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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Pressure Vesse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年1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第四章年度检查┅┅┅┅┅┅┅┅┅┅┅┅┅┅┅┅┅┅┅┅┅┅┅┅┅┅┅┅┅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附件E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F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G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年度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H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管理

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按照本规则和其他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二)、建立并且有效实施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年度检查、隐患治理、应急救援、人员培训、采购验收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定期召开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会议,督促检查压力容器安全工作;

(四)、保障压力容器安全,必要的投入。

第七条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协助最高管理者履行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压力容器安全使用。

安全管理人员作为具体负责压力容器使用管理的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组织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组织压力容器验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和变更手续;

(五)组织开展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和年度检查工作;

(六)编制压力容器年度定期检验计划,督促安排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

(七)组织制定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并且组织演练;

(八)按照压力容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

(九)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事后处理;

(十)协助质量技术监督部们实施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义务;

(十一)发现压力容器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压力容器,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

(十二)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

(十三)纠正和制止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其主要职责如下:(一)严格执行压力容器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二)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

(三)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四)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

(五)在操作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单位有关部门报告

(六)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参加压力容器事故救援。

第九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在采购压力容器时,应当向设计单位提供必要的设计条件、其所采购的压力容器应当是具有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设计、制造并且按照规定经监督检验合格的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产品技术资料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的高耗能压力容器,能效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

使用单位不得采购报废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压力容器。

第十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压力容器的安装改造和维修,并且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的告知义务。

第十一条压力容器安装(主要指氧仓)改造与重大维修的施工过程,必须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

(六)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检查和隐患治理规定

(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和实施规定

(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九)压力容器设计,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规定

(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十一)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第十三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并且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置与之适应的救援装备事实演练并且记录:

(一)使用超高压容器的

(二)使用医用氧舱的

(三)使用易爆介质、毒性程度为高度危险及其以上介质、液化气体介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的(四)使用设计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105 MP·L的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五)使用移动是压力容器、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并且设备数量合计达到5台以上(含5台)的

(六)使用100台以上(含100台)压力容器的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同时制定应急预案,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一)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第三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并且设备数量合计在5台以下的;

(二)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第Ⅰ、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第十五条使用10台以下(含10台)第Ⅰ、Ⅱ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事业单位,可以聘用具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安全管理,但是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责任责任主体仍是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则第十五条规定的使用单位,其压力容器发生事故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适应的救援装备,适时演练并且记录。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养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记录,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始终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八条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每月进行一次,当年度检查与定期安全检查时间重合时,可不,再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内容主要为安全附件、装卸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附属仪器仪表是否完好,个密封面有泄露,以及其他异常情况等。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并且由其管理部门统一保管。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使用登记证》

(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

(三)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

(四)压力容器安装、改造和维修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记录

(六)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

(七)安全附件效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

(八)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第二十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检验结论意见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号要求时,使用单位应当将检机构出具的检验标识黏贴在《使用登记证》上,并且按照检验结论确认的参数使用压力容器。

第二十一条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情况之一的,操作人员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及时向本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

(一)工作压力、介质温度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神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二)受压元件发生裂隙、异常形变、泄露、衬里层失效,等危及安全的;

(三)安全附件失灵、损坏,等不能起到安全保护作用的;

(四)垫片、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的;

(五)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

(六)过量充装、错装的;

(七)液位异常,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的;

(八)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的;

(九)与压力容器相连的管道出现泄漏危及安全运行的;

(十)真空觉着压力容器外壁局部存在严重结冰、介质压力和温度明显上升的;

(十一)其他异常情况的。

第二十二条使用单位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且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协助事故调查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二十三条压力容器的改造、维修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固定式压力容器不得改作移动是压力容器使用。

第二十四条移动式压力容器(如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管束式集装箱),临时作为固定实验利用期使用,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内

(二)在规定区域内使用,并且有专人操作

(三)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第二十五条移动式压力容器本体改做固定式压力容器使用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一)由具有改造后压力容器相应许可级别的设计单位出具设计技术文件

(二)由具有改造后压力容器相应许可级别的制造单位按照设计确定的改造要求进行改造(三)改造后固定式压力容器的结构和强度应当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四)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

(五)注销原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六条简单压力容器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1.4条范围内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管理,可以参照本章要求进行。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第二十七条以下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使用登记: (一)《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压力容器;

(二)《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5)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三)《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四)《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五)《医用氧舱安全管理规定》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适用范围内的氧舱。

租赁或者承包场所使用的压力容器,可以由租赁或者承包合同所确定的承载主体安全责任的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八条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布《使用登记证》。

第二十九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向登记机关提交一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一)《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二)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压力容器)(三)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

(四)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需要监督检验的)

(五)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资料

(六)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验收资料

(七)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行驶证

(八)医用氧舱设置批准书。

使用单位为承租或者承包方式,应当提供与产权所有者签订的明确安全责任的租赁或者承包合同。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表b的格式,制定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由使用单位根据产品出厂的相应资料填写。

第三十条登记机关收到,使用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后,按照以下规定办理使用登记:(一)能够当场受理的,当场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不能当场受理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决定;对于不予受理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对准予受理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和发证,对,一次申请登记数

量超过50台的,可以延长至30个工作日;对于不予登记的,出具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且一次性书面告知不予登记的理由。

需要对压力容器进行现场核查得起核查的时间除外。

第三十一条准予登记的压力容器,登记机关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附件C)编制使用登记证编号,并且在《使用登记表》最后一栏签署意见、盖章,同时将压力容器基本信息录入特种设备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登记机关办理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时,同时激活记录制造信息和使用登记信息的“移动是艳丽容器IC卡”。

登记工作完成后,登记机关应当将《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及其产品数据表复印一份,同《使用登记表》一同存档,同时将《使用登记证》和签署意见、盖章的《使用登记表》、使用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的资料,一同交还使用单位。采用信息化网络进行使用登记、能够按照特种设备信息化工作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特种设备相关数据库的地区,可以不采用纸质的申报方式。

第三十二条制造资料齐全的心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为Ⅰ级,进口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由实施进口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评定。

压力容器一般应当在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查验,但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另有规定或者使用单位认为有必要缩短检验周期的除外。首次定期检验的日期由使用单位在办理使用登记时提出,登记机关按照有关要求审核确定。首次定期检验后的检验周期,由检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相关规定确定。

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前款要求进行首次定期检验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情况,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批准,向登记机关备案后可适当延期,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三十三条压力容器改造、长期停用、移装、变更使用单位或者使用单位更名,相关单位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登记机关按照本章第29条、第30条、第31条及第34条至第40条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压力容器变更登记时,如果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中的有关数据发生变化,使用单位应当重新编写产品数据表,并且在《使用登记表》设备变更情况栏目中,填写变更情况。压力容器申请变更登记,其设备代码保持不变。

第三十四条压力容器改造完成后,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证》(一式两份)和改造质量证明材料以及改造监督检验证书,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五条压力容器你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单位应当封存压力容器,在封存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报停手续,并且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重新启用时,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或者基本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到当地机关办理启用手续,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六条在登记机关行政区内移装的压力容器,移装后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原《使用登记证》、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七条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和《使用登记表》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见附件D)。

移装完成后,应当参照定期检验的有关规定进行检验。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的,使用单位应

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记的原《使用登记表》、重新填写的《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和移装后的检验报告,向移装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三十八条压力容器需要变更使用单位,原使用单位应当持《使用登记证》、《使用登记表》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原登记机关应当注销《使用登记证》,并且在《使用登记表》上做注销标记,向原使用单位签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原使用单位应当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标有注销标志的原《使用登记表》、历次定期检验报告和登记资料全部移交压力容器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

第三十九条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但是不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全部移交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并且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内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36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压力容器变更使用单位并且跨登记机关行政区域移装的,变更后的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第37条规定重新办理使用登记。

第四十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更名时,使用单位应当持原《使用登记证》、单位变更的证明材料,重新填写《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到登记机关,换领新的《使用登记证》。

第四十一条压力容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

(一)在原使用地未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二)在原使用的已经报废的

(三)无技术资料的

(四)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或者使用超过20年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证明的除外)

(五)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改造维修的

(六)安全状态等级为4级或者5级的(使用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光明的除外)

其中(六)项在通过改造维修消除隐患后,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第四十二条压力容器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压力容器注销时,使用单位为租赁方的,需提供产权所有者的书面委托或者授权。

第四十三条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悬挂或者固定在压力容器显著位置。当无法悬挂或者固定时可存放在使用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中,同时将使用登记证编号标注在压力容器产品名牌上或者其他,可见部位。

移动式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证》及移动式压力容器,IC卡应当随车携带。

第四章年度检查

第四十四条使用单位每年对所使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1次年度检查,年度检查至少包括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况检查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等。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当进行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状况分析,并且对年度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

年度检查工作可以由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织经过专业培训的作业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进行。其中移动式压力容器中的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罐式

集装箱以及氧舱等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有关规定进行年度检验的,不进行年度检查。

第四十五条压力容器安全管理情况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有效

(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设计文件、竣工图样、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监督检验证书以及安装、改造、维修资料等是否完整

(三)《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是否与实际相符

(四)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运行记录,定期安全检查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六)压力容器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检查、检验报告中所提出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七)安全附件效验(检定)、修理和更换记录是否齐全真实

(八)移动式压力容器装卸记录是否齐全

(九)是否有压力容器应急预案和演练记录

(十)是否对压力容器事故、故障情况进行了记录

第四十六条压力容器本体及其运行状态的检查,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压力容器的产品铭牌、漆色、标志、标注的使用登记证编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二)压力容器的本体、接口(阀门、管路)部位焊接接头等有无裂纹、过热、变形、泄漏、机械接触损伤等;

(三)表面有无腐蚀,有无异常结霜、结露等;

(四)隔热层有无破损、脱落、潮湿、跑冷;

(五)检漏孔、信号口有无漏液、漏气,检漏孔是否通畅;

(六)压力容器与相邻管道或者构件有无异常震动、响声或者相互摩擦;

(七)支承或者支座有无损坏,基础有无下沉、倾斜、开裂,紧固螺栓是否齐全完好;

(八)排放(疏水、排污)装置是否完好;

(九)运行期间是否有超呀,超温超亮等现象;

(十)罐体有接地装置的检查,接地装置是否符合要求;

(十一)监控使用的压力容器监控措施是否有效实施;

(十二)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安全联锁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在符合本规则正文的基本要求外,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见附件E,非金属机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见附件F。

第四十七条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液位计、测温仪表、爆破片装置、安全阀)年度检查的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见附件G

第四十八条年度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人员根据实际检查情况出具检查报告(报告格式参照附件H)作出以下结论意见:

(一)符合要求,指未发现或者只有轻度不影响安全使用的缺陷,可以在允许的参数范围内继续使用

(二)基本符合要求,指发现一般缺陷,经过使用单位采取措施后能保证安全运行,可以,有条件的监控使用,结论中应当注明监控运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其完成期限

(三)不符合要求,指发现严重缺陷,不能保证压力容器安全用行的情况,不允许继续使用,应当停止运行或者由检验机构进行进一步检验。

年度检验由使用单位自行实施时,其年度检查报告应当由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或者授权的安全管理人员审批。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九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使用单位贯彻执行本规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压力容器实施信息化动态管理,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压力容器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一)有重大事故隐患的

(二)重点监控的以及公众聚集场所使用的

(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发生过事故的

(五)风险评估结果为高风险的

第五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使用单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一)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和变更登记的

(二)未建立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和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安全检查、年度检查的

(四)未按照规定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鉴定、维修的

(五)使用的压力容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的

(六)未按照规定申报定期检验的

(七)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

(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九)未按照规定消除事故隐患,继续投入使用的

(十)未按照规定制定应急预案的

(十一)未按照规定报告压力容器事故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规则所指的使用单位,是指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是压力容器的产权单位,也可以是有合同关系确立的具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权者。产权单位出租或者由承包方使用压力容器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安全责任主体。未约定的,由产权单位承担安全责任。

第五十二条本规则由国家质监总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规则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2003年7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中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同时废止。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办法a I时'间H 卜/ / 1 /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保证实验教学安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压力容器包括电加热蒸汽发生器、灭菌设备、气瓶和液氮存储设备等各种设备。 第二章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正确和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是提高压力容器安全可靠性、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安全性能要求,负责对学生使用压力容器的培训。 第五条使用单位须依据压力容器的有关法规和操作手册,编制本使用单位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六条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每年将压力容器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的统计报表报送校资产设备处。 第七条使用单位须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压力容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和改造方案须按相应程序报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第八条发生压力容器爆炸及重大事故,须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和校资产设备处,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第三章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第九条 建立和有效地执行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 度是确保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 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管理责任制。各使用单位除由 技术负责人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使用单位所使用 容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的专职管理人员应在技术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1. 具体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执行有关压力容器 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 作。 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 及 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第十一条 使用单位须建立压力容器操作责任制。每台压力容器都应有专职 的操作人员,压力容器专职操作人员应具有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所 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并经过技术考试合格。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履行 以下职责: 1.按照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正确操作使用压力容器。 2.认真填写操作记录。 3.做好压力容器的维护保养工作,使压力容器经常保持良好的技 术状态。 4.经常对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 及时进行调整,遇紧急情况应按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上级 报告。 2. 参加新进压力容器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3. 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 5. 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6.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 安全管理制度 1、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颁发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条例》、《蒸气锅炉安全监察规程》、《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2、使用压力锅炉要有下列资料: (1)锅炉总体图纸 (2)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 (3)质量证明书 (4)锅炉安装图和使用说明书 (5)检修、事故、验审记录等。 3、使用压力容器要有下列资料: (1)容器详图 (2)强度计算书 (3)质量证明书 (4)容器检修、检验原始记录。 4、在使用锅炉、压力容器前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保卫制度、维修保养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5、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视力和听觉障碍,

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才能独立操作。操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和违章作业; 6、各种压力容器要装有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乙炔发生器要有防回火装置,蒸汽锅炉还要有水位表等; 7、压力容器的检修要在无压力的情况下进行,各种介质必须放清、洗净。容器的修补焊接工人必须持劳动部门颁发的合格证才能操作; 8、各种气瓶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附件,严防沾染油污,避免曝晒、碰撞、腐蚀,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米以外。 9、锅炉、压力容器按照国家规定期限,定期进行技术检验,并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归档备查。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和报废处理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定

TSG R5002-201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Pressure Vessel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13年1月16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使用管理┅┅┅┅┅┅┅┅┅┅┅┅┅┅┅┅┅┅┅┅┅┅┅┅┅┅┅┅┅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第四章年度检查┅┅┅┅┅┅┅┅┅┅┅┅┅┅┅┅┅┅┅┅┅┅┅┅┅┅┅┅┅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附件D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变更证明┅┅┅┅┅┅┅┅┅┅┅┅┅┅┅┅┅┅┅┅ 附件E 长管拖车、管束式集装箱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F 非金属及非金属衬里压力容器年度检查专项要求┅┅┅┅┅┅┅┅┅┅┅┅ 附件G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年度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件H 压力容器年度检查报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保障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范围内的固定式压力容器、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氧舱,但是不包括气瓶。 第三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实行安全管理并且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领取《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第四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当对压力容器的使用安全负责。 第五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办理本行政区域内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第二章使用安管理 第六条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职责如下: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2021新版) 为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制定本规定。 2.主题和适用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压力容器的购置、安装、验收、使用和检验的有关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所属各部门。 3.工作要求 3.1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必须同时具有齐全的安全检验技术资料,容器本体上应装金属铭牌。 3.2压力容器在进行安装前,应由压力容器施工许可证的单位安装。先制定施工方案,报主管经理、设备、安全管理部审查后方可施工。 3.3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先有我公司初验后,再报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验收,同时,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并进行安全定级,

否则不准投入使用。 3.4压力容器在使用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参加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3.5压力容器在使用中,若需进行修理,应报修理方案,经有关部门批准,报安全部门备案后方可修理。 3.6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审验,未经审验严禁使用,经检验不合格必须报废。 3.7压力容器应装有灵敏可靠的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表、温度计、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校验。 3.8压力容器如需变更使用条件和用途,应报安全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压力容器报废应办理报废手续。 3.9发生压力容器事故,应立即报公司安全管理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4.考核 按照《安全检查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郑州黄金叶实业总公司安全保卫事故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

压力容器的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1、本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是本公司竹木碳化罐特种设备的使用以及定期检验的管理制度。 2、公司经理负责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工作,技术负责人协助管理。 3、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及定期检验 3.1 新购或更新压力容器,或进行压力容器工程招标时,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压力容器设计、制造或安装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前,按规定到延平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3.2 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容应包括: a) 压力容器档案卡(见《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附件四); b) 压力容器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图样、技术条件、强度计算书,以及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等); c) 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竣工图、质量说明书、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强度计算书等); d) 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e) 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f) 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保证书、施工质量检验技术文件和资料; g) 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h)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3.3 运行中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⑴储罐罐体无明显变形,储罐基础无不均匀沉降(倾斜度超过1%时,不得继续储气,应清空进行修复)。保持罐基周围排水沟畅通无积水,储罐区内无杂物、畅通无阻。防雷、防静电装置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 ⑵压力容器罐体焊缝、附件及所有连接点无泄漏,阀门开关灵活;罐体外壁防腐涂层完好无脱落,罐体及附件无锈蚀。 ⑶温度计、液位计、压力表等仪表应保持完好和有效状态,指示符合实际情况。 3.4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对他们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 3.5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超压、超量、超温运行。做好巡回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若情况异常,要采取紧急措施并迅速向上汇报。 3.6按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编制压力容器(包括安全附件)的检验、维修、保养计划。 对压力容器的检查、检验、维修、保养的安全要求是: a) 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 b) 处理紧急泄漏需要带压堵漏时,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操作方案和严格的防护措施,经公司经理批准,选用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证书的人员来操作,并有公司经理派技术人员在现场监督; c) 对本公司进行定期检查、检验、或进行技术改造、修理的外来单位,必须是已经取得相应资格或者是经省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实现压力容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地防止或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法规,对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提出了明确的内容和严格的要求,我公司对压力容器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做以下规定: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管理: 正确和合理地使用压力容器,是提高压力容器安全可靠性、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重要条件。 1、用压力容器的技术负责人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根据设备的数量和对安全性能的要求,负责对压力容器使用的培训。 2、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将压力容器数量、变动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统计。 3、做好压力容器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的检查,做好压力容器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工作,压力容器受压部件的重大修理、改造方案应及时报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审查批准。 4、发生压力容器爆炸及重大事故,应迅速报告上级安全监察机构和上级领导,并立即组织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填写《压力容器事故报告书》,报送当地安全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建立和完善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有效地执行和落实,是确保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的基本条件,为此,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1、技术负责人对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外,还应根据所使用的具体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容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在技术总负责人的领导下认真履行下列职责: ①、具体负责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 ②、参加新进压力容器的验收和试运行工作。 ③、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④、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建档及技术资料的管理和统计上报工作。⑤、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操作、维修和检验情况。 ⑥、负责组织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技术考核及仪器使用证的发放工作。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压力容器使用的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爆炸是压力容器的灾难性事故,后果不堪设想。应从 设计、制造、安装和使用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压力 容器破坏失效及爆炸事故的发生。 1.压力容器选购、安装的安全审查 (1)保证压力容器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从安全出发, 设计、制造压力容器,其技术要求必须达到:结构合理、 过渡连续、变形均匀、强度可靠、稳定性好、材质适宜 等。 (2)根据压力容器的特点不同,选用配备合适的安全 附件,并保证安全附件运行灵敏、可靠。 (3)压力容器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类型生产许可 证的生产经营单位制造,并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

证、质量证明书等。现场组装焊接的压力容器,安装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将竣工图和原始技术资料及安装质量证明书等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经确认合格后,方可投产使用。 2.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 新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必须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申报手续。申报手续所需资料有:①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②产品合格证;③产品质量证明书;④产品竣工总图;⑤检验部门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⑥进口压力容器应有 省级以上(含省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在核查申报资料,确认该压力容器的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且申报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1-22 压力容器管理和使用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遵守国家劳动总局颁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的各项规定。 (二)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是压力容器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设备、动力部具体全面负责、安全技术部负责对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督。 (三)本企业严禁制造压力容器。 (四)新装压力容器前,必须经设备、动力工程部,安全技术部检查容器制造厂家资质、相关证书及技术资料。按规定试压确认记录正常,方可安装。 (五)使用容器部门,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会同设备动力工程部制定容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经安全技术部及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同意批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生产部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并按规定按时统计上报给安全技术部。 (七)使用部门,不得任意修改原设计容器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八)容器操作人员,由使用部门组织,设备、动力工程部组织培训教育,安全技术部监督、考核与考试合格,领有“安全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特种作业须经上级安全部门安全培训考试并取得“特种行业操作证”方得上岗操作。 (九)压力容器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操作员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车间及主管部门。 (十)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必须按照工艺操作,控制允许最高温度和压力;开车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运行中注意重点检查主要项目和部位,确保生产安全。 (十一)操作人员要定时,定点,定线进行巡逻检查、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存放管理制度 1.为了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加强气瓶等压力容器的管理,保护公司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的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公司压力容器的使用、充装和储存必须符合规定,并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 3.公司符合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压力容器、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氩气瓶(应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4.气瓶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有严重损伤等,应提前进行检验。 5.使用前,应进行认真检查: A.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B.各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阀门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C.压力容器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D.各类压力容器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6.使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A.压力容器使用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方可上岗操作。 B.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火烤。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C.容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压力、温度条件使用,不得在超温、超压和超负荷下运行。变动温度、压力控制指标,报请领导批准,方可变动。 D.开启压力容器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E.氧气瓶、氩气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 F.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 G.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 H.气瓶等压力容器夏季要防止日光爆晒。 I.各类气瓶的减压阀不准互相代用,并确保不漏气。 J.在更换、搬运气瓶时,旋紧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或碰击。 7.任何个人不得拆除容器的安全保护装置,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主要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和紧固工作,气瓶发生爆炸,瓶阀、安全阀飞出,或因气瓶事故引起着火、中毒事故时,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规定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规定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制造压力容器的材料和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的标记管理作出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标记管理,对未列入本制度而工艺文件要求标记的其它零部件,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2.需要标记的零部件种类 指压力容器受压元件中的筒体、封头(端盖),换热器管板和换热管、膨胀节、设备法兰、直径大于250mm的接管。 3.标记规定 压力容器用材料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标记。 .压力容器材料及零部件标记位置、内容、方法、标记者、确认者责任等具体规定。 3.2.1板材 3.2.1.1板材标记在板材长度方向的底靠左首位置,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1.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1 3.2.2管材与棒材 3.2.2

标记。 3.2.2.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2 3.2.3焊材 3.2.3.1焊材的标记直接在材料标识卡片上填写材料牌号、规格、材检号。 3.2.3.2焊材的标记要经过焊接责任人的检查与确认。 3.2.4法兰 3.2. 4.1法兰标记在法兰外圆上,采用打钢印的方法进行标记。 3.2. 4.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法兰规格、材检号。 3.2.5其他锻件 3.2.5.1锻件直接在材料表面用油漆书写标记内容。 3.2.5.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 3.2.6外购封头 3.2.6.1封头标记在外圆沿圆周方向,表面刷白漆或者黄漆,规格为300×250mm,漆面用红色或者黑色字体标写材料标记内容。 3.2.6.2标记内容有材料牌号、材料规格、材检号、检查员标记。 3.2.6 3.2.7标记位置、内容、方法见本章节附表所示。 3.2.8焊位标记见Q/《压力容器焊位标记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61226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61226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的设计: 1. 压力容器的设计权,必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备案设计应由设计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批准,三类容器的设计,应报市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备案。压力容器的设计总图上,应有审查批准的字样。 2. 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暂行规程》的规定,并对所设计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3.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和省劳动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处审查批准,发给许可证。制造三类容器,还必须报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批准。 4. 制造压力容器,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执行设计、测绘、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验收等管理制度。 .5. 压力容器的焊接和探伤检验工作,必须由取得当地主管部门考试合格的人员进行。 .6. 制造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执行容器规程,国家有关规定和厂制订的压力容器质量检验规定。 7. 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必须经各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才能进行。 8. 安装压力容器时,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 (二)使用与管理: 1. 从事压力容器安装的单位必须时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从事压力容器安装建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压力容器专业知识,并通过国家安全监察机构认可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 2. 下列压力容器在安装前,安装单位或使用单位应向压力容器使用登记所在地的安全监察机构申报压力容器名称、数量、制造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及安装地点,办理报装手续: 1】、第三类压力容器。 2】、容积大于等于10m3的压力容器。 3】、蒸球。 4】、成套生产装置中同时安装的各类压力容器。 5】、液化石油气储存容器。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 (六)压力容器经常性安全检查、年度检查和隐患整治规定; (七)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检和实施规定; (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九)压力容器设计、采购、安装、改造、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 (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十一)贯彻执行政策法规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规定;(十二)压力容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我单位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了以上切实可行的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及其他,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可实施性负责;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承担并履行使用登记后相关责任,做好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特此申明。 (单位公章)

年月日《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一、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参与压力容器及其装置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2、参与制定并发布操作规程,考评操作工作;编制容器运行记录,检查运行工作,及时对具体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停机、开机物料的调度方案实施。制定日常容器维护保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5、建立、保管设备档案。 二、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流程,了解设备。参加公司内部的工也设备安全培训后才能准备本岗位工作。 2、上岗前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取证后必须跟班实操三天以上方可独立操作。 3、保证压力容器操作平稳。 4、严格控制工艺参数。 5、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 6、正确处理紧急情况。 三、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单位在压力容器投入使用前,应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到质量技术监察机构或授权部门逐台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2、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维修;需要带温带压紧固螺栓时,或出现泄露需进行带压堵漏时,必须按设计规定制订有效的操作要求和采取防护措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员应按照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压力容器房做好交接班前的准备工作,并详细了解上一班压力容器的运行情况。 2、交班人员应提前做好交班准备,保持压力容器以及其他方面均正常并做好清洁工作。 3、交接班工作应在压力容器现场进行,对交接压力容器运行情况及发现的缺陷,安全附件和附属设备情况,阀门开关及工作情况,工具设备等,交班人员应引导接班人员对各项共同核查,如果班次发生事故,且尚未处理完毕,交班人员应处理完毕后方可离去。 4、在交班时,如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5、“四交”和“四不交” 四交是:(1)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灵敏可靠。(2)压力容器附件和设备无异常。(3)运行记录齐全、正确、备件、工具齐全无损坏。(4)压力容器房整洁,达到文明生产。 四不交是:(1)不交给喝醉酒或有重病不宜操作的容器操作人员。(2)在事故中不进行交接。(3)接班人员未到时,不交给其他无证的非正式容器操作人员。(4)压力容器本体和附属设备出现异常现象时不交。 6、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将有关运行等方面的通知和指令告知

接班人员。交接的内容和存在的问题应认真记入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并签字。交接班完成后发现的设备运行问题,原则上由接班者负责处理。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内容: (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等;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一、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要点 (一)、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容器的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压力及温度波动幅度的控制值; (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开、停机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容器运行中日常检查的部位和内容要求; (4)容器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方法以及防范措施; (5)容器的防腐措施和停用时的维护保养方法。 二、压力容器的检验 1、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检验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定期检验周期根据检验机构决定。 2、对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安全阀、压力表等),应定期进行通、排放工作,以保证其灵敏、可靠。安全附件的检定,检验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3、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理或消除,对难以消除的缺陷应采取降级、降压,限期使用直至更新等方法进行处理,并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 三、安全装置的调整和检修 1、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对安全装置和主要的受压元件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调整工作。需焊、挖补修理时,应由持特殊焊接工作操作证人员参加。 2、安全阀更新购置应有出厂合格证,合格证上应有检验部门和质检员的印章,并有注明检验日期,无出厂合格证严禁购置使用。 3、安全阀使用中应定期校验,每年至少一次,调整后的安全阀应加铅封,并填写记录。检验调整工作应由专职检验人员进行。未经许可,本公司任何人员不得任意启封调整检验。 4、未经检验合格和无铅封的压力表不得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压力表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卸压后指针不回零位、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5、压力表的装设、校验与维护应符合国家计量部门的规定,压力表应定期检验,每半年至少一次,经检验合格的压力表有铅封和检验合格证。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的种类: 1、压力容器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压力容器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压力容器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2、压力容器开工申报单; 3、压力容器安装施工记录;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编号:SM-ZD-42897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 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防止压力容器发生爆裂,危及人身安全、污染环境及灾难性恶果,必须按压力容器安全规程进行操作,使其安全、可靠运行,特作如下规定: 1、制冷装置中的立式壳管冷凝器、卧式壳管冷凝器、蒸发式冷凝器、淋水式冷凝器、油氨分离器、高压贮液器、中间冷却器、低压循环桶(立式、卧式)氨瓶等均属于压力容器。 2、焊接用的氧气瓶、乙炔气瓶属于压力容器。 3、更新采购安装的上述压力容器,必须向生产单位索取产品的竣工图样、产品质量证明书和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原则上对压力容器不得在无制造、维修资质的情况下任意进行自行改装、制造。 确因生产及时性需要,在有资质和焊接经验的焊工配合下,对制冷装置中的低压容器,并经公司领导、总工程师批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三、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四、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五、压力容器日常维护保养和运行记录规定 六、压力容器定期安全检查、年度检查、隐患治理规定 七、压力容器定期报检和实施规定 八、压力容器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规定 九、压力容器设计、采购、验收、安装、改造、使用、维修、报废等管理规定 十、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十一、贯彻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规定

一、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一)操作人员工作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流程,了解设备。参加公司内部的工也设备安全培训后才能准备本岗位工作。 2、上岗前必须取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取证后必须跟班实操三天以上方可独立操作。 3、保证压力容器操作平稳。 4、严格控制工艺参数。 5、坚持容器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 6、正确处理紧急情况。 (二)压力容器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叁与压力容器及其装置的全面检查验收工作。 2、参与制定并发布操作规程,考评操作工作;编制容器运行记录,检查运行工作,及时对具体工作提出改进措施。 3、负责停机、开机物料的调度方案实施。制定日常容器维护保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组织协调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 5、建立、保管设备档案。

二、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在企业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些,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企业有关压力容器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压力容器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压力容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做好压力容器选购、验收、安装调试等工作。 5、主动协助教育、劳资部门抓好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6、根据本企业容器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督促使用车间做好检验前的有关准备工作。 7、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企业压力容器使用管理情况,对一切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应予制止和提出批评处理意见,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抓好整改。 8、组织或参与压力容器安装质量验收或试车工作。 9、负责协助有关部门选好安全附件的配备,且做好及时调校,保证其灵敏可靠。 10、参加压力容器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对一般事故有

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附件9: 压力容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且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其中超高压容器应符合《超高压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的规定,非金属压力容器应符合《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简单压力容器应符合《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不适用本规定,按各自的技术监察规程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是公司对压力容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单位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验收、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 第四条本规定所引用的文件: (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二)《国务院关于修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9号) (三)《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四)《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第1号修改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10年第127号) (五)《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办法》(国质检锅〔2003〕207号) (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TSG R7001-2004) (七)《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5号) (八)《超高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2-2005) (九)《非金属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1-2004) (十)《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3-2007)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压力容器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作用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都属于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特种设备范畴,为了加强对这一类设备的操作、维护、保养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在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部门为机模部,机模部部长(或设备主管)为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员。 3、设备前期管理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这类单位必须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有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测手段;有健全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压力容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天然气生产装置和辅助生产装置压力容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凡使用压力容器的单位,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压力容器的管理规范和安全技术规定。各单位主管生产和设备的领导、工程技术人员及QHSE监督员必须经常监督检查所有压力容器的操作和维护情况,杜绝违章操作,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参加新安装容器的验收和试运工作。 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准无证操作、无证维修和违章操作。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经过培训考核,熟悉容器操作工艺,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并取得操作合格证。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在运行中发现操作条件不正常时应及时进行调整。遇有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厂主管部门和领导: (1)压力容器的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其设计值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部件发生变形、鼓包、裂纹、泄漏等缺陷。 (3)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失效、阀门和仪表接管断裂,容器紧固件损坏。 (4)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 三、任何单位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操作人员违章操作。 四、压力容器使用前,分厂机动部门必须按规定,向当地质量技术安全监督行政部门办理登记注册。在用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查;每六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压力容器的外部检查,由使用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压力容器的内外部检查和全面检验,由分厂机动部门与当地具备相应资格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联系安排检验。 五、压力容器的改造、修理、判废等技术审查和报批程序。在用压力容器需要进行改造、修理、判废时,使用单位必须向总厂机动部门提出申报计划,对常压容器的一般改造、修理,经机动部门审查后安排维修单位组织施工。对于压力容器进行改造、修理,必须经总厂生产运行科、机动办、质安环科、计财科等有关部门研究,上报厂务会批准后,由总厂或分厂机动部门联系具备压力容器相应级别修理资质的单位进行修理,并上报当地质量技术安全监督部门批准,方可组织安排落实实施。压力容器修理完毕,维修单位应填写修理记录,交使用单位及厂有关主管部门存入设备技术档案。压力容器的判废,根据检验报告规定的安全技术等级低于4级(含4级)以下时,由分厂机动部门书面上报总厂,经总厂研究批准后,由总厂机动部门和计财科上报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主管部门批准。 六、使用单位必须认真做好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和设备除锈、刷漆防腐工作。对停止运行或长期停用的容器,应将其内部介质排除清洗干净。特别是对腐蚀介质要进行排放、置换、清洗、吹干,保持容器内部干燥和洁净,有条件的尽量做到内部充氮气保护。 七、压力容器安全装置和仪表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压力表、温度计等强检仪表、重要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每半年检验一次。压力容器使用前必须先经试压合格,并认真检查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可靠后才可正式投入使用。安全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最新版)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84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最新版) 一、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应按规定检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没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压力容器设计与安装工作。负责安装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本公司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部门应组织办理以下手续: 1、压力容器使用证; 2、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3、操作人员上岗证。 三、安全部门在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时应准备好下列资料; 1、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2、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证书); 四、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统一保管;并按规定定期组织申报年检。 五、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 六、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 八、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修理。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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