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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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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本章知识点简介

本章是关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介绍,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

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适用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结算概述。包括支付结算的概念、法律特征;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办

理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是现金管理。包括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收支的基

本要求;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三是银行结算账户。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

更和撤销;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开户要求和开户程序;银行结算账户的管

理: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四是票据结算。包括票据的概念和种类;支票的概念、种类、出票、付款和办理

要求的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承兑、付款、背书、保证等有关规

定:银行汇票的概念、使用范围、记载事项、兑付要求等规定;信用卡的概念和种

类、申领、销户、资金来源、使用等有关规定;汇兑的概念和分类、办理汇兑的程

序、撤销和退汇等有关规定。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

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按照是否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支付结算方式可以分成票据结算方式和非票据

结算方式。票据结算方式是指通过《票据法》规定的支票、本票和汇票等工具来清

结资金的结算方式,具体有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非票据结算方式

是指票据结算方式之外的结算方式,一般包括汇兑、委托收款、异地托收承付、信用

卡等。按照适用区域分类,支付结算可以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种。同城结算是

指结算双方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账结算。银行本票和支票结算方式适用于同城

结算。异地结算是指结算双方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转账结算,汇兑和托收承付

结算方式限于异地结算使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既可用于同城

结算,又可用于异地结算。

(二)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支付结算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支付结算包括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行为,而这些结

算行为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才能进行。《支付结算办法》规定: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

外。”这表明支付结算与一般的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行为不同。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所谓要式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如果该行为不符合

法定的形式要件,即为无效。办理支付结算的形式要件包括票据和结算凭证的格式和

书写规范要求等。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机构的角色,因此,银行只要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

常操作程序审查,对伪造、变造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以及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

身份证件,未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出票人或付款人不再承担受委托付款的责

任,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不再承担付款的责任。与此同时,当事人对在银行的存款有自

己的支配权;银行对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外,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情况;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银行

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冻结、扣款,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支付结算是一项政策性强,与当事人利益息息相关的活动,因此,必须对其实行

统一的管理。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制定统一的支

付结算制度,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全国的支付结算工作,调解、处理银行之间的

支付结算纠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实施细则,报总行

备案。根据需要可以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中国

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本辖区的支付结算工作,协调、处理

本辖区银行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总行可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

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

并负责组织、管理、协调本行内分支机构之间的支付结算纠纷。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

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

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支付结算的当事人

必须严格依法进行支付结算活动。

支付结算体系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经济运行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重

要基础,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安全、高效的

支付结算体系,对于加速社会资金的周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密切各金融市场的

联系,防范金融风险,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推动金融工具的创新,改善金融服务以及

维护公众对资金的信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支付结算,对单位而言,帮助企业实现了资金安全、及时、便利的支付结

算,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了现金的使用,简化了支付环节,强化了企业内部的

资金管理和控制;对银行而言,结算业务的开展一方面丰富了银行的金融产品与服

务、增加了业务收入,另一方面密切了银行与客户的关系,有助于提升银行的服务水

平与竞争力。

支付结算工作是会计人员从业后需要办理的基本日常业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基

础,涉及单位的方方面面,无论是采购、销售,还是发放工资、支付费用等业务,都

必须通过支付结算工具来进行,会计从业人员只有熟练地掌握、运用,才能做好会计

工作。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多种交易形式,相应地存在着各种形式的商业信用。收

付双方在经济往来过程中,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根据双方的资信情况自行协商约期

付款。一旦交易双方达成了协议,那么交易的一方就应当根据事先的约定行事,及时

提供货物或劳务,而另一方则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支付款项。这一原则是民法上

“诚实信用”原则在支付结算中的具体体现。根据该原则,各单位之间、单位与个人

之间发生交易往来,通过银行办理结算时,应根据各自的具体条件、自行协商订约,

使结算双方办理款项收付完全建立在自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该原则要求结算

当事人必须依照双方约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依法承担义务和行使权利,严格遵守信

用,履行付款义务,特别是应当按照约定的付款金额和付款日期进行支付。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这一原则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或控制权,保证其对资金的自

主支配。银行作为资金结算的中介机构,在办理结算时必须按照存款人的委托,将款

项支付给其指定的收款人;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

支配,银行无权在未经存款人授权或委托的情况下,擅自动用存款人在银行账户里的

资金。这一原则主要在于维护存款人对存款资金的所有权或经营权,保证其对资金支

配的自主权。

3.银行不垫款原则

银行作为办理支付结算的中介机构,负责根据结算当事人的要求办理结算当事人

之间的资金转移,即按照付款人的委托将资金支付给付款人指定的收款人,或者按照

收款人的委托将归属收款人所有的资金转账到收款人的账户,银行不能在结算过程中

为其垫付资金。这一原则主要在于划清银行资金与存款人资金的界限,保护银行资金

的所有权或经营权的安全,并促使单位和个人以自己所有或经营管理的财产直接对自

己的债务承担责任,从而保证了银行资金的安全。银行必须将存款人资金与银行自有

资金严格区分开来,不可混淆。

上述原则是一个有机整体,分别从不同角度强调了付款人、收款人和银行在结算

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从而切实保障了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参与支付结算

活动的各方当事人,如银行、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上述基本原则。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单位日常活动中的结算可分为现金支付和非现金支付两大类。严格来说现金支付

并不是支付的主要方式,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和管理方面受限制较多,因此单位支付

结算时主要采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我国目前使用的人民币非现金支付工具主要包括票

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大类方式,票据结算主要指使用汇票、本票和支票三种票据办

理结算,非票据结算主要包括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

方式。

1996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票据法》标志着我国支付结算规范化、法治化进

入了一个新阶段,对于规范票据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

用。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目前票据和汇总已成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重要

支付手段,被广泛采用,并在大额支付中占据主要地位;信用卡成为个人使用最频繁

的支付工具,在小额支付中占据主导地位。而托收承付由于限制条件较多,手续烦琐

等原因,在经济活动中的使用量较少。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授定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此外,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有关支付结算的政策性文件

亦是当事人进行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规定。目前适用支付结算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

部门规章和政策性规定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该办法子1997年

6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8月21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起施

行)、《支付结算办法》(1997年9月19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于同年12月1日起

施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1999年3月1日起施行,原《信用卡业务管理暂

行办法》同时废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1994年10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异地托收

承付结算办法》(该办法于1994年10月9日修订,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支付结算时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

使用账户。

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需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

付。银行依法为单位、个人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存款保密,维护其资金的自主

支配权。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账户

情况,不得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

支付。

2.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

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

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3.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银行、单位和个人填写的各种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和现金收付的重要

依据,直接关系到支付结算的准确、及时和安全。票据和结算凭证是银行、单位和个

人凭以记账的会计凭证,是记载经济业务和明确经济责任的一种书面证明。因此,填

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必须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

晰、不错漏、不潦草,防止涂改。根据《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的

规定,具体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

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字样。不得用一、二

(两)、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廿、毛、另(或0)填写。不得自造简

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

“正”)字,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

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一) (总分:75.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75,分数:75.00) 1.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的( )。 ?A.收付双方都是国有企业 ?B.收付双方必须签有合法的代销合同 ?C.结算款项的收款人可以选用邮寄的划回方式 ?D.每笔金额起点为20000元 A. B. C. √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代销商品的款项,不可以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和电报两种,由收款人选用。 2.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 ?A.电话号码 ?B.身份证 ?C.支票存根 ?D.预留银行签章 A. B. C. D. √ 《支付结算办法》第123条规定:“支票的出票人预留银行签章是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银行也可以与出票人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银行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条件。” 3.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 )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A.中国银行 ?B.中国人民银行 ?C.财政部 ?D.开户行 A. B. √ C. D. 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4.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日息( )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 )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 )计算。 ?A.万分之二,万分之五,万分之十

?B.万分之五,万分之十,万分之十五 ?C.万分之三,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D.万分之五,万分之八,万分之十 A. B. √ C. D.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账日起15日内按目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目息万分之十五计算。 5.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 )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A.3 ?B.4 ?C.5 ?D.6 A. √ B. C. D. 《支付结算办法》第89条规定,商业承兑汇票付款人存在合法抗辩事由拒绝支付的,应自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作成拒绝付款证明送交开户银行。 6.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是( )。 ?A.自汇票到期日起1个月 ?B.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C.自出票日起1个月 ?D.自出票日起10日 A. B. √ C. D.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第88条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7.下列有关支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现金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B.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C.转账支票可以用于转账,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D.现金支票可以背书转让 A. B. √ C. D. 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习题答案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支忙结算必须通过( A )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A中国人民银行 B.银监会 C证监会 D.国务院 2.支付结算实行(D )的管理体制。 A统一管理 B.分级管理 C.会员制 D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3.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C )负责制定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 A.政策性银行 B.商业银行 C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D.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 4.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的是( C )。 A证券公司 B.保险公司 C.银行 D个体工商户5.所谓( D )是指法律规定必须按照一定形式进行的行为。A法律行为 B契约行为 C支付结算 D要式行为6.( C)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银行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A商业支付 B.商业结算 C支付结算 D交易结算 7.下列不属于支付结算应当坚持的原则是(C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B.谁的款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C银行适度垫款 D.银行不垫款 8.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可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制定单项支付结算办法,报( A )批准后执行。 A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B.国务院 C中国银行总行 D.财政部 9.票据和结算凭证上记载的( C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A金额 B.出票或签发日期 C.付款日期 D.收款人名称 10.所谓( B ),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 A.伪造 B.变造 C 仿造 D更改 11.所谓( A ),是指无权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A伪造 B变造 C.仿造 D更改 12.单位.个人向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 A )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A.中国人民银行 B各商业银行总行 C财政部 D.各政策性银行总行 13.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如果两者不一致,( A )。 A.票据无效 B.以中文大写金额为准 C.以阿拉伯数码为准 D.以中文大写和数码中较小的为准 14.在填写票据出票日期时,“10月30日”的正确写法是( D )。 A.拾月叁拾日 B.零拾月叁拾日 C壹拾月叁拾日 D零壹拾月零叁拾日 15.下列各项中,不符合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要求的是( A )。 A.票据的出票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B.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 C.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币种符号 D.将出票日期2月12日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 16.在填写票据时,Y107000. 53应填写为( A )。 A人民币壹拾万柒仟零伍角叁分 B.人民币壹拾万柒仟零伍角叁分整 C人民币壹拾万柒仟伍角叁分整 D人民币拾万柒仟零伍角叁分 17.填写票据金额时,人民币10 088元应写成(B )。 A.壹万零拐拾捌元 B人民币壹万零捌拾捌元整 C人民币壹万零零捌拾捌元整 D人民币一万零八拾八元整18.票据出票的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咸损失的,由( B )承担。 A银行 B 出票人 C.收票人 D.付款人 19.对于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 D )。 A银行可予受理,但:妇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B 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银行自行承担 C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和银行共同承担 D银行不予受理 二、多项选择题 1.( AC )可根据统一的支付结算制度,结合本行情况,制定具体管理实施办法,报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后执行。 A政策性银行总行 B政策性银行分行 C商业银行总行 D商业银行分行

支付结算制度

预测题1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信用卡持卡人可以使用单位卡的情形是()。 A、购买价值9万元的电脑 B、存入销货收入的款项 C、支付12万元劳务费用 D、支取现金 2、下列选项中,属于汇票的绝对应记载事项的是()。 A、背书日期 B、付款日期 C、出票日期 D、保证日期

3、定日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10日 4、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款义务的人,是指()。 A、被背书人 B、背书人 C、承兑人 D、保证人 5、下列有关支票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支票限于见票即付,另行记载付款日期的,支票无效

B、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 C、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D、签发空头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按照票面金额对其处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6、下列关于普通支票的使用范围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划线普通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B、普通支票既可用于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 C、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D、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 7、经查实,A公司为进行经营行为而伪造相关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对A公司的行为除给予警告外,并处以()。 A、1000元的罚款 B、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C、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D、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8、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付款凭证。 A、1万元 B、2万元 C、3万元 D、5万元 9、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以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是()。 A、基本建设资金 B、注册验资

《支付结算办法》(2)

《支付结算办法》(2) 第七十二条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第七十三条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承兑。 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第七十四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第七十五条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为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与付款人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七十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 (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第七十七条出票人不得签发无对价的商业汇票用以骗取银行或者其他票据当事人的资金。

第七十八条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商业汇票无效。 第七十九条商业承兑汇票可以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也可以由收款人签发交由付款人承兑。 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 第八十条商业汇票可以在出票时向付款人提示承兑后使用,也可以在出票后先使用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持票人应当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案例分析题)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案例分析题精选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案例分析题1】2008年3月10日,某公司向银行申领了信用卡,其中一部分作为对管理人员的福利,另一部分作为公司自用。 (1)下列情形中,可以办理销户的有( D )。 A.4月12日,该公司要求注销自用的信用卡 B.3月11日,公司一名管理人员的信用卡丢失并于当日挂失,4月12日要求注销该丢失的信用卡 C.至2009年6月7日,该公司自用的信用卡未发生过任何交易 D.至2010年8月30日,该公司自用的信用卡未发生过任何交易 (2)关于信用卡资金来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 )。 A.公司可以将资金从基本存款账户中转账存入持有的信用卡 B.公司持有的信用卡可以交存现金 C.公司可以将其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持有的信用卡 D.公司管理人员可以将个人的收入及公司的暂时款项存入其持有的信用卡 (3)公司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有(ABCD )。 A.3月16日,公司持卡购买一台价值12万元的设备 B.3月21日,公司将其信用卡转借给其子公司 C.3月30日,公司从信用卡上支取现金5000元 D.4月1日,公司结算信用卡,3月共透支15万元(该公司无综合授信额度) (4)关于信用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AD )。 A.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元 B.贷记卡的首月最低还款额不得低于其当月透支余额的3% C.信用卡透支利率为日利率5% D.准贷记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5)发卡银行给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额度,持卡人可以在信用额度内先消费、后还款的信用卡是(C )。 A.普通卡 B.附属卡 C.贷记卡 D.准贷记卡 【案例分析题2】2010年9月,甲公司发生如下业务: (1)向乙公司购买一批钢材,甲公司将一张汇票背书转让给乙公司作为付款,背书时注明“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 (2)向丙公司发出一份支票,丙公司在转让前发现该支票未记录个别事项; (3)向银行申请开立临时账户。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对于转让给乙公司的汇票,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BCD )。 A.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有效 B.该背书所附的条件“货到后此汇票方生效”无效 C.该背书仍然有效 D.被背书人即乙公司可依背书取得票据权利 (2)在下列各项中,对基本存款账户与临时存款账户在管理上的区别,表述正确的是(D )。 A.基本存款账户能支取现金而临时存款账户不能支取现金 B.基本存款账户不能向银行借款而临时存款账户可以向银行借款 C.基本存款账户没有开设数量的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受开设数量的限制 D.基本存款账户没有时间限制而临时存款账户实行有效期管理

江苏财经法规资料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本章2009年考分情况 年份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总计 2009 8 4 6 8 22 2008 5 4 7 6 24.5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广义的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银行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狭义的支付结算仅指银行转账结算。 【例题1.多项选择题】下列各项中,可作为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主体是()。 A.个人 B.农村信用合作社 C.银行 D.个体工商户 参考答案:ABCD 【例题2.不定项选择题】下列结算方式中,只能用于同城结算的是()。 A.支票 B.银行本票 C.银行汇票 D.商业汇票 参考答案:AB 一、支付结算的法律特征 (1)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例题1.判断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银行支付结算业务。() 参考答案:对 【例题2·单项选择题】下列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中,属于中介机构性质的为()。 A.银行 B.国家 C.企业 D.个人 参考答案:A

【例题3.多项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 A.银行 B.城市信用合作社 C.农村信用合作社 D.保险公司 参考答案:ABC (2)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必须依法进行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行付款原则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三)银行不垫款原则 【例题1.多项选择题】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的原则是( )。 A.恪守信用,履行付款 B.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C.银行不垫款 D.一个基本账户原则 参考答案:ABC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 (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繁体字也可以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到“元”为止的应写“整”或“正”,到角的可写,可不写;到分的不写整或正 3、大写金融前应标明“人民币” 4、小写“0”按汉语语言规律 5、小写金额前加“¥” 6、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 支付结算 现金支付 非现金支付 票据 非票据 汇票、支票、本票 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支付结算办法

支付结算办法 银发[1997]393号 1997-9-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支付结算行为,保障支付结算活动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速资金周转和商品流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和《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人民币的支付结算适用本办法,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四条支付结算工作的任务,是根据经济往来组织支付结算,准确、及时、安全办理支付结算,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管理支付结算,保障支付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第八条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办理支付结算,账户内须有足够的资金保证支付,本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没有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向银行交付款项后,也可以通过银行办理支付结算。 第九条票据和结算凭证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统一规定的结算凭证。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第十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本办法和附一《正确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及基本原则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1.票据结算方式: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商业汇票(考试要求掌握两种) 2.非票据结算方式:汇兑、委托收款、托收承付、信用卡、信用证等 【例题?多选题】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支付结算的方式包括( )。

A.现金 B.银行汇票 C.支票 D.信用卡 [答案]BCD (二)支付结算的原则(简答)无论对单位还是个人都是要遵守的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对存款人的资金,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必须由其自由支配。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即银行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只负责办理结算当事人之间的款项划拨,不承担垫付任何款项的责任。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 A.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B.谁的钱进谁的帐原则 C.谁的钱由谁支配原则 D.银行不垫款原则 [答案]ABCD 【例题?简答题】支付结算的原则有哪些? [答案]支付结算的原则是: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二、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 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yy农村sy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结算管理制度 (20**年**月**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加强yy农村sy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资金管理,严肃银行结算纪律,明确业务流程,准确、及时、安全办理结算业务,保障结算活动的正常进行,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结合本行的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第三条单位、个人和银行签发票据、填写结算凭证,应按照《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记载,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第四条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 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应为该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第五条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本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

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第六条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本行不予受理。 第七条办理支付结算需要交验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是指居民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 第八条本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第九条本行办理支付结算,不准以任何理由压票、任意退票,截留挪用客户的他行资金;不准无理拒绝支付应由本行支付的票据款项;不准受理无理拒付,不扣少扣滞纳金;不准违章签发、承兑、贴现票据,套取资金;不准签发空头银行汇票和办理空头汇款;不准支付结算制度之外规定附加条件,影响汇路畅道;不准违反规定为单位和个人开立帐户;不准拒绝受理、代理他行正常结算业务;不准放弃对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纪律的制裁;不准逃避向人民银行转汇大额汇划款项。 第十条本行使用由人民银行和上级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凭证和结算凭证,不同的结算种类使用不同的结算凭证。财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重要结算凭证的购买,使用、保管严格按规定,并建立登记簿。 第十一条本行应按照《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管理账户,并依法为单位、个人在本行开立的帐户存款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汇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1.主要支付工具:三票一卡——汇票、本票、支票和银行卡;结算方式包括汇兑、托收承付。 2.票据和汇兑——主导大额支付;银行卡——主导小额支付;托收承付手续繁琐 3.办理支付结算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谁的钱进谁的账原则;银行不垫款原则 4.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未使用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票据无效;未按民行统一规定格式——银行不予受理 5.银行不得为任何单位或个人查询账户情况、冻结、扣划款项,不得停止单位、个人存款的正常支付。 6.票据的“伪造”和“变造”:伪造——假冒或虚构他人签章(只与签章有关);变造——对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 7.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原记载人可更改其他记载事项,需要在更改处盖章 8.天蝎票据的要求:单位和银行的名称应当记载全称或规范化简称; 9.填写日期:必须用中文大写,1和2月份前面加零;日1到9和10、20、30前面加零;日10至19前面加壹。 10.填写金额:以中文大写与阿拉伯数字同时填列,二者不一致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11.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12.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在预算单位没有基本存款账户或已撤销时经上级批准,它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否则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13.需要人民银行核准才能开户的有: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注册验资增资除外)、QFII专用存款账户。其他账户开户之日起5个工作日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支行备案。 14.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15.正式开立之日:核准类银行结算账户——民行当地支行核准日期,非核准类——开户银行为存款人办理开户手续的日期。 16.更改:更改名称但不更改开户银行及账号的——5个工作日内——向开户行提交变更申请; 法人或主要负责人、住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发生变更时——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开户银行并提供证明 变更开户许可证记载事项——交回许可证,民行分支换发新的 17.撤销:注销、破产关闭等——5个工作日内提交撤销申请; 迁址需变更开户银行和其他原因需要撤销的——10日内申请重开基本存款账户。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重点考点) 一、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主体: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单位、个人、银行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银行不予垫款。★ (三)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票据无效:①未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票据无效;②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③票据上金额大小写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2、票据填写规范要求 (1)金额大写规范:①中文(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外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②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的,必须有“整”(或“正”);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2)出票日期大写规范:①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②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3)票据上的签章:①单位、银行的签章: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②个人的签章: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4)票据的伪造与变造 ①伪造是指假冒他人和虚构他人签章的行为,②变造是指对票据上除签章以外的记载内容加以改变的行为。③票据出票人的签章是伪造的,则票据无效。其他签章(背书人、承兑人、保证人的签章)伪造不影响票据上真实签章的效力。 二、现金管理 (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管理暂行条例》)重点★★ 1、单位对个人:工资、奖金、福利、劳务报酬、差旅费、农产品(这两项不受1000

第二章 支付结算制度习题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甲公司发现其持有的由乙公司签发的金额为40万元的转帐支票为空头支票后,有权要求乙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的金额是()元。 A、20000 B、12000 C、8000 D、2000 2、甲私刻乙公司的财务专用章,假冒乙公司名义签发一张转账支票交给收款人丙,丙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丁,丁又背书转让给戊。当戊主张票据权利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不承担票据责任 B、乙公司承担票据责任 C、丙不承担票据责任 D、丁不承担票据责任 3、存款人违反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给予警告并处以()的罚款。 A、1000元 B、10000元 C、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D、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4、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银行应明确专人负责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使用和撤销的审查和管理,建立健全开销户登记制度,建立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按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B、存款人在收到开户银行转交的初始密码之后,只能到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办理密码变更手续 C、银行应对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存款人的可疑支付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程序及时报告 D、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 5、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存款账户时,符合开立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 A、3 B、5 C、2 D、10 6、根据规定,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A、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7、根据有关规定,存款人对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可以向开户银行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开立()。 A、临时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制度 本章知识点简介 本章是关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介绍,支付结算包括票据、信用卡、汇兑、托收承 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凡是与支付结算的各种结算方式有关的法律、行 政法规以及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定都是支付结算的法律依据。适用支付结算的法律制度 主要有:《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 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 本章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支付结算概述。包括支付结算的概念、法律特征;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办

理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是现金管理。包括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现金使用的限额;现金收支的基 本要求;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 三是银行结算账户。包括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分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 更和撤销;各种银行结算账户的使用范围、开户要求和开户程序;银行结算账户的管 理: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的罚则。 四是票据结算。包括票据的概念和种类;支票的概念、种类、出票、付款和办理 要求的有关规定;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承兑、付款、背书、保证等有关规

定:银行汇票的概念、使用范围、记载事项、兑付要求等规定;信用卡的概念和种 类、申领、销户、资金来源、使用等有关规定;汇兑的概念和分类、办理汇兑的程 序、撤销和退汇等有关规定。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 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按照是否使用票据作为结算工具,支付结算方式可以分成票据结算方式和非票据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习题

第七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我国《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属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得更改的项目是 ()。 A.金额 B.出票日期 C.收款人名称 D.付款人名称 2. 根据票据法规定,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如 2 月 15 日应写成()。 A.贰月拾伍日 B.零贰月拾伍日 C.零贰月壹拾伍日 D.零贰月零拾伍日 3.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 立之日起()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 A.3 B.5 C.7 D.10 4. 根据《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一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的是()。 A.办理借款转存 B.办理借款归还 C.办理现金缴存 D.办理现金支取 5.根据《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支取现金用于工资、奖金发放,只能通过规定的 银行账户办理,该银行账户是()。 A.一般存款账户 B.基本存款账户 C.临时存款账户 D.专用存款账户 6. 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 7. 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借记卡的是()。 A.信用卡

B.专用卡 C.转账卡 D.储值卡 8.牛某使用银行卡支付宾馆住宿费5000 元。根据银行卡业务管理规定,银行办理该银行卡收 单业务收取的结算手续费应不得低于()元。 A.40 B.100 C.200 D.400 9. 贷记卡持卡人非现金交易享受免息还款期,免息还款期最长为()。 A.20 天 B.30 天 C.50 天 D.60 天 10.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是()。 A.汇兑 B.信用证 C.托收承付 D.委托收款 11.托收承付结算制度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 日算起。 A.10 天 B.3 天 C.15 天 D.1 年 12.某企业 2009 年 2 月 1 日收到银行的委托收款通知,如该企业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 要拒绝付款的应当在()内出具拒绝证明。 A.2 月 1日~3日 B.2 月 2日~4日 C.2 月 1日~10日 D.2 月 2日~11日 13. 下列关于信用证结算方式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信用证为不可转让单据 B.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C. 信用证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 D. 开证银行在决定受理时,向申请人收取的保证金应不低于开证金额的20% 14.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票据基本当事人的是()。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测试题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班别:姓名:学号:成绩: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题,25分) 1.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A )。 A.银行汇票 B.票据 C.支票 D.信用卡 2.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条件是(B ) A.办理基本建设资金 B、办理注册验资 C.办理更新改造资金 D、办理汇兑。 3.存款人申请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向银行出具下列证明文件( C )A.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B、国家有关文件 C.军人身份证件 D、借款合同。 4.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C )签章。 A.背书人栏 B保证人栏 C收款人栏 D代理人栏 5.当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时,应出具的证明文件是(D )。 A 、户口簿 B、工作证 C、异地居住证人 D、身份证 6、以下有关转帐支票的叙述中,正确的是(B ) A.可用于提现B.可用于转账 C.可用于转账结算,也可用于支取现金D.只能在付款人所在地使用 7.接受汇票出票人的付款委托,同意承担支付票据义务的人,是指( D )A.被背书人 B、背书人 D、承兑人 D、保证人

8、依法定方式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收款人的人称为(B ) A.背书人 B.出票人 C.收款人 D.付款人 9.银行汇票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 D )。 A.支款凭证 B、进账单 C、个人身份证 D、解讫通知 10.银行审核支票付款的依据是支票出票人的( B ) A约定使用的支付密码 B、预留银行签章 C.身份证 D、支票进账单 11.票据的非基本当事人有( B ) A、出票人 B、承兑人 C、付款人 D、收款人 12.在填写票据出票日期时,“10月30日”应填写成( D ) A.拾月叁拾日 B、零拾月零叁拾日 C.壹拾月叁拾日 D、零壹拾月零叁拾日 13.开户银行对已开立一年但未发生任何业务的账户,应通知存款人自发出通知日( B )内到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 A.15日 B、30日 C、45日 D、60日 14. 个体工商户凭营业执照以字号或经营者姓名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应纳 入( A )。 A、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B、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C、一般存款账户管理 D、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15.承兑是(D )。 A.共同票据行为 B、基本票据行为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总结分析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总结分析 1 2020年4月19日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本章要点: ?支付结算的概念、种类;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票据和结算凭证填写的基本要求;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各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使用范围、开户要求。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 2. 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多选) ? 2 2020年4月19日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3.支付结算的方式:(多选) ? (1)支票;(2)银行本票;(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5)汇兑;(6)委托收款;(7)托收承付;(8)信用卡;(9)信用证。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 4.支付结算是一种转账结算。 ?中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1996年1月1日实施的 8月28日修正的<票据法>、1997年9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于同年12月1日起实施的<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例2—1】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这一说法正确吗? ?[解析] 不正确。支付结算除了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货币给付的行为外,还包括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资金清算的行为。 3 2020年4月19日

支付结算制度

2011年会计证考试《财经法规》重点-支付结算制度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1.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2.主体:银行、单位、个人 3.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银行 注意:这里说的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二)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 (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三)银行不垫款。 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 汇票、本票、支票、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 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 我国关于支付结算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主要包括:《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票据法》、《国信用证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等。 五、办理止付结算的具体要求(重点) (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未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格式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三)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五)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正确写法: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举例如下: (1)阿拉伯数字中间有“0”时,中文大写金额要写“零”字。 (2)阿拉伯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间可以只写一个“零”字。 (3)阿拉伯数字万位或元位是“0”,或者数字中间连续有几个“0”,万位、元位也是“0”,但千位、角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中可以只写一个“零”字,也可以不写“零”字。 (4)阿拉伯金额数字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时,中文大写金额“元”后面应写“零”字。

支付结算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一)支付结算的定义 支付结确实是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汇票、本票、支票、汇兑、托付收款、银行卡等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的法律行为。其要紧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 银行、都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是支付结算的法定主体

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银行、都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单位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办理支付结算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方法的各项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3、支付结算必须依照托付人的意志进行 (三)支付结算的差不多原则 1、恪守信用、履约付款原则 2、谁的钞票进谁的账、由谁支配原则 3、银行不垫款原则 (四)支付结算的种类 1、依结算采纳的形式划分 依结算采纳的形式不同,结算可分为现金结算和非现金结算

两种。 2、依结算采纳的工具划分 依结算使用的工具不同,分为票据结算和非票据结算两类。 (五)支付结算的立法现状(了解一下) 例题1、下列各项中,属于支付结算方式的有( )。 A、银行卡 B、汇兑 C、信用证 D、托付收款答案:ABCD 例题2、下列各项中,属于办理支付结算主体的有( )。 A、都市信用合作社 B、农村信用合作社 C、单位 D、个体工商户 答案:ABCD 例题3、依照《支付结算方法》的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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