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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51、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3 职责

3.1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4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5 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6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综合办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综合办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综合办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

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综合办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综合办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综合办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综合办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车间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综合办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车间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气。

4.4.5 综合办应随时车间联系,确保蒸汽的合理使用。

4.5 通信和网络系统安全管理

4.5.1 通信系统包括公司办公场所和生产场所的固定电话及其管线。网络系统是指公司办公场所的网络配套设施。

4.5.2 综合办要加强对通信设施和网络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室外部分的线路。

5 文件修改记录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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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6)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9)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5)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2)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6)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9)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9)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5)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0)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4)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9)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8)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6)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10)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3)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6)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3)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5)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30)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4)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9)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8)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4) 消防管理制度 (157)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61)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3)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8) 变更管理制度 (17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3 职责 3.1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 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 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1982.03.25 【实施日期】1982.03.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发布日期:1997年5月26日 实施日期:1997年7月1日)废止 广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 (一九八二年三月二十五日广州市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保持城市道路、桥梁、涵洞、排水、河道、自来水等设施完好,维护市容整洁和交通安全,更好地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环境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建(市政)管理部门是市政设施的管理部门,要按照统一管理、加强养护、

积极改善,逐步提高的方针,建立一整套管理、养护、维修的具体办法,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保证所管辖的市政设施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全面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第二章道路、桥梁设施管理 第三条城市道路不准乱占、乱堆、乱放、乱建、乱挖;不准在路边、边坡挖坑取土;不准在道路范围内从事各种生产作业(包括在路面晒晾物品);不准在道路范围内试刹车及倒桩学车;不准擅自在路边及行人道上修筑车辆出入通道和私设摊档、车辆保管站;不准擅自在道路范围内修筑地下构筑物(如挖防空洞、化粪池等)。 第四条确因需要临时占用和开挖道路、人行道、广场、公共用地,按“广州市市容卫生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规定,由市公安局牵头的市临时占用道路联合审批小组审批、发证、收费和管理。凡需临时占用和开挖内街,由所在区人民政府城建局等有关部门联合审批、发证、收费和管理;凡占用渠箱、濠涌维护地带范围,必须报市政维修管理处审批。 经批准开挖道路、公共用地,要按章缴交修复费用和材料。 经批准占用和开挖道路、公共用地时,占用和开挖的单位或个人要设危险牌或明显标志,余泥什物砂石按批准的范围堆放,不得散出指定范围和流入沟渠沙井。要按规定的时间将场地清理干净,管坑回填土要按道路施工标准分层夯实,否则不予验收。由此而影响市容卫生,造成交通事故,由占用、开挖单位负责。 因故暂停或延期占用、开挖的,要提前七天办理手续。停占、停挖和开挖期满后,均须立即做好清场工作,在三天内报请市政维修管理处或区城建局验收。验收单位接报后三天内不验收,责任由验收单位负责。停占期间,可免交占用费。电缆、自来水管道、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兰州助剂厂(以下简称企业)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 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 (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 (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 (二)泄压和排空系统; (三)紧急停车系统; (四)监控、报警系统; (五)联锁系统; (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 (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 (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三)控制失效的影响;

(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 (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 (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 (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 (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 (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并办理《系统(关键设备)开车操作票》、《系统(关键设备)停车操作票》。 2.7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 2.8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2.9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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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1)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5)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7)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5)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9)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2)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6)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4)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1)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2)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88)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3)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98)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3)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09)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18)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3)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6)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29)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7)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39)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5)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49)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5)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0)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4)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0) 消防管理制度 (173)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7)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5) 变更管理制度 (18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2)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中煤龙化公司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公司生产安全,为了保证公司安全生产、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龙化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工程管理制度是生产作业中必须遵循的规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第三章职责 第四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供配电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五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的生产或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六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七条所属各单位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蒸气、氮气、仪表空气、燃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运行正常。 第八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第九条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分别负责各自管理范围内公

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及维护保养工作。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一)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所属各单位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二)所属各单位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三)所属各单位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或供电单位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四)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第十一条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一)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所属各单位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二)对使用的设备属于压力容器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并定期进行检测。 (三)所属各单位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运行正常。 (四)所属各单位应加强循环水、工艺用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 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运行正常。

某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某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 云南省建设厅公告 第5号 《云南省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12月30日云南省建设厅第1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4月15日起实施。 云南省建设厅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市政公用运营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市政公用行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市政公用行业是指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公共交通、垃圾处理和公园等可进行生产、经营的行业。 第三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市政公用运营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各州、市建设、市政公用、园林、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运营安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县(区)城建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市政公用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及其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市政公用行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市政公用行业运营单位应当在保证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连续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运行效率。 第五条市政公用行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全面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人的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六条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 单位承担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承担城市市政设施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任务。 第七条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应当组织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并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的,可以进行试运营。试运营期限为1年。 试运营期满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交付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向工程所在地城建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城市供水、供气、排水及污水处理等单位的水质、气质、管网压力应当符合国家标准。 城建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第九条市政公用运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制定市政设施管理和维护计划;定期对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及时维修更新,确保其处于安全状态;检查和维修记录应当保存至工程、车辆和运营设备的使用规定的年限。 第十条城市市政公用运营单位应当保证市政设施的持续、稳定运行。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1.doc

13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 理制度1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无棣汇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操作人员的作业行为,确保开、停车作业的安全,正常操作以及各种异常情况的正确处理,保证生产顺利运行,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各操作岗位。 第二章工艺管理 2.1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工艺安全信息 (一)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包括化学品的物理特性、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毒性、职业接触限值等; (二)工艺信息:包括工艺流程图、化学反应过程、最大储存量、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等; (三)设备信息:包括设备材料、设备和管道图纸、电器类别、调节阀系统设计、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2.2 各车间应保证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一)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阀门及法兰等;

(二)泄压和排空系统; (三)紧急停车系统; (四)监控、报警系统; (五)联锁系统; (六)泵及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 (七)材料、备品、备件等。 2.3 对工艺过程进行危险性分析 (一)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二)工作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三)控制失效的影响; (四)人为因素等。 2.4 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和条件确认,满足下列要求: (一)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二)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转运转调试合格,并有记录; (三)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方案已制订; (四)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五)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并有培训记录;

(六)各种危险得到消除或控制。 2.5 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一)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规定的步骤进行,并有停车操作记录,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得用于正常停车; (二)设备、容器卸压时,要防止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而产生事故。 2.6 装置开、停车方案按岗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执行。并办理《系统(关键设备)开车操作票》、《系统(关键设备)停车操作票》。 2.7 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规定的紧急停车步骤紧急停车; 2.8 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的危险化学品须用管道引到室外并高出房顶排放或运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2.9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工艺参数控制不超过安全限值。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偏差及时得到纠正,并做好相应记录。

某石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使用管理规定

某石化有限公司公用工程使用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共介质的使用,做好节能降耗,保证装置平稳运行,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公共介质 公共介质包括:新鲜水、除盐水、除氧水、循环水、消防水、凝结水、热媒水、冷媒水、净化风、非净化风、蒸汽、氮气等。 三、介质的使用要求 (一)新鲜水、除盐水、除氧水、循环水、消防水、凝结水、热媒水、冷媒水 1、各水线要有管线标识,便于区分。 2、水表若有副线,非特殊情况下(如表坏维修、用量较大、防冻防凝等)副线不得打开。 3、除新鲜水外各类水只能用做生产及其它特殊规定的用途,特除情况必须使用时,使用部门要写申请,待生产技术处批准后方可使用。 4、使用除盐水、除氧水、循环水的部门,严禁串联到新鲜水,更不能将水外排做它用(设备定期反冲洗除外)。 5、生产装置紧急情况下大幅度增减用水量,须电话通知调度,调度通知相关部门做相应调整。 6、供水部门应保证各用水单位用水量、水压、水温、水质的使用要求。 7、为保证水质良好,供水部门应严格控制水质标准,定期进行分析,按要求添加药剂。 8、如发现循环水场或其它水内有异味、油花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调度,由用水单位负责查漏并及时处理。 9、水池或水槽等补水时,应严格控制用水量,禁止外溢。 10、冬季防冻防凝,各阀门开度尽可能小,不得造成浪费。 11、外来施工单位在用水前,需先联系业主部门,由业主部门提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到生产技术处申请开具用水票(如用消防水需再到安全环保处审核),用水点由各职能部门人员指定,经职能部门确认后方可使用。外来施工单位如需使

用除盐水、除氧水或循环水的,应由业主部门做出书面申请,由生产技术处审核后,开具用水票后方可使用。 12、开用水票前及用水完成后,用水所在业主部门均要记录水表数值,由生产技术处人员现场确认,用水完成后由部门报生产技术处。 13、外来施工单位用水时要控制好用量,不能对装置生产造成影响,由业主部门做好说明、监督。 14、项目临时用水由项目部监督使用情况,并负责数据统计,每天(长期项目按每月)上报财务资产处。 15、若出现消防栓断裂溢水情况,消防栓所在部门应估算损失水量于当日报生产技术处进行能耗记录。 16、对于有计划性的用水,所在部门要提前通知生产技术处做好用水准备。 17、各部门要做好用水监管和计量工作,防止施工队伍弄虚作假。 18、浪费水源或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水源的,一经发现,按本制度进行考核。 19、用水作业时须保证供水总管压力波动符合附表一中设定值。 (二)蒸汽 1、各蒸汽管线要有标识。 2、各装置、业主部门用蒸汽须经表计量。 3、蒸汽计量表若有副线,非特殊情况下(如表坏维修、用量较大等)副线不得打开。 4、蒸汽只能做生产类用汽,不得它用(特殊情况须报生产技术处申请)。 5、主要蒸汽管道应安装压力表,管道低点应有切水放空点。 6、业主部门长时间不用蒸汽时应关闭进汽总阀。 7、对使用蒸汽的设备,要准确控制蒸汽的温度、压力与流量,防止供给过剩,造成浪费。 8、用蒸汽的各业主部门应对蒸汽管道进行保温,以提高蒸汽质量,降低损耗。 9、间歇使用蒸汽的业主部门,在大量用汽前须通知调度,由调度通知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准备,用汽部门控制好蒸汽管网压力值,减小蒸汽压力的波动,稳定生产,

呼和浩特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增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功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管理和使用市政公用设施,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市政公用设施是指: (一)城市道路:车行道、人行道、隔车带、路肩、广场、停车场、代征道路用地、退让道路、用地绿化及其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涵洞、隧道及其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明渠、暗渠、泵站、污水处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 (四)城市公共照明设施: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隧道、地下通道等处的照明设施; (五)城市燃气:石油液化气、煤气、天然气及其附属设施; (六)城市供水:城市自来水、单位自备水源及供水设施; (七)城市供热:城市集中供热、联片供热及其附属设施; (八)城市公共交通:市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及其附属设施。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

理工作,郊区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城市建设监察部门依法对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行使监察权。 建设监察人员执行监察时,应当佩戴国家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作的标志,并出示证件。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分级管理、有偿使用的原则。 市政公用设施的发展与建设,应当服从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使市政公用设施投入与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七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划,根据城市市政公用设施所规定的技术等级、数量和养护、维修定额,编制分区规划,分期实施,保证养护、维修经费,做到专款专用。 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和养护资金除政府投资外,可以采取贷款、引进外资、受益者集资及其他方式筹措。凡市政公用设施需要集资的,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实施。 以贷款、引进外资修建的道路、桥梁、隧道及其他大型市政公用设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限内收取使用费。 第八条市政公用设施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由具有取得相应工程设计施工资格的单位承担,并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施工期限进行建设和修复。主管部门必须对市政公用设施加强维护和管理,保持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精编版)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 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 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节约水电, 节约能源, 制定本制度。 2 引用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 3 适用范围 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消防系统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厂(车间)。 第一章职责 第一条集团公司配电室、锅炉房负责电气、蒸汽的安全供给, 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公司相关厂(车间)负责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全供给, 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第二条使用单位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第三条各部门、厂(车间)负责本单位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内容 第四条电气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2、公司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3、生产部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 节约能源。 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第五条蒸汽安全管理 1、动力设备厂锅炉房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要对蒸汽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2、各厂(车间)负责本部门内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汽。 3、使用蒸汽的设备属于压力设备的必须办理压力容器登记证, 并定期进行检测。 第六条循环水安全管理 1、各厂(车间)负责管辖内循环水泵和循环水凉水塔的日常维护和检修, 循环水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 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2、动力设备厂负责本部门内部对循环水主管道进行定期检查。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51、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3 职责 3.1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4 综合办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5 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6 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4 有关规定 4.1 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 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综合办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综合办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 综合办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

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 4.1.5 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4.2 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 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综合办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 综合办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2.4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 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 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综合办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 综合办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雨污切换阀门、排水沟渠、排水管道、污水处理站的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3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排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生产污水不允许乱排。 4.4 供气系统安全管理 4.4.1 供气系统包括锅炉和蒸汽管道等。车间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4.2 综合办应加强与当地燃气公司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天然气供应情况。 4.4.3 车间应加强对锅炉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主管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水处理装置、锅炉本体及其安全附件、蒸汽管道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4.4 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供气管道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气。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及表格大全》(2010年版)

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技术文件管理办法 (2010 年版) 西安市市政公用局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文件资料,是工程竣工备案的重要档案材料,它全面反映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及验收情况,也是对工程进行检

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改建和扩建的重要依据。结合本市近几年存在 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各责任主体、有关机构的技术文件资料不齐全、不统一、不规范的现象,造成工程检查、验收、管理、使用、维护等方面不便的情况。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建设部《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 号)、《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质[2003]162 号)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依据陕西省建设厅陕建发[2005]110 号、陕建建发[2001]394 号文件的通知,西安市市政公用局制订了适用于我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技术文件管理、建设单位投资管理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文件管理的《西安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技术文件管理办法》(2010 年版)及其统一用表填写说明。以供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技术人员、建设监理人员、质量监督人员和各责任主体、有关机构的资料管理人员使用。由于汇集编制人员水平的局限性,难免出现编辑中的遗漏与不足,请各相关单位在应用中多提供意见,以资修正。并 望将意见和建议收集转达西安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本市 药王洞47 号,邮政编码:710003 ) 本“管理办法”审核人:李有良、王峰、丁兆民;主要起草人: 任军峰、张佳生、文丹、沈造、任秋社、侯建立、鲍玉芬、王学选、 邓晓青、郑进玉、樊小平、胡耀军、余浩军、范军伟、刘丽、黄波、关锐、王利、张涛、樊翠珍。

最新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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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范文、公文、论文、和其他应用文档,如需本文,请下载-----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3)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6)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9)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8)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2)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2)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39)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43)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46)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49)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5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2)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67)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71)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74)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77)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1)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86)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90)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95)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03)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07)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10)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13)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20)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22)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2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3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36)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41)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45)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51) 消防管理制度 (154)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58) 承包商管理制度 (160) 供应商管理制度 (165) 变更管理制度 (168)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71)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市政工程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合理装备、安全使用、服务生产,为保证工程质量,加快施工进度,提高生产效益,取良好经济效益创造条件。 2.搞好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尊重科学、规范管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机械设备管理的台帐档案 1.项目经理部设备员负责所在项目经理部的机械设备技术资料的建档设帐,其中《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组织计划》、《施工设备维修计划》、《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一式二份,一份自存,一份报生产科备案。2.机械设备台帐应包括下列内容: (1)设备的名称、类别、数量、统一编号; (2)设备的购习买日期: (3)产品合格证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 (4)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5)操作人员当班记录,维修、保养、自检记录; (6)《大、中型设备安装、拆卸方案》,《施工设备验收单》及《安装验收报告》;(7)各设备操作人员资格证明材料。 (8)《机械设备登记卡》、《施工设备购置申请表》、《施工设备报废申请表》、《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施工设备验收单》、《设备运转当班记录》、《施工设备配置计划》、《施工设备检修计划》、《设备维修记录》、《早期购置之不理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租凭合同》、〈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凡设备技术资料[(2)、(3)、(4)]丢失或不全,由生产科组织对设备状况进行鉴定、评定,填写《早期购置机械设备技术档案补办表》,作为设备技术档案存档。 三、机械设备标识 1.设备标识应制作统一的标识牌,分为“大、中型施工设备”、“小型施工设备”及“施工机具”三类。 2.标识牌应按要求填写。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应将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的每三个月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的检查结果填入设备标识牌的“检验状态”一栏中,检查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停用”,同时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将检查情况填入《机械设备检查评定表》中。 3.标识牌应固定在设备较明显的部位。 四、机械设备的组织 1.凡属新开工工程,项目经理部应先根据该工程实际情况编写《施工设备组织计划》,并报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审批、备案。 2.项目经理部设备来源可分为“新购、调配、自有、租凭”。 3.项目经理部需购置新的大、中型设备时,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配合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报项目经理部审批。项目经理部需购置小型施工设备可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置。 4.凡由项目经理部自行制作、改制的设备均要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组织进行评定审,评定合格才可投入使用,并由生产科施工设备技术监督员填写《自制简易设备技术评定表》。 五、机械设备租凭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安全 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 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 顺利进行,节约水电,节约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围: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 水、消防系统等。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安全职责: 3.1动力车间负责电气、蒸汽、循环水、冷冻盐水的安 全供给,保证相关系统运行正常。

3.2安全部总负责消防系统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制度内容: 4.1电气安全管理 4.1.1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高低压配电室安全管理(日常维护、检修、巡检等)。 4.1.2动力车间电工负责公司应急发电机的应急发电工作。 4.2.3生产部负责将用电高峰安排到夜间峰谷期间使用,节约能源。 4.1.4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动力车间负责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维护和检修,要

史上最全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最系统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 (5)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8)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2)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23) 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27) 安全检查和隐患治理管理制度 (39)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47)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51)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制度 (54)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58)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66)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73)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79)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84)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 (87)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90)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5)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 (100)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105) 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111) 受限空间作业管理规定 (120)

动土作业安全规定 (125)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128) 高处作业管理规定 (131) 断路作业管理规定 (139) 吊装作业管理规定 (141) 抽堵盲板作业管理规定 (147) 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51)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157) 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6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66)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72) 消防管理制度 (175) 禁火禁烟管理制度 (179) 承包商管理制度 (182) 供应商管理制度 (187) 变更管理制度 (190)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94) 防尘防毒管理制度 (127)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 (129)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131) 事故管理制度 (134) 专家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139)

企业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公用工程管理制度 1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产的主要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响到车间生产安全,为了使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为公司生产、生活提供基本保障的电、水、气、通讯、网络等公用工程。 3职责 3.1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供配电的管理,并保障供配电系统的运行正常。 3.2动力部门负责全公司生产供水、生活供水的管理,并保障供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3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的管理,并负责本车间供水的正常运行。 3.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排水设施的管理,并保障排水系统的运行正常。 3.5动力部门锅炉组负责全公司蒸气的管理,并保障供气系统的正常运行。 3.6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全公司通讯、网络的管理,并保障通讯、网络的运行正常。 3.7各部门、车间负责本辖区的公用工程设施的巡查,发现隐患立即上报公司,并协助公司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3.8所有公用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该工程负责部门对其负有全程监督的职责,工程完工后要对工程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4有关规定 4.1供配电系统安全管理 4.1.1供配电系统包括变电装置、配电装置、应急发电装置等。动力部门应针对相

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1.2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加强相关电工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维护,特别是厂区公共场所的的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动力部门电工组应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电线路、电气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1.3动力部门应加强与当地供电所的联系,并告知生产部门供电情况,便于用电高峰期间、供电紧张期间电的合理使用,停电期间的紧急处理。 4.1.4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电气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电。 4.1.5其他电气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电气管理制度》。 4.2供水系统安全管理 4.2.1供水系统包括生产供水、消防供水和生活用水的相关设施。动力部门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2.2动力部门应加强供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总供水设施。动力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安排专人对供水管路、泵站及相关设施实施专项检查,并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2.3各部门和车间负责本辖区内的供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并在满足生产条件下节约用水。 4.2.4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循环水、工艺盐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检查,认真填写相关检查记录,确保其运行正常。 4.3排水系统安全管理 4.3.1排水系统包括雨水、生产污水和生活污水的相关排水和污水处理设施。总经理办公室应针对相关设施或作业制定操作规程,并不断完善。 4.3.2总经理办公室应加强排水设施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特别是厂区主排水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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