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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同时结合劳务组织结构图,对转包情况摸底,若分公司工程部发现有转包情况而项目未上报,将对项目处以转包中间人已提成金额10%的罚款!具体的做法是:询问工人,得知给工人发工资者为A,若A未出现在分包公司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中,视为有转包嫌疑,需立即上报分公司工程部调查处理。

五、劳务过程考核

在劳务公司进场后,项目部每月都需要对劳务分包进行月度过程考核,考核以分包商过程考评表(见附表4)为主,要求: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上报,每支劳务队一份,项目经理安排不同人员针对不同线条进行打分,扣分需严格依据劳务考核评分办法(附表5),并在备注中写明扣分项(原因)及扣分分数,严禁凭印象评分,严禁无根据评分,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全员参与。

六、劳务不良行为

在劳务公司进场后,项目部需建立不良行为台账(见附表6),不良行为台账要求:每季度末20日前上报,每项目一份,与项目劳务月度过程考评交圈,除非该劳务队在当季度三个月中考评全为满分,否则应有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为记录要求以劳务不良行为处罚规定(见附表7)为准。不良行为处罚规定从低到高一共分为轻微级、一般级、比较严重级、严重级、非常严重级等五级,包含质量生产,安全文明,商务法务等各个方面。

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

一、劳务施工人员进场管理:

1、在劳务施工人员进场时,项目部要做好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登记留底、承诺书(见附表8);并将进场劳务将个人信息(姓名、面部信息)录入面部识别考勤机中。

2、建立劳务进退场花名册台账(见附表9),有退场或新增人员时,项目部必须及时(2天内)将劳务花名册更新。进出场花名册台账中需将劳务人员的银行账号列入在内。

3、劳务作业人员必须向项目部提供本人的任意一银行的银行卡号,及此卡为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卡。若无银行卡,则要求3工作日办好银行卡,否则要求其退场。

4、进场人员年龄必须大于18岁、不超过55岁,不得使用有疾病的人员,并配合项目部进行血压监测等身体检查。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班前活动、安全技术交底。

二、劳务实名考勤管理

1、各项目必须购买面部识别考勤机,考勤机的设置数量和布置位置都以利于项目、劳务公司的需求为准。另在设置面部识别考勤机时,需要把正常工作时间与加班时间等排班信息设置清楚。例如:正常工作时间为7:30---12:00;13:30--17:30;加班时间为18:30--23:00。但具体的可根据各项目情况调整,以方便确定每月的工日,至少早晚各打卡一次。

2、项目部为每个劳务公司每周建立一份以面部识别考勤机数据为基准的劳务人员考勤表(见附表10),劳务人员考勤表每

周由项目劳务管理员通知劳务项目负责人与劳务人员签字并加手印,同时在表头位置加盖劳务公司公章。

三、劳务实名工资管理

1、为及时掌握劳务内部的债权债务,规避劳资纠纷风险,项目部必须要求劳务公司每月及时与作业工人办理结算及对账,并明确结算、收款责任人及银行账号,未执行按月结算者不得付款。同时每月项目劳务管理员根据面部识别考勤机的考勤人数及工人的每日工资情况,建立工资发放表(见附表11),每月更新,项目留存纸质文档,要求劳务人员与劳务负责人签字并加手印。

2、根据劳务班组的工资明细,劳务协管员需要在过程中核查劳务作业人员的工资水平,是否包食宿?工资发放的形式、工资发放额度等,劳务管理员、各专业工程师在管理过程中做好摸底,确保真实水平。

四、工资发放核查

劳务协管员每月需将劳务工资发放情况和当月结算做对比分析,既项目需建立项目分包结算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调查对比表(见附表12),要求:每月更新,且每月5号前上报分公司。同时,项目部需要将劳务工人每月收款的依据(银行流水记录、微信转账记录的图片、劳务人员加手印的现金支付的收据)留存备案。

抓住其中的几个关键点:结算额是否小于作业人员应发金额;累计结算额是否小于累计劳务成本。如出现结算额小于作业人员

应发金额或累计结算额小于累计劳务成本,那我们需要重点关注,并要做好调查分析,若是劳务问题,该清退时,果断清退;若是非劳务问题,项目部须在20天内解决此项问题,并报分公司商务部备案。

在表格中关于分包劳务的支付情况数据可以让项目商务人员配合提供,劳务累计成本由项目经理负责,工人工资由项目劳务管理人员负责。

附表1:

分类项目时间具体

劳务实名制管理

项目作业人员承诺书劳务人员进出场时

项目留存,作业人员必须向项目部提供

本人的建行卡号,若无建行卡,则要求3

工作日办好建行卡,否则要求其退场劳务人员进出场资料花名册劳务人员进出场时

项目留存,必须及时将劳务花名册更新

。同时将进场人员相关的指纹,面部特

征录入考勤机中项目民工考勤表每周一份

项目留存,每周由项目劳务管理员通知

劳务项目负责人与劳务人员签字并加手

印,同时在表头位置加盖劳务公司公章

项目民工工资表每月更新

项目留存,每月项目劳务管理员根据面

部识别考勤机的考勤人数及工人的每日

工资情况建立,劳务人员与劳务负责人

签字并加手印。

劳务结算与劳务工资对比表

每月更新,且每月5号前

上报分公司

必须包含上月情况

劳务分级管理

劳务组织架构图

任意一劳务进场后建

立,且当劳务组织架构

发生变更时,5日内更新

组织架构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

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

组长、领料人)

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而

非班组长

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

劳务月度过程考核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

每支劳务队每月一份,需在考核表内

注明扣分事项,严禁凭印象评分,严

禁无根据评分,项目班子成员必须参与

劳务不良行为处罚台账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

劳务考核非满分劳务公司必须报送,

除非该劳务队在当季度三个月中考评

全为满分,否则应有不良行为记录

劳务管理其他表格劳务招议标台账每月更新

项目留存,记录项目招议标情况,项

目商务填写。

精品文档

附表2: 附表3:

劳务组织机构图样表

以xxxx ,xxxxxx 建设有限公司劳务为例:

精品文档

附表4:

建筑工程实名制管理制度2019版

*******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 度 ************ 有限公司******* 项目部

目录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3)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4)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4) 3、劳务分包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4) 二、现场实名制管理措施 (5) 1、核实进场人员基本信息 (5) 2、实名制系统建立 (5) 3、电子考勤 (5) 4、临时出入登记 (6) 5、实名制资料填报备案 (6) 6、工人退场 (6) 三、注意事项 (6)

施工人员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本工程劳务用工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务工人员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出勤记 录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劳 务队伍管理水平,切实维护企业、项目和农民工地合法权益,提高企业、项目部 信誉,促进企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 天津市下发文的相关文件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工作职责 建立总承包单位民工管理责任制 作业人员首次进入工地现场 由总承包项目部对作业人员基本 信息进行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 动态人脸识别一体机 施工人员出入实行动态人脸 识别管理进行电子考勤+登记 施工作业临时出入人员退场 动态人脸识别 做好登记 办理退场手续并 管理进行电子 从动态人脸识别 考勤+登记 管理系统删除记 录

总包企业项目经理部设 1 名专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本工程项目各分包单位工人的现场管理工作。设1 名后勤管理员,负责工人生活区管理工作。现场劳动工资管理员 1 名,管理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工作。 1、总包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合同的签订及现场施工。 (3)负责在项目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预储账户,专 门用于支付从事该建设项目劳务作业的农民工工资。 (4)负责监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 (5)负责对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纠纷的协调解决工作。 (6)项目部各专业专项负责人负责本专业现场施工人员统计记录工作。 2、项目经理部的民管员工作职责 (1)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办理手续,录入考勤系统信息。 (2)负责监督、核查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数 码像片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工人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并确保人、册、证、合同、相符统一。 (3)审查进场工人身份证件情况,未能提供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一律清退出 场。 (4)依据《劳务人员花名册》核查工人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 理和控制。 (5)负责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施工队伍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 资纠纷,发现拖欠工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3、劳务方现场劳资员工作职责 (1)组织本单位工人落实实名制信息填报工作,参加进场培训学习工作,带领 工人严格执行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负责收集上报进场农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填制《劳务人员花名册》及 时上报项目部备案。 (3)负责收集本单位的相关资质文件、人员上岗证、工人劳动合同等并及时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杜绝侥幸防患未然 ------致工程建设领域施工企业法人代表的一封信 尊敬的先生/女士: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屡屡发生恶意讨薪现象。有些不良包工头利用企业对工人进退场无合同、人员工作无考勤、工资支付无凭据等等“漏洞”,虚列工人、工天、工价借以转嫁自身承包不善造成的财务风险,并指使下属农民工采取游行堵路、威胁跳楼、滞留政府等等过激手段闹薪,造成了极其不良的社会影响,并对企业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压力。同时,还有部分企业未依法参加工伤保险,致使企业的经营风险无限加大。按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规定,施工企业必须依法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无条件支付工人的工资和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并对因此造成的群体性事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信用风险。 为最大限度保护您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合法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有关规定附后)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三无欠薪”创建活动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125号)(有关活动要求附后)等文件要求,今年,我区将在全区各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行实名制、施工过程结算、工资专户管理和银行代发等制度。建

议您工程款与工资行为相分离,由企业直接将工资分发给工人并留下证据,最好通过银行卡发放,对于想利用工人工资款捆绑承包款的包工头请勿用。 请贵公司配合落实“三无欠薪”活动的有关要求,特别是要抓好承诺书《接收单》《反馈单》、班组长和工人的进退场承诺书、考勤制度的落实,对于临时用工,也要督促班组长做好工人的进退场承诺,确保工人工资支付到位。企业要按时报送以下材料(材料具体见附件)到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班组用工登记表(企业项目部应于开工后第1个月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已在建多月的,该表作为第一次报送材料); 二、新增进、退场人员情况登记表(各班组应于每月10日前将本班组上个月新增和退场人员情况报送给企业项目部,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由企业项目部将班组报送的复印件加盖企业项目部印章后报送); 三、用工和工资支付情况报告(每年9月15日前报送,已竣工的在当月报送); 四、季度工程款(人工费用)到位情况报告(每季第一个月15日前报送); 五、工伤保险承保发票复印件。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将按照《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为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但实名制管理平台启用以来,平台运行并没有达到理想状态,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影响到了实名制管理工作的实施效果,甚至成为了施工企业的工作负担。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工程的相关费用拨付不及时。个别项目由于建设单位未能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企业自行垫付农牧民工工资。运行实名制管理平台所需设备采购、网络租用及专人管理等相关费用补贴政策不明确。 二是实名制平台运行不健全。虽然经过多次培训,但仍有个别项目劳资专管员不熟悉实名制管理系统,实名制平台推进缓慢。在实际操作阶段,实名制管理硬件质量良莠不齐,产品和服务缺失。 三是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不完善。部分项目未签订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协议,农民工流动性强,企业管理难度较大,未执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和分帐管理制度。 四是国家政策的执行力度不到位。建筑企业实施手段不够强硬、实施目标不详细、监督力度不到位;施工一线项目部管理人员对怎么做、为什么要这样做的概念不清晰。

二、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工资支付源头治理。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认真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度,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的调度,督促各建设单位按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做到专款专用。 二是完善工资支付制度机制。认真落实“两金三制一公开”制度,倡导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加强农牧民工长效管理及保障工资及时发放。 三是落实各级主体管理责任。按照“谁用工,谁管理”的原则,强化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管理责任。及时出台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提高建筑业企业主观能动性。 四是规范工资支付权益保障。对实名制工作落实到位的企业,给予减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或评价中适当加分等优惠政策。对推行工作不积极的企业,主管部门可采取约谈、通报及联动管控等措施给予督促。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98311

农名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

(完整版)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呼政发[2018]11号),有效预防和治理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领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和工程项目部应配备劳资专管员,核实农民工身份信息,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按照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施工总承包企业要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名册作为支付劳务费的基本依据,至少保存3年备查。 第三条施工总承包企业负责在项目施工现场设立信 息采集点,通过读取二代身份证,使用实名制监管系统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并将工人实名信息传送至银行制作工资卡。已有银行卡的工人,可在施工现场信息采集点提供本人银行卡账户信息,不再办理新的工资卡。 编制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花名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住址、民族、身份证号码、银行卡账户信息、电子照片、联系电话、文化程度、技能培训情况等。 施工现场人员上述信息发生变化的,其所在用人单位应当在3日内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更新。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人员考勤制度,在施工现场入口处建立人员专用出入通道,安装符合要求的考勤设备,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劳动考勤并建立农民工进出场、考勤计量等管理台账。考勤设备与实名制监管系统联通,实时传输数据。 施工现场人员每日出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使用考勤 设备进行劳动考勤。考勤可采用指纹、面部或虹膜识别方式。 施工现场人员退场时,用人单位应为其办理退场登记,填报登记退场日期和用工评价并及时报送施工总承包企业。 第五条施工企业应根据考勤记录、劳动合同等薪酬规定通过实名制监管系统编制工人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照相关规定委托银行通过其设立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的工资卡,建立工资支付管理台账。 农民工有权要求复印或拍照留存本人签字的工资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表,施工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保存3年以上备查。 第六条市劳务市场建设劳务站和市建安工程劳保费 管理办公室按职能职责落实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 理工作,做好实名制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对人员信息采集、进退场登记、考勤、工资支付等实名制实施情况的检查。 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确定专管部门,负责督促各辖区内建设工程项目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并建立专项管理台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方案

监理农民工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为加强分公司的项目劳务管理,规避劳务使用风险,有效推进劳务实名制管理,维护劳务人员权益,规范项目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促使项目劳务内部按月办理农民工工资结算,劳务公司内部及时形成债权债务,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降低劳资纠纷风险。分公司以xxxx劳务管理文件为基础结合分公司的劳务实际情况,将劳务管理分为劳务信息分级管理与劳务实名制管理,规范项目劳务管理的操作流程。另项目劳务管理人员在进行劳务管理时,应建立项目劳务管理员个人工作清单(见附表1),用以梳理个人报表管理工作,查漏补缺。 劳务信息分级管理: 一、项目劳务组织架构管理 项目部必须要对劳务进行劳务组织架构图构建(可以让劳务提供相关信息,见附表2),并在项目部留底。劳务组织架构图必须包括劳务公司的法人、合同签订人、现场负责人、管理人员(班组长、领料人)的组织构架、岗位职责、联系方式等。当劳务组织架构发生变更,需5天内更新和报项目部办公室备案留底。 二、劳务分级沟通 为了确保项目信息的有效沟通,对项目各层面与劳务沟通对象进行明确:

三、劳务信息沟通内容 1、项目劳务组织资信情况 (1)劳务公司: ①资源组织能力(如资金实力、管理人员实力、劳务班组的数量和人数); ②劳务承包人与劳务班组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2)劳务班组长: ①班组长与劳务承包人、劳务老板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的款项是否已结清; ②主要人员来自哪里,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的关系; ③班组长与主要作业人员以前是否合作过、以前款项是否已结清;

④按照进度计划,需要多少人、其中技工(俗称大工)多少人; ⑤高峰期能组织多少人、其中技工多少人、这些人目前在干什么、在哪里; ⑥增加作业人员的具体措施。 2、劳务内部计价及结算方式: (1)作业人员与班组长或劳务老板的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款项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2)劳务管理人员(带班)与劳务承包人的雇用关系、薪酬体系、薪酬标准,薪酬结算方式、付款方式、是否已按月(约定方式)结清。 3、劳务信息沟通的其他内容: 掌握沟通对象的姓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家庭住址、主要经济来源等。 四、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 项目在劳务进场后,需建立劳务使用动态信息表(附表3)。项目部可以该表对劳务分包人员数量监督,根据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发现作业人员无法满足要求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及分公司工程部。 项目需要每季度更新,并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该表上报至分公司,每项目一份,联系人为该劳务队老板(劳务负责人)而非班组长。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Word版

1、应在农民工进场施工前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进场后7日内提供现场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以及办理劳动备案,配合工程承包人按照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工程承包人实名制管理规定、现场实行的门禁信息化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必须做到实名制“六统一”(即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人月工程量确认书、岗位技能证、工资支付表)。建立劳动计酬手册,记录施工现场作业农民工的身份信息、劳动考勤、工资结算等信息,每月5日前提供上月真实的《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进行公示。劳务分包人应在工程项目部配备一名法人授权的劳资专管员,建立施工人员进出场登记制度和考勤计量、工资支付等管理台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及工资支付日期等条款,工人工资约定内容要便于计量和支付。 2、对所招用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劳务分包人必须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到劳动者手中,严禁将工人工资支付给工头,并积极配合和接受工程承包人的监督和检查、培训和教育、确保稳定等管理工作。及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各种劳务报表及每月《劳务工人劳动工资发放记录表》并作为上月款项拨付的依据。 3、加强对农民工的进场教育,教育内容不限于安全生产教育、合理合法维权方法及上述有关内容,确保每人每月受教育不少于1次

(工程承包人组织的教育活动除外),积极组织相关考试,将教育情况、考试情况录入劳务实名制管理平台并将教育和考试情况报工程承包人备案。

将花名册、身份信息、劳动合同和有关证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书面记录保存两年以上备查。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南通市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健全建筑从业人员信用体系,促进我市建设领域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规范全市建设领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被拖欠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号)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号)等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均应当遵守本细则。本细则中的施工总承包指的是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直接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承揽模式。 第三条本细则所指的农民工工资指服务于施工企业,从事各类建筑活动的施工劳务人员的劳务性工资。 第四条南通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农民工实名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管理。各县(市)、通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湾示范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辖区内建筑工程实名制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严格落实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支付责任,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

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直接支付责任。 施工企业不得以被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 施工企业作为用工主体,对农民工工资的支付承担举证责任。 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并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分包企业应当依法支付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不得以总承包企业拖欠分包工程款、分包劳务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包企业未履行支付责任的,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致使无法履行实名制管理的,予以相应处罚并责成限期整改,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承担清偿责任。具体管理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 第二章农民工实名制 第七条本细则所称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以下简称实名制),是指建筑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将本市在建项目的建筑业劳务务工人员基本信息、项目信息、考勤记录、工作量结算记录、工资支付信息、工人信用信息等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进行动态记录,并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结算工作,最终将工资发放到务工人员本人,从而保障工人权益,规范企业用工管理,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管理,规范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解决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6〕113号)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工程建设领域依法应取得施工许可或开工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不得将工程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 第四条对直接招用和分包企业招用的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管理,如实采集农民工的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工种、住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企业不得招用法律法规规章禁止招用的人员。 第五条在工程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劳资专管员,负责所属工程项目劳动用工登记、劳动合同签订、考勤计量、工资结算支付等工作。劳资专管员应按月向农民工个人提供工资清单,由农民工本人签字并保存2年备查。 第六条依法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必备条款。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企业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七条负责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分包企业建立工程项目的劳动用工名册。

第八条自工程开工之日起30日内将汇总后的劳动用工名册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工程施工、勘采加工期间用工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当在增减变化后10日内对用工人员增减情况进行报备。 第九条企业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将劳务派遣协议和被派遣劳动者名册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报备。 第十条建设工程因故停工超过1个月的,应在停工后1个月内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报备劳动者工资结算支付等情况。工程重新开工的,应在重新开工之日起7日内再次报备。 第十一条应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农民工维权公示牌,明示业主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及所在项目部、分包企业、行业监管部门等基本信息;明示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日期等信息;明示属地行业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实现所有施工场地全覆盖。 第十二条接受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会组织按相应职责对落实实名制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湖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格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的农民工管理员工作职责 (一)负责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各种专项培训教育工作,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程序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民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并指导农民工签订《提示书》,且留有培训痕迹备存。

(二)负责监督、核查劳务分包企业填制的《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及进场农民工身份证复印件的收集存查工作,负责农民工人脸实名制的采集,准确掌握进场农民工人数劳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劳动合同文本、岗位技能证书复印件报总包备案,并确保人、册、证、合同、证书相符统一。 (三)审查进场农民工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并对签订的《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农民工进场后3日内,劳务分包企业未能提供《农民工劳动合同》进行备案或由于农民工个人原因未能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的,结清三天工资清退出现场。 (四)依据《劳务分包人员花名册》每日清查现场农民工人数,核查农民工考勤记录及人员变化情况,做好动态管理和控制。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五)配合项目经理或计划员,依据劳务分包合同及每月结算劳务分包企业完成工程量(产值)情况,核查劳务分包企业下达农民工的施工任务单及完成实物量情况,审核劳务分包企业上报的农民工考勤记录和工资明细单,并汇总出农民工工资总额,上报分公司审批备款。 (六)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 (七)负责监管劳务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协助解决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组织规定

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试行) 为维护企业信誉,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建筑市场行为,加强企业劳务管理,切实把农民工工资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一范围 本企业的所有在建项目(包含自营、联营、甲方直包项目) 二时限 自项目劳务人员进场开始至项目劳务人员离场后截止。 三资料保存 项目劳务人员全部离场后(不含零星维修人员),劳务资料(存档明细、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考勤数据库、委托书、工资发放证明、工资结算单、工资发放完毕证明、项目部承诺书、分包承诺书等)交至工程管理部存档保存,保存时限为2年,特殊项目(存在严重隐患)保存时限为3年。其中项目承诺书、分包承诺书在分包进场后7个工作日内由项目部汇总交至工程管理部。未按规定办理资料移交,扣罚项目兑现30%-50%。 四监督类别 1、公司级监督:存在严重隐患列为重点监控项目,由工程管理部会同分公司、项目部共同监控。 2、项目级监督:一般监控项目由项目部进行监控监督。 3、分包自行管理:劳务分包信用评分为A级队伍中,对于合作时间较长,项目部认为无风险的分包队伍,可由项目部书面提出分包自行管控;此类分包,项目部仅需每月25日报送分包情况核查表即可。

五黑名单 由项目部提交恶意上访讨薪人员名单,工程管理部每年根据项目部提交名单、建管局及兄弟单位发布黑名单汇总一次,汇总名单经公司研究后在OA进行公示,各项目部根据OA公示名单对项目进场劳务人员进行排查,严禁名单内人员在我集团公司施工。 六细则 1、集团所属项目部都需办理,并纳入分公司项目部年度、月度考核。 2、项目经理是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第一责任人,各项目部项目经理指定 项目部成员为该项目(专、兼)职劳务员,具体负责劳务具体事宜,开工7日内报公司备案。项目劳务员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如若因特殊原因更换劳务员,项目部须在更换劳务员次日书面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分包进场7日内项目部须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项目承诺书(附件十 一)、分包承诺书(附件十一)。 4、工人入场前工作:工人入场花名册(附件一)、安全教育交底、电子 版照片、身份证扫描件。 5、工人施工期间工作:考勤数据库(工人考勤采取考勤机打卡方式记录 考勤,此方式试点一个月后各项目部开始全面实行)、工资发放记录表(附件二)、工资代领委托书(附件三)、月度工资结算单(附件四)。分包拨付工程款时由项目部负责监督发放,对发放真实情况负责,并上报各班组人工费发放情况汇总表(附件五)、各分包单位工程款发放汇总表(附件六)、工资发放记录表(附件二)。项目经理在分包拨付工程款之前核算各分包实际人工费总额、已发放人工费总额、已付款所占合同额比例及合同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农民工管理员职责 为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支付到位,公司根据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在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部配置专职的农民工管理员,从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为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管理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保障各项制度的顺利贯彻落实,特制以下管理职责: 1、凡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的农民工管理员必须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对分包企业的资格审查、综合素质考核评定、施工实物量结算等管理工作; 3、根据施工生产的需求提供劳动力信息,协助公司调剂分包企业所属施工队伍的流向;负责本公司直接雇佣或分包企业雇佣的农民工管理工作,建立实名制台帐; 4、做好培训分包企业劳资员的工作; 5、协助公司各部门做好农民工进场教育; 6、指导、监管分包企业民工工资发放的执行情况并做好资料的收集; 7、每月30日前向区县建委上报预储账户工资支付明细; 8、监督《从业手册》的使用,确保出勤记录完整、核对清晰; 9、汇总各分包企业的出勤记录,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现场农民工出勤记录在项目工地显著位置公示; 10、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提出整改建议,同时向主管领导及时汇报,对于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的分包企业不能列入公司“合格分包方名录”并限制其准入; 11、协助解决分包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发生的工资方面的纠纷; 12、按期检查、核实分包企业派驻现场施工队伍的人数,作好日常监督、检查的详细记录; 13、负责指导项目经理部对农民工进场后的安全、质量教育及技能培训,尤其做好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过程的培训工作,确保每一名进场农名工清楚其权利和义务,且应留有记录;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维护作业人员的劳动合法权益,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按照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和集团公司的要求,特制定入场工人实名制管理规定。凡进入本项目的劳务(包括专业分包劳务)公司或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一、工作管理要求: 1、由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建立“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项目部各部门和各劳务公司或班组必须给予配合。每月对“工人实名制”管理台账进行检查、考核。 2、各劳务公司(班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年龄超过60周岁的不得进行人员信息登记;对隐瞒身体健康状况,一经发现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施工作业人员在上岗作业之前,必须在本项目部综合管理部门劳资管理人员处进行信息登记(包括:身份信息、技能工种、计酬标准、手机号码、银行卡号、开户银行、新农合社保等相关信息)备案,项目部搜集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 4、身份信息登记完成后,由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劳资人员出具人员通知单给施工、安全、技术部门,才能组织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培训交底工作; 5、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时,施工作业人员必须与劳务公司或班组签署“劳务作业协议书”(协议书中须明确约定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完成质量、劳动报酬、工资支付及支付日期等内容),由安全部门收集交给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上岗作业; 6、各劳务公司或班组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考勤表”填写工作,于次月5日前将“考勤表”上交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劳资管理人员处(考勤表需被考勤人签字); 7、各劳务公司或班组根据“考勤表”信息每月造册上报“民工工资支付表”,

上交项目综合管理部门劳资管理人员处; 8、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离场必须在7天以内向项目安全部门书面上报人员名单,由安全部门负责建立台账。 9、施工现场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办法: (1)本项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在综合管理部门领取进出“门禁卡”,一人一卡录入个人相关信息,不得转借他人,违反者处罚50元/卡?次; (2)门禁卡每卡收取押金10元,门禁卡退还时归还押金,门禁卡中途丢失凭本人身份证重新办理,材料费用10元/卡;人员退场时未归还门禁卡的处罚50元/卡; (3)本项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好符合本项目规定的安全帽,未戴安全帽(包括与本项目规定不一致的安全帽)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非本项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身份证信息、进出场时间及事由等)并签字,佩戴好安全帽后由接洽人员领入; (5)进入施工现场除运输材料(渣土)车辆外,其他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上下班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严禁随意停放;对出场材料车辆必须经门岗登记、检查确认,由相关部门(人员)签字方可放行; (6)出车辆保证车身干净、整洁,外运渣土车必须覆盖严密,严禁带泥上路。 二、处罚措施: 1、凡没有按上述“规定”执行而进行违规上岗作业,本项目将对劳务公司或班组进行500元/人?次的处罚,并立即按“规定”补齐相关资料;否则清退出场。 2、现场作业人员未进行实名制登记或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若施工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知情不报,一经核实对施工管理人员或安全管理人员进

实名制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工程 实 名 制 管 理 制度、流程、管理 项目编号:******** 实名制管理员:*** 2018年3月22日

目录 1.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制度 2.实名制管理工作目标与计划 3.项目部实名制申报管理流程 4.项目部刷卡制度 5.项目部工资发放流程 6.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职责 7.项目部实名制管理员复印件 8.项目部培训会议签到复印件 9.项目部实名制悬挂制度流程照片

实名制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底数清、基本情况清、工资发放记录清、进出项目时间清等“五清”目标的管理制度。 一、凡进入********************项目工地的作业人员都必须按规定实施实名制管理。 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数据通过IC卡进行采集,IC卡由于项目部统一购买进行登记使用。 三、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明确分隔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 四、施工班组应在作业人员进场前向项目部安全科上报作业人员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籍贯、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学历、工种等情况。五、项目部在作业人员办理进场登记后1天内及时发放IC卡,并在作业人员进场3天内,建立或补充完善对应的人员花名册,人员花名册应反映人员基本信息,并明确注明人员进场和离场时间。 六、作业人员遗失IC卡的,项目部应在核实后及时予以重新办理,并负责做好相关数据的衔接。 七、作业人员出入施工区域必须刷卡考勤,刷卡考勤记录作为其工资发放和解决劳资纠纷的重要依据。 八、作业人员在本工程项目工作结束,离开项目前应上交IC卡,作业人员退场后,项目部应及时在人员花名册上注明其离场时间,并在花名册上注明工资结算情况。 ***************公司 ********************项目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方案

建筑工程务工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 建设方案 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四月

目录 1项目背景 (1) 2建设目标 (3) 3建设原则 (5) 4项目建设方案 (6) 4.1总体设计 (6) 4.2人员考勤管理系统总体建设 (7) 4.2.1人员信息采集系统 (7) 4.2.2智能终端采集系统 (7) 4.2.3数据接收系统 (8) 4.3平台功能 (8) 4.4人员核查管理系统功能 (8) 4.5系统安全体系 (9) 4.5.1网络安全 (9) 4.5.2数据库安全 (10)

1项目背景 伴随着经济的腾飞现代化建设开始飞速发展,建筑安全生产已成为现今一个热门话题,在事故多发的建筑行业如何保证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和实时掌握建筑工地的人员流动性已成为监管单位与施工单位关心的头等问题。 建筑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保障建筑工程现场人员人身安全与施工安全的一个重要措施,由于建筑工地的分散性,国家监管单位只能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而建筑工地的现场管理人员为节约现场管理人员成本,往往配置的人员大打折扣,应付检查的方法很多,存在着监管人员来之前到现场,监管人员走之后就走人的现象。这样就导致了建筑工地现场管理人员未能起到及时监督的职责,建筑质量、建筑工人的人生安全都无法得到可靠的保障。 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农民工这个庞大的群体开始被人们所关注,权益保障问题更是各级政府关注的重中之重,国家、地方政府先后颁布了很多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条款,在此背景下,有不少不发分子,利用国家和政府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有利形势,打着讨薪旗号组织人员集体上访,给政府施压,少干多要、重复讨要,甚至采取围堵政府机关、堵塞交通等过激行为的恶意讨薪。如何在有效的保障农民工群体合法利益的同时,又能杜绝不法分子煽动闹事,无锡中科智远科技有限公司创新采用最先 1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的实施细则(20190424010340)

G572 贵三公路 SG02 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逐步完善 G572 贵三公路 SG02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 到个人,进一步遏制因项目纠纷引发的群访事件的发生,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细则适用于在 G572 贵三公路 SG02项目部从事施工活动的劳务队伍,各劳务队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细则所称农民工管理员是指受项目部委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的专门人员。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四条青海省公路收费处统一对我项目部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组织推动, 具体工作由各劳务队伍负责。 第五条各劳务队伍负责该队所施工范围内所有工地现场的农民工管理工作。 第六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制管理纳入管理范畴。 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员,负责该项目的农民工的进出场登记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应设立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在项目工地委派现场负责人、农民工管理员专门 负责施工现场的农民工工资日常管理工作。 1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八条G572 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农民工工资支付 情况和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具体应做好: 1.严格执行项目现场施工农民工工资担保金制度; 2.落实项目工程款的拨付情况; 3.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 4.监督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5.积极做好日常纠纷调解工作。 第九条G572 贵三公路SG02项目部应对农民工工资支付与实名 制加强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对工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建立健全农民工管理专门机构,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办法,制定 并实施强化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用工登记、工资支付与发放情况等相关制度,提高对农民工管理水平; 3.及时掌握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督促劳务队伍严格执行农民工身份管理和工资支付的 有关规定,每月定时按工程项目收集《农民工人员花名册》; 4.由项目收集各劳务队伍委托书及民工身份信息代为办理工资卡并发放到农民工本人手中,每月由项目部在劳务队伍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民工工资部分银行代为支付。并将发放情况填写于民工 工资发放公 示牌,同时收集存档工资发放表。积极主动处理各种纠纷,化解矛盾,确保稳定; 5.劳务队必须委派农民工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农民工管理,并明确其工作职责: ( 1)负责组织协调项目部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的各种管理工作; 2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更好的落实施工现场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工作,防范工资纠纷,维护农民工权益,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实现施工现场人员基本情况、出勤记录清况、工发放记录清况、进出项目时间情况的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护劳务人员合法权益,降低企业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 第三条分包队伍是指在公司各单位从事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的单位,劳务人员是指分包队伍在承包范围内所使用的人员和我单位自用临时务工人员。 第四条劳务实名制是指劳务人员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证证书,并实施信息管理,现场考勤、工资支付等相关管理的一种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职能部门职责 (一)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劳务实名制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 2、负责指导劳务实名制办法的实施。 3、负责劳务人员身份信息管理、考勤管理、工资支付、从业资格情况的监督检查。 4、负责本单位临时务工人员的选用及信息管理。 (二)安保部门

负责在用分包队伍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特殊工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其他职能部门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持证上岗人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符合本办法或不按本办法管理的分包队伍有权提出辞退意见。 第三章信息管理 第六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 2、岗位资格信息:职务、级别、证号、发证机构和发证时间等。 3、工资待遇信息:工资发放方式和工资标准等。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七条分包队伍以作业组为单位设立考勤表,由劳务专管员坚持每天考勤,填写职工考勤表。 第八条项目部应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考勤记录的真实性,并记录有关情况。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九条分包队伍应明确劳务专管员,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工作。按时提供如下资料: 1、进场人员花名册一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花名册。 2、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或工资发放方式。 3、劳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芳务人员考勤表(月)和工资单(月)。 第十条农民工进场后必须服从指挥部安保管理,对违章违纪人员,安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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