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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表

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表
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表

企业职业健康专项检查表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监督检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②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③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①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②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

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③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①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②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 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4.1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

各种危害。 4.3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4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她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8.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备注 1组织 机构 设置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 专业人员 2平面 布局 检查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平面布局情况: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场所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 隔离 3制度 规程 制定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及贯彻实施 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及落实情况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 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

序号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备注 4用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毒物品的作业 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 5监护 档案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建立健全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6作业 现场 工作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4)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劳动者生理、心理 健康的要求 5)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 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 施 6)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序号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 备注 7 材料 和设 备管 理 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对有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的, 对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8警示 标志 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 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 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 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 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备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 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9应急 设备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 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 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 使用 10教育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

(完整版)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 第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2月2日经国家卫生健康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任马晓伟 2019年2月28日 修订内容 (一)将该办法中的“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修改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统一修改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在开展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备案。备案的具体办法由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制 定,并向社会公布。 “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地址、检查类别和项目等相关信息,并告知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核发其《医 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在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备注栏注明检查类别和项目等信息。” (三)将第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 的执业医师、护士等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将第五项修改为:“具有与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 检查类别和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具有相应职业卫生生物监测能力;开展外出职业健康 检查,应当具有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仪器、设备、专用车辆等条件”;增加一项作为第七项:“具有与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告相应的条件”。 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备案时,应当提交证明其符合以 上条件的有关资料”。 (四)在第五条后增加一条:“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对备案的职业健康检 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当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自信息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信息。” (五)将第六条第一项修改为:“在备案开展的职业健康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并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将第二项修改为:“履行疑似职业病的告 知和报告义务”;在第二项后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报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六)在第八条后增加一条:“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指定机构负责本辖区内职业健康 检查机构的质量控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实验室间比对和职业健康检查质量考核。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规范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 (七)将第九条第二款修改为:“以上每类中包含不同检查项目。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应当在 备案的检查类别和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职业健康检查”。 (八)将第十四条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可以在执业登记机关管辖区域内或者省级卫 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区域内开展外出职业健康检查。外出职业健康检查进行医学影像学检查 和实验室检测,必须保证检查质量并满足放射防护和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 (九)删除第十六条中的“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将第十九条第二项修改为:“按照备案的类别和项目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情况”;将第五项修改为:“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疑似职业病的报告与告知以及职业健康检查信息报 告情况”。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编号:SM-ZD-19130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

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本公司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一年。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职工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葫芦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各部、室、作业公司及独立子公司、分公司和劳务外包公司、工程外包公司。 3.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职业健康体检标准》 4. 定义 4.1 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

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4.2 职业病危害: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4.3 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4.4 职业病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

6. 强制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7. 职业健康检查分类 职业健康监护分为上岗前检查、在岗期间定期检查、离岗时检查、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如最后一次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是在离岗前的90 日内,可视为离岗时检查。 8. 职责 8.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职业危害告知。 人力资源部与新老员工签订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危害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时,各班组应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签订职业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8.2 安全环保部负责对新入职员工、员工在岗期间、离岗职业健康体检,负责应急健康检查,负责对职业病患者在离岗后需进行医学随访检查。同时履行告知的义务。 8.3 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告知。 安全环保部应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与诊疗制度 部门(科)负责本公司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根据这一制度制定每年健康监护工作计划的责任及程序。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 1、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 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对应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 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要填写“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交公司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安排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

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应急时职业健康检查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二、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治 1、发现疑似职业病例,要做进一步检查,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2、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群体反应,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和评价。 3、对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治疗或疗养,并定期组织复查,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4、对不宜从事原有害作业的,应当在确诊之日起日内调离原有害作业工作岗位,并填写“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交公司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 5、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由造成该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管理规定处理。 年月日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1。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业健康检查顺利完成。观察职业危害因素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行清洁,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 2。适用范围:不同类型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的员工对接触粉尘、毒物和身体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工作前、工作中和工作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后的医疗随访和急诊检查 3、工作程序(—)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工作年度体检计划通知雇主→联系接待雇主或员工主动联系 → 进行复查 → 雇主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确定体检项目,形成体检协议(确定体检时间、费用等。)向雇主或雇员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表,雇主或雇员应填写相关内容。如果签名或签字确认了 体检结果汇总,并对 人进行了体检,体检结论应送至劳动者原 人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主任医师处作出体检结论,并经核实后进行分析。制作《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并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一式三份,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疑似职业病 。通知用人单位或员工 (2)制定每年体检工作计划 。负责健康检查的部门应统一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列出各用人单位的健康检查时间表,并向所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发出健康检查通知。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项目、经费和进度应与用人单位商定。(3)体检准备 1,要求每个被检查单位在体检前具有XXXX年龄、性别、车间、岗位、危险因素类型和工龄 2。体检部根据花名册统一编号,填写各科目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实验室检查表和检查报告表,交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各科目。3、做好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2)

.. 文件类型:作业指导书文件编号:YKCDC/GGL-TJ-03-2003 文件名称: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第01版第0次修改第1页共1页 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制度 1.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我中心《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2. 凡从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档案实行专人保管。 3. 严格依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档案。不可随意减少或增加档案的内容。 4. 中心相关科室有责任和义务指导、帮助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确保全面、真实地反映劳动者每一阶段自身的健康状况。职业健康检查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 档案各种资料的填写,要求及时、准确、完整、规范,严禁弄虚作假,科室每月对各项体检结果归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 6. 体检室应当自体检工作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正本)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体检室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当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 7. 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8. 体检室月底将体检报告副本及相关材料交科室文档管理员保管。 9. 体检报告应按照不同类别装入档案盒,档案盒排列有序,统一编号,每年年底归中心档案室永久保管。 ;.

职业健康检查表

体检序号 姓名Array单位 单位 工号 填表日期年月日 类别:上岗前() 在岗期间() 离岗时() 应急() 编号:XKSZW/CX19A-2004 职业健康检查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 地址: 书编号: 联系: 中华人民国卫生部制

说明 1、本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国卫生部令第23号《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2《职业健康检查表》的基础上制作的。 2、体检表应贴好相片,加盖“锡矿山卫生防疫站”钢印或骑缝章。每次体检都应有受检人、用人单位、体检机构和当次体检医师的签章,否则当次体检无效。 3、职业健康检查表的填写按XKSZW/CX05-2004《记录管理程序》要求执行。用人单位或受检者应对单位和受检者的身份、职业接触史、既往史、月经史、生育史、烟酒史的真实性负责,体检机构对在本体检机构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负责。 4、职业健康检查表存入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中。如需借用或复印按有关规定执行。 5、用人单位或受检者在30天向体检机构索取当次体检结果,用人单位或受检者对当次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应在发出体检结果报告之日起15日向体检机构提出,也可以向省级体检机构申请复检或在30天向设区的市级卫生局提出申请鉴定。

总工龄:接害工龄:婚姻状况:户口所在地: :家庭住址: 单位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 毒害种类和名称:

二、既往病史: 病名: 诊断日期: 诊断单位: 是否痊愈: 三、月经史: (停经年龄周期 经期 初潮 ) 四、生育史:现有子女 人,流产 次,早产 次, 死产 次,异常胎 次 五、烟酒史:不吸烟,偶吸烟,经常吸 支/天、共 年; 不饮酒、偶饮酒、经常饮 两/日、共 年; 六、其它: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编号:SY-AQ-0290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Management system of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生产和人员的实际情况,不断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意识,全面提高在职人员的健康水平,降低职业病及其它疾病的发病率。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办法》

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职工体检管理工作。 4.职责 4.1集团公司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离休人员健康性常规体检及女职工专项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 4.2根据《化学工业有毒有害作业工种范围表》、《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所界定的公司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体检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安全环保监察部负责。 4.3拟招录人员入职体检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4.4公司职工医院为职工体检定点医院,具体负责各类体检工作。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1体检范围 5.1.1在职职工(包含内退人员) 5.1.2有毒、有害岗位及有特殊要求的在岗职工;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新编版) 一、目的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2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建立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管理体系,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同时考虑本院的工作特点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实施。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省卫生厅批准我院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三、组织机构:体检科为本院对外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常设办事机构;成立“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当主检医生不能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由综合诊断小组集体讨论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四、职责:体检科医护人员及职业健康体检医生主要职责为:对外受理职业健康检查申请;核对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名单、工种,确定检查项目;组织体检; 体检资料汇总、分析、体检报告的出具。 五、业务管理 (一)职业健康检查的原则 1.体检科独立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干扰。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遵循科学、公正、优质、高效、便民的原则。 3.疑似职业病诊断必须由“职业病综合诊断专家小组”集体诊断。 (二)职业健康检查要求 1.职业健康检查必须严格依照“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进行。 2.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应当结合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依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进行。 3.职业健康检查记录应规范、详实,健康检查诊断报告规范,并由诊 2 断医师签名。 5.对重大疑难病例或者国家还没有颁布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病例,难以作出明确诊断时,应当向患者及用人单位说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转诊至省级具备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 6. 对不能确诊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和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病人,应当提出必要的医学观察或住院观察建议,提出会诊建议,并向患者和用人单位说明情况。 7.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应在体检结束1 月内送至用人单位或劳动者。 (三)相关业务管理 1.与职业病诊断相关检验、检查、检测必须采用职业病诊断标准或其他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 2.为鉴别诊断或其它原因需将患者转诊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六、疑似职业病转诊和报告制度 1.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用人单位报告,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2.发现疑似急性职业中毒三人以上或发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职业病时,应立即电话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及用人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建议将疑似急性职业病患者转诊至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明确诊断; 七、设备管理制度 1.加强检验、检查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检验、检查结果准确可靠。 2.与职业健康检查、诊断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通过计量检定或规定程序的自检,同时做好自检记录。 3.检验、检查设备大型仪器设备应有完整的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操作。 3

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16113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Occupational health examination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条:总则 为了了解员工身体健康情况,预防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更好的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使员工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体检组织机构及类别 3.1组织机构: 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组织员工体检。 3.2体检的类别 3.2.1年度体检: 公司在岗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具体时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3.2.2特殊情况体检: 根据岗位的特殊要求或员工接触过传染病原,结合具体的情况,安排进行专项体检。 第四条:体检项目 4.1年度体检:常规、血糖、血脂、肝功、心脏、尿检、胸透、B超(腹部)、妇科等; 4.2特殊体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第五条:体检管理 5.1年度体检: 行政人事部建立员工体检档案,为保证员工个人隐私,行政人事部的体检档案仅供本人查阅,其他人无权查阅。体检不合格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通知本人复查,复查如有问题,告知本人进行治疗,属于传染病的要离岗治疗,与其接触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待完全康复后方可工作。 5.2特殊体检: 针对特殊情况,安排特殊的体检。 5.3特殊员工体检: 对特殊员工(如怀孕期间等),特殊处理。

第六条:体检要求 6.1年度体检:员工按公司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第七条:体检费用: 7.1年度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7.3特殊体检: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人事部。 第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shion Design Co., Ltd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范围 适用于重庆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三、职责 1. 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 2 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 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四、程序 (一)检测、检查方法 1. 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组织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 2. 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 (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 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 (1 )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 (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 自校规程自校 ; (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 (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 (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 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 浓度的水平 ; (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 (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 (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 ( 如 : 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 ) ,应立即停止检测。 (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 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 )定期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 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 (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 (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 (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重庆市职业病防治院; (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体检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第四条、公司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员工接受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第五条、公司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六条、公司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第七条、公司应当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第八条、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公司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是否适合从事我公司各工种作业,为劳动者的岗位安排提供依据,组织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判断劳动者是否适合继续从事该工种作业,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健康检查;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情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根据检查结果评价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健康变化是否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公司组织员工进行离岗前的健康体检。 第九条、公司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每年的五月份进行员工职业病体检,每年的十月份进行员工健康体检。 第十条、公司应当及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按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三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青岛迈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EHS科。

员工职业健康检查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检查表 基层单位盖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制

类别:上岗前体检() 在岗期间体检(√) 离岗时体检() 急性危害体检()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检查表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制

单位:车间:工种:体检时间:年月日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婚姻状况:已婚未婚 参加工作年月:年月;总工龄:年现岗位工龄:年;体检日期: 配偶姓名:工作单位:工种:接触危害因素: 烟酒史:①不吸烟、②偶吸烟、③经常吸烟,支/天,共年,已戒年 ①不饮酒、②偶饮酒、③经常饮酒,两/天,共年,已戒年 联系电话:上次体检时间;年月;所在车间 受检人签名: 年月日 一、职业史: 注:接触危害因素栏内填写硫化氢、甲醇、二氧化硫、噪音,化验室可根据实际接触危害填写。防护措施: 二、家族病史:(注明与本人关系)

四、急慢性职业病史 五、月经史:(初潮停经年龄) 正常、痛经、量多(二包纸以上)、量少(不足半包纸)、提前(提前一周以上) 推迟(推迟一周以上)、经期延长(超过七天)、经期缩短(少于三天) 六、生育史:足月分娩次,早产次,自然流产次,死产次,异常胎儿次 七、其他: 八、症状: 体检医师(签章): 九、体征 1、一般状况:脉率:次/分血压: KP或 mmhg 体重: Kg 体温:℃ 2、五官 视力:裸眼视力LR矫正视力LR色觉:晶体: 眼底:眼睑:结膜:角膜: 耳:外耳左耳听力(纯音)右耳听力(纯音) 鼻: 咽喉: 其它: 体检医生(签章):

3、内科 (1)心脏:(2)肺脏: (3)肝脏:(4)脾脏: (5)肾脏: (7)其它: 体检医生(签章): 4、外科 (1)甲状腺:(2)四肢: (3)浅表淋巴结:颈腋下腹股沟 (4)胸部(乳房):(5)颈部: (6)腹部:(7)脊柱: (8)其它: 体检医生(签章): 5、皮肤科: (1)皮炎:(2)座疮:(3)溃疡:(4)色素沉着: (5)紫癜:(6)干燥:(7)皲裂:(8)皮屑: (9)毛发:(10)指甲变形:(11)角化指甲: (9)其它: 体检医生(签章): 6、神经系统 感觉异常:痛觉触觉嗅觉温觉皮肤划纹症: 冷水试验:三颤:眼颤舌颤指颤 共济运动:指鼻试验闭目难立家邹微循环: 白指:病理反射: (1)肱二头肌:(2)肱三头肌: (3)膝反射:(4)握力: (5)肌张力:(6)腱反射: (7)末梢感觉检查: (9)其它: 体检医生(签章): 十、化验及其它检查 1、血:血细胞:×109;中性 %;嗜酸 %;单核 %

职业健康检查登记表

职业健康检查登记表 姓名:性别:电话(手机): 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 单位:车间: 工号:总工龄:接害工龄: 户口所在地: 毒害种类和名称: 职业史(由受检本人填写) 受检人签名用人单位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首页

填写说明 一、本表是本中心依据《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49号令)编制,并按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检查项目实施职业健康检查。 二、体检前请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职业健康检查登记表”,写明职业危害因素。 三、本表需用蓝黑色或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如实填写,将作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长期妥善保存。如需更改,需由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重新确认,体检一旦开始,填写内容不得更改。 四、职业史应由劳动者本人填写,本表必须由劳动者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体检须知 请您在体检开始前到一楼服务大厅将本登记表更换成体检指引单,并注意以下事项: 1、为保证检查质量,提供最佳服务,请体检者在本中心的预约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时间为当日上午8:30~11:30,否则将会为您的体检带来极大的不便。 2、进行各科检查时,请按本中心指引单进行逐项检查。 3、请将您的病史及现有症状详细告知检查医师。 4、体检前三天内,请您保持正常饮食,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5、内科检查前必须休息十分钟,方可进行。 6、体检当天如有查血或B超检查胆囊,则需在受检前禁食8小时;待这二项检查完毕后方可进食,其它检查项目不需空腹。 7、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等慢性病患者,请将平时服用药物携带备用。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粪便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9、如有晕血、晕针史,请告知抽血护士,以便做好预防措施。抽血后压迫针眼处5分钟,切忌用手揉擦。 10、检查妇科(子宫、附件)、前列腺、膀胱时,须膀胱充盈(憋尿)。 11、放射检查时,请勿佩戴金银首饰,如:耳环、项链等。请勿将硬币、钢笔、打火机等小件物品放在衬衣口袋,避免伪影。 首页附页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强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我公司上岗前、在岗期何的及离岗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的健康体检制度,希各单位认真执行。 1.上岗前体检 1.1.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离岗一年以上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组织到省级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休检。 1.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险市位进行体检,开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枪的真实性。如出现弄虚作股,或失职,造成不合格人员上岗,则扣除当事人当月奖金200--500元。 1.3人力资源部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中所禁忌的职业。 2.在岗体检 2.1公司对在岗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两年,其中特殊工种和有毒有害工种的作业人员的定期检查由安全部具体负责实施,检查频率为每年一次。检查内容包括全身各器官的系统检查,血尿常规。并根据职业接触情况,参考职业病论断标准进行其他有关身体器官功能的检查。 2.2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贵。 2.3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2. 4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人力资源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如本人,以便进行治疗。 2. 5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劳动者急性健康损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2.6公司安监部应当按规定安普保存好职工的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遗失,如造成遗失,则应扣发当事人的考核分,或扣除当月奖金200--500元。 3.离岗体检 3.1公司应当在30日内对准备脱离所从事的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岗位的劳动者进行高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3.2离岗前90日内的在岗期问职业健康检查可视为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 3. 3公司对未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 4公可应当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离岗后仍有可能产生慢性迟发性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安排离岗后医学随访。 4.参加应急数援人员体检 4.1参加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应当为健康专业教援人员或经过培训人员组成。 4.2结束救援后,应针对发生事故职业病特征,对参加事故救援人员进行体检。教援人员未经检直或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工作。 4.3如救援人员检查发现类似事故症状,应及时隔离并告知本人,对其进行治疗。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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