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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条例(12级)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条例(12级)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分条例(12级)

理学院综合测评评定条例(试行) 综合测评评定条例是结合《兰州理工大学学生手册》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请各班测评小组严格按照以下条例进行:

综合测评计算公式:

综合测评分=平均学分绩*70%+考勤分+公寓表现分+思想表现分+附加分

一、平均学分绩(70%)

平均学分绩按照教务处统计一学年的平均学分绩为标准。

二、考勤分(10分)

考勤分根据学习部一学年的早晚签出勤率得分评定。

三、公寓表现分(10分)

公寓表现分根据生活部一学年的卫生检查得分评定。

四、思想表现分(10分)

思想表现分由测评小组以6分为基线根据该学生在一学年学校和学院活动正规参与情况加分。

五、附加分项

附加分项含加分项和减分项两类。

第一类:加分项(<=10分)

1. 校园文艺、体育、竞赛等活动加分项

奖项

分值级别正规

参与

优秀

(鼓励)奖

三等

(以下)奖

二等奖一等奖

院级0.2 0.3 0.4 0.5 0.6 校级0.2 0.4 0.5 0.6 1 省级0.4 0.6 0.9 1 2 国家级0.5 1 1.5 2 3

注 :(1)校运会参与 :运动员0.2分,方阵0.4分,啦啦操0.4分。 (2)暑期社会调研参与:0.3分。

(3)物理知识技能竞赛所有两委会成员加0.3分,部员0.2分;趣味运动会两委会成员加 0.3分,部员加0.2分。(此处加分需为未参加活动的干部) (4) 校级红柳演讲比赛参与加0.4分。

(5) 参加活动获奖者凭获奖证书(或者举办单位开据的获奖证明)加附加分,没有获奖的正 规参与者只计思想表现分,思想表现分中活动加分不超过4分。 (6)以上四项加分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应的规定酌情加分。 2、学术、科技、文学、艺术的论文或作品发表加分项

(1)学生申请《大学生科技创新基金》,获得立项并结题者,每项加2分。 (2)第一作者在校报或其他正式刊物上发表文章,每篇加分0.5分。 (3)学院《晨曦论坛》杂志发表文章者每篇加0.3分。 3、荣誉称号及受表彰加分项(群众团体只记负责人)

4. 学生干部加分项

级别 院级 校级 省级 国家级

分值 0.5 1 3 5

考 加分项分值

结 果

班 干 部(含舍长) 学 院 干 部 校 干 部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干事 一般 主要 优秀 1.0 1.5 0.7 1.5 2.0 1 2 2.5

良好 0.6 1.0 0.5 1.0 1.5 0.7 1.5 2

称职 0.4 0.5 0.3 0.5 1.0 0.5 1 1.5

不称职 0 0 0 0 0 0 0 0

注:(1)班干部(含舍长)的主要干部指班长、副班长和团支部书记,其余均为一般干部。

(2)学院干部的主要干部学院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分团委副书记;

各部部长、副部长及院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为一般干部,其余均为干事。

(3)校干部的主要干部指学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

各部部长、副部长以及校级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为一般干部,其余均为干事。

(4)学生社团注册会员一律不按干部对待。

(5)干部职务较多者,按最高分累积,依次减半。

5、其他加分项

(1)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加5分,国家英语四级,加3分;

(2)通过计算机等级考试者,加2分;

第二类:减分项

1、违纪不文明现象减分项:

通报批评每次扣2分。

通报批评包括聚众赌博、严重酗酒、经常包夜、夜不归宿等。

2、其他减分项:

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活动,根据相应的规定扣分。

六、注意事项:

1、本学年综合测评条例是结合学生手册和我院实际情况制定,请各班测评小组严格按

照以上条例严格执行。

2、测评小组成员:由各班班长担任组长,由各宿舍选出一个学生代表担任组员。

对测评人员的要求:各班测评小组在做“思想表现分”和“附加分”时抱着为每一位同学认真负责的态度,力争使所加减的每一分都有理有据不能随意加减。

3、各班综合测评小组完成综合测评后,先在班内公示一天。如有重大问题,可由测评

小组向理学院分团委书记王进祥老师或理学院学生分会主席蔡立柱反映。公示完成后,制定电子版测评结果交至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室。

4、学院审核后将公示三天,同学们在接到学院的飞信通知后及时到学院学生工作办公

室(西校区1号楼413)门口及各宿舍楼层公告栏处查看,在公示期内如有问题,可以与理学院分团书记王进祥老师或理学院学生分会主席蔡立柱联系,公示期结束后测评成绩不予变更。

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综合测评评分标准模板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日期: 9月05日—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 60分) 1、违纪-1分( 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 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 表现特差, 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 有补考, 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 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它形式学习活动, 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 统一加18分, 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6分; 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它各类先进分子者( 军训积极分子, 优秀干事, 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 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 ( 省, 省以上+10分; 校级+5分; 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8分; 其它一般成员+3分) ( 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 校园文化先进班, 文明班集体等, 注: 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6分; 其它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 主要贡献者+4分; 其它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 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 团校+3分, 党章学习班成员( 预备党员、党员) ( 即班上有党章小组) +2分 (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 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 ( 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 ; ( 献血金奖+3分; 献血银奖+2分; 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小报、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二、纪律方面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七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1、班级栏:各班49人填写现在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定),和剩余学生写班,和剩余学生写班, 和剩余学生写班。 2、A类生各班指标:前4个班级21人,7、5和7、6两个班级24人。要注意:前4个班从21个A类生中指定7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7、5和7、6定9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其他学生都定为B类。 3、正面:填写至“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内容可找一名学生代填。若总评是“A”,所有”评定等级”栏都填”A”;若总评为“B”,“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栏可填写“A”,其它栏均为“B”。“综合性评语”栏内容可从反面找几句抄上即可(写三行以上,不能太少)。 4、反面:评定结果选填A、B、C、D,“自评”栏自己填,“互评”栏同桌填,“班级评定”栏班级统一填,要与正面的“总体评定”栏填写等级一致。 操作流程:1、告知学生:谁写现在的班级,剩下的学生写哪个班级(此处要考虑到A类生人数)--------2、学生填写评价表反面,同桌互评。(选填A\B\C\D)---------3、收交4、班主任确定A类生名单,其他均为B类生---------5、教师指定5名字迹好的同学根据确定的A\B类学生名单填写反面“班级评定”栏和正面要求填写的内容。 班主任先弄明白如何操作后再安排学生操作。 八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填写说明

1、班级栏:各班51人填写现在所在班级(班主任指定),、和剩余学生写班,、和剩余学生写班。 2、A类生各班指标:每个班级21人。要注意:每个班从21个A类生中指定5人到重新确定的班级。其他学生都定为B类。 3、正面:填写至“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签名”栏以上内容可找一名学生代填。若总评是“A”,所有”评定等级”栏都填”A”;若总评为“B”,“道德品质”和“公民素养”两栏可填写“A”,其它栏均为“B”。“综合性评语”栏内容可从反面找几句抄上即可(写三行以上,不能太少)。 4、反面:评定结果选填A、B、C、D,“自评”栏自己填,“互评”栏同桌填,“班级评定”栏班级统一填,要与正面的“总体评定”栏填写等级一致。 操作流程:1、告知学生:谁写现在的班级,剩下的学生写哪个班级(此处要考虑到A类生人数)--------2、学生填写评价表反面,同桌互评。(选填A\B\C\D)---------3、收交4、班主任确定A类生名单,其他均为B类生---------5、教师指定5名字迹好的同学根据确定的A\B类学生名单填写反面“班级评定”栏和正面要求填写的内容。 班主任先弄明白如何操作后再安排学生操作。

上海综合素质评价表知识讲解

上海综合素质评价表 篇一:上海市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上海市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和综 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9月29日,市教委正式公布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重要配套文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依据《上海高考改革方案》提出的建立职业教育“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升学考试模式,本市启动制订《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目的是适应新一轮高考改革趋势,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和发展“立交桥”,支撑服务职业教育学生终身发展,培养国家和区域发展亟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两个文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9月29日正式发布实施。 《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规定,本市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包括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和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两个方面。其中: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专业技能掌握情况

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过程中引入社会评价,重点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能学习相关的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等。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四门课程,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为学生必考,等级性考试为学生选考,考试形式采取分卷合场、一次完成。信息技术基础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且为学生选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员(五级)》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为成绩“合格”。《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还对考试对象、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评定、考试学期等具体实践环节作了细化设计。 《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明确将4个方面纳入评价范围:一是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参与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国防民防活动、党团活动、社会文化活动、日常行为规范等情况。二是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重点记录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公共基础课程学习成绩、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情况。三是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重点记录学生校内实训情况、顶岗实习情况、专业课程考证情况、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表现、创造发明、专利等。四是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重点记录性格特点与人际合作、日常锻炼习惯、体质监测评分、运动经历与水平、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等。2018年起,本市在推动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推荐就业与用人单位录用等环节开始使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考核评价细则 一、学习方面 (一)上课要求 1、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回答问题,敢于向老师提出自己不懂的问题。 2、学习具有主动性,积极参与小组的讨论活动,不做旁观者,敢于发表自己的见解。 3、按时到校,有事向老师请假并说明原因。 4、带好每天的学习用品,包括课本、文具等。 一周之内从未举手发言的同学减5分,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 1--3分。 (二)作业要求 1、作业应该做到整洁,书写工整,规范自己的字体,做到横平竖直。 2、作业应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不按时交作业或不带作业的同学每次扣1分,作业得5个“优”的可以换一面小红旗,得一面小红旗加1分;不合格的根据情况重做或改正错处,直到合格为止。 3、每天至少读20分钟的书,并摘抄优美句词。每个月评一次“读书之星”,被评为“读书之星”的加2分;一周背诵一首古诗,由家长签字监督,古诗作为考试内容,不能按要求完成者减1分。 4、老师布置的口头作业及查资料的作业也在考核范围之内。 (三)参加实践活动要求 1、积极参加各学科组织的实践活动、竞赛活动、征文活动。在校级组织的竞赛及征文活动中,获一等奖的每人次加5分,二等奖的每人次加4分,三等奖的每人次加3分。被学校选中的征文每人次加3分。在班级里被选中的作文、小报、绘画等作品,每人次加1分。在刊物上发表作文,每篇加10分。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自己的能力,开阔自己的视野,增长自己的知识。 3、鼓励根据各学科的学科特点进行发明创作,根据实际情况加分。

(一)课堂纪律 1、预备铃响之后,必须马上在座位上端正做好,等待老师上课,不许大声喧哗,更不许在座位间跑动,违者减1分。 2、不做与课堂学习无关的事情,不影响他人学习,尊重老师的劳动。 3、对回答问题出现错误的同学不嬉笑、不嘲讽,违者减1分。 (二)课间纪律 1、下课铃响之后,不允许在教室内嬉笑打闹,不允许大声喧哗,提倡去室外活动。违者减1分。 2、在楼道内要按右侧通行,不停留、不喧哗、不追逐;见到老师要让老师先行;绝不允许在楼道内进行体育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3、课间活动不做危险游戏,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违者视情节轻重减1—3分。 (三)间操、放学 1、周一升旗时一律穿校服;按升旗仪式要求行注目礼。 2、做操要规范、用力,不敷衍、不应付。 3、站队整齐迅速,听从体育委员的指挥,走路步伐坚定有力,保持队形整齐。 4、放学一律要站好队走出校门,一直到公园门口方可解散,中途不得私自离开队伍,值日生值完日后也要站队离开。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四)校外纪律 1、爱护公共设施,保护社区环境,不践踏草坪,不折损树木。 2、遵守公共秩序,注意防火、防盗,注意保护人身安全。 3、不恃强凌弱,不上网吧,不聚众打架斗殴,不参与一切违法犯罪的活动。 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情节轻重减分1--3分

大学综合测评细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实施原则】本《细则》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奖学金管理办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学院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实施办法》和《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广师之星”评选实施办法》及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对象界定】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正式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和专科生。 第三条【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的品德行为表现,学业表现和文体表现三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分为若干测评要素。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为德智体各计100分,三个方面在总成绩中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0%、65%、15%。 第四条【测评机构】设立院班两级综合测评审核(议)小组。院审核小组由院主管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干部代表组成;班审议小组由班主任(含助理班主任)、学生干部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2名)、学生代表(由各班选举产生3名,不包括学生干部)组成,审议小组成员要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五条【成绩评定】实行三榜定案制度。各班综合测评初审结果交院审核小组核定,然后向全院学生张榜公布,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榜三天,在规定时间内,允许学生提出质疑,院审核小组要做好复审及登记工作,如确有错漏,应予更正。 第六条【测评程序】学生自我测评。由学生本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综合测评成绩申请表,向综合测评小组提出申请,按照统一表格实事求是填写各项基本分、附加分、扣分,向各班审议小组汇报。 审议小组审查。各审议小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核实基本分、附加分和扣分,有错漏的要予以更正或补充,附加分、扣分以班周记和有记录的依据为准。审议后交院审核组复核。校院一级的党团学生会干部的附加分以相关部门的记录为准。 最后,院审核小组审核,负责全面审核各班测评结果。院主管领导审批后向学生公布综合测评的结果,实行三榜定案制度。每年的综合测评结果由院保存;并上报校学生处备案,作为学生评优、评奖活动、加入党团组织和毕业鉴定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 第七条【评优方法】原则上按以下办法评出:品德、学业和文体单项积极分子按该单项成绩从高到低,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三好学生”和“三好学生”按综合测评总分从高到低,根据综合表现, 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和“工作积极分子”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在符合条件的学生中评出;其他专项奖学金按条件和实际情况申报,符合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测评要求】要做好宣传教育、监督反馈和调查研究工作,保持信息畅通,确保政策的准确落实。各班委、团支部在综合测评工作启动前要召开专门班会,做好前期宣传动员、学习教育和情况通报工作,准确、及时地传达上级精神;建立专门的意见箱(含电子邮箱)和监督电话,接受同学的监督和意见反映,对存在问题,应及时调查处理;相关老师和学生干部要深入学生,开展调查研究,及时采集同学的意见和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对不正之风、不良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对同学反映关于本《细则》的修改意见,应做好登记和汇

大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使学院的教育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相结合,激励学生努力学习,奋发成才,全面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根据《铜陵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具有铜陵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均有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以下简称“综合测评”)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综合测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和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力求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各班辅导员、班委会等组成测评小组,负责本班的测评工作。综合测评每学期进行一次,第二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由院党总支负责组织评定、审核及公示,并抄送学生处备案。 第四条全院学生要学习领会综合测评工作的意义及各项测评的细则,树立正确目标,争取全面发展。 第五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行百分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20%)+智育测评成绩(70%)+体育测评成绩(10%)+附加分。其中 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智育测评成绩=平均分 + 奖惩分 体育测评成绩=基础分 + 奖惩分 第六条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作为学生操行评定的依据。其中85分以上为优秀,84-75分为良,74-60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第七条学生每学期的综合测评成绩是学生获得奖学金、评奖评优、组织发展及推荐就业的主要依据,并记录在学生学年鉴定表中,于毕业时存入学生档案。 第八条学生评奖评优时其综合测评成绩,德育测评成绩,早操(早锻炼)、上课、晚自习等出勤率,一般应位居所在班级前40%之列,无补考、违纪处理等情况发生。 第二章德育测评成绩(20%) 第九条德育测评成绩=基础分(70分)+奖惩分。 第十条凡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基本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校纪校规者,可获得基础分70分。 第十一条在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予以奖分。 1、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义务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10分)

综合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宽基础、强能力、高素质的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创造性人才,引导学生全面提高素质,以适应二十一世纪对人才培养的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准则及要求 1、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准确、及时、客观、公正地显现学校的育人效果,在素质合格的基础上,注重发展学生的个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实现对学生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管理与学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有机结合,使学生的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2、在掌握学生大量具体考核材料的基础上,本着定性评价和定量测评相结合的原则,采用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和班主任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凡在本校正式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学生,均依据本实施细则进行测评。中途转专业学生的综合测评工作在转出单位的原班级进行,由转出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中途因各种原因休学、停学或请假在一个月以上的学生不参加当年度的综合素质测评。 4、综合素质测评包括: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专业理论素质测评、文体创新素质测评。 二、组织机构 1、信息商务学院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 组长:沈沛汝史瑞根 副组长:贺小宇赵英虎 成员:学生科成员、全体辅导员、班主任 职责:运行与实施综合素质测评、裁定综合素质测评中的相关加分项及加分值、指导综合素质测评小组开展测评工作。 2、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 成员:包括班长、团支部书记、学习委员等学生干部在内的学生代表。

职责:在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领导组的指导下开展素质测评工作,负责班级学生的日常考核与记录,具体实施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三、测评指标体系 (一)思想道德素质测评(总分100分) 1、测评内容 思想道德素质测评主要包括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学习态度、遵纪守法、文明素养、集体观念等方面。 (1)思想政治(20分) a.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上进,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b.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包括日常政治学习,党团组织活动,参加理论学习社团以及报告会、讲座、座谈会、演讲等)。 c.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集体观念和团队意识强,与同学和睦相处,团结协作好。 (2)道德品质(20分) a、自觉加强道德修养,注重诚信,讲究公德,自觉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爱护公私财物,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b、关心集体,团结同学,热心帮助他人,在同学中威信较高。 c、对老师谦恭有礼,实事求是,不隐瞒、不欺骗。 d、维护校园环境,爱护公共设施,衣着得体。 (3)学习态度(20分) a、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好学,刻苦钻研,注重实践,献身事业,服务人民。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及细则 xx中学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方案及细则 一、指导思想 学生评价制度的改革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健康、深入发展的重要政策与制度保障。初中这生综合素质的评价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发展状况的手段。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初中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实现学生的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为目标,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校、教师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学生成长发展观。 二、评价原则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一项非常严肃认真的工作,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关注程度高。评价时需坚持如下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评定小组、学校评审工作委员会的评价、审定都必须以翔实的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客观、公道、公正,既不可捕风捉影、凭印象、凭个人好恶评价学生,也不能稀里糊涂,千人一面,没有区别,缺乏特点。通过评价培养学生尊重客观、公正诚信的品质。 2、激励为主,促进发展原则。评价的功能在于教育,评价的目的在于激励进步,促进发展。对学生评价既要持严肃认真态度,一丝不苟地对待评价工作,又要用发展的眼光,宽广的胸怀对待学生,评价一个学生以看全面、看表现、看进步为主,不能以偏概全,以点带面。

3、坚持标准,顾全大局原则。评价时,必须坚持标准,为学生的成长负责,禁止一味强调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随意降低或改变评价标准,改变评价方向。要客观公正,保证评价工作的公正、公开、公平。 三、组织实施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确保考核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我校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县局领导,学校负责实施。 1、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 组长:副校长 副组长:政教副主任 成员:各年级组长、各班主任、 田雨航(七年级学生代表) 田思雨(八年级学生代表) 张昊男(九年级学生代表) 2、班级评价小组 组长:各班班主任成员:各班科任教师 四、评价内容与标准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六个维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与这六个方面对应的评价要素及关键表现见下表: (一)评价内容(见下表) 景民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项评定表 班级:姓名: 学号:填表时间: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表

______年级 ______班 评价 要点 文明礼貌 勤俭节约 热爱劳动 爱护环境 珍爱生命 遵纪守法 诚实守信 团结友善 乐于助人 自尊自信 自律自强 尊重他人 乐观向上 爱国情感 民族认同 社会责任 集体意识 人生理想 基础知识 基本技能 学 科 学科思想 思 想 学科方法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量表 学号 姓名 ____ 年 月 日 评 价 学 家 教 综 内 容 生 长 师 合 自 评 评 评 评 价 价 价 待人接物讲礼貌,不随地吐痰,不打架骂人,尊重老师和长辈。 合理花钱,学会储蓄,爱惜物品,不浪费,生活学会自理。 会一些简单的劳动技能亲身体验,感受劳动的辛苦。知道劳动光荣,积极参加劳动。有较强的环境意识,积极参加环保活动 知道生命来之不易,懂得珍惜人生与生命,喜爱人生和生命,善于保护自己的生命。践行安全规 定 知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了解法律,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待人诚恳,遵守诺言 与邻居、同伴和睦相处,主动关心他人,帮助有困难的同学。 富有爱心,能乐意帮助他人 重视人格尊严,有正义感,不惧怕困难,敢于知难而进。 举止文明,爱护环境,自理自立 学会倾听他人意见,善于尊重和理解他人的观点和处境 养成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的习惯 认识国旗、国徽,会唱国歌、行队礼。 了解我国的各个民族,尊重少数民族习俗。 承担家庭责任,对家庭负责。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对集体负责。讲公德、守规则,对社会负责珍惜集体荣誉,积极参加班级、学校教育活动和学生自主管理工作 有远大的理想, 有一定的是非判断力, 知错能改,确立自己学习的好榜样。 理解掌握课标要求的相关知识 基本掌握课标要求的基本技能 对各个学科事实、概念和理论的本质认识 学习和掌握相关学科的知识和技能的方法 知识 技能 评价 要素 行为 习惯 品 德 公民 发 素养 展 水 平 人格 品质 理想 信念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得教育方针,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我院得素质教育与学风建设得发展,激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并实现对学生评优得科学化与规范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就是按照党得教育方针与高职院人才培养得特点及规律,由学 院学生管理部门对学生素质进行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评价;测评指标既就是评价依据,也就是学生发展得导向目标。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得原则 1.方向性原则:即要充分利用指标体系让学生得知识、能力、品格等得到全面与谐地发展,对学生素质得养成与发展起着导向作用。 2.科学性原则:即测评方案要系统、科学、客观、准确地反映学生素质发展得真实善,切合实际,实事求就是;测评结果能直到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得作用。 3.公开性原则:即坚持自我测评、班级评价与各级组织评价相结合得原则。测评人员、测评过程、测评结果要做到公开、公平与公正。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由各系党总支组织实施,各系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任组长。每学期开学后四周内由各系完成上一学期得综合测评工作,各系对各班得测评结果进行公示。 第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学期测评一次,测评结果作为评定国家奖、助学金与学院优秀奖学金及其她评优评奖与推荐入党等主要依据。 第六条各系可结合本系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第二章综合测评得内容与计算方法 第七条综合测评就是从思想品德表现、学业表现、文体表现、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诸方面对学生进行全面得定量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由上述几方面得分按比例合成,计算公式如下:综合测评成绩=思想品德表现分×15%+学业表现分×65%+文体表现分×5%+社会活动与社团活动表现分×15。 第三章思想品德表现测评 第八条思想品德表现分由基本分、附加分、扣分组成,基本分定为60分。

综合测评个人评分表(定)

2013-2014学年度人文与管理院13级学生综合测评表格(时间:2013年9月8日至2014年8月30日)

校党委评优优秀党员()校党委宣传部评为校优秀记者()、播音员() 被评为校团支部书记()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标兵()、优秀团务工作者()、百优青年志愿者()、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文体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志愿工作者()。被评为学院优秀团干()、团支书()、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学院传媒中心优秀通讯员(),优秀青年志愿者()、宣传工作积极分子()、文体工作积极分子()、科技工作积极分子()(以上评选如属一

下大雨的情况除外。() 9 、凡学校有关部门或教职员工建议对违反校规校纪和不良行为者扣分的,由辅导 员查实后,酌情扣1?5分。() 10 、上课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参加实验者每次扣1分;未经请假 旷课者,学生干部一次扣4分,普通同学一次扣2分;考试作弊者一次扣10 分,另不能参加本年度评优。 事假两次不扣分,第三次后每次扣0.5分,个人病假及直系亲属的探病假提交医院相关证明不作扣分处理。 (这类考勤检查 包括辅导员的点名以及学院、年级自律会的检查)() 被记录旷课达十次及十次以上者不参与此次评优。 11 、年级点名批评者,每次扣2分,二级学院及学校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 通报批评者每次扣4分,受行政部门或党内团内警告以上处分者每次扣5-15 分(每等级递增二分),同一错误者,只记录最高惩罚分。() 12 、无故不参加升旗者每次扣2分,或其它大型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 2分。 () 13 、无故不参加班组织活动,班委可依据实际情况讨论,扣1?2分。() 14 、学生干部会议迟到2次扣1分,2次以上者加扣0.5分/次,缺席者扣2分/ 次。() 15 、凡考勤人员作弊扣4分/次,三次以上者不得享有所任职务的加分。() 16 、自律会成员执勤(包括早操、晚睡、上课、晚修、饭堂等一切符合规定的正 当执勤活动)时,对自律会成员有不礼貌行为或冒充顶替行为的学生,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扣2-3分。() 17、综合测评弄虚作假者扣10分,并取消其评优资格,事态严重者上报学校做进一步处理。(此次评优为班级 负责人、小组负责人制,综合测评小组成员需要认真做好检查核对工作,被投诉达五次以上取消本次评优资格) 思想品德惩罚分项备注: 本人签名确认:

大学综合测评条例

XX学院学生素质发展综合测评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校院各项规定,提高学生的专业素养,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锻炼良好的身心素质,造就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的社会主义体育人才,全面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综合测评应坚持以下原则:1.科学性原则;2.客观性原则;3.公开性原则; 4.公正性原则。 第三条:依据本条例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学生奖学金、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先活动、推免研究生、毕业鉴定及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综合测评细则 第四条:本条例由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思想道德素质、专业素质、体美等素质。 第五条:思想道德素质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及活动靠开展情况;对党的认识和追求;爱国、爱校情操;社会公德、集体观念的反应;宿舍文明建设、遵纪守法;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情况等情况。对学生参加政治理论研究会、各类政治理论竞赛、道德方面突出事迹等予以加分。 专业素质包括:专业成绩、专业技能、获得各类专业竞赛奖励等。 体美等素质包括:参加体育活动、体育竞赛情况;参加社会实践、科技竞赛等活动情况;心理适应能力等方面。 第三章测评方式 第六条:素质发展综合测评实行量化考评,满分为100分。其中思想道德素质大一,大二占20%大三占15%专业素质大一,大二占60%大三占70%文体等素质大一,大二占20%大三占15%计算公式为:M=A<所占百分比+B X所占百分比+C X所占百分比,M为综合测评成绩,A、B C分别为思想道德素质分、专业技能表现分、体美素质表现分。 第七条:思想道德素质测评 (一)德育测评公式:(德育基本分+德育加分-扣分)<各年级所占百分比 (二)德育基本分为50分 1?政治思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识大体,顾大局,不参加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张贴大小字报等活动;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觉参加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4-10分) 2?行为规范: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自觉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爱护公物,节约水电,言行文明,礼貌待人,维护公共秩序。(4-10分)3?学习态度: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牢固,勤奋好学,进取心强,无厌学、旷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重庆大学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一、总则 综合素质测评全面反映和评价学生在上一学年度中所取得的成绩,旨在帮助学生找出差距,激励学生不断进取。测评结果作为学生各类奖励、资助项目及个人、集体荣誉等评选的主要依据,并记载《学生教育管理电子档案》,作为择业推荐,学位授予或专升本的主要参考。 二、单项评分: 综合素质测评对学生一学年德智体美等方面逐项评分,其中包含品行素质、学业成绩、文体素质、拓展性素质4个一级指标,每个指标不得超过该项最高分值。 (一)品行素质单项分:由思想政治基础分、操行考评成绩和诚信分,3个二级指标组成,最高分值13分;其中思想政治最高分3分,操行考评最高分8分,诚信最高分2分。 (二)学业成绩分:该项由一学年教务网上的平均学分绩点而定,最高分值为60分, 计算方式为:该学年课程平均学分绩点×10 (三)文体素质单项分:该项由体育成绩、文体类加分2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0分;文体类具体分值详见量表,体育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该生学年度两学期体育课成绩之和×0.025,大三大四学生按最高分计算。 (四)拓展性素质:该项由担任学生工作,竞赛获奖,公益活动,3个二级指标构成,最高分值17分,具体分值详见量表。 三、奖惩分 奖惩分指综测分加、减该项的分值,具体分值见奖惩量表。所有加、减分项目只针对上一学年度所获得的奖惩情况,最高分值5分。 四、综合测评加、减分量表 注:辅导员老师在进行扣分的同时一定要有书面的客观记录,累计扣分不超过8分。

(二)文体类比赛、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加分量表(分) 注:1.同一项目参加不同类别的比赛获多个奖项的,按最高分值加分一次;不同项目、不同类别竞赛获奖可累计加分;不同项目、同一类别可累计加分;文体类最高分值为5分,拓展性素质类最高分值为10分; 2.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等级加分; 3.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 后按优秀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1分; 4.拓展性素质竞赛类包括除文体类以外的所有学生比赛,以及大学生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对外咨询服务取得重大经济 效益。 (三)文体素质之发表作品加分量表(分) 在各级刊物、广播电台、电视台、主流媒体门户网发表文学、美术、摄影等作品享受该项加分,具体分值为: 注:1.此类加分需提供作品复印件、作品录用通知或相应网页查阅为加分依据;所发表作品若同时在比赛中获奖,可同时加相应的比赛类分值,评分标准参照文体类加分量表; 2.校内各类学生组织的记者发表的新闻稿同一类别最多只能加两次分,不同类别可累计加分。 (四)拓展性素质之担任学生工作加分量表(分) 注:本加分表只适合担任学生干部年满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学生担任多种职务,只取其中一项职务的最高分,不能累计加分;此加分项以学生处、校团委、各二级学院、各机关部处签章的加分凭条为准。 (五)拓展性素质之公益活动加分量表 参加无偿献血加0.5分,参加捐献骨髓者加3分;参加其他国家级公益活动1.5分,省市级1分,区县级0.5分,校级0.2分,二级学院级0.1分; 参加同一类型不同等级的公益活动可累计加分,参加不同类型同一等级的公益活动可累计加分,参加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公益活动可累计加分;参加同一活动同一等级不可累计加分;此项累计加分不超过3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根据教育局下发的《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校小学教育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中队辅导员 二、评价操作程序 根据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进行四个方面的评价。 1、学生自评 (1)根据本人平时表现,结合学生报告手册要求写出自评报告,学生本人确定自评等级。 (2)提供个人实证材料:提供相关的实证材料。包括小学阶段任职情况、参加活动、获奖情况等 (3)将学生个人自评报告和个人实证资料统计表在班级进行公示。 2、学生互评 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根据被评价学生平时表现、学生本人的自评陈述以及所提供的实证材料,进行民主评议。 3、家长评价

家长根据学生在家的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维度的相关要求,确定评价等级。 4、班级评价小组评价 在学生自评、互评和家长评价的基础上,班级评价小组以学生的日常表现为依据,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给出评价等级。 (五)总评及整理阶段 将学生自评、互评、家长评价、小组评价及总评的等级评价结果进行整合。 四、相关要求 (一)成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 成立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并通过培训明确职责。制定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 (二)成立由班主任、科任教师代表组成的班级评价小组 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明确职责。了解评价的意义、原则和操作方法。力求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公平。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改革,贯彻新课改的育人理念,促进教育方针的全面落实,促进学生全面和谐的发展,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 二、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正确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湛江师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外国语学院细则(2010年) 湛江师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新的条例已颁布,为了更加顺利地进行各项评定,外语院现制订综合测评补充条例。综合测评内容包括德育素质测评、智育素质测评、体育素质测评和能力素质测评四个方面。其中,德育素质测评得分占10%,智育素质测评得分占70%,体育素质测评得分占10%,能力素质测评得分占10%。希望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本着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结合学院条例进行测评。 一、德育素质测评 此部分分五个等级:优秀(90分)(占班级人数30%)、良好(80分)、中等(70分)、及格(60分)、不及格(60分以下) 评分标准: 优秀:1、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好学,自觉完成作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热爱集体,主动参加集体活动,并在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劳动,主动积极参加劳动,在劳动和清洁卫生中起带头作用,不怕脏不怕累。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诚实正直,谦虚态度,热情主动帮助别人。 加分项目: 1、献血: 1分/人/次; 2、院文明宿舍 2分/人/次校文明宿舍 3分/人/次;(同时获得校级与院级的文明宿舍按最高加分) 公寓先进个人2分/人/次 3、五星级宿舍 4分/人/次四星级宿舍 3分/人/次三星级宿舍 2分/人/次 4、集体荣誉: 省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5分/人/次; 市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4分/人/次; 校红旗团支部、标兵班集体:0----3分/人/次; 校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0----2分/人/次; 学院精神文明班、优秀班活动、先进团支部、精品团活动:0——0.5分/人/次。 扣分项目: 1、旷课:2分/人/次; 2、迟到:1人/人/次; 3、宿舍检查:校检违纪宿舍 2分/人/次;(包括内务差、夜归、高压电器、擅自外出居住等) 院检违纪宿舍 1分/人/次。(包括内务差、夜归、高压电器、擅自外出居住等)备注: 1、考勤记录(考勤项目包括上课、早读、早操及晚修)以学生会办公室统计公布结果为准,宿舍以学生会宿管部检查公布和校公寓管理中心公布结果为准; 2、考试作弊者德育分只能被评为及格或不及格; 3、在集体荣誉中,没有为班集体做贡献者班综合测评考核小组可以视情况给其减分甚至是0分。 二、智育素质测评(按期末总评成绩) 备注:1、补考、重修者按期末总评成绩算; 2、缓考者按缓考成绩计算,若缓考成绩未出则按本班平均分算; 3、考试作弊者相应科目成绩为0分; 4、专升本同学免修的课程取原入学前已取得相应科目的成绩算。 三、体育素质测评(按期末考试成绩) 备注:同智育素质测评 四、能力素质测评 备注: 1、在院级以上(含院级)刊物发表中文稿件,500字以上按以上标准,500字以下各减半;英文稿件如字数为800字以上按上述表格双倍加分,如为200字以下分数各减半; 2、播出的广播稿与校运会稿件0.5分/篇; 3、在校级报刊(《湛江师院报》加4分/篇;在《学工报》、《湛师学工》、《湛师青年》、《心言》等)上发表作 1

(最新)综合测评 评分标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日期:2010 年9月05日—2011 年8月22日) 对本次综合测评有意见、建议、疑问的同学可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院系辅导员助理、辅导员提出。原则上先向本班综合测评小组反映。 综合测评总分=德育*20%+智育*60%+文体*10%+能力*10% 德育测评 德育总分=基本分+形势政治教育课得分+奖励分-扣分 一、基本分(60分) 1、违纪-1分(有被处分或被警告的事实) 2、劳动考勤-1分(缺勤次数多或劳动态度明显恶劣) 3、社区表现-1分(表现特差,被社区点名通报批评) 4、考试-1分(有补考,作弊或早读、正课缺勤情况) ◆各班综合测评小组操作扣分项目、加分项目时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具体事实以及相关的材料证明做事,不能凭主观想象。 二、形势与政策教育得分=个人考试成绩÷年级最高分*100*0.2 按规定要求参加校、院系形势与政策报告会或其他形式学习活动,无故缺席者每次扣2分 (没有考试分数的,统一加18分,老师或副班有记录缺勤的除外) 三、奖励分=个人奖励分÷班级最高奖励分*100*0.2 ◆1、优秀团干、优秀党员、十佳团支书(省,省以上+10分;校级+6分;院系+4分) 2、优秀团员及其他各类先进分子者(军训积极分子,优秀干事,优秀部长、优秀教官、优秀通讯员,校园先进文化个人等)(省,省以上+10分;校级+5分;院系级+3分) 3、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优秀党员和院系优秀党员只按校优秀党员加一项分 ◆4、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全国、省级、市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8分;其他一般成员+3分)(先进集体一般有五四红旗团支部,校园文化先进班,文明班集体等,注:各协会各部门得了先进集体不能加在德育模块) 5、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校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6分;其他一般成员+2分) 6、所在班级、团支部被评为院系级先进集体(主要贡献者+4分;其他一般成员+1分) 7、同类称号重复获奖的按最高获奖级别计分,如获了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和院系五四红旗团支部只按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加一项分。 ◆8、参加党校+4分,团校+3分,党章学习班成员(预备党员、党员)(即班上有党章小组)+2分 (参加过多项按最高分只加一项分) ◆9、因做好人好事受学校通报表扬每次+3分或2分;院系通报表扬每次+1分(较大影响的向院系申请酌情加分);(献血金奖+3分;献血银奖+2分;献血铜奖+1分、献血一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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