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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2005-05-26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规程自2003年5月5日起实施。

本规程的附件A、附件B、附件C、附件D和附件E都是规程的附件。

本规程由中国科学院编制。

本规程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目的是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制订生态功能区划,明确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环境敏感性,确定区域生态功能分区,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省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敏感性评价及生态功

能分区,对于非省域地区可以参考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

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3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D238-87)

2.4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生态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生态系统退化、环境质量恶化及由此衍生的不良生态环境效应,包括土壤侵蚀、沙漠化、酸雨、土壤盐渍化、草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与水环境污染等。

3.2 生态服务功能:指生态系统及其生态过程所形成的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与效用,例如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功能、气候调节功能、环境净化功能等。

3.3 生态过程:指生态系统中物质、能量、信息的输入、输出、流动、转化、储存与分配。包括食物链、生态系统演替、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反馈控制等过程。

3.4 生态环境敏感性:指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反应的敏感程度,用来反映产生生态失衡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大小。

3.5 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其目的是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及资

源合理利用与工农业生产布局、保育区域生态环境提供科学依据。并为环境管理部门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与管理手段。

4 总则

4.1 生态功能区划目标

4.1.1 明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的结构与过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

4.1.2 明确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及其空间分布特征。

4.1.3 评价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对区域社会经

济发展的作用。

4.1.4 明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分布特点与生态环境高敏感区。

4.1.5 提出生态功能区划,明确各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与社会经济功能。

4.2 生态功能区划原则

根据生态功能区划的目的,区域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环境问题形成机制与区域分异规律,生态功能区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4.2.1 可持续发展原则:生态功能区划的目的是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4.2.2 发生学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格局的关系,确定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区划依据。

4.2.3 区域相关原则:在空间尺度上,任一类生态服务功能都与该区域,甚至更大范围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因素相关,在评价与区划中,

要从全省、流域、全国甚至全球尺度考虑。

4.2.4 相似性原则:自然环境是生态系统形成和分异的物质基础,虽然在特定区域内生态环境状况趋于一致,但由于自然因素的差别和人类活动影响,使得区域内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存在某些相似性和差异性。生态功能区划是根据区划指标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进行分区的。但必须注意这种特征的一致性是相对一致性。不同等级的区划单位各有一致性标准。

4.2.5 区域共轭性原则:区域所划分对象的必须是具有独特性,空间上完整的自然区域。即任何一个生态功能区必须是完整的个体,不存在彼此分离的部分。

4.3 生态功能区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2)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3)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4)生态功能分区方案

(5)各生态功能区概述

4.4 生态功能区划可以按以下工作流程开展(略)

5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5.1 评价要求

(1)现状评价是在区域生态环境调查的基础上,针对本区域的生态环境特点,分析区域生态环境特征与空间分异规律,评价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的现状与趋势。

(2)评价生态环境现状应综合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自然环境要素:地质、地貌、气候、水文、土壤、植被等方面。

社会经济条件:人口、经济发展、产业布局等方面。

人类活动及其影响:土地利用、城镇分布、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

(3)现状评价必须明确区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及其成因,要分析该地区生态环境的历史变迁,突出地区重点问题。

5.2 评价内容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要针对目前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和演变过程,评价内容应包括:

(1)土壤侵蚀

(2)沙漠化

(3)盐渍化

(4)石漠化

(5)水资源和水环境

(6)植被与森林资源

(7)生物多样性

(8)大气环境状况和酸雨问题

(9)滩涂与海岸带

(10)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自然灾害,如泥石流、沙尘暴、洪水等

(11)其它环境问题,如土壤污染、河口污染、赤潮、农业面源污

染和非工业点源污染等

5.3 评价方法

生态环境现状分析可以应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评价中应利用遥感数据、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等先进的方法与技术手段。

(1)土壤侵蚀:可以用土壤侵蚀模数法或土壤水蚀调查法评价,具体方法、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B1。

(2)沙漠化:可用风蚀侵蚀模数法或土壤风蚀调查法评价,具体方法与指标参见附件B2。

(3)盐渍化:土壤盐渍化是指干旱、半干旱、亚湿润干旱区由于旱地灌溉而形成的土壤次生盐渍化,可用土壤含盐量评价土壤盐渍化程度,具体指标参见附件B3。

(4)石漠化:可根据土壤侵蚀程度、岩石裸露情况、植被覆盖度、坡度、土层厚度等因素的综合特征进行评价,具体指标参见附件B4。

(5)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水资源状况可通过分析地表水、地下水、过境水资源,以及水资源总量与可用水资源量等,比较人均水资源量及单位土地面积水资源量及变化趋势。

水环境状况评价参考《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有关方法与标准。

(6)植被与森林资源变化:主要依据植被图和森林资源详查的结果,分析重要植被类型,尤其当地天然植被的变化情况与演变趋势。比较分析不同时期森林资源的组成与变化趋势。

(7)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包括生态系统多样性、物种多样性

和遗传多样性。现状评价可以侧重在生态系统多样性和物种多样性两方面。

生态系统多样性可用生态系统类型、面积、分布范围及其代表性评价。

物种多样性可用区域内国家级与省级保护对象及其数量评价。同时,还可对重要农作物的种质资源进行分析。

(8)大气环境状况和酸雨问题:大气环境状况评价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有关方法与标准。

酸雨推荐使用降水酸度来评价酸雨的现状和程度,具体指标参见附件B5。必要时可综合考虑酸雨频度。

(9)滩涂与海岸带:主要考虑其受损害与受污染状况,尤其要关注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海岸带、滩涂与近海区生态环境状况。

(10)与生态环境保护有关的自然灾害,如泥石流、沙尘暴、洪水等。应分析与评价泥石流、沙尘暴、洪水等自然灾害发生的特点,发生频率,发生面积,成灾面积,经济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等。分析灾害的发生、损失与生态环境退化的关系。

(11)其它环境问题,如土壤污染、河口污染、赤潮、农业面源污染和非工业点源污染等。可根据土壤污染、河口污染、赤潮、农业面源污染和非工业点源污染的特点,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分析这些环境问题的发生情况,分布范围,污染程度、危害以及形成机制。

6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6.1 评价要求

(1)敏感性评价应明确区域可能发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类型与可能性大小。

(2)敏感性评价应根据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的形成机制,分析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区域分异规律,明确特定生态环境问题可能发生的地区范围与可能程度。

(3)敏感性评价首先针对特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评价,然后对多种生态环境问题的敏感性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的分布特征。

6.2 评价内容

(1)土壤侵蚀敏感性

(2)沙漠化敏感性

(3)盐渍化敏感性

(4)石漠化敏感性

(5)酸雨敏感性

6.3 评价方法

6.3.1 敏感性一般分为5级,为极敏感、高度敏感、中度敏感、轻度敏感、不敏感。如有必要,可适当增加敏感性级数。

6.3.2 应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技术绘制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空间分布图。制图中,应对所评价的生态环境问题划分出不同级别的敏感区,并在各种生态环境问题敏感性分布的基础上,进行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综合分区。

6.3.3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可以应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在评价中应利用遥感数据、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及空间模拟等先进的方法与技术手段。

(1)土壤侵蚀敏感性:建议以通用土壤侵蚀方程(USLE)为基础,综合考虑降水、地貌、植被与土壤质地等因素,运用地理信息系统来评价土壤侵蚀敏感性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具体方法、步骤与指标参见附件C1。

(2)沙漠化敏感性:可以用湿润指数、土壤质地及起沙风的天数等来评价区域沙漠化敏感性程度,具体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C2。

(3)盐渍化敏感性:土壤盐渍化敏感性是指旱地灌溉土壤发生盐渍化的可能性。可根据地下水位来划分敏感区域,再采用蒸发量、降雨量、地下水矿化度与地形等因素划分敏感性等级。具体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C3。

(4)石漠化敏感性:可以根据评价区域是否喀斯特地貌、土层厚度以及植被覆盖度等进行评价,具体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C4。

(5)酸雨敏感性:可根据区域的气候、土壤类型与母质、植被及土地利用方式等特征来综合评价区域的酸雨敏感性。

具体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C5。

7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7.1 评价要求

(1)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针对区域典型生态系统,评价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综合特征。

(2)生态服务功能评价应根据评价区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性,分析生态服务功能的区域分异规律,明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重要区域。

7.2 评价内容

(1)生物多样性保护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

(3)土壤保持

(4)沙漠化控制

(5)营养物质保持

(6)海岸带防护功能

7.3 评价方法

7.3.1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共分4级,分为极重要、中等重要、较重要、不重要。

7.3.2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是对每一项生态服务功能按照其

重要性划分出不同级别,明确其空间分布,然后在区域上进行综合。

7.3.3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明确回答区域各类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及其对区域可持续发展的

作用与重要性,并依据其重要性分级。

(1)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是评价区域内各地区对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性。重点评价生态系统与物种的保护重要性。优先保护生态系统与物种保护的热点地区均可作为生物多样性保护具有重要作用的地区,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1。

(2)水源涵养和水文调蓄:区域生态系统水源涵养的生态重要性在于整个区域对评价地区水资源的依赖程度及洪水调节作用。因此,可以根据评价地区在所处的地理位置,以及对整个流域水资源的贡献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方法参见附件D2。

(3)土壤保持:土壤保持的重要性评价要在考虑土壤侵蚀敏感性的基础上,分析其可能造成的对下游河床和水资源的危害程度与范围。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3。

(4)沙漠化控制:在评价沙漠化敏感程度的基础上,通过分析该地区沙漠化所造成的可能生态环境后果与影响范围,以及该区沙漠化的影响人口数量来评价该区沙漠化控制作用的重要性。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4。

(5)营养物质保持:从面源污染与湖泊湿地的富营养化问题的角度考虑,评价区域的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其重要性主要根据评价地区N、P流失可能造成的富营养化后果与严重程度。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5。

(6)海岸带防护功能:重点评价海岸防侵蚀区、防风暴潮区,红树林、珊瑚礁和其它重要陆生与海洋生物分布与繁殖区,以及其它对维护当地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海岸带、滩涂与近海区等。评价指标与分级标准参见附件D6。

8 生态功能区划

8.1 生态功能分区

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

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8.2 区划依据和分区等级

8.2.1 分区等级

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分三个等级。为了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自然区域开展分级区划。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气候、地理特点划分自然生态区;然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划分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区。

8.2.2 区划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的依据,即划分各级生态功能区划单位的根据。不同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单位,其划分依据应是不同的。

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参看附件E),各省市可根据管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特点,做适当调整。

二级区划分: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城市及城市近郊区可以作为二级区。

三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

8.3 分区方法

一般采用定性分区和定量分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划界。边界的确定应考虑利用山脉、河流等自然特征与行政边界。

(1)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

完整性。

(2)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

(3)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8.4 分区命名

依据3级分区分别命名,每一生态功能区的命名由3部分组成。

8.4.1 一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气候和地貌特征,由地名+特征+生态区构成。

气候特征包括湿润、半湿润、干旱、半干旱、寒温带、温带、暖温带、(南、中、北)亚热带、热带等,地貌特征包括平原、山地、丘陵、河谷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8.4.2 二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系统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典

型类型,由地名+类型+生态亚区构成。

生态系统类型包括森林、草地、湿地、荒漠、河口、滩涂、农田、城市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8.4.3 三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的特点,由地名+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生态功能区构成。

生态服务功能特点包括荒漠化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文调蓄、土壤保持、海岸带保护等。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包括土壤侵蚀、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酸雨敏感性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

者用之。

8.5 生态功能分区概述

生态功能分区概述结果应包括对每个分区的区域特征描述,包括以下内容:

(1) 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典型的生态系统类型。

(2) 存在的或潜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生态环境问题的驱动力和原因。

(3)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及可能发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

(4)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服务功能类型和重要性。

(5) 生态功能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生态环境建设与发展方向。

8.6 生态功能分区的图件和数据库

生态功能分区的结果必须用图件表示,采用计算机制图编制。同一地区各种图件的比例尺要保持一致,各省应根据省域范围与生态环境地域复杂情况确定合适的比例尺。所有图件和基础数据要汇编成数据库。

8.6.1 基础图件应包括地形图、气候资源图、植被图、土壤图、土地利用现状图、行政区划图、人口分布图等。

8.6.2 备选图件应包括自然区划图、气候区划、农业区划图等。

8.6.3 成果图件应包括生态环境现状图、生态环境敏感性分布图、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分布图、生态功能区划图等。

附件A:生态功能区划报告的编制提纲

A1 区划的目标、指导思想与原则

a. 目标:明确区域生态系统类型的结构与过程特征;评价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明确生态环境敏感区;提出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b. 指导思想: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为环境管理和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服务。

c. 原则:包括规程中的6项原则和有必要增加的部分。

A2 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概况

a. 自然环境:地质、气候、地貌、水文、土壤、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b. 社会经济概况:人口、行政区划、国民生产总值、人均收入、主要产业布局等。

c. 人类活动及其影响:土地利用、城镇分布、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状况等方面。

A3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包括区域生态环境特点和变迁,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成因分析,评价方法和指标,结论等。

a. 土壤侵蚀、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

b. 水资源和水环境状况

c. 植被与森林资源

d. 生物多样性

e. 大气环境和酸雨

f. 自然灾害:泥石流、沙尘暴和洪水

g. 其它生态环境问题

A4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主要介绍与说明各类生态环境敏感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敏感性分级、敏感性分布等。

a. 土壤侵蚀敏感性评价

b. 土地沙漠化敏感性评价

c. 土地石漠化敏感性评价

d. 土地盐渍化敏感性评价

e. 生境敏感性评价

f. 酸雨敏感性评价

A5 生态服务功能评价

主要介绍与说明生态服务功能的评价方法、评价指标、重要性分级、重要性分布等。

a. 生物多样性保护重要性评价

b. 水源涵养重要性评价

c. 土壤保持重要性评价

d. 沙漠化控制重要性评价

e. 营养物质保持重要性评价

A6 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结果及分区特征描述

a. 区划依据、指标与方法

b. 分区方案和命名

c. 分区特征描述:以三级区为描述对象。

A7 各区生态功能保护措施(产业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等)

A8生态功能区划系列图件和数据库,包括生态功能区划图和要素分布图。

附件B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方法

B1 土壤侵蚀现状评价

B11 土壤侵蚀模数法

土壤侵蚀评价主要以年平均侵蚀模数为判别指标,评价标准与方法采用水利部发布的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表B-1a)。

表B-1a 土壤侵蚀强度分级标准表

注:本表流失厚度系按土壤容重1.35g/cm3折算,各地可按当地土壤容重计算之。

土壤侵蚀模数的估算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通用土壤流失方程(USLE)法

USLE的形式为:

A = R·K·LS·C·P

式中,A:土壤侵蚀量(t/hm2.a);R:降雨侵蚀力指标(Ft.T.In/A.h);K:土壤可蚀性因子;LS:坡长坡度因子;C:地表植被覆盖因子;P:土壤保持措施因子。

但此法必须先经过当地校正方可应用。

(2)河流泥沙推算

根据流域的河流泥沙监测资料计算。

(3)径流场实验法

根据水土保护试验研究站(所)所代表的土壤侵蚀类型区取得的实测径流泥沙资料进行统计计算及分析。这类资料包括:A:标准径流场的资料,但它只反映坡面上的溅蚀量及细沟侵蚀量,不能反映浅沟(集流槽)侵蚀,故通常偏小;B:全坡面大型径流场资料,它能反映浅沟侵蚀,故比较接近实际;C:各类实验小流域的径流、输沙资料。上述资料为建立坡面或流域产沙数学模型提供最宝贵的基础数据。

(4)坡面细沟及浅沟侵蚀量的量算。

(5)沟道断面(纵、横)冲淤变化的量算。

B12 土壤水蚀调查法

土壤侵蚀的评价根据水蚀的严重程度。水蚀的严重程度也可分3级,具体指标如表B-1b:

表B-1b 土壤侵蚀程度分级指标*

* 注:在判别侵蚀程度时,根据风险最小原则,应将该评价单元判别为较高级别的侵蚀程度。

B2.土地沙漠化现状评价

(1)风蚀侵蚀模数法

根据风蚀侵蚀模数的大小来确定沙漠化程度,具体标准见表B-2a:

表B-2a 风蚀强度分级表*

* 注:在判别侵蚀程度时,根据风险最小原则,应将该评价单元判别为较高级别的侵蚀程度。

风蚀侵蚀模数的确定方法有:

①定点观测。风蚀采样器:根据埋设的标杆量测被风力吹失的表土层厚度;亦可用He—Ne激光计装置,测定不同高度飞沙量分布。

②野外调查。调查被吹蚀后裸露树根的深度。

③风洞模拟试验。如不同类型及大小的风洞,有室内的也有安装在汽车上的野外流动风洞。

(2)土壤风蚀调查法

沙漠化的评价根据水蚀的严重程度。风蚀的严重程度也可分3级,具体指标如表B-2b:

表B-2b 风蚀沙漠化程度分级指标*

* 注:在判别侵蚀程度时,根据风险最小原则,应将该评价单元判别为较高级别的侵蚀程度。

B3 土壤盐渍化程度评价方法

土地盐渍化的程度共分四级,其分级标准如表B-3。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精神,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117号)及其附件《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在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分析全市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编制了《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以下简称本区划)。 一、区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原理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前提,以保障社会经济发展为目标,在充分认识区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和生态环境形成演化规律的基础上,制定生态功能区划,为生态环境规划与管理方案的制定、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等生态管理提供科学依据,为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人民生活质量。 (二)区划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全市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开发,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区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发生学原则。分析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其时空变化的关系,明确区划中的主导因子及区划的生态学基础与依据。

区域相关性和相似性原则。从全市、全流域、甚至全国尺度考虑生态功能的评价和区划,并根据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指标的一致性与差异性进行分区的。 区域共轭原则。生态功能区域划分单元必须具有独特性,空间上的完整自然区域。 (三)区划范围 重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 (四)区划目标 1.查明重庆市主要生态环境问题与成因,明确重庆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功能及其分布特征,确定生态环境敏感性特点。 2.评价不同生态系统类型的生态服务功能及其重要性,提出生态功能区划方案,确定各功能区的生态环境功能和社会经济功能。 3.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和建设规划提供科学的依据。 4.指导各生态功能区内的产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规划以及资源的合理利用,以持续地发挥区域环境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服务、支持作用。 二、区划依据、方法和命名原则 (一)区划依据 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根据重庆市地形、地貌和气候等自然生态环境特征的空间变化进行适当的调整。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2005-05-26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规程自2003年5月5日起实施。 本规程的附件A、附件B、附件C、附件D和附件E都是规程的附件。 本规程由中国科学院编制。 本规程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目的是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制订生态功能区划,明确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环境敏感性,确定区域生态功能分区,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省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敏感性评价及生态功

能分区,对于非省域地区可以参考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 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3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D238-87) 2.4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生态环境问题:由于人类活动引起的自然生态系统退化、环境质量恶化及由此衍生的不良生态环境效应,包括土壤侵蚀、沙漠化、酸雨、土壤盐渍化、草地退化、生物多样性丧失与水环境污染等。 3.2 生态服务功能:指生态系统及其生态过程所形成的有利于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生态环境条件与效用,例如森林生态系统的水源涵养功能、土壤保持功能、气候调节功能、环境净化功能等。 3.3 生态过程:指生态系统中物质、能量、信息的输入、输出、流动、转化、储存与分配。包括食物链、生态系统演替、能量流动、物质循环、反馈控制等过程。 3.4 生态环境敏感性:指生态系统对人类活动反应的敏感程度,用来反映产生生态失衡与生态环境问题的可能性大小。 3.5 生态功能区划:根据区域生态环境要素、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空间分异规律,将区域划分成不同生态功能区的过程。其目的是为制定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以及资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把重庆建设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重要讲话精神,适应重庆“一圈两翼”的战略发展新格局的需要,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精神,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117号)及其附件《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在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原《重庆市生态功能区》的数据和资料进行更新、补充与修改,通过系统分析全市生态环境现状、生态环境的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对原《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进行了修编。 一、区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学原理为指导,实施区域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三峡库区的重要生态环境地位,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前提,以保障统筹城乡发展和“一圈两翼”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为目标,为区域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持续发展提供科学的理论基础,促进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提高生态环境承载力和人居生活质量。 (二)区划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促进资源合理利用与开发,避免盲目开发资源和破坏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 发生学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格局的关系,确定主导因子及区划依据。 区域相关原则。综合考虑自然区域和行政区域,妥善处理区县级尺度和全市尺度的关系。 相似性原则。根据区域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存在相似性和差异性进行分区。 区域共轭原则。任何一个生态单元必须是完整的个体,不存在彼此分离的部分。

国家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国家25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名录 区域范围面积(平 方公里) 人口(万人) 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内蒙古自治区: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鄂伦春自治旗、 阿尔山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兰屯市黑龙江 省:北安市、逊克县、伊春区、南岔区、友好区、西林区、翠峦 区、新青区、美溪区、金山屯区、五营区、乌马河区、汤旺河区、 带岭区、乌伊岭区、红星区、上甘岭区、铁力市、通河县、甘南 县、庆安县、绥棱县、呼玛县、塔河县、漠河县、加格达奇区、 松岭区、新林区、呼中区、嘉荫县、孙吴县、爱辉区、嫩江县、 五大连池市、木兰县 346997711.7 长白山森林生态功能区吉林省:临江市、抚松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浑江区、江源区、 敦化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靖宇县黑龙江省:方正县、 穆棱市、海林市、宁安市、东宁县、林口县、延寿县、五常市、 尚志市 111857637.3 阿尔泰山地森林草原生态功 能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市、布尔津县、富蕴县、福海县、哈 巴河县、青河县、吉木乃县(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团场) 11769960 三江源草原草甸湿地生态功 能区青海省:同德县、兴海县、泽库县、河南蒙古族自治县、玛沁县、 班玛县、甘德县、达日县、久治县、玛多县、玉树县、杂多县、 称多县、治多县、囊谦县、曲麻莱县、格尔木市唐古拉山镇 35339472.3 若尔盖草原湿 地生态功能区 四川省:阿坝县、若尔盖县、红原县2851418.2 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 功能区甘肃省:合作市、临潭县、卓尼县、玛曲县、碌曲县、夏河县、 临夏县、和政县、康乐县、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 33827155.5 祁连山冰川与水源涵养生态 功能区甘肃省:永登县、永昌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 (不包括北部区块)、民乐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不包括北部 区块)、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中牧山丹马场、民勤县、山丹 县、古浪县青海省:天峻县、祁连县、刚察县、门源回族自治县 185194240.7 南岭山地森林及生物多样性生态功能区江西省:大余县、上犹县、崇义县、龙南县、全南县、定南县、 安远县、寻乌县、井冈山市湖南省:宜章县、临武县、宁远县、 蓝山县、新田县、双牌县、桂东县、汝城县、嘉禾县、炎陵县广 东省:乐昌市、南雄市、始兴县、仁化县、乳源瑶族自治县、兴 宁市、平远县、蕉岭县、龙川县、连平县、和平县广西壮族自治 区:资源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 县 667721234 黄土高原丘陵沟壑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山西省:五寨县、岢岚县、河曲县、保德县、偏关县、吉县、乡 宁县、蒲县、大宁县、永和县、隰县、中阳县、兴县、临县、柳 林县、石楼县、汾西县、神池县陕西省:子长县、安塞县、志丹 县、吴起县、绥德县、米脂县、佳县、吴堡县、清涧县、子洲县 112050.51085.6

2020年最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

2020年最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20xx年最新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大气、水、噪声、固体废物、放射性、电磁辐射等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坚持统一规划、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遵循自然规律,实行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及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促进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质量负责。上一级人民政府对下一级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对其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进行年度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接受监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将环境保

护投入列入本级财政支出的重点并逐年增加。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的环境保护投融资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投入环境保护及其产业发展,并落实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海事、农业、水行政、林业、卫生、旅游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和资源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相应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明确专职或者兼职人员承担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新闻媒体、网络等负有义务开展环境保护公益性宣传,增强公众保护环境的意识。 各类学校应当有计划地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每年5月30日至6月5日为本省环境保护宣传周。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举报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 对环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和破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保护和改善环境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保护规划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精神,推进施实施《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指导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的编制,制定《安徽省村庄布点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1.2基本任务 县(市、区)村庄布点规划(以下简称村庄布点规划)的任务是落实县(市、区)中心村布点,明确自然村数量,并分配到镇(乡)。中心村数量多、行政区域面积大的县(市、区)可以在村庄布点规划中只明确各镇(乡)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在镇(乡)村庄体系规划中明确中心村、自然村布点。 1.3适用范围 《导则》适用于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外区域上的村庄布点规划。城市、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村庄建设,应遵守城市、镇总体规划。 1.4规划原则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结合。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等本底要素,将生态、历史文化遗存等保护内容列入布点规划。同时,加强耕地保护,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生产生活需求,科学编制村庄布点规划。 坚持引导与控制相结合。充分考虑丘陵、山区、平原、水网等不同自然地理条件、地域特征及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适宜地段引导建设,对重要生态地段的村庄进行有效控制,避让灾害易发地段。 坚持近期与长远相结合。兼顾现实需要,考虑长远发展,分步实施村庄布点规划。 1.5规划依据 (1)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 (2)城市、县城、镇总体规划;

(3)市、县国民经济与“十二五”社会发展规划; (4)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等。 1.6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规划近期至2016年,远期至2020年。 第二章村庄体系规划 2.1村庄分级 中心村为乡村基本服务单元,原则上每个行政村1个。自然村为乡村基层单元。 2.2乡村人口预测 分析自然条件、资源基础和发展潜力,提出县(市、区)域城乡统筹发展战略,确定县(市、区)域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分析城乡人口转移趋势和流向,预测县(市、区)域、各乡镇乡村人口规模。 乡村人口规模是指规划期末的常住乡村人口,并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考虑人口迁移因素。乡村人口规模是配置村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主要依据。 旅游型村庄要合理考虑持续性旅游人口。 2.3村庄体系 2.3.1数量分布 依据乡村人口预测,确定县(市、区)域中心村、自然村数量;结合各乡镇乡村人口分布,明确各乡镇中心村、自然村数量分布。 其中,县(市、区)域中心村数量依据《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规划(2012-2020年)》确定。 2.3.2规模确定 依据县(市、区)域人口及村庄分布特点,确定适用于本县(市、区)域的中心村服务规模、集聚规模、自然村规模。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今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按照环保部、财政部《关于加强“X”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X〕X号)、省环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X”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工作的函》(X环函〔X〕X 号)、《X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暂行办法》(X环发〔X〕X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县已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名单》进行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考核指标计算,及时汇总上报,推动我县地表水、空气质量、污染源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监测工作取得实效,确保中、省对生态补偿转移支付资金的正常拨付和奖励兑付。 二、考核范围及内容 (一)范围。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名单》,我县全境均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考核范围之内。 (二)内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内容包

括技术评价指标(自然生态考核指标、环境状况考核指标)和调节指标(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无人机遥感抽查、人为因素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其中自然生态考核指标包括林地覆盖率、草地覆盖率、水源涵养指数、耕地和建设用地比例、生态保护红线等受保护区域面积所占比例;环境状况考核指标包括Ⅲ类或优于Ⅲ类水质达标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优良以上空气质量达标率、土壤环境质量指数;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包括生态保护成效、环境污染防治、环境基础设施运行及县域考核工作组织。 三、职责分工 财政局负责提供X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包括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证明材料表,X年生态转移支付支出明细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各类专项资金下达文件) 经发局负责提供X县产业增加值指标证明材料;生态建设工程项目计划表,工程明细,以及项目的文件(工程设计资料、批准实施的文件和验收文件批复或阶段性验收报告);产业负面准入清单、资料及相关文件。 住建局负责提供X县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指标证明材料,包括:污水处理厂信息表,照片和证明文件,照片要求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为对象,拍摄近景、远景照片(电子版和纸质版),尺寸不得小于2500*1500像素;证明文件包括污水处理厂运行、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监测报告等资料以及年度污水排放总量、收集量、达标排放量、

安徽城镇体系规划(2010-2030)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 第一章总则 第条编制目的 《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于年底已实施到期。为适应建设经济繁荣、生态良好、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美好安徽,打造“经济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的目标要求,确立安徽省的新型城镇化道路,构筑具有安徽特色的城镇体系,引导全省城乡空间高效、集约、和谐发展,安徽省人民政府编制《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条编制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号)》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发展纲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条指导思想 ()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中部崛起”的战略机遇,以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为核心,创新发展模式,走出中部地区科学承接、跨越崛起的新路子。 ()坚持“双轮驱动”。加快经济转变发展方式,走新型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道路。实施工业强省战略,着力增强中心城市带动能力,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协调共进、互动发展,走出资源性产业大省结构优化、转型升级的新路子。 ()全面深化对外开放,加强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增强与东部地区的产业联系,全面参与长三角区域发展分工合作,加强与国内其他地区的经济联系,不断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走出农业大省城乡一体、区域联动的新路子。 ()立足安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资源环境特点,全省空间统筹规划,全面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和效益,促进全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走出后发地区低碳环保、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重视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走出发展中省份普惠民生、和谐发展的新路子。 第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安徽省行政辖区,包括合肥市、芜湖市、马鞍山市、铜陵市、安庆市、池州市、宣城市、六安市、黄山市、蚌埠市、淮南市、滁州市、阜阳市、淮北市、宿州市和亳州市,共个地市。总面积万平方公里。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区划暂行规程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制定本规程。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本规程自2003年5月5日起实施。 本规程的附件A、附件B、附件C、附件D和附件E都是规程的附件。 本规程由中国科学院编制。 本规程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目录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5.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6. 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价 7. 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 8. 生态功能区划 附件A 生态功能区划报告的编制提纲 附件B 生态环境现状评价方法

附件C 生态系统敏感性评价方法 附件D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价方法 附件E 中国综合生态环境区划方案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规程规定了生态功能区划的一般原则、方法、程序、内容和要求,目的是指导有关部门组织制订生态功能区划,明确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环境敏感性,确定区域生态功能分区,为制定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为环境管理和决策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管理手段。 1.2 适用范围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省域生态服务功能和生态敏感性评价及生态功能分区,对于非省域地区可以参考本规程执行。 2 引用标准 2.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2.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3 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D238-87) 2.4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96)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山东省水功能区划

山东省水功能区划 一、水资源和水环境质量状况 (一)地理位置与行政区划。 山东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处黄河下游,分属于黄、淮、海三大流域,地理坐标为东经114°36′-122°43′,北纬34°25′-38°23′。地理上分为半岛和内陆两部分,半岛突出于黄海、渤海之中,北靠渤海,隔渤海海峡与辽东半岛相对,东与日本、朝鲜半岛隔海相望;内陆部分北以卫运河、漳卫新河与河北省为界,西与河南省相邻,南与江苏、安徽两省接壤,国土面积15.6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土地面积的1.6%。 (二)河流、水系概况。 山东省河流均为季风区雨源型河流,分属黄河、淮河、海河流域和独流入海水系。由于山东半岛三面环海,雨水集中,有利于河系的发育,全省平均河网密度为0.24公里/平方公里,境内主要河道除黄河横贯东西,大运河纵穿南北外,其他中小河流密布全省,干流长度大于10公里的河流有1552条,可分为山溪性河流和平原坡水河流两大类。 山溪性河流主要分布在鲁中南山区和胶东半岛地区。在鲁中南山区以泰沂山脉为中心,形成了一个辐射状水系,向南流的有沂河、沭

河两大水系,经江苏省入海;向北流的主要有潍、弥、白浪河及小清河的主要支流绣江河、孝妇河、淄河等,均注入渤海莱州湾;向西流的主要河流为大汶河,经东平湖注入黄河,其他还有泗河、城漷河、白马河、十字河、薛城大沙河等均流入南四湖;向东流的主要河流有绣针河、巨峰河、付疃河、潮河、吉利河等。 在胶东半岛地区,由大泽山、艾山、昆仑山、伟德山等构成了一个西南东北向的天然分水岭,形成了一个南北分流的不对称水系,北流入渤海的有界河、黄水河等,向北流入黄海的有大沽夹河、沁水河、辛安河等;南流入黄海的有大沽河、五龙河、母猪河、乳山河等。在泰沂山区和胶东半岛低山丘陵区之间的南、北胶莱河分别流入胶州湾和莱州湾。 坡水性河流也分两部分,在鲁北平原区内,除漳卫新河穿过冀鲁边界外,主要有徒骇河、马颊河和德惠新河,由西南向东北汇集鲁北平原大部分地表径流,平行流入渤海湾。在湖西平原,主要有洙赵新河、万福河和东鱼河等自西向东流入南四湖。 山东省的湖泊主要有淮河流域的南四湖、黄河流域的东平湖和小清河流域内的白云湖、青沙湖、麻大湖等。南四湖是山东省境内最大的淡水湖泊,由南阳、独山、昭阳、微山四个相连的湖泊组成,湖面面积1266平方公里,南四湖南北长126公里,东西宽5~25公里,南部微山湖、北部独山湖比较开阔,中部昭阳湖狭窄,称为湖腰。1960年在南四湖湖腰处修建成二级坝枢纽工程,将南四湖分为上下两级,上级湖湖面面积602平方公里,下级湖湖面面积664平方公里。南四

生态功能区划

生态功能分区方案 文中部分内容来自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生态功能区划技术暂行规程》。 生态功能分区:生态功能分区是依据区域生态环境敏感性、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以及 生态环境特征的相似性和差异性而进行的地理空间分区。 区划依据和分区等级: 分区等级 生态功能区划分区系统分三个等级。为了满足宏观指导与分级管理的需要,必须对自然区域开展分级区划。首先从宏观上以自然气候、地理特点划分自然生态区;然后根据生态系统类型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划分生态亚区;最后根据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环境问题划分生态功能区。 区划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的依据,即划分各级生态功能区划单位的根据。不同层次的生态功能区划单位,其划分依据应是不同的。 生态功能区划进行3级分区。 一级区划分:以中国生态环境综合区划三级区为基础,各省市可根据管理的要求及生态环境特点,做适当调整。 二级区划分:以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和生态服务功能类型为依据。城市及城市近郊区可以作为二级区。 三级区划分:以生态服务功能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指标为依据。 分区方法 一般采用定性分区和定量分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分区划界。边界的确定应考虑利用山脉、河流等自然特征与行政边界。 (1)一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气候特征的相似性与地貌单元的完整性。 (2)二级区划界时,应注意区内生态系统类型与过程的完整性,以及生态服务功能类型的一致性。 (3)三级区划界时,应注意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等的一致性。 分区命名 依据3级分区分别命名,每一生态功能区的命名由3部分组成。 一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气候和地貌特征,由地名+特征+生态区构成。 气候特征包括湿润、半湿润、干旱、半干旱、寒温带、温带、暖温带、(南、中、北)亚热带、热带等,地貌特征包括平原、山地、丘陵、河谷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二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系统与生态服务功能的典型类型,由地名+类型+生态 亚区构成。 生态系统类型包括森林、草地、湿地、荒漠、河口、滩涂、农田、城市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三级区命名要体现出分区的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环境敏感性的特点,由地名+生态服务功能特点(或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生态功能区构成。 生态服务功能特点包括荒漠化控制、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涵养、水文调蓄、土壤保持、海岸带保护等。生态环境敏感性特征包括土壤侵蚀、沙漠化、石漠化、盐渍化、酸雨敏感性等,命名中择其重要或典型者用之。 生态功能分区概述 生态功能分区概述结果应包括对每个分区的区域特征描述,包括以下内容: (1)?自然地理条件和气候特征,典型的生态系统类型。 (2)?存在的或潜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引起生态环境问题的驱动力和原因。

生态功能区划方案1

4. 生态功能区划 4.1生态功能区划的原则和依据 4.1.1生态功能区划应遵循的原则 (1)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生态功能区划的目的是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避免盲目的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破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支撑能力,促进区域的可持续发展。 (2)区域相关原则 在空间尺度上,任何一类生态服务功能都与该区域,甚至更大范围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因素相关。在区划中,必须充分考虑与周边地区的衔接。 (3)相似性原则 在区划时,必须注意分区内部特征的相对一致性和相似性。不同等级的区划单位,各有一致性的标准。区域所划分的对象,必须是具有独立性且在空间上完整的自然区域。 (4)前瞻性原则 随着科学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类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将会更高,对一些生态系统或生态功能区将会产生新的认识和新的需求。因此,生态功能区划要结合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发展方向,要充分考虑和反映地区生态建设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以及相关资源管理部门的规划设想,使区划方案有一定的前瞻性。 4.1.2生态功能区划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主要依据地理位置、太阳能分布、降水分布、植被、土壤分布及地形地貌分布格局及生态系统类型和主要生态功能进行划分。哈密地区生态功能区划采用生态区、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三级分区系统。 4.2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4.2.1生态功能区划依据 生态功能区划主要依据地理位置、太阳能分布、降水分布、植被、土壤分布及地形地貌分布格局及生态系统类型和主要生态功能进行划分。哈密地区生态功能区划采用生态区、生态亚区、生态功能区三级分区系统。 4.2.2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根据新疆生态功能区划,哈密被划为天山山地温性草原、森林生态区。结合哈密生态环境特点,又划分为三个亚区和八个生态功能区: I 东天山山地森林、草原水源涵养生态亚区 1、东天山冰川水源地生态功能区 2、东天山针叶林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 3、东天山草原牧业生态功能区 4、巴里坤草原湿地生态功能区 II 哈密盆地戈壁荒漠、绿洲农业生态亚区 1、哈密盆地绿洲节水农业生态功能区 2、嘎顺—南湖戈壁荒漠风蚀生态功能区 III巴里坤、伊吾盆地绿洲农业及山地草原牧业生态亚区 1、巴里坤、伊吾盆地绿洲农业及山地草原牧业生态功能区 2、诺敏戈壁荒漠化生态功能区 4.2.3各生态功能区保护措施 ——东天山冰川水源地生态功能区 主要生态服务功能:固体水库、水源涵养、水文调蓄、气候调节、景观及生物多样性维护。

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

江苏省水资源综合规划技术细则(送审稿) 目录 一、总则 (1) (一)导言 (1) (二)规划思路 (2) (三)规划原则 (8) (四)工作要求 (9) (五)基本规定 (11) (六)进度安排 (12) 二、水资源调查评价 (13)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情况调查评价 (38) (一)主要内容及基本要求 (39) (二)社会经济资料调查分析 (41) (三)供水调查 (43) (四)用水调查 (48) (五)污废水及污染物排放量调查 (51) (六)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问题调查评价 (54) (七)调查资料的合理性检查 (56) (八)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分析与评价 (58) 四、需水预测 (60) (一)基本要求 (61) (二)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分析 (66) (三)经济社会需水预测 (68) (四)生态环境需水预测 (72) (五)河道内其他需水预测 (73) i

(六)需水预测汇总 (73) (七)成果合理性分析 (74) 五、节约用水 (75) (一)基本要求 (75) (二)现状用水水平分析 (76) (三)节水标准与指标 (77) (四)节水潜力分析 (78) (五)节水目标与节水措施 (79) (六)节水方案拟订 (82) 六、水资源保护 (85) (一)基本要求 (85) (二)水功能区划的补充和调整 (86) (三)水功能区水质目标拟定 (88) (四)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设计条件 (89) (五)纳污能力计算 (91) (六)污染物入河量估算 (91) (七)污染物控制量与削减量 (93) (八)地表水水质保护措施 (94) (九)地下水保护 (96) (十)与水相关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97) 七、地下水开发利用规划 (98) (一)基本要求 (98) (二)规划工作方法和主要工作内容 (99) (三)规划工作技术要求 (102) (四)规划预期成果 (107) 八、供水预测 (109) (一)基本要求 (109) ii

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文本(2003-11-1)

第一章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概况 第一节自然环境与资源条件概况 一、地理位置 安徽省位于我国的东南部,地理坐标北纬29°22′~34°40′,东经114°53′~119°30′,国土面积13.96×104km2。东临长江三角洲经济区,西接中原腹地,处于华北与华南之间过渡地带。行政区划上,全省辖17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和61个县,省会为合肥市。 我国重要的地理分界线淮河横贯本省,省域自然地理环境表现出明显的南北纬向过渡特征。由于地形由东部平原过渡到西部丘陵山区,海洋气候影响趋弱,也表现出一定的经向过渡性。气候、生物、土壤等自然生态要素的纵向和横向过渡渐替,形成了本省具有显著特点的自然地理环境。 二、地形地貌 长江、淮河横贯境内,将全省分为淮北(皖北)、江淮(皖中)和江南(皖南)三个区域。地形由平原、山区、丘陵相间排列,自北向南依次为淮北平原、江淮丘陵、大别山区、长江沿岸平原和皖南丘陵山区。 安徽省淮北平原是黄淮海平原的一部分,地势低平;淮河和长江之间分布最广的是岗、冲相间的波状起伏地,间有较高的低山、残丘及小面积的滨湖平原;大别山区位于江淮之间西南部,海拔多在500~1000m,大别山主峰白马尖海拔1774m,位于霍山县境内;长江沿岸平原介于江淮低山丘陵和皖南低山丘陵之间,依长江走向,呈狭长带状。铜陵以西平原狭窄,以东平原开阔,沿江平原残存有低山丘陵;皖南丘陵山区分布有三条明显的山地丘陵带,海拔一般都在400~1000m,少数1000~1500m以上,黄山莲花峰,海拔1873m,是全省最高峰。 三、气候 安徽省处于中纬度地带,属暖温带向亚热带的过渡型气候。主要气候特点是:季风明显、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中,春温多变、秋高气爽,梅雨显著、夏雨集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功能区划 为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防止各种不合理人为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指导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健康发展,建设生态文明。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功能区划工作的通知》(环发〔2002〕117号)精神,我区组织开展了生态功能区划编制工作。 广西生态功能区划是在广西生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系统分析生态系统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主要生态问题和产生原因、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与生态敏感性空间分异规律,确定不同地域单元的主导生态功能,划分生态功能区类型,确定对保障广西生态安全具有重要作用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生态功能区划是主体功能区划、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资源合理开发与保护、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生态支撑能力,促进富裕文明和谐新广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生态功能区划的范围为广西陆域部分,不包括海洋。 一、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区划依据 (一)基本原则 1(主导功能原则:生态功能确定以生态系统的主导功能为主,次要功能服从主要功能。在具有多种生态服务功能的地域,坚持生态调节功能优先的原则,优先定位生态调节功能。 2(区域相关性原则:在区划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在不同区域保障生态安全作用的差别,从区域、流域的层面进行综合分析,确定生态功能类型。

3(协调原则:生态功能类型的确定与自治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农业区划、林业区划、城镇体系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等有关区划、规划相协调。 4(遵循自然规律原则:充分考虑人类活动与生态系统结构、过程和服务功能相互作用关系,根据区域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生态敏感性、生态问题的空间分异规律,确定划分的主导因子及划分依据。 (二)主要目标 1(分析广西不同区域的生态系统类型、生态环境问题、生态敏感性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类型及其空间分布特征,划分生态功能区类型,明确各类生态功能区的主导生态服务功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广西重要生态功能区域。 2(引导按要素管理生态系统的传统模式向“统筹兼顾、分类指导”的现代生态系统管理模式转变,增强各功能区生态系统的生态调节功能,实现区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3(为区域产业布局、资源利用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区域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三)区划依据 以生态环境现状评价、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价为依据进行生态功能区划。 1(生态环境现状评价 我区地处低纬度地带,北回归线横贯中部,南濒热带海洋,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明显,光热充足、雨量丰沛、雨热同季,自南向北依次出现北热带、南亚热带、中亚热带三个生物气候带;山地、丘陵、台地、谷地、盆地、平原等各类地貌纵横交错,河流众多,地层组成复杂多样且地区性差异明显。特殊、复杂、优越的自然环境条件,孕育了极其丰富的生物物种,形成森林、湿地、海洋等多种类型自然生

安徽省水环境功能区划(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目的和意义 水环境功能区划不同于水资源保护规划,也不同于国土整治中的水域功能划分,而是根据水域环境污染状况、水环境承受能力(环境容量)、环境保护目标而确定重点保护区域,通过对实现各种环境目标的排污削减量的优化分配,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其目的在于有效控制污染源排放,落实水环境保护政策,为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提供科学依据。 我省进行水环境功能区划意义十分重大,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在水上,落实在陆上,将环境管理目标落实到具体水域和污染源,为陆上的污染源管理、产业布局的优化提供了决策基础。它是水环境分级管理工作和环境管理目标责任制的基石,是科学确定和实施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基本单元。 第二节水环境功能区划的原则 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水环境功能区的划分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合理地开发利用水资源,保护当代和后代人赖以生存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

康及动植物正常生存,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优先保护的原则 应以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为优先保护对象。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排放污水,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从事旅游、游泳和其它可能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生活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必须削减污染排放量,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它有毒有害物品的码头。 三、地下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预防为主的原则 当地表水作为地下饮用水源地的补给水,或地质结构造成明显渗漏时,应考虑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影响,防止地下水饮用水源地的污染,将地表水和地下水以及陆上污染源进行统筹考虑,保护地下水水质。 四、不得降低现状使用功能的原则 划分水环境功能区时不得降低现状水质对应的使用功能。对于水资源丰富且水质尚好但尚未开发的地区,确因发展经济的需要要求降低水体现状功能时,应论证降低水质要否影响该区未来水环境质量提高要求,并做降低现状使用功能必要性说明。 五、水域兼有多种功能时按高功能保护的原则 当同一水域兼有多类功能时,依最高功能划分水环境功能区。 跨省界等水域还应按相应标准中的高标准值保护,在各省有不同的水质标准时,也依高标准值管理。

对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对安徽省生态文明建设的几点建议 学号:T01014178 姓名:李萧宇 专业:10广告

目录 1.安徽省生态环境现状 2.安徽省建设生态文明的意义 3.因地制宜,如何将安徽省打造成生态文明强省 4.总结

一、安徽省生态环境现状 “十一五”期间,安徽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重大跨越,全省生产总值由5 350亿元增加到12 263亿元,人口由6 500万增加到6 800万。经济的 快速增长,庞大的人口总量,给环境造成巨大的压力。 减排情况 2011年全省COD排放总量为95.33万吨,比2010年下降2.05%。 氨氮排放量为10.98万吨,比2010年下降1.99%。二氧化硫排放总量 为52.95万吨,比2010年下降1.63%。 大气环境 2011年,全省16个地级市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有1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 级标准,两个城市达到三级标准。 水环境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237个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中,61.2%的断面(点位)水质状况为优良,Ⅰ~Ⅲ类水质。 声环境 2011年,全省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3.6dB(A),城市

道路交通噪声加权平均声级为67.2dB(A),各省辖市功能区噪声平均等 效声级达标率为71.3%。 生态与农村环境 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总体良好,生态系统较稳定。其中,黄山市、池州市、宣城市和安庆市生态环境状况优,六安市、芜湖市、铜陵市、马 鞍山市、滁州市、合肥市、淮南市和蚌埠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由此可以得出安徽省对生态环境愈来愈重视,在某些方面问题已经有 所改善,但是距离十二五计划中提出的要将安徽省建设成生态强省的目 标还是有很大一段距离。 二、安徽省建设生态文明的意义 构建生态文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和重大任务,也是全球发 展大势。从世界范围看,发达国家正经历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的价值 回归,生态理念、环保意识越来越渗透到现代社会生产、生活、消费的 方方面面。从我国国内看,正在由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向科学发展、可持 续发展的轨道转变。正是基于对世界发展大势的科学判断和对国内结构 矛盾的深刻把握,着眼于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以胡锦涛为总书 记的党中央创造性地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强调全面推 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明确了 新时期新阶段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发展路径和发展战略。省委、省政府提 出生态强省战略,就是要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促进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实现可持续发展。 1.深刻认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面对我国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面发展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增强生态危机意识,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 (1)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文明的高级形态 人类社会文明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从人与自然关系看,原始文明是人类完全被动接受自然的阶段,历时百万年,对自然没有伤害;农业文明是人类开始对自然进行探索、初步开发的阶段,历时几千年,对自然造成了一些伤害,但由于伤害程度小,多数情况下自然可以自行修复;工业文明是人类社会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阶段,历时几百年,对自然带来伤害、损害、破坏,许多方面已经难以修复。

污染负荷削减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污染负荷削减及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第十七条污染负荷削减 1、2010年削减化学需氧量33596吨/年、生化需氧量19814吨/年。 2、2015年削减化学需氧量38503吨/年、生化需氧量22431吨/年。 3、2020年削减化学需氧量64165吨/年、生化需氧量36321吨/年。 4、规划期内尽管不需要削减SO2,但是大气污染物必须达标排放才能达到国家总量控制与浓度控制的要求。 第五章生态环境功能区划 第十八条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根据《1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重府发[1997]40号),永川所有区域均为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执行《空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 第十九条水环境功能区划 长江永川段:从大竹溪——永川河段执行Ш类水质标准,其余执行Ⅱ类。 城区饮用水源:关门山水库、革命水库、青峰水库、临江河(来苏段)至侨立水务孙家口水库有限公司取水点(红江

闸坝上游)和卫星水库、上游水库(取水口为圆心,1000米为半径所划的扇形区域)等,作为规划区居民的饮用水水源,为一级保护区,执行Ⅱ类水质标准; 临江河流域:总体执行Ш类水质标准、Ⅳ类管理。上游(从侨立水务有限公司取水点——红江闸坝,至麻柳河桥下,来苏、永隆、来仪和永九中取水点下游100米至上游1000米)为一级保护区,执行Ⅱ类水质标准;麻柳河桥上游至源头及其支流(一级保护区除外)为二级保护区,执行Ш类水质标准; 小安溪河流域:执行Ш类水质标准; 水库及塘库:民主水库、跃进水库、三星水库(取水口为圆心,1000米为半径所划的扇形区域以外区域)等主要作为工农业综合用水区,执行Ш类标准,其余水库多用于农业灌溉等执行Ⅳ类标准。 第二十条声环境功能区划 2类区:永川区中心城区及乡镇的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广大乡村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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