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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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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经所在学院批准,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在校外租房期间应注意自我保护和人身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因病、参军入伍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向公寓中心申请,另行安排。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休学学生,休学期间须缴纳住宿费。

第十条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换宿舍的学生,需本人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调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交公寓中心审批,批准后予以安排。经批准调换宿舍的学生,须在公寓中心审批完成之日起3天时间内主动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务清点工作,换取宿舍钥匙并完成搬迁。

第十一条入住学生必须按时交纳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每学年交纳一次,包含本学年两个学期。入住时间按学年计算,非毕业生从上年第一学期开学到次年暑假为一个学年,毕业生从上年第一学期开学到次年学校统一规定的离校时间为一个学年。

第十二条住宿学生走读退宿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经所在学院批准,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因毕业、结业、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时,已交住宿费从办理退宿手续之日的次月起退还剩余月份的住宿费(以自然月为单位);外出实习的学生,按正常就学对待,不办理退宿。退宿学生须在公寓中心完成审批之日起3天时间内主动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务清点工作,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上交钥匙。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的,视为违约留宿,将根据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应文明离校,必须在规定时间搬离宿舍并上交钥匙,如预期时间内不搬离,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宿舍进行清理。在办理离校手续期间要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主动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物的清点工作,如有损坏、丢失,相关责任人须按《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物品损坏赔偿细则》,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学生完成公寓中心退宿审批手续后,须在3天时间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上交钥

匙。否则,因宿舍清理、维修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完全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五条公寓中心根据住宿床位额定数、宿舍基建或维修工作的需要、学校对学生公寓用途的调整以及住宿学生学习场所的变更等情况,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时,相关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调整工作。

第十六条寒暑假住宿: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宿,因特殊原因需假期留宿的,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家长同意,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留宿,留宿房间需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暑假期间,因社会实践、考研复习、参加竞赛、参与科研等原因需假期留宿的,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家长同意,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留宿,留宿房间需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已婚学生的住宿不予特殊照顾,婚育学生不得带孩子在宿舍居住。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

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如发现住宿学生有损宿舍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报

告公寓管理人员出面处理。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23766010)和学生公寓值班室,并及时撤离现场,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公寓值班室,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乱扔烟头,或在室内摆放香烟及吸烟用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盘式蚊香、蜡烛、打火机、煤油炉、酒精炉、烧烤炉、燃气灶及其他灶具);严禁存放或使用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茶壶、电饭煲、电热毯、电热杯、电热壶、电火锅、电暖器、电熨斗、电烙铁、电磁炉、电吹风、电夹板、卷发棒、煮蛋器以及转功率插座和其它被学校智能节能平台认定为纯电阻发热类的用电器)和大功率电器(功率在300瓦以上电器,如饮水机、微波炉、榨汁机、豆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如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

定的学生,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知情不报者连同当事人一起,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人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任何时候不得将钥匙插在门上;学生入住时配备的房门钥匙,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丢失钥匙后要及时向本楼值班员报告,由公寓辅导员上报公寓中心更换门锁;值班室原则上不外借宿舍钥匙,住宿学生因特殊原因借用本宿舍钥匙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押证借取钥匙并及时归还。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不宜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寒暑假期间,住宿学生应将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带离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公寓值班室一律不予寄存住宿学生的个人物品、外卖、快递等,否则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严格执行进楼刷卡制度。进楼应主动自觉刷卡,公寓值班员有权监督学生刷卡;一卡通丢失或忘带,需凭借本人其他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并核实身份后,方可进楼;对不服从值班人员管理,拒绝刷卡,态度恶劣者,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住宿学生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公寓楼需进行登记。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学生所携带物品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学生应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待核实后,方可进出公寓楼。对拒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因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造成其他同学或集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学生公寓实行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公寓辅导员每周对所管辖楼宇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检查,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校、院两级学生工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文明联查,公寓中心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相关负责人开展宿舍抽查、夜查。各学院每周应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本院所有学生宿舍进行至少1次检查,其中学院党委副书记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检查结果汇总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备查。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各学院学生宿舍抽查1次。检查人员应佩戴有关工作牌(证)方可进入宿舍检查。检查时,住宿人员应配合检查和询问,礼貌回答问题。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由检查人员发出书面《限期责令整改通知

书》,并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对于检查成绩优秀和问题严重的学生宿舍,公寓中心定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会客制度。住宿学生如需会客,应在一楼大厅会客处进行,来访人员晚22:30前必须离开,晚22:30以后,学生公寓不允许会客;非本楼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公寓,对态度蛮横,拒不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的,移送校保卫处处理;工作人员检查或维修宿舍时,须两人以上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第二十九条学生公寓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应主动报告所在学院学工办和公寓中心。住宿学生如发现宿舍内有传染性疾病疑似患者,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应服从校医院的医疗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住宿的调整和安排。

第四章公共秩序管理

第三十条住宿学生应自觉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共同创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住宿环境。尊重、珍惜公寓工作人员劳动成果,每天打扫宿舍及门

前卫生,严禁在门厅、走廊、消防通道堆放垃圾或摆放自行车、雨伞、暖壶、墩布、鞋子等私人物品,如发现违者,将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处理。室内垃圾应及时清理,放置在垃圾袋内,自觉带到指定收集地点;自觉爱护公寓区周围绿化地,不得随意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停放自行车。

第三十一条住宿学生应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宿舍文明的行为,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学生公寓内禁止经商或其他相关行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如学生组织举办非经营性宣传类活动,须经公寓中心批准,开具相关证明后在指定的区域张贴或布置。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养成规律的生活习惯。公寓楼早6:00开楼门,晚23:00关楼门及熄灯。公寓按时开关楼门,晚归学生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向值班员说明情况,登记后方可进入;对于无正当理由多次晚归的学生,将根据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因特殊情况需早出公寓的学生须提前

一天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提早出楼。

第三十四条住宿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沐浴、不混用洗漱用品和餐具,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衣服勤洗勤晾晒杀菌,预防疾病的滋生和传播。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住宿学生应爱护学生公寓内公共财产,妥善使用公寓楼和宿舍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他各项公用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新生办理入住时,住宿学生应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产登记,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宿舍内其他公共设施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共同保管。未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学校统一配置的家具搬离本宿舍或转借他人,不得将非本宿舍的家具搬入宿舍使用,不得私自更改宿舍内家具布局。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学生公寓统一配置的公共设施(如家具、玻璃、门窗、电风扇、吹风机、微波炉、电开水器、洗衣机等)出现损坏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应及时向公寓值班室报修。对于正常损坏由公

寓中心负责维修或更换。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故意损坏的,相关责任人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第九章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学生公寓的公共设施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凡未按照各类设备的操作方法,违规使用公寓楼内公共设施,造成设施损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故的,由违规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九条学生公寓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各楼公寓辅导员、维修员按照相关要求每天对学生公寓各楼宇的公共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巡检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确保学生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四十条学生公寓实行用电定额指标管理,由学校水电能源部门在新学年开始时,按照住宿房间标准输入定额电量。学年中,宿舍内超出定额的电量,由住宿学生到水电能源部门指定的售电点购买。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现象,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

第四十一条住宿学生应注意安全用电。应购买、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3C认证的合格电器产品,不得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一经发现,予以没

收。宿舍内全体人员离开时,应关闭室内电源总闸,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智能用电平台检测到因使用违禁电器、大功率电器造成的宿舍断电,由当事人向学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处理后,将书面材料提交公寓中心审核,方可恢复宿舍供电。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楼内违规用电行为,违者将按第九章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四十二条公寓楼可能出现电压波动甚至断电现象,计算机等电器使用者应自行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学校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各类损失和责任。

第七章公寓文化建设

第四十三条公寓文化建设坚持以打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公寓环境,营造“积极、健康、友爱、包容”的公寓氛围为宗旨。公寓中心通过组织学生公寓文化节,开展安全文明检查和争先创优活动,编印公寓要闻、海报,建立网络宣传平台等形式开展公寓文化建设。

第四十四条住宿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公寓中心组织的“星级文明宿舍”、“特色毕业生宿舍”、“最美毕业生宿舍”、“军训内务标兵宿舍”、“我爱馨家风采展示”、“爱心接力留爱师大”、公寓故事征集等学生公寓特色文化特色活动。

第八章奖励

第四十五条公寓中心积极开展各类特色宿舍评比活动,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每学期末,公寓中心将根据本学期的安全文明检查结果评选出“星级文明宿舍”;每年新生军训期间,公寓中心将组织开展“军训内务标兵宿舍”评选活动;每年毕业季期间,公寓中心将组织“特色毕业生宿舍”、“最美毕业生宿舍”等评选活动,以上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对获得“三星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所在班级班主任可在年终学生工作表彰中酌情加分;学院宿舍安全文明检查排全校前8名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在年终学生工作表彰中酌情加分。

第四十七条公寓中心对当年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学生干部,按优秀、良好、合格各一定比例进行考核,并可直接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

第四十八条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是发展党员、评选“三好学生”、“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之一。

第四十九条公寓中心对积极参与公寓文化活动、参与公寓工作的学生将给予奖励,并在学生综合

测评中予以加分。

第五十条对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拾金不昧、关心同学等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九章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五十一条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恪守有关文明公约。违纪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学生公寓违规处理方式分为书面整改、通报批评、纪律处分三种。

第五十三条违反学校公寓管理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给予相应处分:

(一)对在宿舍内存放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等纯电阻发热类的用电器)、大功率电器(功率在300瓦以上)和酒精灯、煤油灯等灶具一经发现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对在宿舍内因吸烟、使用明火、使用禁用电器等引起火险、火灾的,视情节轻重,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三)对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向室外抛掷物品,扰乱学校

正常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四)对私自留宿非本寝室成员,给予记过处分;因留宿非本寝室成员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对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对私自占用或调换、出租床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对在校有住宿床位,而未经批准私自校外租房住宿,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八)对在宿舍内存放或饮用酒类饮品,(如:白酒、啤酒、葡萄酒等)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九)对无正当理由违反宿舍作息时间,晚归或夜不归寝,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对在规定的学生休息时间内或宿舍熄灯后,在宿舍内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的,视情况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一)对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如:猫、狗、兔子、仓鼠、鸟等动物),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二)对在宿舍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十三)对谩骂、侮辱、攻击公寓管理人员、值班员、保洁员、维修员等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学校安全文明检查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四)对其他违反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五十四条违反学校公寓管理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尚不足给予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整改或通报批评,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一)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1.在宿舍内从事维修、租赁、销售等商业经营活动;

2.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宗教活动;

3.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4.将淫秽、非法书刊、音像等物品带进宿舍,在宿舍浏览、接收、传播非法网站和黄色网站(网页)信息;

5.未经批准,在宿舍公共区域内私自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散发传单等宣传品;

6.在公寓楼外不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如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

7.在规定的学生休息时间或熄灯后,在宿舍内不注意控制计算机、手机、收音机等使用音量或喧哗吵闹,打牌(如扑克、桌游等)、唱歌、弹拉乐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8.已办理调宿、退宿手续,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或私自保留原宿舍钥匙;

9.未按规范要求使用或人为故意造成学生公寓统一配置的电器设施(如电风扇、吹风机、微波炉、电开水器、洗衣机等)丢失、损坏;

10.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影响宿舍安全的行为

1.宿舍无人时,未关闭室内电源总闸或通电插座上有负载电器;

2.将移动式插座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电源线悬空接驳或缠绕于床架、椅子等部

位;

3.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用电设备;

4.在公寓楼内吸烟、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摆放香烟、烟缸等吸烟用器具;

5.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

6.无正当理由晚归、早出公寓楼或夜不归寝;

7.进入学生公寓楼,不配合进楼刷卡。

8.将一卡通转借他人使用,进入本人所住楼宇;

9.未按照公寓中心统一分配,私自调换、占用、出租房间或床位;

10.私自加装、更换宿舍门锁,私自安装插销,或私配宿舍钥匙;

11.将宿舍钥匙插在门上存放;

12.攀爬、翻越公寓楼门窗、栏杆等危险行为;

13.随意损毁、动用公寓楼内应急疏散图、消防器材,或擅自开启消防通道;

14.私自使用公寓楼公共区域电源设施或跨寝室私搭乱接电源、电线、网线

15.其他影响宿舍安全的行为。

(三)影响宿舍环境的行为

1.宿舍卫生严重脏乱,或在室内、阳台堆放杂

物、停放自行车等;

2.在宿舍存放或饮用酒类饮品(如白酒、啤酒、葡萄酒等);

3.在宿舍饲养宠物(如猫、狗、兔子、仓鼠、鸟等动物);

4.宿舍成员在宿舍无人时使用深色全封闭布帘;

5.在宿舍内铺设海绵或塑料地垫;

6.私自装修宿舍,或在墙面上凿进铁钉等硬物;

7.私自移动、搬出、拆装家具导致宿舍室内布局改变;

8.安装或使用悬挂式书桌;

9.在楼内外乱丢垃圾、乱泼污水或将水倒入垃圾桶内;

10.将剩饭菜或其它异物等倒入下水道中,造成堵塞;

11.在楼内墙壁、门上打球、踩脚印、按手印和乱涂、乱写、乱画;

12.在走廊、门厅、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

13.在门厅、走廊、消防通道堆放垃圾或摆放暖壶、雨伞、墩布、鞋子、晾衣架、自行车等个人物品;

14.其他影响宿舍环境的行为。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某校大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 一、总则 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工作是所有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应摆在全体员工心中的首要位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院学生管理的规章,进一步健全和细化学生公寓各项安全管理办法。在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础上,教育和加强全体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严格遵照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无盲点,力争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一要加强教育,二要管理到位,三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二、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1. 严格执行公安消防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 2. 对全体员工、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3. 组织工作人员进行防火训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突发火灾的处理方法; 4. 在公寓内组织学生义务消防队,进行防火、灭火、逃生等方面知识的培训; 5. 教育全体员工和广大学生做到人人对安全负责,人人做有心人,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情况,及时消灭隐患; 6. 保卫人员督促宿管员每月要对楼内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巡视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始终保持良好的状态; 7. 宿管员要利用卫生检查和查寝的时机,必要时可通过突击检查的方式,对每个房间的用电状态进行监测。发现公寓内有大功率电器,要没收到值班室代为保管,到学生放假离校时归还学生本人; 8. 学生在寝室内不允许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寝室内使用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物品,禁止在寝室内进行焚烧书籍及其它物品。 三、学生公寓防盗安全管理办法 1.建立治安通报制度。把社会治安的最新情况及时通报给学生,教育学生,指导学生加强防范意识;

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在

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在 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中的作用 ――对清华大学学生公寓工作的一点思考 方华英聂风华韩标 学生公寓既是学生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学生交流思想,实践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16号文件)指出,“高度重视大学生生活社区、学生公寓……等新型大学生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大学生自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教育效果”。这更进一步明确了学生公寓在“育人”工作中的重要位置。 由于学生公寓所具有的多方面职能,决定其服务和管理是一项系统而复杂的工程。一方面,后勤服务部门要在公寓给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另一方面,学生工作部门和后勤服务部门需要相互协作,充分发挥公寓的育人功能。为此,清华大学充分发挥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的作用,明确了公寓管理委员会及其中各部门的职责,完善了公寓管理制度,建立了学生公寓工助理制度,通过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学生公寓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完善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落实管委会工作制度 清华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是清华大学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的下属机构,由与学生公寓服务与管理相关的学生工作部门、后勤工作部门、学生会、研究生会以及财务处、网络中心、电教中心等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共计16个单位的18名代表组成,下设若干工作小组,分别负责学生公寓服务和管理的有关工作。其主要职能包括: 1、审议和批准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2、对学校学生公寓在教育、管理、服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3、监督检查公寓各项管理办法及服务项目的执行; 4、协调住宿学生、学生工作部门、后勤工作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 发现和解决学生公寓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纠纷;

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亚泰建材图们公司大学生公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发展对人才培养要求,企业决定设立大学生公寓。为规范大学生公寓管理,切实做好大学生住宿服务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大学生公寓入住范围及房间定员、物品配置标准第二条 大学生公寓 大学生公寓楼二层为男寝和三层为男/女寝,各15间标准房。 1、住宿人员:企业大、中专毕业生员工; 2、定员标准:每两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大学生公寓每房间配2张单人床,棉垫2个,饮水机1台,共用学习桌1张,折叠椅子2把,电视机1台,电视柜1个。 第三条 倒班宿舍 大学生公寓一层为倒班宿舍,13间标准房。 1、住宿人员:企业倒班人员中晚班无法回家的员工; 2、定员标准:每三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配置3张单人床,棉垫子3个,饮水机1台。 第四条 招待所 1、企业厂址位置相对较偏远,为接待集团公司领导检查工作或业务联系单位人员,每层拟设置5间标准房,共15间标准房; 2、定员标准:每两人一间标准房; 3、配置标准:招待所每房间配置2张单人床,棉垫各2,饮水机1台,电视机1台,电视柜一个。 (注:每个房间配笤帚、拖把各1个,笤帚、拖把以一年为周期,按以旧换新方式领用,劳保管理员有权根据上述物品的使用程度给以延期更换)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五条 大学生公寓由综合部统一负责管理,实行公寓化管理模

式。 第六条 员工入住审批流程,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本部门领导签署意见,报人事劳资处审查合格后或人事劳资出具入住人员名单,向办公室开具住房通知单,办公室予以安排办理入住手续。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办理。 第七条 大学生公寓的水、电、暖房屋设施等正常维修,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第八条 公寓的卫生管理及床上用品的清洗。住宿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垃圾袋装定时放于指定地点,严禁在楼道内乱扔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燃烧废纸、随地吐痰等,禁止在公寓内生火炒菜、做饭、污染环境。 泔水桶、走廊、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安排人员清理; 个人室内、床上用品的整理与清洗由个人负责,宿舍内卫生由入住人员根据值日安排随时清理。日常被褥叠放要整齐,物品无乱搭乱挂现象,室内卫生清洁,无杂物、无蛛网。 第九条 宿舍内严禁私扯乱接,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条 公寓门厅内、楼梯间、走廊等公用部位,禁止停放自行车、堆放杂物,公寓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否则,公寓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清除。损坏公寓内公共物品,按价赔偿。 第十一条 凡住宿人员要自觉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要文明住宿,按时作息,和睦相处,不做影响团结和他人休息的事,严禁未经许可容留外来人员露宿;严禁酗酒、打架斗殴、吵架,禁止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不良行为发生,严禁常驻人员无故夜不归宿,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程度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公寓内公共洗漱间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洗漱人员须服从管理。洗漱人员要爱护洗漱设施,节约用水,遵守秩序,文明洗漱。 第十三条 公寓门卫安全管理由综合部安全保卫负责,房间内安全由住寓人员个人负责,离开房间,应切断电源,随手关门上锁。 第十四条 住宿人员应按员工手册规定规范约束个人行为,违反本办法,由综合部视情节,予以批评教育、按规定索赔损失。发现酗酒闹事、打架斗殴、吵架、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等问题,交综合部安全保卫处理,情节严重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考核管理

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汇编

xx学院 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 ---------督察部 考 核 方 案 2011年12月7日

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学生干部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的思想道德修养,规范成员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组织形象,根据《xx 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条例,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考核方案在学生工作部(处)、团委老师的领导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大学生公寓管理 委员会主席团实施,具体考核材料由办公室收集管理。第二条本考核方案采取百分制,分基本分和加减分两部分,其中基本分为60分。 第三条学生工作部(处)、指导老师对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进行考核,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应接受所有 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监督。 第四条办公室每月在月末对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所有成员工作情况及到勤情况进行考察及材料统计。各部门以该部 门部长向办公室提供的考核材料和平时督察部收集的纪 录的材料的等为标准;各园区的楼层长由各园区秘书长 向办公室提供的考核材料和督察部平时收集纪录的材料

为依据,进行考核。 第五条主席、副主席对各部部长、各个园区秘书长进行考评。第六条办公室以第三条和第四条的规定材料进行逐项严格平分,并写评语。 第七条办公室及督察部由学生工作部(处)老师、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督察、考评。 第二章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任免制度 为规范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成员的任免,优化领导结构、提高成员素质,制定任免制度。 一、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的任免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及优中选优的原则进行。 二、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干部的任用 1、在每年招新工作结束后实行换届,由上届大学生公寓管 理委员会委员们组织,接受老师的指导。 2、大学生公寓管理委员会实行竞聘制,择优任用,并颁发 聘任证书。

(完整版)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员工宿舍管理办法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不断改善员工居住水平,减轻员工负担,制定本办法。 一、职责划分 1.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员工宿舍的综合管理,包括宿舍调配、物品配置、费用统计核算、管理制度制定、宿舍钥匙管理、安全卫生监管检查等。 2.项目部负责管辖区域内员工宿舍未更换卡式水、电表的查抄工作,定期将抄表数据通过书面形式转给行政办公室(或由行政办公室组织临时抄表人员定期抄表)。同时,项目部负责本辖区内宿舍的日 常维修工作(由行政办公室通过工作联系单的形式,产生的维修费用由行政办公室承担)。 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申请宿舍的资格认证。 4.财务部负责员工宿舍抵押金的收取和住宿费、水电费扣款,及卡式水、电表的收款、储值。 5.秩序维护大队负责保安一号院的日常管理。 6.宿舍管理委员会负责宿舍分配、设备配置、大中修等的审定和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程序 (一)可申请住宿人员范围:管理人员;维修、保洁、绿化班组长以上人员(含业务技术骨干或生活有特殊困难员工),家住外地(京 内无房)或京内有房但在远郊区(平谷区、怀柔区、密云县和延庆县)

居住的员工;特殊岗位(如项目部副职以上人员定期加班)、阶段性 工作(如区域创优、打压试水等)和院校实习生可以申请临时宿舍。 (二)申请程序 1.员工或院校实习生申请宿舍,应填写《员工宿舍使用申请单》,临时性需注明,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资源部。 2.员工申请带家属宿舍,须直系亲属(即夫妻及儿女;夫妻双方或父母儿女都在公司工作,以男方或父母申请为主),应填写《员工 及家属宿舍使用申请单》,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人力 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应就员工在职情况、居住情况等进行审核,填写明确意见。 3.符合条件的,经行政办公室批准,凭《员工(及家属)宿舍使用申请单》到财务部交纳居住抵押金,3个工作日内由行政办公室宿舍管理人员予以安排,并做好登记。 4.员工直系亲属(即夫妻及儿女)来京探亲,可申请临时性宿舍,填写《员工直系亲属探亲暂住申请单》,经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行政办公室批准并发放盖有公司印章的暂住证明,2个工作日内由行政办公室安排。 (三)日常管理 1.分配标准 住宿人员本着属地、就近安排的原则。 (1)职能部门、专业公司、项目部副职(含)以上人员,可分配15㎡以内宿舍一间,共用卫生间1处。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一)我校在校学生,经安排并交纳公寓管理费,方可住进公寓。中途退学者,不退管理费。 (二)学生进入公寓,要服从公寓管理人员的管理。 (三)学生应按指定的房间,床位就宿。未经允许,不得随便调换。 (四)学生不得随意漏宿。家在本市的学生,星期六可回家住宿。 (五)每个宿舍推选一名舍长,负责本宿舍内的日常管理,并带领本宿舍成员,争创文明宿舍。 (六)宿舍要做政治环境好。不看不健康的书刊,不说不健康的话,不听不健康的歌曲,勇于同不文明、不道德的行为作斗争。 (七)养成文明习惯,不打架斗殴,不骂人,不吸烟,不喝酒。 (八)遵守作息制度,保持公寓安静,不准在公寓内拍球或踢球,不做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事。 (九)不准在公寓内自饮、就餐,不准在公寓内使用任何炉具。杜绝长流水、长明灯。 (十)不准在公寓内酗酒、跳舞、赌博等。 (十一)进入别人房间要先敲门,经允许后方可进入。不得乱翻别人的物品。别人宿舍无人时,不得随便进入。 (十二)对外来客人或亲属,不得随便留宿。确需留宿,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方可留宿。 (十三)男女生不得互串公寓,若有急事,须经公寓管理人员批准,将学生证交值班室方可入内,并按规定时间退出。 (十四)提高警惕,注意安全。外出注意锁门关窗,注意防火防盗。个人钱物要妥善保存,数量较多的钱款要存入财物处或银行。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查问并及时报告。 (十五)爱护公物。不得随便调换室内家具或设备,不得拆卸门鼻、门扣、窗钩等,造成公物损坏者,应照价赔偿并罚款。

(十六)节约用电。严禁使用任何电热设备,每个宿舍不得超过一灯(40W),一插座(只限于收音机、录音机使用)。不得私自乱按或拆卸电线、电灯、插座等用电设施,不准私自更换保险丝,不准破坏电气开关箱。 (十七)保持公寓内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果皮纸屑,不向大小便池内倒垃圾,不向地面、走廊泼水,不从窗口向外扔赃物或倒水。 (十八)搞好个人卫生,勤洗衣服、鞋袜,勤洗澡洗头,常洗晒被褥,个人物品要摆放整齐。 (十九)认真做好值日工作,各宿舍负责的卫生区要做到责任到人。 (二十)走廊、楼梯旁不准张贴字画、启事、广告等,不准在墙上刻画或钉钉子。 (二十一)不准往室内搬放其他物品,如家具、砖头、木板等。 (二十二)学生离校时,有公寓管理人员检查各项设施是否完好、齐全。如有损坏或丢失,应交赔款后方可办理退宿手续。 二、学生公寓卫生标准和评分标准 学生公寓卫生标准 1、学生个人卫生规定 (1)勤洗衣服、毛巾、手帕;勤洗脸、勤洗脚、勤晒被子、勤理发; (2)早晚刷牙,饭后漱口; (3)不留长发,不留长胡须、长指甲; (4)不吸烟,不酗酒,不暴饮暴食,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 (5)饭前便后洗手,外出归来洗手; (6)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维护公共场所卫生; (7)按时就寝,按时起床,依气温变化随时加减衣服; (8)不睡他人床,不共用他人脸盆、拖鞋; (9)床底下不塞臭衣臭袜; (10)传染病易发季节控制外出旅游、参观; 2、学生宿舍卫生标准 (1)铺位要干净、整齐、美观;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口的一头,折口对门;枕头按要求放置放在被子上面;蚊帐要挂好,起床后将蚊帐平整翻到顶上;

东华大学教师公寓租赁管理办法(试行)-东华大学资产管理处

东华大学教师公寓居住办法(草案)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教师公寓管理体系,缓解青年教师的住房困难,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往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的若干意见(教发[1998]23号)》、《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沪府令第68号)》,结合《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沪房管规范保[2013]3号)》等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及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教师公寓是指学校用于解决教职工短期住房困难的过渡性周转用房,其产权属于东华大学。 第三条学校成立教师公寓管理工作小组,该小组由资产管理处、人事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受学校委托,负责拟定教师公寓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资产管理处房产管理科负责教师公寓管理的具体工作,受教师公寓管理工作小组监督。 第四条为保证教师公寓的流动性,教师公寓租赁合同二年一签,租赁总年限一般不超过6年(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为2年)。 第五条教师公寓的租金参照所在地区房屋租赁市场价格及周边公共租赁住房价格予以确定,实行一房一价,向全校公布后执行。 第六条申请条件 租住教师公寓的申请人为本校聘用在职在岗教职工以及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个人和家庭在本市无住房的(含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 2、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 3、现有住房在上海市外环线以外等偏远郊区交通不便的; 4、其他因工作特殊需要的。 第七条教师公寓申请方式 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房产管理科提出申请,也可由所在部门汇总申请材料后,集中提交给房产管理科。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书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一、活动背景:当我们成为大学生的那一刻,我们的学习生活方式发生了巨大的改变,我们不再成天埋头苦读于沉闷的教室,寝室随之成为我们的最基本组成单位了。因此,丰富我们的大学生活,营造互助互爱、积极愉悦、学习氛围浓厚的寝室氛围对我校学风的完善、文化的深化、“信敏廉毅”精神的传承显得犹为重要。 二、活动目的:寝室文化包含着深刻的内涵、有着丰富的活动内容和多样的活动形式,对学生的思想修养、文化修养、综合能力等各方面有着积极的影响。在前一届活动的基础上,我们不断努力,不断创新,迎来了河北金融学院又一届“寝室文化节”活动!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希望同学们能在准备中增进彼此间的了解、深化相互的.友谊,达到进一步融洽学校氛围的目的。同时,由于各系在其专业方面的特殊优势,可以使同学们在比赛的过程中一方面展示自己的才学,另一方面可以进行学习上的切磋,起到互相激励的作用、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再者,在呼应中国“建立节约性社会”、学校建立“节约保定”的主题的同时,亦可激发大家的创新意识,体现金院学子的思维活跃的特点。 三、活动时间:20XX年x月xx日---xx日 四、活动地点:公寓中 五、活动构成: (一)宿舍书法绘画展览

(二)宿舍手工制品展 (三)公益广告设计 六、活动流程 (一)宿舍书法绘画展览 1、主题:团结宿舍,由你我共建 2、内容: ①参赛作品形式为照片、书法、绘画等。 ②照片或书画皆应反映我校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生动体现寝室同学的日常 生活和学习状况,着重体现宿舍成员相亲相爱,和睦相处,富有创意、新意、寓意。③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寝室。 ④我们将评选出3个三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一等奖。 ⑤截止日期:x月xx日 (二)宿舍手工制品展 1、主题:变废为宝,保护环境 2、内容: ①参赛作品小手工艺品。 ②此环节的手工艺品是由废物或垃圾转换而来,本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理念, 以变废为宝为主题,用巧妙的双手来制造工艺品。 ③作品请注明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班级、寝室。 ④我们将评选出3个三等奖,2个二等奖,1个一等奖。

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规定含申请表

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规定 含申请表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分配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员工宿舍分配原则及要求 1.分配员工宿舍,应严格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凡公司员工(含试用、实习员工,不含兼职员工)均可申请员工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或入职时向公司行政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不得私下转换住房,经发现,取消其分房资格。 三、分配宿舍办法 1.申请宿舍的员工应在规定日期内填写《员工宿舍分配申请表》,并履行全部签字手续后,公司行政按照评分分配宿舍。 2.按照评分分数由高到低顺序选择宿舍。 3.如果评分结果相同的,参考员工直属领导的意见后,由管理层投票分宿舍。 四、评分原则 1.工龄分:每入职服务公司1个月,计1分。 2.职务分(本项只计一次分,以现在的职务为准) 3.学历分(本项只计一次最高分,以学历证书为准)

4.职称技能分(按职称、专业技能名称的不同,可累计计分) 五、宿舍费用 1.分数在150分(含)以上的免除房租费,120分(含)以上的房租费20元/月,100分(含)以上50元/月,80分(含)以上房租费80元/月,60分(含)以上的房租费120元/月,40分(含)以上160元/月,20分(含)以上180元/月,20分以下200元/月。 2.男女员工宿舍管理员可免除房租20元/月。 3.居住所耗费的用水、电、气、光纤、网络、物管、车位等费用,员工自理。 4.公司家属接待房按30元/间·夜收费,含水、电、气、光纤、网络、物管、车位等费用。 六、管理办法 1.员工宿舍管理员由全体住宿人员推选,报公司备案。 2.员工宿舍应由宿舍管理员建立值日制度,值班者负责责任区公共卫生、水、电设备状况。 3.员工宿舍只限员工本人入住,任何员工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4.员工离开住所必须关好门窗,锁好房门或大门。 5.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电量大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不私接电路,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进排除事故隐患。 6.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中的公司财产物品。 7.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应照价赠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8.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 9.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东华大学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办法(试行) 一、入住 1.入住学生宿舍(公寓)的学生必须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制度。入住前须与宿管部签订协议。 2.学生入住时,需交一寸照片两张、填写住宿登记表,按学校规定缴纳住宿费。 二、日常管理 1.学生宿舍(公寓)的管理,实行思想教育与行为管理相结合,学校管理与学生参与相结合,规定劳动与志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2.学生宿舍(公寓)建立宿管会,宿舍楼设楼长,楼层设层长,寝室设室长,均由学生担任,配合做好宿舍安全防范、清洁卫生等日常管理工作。 3.学生入住的房间和床位由宿管部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房间和床位。 4.学生会客原则上在会客室进行,如特殊情况须进宿舍,来访者须凭本人证件在值班室登记许可后,方可入室;晚上9时后不能进入宿舍,男女学生不得擅自进入对方宿舍。 5.为保证安全,宿舍内严禁存放和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烙铁、电吹风、电热毯等);不得存放和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等易燃易爆物品;室内和公共场所不得焚烧废弃物;熄灯后严禁在室内点燃蜡烛。违者视情节轻重,按校纪校规处理。 6.学生宿舍(公寓)原则上实行缴费用电制度。宿舍内不得私接电源线,不

得擅自加大电源保险丝。室内电源插座插入接线板只能放在桌上使用,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 7. 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门窗。发现室内财物被窃,应保护现场,迅速报告公安部门。 8.入住学生必须自觉爱护宿舍公共财物,爱护绿化,保护环境。室内家具等设施按标准每人配置一套,入住时每人须交付家具、钥匙押金100元。遗失、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退宿时结算退还,不计利息。 房间的钥匙由宿管部统一分派,入住学生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调换门锁、私配钥匙或供他人使用。如遗失钥匙应及时报告宿管部,由宿管部调换门锁,并收取门锁工本费。室内家具设施不得随意迁移,非配置的家具等物品不得擅自进入宿舍。 9.在宿舍(公寓)使用计算机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必须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能影响其他同学居住和休息,保证用电安全和室内整洁。 10.宿舍201电话系统由上海市电话局统一提供每室电话号线一门,电话机由居住人员自理,费用由本室成员自行承担。不得随意更换,移动电话机与线路等设施,一旦发现,实行停机处罚,并视情节按电话局有关规定处理。 电话系统出现正常故障应及时向上海市电话局报修(报修电话112)。文明使用电话系统,不得利用电话系统进行危害社会和他人的活动,不得影响他人学习和生活,触犯法律者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11.严格遵守学生宿舍(公寓)的作息制度,保持舍区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进行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 宿舍熄灯时间视各校区实际情况及季节变化等作相应的规定,具体时间见各

大学生宿舍管理建议

大学生宿舍管理建议 宿舍管理工作应该常抓不懈,不断完善,以学生发展为本,更人性化关注学生需求,使学校的宿管工作得到家长及学生认可。以下是关于一些大学生宿舍管理建议,希望能够给正在烦恼中的你提供一些帮助!文章仅供大家的参考! 大学生宿舍管理建议 一、加强学习和研究,不断提高日常工作管理水平 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琐碎复杂,事关同学们切身利益,我们将以高度的责任心,通过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今年将继续做好以下几项日常管理工作: 1、根据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及时完成 各项工作计划和任务。 2、统计检查宿舍物品缺损情况并进行责任落实,并及时 上报进行处理及解决学生宿舍存在的问题,为学生营造文明洁净的生活环境,倡导人文的、现代化的宿舍文化。(权益部, 生活部) 3、征集“宿舍文明公约”,让各位楼栋长展示各自的文 明公约,并秉着不同的文明公约来古哪里不同的宿舍楼栋。作为‘宿舍文化节’的一部分。不同宿舍楼之间以不同的理念来管理宿舍的日常工作,更符合大学校园里自由民主的文化本质。宿舍文化节以’自由、民主、人文’的思想来建设宿舍文化,借此充实校园文化拓展我们的组织能力及积累经验。(生活部) 4、为方便宿舍管理委员会干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交流, 也增进我们的友谊,在不同的时段开展宿管会干部活动,例如:可以带领部分干部去参观借鉴别人的工作经验或参观武汉名胜

古迹,一切只有为了所有干部能快乐工作,快乐成长!(全体成员) 5、定期可以开展宿管员和宿管会全体人员参与的“宿舍管理经验座谈会” 召开楼栋长、层长会议,明确本学期工作任务与目标.(生活部,主席团) 6、宿管会每月对宿舍纪律的评分工作。(生活部) 7、宿舍“废品回收”工作。(全体人员) 8、宣传宿舍防火、防盗、安全用水和用电等的小知识。(生活部) 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和奖惩体制 本学期,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将结合我校学生宿舍的实际情况,贯彻“以生为本”服务理念,继续研究宿舍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逐步修订和完善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办法。同时,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将健全学生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和奖惩体制,可以有个“五星宿舍”及“无星宿舍”的评比活动,坚持“以教育为目的,以检查为手段,以院系学生会和各班生活委员为主要力量”的工作方式,规范检查程序,加大日常检查力度,督促学生遵守各项制度,用制度、规范约束大学生在宿舍中的行为,并将检查结果与辅导员和院(系)的量化考核工作挂钩,与学生的评优工作、文明宿舍的创建工作相结合,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推进宿舍管理工作。 三、维护学生宿舍区安全稳定大局,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为确保我校学生宿舍安全稳定,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将时刻把安全稳定放在首位,认真做好特殊时期的值班工作,对各类突发事件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稳定,

探亲房、职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

探亲房、职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内部管理程序 SEPC/LA/IMP/K002,版次:A 第2页/共4页 目录 1. 目的 2. 范围 3. 职责 4. 管理程序 内部管理程序 SEPC/LA/IMP/K002,版次:A 第3页/共4页 1. 目的 加强探亲房、职工宿舍管理,合理利用房源,使房屋分配更加规范化,为广大职 工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卫生的宿舍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生活营地单身宿舍、职工探亲房的分配与管理。 3. 职责 3.1 后勤部是公司探亲房、职工宿舍分配及管理的归口部门。 3.2 一、二公司根据后勤部的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排本单位职工住宿;并协 助后勤部搞好探亲房、职工宿舍的管理。 3.3 后勤部负责职工宿舍、探亲房的日常管理与维护。 3.4 各单位兼职管理员负责配合后勤部搞好生活营地的日常管理。 3.5 劳财部负责配合后勤部合理安排好职工住房、返探亲家属用房。 4. 管理程序 4.1 分配原则 4.1.1 为便于管理,单身宿舍原则上按单位分配住房,管理部室在,3楼居住;一 公司主要在,1、,2楼居住;二公司和管理部室劳务工在,4楼居住。 4.1.2 探亲房按劳财部提供的探亲计划安排住房,寒暑假期间,优先安排有子女上学的家属来工地探亲。

4.2 单身宿舍分配标准 4.2.1 公司领导、高级顾问一人一间。 4.2.2 中层干部二人一间,楼两头三人一间。 4.2.3 基本工、回聘人员三人一间;招聘工及在楼两头居住的基本工四人一间。 4.2.4 计划工、劳务工六人一间;清工和住在楼两头的计划工、劳务工八人一间。 4.3 分配程序 4.3.1 单身宿舍 4.3.1.1 劳财部提前三天将调入职工人数、性别、工种、单位、到达日期通知后 勤部。 4.3.1.2 后勤部根据劳财部通知,提前一天拟定住房分配方案并按公司规定的配 备标准,一次配齐必备的生活用品。 内部管理程序 SEPC/LA/IMP/K002,版次:A 第4页/共4页 4.3.1.3 房屋管理员在职工到达工地的当天将房屋钥匙交到调入职工手中,并安 排好职工住宿。 4.3.2 探亲房 4.3.2.1 劳财部提前三天将探亲职工家属名单交后勤部。 4.3.2.2 后勤部根据劳财部通知,提前一天拟定探亲房分配方案,并按规定配备 好必须的生活用品。 4.3.2.3 房屋管理员应提前一天将探亲房钥匙交到工地职工手中。 4.4 管理规定 4.4.1 单身宿舍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大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 第二章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

大学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大学公寓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XX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提高博士后公寓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士后公寓是学校提供给由学校资助的全职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租住的住房。 第三条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是博士后公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博士后公寓的统筹规划和装修改造,安排住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制定年度预算,处理违规用房和监督物业服务。 人事处负责报送流动站进站计划,审核进站人员申请资格,负责发放租房补贴,及时反馈人员变动信息。 财务处负责按月代扣博士后公寓租金和水电费,核拨博士后公寓专用经费。 第四条博士后住房应在其学院所在校区公寓中安排,本校区公寓不足时方可安排至其它校区。 第五条学校无法安排博士后公寓或进站人员自行解决住房的,由学校给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取得博士后公寓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租房补贴。 进站人员可自主选择租住博士后公寓或领取租房补贴。

第六条博士后公寓实行合同管理,租赁期限以博士后工作协议期限为准,S长不得超过六年。首签合同的租赁期限为一年,续签合同的租赁期限视博士后工作协议期限而定。符合续签条件但经三次提醒未前往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续签合同的,视为超期未退,租金标准将调整为100元/月?平方米。 第七条租赁合同期内,思明校区公寓的租金标准为10元/月?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翔安校区公寓的租金标准为8元/月?平方米。 博士后公寓租金标准暂定三年,三年后视具体情况而定,租赁合同存续期间无特殊情况的,租金标准不进行调整。 第八条租住博士后公寓期间,承租人应遵守学校有关住房管理规章制度,合法使用公寓: 1. 博士后公寓仅供被安排住房的博士后本人使用,不得擅自转租、出借,不得进行经营活动,不得利用博士后公寓从事违法、违纪活动; 2. 按时向学校缴纳租金和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3. 爱护室内设施和家具电器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维护和维修责任;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汇总.doc

大学生公寓活动策划汇总 “给室友的一封信”作品征集比赛活动策划 为促进寝室成员之间内心深处的沟通,营造寝室文明、健康、温馨、和谐氛围。为学生提供一种情感表达的场所,发现、思索及巩固室友情谊。生活园区特举办本次“给室友的一封信”写作活动,希望以此进一步激发促进同学们对身边生活的体验,关心他人,和谐友好相处,让同学们更好的完成自己的靓丽人生。 一、活动主题 亲爱的室友让我们心灵相通 二、活动对象 全校学生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11月 四、活动流程 1、活动前期各楼栋组织通过多媒体及液晶屏进行活动宣传。 2、由各楼栋进行作品收集后汇总统送至生活园区团委办公室(另行通知)。 3、各楼栋将根据同类作品参赛数量各自进行初赛,初赛后将选出作品交与生活园区团委进行决赛评定。 4、作品征集结束后,组织邀请校内专业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分类评审。 5、评选结束后将对优秀作品通过多媒体进行宣传展出。

五、评选条件 1、作品形式不限可分为书法类、文学类、微视频类、绘画类等。 2、主题为讲述同窗间、学生公寓内的精彩故事,展现大学日常生活,彰显江科学子的青春风采,体现严实向上的求学态度。 3、作品文体不限,文学字数不限,主题内容观点鲜明,立意创新,思想积极上进,体现当代大学生精神风貌和思想状况。 4、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拒绝抄袭。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 “安不可忘危”公寓安全综合竞赛及演练活动策划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加强学生公寓安全建设,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引导广大学生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倡导安全、健康、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公寓环境,生活园区决定开展“安不可忘危”公寓安全综合竞赛及演练活动。 一、活动主题 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建设平安校园 二、活动对象 生活园区各楼栋 三、活动内容 1、消防安全逃生演练及公寓安全知识培训 2、公寓安全知识竞赛 四、活动流程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政教处 2010-11-18 09:23:58 文字:【大】【中】【小】为了推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的建设,给广大学生创造一个整洁、优美、舒适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讲文明、守纪律、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合作的集体主义精神,形成“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学生组织,根据学校实际和工作需要,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机构设置及职责如下:一.机构设置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下设理事长、秘书长和各部部长等机构。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设委员若干人,其中理事长一人,,秘书长一人。组织部部长一人;宣传部部长一人;纪检部部长一人,成员若干;楼长、层长若干人。二.成员及部门工作职责 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通过对宿舍内学生寝室纪律、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加强学生日常管理,通过“星级寝室”、“先进个人”等评选活动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通过收集、反映学生意见,提高学生宿舍管理水平。 理事长:对宿舍管理委员会全权负责,主持宿舍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外代表宿管委。 1、负责学校宿管委的全面工作; 2、讨论与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重点; 3、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总结工作经验,树立典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主动向学生会汇报工作情况和申请工作的指示; 5、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开展; 6、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 7、负责做好宿舍文明建设的相关工作; 8、对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进行工作考核、管理; 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工作,对理事长负责,并分管各部工作。 1、广泛收集各方面的信息,及时将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地反馈给老师; 2、负责宿管委的外联工作,对完善宿管委制定可行性方案; 3、负责宿舍检查结果的统计和存档,并反馈给学生会; 4、开展相关有意义的活动促进宿舍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5、统筹和协调各部门开展活动前的准备工作; 6、完成理事长交办的各项工作和配合其它部门开展活动。 各部部长:主管本部日常工作,协助理事长工作,并对其负责。各分支部门依“精简、高效”原则设若干成员,主要协助本部门主管人员工作,并对其负责。各部门以“团结、奉献、进取”精神加强内部沟通,积极高效地开展各项工作。 组织部: 1、收集、整理宿管委干部的个人资料,建立宿管会干部档案; 2、收集、整理各部学期工作计划及期末工作总结,以及每月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各部例会记录; 3、收集宿管委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并存档和解决;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教程文件

附件1: 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企业引进人才,鼓励大学生来淳创业创新,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规范管理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按照“政府指导,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高淳区大学生公寓主要用于相关人才在淳就业、创业创新期间的政策性租赁周转用房。 第三条高淳区大学生公寓只租不售,并严格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物业管理,受当地社区管理。 第二章租住条件 第四条申请租住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的主要对象: 1、大学生村官; 2、自2012年5月1日起,在淳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的青年大学生; 本规定所称在淳自主创业的青年大学生,是指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的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在高淳区范围内初创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 3、高淳区“百企升级行动计划”入选企业、南京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创(领)办企业、高淳英才创(领)办企业及其他重点企业近三年内引进的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优先租用。 上述几类对象在淳溪镇主城区应均无住房,另第3类对象所在的企业还为其参加了社会保险。 第三章租住步骤 第五条提交申请 符合本规定第四条租住条件的对象,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

请,用人单位再将申请人员材料汇总整理并统一报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入住人员的《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申请表》(见附件2)、入住人员的学历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均应加盖申请企业(单位)公章,并出示正本供审核。 第六条审批资格 1、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对企业(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主要包括申请人、申请企业(单位)以及相关证明。对审核通过的加盖南京市高淳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公章;如发现作假伪造,将退回全部申请资料并作备案,取消该企业(单位)当年度申请资格。 2、对审核通过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再将申请材料上报区大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同意。 第七条签订协议 1、企业(单位)凭已审批通过的申请材料与区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机构签订《大学生公寓租赁协议》,办理入住手续。 2、交验房屋,填写《大学生公寓房屋交验表》,清点房内设备设施、验抄水电表。 第四章承租费用 第八条区大学生公寓租金按市场租赁价格的70%执行,实行一年一定,由高淳区大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确定公布,2015年大学生公寓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合计定为每月每平方米9元。 第九条入住保证金为每人1000元,由承租企业(单位)在与区大学生公寓管理服务机构签订租赁协议时一次性缴纳,入住保证金在退租时凭收款收据返还(不计息)。 第十条有线电视费、网络月租费、电话费等按相关部门政策由入住人员自行开通与支付。 第十一条房租费和物业管理费由租赁企业(单位)在签订合同之日缴纳半年费用,每半年收取一次。

现代大学生公寓空间设计研究论文 完整版

从公寓走进家 ︱︱ 现代大学生公寓空间设计研究调查报告 所在学院: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指导老师: 陈 萍 姓名: 宋翔宇 学号:1045603118 姓名: 张星星 学号:1045603106 姓名: 朱 琳 学号:1045603132 姓名: 李征征 学号: 1045603113

从公寓走进家 —现代大学生公寓空间设计研究调查报告 一、前言 (一)研究背景 很多年来,我国对于大学生公寓的设计研究不够,思想较为保守,设计手法过于简单,绝大多数大学生公寓平面布局简单,内部空间仅满足居住要求,公共设施较少。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加入WTO以后,进一步与国际教育接轨势在必行,传统的大学生公寓模式已越来越不适应新时代青年学生的需求,有必要对其进行新的探索。 大学生公寓是大学生之间联系最密切、交流最频繁的场所之一,学生除上课外,大部分时间是在此度过的,他们的休息娱乐,谈心交友,课余阅读都离不开公寓,所以大学生公寓是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对大学生而言,宿舍也是当代大学生的第二家园,应当具有一定的私密性,舒适性等特点,也应具有休闲娱乐,生活学习等明确的功能分区,营造优雅的宿舍文化。但是当代大学宿舍正缺少以上的明确功能区,给当代大学生造成诸多不便。 由此可见大学生公寓是大学教学设施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大学生生涯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何提高大学生公寓的设计水平,关系到大学生在学校的生活质量问题,也必然影响到大学生的生活质量,所以研究设计出一个好的大学生公寓大有一番必要,大学生宿舍改造势在必行。 (二)研究目的 1、通过研究现代大学生公寓设计对当代大学生宿舍进行优化,提出合理有效 的整改意见; 2、设计出优质的大学宿舍内部空间结构,带给同学们一个方便舒适的生活居 住环境,更重要的是营造一种积极向上的生活学习氛围,也利于给同学们形成良好的心境和愉快的心情,从而会促使宿舍成员之间充满学习热情,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相互竞争,相互促进,也利于彼此加深了解,建立友谊,增进感情,从而形成一个健康向上、积极进取、和谐共处的大学生公寓。

[终稿]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含表格)

[终稿]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含表格) 员工宿舍分配及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宿舍分配及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员工宿舍地点 1. 四川省成都市****06、07、08号房。 2. 06号房作为员工家属接待房、07号房作为男生单身宿舍、08号房作为女生单身宿舍。 三、配置情况 1. 员工家属接待房:1卧室1客厅1卫生间1厨房,内配置三人沙发、茶几、1.5大床、床头柜、橱柜、烟机、炉灶、热水器、烧水壶、淋浴、花洒、镜前柜。 2. 男生单身宿舍:1室(60平方)1卫生间1厨房1生活阳台,内配置6张公寓床(上面是:床、床垫,下面是:书桌、衣柜、鞋柜、椅子)、餐桌、餐椅、洗衣机、冰箱、风扇、橱柜、烟机、炉灶、热水器、微波炉、电饭煲、淋浴、花洒、镜前柜。 3. 女生单身宿舍:2室(10平方+40平方)1卫生间1厨房1生活阳台,内配置4张公寓床(上面是:床、床垫,下面是:书桌、衣柜、鞋柜、椅子)、餐桌、餐椅、洗衣机、冰箱、风扇、橱柜、烟机、炉灶、热水器、微波炉、电饭煲、淋浴、花洒、镜前柜。 注:男、女生单身宿舍,公寓床均可再行增加。 四、宿舍费用 1. 男、女生单身宿舍150元/月。 2. 居住所耗费的用水、电、气、光纤、网络、物管、垃圾处置、车位等费用,自理。 3. 公司家属接待房按30元/间?夜收费,含水、电、气、光纤、网络、物管、垃圾处置、车位等费用。 五、员工宿舍分配原则及办法 1. 分配员工宿舍,应严格标准,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 凡公司员工(含试用、实习员工,不含兼职员工)均可申请员工宿舍,须在规定时间内或入职时向公司行政提出申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根据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不得私下转换住房,经发现,取消其分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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