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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1、目的

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和产生量,确保在危险废物收

集、贮存的过程中不发生

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兆邦化工特制定危险废物

源头分类制度,涉及

危险废物的车间和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瑞科化工有限公司的危险废物的源

头分类的管理。

3、管理要求

第一条

在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工作时,一定要采取防泄漏防扩

散措施,并让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

第二条根据本厂自身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导热油,特在厂区内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同类废物不同存

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第三条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或储存场所设有危险废物

标识牌,标识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专业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看

守管理。

本规章制度从2016年8月1日起执行和实施。

企业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企业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篇一: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 (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

部总局令第27号) (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xx)(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 (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 (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xx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1.管理部 组长:总经理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危险废物管理部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管理成员职责: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情

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精)

危险废物的定义及分类 DATE:[2005-12-27] 对危险废物的定义,不同的国家和组织各有不同的表述,联合国环境署(UNEP)把危险废物定义为:“危险废物是指除放射性以外的那些废物(固体、污泥、液体和利用容器的气体),由于它的化学反应性、毒性、易爆性、腐蚀性和其他特性引起或可能引起对人体健康或环境的危害。不管它是单独的或与其他废物混在一起,不管是产生的或是被处置的或正在运输中的,在法律上都称危险废物。而世界卫生组织(WHO )的定义是:“危险废物是一种具有物理、化学或生物特性的废物,需要特殊的管理与处置过程,以免引起健康危害或产生其他有害环境的作用”。美国在其《资源保护和回收法》中将危险废物的定义为:“危险废物是固体废物,由于不适当的处理、贮存、运输、处置或其他管理方面,它能引起或明显地影响各种疾病和死亡,或对人体健康或环境造成显著的威胁”。日本《废物处理法》将:“具有爆炸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物质。”定义为“特别管理废物”,相当于通称的“危险废物”。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将危险废物规定为:“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通常特性主要指毒害性、易燃性、腐蚀性、反应性、浸出毒性和传染疾病性等。因此,根据这些特性,世界各国都制定了各自的鉴别标准和危险废物名录。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列出了“应加控制的废物类别”共45类,“须加特别考虑的废物类别”共2类,危险废物“危险特性的清单”共14种特性。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将危险废物共分47类,同时制定《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并规定“凡《名录》所列废物类别高于鉴别标准的属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范围;低于鉴别标准的,不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处置的管理要求 1、基本建设要求 (1)企业事业单位对其产生的不能利用或者暂时不利用的危险废物,必须按规定建设存贮或者处置的设施、场所,且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标准。 (2)建设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立项建设。 (3)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即储存、处置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各类危险废物分类.docx

编号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的临 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HW0医院临床废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性废★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1物物,动物试验废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包括 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HW0 医药废物★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2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基因类废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药品 (不包括 HW01,HW02 类中的废药品) HW0★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料和中间 废药物、药品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3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位、化验 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编号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调节剂 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剂、有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洗液 HW0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农药废物★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剂) 4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废水处理污泥 甲酸酯类除草剂、醚类除草剂、酚类除★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草剂、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汰产品 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剂、无机除草剂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生的 废物(不包括与 HW04 类重复的废物)含五氯酚,苯酚, 2-氯酚,甲酚,对 ★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工艺反应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四氯酚,HW0木材防腐剂 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杂酚油,萤蒽,苯并 a 芘,2,4- 二甲酚,5废物 ★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剩的木材防腐化学2,4- 二硝基酚苯并 (b) 萤蒽,苯并 (a) 蒽, 品二苯并 (a) 蒽的废物 ★销售经营部门报废的木材防腐化学品 HW0有机溶剂废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催化剂,清洗剥离物,反应残渣及滤 6物(不包括 HW42 类的废有机溶剂)渣,吸附物与载体废物

2017年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2017年最全版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签发人 签发日期 公章

目录 一、总则 (3)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4) 三、危险废物标识管理制度 (7) 四、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11) 六、危险废物分类管理制度 (12) 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13) 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 (15) 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16) 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7) 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 (7) 十二、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管理制度 (7) 十三、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管理制度 (20) 十四、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 (22) 十五、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23) 十六、危险废物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 (24) 十七、危险废物环境监测制度 (25)

一、总则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 、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四)《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五)《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六)《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保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危险废物名称类别代码..

危险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表 代码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医院临床 废物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 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 传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废药物、 药品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 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 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 物 HW04农药废物来自杀虫、灭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调 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 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洗 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 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汰 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刑的包装物及容器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酸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草剂、无机除草剂 HW05木材防腐 剂废物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产 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重复的废物) ——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理污泥、 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载体 ——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剩的木材 防腐化学品 ——销售经营部门报废的木材防腐化学品 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 甲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 屈萘,四氯酚,杂酚油,萤 藏,苯并a茁,2,4一二甲 酚,2,4一二硝基酚,苯并 (b)萤赢,苯并(a)蒽,二苯 并(a)蒽的废物 HW06有机溶剂 废物从有机溶剂生产、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 废物(不包括HW42类的废有机溶剂) ——有机溶剂的合成、裂解、分离、脱色、 废催化剂,清洗剥离物,反 应残渣及滤渣,吸附物与载 体废物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大全应急预案

2.XZ-QZ-22/02-13危险废物安全操作规程.........5 3.XZ-QZ-22/03-13生产部门岗位责任制............6 4.XZ-QZ-22/04-13各生产线主管岗位责任制.........7 5.XZ-QZ-22/05-13危险废物专用库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 (8) 6.XZ-QZ-22/06-13危险废物培训制度 (9) 7.XZ-QZ-22/07-13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案……..10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职责 3.1生产部是公司废弃物管理的主管部门,制定各类废弃物分类管理规定,并负责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和不可回收一般废弃物的委托清运处理及可回收利用废弃物的管理与出售;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生产线)范围内的废弃物管理收集,由清洁工清运到指定场所; 3.3生产部负责与供应商协议回收废弃物;

3.4仓库负责危险废弃物仓库的日常管理; 4.工作程序 4.1危险废物的划分 废弃物按照性质不同可分为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 4.1.l一般废弃物是指易生物降解,对环境无长期不良影响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 4.1.2危险废弃物是指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人、环境有较大危害的废弃物; 4.2危险产生现场管理 4.2.1危险液体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主要成分、化学名称、危险情况、安全措施、数量、产生日期,然后送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办理入库手续。 管理制度汇编版次/修订号第二版/0 文件编号XZ-QZ-22/01-13 标题: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页数共2页第2页章节号 4.2.3收集废弃物的容器应有足够强度,以防运输中损坏造成废弃物漏散; 4.3集中管理 4.3.1一般废弃物管理流程 一般废弃物由保洁人员从废物产生现场收集并转运至拉圾房进行分类处理 4.3.2危险废物入库的流程 每天产生的危险废物由清洁人员收集并运送至危险废物仓库,进行称重然后入库。其他不定期产生的危废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a)打电话给警卫室,通知危废入库 b)现场检査摆放入库的危废必须包装完好,不会泄露 C)称重,签字 4.3.3危废仓库管理 仓库负责危废仓库的管理; 危废仓库内应分类标识,分类堆放; 4,3.3.3危险废物仓库需要满足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的规范:防泄漏,防盗; 4.4废弃物处置和处理 4.4.1一般废弃物(不可回收)交由市政环卫进行处理 4.4.2一般废弃物(可回收)由采购部门进行统一招标,进行出售 4.4.3危险废物必须交有资质的处理厂商进行处置和利用 4.4.4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必须满足国家先关法规的要求,执行五联単制度 5相关记录 5.1固体废物出入库台账 5.2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月报表 管理制度汇编版次/修订号第二版/0 文件编号XZ-QZ-22/02-13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编号废物类别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床 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生 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染 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物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物, 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药、 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统药、 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 废药物、 药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物、 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原 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 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HW04 农药废物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调 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产生 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洗 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化 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汰 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剂、 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类杀虫 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杀螨剂、 有机磷杀菌剂、有机氯杀菌剂、有 机硫杀菌剂、有机锡杀菌剂、有机 氮杀菌剂、醌类杀菌剂、无机杀菌 剂、有机胂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 除草剂、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 酰胺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 苯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 草剂、无机除草剂

(完整版)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浙江丰登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 1、目的 对进入公司待处理危险废物进行检验分析,以确保废物得到正确的收集、贮存和利用,符合公司标准化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待处理危险废物的检验。 3、责任人 质量部负责人、化验员 4、工作步骤 4.1废物入厂确认 危险废物入厂时,应先核对危险废物标签上的信息与转移联单、经营合同上所列危险废物类别是否一致,如有问题的应根据标签上所标明联系人取得联系。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过磅计量称重,计量人员应做好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有无破损的检查工作,并将情况反馈给装卸人员,以便第一时间进行处理。 4.2 取样方法 废物采样应按照《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20-1998中的要求进行操作,依据不同批次、废物产生日期分别定量取样,所取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获得精确的、可靠的监测分析数据,为危险废物的分类利用做好准备工作。

4.3 测试分析方法 结合化验室相配套的化验器材,制定相应的分析方法,危险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前,必须进行化验分析获得数据后,再确定危险废物的处理工艺流程,常规监测5个指标,分别是PH值、氯离子、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分析方法详见企业标准《制浆废水》Q/ZFG139-2009。 4.4 重复测试频率 每个样品平行测定3次,测定允许的误差范围在0.5~1.0%,如超出该范围的,必须重新进行化验分析。 4.5 接收标准 根据化验室所提供的数据,判别是否接收,标准如下: PH值≥7、氯离子≤10000mg/L、化学需氧量≤300000mg/L、氨氮≤10000mg/L; 达到以上标准后,方可开展装卸工作,装卸前,先确认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是否完好,若有破损,必须做好危险废物包装容器的更换工作。 4.6 不予接收的退运措施 针对危险废物各项分析数据经化验分析达不到标准的,做退运处理。一定要及时做好情况上报、废物隔离、不合格品标签标出和原因分析这几步骤。然后,第一时间通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并告知其退货原因,让产生单位做好接受危险废物的准备。

国家危废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编号废物类 别 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 床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 生的临床废物——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 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 物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高浓度母 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脱色过 滤(包括载体)物——用过废弃的吸附 剂、催化剂、溶剂——生产中产生的报 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 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 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 废药物、 药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 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 药品)——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 括药品废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使 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单位、 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HW04 农药废 物 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 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 清洗液——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 附剂,催化剂)——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生 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 器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 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 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 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 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 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 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 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 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 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 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 草剂、无机除草剂 HW05 木材防 腐剂废 物 从木材防腐化学品的生产、配制和使用中 产生的废物(不包括与HW04类重复的废 物)——生产单位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处 理污泥、工艺反应残余物、吸附过滤物及 载体——使用单位积压、报废或配制过 剩的木材防腐化学品——销售经营部 含五氯酚,苯酚,2-氯酚,甲 酚,对氯间甲酚,三氯酚,屈萘, 四氯酚,杂酚油,萤蒽,苯并a 芘,2,4-二甲酚,2,4-二硝基酚 苯并(b)萤蒽,苯并(a)蒽,二苯 并(a)蒽的废物

危险废物分类制度

危险废物分类制度 篇一:危险废物八大制度 (内有8项内容,各做1个,共8个)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保护法》及省、市、县相关环保部门的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在产生、利用、存放等环节不出现环境污染事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要严格按照省环保部门下发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格式,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数据要真实有效)。 第三条以上一年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利用情况为依据,结合装置现状来计划来年危险废物各情况。 第四条管理计划必须对危险废物的产生环节、种类、危害特性、产生量、利用处置方式及相关措施描述清晰。 第五条管理计划必须对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措施作出说明。第六条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必须报环保部门备案,当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申报。 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 根据危险废物特性和产生量,确保在危险废物收集、贮 1 存的过程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兆邦化工特制定危险废物源头分类制度,涉及危险废物的车间和部门要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在进行危险废物收集工作时,一定要采取防泄漏防扩散措施,并让专门从事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进行。

第二条根据本厂自身情况产生的危险废物是导热油,特在厂区内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同类废物不同存放,且不同类废物间有明显的间隔。 第三条在危险废物包装容器或储存场所设有危险废物标识牌,标识牌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制定。 第四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有专业危险废物管理人员看守管理。 为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本公司实施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一条危险废物在转移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批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经批准后,再向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联单。 第二条应当在危险废物转移前三日内报告东明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同时将预期到达时间报告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第三条危险废物产生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 2 写一份联单。每车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第四条应当如实填写联单中产生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经交付危险废物运输单位核实验收签字后,将联单第一联副联自留存档,将联单第二联交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联单第一联正联及其余各联交付运输单位随危险废物转移运行。 第五条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 《固废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的单位必须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导热油是本公司生产区装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是根据装置区生产特点而配套建设的危废处置装置,与生产区装置是一体设计所以不需要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针对本厂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在选择外处置单位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范本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合理、规范、有效管控,防 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及处置等活动。3.职责 3.1生产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的收集及入库;3.2分析中心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因取样产生的废液进行收集及入库;3.3 运营中心负责对入库的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储存管理; 3.4行政中心负责联系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危废品进行转移和处置。 4.程序描述4.1危险废物划分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含溶剂废液、废导热油、废沸石、含溶剂抹布和含溶剂废包装袋4.2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流程 4.2.1 原料来料时含有废包装袋;4.2.2固定物料液化工艺产生废导热油;4.2.3脱水脱醇工艺产生废沸石(废分子筛); 4.2.4分析中心在产品罐和混合液取样检测时产生含溶剂废液;4.2.5生产设备检修清洁过程中产生含溶剂废抹布;4.3危险废物收集 4.3.1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工艺操作人员应按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出现影响人身健康的危废泄漏事件; 4.3.2收集危险废物时正确使用器具,避免因器具使用不当造成的突发事故;

4.3.3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交至仓库,交由危废管理员进行保管,入库时填写《废物入库记录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 4.3.4危废品收集点应存放充足的吸附棉、碎布等应急用品,作业员不定期查看应急用品的适用性; 4.4危险废物储存 4.4.1产生危险废物后应及时将废物转交仓库储存,产生部门不得将废物留存至一定量后再转交仓库,避免因储存不当发生事故; 4.4.2仓库设置专门危险废物储存点,废物进行分类存放,不得乱推乱放;4.4.3危险废物储存点应按规定张贴危废标识,标识内容清晰明了;4.4.4危险废物储存点地面应按要求设置围堰,围堰高度不低于10CM; 4.4.5危废储存点应用隔离栏进行隔离,隔离栏外围1.5M内不得存放任何物品,避免发生事故时,救援人员无法出入救援,日常管理中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危废储存点; 4.4.6仓库储存的危废品达到一定数量后,危废管理员应与行政中心联系危废品转移处置工作。4.5危险废物转移处置 4.5.1行政中心根据公司危废品产生数量、种类及上年度危废品转移处置情况,与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重新签订危废品转移合同,确保危废品能得到合理有效处置; 4.5.2行政中心接到危废管理员要求转移处置危废品请求时,应及时联系供应商进行危废品转移处置;4.5.3供应商转移危废品时应填写《废物转移数量明细表》,内容包含废物种类、数量等事项,并经危废管理员、行政人员及转运人员三方签字确认; 4.5.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行政中心存档,以备查验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版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第四条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 第五条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七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3—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 8位数字。其中,第 1-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确定),第 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 7-8 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 第八条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 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鬃”(鬃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 第九条本名录自 2016年 8月 1日起施行。2008年 6月 6日环 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1号)同时废止。 —4—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1 号 根据《》,特制定《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安部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89号)同时废止。 环境保护部部长 发展改革委主任张平 二○○八年六月六日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条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 第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 第三条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据《》另行制定和公布。 第四条未列入本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和鉴别方法认定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第五条危险废物和非危险废物混合物的性质判定,按照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 第六条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前款所列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存、利用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需要,对本名录进行适时调整并公布。 第八条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按照《》划定的类别进行的归类。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规定.doc

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 一、目的 明确公司危废管理责任制度,加强管理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及公司情况制定此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处置的经营活动。 三、内容 1.第一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2.危险废物管理小组 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各部门领导组成的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3.危险废物管理小组职责: 3.1 组长:总经理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小组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 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3.2 副组长:技术部经理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 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 3.3 成员:技术部、综合部、其他相关责任部门 技术部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主要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小组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 A、技术部工程师职责 ①组织公司员工学习和贯彻国家、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条例和决议,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②掌握公司资源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和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建全档案、台帐。

国家危废名录

国家危废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 编号废物类 别 废物来源常见国际危害组分或废物名称 HW01 医院临 床废物 从医院、医疗中心和诊所的医疗服务中产 生的临床废物 ——手术、包扎残余物 ——生物培养、动物试验残余物 ——化验检查残余物 ——传染性废物 ——废水处理污泥 手术残物,敷料、化验废物,传 染性废物,动物试验废物 HW02 医药废 物 从医用药品的生产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 物,包括兽药产品(不含中药类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高浓度母液及反应基或培养基废物 ——脱色过滤(包括载体)物 ——用过废弃的吸附剂、催化剂、溶剂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及过期原料 废抗菌药、甾类药、抗组织胺类 药、镇痛药、心血管药、神经系 统药、杂药,基因类废物 HW03 废药物、 药品 过期、报废的无标签的及多种混杂的药 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类中的废 药品) ——生产中产生的报废药品(包括药品废 原料和中间体反应物) ——使用单位(科研、监测、学校、医疗 单位、化验室等)积压或报废的药品(物) ——经营部门过期的报废药品(物) 废化学试剂,废药品,废药物 HW04 农药废 物 来自杀虫、杀菌、除草、灭鼠和植物生长 调节剂的生产、经销、配制和使用过程中 产生的废物 ——蒸馏及反应残余物 ——生产过程母液及(反应罐及容器)清 洗液 ——吸附过滤物(包括载体,吸附剂,催 化剂) ——废水处理污泥 ——生产、配制过程中的过期原料 ——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的过期和淘 汰产品 ——沾有农药及除草剂的包装物及容器 废有机磷杀虫剂、有机氯杀虫 剂、有机氮杀虫剂、氨基甲酸酯 类杀虫剂、拟除虫菊酯类杀虫 剂、杀螨剂、有机磷杀菌剂、有 机氯杀菌剂、有机硫杀菌剂、有 机锡杀菌剂、有机氮杀菌剂、醌 类杀菌剂、无机杀菌剂、有机胂 杀菌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 醚类除草剂、酚类除草剂、酰胺 类除草剂、取代脲类除草剂、苯 氧羧酸类除草剂、均三氮苯类除 草剂、无机除草剂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2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3 危废管理 3.1 公司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2 危险废物实行分类管理,集中处置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3.3 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置场所和专用设施。 3.4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投诉和举报。环保部门应当对举报有功人员予以奖励。

3.5 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市环保局已申报登记。 3.6 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原登记部门重新申报登记。 3.7 公司安环部门应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 3.8 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3.9 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3.10 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3.11 产废单位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向环保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领取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在转移前3日内报告移出地环保部门,同时将到达时间报告移入地环保部门。 3.12 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3.13 产废单位、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 3.14 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经营、运送、接收和处置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3)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 3.2 安环办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登记; 3.3 安环办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 3.4 安环办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并按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协议公司办理处置事宜。 4.工作成效 4.1 危险废物的划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危险液体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废棉纱,废滤棉,废活性炭,漆渣,废手套,废漆刷,废油漆桶,污泥。 4.2 危险废物的标示、储存及处置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在危废库、危废包装桶上张贴相应的标识和标签。 4.3 危险废物的管理 4.3.1 危险液体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重量,每天送入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4.3.2 在存放期内,安环办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分类存放、巡查和维护。 4.4.3 危险废物存放期限到达前,安环办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单程序向环保局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通知协议公司进行处置。 5.相关记录 《危险废物转移单》《危险废物登记台账》 6.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公司安环办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转移和处置等活动。 3.职责 3.1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部门(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分 类、标示和数量; 3.2 物流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的储存和出入库台账登记; 3.3 条件保障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的申请、检查和档案管理; 3.4 条件保障部负责危险废物的转移和处置,并按危险废物处置协 议,委托协议公司办理处置事宜。 4.工作成效 4.1 危险废物的划分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危险液体废物,包括废机油、废切削液。 4.2 危险废物的标示、储存及处置

4.3 危险废物的管理 4.3.1 危险液体废物由公司产生部门收集,贴上标签,标签上必须有危险废物名称、编号、危险性、日期及重量,然后送入公司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办理入库手续。 4.3.2 在存放期内,物流中心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入库登记、分类存放、巡查和维护。 4.4.3 危险液体废物存放期限到达前,条件保障部必须按危险废物转移单程序向总经理申请危险废物转移,经批复后,必须按照危险废物处置协议通知协议公司进行处置。 5.相关记录 《危险废物转移单》 《危险废物登记台账》 6.本制度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7.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XXXX有限公司 2011-3-8

危险废物转移单

危险废物登记台账

危废管理制度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暂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 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 禁止车间随意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3.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收集、暂存、转移、处置。收集、贮存、转移 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 4. 需要转移危险废物时,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批准,不得进行转移。 5.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安全、有效地处理好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6. 各车间负责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标示和数量登记工作,在收集、分类、标示工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危害告知培训,督促操作人员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7. 车间对本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严格管理,对本车间所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详细的登记,填写《危险废物产生贮存台账》,并对危险废物的贮存量及时上报安全环保部. 8. 车间对危险废物暂时贮存场所要加强管理,定期巡检,确保危险废物不扩散、不渗漏、不丢失等。 9. 危险废物产生时,所在车间要做好职工的劳动防护工作,禁止出现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危险废物产生后,要及时运至贮存场所进行贮存。 10.各部门应当制定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部门和个人,并及时向安全环保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1.关于标识管理: (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2)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12.关于危废申报: (1)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浓度、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利用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向安全环保部进行申报登记。 (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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