备的无线通讯系统安装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系统必须具有“MA”标志准用证、产品合格证和本安或隔爆检验合格证;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二)传输线缆应具有MA标志准用证,具有阻燃与抗静电性能;有一定的抗拉性和抗弯曲性。 (三)井下防爆型的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应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四)煤矿地面根据工业广场大小及人员活动范围安装一台或多台地面基站,煤矿井下以下位置应安设井下基站覆盖无线通讯信号:主副井巷道、皮带运输巷道、掘进工作面、综采工作面、中央变电所、水仓及煤矿认为重要经常需要通讯的地点。 (五)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信号传输、调试检修、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的位置。 (六)井下各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敷设通讯电缆,要整齐、接头必须使用专用接线盒。 (七)编制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无线通讯系统的分站的安设地点,信号电缆、电源电缆的敷设,无线信号覆盖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附详细布置图。 第六条煤矿装备的无线通讯系统使用维护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煤矿调度室值班人员负责无线通讯系统日常使用及主站设备的运转情况监视,有故障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并做好中心站运行日志,相关人员查明原因后向有关负责人汇报。

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 煤矿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汇总

11 目录 一、通信联络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3 二、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4 三、系统操作规程 5 四、通信联络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 5 五、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7 六、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8 七、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8 八、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9 九、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10 十、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11 十一、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十二、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12 十三、通讯联络系统安全保障措施 14

、通信联络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矿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灾害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总指挥:矿长(矿长未到场时,值 班领导负责指挥) 2、副总挥:机电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副矿长成员:调度 主任、安全科长、地面负责人,各采掘机运队队长和跟班人员。 二、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任务 对井上、井下发生通信系统故障时,必须在较短时间内恢复并正常投入使用。 三、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管理和组织。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技术知识培训。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人、财物的组织和调配。 4、负责物资的管理。 四、程序 1、调度值班员接到发生故障时,由领导小组、副指挥长(机电副矿长),查明其原因,作出正常的判断,制定解决方案。 2、凡被通知的单位和人员都应作好一切恢复系统的人力、的准备 物力工作,听候安排。

通讯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通讯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通讯联络系统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应掌握有关通讯联络系统相关设备的性能、原理、调整及操作要求等。 3、值班期间不准擅离职守,班中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相关规章制度。 4、值班期间必须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字迹清晰,内容详细。 人员定位监测系统调度值班制度 1、负责公司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实行24小时值班制,严格按上级有关规定管理系统运行。 2、精通业务,坚守岗位,精心操作,遵章运行。 3、及时填报人员定位系统的记录报表,对数据信息异常情况要及时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处理和汇报。 4、负责人员出入井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 5、负责对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记录、汇报有关单位进行处理。 6、保持完整的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值班日志和运行情况记录表。所有资料、记录定期存档保管。 7、认真做好人员定位故障信息收集反馈工作,对上级部门和有关领导指示要及时督察贯彻落实。 8、保证和上级中心站网络通畅,传递信息准确及时,因数据不能正常传递信息时,要用电话及时与上级联系并迅速检查排除故障。 9、严格按交接班制度,履行交接班手续,不得脱岗、上岗和做与本岗无关的事情。

六、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1、每天实行24小时值班,严禁擅自离岗,严格执行人交人、手交手,你不来我不来的交接班原则。 2、值班记录必须清楚,对通信系统发生故障出现的时间、地点、汇报人及维修人员姓名都要详细记录,若因失职要严肃追究责任。 3、各种记录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摆放整齐、保存完好。 4、严禁外来人员擅自进入通信系统值班室,禁止无关人员和单位使本单位的电话,确需要到值班室办事,值班人员应做好详细登记。 5、交接班时,交接班人员和接班人员必须共同检查通信系统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的情况双方签字。 6、交接班前,交接班人员必须提前打扫室内卫生,保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否则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 7、交班前应进行通讯试验,如有故障不通时,值班人员应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尽早恢复通话。 8、严禁值班人员使用值班电话谈与调度无关的事情。

煤矿井下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办法

附件10 井下通信联络系统管理规定 页脚内容7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2) 第三章使用、维护与管理 (5) 第四章附则 (7) 页脚内容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井下通信联络系统,保障系统安全可靠,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矿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矿井调度中心应配备通信联络系统负责人1人、系统安装维修人员不少于4人,负责通信联络系统的设计、安装、维护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管理机构责任制、管理及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矿井必须建立健全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设计安装验收制度、使用维护管理制度、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人员培训制度等。 第四条矿井应编制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 矿井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通信演练。 第五条矿井必须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下通信系统图。 第六条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 第二章设计与安装 第七条所有井下通信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第八条矿井井下调度通信系统应与行政通信系统分开,行 页脚内容7

政通信系统与公共通信网络联网。 第九条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下列功能: (一)通信联络系统应能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优先权和呼叫权限,应具有紧急呼叫功能。 (二)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和实时故障指示功能。当发生故障时,及时报警并指示故障位置。 (三)通信联络系统应具有录音功能,多通道同时录音,具备一个放音通道,可在线实时查询录音、监听、回放、存储等。 (四)井下固定电话和手持移动电话与矿井调度中心具有直通功能。 (五)调度交换机应可以随时呼叫系统内的终端,可强拆、强插中继或用户线。 (六)调度交换机应配置可接收系统内终端紧急呼叫的设备,显示紧急呼叫的终端号码,发出声光报警,并可进行语音录音。 (七)调度交换机应具有全呼和组呼功能,同时处理多路呼叫。 (八)调度交换机应具有与地面专网(公网)组网的功能。 (九)调度交换机宜能召开多方会议。 (十)无线通信系统应支持手持移动电话的自动漫游、越区切换。手持移动电话应具有抗震、防水、防腐功能。 (十一)无线通信系统宜具有非法用户禁用功能、短信功能、支持脱网呼叫功能。 (十二)井下广播系统应具有紧急广播功能,宜具有组播和选播功能。 页脚内容7

煤矿通信联络系统制度汇编

煤矿有限公司煤矿调度通信系统 规 章 制 度 汇 编 二0二0年度

目录 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3) 二、通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 (1) 三、通信联络系统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2) 四、通信联络系统操作规程 (2) 五、通信联络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3) 六、通信系统设备设施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4) 七、通信联络系统值班制度 (4) 八、通信联络系统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5) 九、通信联络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6) 十、通信联络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6) 十一、通信系统报警、求救通信信息上报制度 (7) 十二、井下通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8)

一、通讯联络系统管理制度 为了提升矿井安全防护水平,确保通讯联络系统的使用可靠,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改动通讯线路,特殊情况需要对通讯线路改动,必须向信息中心进行申请。信息中心根据生产需要及设备运行情况确定改动方案。 二、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移动通讯系统补偿电源的正常供电。当拆除或检修线路而影响移动通讯系统正常供电时,必须提前通知信息中心,不得私自进行,否则对施工负责人处以100元的罚款,并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 三、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信息中心应立即分析、查找故障原因,确定故障范围。并立即组织人员解决处理。 四、各使用单位不得强安、强要、强撤移动通讯设备和缆线等。需新增电话及相关设备时,必须提前向信息中心提出书面申请。信息中心设计施工时,必须根据移动通讯系统的布局,科学合理给出安设方案,不得以破坏系统总体性能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施工。 五、任何单位不得未经信息中心同意私自改变移动通讯设备位置、一经发现将给予200元的罚款。严重者按照事故进行分析。 六、使用单位的井下电话机,必须按照使用要求进行使用及维护。不得更改设备参数,达到完好状态, 七、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移动通讯缆线设备设施负有监护责任。通讯缆线途经单位的管辖范围,由该单位负责对通讯缆线的管理,同时要严格对通讯缆线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井下通讯分线盒、放大器、缆线。凡丢失和损坏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元每次的处罚,对责任人给予100元每次的处罚,并由责任单位按价赔偿,承担因通讯中断造成的后果。属于故意破坏的,按照影响范围及性质程度,加倍进行处罚。 八、移动通讯设备出现故障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到信息中心更换。通讯设备统一由信息中心修理、维修并提供备用设备。非正常原因损坏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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