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小客车出售申请更新指标流程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小客车出售申请更新指标流程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小客车出售申请更新指标流程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小客车出售申请更新指标流程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一、购买何种车型在本市登记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个人购买且在本市登记的9座及9座以下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时,需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要参加摇号。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京牌小客车后需更新车辆的,可申请更新指标,不需参加摇号。 二、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首次申请,可在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a18582160.html,从“新购车辆填报”模块填写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以后可凭(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查询、修改或打印等操作。 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 在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以后可凭(编码+密码)登录系统查询、修改或打印,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查询、修改或打印。 华侨申请配置指标需到原户口所在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三、如何修改申请信息? 申请人信息填报有误,或者信息发生变化,需及时修改。 首次申请提交的当天,可在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a18582160.html,凭(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修改申请”。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其他时间可在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a18582160.html,凭(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取消申请”,再凭(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重新申请”,修改相应信息。也可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 四、如何取消申请? 需要退出摇号的,可在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a18582160.html,凭(编码+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点“取消申请”。或者携带个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户口所在地 或暂住地的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取消申请。 审核通过的编码每月25日进入摇号池并封存,26日参加摇号,这两天不能取消摇号申请。 审核不通过的编码申请取消没有时间限制。

最新2020年北京机动车摇号拟出新政 小客车指标将向“无车家庭”倾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北京市小客车 为进一步优化小客车指标配置方式,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本市拟对《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现将修订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同时,本市拟于今年下半年一次性增发2万个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全部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配置,有关配置方案一并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首都之窗、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或者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网站查看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ianyi@https://www.sodocs.net/doc/1a18582160.html,。 二、通过书面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丰台区六里桥南里甲9号首发大厦北京市交通委员会(收)(邮政编码10007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小客车数量调控政策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1: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 附件3: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方案说明 一、这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三个文件内在联系是什么?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是将以政府令形式发布的、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方政府规章,从法律文件层面为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提供依据,原则性规定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总体目标、总体路径、调控措施等内容。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是由本市交通、公安、发展改革、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生态环境、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联合印发的文件,在《暂行规定》的框架内,对小客车数量调控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对具体适用的标准及执行程序进一步明确,从而使《暂行规定》具有更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关于一次性增发新能源小客车指标配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则是基于上述两个文件中的规则,制定的临时性、一次性措施方案。

2019北京小客车指标(车牌)租赁协议(修订版)

北京小客车指标(车牌)租赁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配置指标,甲方急需购买车辆使用,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借用乙方名义,占用乙方指标购买车辆(具体车况说明以实际购买的车辆为准)等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保证拥有的车辆配置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 甲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该车辆购买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费用、登记费、保险费、相关税费等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费用;所有费用票据归甲方保管所有。三、待该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购车指标租赁费用共计_________ 元/年。如果甲方在租赁期内摇号中签,要求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将车辆过户到甲方名下,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与过户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应将未满一年剩余租赁费返还给甲方,至此本协议终止。四、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乙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甲方,乙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购置车辆后,非因乙方原因,车辆发生的一切风险与责任承担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包括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毁损、失窃以及与第三方的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等。 六、车辆购买后,如发生需要乙方本人配合处理的情况时,乙方应当积极配合甲方处理。 七、甲方在租赁乙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乙方有权利收回指标。 八、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申请公证时,双方应积极配合另一方完成相关公证事项。 九、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最新北京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资料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四、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五、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企业申请指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

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效登记证书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二)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增值税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5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5个。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普通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编码和1个新能源小客车配置指标的编码。 二、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北京小汽车指标借用协议

北京市小汽车指标借用协议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借用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借给乙方使用,乙方 在协议期间保证延续该指标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积极完成该指标的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 姓名为:_ ____,身份证 号为:______ __ ____,申请编码为:_____ _______。 四、该指标所购置车辆(下称该车)详细信息见行驶证。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 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虽然该车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该车主张任何权利。 五、乙方在借用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期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 如果在借用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借用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请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 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

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借用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或其家属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期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家属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该车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该车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本协议期内如有一方想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协议前需确认,该车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二、待乙方对该车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须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如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 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续借,及协议是否延续。 十三、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四、借用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五、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小客车指标办理地点

2011年1月4日起,北京市16个区(县)政府开设的17个购车指标申请办公窗口正式开放,市民不但可以在网上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也可就近选择区(县)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办理时间为工作日。 记者从市交通委获悉,截至1月1日17时,小客车指标申请网站仅开通17小时,就收到近6万份申请。目前,元旦期间的申请总人数尚未对外公布。无上网条件的申请者今起可就近选择对外办公窗口办理购车指标申请。窗口申请要求市民携带证件前往查验。 到窗口办理时,申请者需要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个人申请者需携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单位申请需携带单位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经办人身份证明,企业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书。 另外,如果网上申请遇到生僻字无法录入的情况时,申请者也可到区(县) 对外办公窗口办理。如果网上成功申请摇号指标以后,则不需要再到对外办理窗口提交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据悉,每月26日摇号并公布摇号结果,申请者可登录网站查询,并可自行下载打印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也可携带申请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申请表到区(县)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办理有关手续。 焦点问答(摘选自北京市交管局“欣欣警官信箱”栏目): 夫妻间办理小客车变更手续是否参加摇号? 答: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夫妻共同所有人姓名变更手续仍按原规定办理,不需要参加摇号。 法院判决小客车转移登记,是否还需要参加摇号? 答: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法院判决、裁定发生转移登记的仍按原规定办理,不需要参加摇号。 我父亲要把他名下的车赠与我,我还需要参加摇号吗? 答: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的规定,您需先成功申请到配额指标后,才能办理赠与手续,具体流程如下:(1)申请人申请摇号;(2)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对其申请进行审核;(3)符合条件的进行摇号;(4)摇号成功后到本市公证机构办理车辆赠与公证;(5)办理车辆购置税变更;(6)持购置税变更证明和其他法定证明凭证办理转移登记。

2019年北京汽车摇号条件、要求.doc

2019年北京汽车摇号条件、要求 篇一:北京市机动车摇号规定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二)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第九条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一)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如何申请北京购车指标

怎么申请北京购车指标 北京购买汽车需要有购车指标,获得购车指标后,才能上北京牌照。最近,有很多车主反映,不知道怎么申请购车指标?其实很简单,首先满足摇号资格,然后去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申请审核即可。本文详细解答怎么申请购车指标。 一、购车指标申请及审核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二)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四)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本市户籍人员。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2)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包括: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2、“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指的是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六、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2018年修订版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说明(个人)2018年修订版 发布日期:2018年01月15日 目录: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二、申请配置指标操作说明 三、阶梯中签率说明 四、申请更新指标操作说明 五、新能源小客车指标说明 六、指标信息变更及使用说明 一、申请配置指标条件说明 (一)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

(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三)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四)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是指: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例如:2018年1月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13年1 月至2017年12月连续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

小客车摇号(企业版)

企业申请填报 || 请阅读《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第八条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怎么申请购车指标

怎么申请购车指标 北京购买汽车需要有购车指标,获得购车指标后,才能上北京牌照。最近,有很多车主反映,不知道怎么申请购车指标?其实很简单,首先满足摇号资格,然后去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申请审核即可。本文详细解答怎么申请购车指标。 一、购车指标申请及审核 (一)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二)下列单位申请指标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三)下列单位申请编码的数量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四)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申请指标。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 本市户籍人员。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并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及外籍人员。 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个体工商户申请指标的,按照个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 指标管理机构负责归集对外办公窗口受理的指标申请,并于每月8日前将未经审核的申请人信息分别发送到公安、人力社保、质监、国税、地税及其它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市公安机关人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核个人身份信息;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港澳台居民、华侨、外籍人员的身份信息和在京居住信息;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审核车辆信息以及个人的驾驶证件信息;国税、地税部门负责审核纳税信息;质监部门负责审核组织机构代码信息;人力社保部门负责审核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信息和社会保险缴纳信息。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在接收到申请人信息后8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信息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指标管理机构。 本市相关审核部门需要提请上级部门配合审核申请人信息的,上级部门审核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审核期限。 二、指标取得和使用 (一)指标管理机构每月在指定网站上分批公布有效编码。 经审核认定为无效编码的,指标管理机构在指定网站上说明原因。申请人对审核结论存有异议的,可以向相关审核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复核合格的,审核部门向指标管理机构反馈复核意见,由指标管理机构将其纳入下一次摇号基数。 (二)指标管理机构每月26日组织摇号,公证机构依法予以公证。摇号结果和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在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时间或地点因故发生变化的,由指标管理机构提前向社会发布。 (三)申请人可以在指定网站或者通过电话方式查询摇号结果,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可以由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或到指标管理机构对外办公窗口领取,作为指标证明文件。 单位和个人经摇号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自动转入下一次摇号基数。单位未取得指标的有效编码保留到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满后重新申请。 申请人主动申请退出摇号的,其有效编码从摇号数据中删除。 (四)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单位和个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购置税档案转移、二手车销售发票验证、车辆赠与公证等相关手续时,应当出示真实有效的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文档

2020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 实施细则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1]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2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北京市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1)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单位)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单位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包括: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单位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要具备何种条件? 机关单位购买小客车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申请指标,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并且上一年度在本市缴纳入库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总额应在5万元(含)以上。 在本市新注册企业,应当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在注册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 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同样可以作为申请单位,提出申请。 三、单位申请指标有数量限制吗?数量是如何确定的? 企业上一年度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合计在5万元(含)以上的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 新注册企业当年累计在本市缴纳入库增值税、营业税总额5万元(含)以上的可以申请1个编码,每增加50万元可以增加1个编码,但年度申请编码总数不得超过8个。新注册企业当年申请配置指标,填报税额应为截止到申请日的上月底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在下一年度申请配置指标时,按老企业对待,填报的纳税额为上一年度实际缴纳入库的税额,但计算可申请编码数时会扣减上年度已中签编码数。 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每年可以申请1个编码。 四、如何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可在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a18582160.html,)从“新购车辆填报”模块填写申请,并设置密码,申请成功后获得申请编码。以后可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或者(手机号+密码)登录系统进行查询、修改或打印等操作。 也可携带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获得编码,并设置密码,以后可凭(机构代码+机构名称+密码)登录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1a18582160.html,)查询、修改或打印,也可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到注册登记地所在区(县)对外办公窗口办理查询、修改或打印。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 申请小客车指标办事指南(个人 一、哪些情况下需要申请小客车指标? 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登记和转入本市的变更登记前,应取得小客车指标。 小客车包括:9座及9座以下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 二、本市户籍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有效的军(警身份证件和在部队办理的北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居民身份证。 四、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效的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核发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

注:《北京市工作居住证》随往配偶及子女不是证件持有人,不能以此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2、“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指的是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六、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十年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在京居住一年及以上有效临时住宿登记证明。 七、台湾居民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doc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 则 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下文是我收集的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1] 第二条 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 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 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 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 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2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 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2010年12月3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的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和减少环境污染,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市对小客车实施数量调控和配额管理制度。 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当落实本市小客车年度调控目标。 第三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指标(以下简称指标)的,应当通过摇号方式无偿取得。 本市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 营运小客车指标单独配置,具体配置方式另行制定。 第四条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的政策、措施。 公安、国税、地税、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商务、工商、质监等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监察部门负责对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职行为的监督检查。 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指标管理机构)负责指标申请的归集、审核结果的公布、摇号的组织和公示等工作。 第五条指标配额按年度确定,不得跨年度使用。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第六条个人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88%,营运小客车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2%,其他单位指标额度占年度指标配额的10%。 第二章申请及审核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 (二)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 (三)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

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单位指标配置 分期编号:201303 分期描述:2013年第03期单位指标配置 分期指标配置日期:2013-06-26 数据生成时间:2013-06-26 10:20:32 有效单位申请编码总数:50932 配置单位指标总数:3200 指标配置初始值:008553 -中签详细列表数据- 序号 申请编码 名称 1 0273102598087 北京鼎顺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2 4163102733102 北京兴硅谷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 2030102778742 北京泰格科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4 1274102560028 圣诺创科(北京)电气有限公司 5 7618102579734 北京海逸盛世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6 0061102677721 北京鑫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7 1267102598319 北京中铁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8 3367102743734 北京瑞和浩玺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9 1191102606547 北京翰迪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0 1929102708436 北京天宇缘通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1 5459102719838 北京恒江联盟科技有限公司 12 9149102641282 北京神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13 3895102560414 北京秋满实科贸中心 14 2036102573224 北京市精信聚鑫商贸中心 15 8399102684925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16 5559102609933 北京润乾信息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17 1853102912842 北京博欧实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8 8484102731946 北京御景欣尚园林绿化有限公司 19 2011102573713 北京北方创业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20 0736102749517 北京硬石伟业国际市场咨询有限公司 21 2507102646128 北京梅林正广和销售网络有限公司

2021新版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协议范本

编号:YK-HT-036894 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协议范本 Model of Beijing passenger car index transfer agreemen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编订:Yunbo Design

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协议范本 鉴于拥有北京市个人小客车购车指标,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出售方为甲方,购买方为乙方)。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车辆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相关事宜。 二、甲方出售乙方北京市购买车辆指标为永久性,期间如身份证到有效期甲方应积极为乙方更换证件,以保证乙方的正常使用。 三、购车后车辆虽在甲方名下,但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车所有权使用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四、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该指标购买车辆发生一切风险和责

任承担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均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于乙方二代身份证,甲方愿意将本人身份证提供使用,使用期间不得做其他任何用途,期间如身份证丢失甲方需积极补办。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号码: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XX文创设计有限公司 Yunbo Graphic Design Co., Ltd.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