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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明确技术类工艺文件的定义,规范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种类、编制、审批、编号、发放、更改及保管,以及在领取、使用、归还过程中,为防止发放错误、车间误用、滥用或使用过期作废的工艺文件,特制定本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更改、发放、保管及发放工艺文件的

回收、作废和销毁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制造产品,确保准确无误;

3.3 品质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制定相关的检验文件,监督产品制造与工艺

文件要求是否一致;

3.4 各部门、车间同时负责其部门、车间工艺文件的有效保管及作废工艺文件的及时有效回

收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常用工艺文件的种类

技术类图纸、作业指导书、作业工艺卡、标准产能、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技术文件。4.1.1技术类图纸:

4.1.1.1采购规范:用于指导采购物料、零配件及检验相关物料、零配件;

4.1.1.2产品图:用于制做维修模具、检验测量产品、客户确认;

4.1.1.3成品图:用于指导生产过程的制做及控制、检验;用于指导生产、包装、标识的技术类图纸;

4.1.1.4设备配件、易损件图:冲床、拉伸机床、点焊机;

4.1.1.5模具结构图:模具结构、模具易损件图;

4.1.1.6工装治具图:测试治具、装配治具等图;

4.1.1.7其它类图:临时使用绘制的其它图纸;

4.1.1.8工艺流程图: 某种产品(零件)按其生产加工工序流程而编制的示意图;

4.1.2作业指导书:指导各生产工序作业员正确规范生产操作的技术性文件

4.1.2.1冲压作业指导书:

4.1.2.2拉伸作业指导书:

4.1.2.3点焊作业指导书:;

4.1.2.4装配作业指导书:

4.1.2.5氩弧焊作业指导书:;

4.1.2.6攻丝机作业指导书:

4.1.2.7测试包装类作业指导书:

4.1.2.8临时作业指导书: 临时编制、临时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4.1.3作业工艺卡:指导各生产工序作业员正确生产操作的技术性标准文件

4.1.3.1冲压作业工艺卡:

4.1.3.2拉伸作业工艺卡:

4.1.3.3点焊作业工艺卡:

4.1.3.4装配作业工艺卡:

4.1.3.5氩弧焊作业工艺卡:

4.1.3.6攻丝作业工艺卡: 冲压车间攻丝相关工序使用的作业工艺卡;

4.1.3.7测试包装类作业工艺卡: 测试包装类相关工序使用的作业工艺卡;

4.1.3.8临时作业工艺卡:;

4.1.4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

产品在制造过程中所需的各种原材料消耗及工艺损耗标准:如冲压件、拉伸件、板金件、喷塑、装配等产品;

4.1.5标准产能:

制造产品各工序生产所消耗的标准工时;

4.1.6技术文件:

技术部编制的各种具指导性、规范性、标准性技术文件:颜色编号、配方汇总、客户信息、内控标准(冲压等内控标准)、规格书、技术通知、其它类技术文件;

4.1.7采购规范

用以指导采购进行相关物料、零件进行准确采购的详细技术性图纸文件规范资料信息;

4.2 工艺文件的编制要求

4.2.1 技术类工艺文件应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能指导生产;

4.2.2 尽可能采用同行业先进工艺技术和经验,做到专业化、标准化;

4.2.3 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满足节能降耗,高效的原则;

4.2.4 工艺文件在编制过程中,应与图纸,相关内控标准协调一致,不得相互矛盾;

4.2.5 工艺文件所用的术语、符号、代号要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计量单位应全部使用法定

计量单位;

4.2.6 编制工艺文件的主要依据:

------- 产品国际、国内标准及产品技术要求

------- 公司工艺装备条件

------- 图纸或内控标准

------- 客户的特殊要求(如有)

4.2.7 编制程序

4.2.7.1 相关部门提出编制要求;

4.2.7.2 技术部确定编制方案;

4.2.7.3 技术工艺类文件由技术部负责任人编制,依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中 4.4.

5.a

和4.4.5.b条款执行;

4.2.7.4 品质部制定产品检验规程,依据《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中4.4.

5.c条款执行。4.3 工艺文件的编号规则

4.3.1工艺文件由技术部统一编号:

4.3.1.1 工艺文件代号:SEC/GY××

4.3.1.2 工艺文件编号:

一般性工艺文件、技术文件编号如下:

SEC/GYXX□XX-XXX(X)

流水号

细项类别号

文件大项类别号

注意□为空格一个字符

对于成品图单独使用一个标准通用的编号JYXXXXX----X为流水号(00001~99999);

对于技术通知单独使用一个独立的编号JSB-T-AABBCCDD(AA为年,BB为月,CC为日期,DD 为当天所发的文件流水号);

4.3.3登记序号在每一文件特征号内一般由001开始连续递增,位数视需要而定。

4.4 工艺文件的更改

4.4.1 工艺文件有下述原因必须更改:

4.4.1.1 产品结构或技术条件改变;

4.4.1.2 工艺流程改变;

4.4.1.3 工艺文件发现错误。

4.4.2 工艺文件更改要求:

4.4.2.1 工艺文件更改后,更改项目应加入更改履历表中;

4.4.2.2 在更改某一工艺文件时,与其相关的辅助性文件必须同时更改,以保证更改后的

文件正确、统一;

4.4.2.3 由于设备、工艺装备或材料等问题需要临时更改工艺时,由技术部下达临时工艺

并明确规定使用范围和期限;

4.4.3.4 换发新的工艺文件时,旧工艺文件必须回收并予以作废标识,严禁新旧两种文件

混用。

4.5 工艺文件的发放和回收

4.5.1 技术部发放的工艺文件,各部门和车间应依据《文件发放、回收管理规定》,指定

其部门或车间的文件资料管理员或工艺员领取,当其不在时,由其指定的代理人领

取,领取时应办理领取手续;

4.5.2 工艺文件发放时,若有旧版本的工艺文件,接收人应及时将旧版工艺文件交于工艺

文件发放人员并办理手续;因旧版本丢失或临时找不到而未能上交者,由接收人在工艺文件发放记录上签字办理自毁签名手续,此后,其应立即通知本部门或车间将作废的工艺文件销毁。

4.6 工艺文件的保存和销毁

4.6.1 工艺文件发放结束后,技术部应将原件存档;

4.6.2 凡使用工艺文件部门和车间,需由文件资料管理员或工艺员负责本部门或本车间工

艺文件的收发和保管工作;

4.6.3文件资料管理员对本部门使用文件要保持清洁、完整、不得擅自将文件外借、复印

分发,若文件损坏或丢失,应由文件资料管理员或工艺员填写《工艺文件增补/更换申请表》由其部门或车间主管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批交技术部经理核准后,予以补发;

4.6.4 对于过期作废的工艺文件,各部门和车间应将其发放的工艺文件及时回收并交技术

部发放人员;技术部将过期作废工艺文件的原件存档,存档期限为两年,对于回收的其它工艺文件应一律销毁。

4.7 相关工艺文件的管理细则

4.7.1 图纸的领用和发放:

4.7.1.1图纸发放时,各部门文件资料管理员或工艺员应依据 4.

5.1条规定办理领取手

续,其它人员不得擅自取拿工艺文件,违者罚款20元/次;

4.7.1.2在领取图纸的同时,有旧版本或过期作废的工艺文件,各部门文件资料管理员

和工艺员应依据4.5.2条规定办理手续;

4.7.1.3若车间生产需领取图纸时,应凭车间生产排单到工艺员处领取对应的图纸。样

品图纸不得用于客户产品的正常加工;

4.7.1.4生产排单是发放图纸的依据,生产排单表上必须注明客户名称、订单号、零件

号、物料编码、图档编号等内容,由车间主管或主管助理签名。对填写不明确

的生产排单,工艺员不得擅自作主发放图纸,以防误发、误用。

4.7.1.5工艺员根据排单准备好对应的图纸,经仔细核对无误后,交领取人员核实并办

理领取手续;

4.7.1.6对技术部发放的更新换版图纸,文件资料管理员、工艺员应依据新的图纸和《工

程更改申请/工程更改通知单》及时更新对应的图纸。因工艺员或文件资料管理

员错发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的处罚,如损失达到

质量事故范围者,按《质量事故处罚规定》给予处罚;

4.7.2 图纸的使用与挂放

4.7.2.1 在使用图纸时,必须整齐挂放在生产线各工序工艺架上或指定位置,严禁将其

乱扔乱放、任意折叠或在图纸上胡写乱画、随意涂改,违者罚款10元/次;

4.7.2.2 生产线上只允许挂放正在制造产品的图纸,对不用的图纸,组长或拉长应及时

回收,以防误用;

4.7.3 图纸的归还与存档

4.7.3.1 下班前,车间图纸领取人员必须将当班领用的图纸全部归还,并办理归还手续,

当班未归还的图纸按5元/张处罚责任人,若图纸丢失的按20元/张处罚责任人,

工艺员将丢失的图纸记录备案,并通报车间主管;

4.7.3.2 对丢失的图纸,工艺员应及时向技术部申请补发,以防延误生产;

4.7.3.3 工艺员对归还的图纸核对无误后,应及时分类,按编号顺序存档保管。

4.7.4 工艺卡的管理

4.7.4.1 工艺卡是指针对工序过程加工时通用的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卡片等,如注塑作业指

导书、端子压接作业指导书、裸线车间作业指导书和工艺卡以及橡胶或塑料挤出

作业指导书以及工艺卡片等。此类工艺文件只在改版、修订、修改时收回,其它

时间不做回收;

4.7.4.2 工艺卡发放时,由工艺员领取,领取时应办理领取手续,工艺员应对发放工艺卡

和作业指导书进行编号并登记入册;

4.7.4.3 登记入册后,由工艺员将本车间的工艺卡和作业指导书,分发或张贴到各个工序

的工艺文件栏内,并通知相应工序负责人;

4.7.4.4 工艺卡的更改或换版时,工艺员应按照4.7.4.2和4.7.4.3条款规定领取新的工

艺卡,同时应收回旧的工艺卡并将其作废;

4.7.4.5 旧的工艺卡应在一周内交工艺员处,对一周内未能上交的旧工艺卡按工艺文件丢

失处理。工艺员应及时销毁旧的工艺卡,以免错发;

4.7.4.6 工艺员应经常检查并清理工艺文件,保证工艺文件的完整性和时效性,由于生产

造成工艺文件磨损,应及时到技术部申请更换。工艺卡丢失的,给予责任人20

元/张的经济处罚,工艺员将丢失的工艺卡记录备案,并通报车间主管,对丢失

的工艺卡,保管人应及时到技术部申请补发,以免延误生产。

4.7.5 依据图纸转换的工艺卡的管理等同于图纸的管理。

5.支持文件

6. 表单

6.1 《工艺文件增补/更换申请表》

附:技术文件、图纸发放明细表: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最新)

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保障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X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据《X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执行。 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依据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制定机关),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制定并公布,涉及不特定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制定机关的内部工作制度、人事处理决定以及对具体事项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的规定; (二)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切实保护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权责一致、程序规范、精简高效、民主公开、便民利民; (四)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派出机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管理的可以对外独立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单位(以下简称部门管理单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监督管理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制定和公布 第七条下列机关可以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 (一)市、县区、镇人民政府; (二)街道办事处; (三)市、县区人民政府行政管理部门;

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明确技术类工艺文件的定义,规范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种类、编制、审批、编号、发放、更改及保管,以及在领取、使用、归还过程中,为防止发放错误、车间误用、滥用或使用过期作废的工艺文件,特制定本工艺文件管理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管理。 3 职责 3.1 技术部负责技术类工艺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更改、发放、保管及发放工艺文件的 回收、作废和销毁工作; 3.2 生产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的要求制造产品,确保准确无误; 3.3 品质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制定相关的检验文件,监督产品制造与工艺 文件要求是否一致; 3.4 各部门、车间同时负责其部门、车间工艺文件的有效保管及作废工艺文件的及时有效回 收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常用工艺文件的种类 技术类图纸、作业指导书、作业工艺卡、标准产能、产品材料消耗工艺定额、技术文件。4.1.1技术类图纸: 4.1.1.1采购规范:用于指导采购物料、零配件及检验相关物料、零配件; 4.1.1.2产品图:用于制做维修模具、检验测量产品、客户确认; 4.1.1.3成品图:用于指导生产过程的制做及控制、检验;用于指导生产、包装、标识的技术类图纸; 4.1.1.4设备配件、易损件图:冲床、拉伸机床、点焊机; 4.1.1.5模具结构图:模具结构、模具易损件图; 4.1.1.6工装治具图:测试治具、装配治具等图; 4.1.1.7其它类图:临时使用绘制的其它图纸; 4.1.1.8工艺流程图: 某种产品(零件)按其生产加工工序流程而编制的示意图; 4.1.2作业指导书:指导各生产工序作业员正确规范生产操作的技术性文件 4.1.2.1冲压作业指导书: 4.1.2.2拉伸作业指导书: 4.1.2.3点焊作业指导书:; 4.1.2.4装配作业指导书: 4.1.2.5氩弧焊作业指导书:; 4.1.2.6攻丝机作业指导书: 4.1.2.7测试包装类作业指导书: 4.1.2.8临时作业指导书: 临时编制、临时使用的作业指导书;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

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的通知 交公路发…2010?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部制定了《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检测,认为合同段满足交工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四)对若干合同段完工时间相近的,项目法人可合并组织交工验收。对分段通车的项目,项目法人可按合同约定分段组织交工验收。 (五)通过交工验收的合同段,项目法人应及时颁发“公路工程交工验收证书”(见附件3)。 (六)各合同段全部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及时完成“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见附件4)。 第六条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模板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并保证档案完整性及保密性, 合理有效利用档案资料,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公司管理档案的范围及管理权限划分 第一条公司级档案管理范围, 由公司行政部专人管理并负责一切借阅、复制、传递相关事宜。公司级档案包括以下文件: 1.司设立、变更的申请、审批、登记以及终止、解散后清算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2.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形成的文件材料; 3.财务管理、资金借贷、业务往来方面的文件材料( 含合同、重要报表、银企联系函件等) ; 4.政府、项目批文、合同; 5.公司制度体系、会议纪要、内部发文( 包含总经理批示后的各项工作流程、公司决定等) ; 6.工程进度计划控制文件( 含各业务单位往来函件等) 、工程初设、修改、竣工图纸; 7.公司及各部门月度、年中、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计划;

8.公司签定的各类合同( 含商品房买卖合同) ; 9.公司有效证件、印章; 10.具有法律效力及保存价值的文件; 11.公司重要的会议材料, 包括会议的通知、报告、决议、总结、领导人讲话、典型发言、会议简报、会议记录等。 12.本公司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公司重要活动的剪报、照片、录音、录像等。 第二条 部门档案管理范围, 由各部门指定专(兼)职文书管理, 于每季度末交档案清单至公司备案留底。如工作完成后, 原件移交公司管理。部门级档案文件如下: 1.各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复的工作联系单、工作计划、总结、统计报表、简报; 2.部门例会会议纪要; 3.各部门与其相关业务单位函件管理; 4.招投标文件管理; 5.人事劳资档案及信息管理; (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人事档案) 6.仪器、设备维修保养资料; 7.客户、特约商家资料及信息管理; 8.公司的媒体宣传资料、销售报表; 9.财务会计凭证、帐册、月度、年度财务报表。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文件号: 公文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公司公文,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精神、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或商洽工作的重要工具。为使公司公文管理工作制度化,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特制订本细则。 2 公文种类 2.1 请示:请上级指示和批准,用“请示”。 2.2 报告: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询问,用“报告”。 2.3 指示:对下级机关布置、指导工作,规定工作程序,用“指示”。 2.4 布告、公告、通告 2.4.1 向员工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用“布告”。 2.4.2 向公司内外宣布重大事件或法定事项,用“公告”。 2.4.3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件,用“通告”。 2.5 批复:答复请示事项,用“批复”。 2.6 通知:传达上级指示,要求下级办理或者需要知道的事项,批转下级的公文或转发上级、同级或其它单位的公文,用“通知”。 2.7 通报:传达重要情况以及需要所属各单位知道的事项用“通

报”。 2.8 决定、决议 2.8.1 对某些问题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用“决定”。 2.8.2 经会议讨论经过,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用“决议”。2.9 函:平级或相互无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商洽工作,向有关主管部门请示批准或答复,用“函”。 2.10 会议纪要:传达会议议定事项和主要精神,要求有关单位共同遵守执行的,用“会议纪要”。 3 公文格式 3.1 公文文本格式 3.1.1 公司内部公文 3.1.1.1 标题:三号字、宋体加粗。 3.1.1.2 正文:小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标准字距、落款处日期为中文。正文和标题间空两行。 3.1.1.3 页码:两页以上文档、资料必须插入页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位置为页脚处靠右。 3.1.1.4 页边距:上为3cm,左为3cm,右为 2.5cm,下为 2.5cm。 3.1.2 公司对外公文 3.1.2.1 标题:三号字、宋体加粗。 3.1.2.2 正文:四号字、宋体、1.5倍行距、标准字距、落款处日期为中文;正文和标题间空两行。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浙江省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省境内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及附属设施和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细则的规定,实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第四条工程竣工的条件按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达到工程竣工条件的,由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参加。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对竣工验收实施监督。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负责提供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第六条工程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初步验收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可邀请有关单位对需要提前进行检查或检测的内容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需要整改或完善的,初步验收后应组织整改或完善。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及其它有关事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作出结论并说明理由。第七条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抄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一)工程概况,验收

日期和参加单位的名称;(二)工程报建日期,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号;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名称、资质和审查结论;(五)工程采用的质量验收标准;(六)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和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中有关工程质量验收的基本情况及结论;(七)甩项的具体部位及甩项后对工程主要使用功能的影响程度;(八)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的验收情况和结论;(九)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的基本情况和结论;(十)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影响工程质量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十一)工程质量评定等级;(十二)备案机关认为需要说明的有关情况;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备案机关备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是指建设单位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第九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提交下列资料各一份:(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三)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五)规划、公安消防、环保、城建档案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七)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八)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川交函[2005]563号 各市、州交通局: 为贯彻执行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我省实际,厅制定了《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四川省交通厅 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 四川省地方公路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公路建设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及《关于贯彻执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446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四川省地方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管理的二级路网建设项目(含地方公路收费项目、通往省级以上旅游风景区公路建设项目)及三级路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新、改建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 第二条省交通厅公路局负责项目竣(交)工验收工作的行业管理和指导。采用两阶段设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初步设计审批单位负责;采用一阶段施工图设

计的项目,竣工验收由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审批单位负责。县际公路由厅公路局组织竣工验收。 第三条省交通厅公路水运质量监督站负责竣(交)工验收质量鉴定及质量检测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建设项目交工验收前工程质量检测及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工作由市(州)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实施。厅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收费路桥、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梁、长、特长隧道的项目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意见和项目竣工验收的质量鉴定报告的审核工作。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合同段按合同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后及试运营前,由项目业主按合同段或项目组织的工程验收活动。若以合同段为单位进行交工验收,最后一个合同段交工验收时,应同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竣工验收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经交工验收,并试运营2年后,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活动。建设项目原则上以国家有关部门批(核)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规模进行竣工验收。对分期实施的项目,经竣工验收负责部门同意,可分期竣工验收。 第五条工程验收按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进行。对建设规模较小的三级及以下等级公路项目,经竣工验收负责单位批准,可将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合并进行。 未按本细则进行竣(交)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神华乌海能源西来峰煤化工公司甲醇厂 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暂行) 1、目的 为了强化甲醇厂生产管理,严肃生产和工艺纪律,推进技术进步,优化生产过程,确保生产装置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发挥装置运行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各车间要以实现装置“安、稳、长、满、优”运行为目标,切实做好本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认真执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甲醇厂内各车间的工艺技术管理控制。 3、岗位操作规程的管理 ①岗位操作规程由岗位所在车间组织编写,由车间技术负责人校核,经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最后由总工程师(分管生产负责人)批准。 ②各岗位必须有操作规程,并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③每年对岗位操作规程的适用性进行一次评审,做好评审记录。 ④岗位操作规程的发放范围由各车间制定,做好发放记录,相关人员人手一册。 ⑤若采用了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技术,应及时对原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修改,也可以编制补充操作规定。岗位操作规程的修改和补充,

应由所在车间提出申请,经生产设备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分管生产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执行。 4、岗位记录与工艺台帐的管理 ①岗位记录的内容主要有:岗位主要工艺指标执行情况、生产负荷的变化情况、主要设备的开停时间,停车原因、机电设备仪表运行情况,备车情况、设备检修和试车情况、跑冒滴漏情况、不正常生产和事故处理情况、领导的批示及岗位记录的名称、交接班者的签名等内容。 ②工艺台帐的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工艺指标台帐》、《分析化验台帐》、《工艺事故台帐》、《原材料消耗台帐》、《设备、管道、阀门、盲板设置台帐》、《技改技措台帐》、《生产技术经济查定台帐》、《催化剂台帐》、《原始开停车台帐》等。 ③各生产车间的工艺记录要真实、及时、规范,并每月2日按时间顺序整理交生产设备技术部存放;工艺台帐由车间保管存放,生产设备技术部定期检查,对记录、台帐超过保存期的按程序要求及时销毁处理,作好记录。 ④工艺台帐和记录要求: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原始记录必须字体清楚,仿宋化;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⑤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 5、工艺指标及工艺变更的管理

最新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企业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具体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具体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规范化管理文件制作实施细则

二、规范化管理文件制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积极推进我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工作,使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和实施有所依循,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规范管理文件指的是由本公司(工厂)规范化管理委员会签发对全公司系统的管理和动作进行规定和描述的指导性文件,规范管理文件一经正式签发实施,即具有强制作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规范管理文件按性质分为四类: 1.基本规定 2.作业流程 3.报表图表 4.CI规范 第四条规范管理文件按层级分为三级: 1.总公司颁发 2.二级公司颁发 3.三级公司颁发 第五条规范管理文件按业务领域分为八类: 1.组织规程类 2.人事管理类 3.行政管理类 4.财务管理类 5.发展规划类 6.业务管理类 7.信息统计类 8.生产技术类 第六条规范管理文件按保密程度分为三类: 1.G类(General),即通用类,对保密性无要求. 2.S类(Secret),即机密类,限制在公司部门经理(含下属企业经理)以上和相关工作人员范围内。 3.T类(Top Secret),即绝密类,限制在公司少数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范围内。 第七条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规定如下: 1.密级代号 G---表示通用性 S---表示机密性 T---表示绝密性 2.层级代码 00---表示由总公司颁发 1X---表示分公司颁发 2X---表示分公司颁发 3X---表示分公司颁发 5X-9X(备用) 上述两数字中的后一位用于区别三级公司。 3.规范管理文件类型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基本制度类 (2)表示作业流程类 (3)表示图表报表类 (4)表示规范类 4.规范管理文件的业务类别代码 用一位数字加以区别 (1)表示组织规程类 (2)表示人事管理类 (3)表示行政管理类 (4)表示财务管理类 (5)表示发展规划类 (6)表示业务管理类 (7)表示信息统计类 (8)表示生产技术类 (五)另以三位数字用于流水号 (六)规范管理文件的编号统一由一个字母和7位数构成(见下表) 第八条为便于印发与整理归档,除少数图表之外,所有规范管理文件均以A4纸为标准尺寸,并冠以“×××管理文件”文头,其正页和续页的格式均以本“规定”的样式为准。 第九条规范管理文件的制定程序如下: 1.由各业务线相关人员拟稿; 2.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审核,必要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修改; 3.由规范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4.由规范化管理工作小组负责编号、存入电脑、制定标准格式; 5.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实施。 各下属企业制定的规范文件,主要由各企业负责人把关,但必须报总公司规范管理小组审核、编号、存档并以标准格式制定后颁布实施。 第十条已签发实施的所有规范管理文件,若在执行中发现有重复、遗漏、矛盾处或已不适应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修订以至废除,其程序与上述第九条的制定程序相同。 第十一条在制定和实施规范管理文件过程中,若有关部门或企业对有关条款所持意见不同或解释各异时,可提请规范化管理委员会进行仲裁,最后由规范化管理委员会主任裁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 保证建筑产品使用安全 ,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 建设部令第 78 号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 ( 建建 [2000]142 号 ) 等法规和规定 , 结合本市实际 , 制定 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境内的各类建设工程 , 除国家和省上另有规定外 , 竣工验收备案均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建设工程建成后 , 必须通过竣工验收 , 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四条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竣工验收的监 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 , 经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全省重点建设项目、列入重大建设工程管理的和省政府委托的其它大中型项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甘肃省建设项目 ( 工程 ) 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组织竣工验收。 其它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 , 并向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 一 ) 已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 达到竣工标准。 ( 二 ) 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 查 , 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 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 , 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三 ) 委托监理的建设工程 , 监理单位应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 , 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 | 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四 )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并经监理单位认可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 , 确认勘察、设计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 , 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 ( 达到设计要求 , 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 并加盖公章。 ( 五 ) 生产性建设工程主要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 , 形成生产能力 , 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建设单位根据试生产情况 , 提出试生

交通运输部《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工作,根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04年第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路工程验收分为交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 交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竣工验收阶段,其主要工作是:对工程质量、参建单位和建设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工程建设项目作出整体性综合评价。 第三条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变更文件。 (三)施工许可。 (四)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五)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六)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四条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工作一般按合同段进行,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全部完成。各方就合同变更的内容达成书面一致意见。 (二)施工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见附件1)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意见。检测意见中需整改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 (五)竣工文件按公路工程档案管理的有关要求,完成“公路工程项目文件归档范围”(见附件2)第三、四、五部分(不含缺陷责任期资料)内容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报告。 第五条交工验收程序: (一)施工单位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且经施工自检和监理检验评定均合格后,提出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审查。交工验收申请应附自检评定资料和施工总结报告。 (二)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抽检资料以及对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定结果,对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申请及其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应同时向项目法人提交独立抽检资料、质量评定资料和监理工作报告。 (三)项目法人对施工单位的交工验收申请、监理单位的质量评定资料进行核查,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工艺管理办法

汝化字〔2015〕78号 关于印发《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汝州电化有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单位: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汝州电化有限公司工艺技术管理办法》已经公司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1月12日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汝州电化有限公司综合办2015年11月12日印发 校对人:谢云云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汝州电化有限公司 工艺技术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生产工艺、技术的管理,进一步提高公司工艺技术水平,结合 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包括工艺管理的组织职责、规程管理、变更管理、科技攻关和 技术改造管理、工艺和技术台账(记录)管理、奖惩等内容。 3组织职责 3.1 总办室是公司工艺、技术的管理部门,其他部门配合,公司总工程师或相关副总经理主管。 3.2 各分厂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岗 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各分厂负责人对本分厂工艺技术管理负责。 4规程管理 4.1 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是生产活动的基本技术文件,是组织生产的技术依据,各级生产干部、职工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违犯。岗位操作规程是分厂技 术人员根据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的范围和技术原则,制定具体的工艺条件 和操作程序,事故消除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 4.2 规程的编制 4.2.2 规程的编制应遵循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不脱离实际的原则,由总办室组织各分厂技术人员,按照规程编制的统一要求编写,总办室组织校核及各有 关部门会审,经总工程师审定、总经理批准生效,审定、批准签字手续应完整 齐全。 4.2.3 新产品或新工艺的暂行试车方案、试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产品标准,由总办室组织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起草编制,作为学习和试车投产依据,经 生产考核 3 个月至半年编制正式规程,并经总工程师审定、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3 规程的修订 4.3.1 修订的前提条件:工艺、技术、设备上做了重大的改进,新建、扩建分厂,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新版}

关于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019年第一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完加强全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的效率与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1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使用档案,特制订本办法。 1.2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公司各部门、各项目及员工从事作业、经营、管理、宣传及行政类文件、人事类文件、各类合同、财务管理等,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字、图表、帐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子文件、声像、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1.3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4档案管理工作采用“双部门管控,共同管理”原则,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 1.5档案管理指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登记、归档、装订、封存、销档等活动。 1.6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应遵循真实、全面、及时、规范、系统的原则。 二、归档范围 2.1公司资料:公司章程、注册资料、验资报告、资质证书(原件、申办资料、变更记录、年检记录)、机构变革记录、公司大事记、公司年报/推文、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视频、照片、录音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2.2行政类档案:流程制度类文件、行政法规性文件、会议记录、各类公文、公司重大事件记录、政府职能部门颁发需要公司执行的各种行业标准、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函件、物资采购(物资采购、库存、保管、调派等)管理中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 2.3人事档案:员工履历、学历及技能证书、考评、晋升、薪酬调降记录、奖惩

文件管理办法

文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一、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9704-2012),为了规范文件管理,提高文件处理效率和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文件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上级、平级、下级以及本单位内部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三、公司公文是公司实施领导、履行职责、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规章制度,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的重要工具。 四、公文处理工作是指公文拟制、办理和管理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五、公文处理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准确规范、精简高效、安全保密的原则。 六、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文处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并对公司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七、公司各部门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勤勉高效,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公文处理人员应当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公文处理工作的连续性;确需调换时,要做好工作交接,并报综合办公室备案。 第二章公文种类和形式 一、公文种类主要有: (一)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决策和安排、奖励、变更或者撤销所属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适用于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四)通知.适用于印发规章制度;转发上级单位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传达要求所属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调配干部。 (五)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六)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请求备案,答复上级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的询问。 (七)请示.适用于向上级单位请求指示、批准。 (八)批复.适用于答复所属单位的请示事项。 (九)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十)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一)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公司公文的主要形式为文件式公文、信函式公文、传真文件、专用文件、签报及部门信函式公文等。 三、各类公文的适用范围: (一)文件式公文。用于向各股东单位及相关单位呈报请示、报告和意见;传达贯彻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印发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做出重要工作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公司及所属单位有关人事任免;答复所属单位报请审批事项;通知重要事项;转发上级有关重要文件等。 (二)信函式公文。用于向不相隶属单位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商洽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转发上级有关事务类文件;向所属单位布置事务类工作等。 (三)传真文件。用于紧急情况下发送的公文。 (四)签报。用于公司各部门向公司领导请示问题或报告工作等。 (五)部门信函式公文。用于各部门依据部门职责,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部门之间商洽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向所属单位的相关部门布置事务类工作、征询意见或答复问题等。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细则

( 十二 ) 已通过消防、环保、职业安全卫生专项验收 , 有关部门已出具专项验收意见和准许使用文件。 ( 十三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第七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按以下程序进行 : ( 一 ) 工程完工后 , 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 申请工 程竣工验收。同时 , 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勘察、设计单位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 建设单位编制完成试生产报告。 ( 二 ) 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省列重点建设项目、列入重大建设工程管理的和省政府委托的其它大中型项目 ,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 , 向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 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和 专家组成验收组 , 制定验收方案。其它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 , 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专家 , 组成验收组 , 制定验收方案。 ( 三 )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备案机关和负责监督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 并到 备案机关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 见附表 ) 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见附表 ) 。 ( 四 ) 备案机关应审查该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 对符 合要求的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不符合要求的 , 通知整改 , 并重新确定竣工验收时间。 ( 五 ) 建设单位应按第五条规定组织竣工验收 , 程序如下 : 1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向验收组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 况 , 以及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 2 、验收组人员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 3 、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 4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 , 生产能力核定、竣工决算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 , 形成经验收组全体人员签署的工 程竣工验收意见 ; 5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 致意见时 , 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办法 , 待意见一致后 , 重新组织工程竣工 验收。不能协商解决时 , 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裁决。 第八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 : 工程概况、开工日期、建设单位执行建设程序情况 ,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 , 对生产能力的核定和竣工决算的审定 , 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 验收小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 ( 一 ) 立项批复 ; ( 二 ) 初步设计批复及施工图审查意见 ; ( 三 ) 施工许可证 ; ( 四 ) 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 , 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的工程质量检

河南省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竣工验收实施细则 豫建建(2014)12号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本省境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以下简称工程竣工验收),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所属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参加。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由质量监督机构依法实施监督。 第六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技术或主管质量的负责人审

核签字。 (三)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或经整改后合格的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工程各参建单位; 3. 工程施工质量及监理情况; 4. 工程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5. 竣工资料审查情况; 6. 工程质量评估结论。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分别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项目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质量检查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 2. 检查依据;

(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终稿)

关于印发《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部门、各子公司: 集团公司办公室根据《档案管理实施意见》的要求,针对起草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与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反复的沟通、协调,现将修订后的集团公司《档案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和标准加强档案管理工作,使我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 此通知 附:《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办公室 2010.5.10

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为加强集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使档案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如下: 一、集团公司资料归档范围 凡是反映公司经营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书面文件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一)政府机关或行业管理部门(简称职能部门)的文书材料。 1、职能部门召开的有关房地产工作的会议文件; 2、职能部门下发的涉及经营业务并要求贯彻执行的文件; 3、职能部门领导检查工作、参观或者参加公司活动中的指示、讲话; 4、职能部门对公司各类请示事项的批复; 5、其它相关资料。 (二)公司文件资料 1、公司内部管理文件。包括公司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通知、规定、员工奖励、处罚、公司法律纠纷、公司大事记、工商变更及年检资料等。 2、企业的重大决定文件。包括集团公司董事长、总裁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决议或会议纪要等。

3、请示性文件。包括公司针对工程项目向市规划局、国土局、区政府、市建设委员会、市财政局等其他政府部门发出的请示、申请报告、说明、汇报、承诺等。 4、凭证性文件。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5、证件性文书文件。包括公司证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房产五证,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企业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标证书、证明等。 6、报告性文件。包括公司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策划报告书、预测报告、实测报告、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审查报告、勘察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等。 7、人力资源资料。包括企业各部门的员工档案,人事任免资料,绩效考核资料,员工培训、学习档案,流程管理资料,离职人员档案,人力资源信息,社会异动资料,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 8、土地资料。包括建设用地批准,地籍调查表,土地他项权证明书,建设用地地籍测绘成果,移民拆迁、安置补偿批准文件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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