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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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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津财办[2017]1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05.19

【实施日期】2017.05.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的通知

(津财办〔2017〕14号)

财政地税系统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领导同志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局长苑广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预算处。

巡视员李伟桥:分管政法处、农业处、农发办、农改办、人教处、党办、工会、巡察办、巡察一组、巡察二组。代管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6-2017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

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

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津财库[2014]58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发布日期】2014.12.30 【实施日期】2014.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印发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 化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津财库〔2014〕58号) 市级预算单位、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 为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天津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津财库〔2014〕41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制定了《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 2014年12月30日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津市市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3〕173号)、《天津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津财库〔2014〕41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天津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人民银行)、市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市级预算单位等业务方,利用信息网络技术,通过有关业务处理系统制作、发送、接收和处理电子凭证,办理各类国库业务,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各业务方通过电子凭证库传输,加盖电子签名或印章的电子凭证是办理支付、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财政局办公室先进事迹申报材料 一、狠抓行政事务管理,当好“管理员” 规范内务管理,促进机关工作正常有序运转是办公室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完成各项任务的前提。管理职能履行得如何,事关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为确保全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明确职责。根据工作职能及岗位目标情况,根据每个人的特点,结合办公室工作实际,我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科室人员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对公文处理、后勤服务、车辆和财务管理等工作明确了专人负责,做到了职责分明,目标明确,任务清楚,建立健全了办公室内部分工责任制。为提高办公室人员的业务能力,在加强办公室人员平时业务知识学习的同时,局领导还先后派出信息、档案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培训,着力提高办公室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办公室人员不仅甘于寂寞、乐于奉献吃苦,还能胸怀全局、服务大局、务实高效的开创办公室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立制度,狠抓落实。近几年来,办公室针对行政管理工作,先后在财务、车辆、文印、接待工作等方面,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使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用制度来规范办公室的管理行为,来掌握平衡、协调规范,促进了办公室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使办公室周而复始、零星繁杂的服务性工作,按原则有条不紊的运行。同时,我们进一步加大措施落实各项制度,在工作中我们始终

按照一个“严”字来抓落实,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机关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进行了落实,杜绝了迟到、早退、不请假外出现象的发生,保证了较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 (三)规范基础管理。首先是进一步完善了局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建立了单车档案,对车辆维修、用油、行驶里程、养路费购置等内容一一登记备案,实行一车一档,既强化了车辆管理和驾驶人员的责任心,又及时掌握车辆状况,为车辆的使用管理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次,按照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要求,积极推行网络应用,厉行节约。对能够在网上处理的业务,坚决避免使用纸张,对能够双面打印的尽量避免单面使用。三是在公文、档案管理上,严格遵守各项规定,规范了办理程序,从严把好了文字、签发等关键环节,提高了办文水平。根据新的档案管理要求,自己动手编写了档案管理实用标准,举办了局机关各科室兼职档案员培训班,为局机关档案管理再上一个新台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规范服务工作,当好“服务员”,把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工作做细做好 工作中,我们始终将“服务”作为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按照“少环节、快节奏、高效率”的原则,着重抓了“办会、办文、办事”等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使各项工作有章可循,环环相扣,基本做到了“快、精、细、严”。一是强化办文意识,提高办文效率。始终坚持“一口进出、分口办理”的办文程序,通过规范办文,树立了财政机

办公室职责及岗位分工

石家庄市栾城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办公室职责及岗位分工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协调联社各部门工作,处理办公日常事务,建立、维护正常的办秩序; 2.负责联社理事长办公会议、社务会议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汇总和起草工作; 3.负责联社党委、理事会、社务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指示落实的督查工作以及其他工作事项的督办、催办; 4.负责联社公文处理、文件核稿和印鉴管理; 5.负责全辖信用社工作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编发及新闻宣传工作; 6.负责综合调研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专题调研工作; 7.负责研究全辖信用社发展战略、制定发展规划,并负责对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 8.负责联社本部经费预算、开支管理和大宗日常物品集中采购等工作; 9.负责机关车辆、办公用品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10.负责联社档案管理工作,指导系统档案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联社保密工作; 12.配合党委办公室组织开展党务及工会、团委、妇女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及外事工作; 13.负责全辖信用社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14.承担联社办公室相关职责; 1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岗位设置 办公室设置主任岗、文秘及资料员岗、后勤管理及机关财务岗、工会岗、文印岗、司机岗、工勤岗等7个岗位。 三、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岗位职责 1.根据联社发展战略、制定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据联社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本部室规章制度,组织本联社各项制度的归集整理工作; 3.负责本联社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公章管理、对外联络、部门间关系协调、宣传工作和办理公告事宜等; 4.负责与上级机关(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银监局、媒体等)的协调工作;协助其他职能部室与对口单位(工商、税务、审计等)的协调工作;内部负责与其他职能部室和网点的协调配合,做好本联社的相关工作; 5.保证政令畅通,对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安排的重要工作进行督促办理; 6.负责做好理事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会议记录工作,并对会议议定事项进行督办,注重督办的及时性和事件的落实率,保证各项重要决定、决议和决策更好的贯彻落实,使各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7.负责联社公文文号管理、联社发文的核稿工作和部室发文的审核、签批,保证本联社公文的全局性、合法性、合规性、完备性,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 8.负责组织全辖性会议,包括上级联社视频会议、年度工作会议、季度会议、理事长办公会、主任办公会等,保证各类会议的及时性、有效性;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 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04]33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04.03.10 【实施日期】2004.03.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2004年 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有关事项的通知 (京财采购[2004]331号) 市属各预算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做好2004年北京市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工作,现将2004年政府采购预算执行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政府采购预算与采购计划: (一)财政预算下达后,各预算单位要按财政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尽快落实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为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各预算主管部门要在接到市财政预算批复后的20天内,将本系统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单位、资金额度、项目安排及采购

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填报《2004年政府采购项目汇总备案表》,报送市采购办备案。 (二)凡纳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预算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和规定的用途安排采购项目,上报采购计划。各项目的资金额度不得超过财政批复的预算额度,项目内容要与财政批复的项目内容相一致。采购计划上报备案后,不得再随意调整和变更。 (三)属于定点采购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在市本级招标确定的定点单位范围内选购。 二、关于政府采购立项的审核与批复: (一)各预算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由市财政年初批复预算安排的项目,办理立项的时间不得超过4月底。由市财政年中追加预算安排的项目,项目单位在接到财政预算下达的指标文件后的10日内到市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 项目单位到市采购办办理政府采购立项手续时应携带如下项目资料及文件: 1、政府采购立项表和采购清单。需特殊说明的事项应另附书面报告一并报送。 2、项目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填写政府采购立项表和采购清单时,应注意项目内容和采购清单汇总金额必须与已在采购办备案的政府采购计划额度和内容相一致;拟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是在财政部登记注册的,具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查询中介机构可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sodocs.net/doc/1712076239.html,) (二)因特殊原因,4月底以前不能办理政府采购立项的;或年内不能执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单位要及时向市财政部门预算处室说明原因或申请进行项目调整。凡10月底以前未申明原因,不办理采购立项,也未办理项目调整手续的政府采购项目,经核实后,由市财政局预算处统一进行核减,以平衡财政预算。 三、关于采购方式的确定和项目的实施:

办公室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办公室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办公室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郑强履行主任岗位职责 1.主持院办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办公室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负责学院《大事记》的编纂 3.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和部门协调工作规范学院日常行政事务保障政令畅通 4.负责及时督办院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的决议、院领导的批示及意见 5.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起草、审核、印发报告、计划、总结、决定等学院文件和文稿做好来文拟办和材料审核把关 6.负责行政值日的安排、检查及反馈工作7.负责院级会议及大型活动的策划安排和协调组织工作8.负责学院办公资源的管理和调配按照学院要求主持外事工作9.负责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考核10.协助院领导做好信息收集和调查研究工作为院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11.协助院领导做好校务公开和机要保密的检查指导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刘堰兵履行机关总支书记、院办副主任及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1.主持机关总支全面工作2.协助主任具体落实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3.协助主任做好办公室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内务管理、安全卫生和人员考核工作不断提高全室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4.协助主任落实学院扶贫工作计划5.负责制定学院作息制度及司机值班事宜 6.负责车辆合理安排及司机安全行车教育与考核工作7.负责车辆耗油、保养、养路费、保险费等报帐审核工作8.负责院属各单位办公设备的配备和审核工作负责订制、购买学院礼品、纪念品9.负责院内各类电信管理、通讯录编发、话费补贴办理等事项10.负责学院校名、校徽、校章及学校声誉等无形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杨民炎履行新校区建设副总指挥长岗位职责 1.协助新校区建设总指挥长负责新校区建设工程的具体工作监督检查施工进度、质量与安全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项目实施中的重大紧急事件 2.围绕学院重点工作负责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领导提供详实可靠的信息并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建议 3.协助主任督察、协调、加强办公室规范化管理建设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王蓉履行档案馆馆长和综合行政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集中管理学院各类档案统筹规划全院档案工作 2.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依法治档、依法建档并依法监督与指导 3.按照国家关于高校档案工作改革发展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负责做好学院各类档案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归档和保管工作 4.负责学院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建立档案检索体系做好档案的编研工作为全院师生员工充分利用档案提供优质服务 5.负责建立健全学院档案工作组织网络加强档案干部队伍建设 6.负责档案库房的维护与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保守档案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7.负责院级会议的通知拟发、材料汇总及相关会务工作负责校历及作息时间的印发8.负责学院会议室、接待室的安排与管理9.负责院领导办公室和院办固定资产的管理及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领用和分发工作10.负责办公室的考勤及人员考核佐证材料的准备工作11.协助主任做好外事具体工作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梅蓉履行机要员岗位职责 1.负责学院各类日常公文的签收、登记、分送、传递和归档工作2.负责机密材料的领取、传阅和与市文件交换站对接工作 3.负责党委、行政等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院内各单位公章刻制的审核与制作负责学院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法人证年审工作负责对外开据行政信函和介绍信 4.负责合同、法律咨询、纠纷调处等涉法事务5.负责信访工作和校务公开工作管理书记、院长信箱、校务公开橱窗和专线电话6.负责全院性综合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填报上传工作7.协助主任做好学院日常保密工作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徐耀宏履行秘书岗位职责1.负责院党委、行政有关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意见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领导讲话和其他重要文字的撰稿工作 2.负责学院拟发的各种文件的送审签发和打印安排及校对工作 3.负责学院各部门月工作要点的汇集、整理和编发负责管理文印室 4.协助主任做好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等重要会议的议题征集、议题材料收集、通知、纪要编发、抄告、行文等具体工作 5.协助相关调研工作草拟调

局办公室职能职责及分工

办公室职能职责分工 为了规范办公室日常工作行为,切实做好办公室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达到提高效率, 明确责任, 搞好配合,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有步骤地稳步有序正常开展的目标,按照编制明确的职能职责,结合办公室现有人员实际,对办公室工作做如下分工: 一、办公室职能职责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负责文秘、督办、会务、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目标管理及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负责精神文明、社会治安、信访、安全生产、内保等管理工作。 二、人员分工 办公室主任XX主要职责: 1.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 2.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及综合协调有关事项; 3.负责对外协调和接待工作; 4.负责公章管理工作; 5.负责制定和检查落实机关内部规章制度; 6.负责目标管理工作; 7.负责会务和车辆管理工作; 8.负责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9.负责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XX主要职责: 1.负责文秘、督办、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及综合服务工作; 2.负责办公室文稿核对工作; 3.负责精神文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信访、内保、节能、 创卫和统战等管理工作; 4.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5.承办会务、接待工作; 6.具体承办机关食堂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XXX主要职责: 1.协助做好文秘、督办、档案、机要、保密、政务信息及综合服务工作; 2.负责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机关公务车辆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驾驶员日常学习和管理工作; 5.负责管理局机关公务车的安全驾驶和维护保养工作; 6.协助做好精神文明、社会治安、安全生产、信访、内保、 节能、创卫和统战等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会务、接待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XXX主要职责: 1.负责机关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递、保管、整理、归档工作; 2.负责电话接听、来访人员接待工作;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 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业与职工教育 【发文字号】津财教[2013]66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10.28 【实施日期】2013.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的通知 (津财教〔2013〕66号) 市级各有关办学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意见》(津政发〔2010〕46号),健全高等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更好地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现就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为引导高等职业院校科学规划、合理定位、特色办学、持续发展,从2013年起逐步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 总体思路是:完善支持体系,健全投入机制;制定生均标准,体现办学差异;增设绩

效拨款,构建激励机制。 二、主要措施 (一)制定生均拨款标准 完善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基本支出预算核定办法,依照“人员经费按照标准执行,公用经费体现办学差异”的原则,制定在职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生均拨款标准,离退休人员经费继续按照实有人数和有关标准据实核定。具体做法: 一是确定基础标准。基于目前市属高等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考虑办学规模、生师比结构以及保持经费平稳增长等因素,分别确定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生均拨款基础标准。 二是设置折算系数。根据目前在职人员经费的实际水平和不同专业类别的办学差异,按照学校设置在职人员经费折算系数,按照专业类别设置公用经费折算系数(见附件)。 三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市属高等职业院校发展需要,结合财力状况、物价变动、学生变化等因素,对生均拨款标准实行动态调整。

办公室部门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办公室成员工作职责分工 根据公司管控一体化改革人员调整情况,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部门人员职责分工如下: 一、主任 1.在公司经营者集团的领导下,主持办公室全面工作。侧重制度建设、信访、接待、会务、政研、档案管理、督察督办、车辆管理工作; 2.协助领导拟定和贯彻执行公司各种相关方针政策,负责对重要经营决策进行督查、督办,落实上级领导安排的各项会议决议; 3.建立并完善公司行政办公管理流程和标准化管理体系,有效管理本部门费用,协调公司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4.负责履行公司重大信息披露及应急管理; 5.负责车辆管理、保卫、后勤服务及保障、信访稳定、文字综合、公文管理、印信、文书及档案管理和保密等各项行政事务的检查、指导及实施过程的考核等工作; 6.指导公司会议的组织、会务安排,接待工作和对外关系协调; 7.负责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工作; 8.指导、协调副主任工作,坚持部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 9.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参考; 10.对部门各项费用的审批、使用负全责。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副主任 1.在主任的领导下,协助部门主任做好办公室各项管理工作。侧重信息管理、法律事务、保卫管理、后勤综合事务; 2.配合主任贯彻落实公司经营决策、带头执行规章制度,协调各部门之间工作; 3.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的组织、实施、协调及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的诉讼与仲裁,在法律顾问指导下办理法律纠纷案件,负责合同、协议的咨询法律维权等工作; 5.负责公司内部治安管理,维护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建立、健全各种安保制度,布置检查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和开展综合治理和普法教育; 6.负责公司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后勤制度,重点抓好食堂、运转休息室、文明办公、厂区卫生、环境美化等管理工作; 7.协助部门主任做好本部门人员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秘书兼法律事务主管 1.在主任、副主任的领导下,负责信息综合、撰写各类文字材料,协助收集整理资料、综合分析和制定公司决策; 2.负责起草工作报告、工作计划、领导讲话、对外函件、会议纪要等各类文字材料;处理各类公文,协助组织各类会议,处理各类接待;

财政局科室工作工作职责责任(1)

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 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 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教科文科

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 农业科 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企业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资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和监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经济建设科 牵头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本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民营经济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交通局办公室人员分工责任制

交通局办公室人员分工责任制 一、办公室主任: 1、负责办公室的全盘工作,向局长负责。 2、组织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负责审阅重要工作报告和上报下达文件、文稿。 4、根据局工作进展情况和活动安排,及时提醒领导召开有关会议商讨局机关重要事宜。 5、负责局务会议和办公会议的召集、准备以及全局性会议的服务,并草拟以上两个会议的纪要、决议、决定;负责编制局机关治安、保卫、绿化、爱国卫生计划及组织实施。 6、搞好调查研究,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及涉外工作,当好领导参谋。 7、负责局机关的公务、办公用品购置、管理和发放。 8、分批文件,加强对文书档案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和管理,负责机关保密工作。 9、负责局职工出差管理、邮电通讯管理、小车调度及维修工作。 10、协助局党支部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1、负责行政印章的管理。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办公室副主任: 1、负责起草重要工作报告和上报下达文件、文稿、工作总结等综合性文稿、文件。

2、负责局机关文秘工作,及文件登记、机要、收发、打字、印制、复印及文字把关工作。 3、负责局办公室管理的档案室的管理,负责复印机的管理使用,提高文件打印质量。管理好各种文件用纸。 4、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5、负责编写《交通信息》,办理人大、政协议(提)案、建议和交通局大事记。 6、负责局务会议、办公会议的纪录及会议纪要、决议、决定整理。 7、协助局党支部搞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局机关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及房地产证的办理管理等工作。 9、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收发、档案员: 1、负责局机关的文书、档案管理、督促、催办各科室及时处理公文、函件和文件立卷工作,督促指导局属单位文件立档。 2、负责公文函件、内外文电收发、归档工作,登记、分办、传阅、归档工作,严格公文处理程序。公文处理分为收文和发文。收文办理一般包括传递、签收、登记、分发、拟办、承办、催办、查办、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发文一般包括拟稿、审核、签发、翻译、善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销毁等程序。 凡寄(送)交通局和办公室的收文有局办公室文书(机要)负责签发、拆封、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文机关、文号、标题、

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5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必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试用)》制定。

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专用项目。部门集中采购可以共享中央主管部门的协议采购招标结果。 救灾物资、病虫害防治物资和设备、农用机械设备、警用设备和用品、教材和专用教学设备、消防装备、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指警用特种车、消防用车、环保用车、医疗用车等专业技术车辆,但集中采购目录中的载货汽车、乘用车、客车除外)、文化活动、城市规划编制、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具体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散采购及限额标准 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项目、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实行分散采购。 四、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因特殊原因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如下: (一)货物或服务类: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二)工程类:按照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有关规定 政府采购原则上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扶持监狱企业和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

办公室岗位职责及岗位分工

综合办公室是协助公司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并负责劳动人事、绩效考核、综合协调、文秘、档案和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职能机构。主要职责是: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制定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流程。 2、负责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管理。 3、负责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的管理。 4、负责公司劳动人事、绩效考核、员工培训等人力资源的管理。 5、负责公司人才需求计划的拟定、员工招聘、员工录用、退(辞)职等工作。 6、负责文印、印信、收发及保密工作,负责公司文档、科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7、按照公文管理的规范程序,认真审核拟发单位的各项公文文稿,做好往来行文的呈批、注办、催办工作。 8、负责公文的拟稿和起草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 9、负责公司会务管理。 10、负责公司日常接待工作。 11、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 12、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的管理、验收和交接。 13、负责各基层单位综合管理月度考核工作。 14、负责公司仓库的管理。 15、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 16、负责办公室标准化建设。 17、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保守公司秘密。 2、协助和监督公司各种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修订及执行,逐步实现公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负责起草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绩效考核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机构人员调整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公文的批转、传递、保密工作,落实领导批示,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5、负责办公室对内、对外发函、申请、通知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各种公文,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6、负责对外沟通、联系、汇报、约请等,安排或代表领导参加公务接待和公务活动。 7、负责安排公司日常后勤工作,包括车辆、环境卫生、会务、接待、办公用品等,为各部门做好服务工作。 8、作好领导的参谋,及时为公司领导提供信息和建设性意见; 9、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完成公司各项工作,并将监督情况及时反馈给领导。 10、负责审核各单位上报的基础资料(考勤考核表、工作任务单、加班工资申请表等)。 11、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评估与考核 12、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 13、负责公司机关车辆和司机管理工作。 14、负责办公室标准化建设,完成办公楼区域卫生保洁工作。 1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简要)

财政局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组织全局性的重要会议;起草、修改重要报告和文件;负责财政信息、调研、宣传发布工作;负责文电、机要、督查、档案、保密、信访工作;负责局机关行政、财务、接待、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股室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等。(一)预算股 制定全县预算管理制度,拟定编制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建议和改革措施;负责汇总,编制县本级部门预算草案,汇编全县财政收支预算;负责预算收入的衔接和组织工作,管理预算内外总指标,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拟订财政管理体制,负责县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工作;管理县级预备费,配合有关股室拟定县直部门各项经费支出标准,承担向县人大报告预算编制结果,预算执行情况和财政总决算的联络工作,负责整个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的建立和上报。 (三)国库股 负责国库管理和总预算会计工作,承担国库集中收付工作;负责财政资金调度,统一管理县级财政性资金账务及银行开户;办理预算资金、非税资金以及财政专项资金(基金)的收支结算拨付;负责全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和县级收入组织

协调工作;汇总编制县级及全县财政总决算和县级及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决算 (四)行政政法股 主要任务是: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县级行政基建的归口管理和立项审批;会同分管部门(单位)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五)教科文股 组织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会同分管单位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额定、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监督分管单位预算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检查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审核批复分管单位的年度决算等 (六)农财股 贯彻财政支农政策;会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预算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建议;对财政支持的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贯彻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的资产、财务管理,审批年度财务决算;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 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津财行政[2015]54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1.19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和细化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财行政〔2015〕54号) 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关于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住宿费标准的科学性、有效性,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行〔2015〕497号)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天津市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津财行政〔2014〕30号)规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北京、上海等11个城市市级干部住宿费标准、7个城市局级干部住宿费标准和33个城市处级及以下干部住宿费标准,具体标准见附表。

二、拉萨、西宁、哈尔滨、海口、大连、青岛等6个受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和季节性热点影响较大的城市试行差旅住宿费淡旺季标准。旺季期间及上浮后标准见附表。 三、调整后的差旅住宿费标准是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会城市、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出差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各类人员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根据职级对应的住宿费标准自行选择宾馆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 我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所辖地、州、市(县)出差执行当地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住宿费标准。各地、州、市(县)差旅住宿费标准未制定公布前,可暂按其省会城市住宿费标准执行。 四、细化我市各区县差旅住宿费标准。工作人员在本市区域内因公外出一般不安排住宿,因工作需要确需住宿的,住宿费限额标准见附表。 五、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差旅费制度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加强出差审批管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和报销审核,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对违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天津市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天津市党政机关国内差旅住宿费标准调整表 单位:元/间·天

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

办公室人员职责分工 为了使办公室工作有序开展,按期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华阴市机关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及主管领导意见,现将办公室职责作以下简要分工:(办公室主任) 1、全面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2、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决议的落实工作。 3、负责全市食品药品大型工作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回复工作。 5、负责机关、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信访和应急管理工作。 7、负责办公室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 1、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办公室日常工作。 2、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机关政务工作及局务会、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决议的落实工作,同时做好记录工作。 3、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全市食品药品大型工作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4、负责机关财务工作;负责机关、下属单位经费管理;负责机关、下属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管理工作;负责对下属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工作。 5、负责办公室相关文件的起草及印发工作 6、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和日常接待工作。 8、协助卫组长完成本机关纪检监察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刘** 1、负责机关文件的收发、传阅及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办公室相关文件的起草、印发及机要保密工作。 3、负责机关印章的管理工作。 4、负责全干会的会议记录工作。 5、协助王书记完成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机关、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6、负责机关节假日值班安排及王书记办公室卫生。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周** 1、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 2、负责机关、下属单位劳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3、完成机关、下属单位行政性事业收费和罚没管理工作。

财政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财政局办公室工作职责 办公室内勤工作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局内公文处理工作,对收文进行收签、拆封、登记、编号、分送、催办、清退、立卷、整理、归档、销毁等工作,对发文进行编号、登记、分类、交发等工作; 2、负责对有关综合性文件及各类汇报材料、通知的起草、打印、校对、登记、发送等工作; 3、负责局内信息的采写、修改、校对、登记、上报等工作; 4、负责局内干部人事关系的办理及对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管理工作; 5、负责干部职工日常纪律监督、检查及年度目标考评的总结、登记工作; 6、负责机关保密工作,根据档案决定及《保密法》规定负责局内档案管理及机要文件的收发、管理、归档等工作。 7、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文明办公,微笑服务,树立窗口形象; 8、负责机关卫生、劳动、值班等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9、负责局内会议及各类集体活动的通知、筹备、组织

工作; 10、负责局内办公用品的购置、管理、发放工作; 11、负责局内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分发工作; 12、负责局内大、小会议室及打字室的管理工作; 13、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报帐员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会计制度,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坚决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局机关的报帐工作,核实、计算、汇总报销票据,及时填报用款计划; 3、负责办公室会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4、负责局工会帐目的管理、会费上缴工作; 5、负责局内干部职工的出勤、津贴费及临时工工资的审核、发放; 6、负责办理局内干部职工及新增人员工资关系及调次工作; 7、负责办理个人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的代扣手续及个人医疗保险费的收缴上卡工作; 8、负责办理离退休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确认、清退及调离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转帐工作。 财政局保密工作守则 一、不该说的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不问,不该看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 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 【发文字号】京财采购[2017]227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7.10.23 【实施日期】2017.10.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京财采购〔2017〕2279号) 市属各单位,各区财政局、开发区财政局、燕山财政分局,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以下简称《目录及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市属各预算单位要以《目录及标准》作为编制和执行2018年、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做到应采尽采。 二、本期《目录及标准》实现全市统一的目录管理,执行市区统一的集中采购目录范

围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各区不再制定本区的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附件: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北京市财政局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 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结合北京市具体情况,现制定北京市2018-2019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如下: 一、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 凡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均须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以下目录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财库[2013]189号)制定。

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国

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 【法规类别】国有企业 【发布部门】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财政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7.04.01 【实施日期】2017.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国资委、天津市财政局、天津证监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 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管企业: 现将《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管企业所属企业拟申请试点的,由市管企业筛选后,报送市国资委。区国资监管企业拟申请试点的,由区国资委筛选后,报送市国资委。各单位筛选上报的员工持股试点原则上不超过1户。各相关单位应于5月15日前将初步审核后的所属企业申报试点材料报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通过比选确定5-10户试点企业。试点企业确定后,相关单位要组织好试点企业按照要求规范操作,严格履行有关决策和审批备案程序,扎实细致开展

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附件: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市国资委 市财政局 天津证监局 2017年4月1日 附件 天津市开展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精神,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7〕5号)部署,探索推进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于:一是现有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需引入员工持股的;二是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时,需同步引入员工持股的;三是国有企业与外部非公有资本共同出资新设国有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时,需同步引入员工持股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应当符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上市公司员工持股相关规定。 本意见所称国有企业是指有关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以及上述单位、企业直接或间接合计持股为100%的国有全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是指:一是国有企业单独或共同出资,合计拥有产(股)权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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