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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审核、处方点评持续改进措施

处方审核、处方点评持续改进措施
处方审核、处方点评持续改进措施

处方审核、处方点评持续改进措施

针对在日常处方调配和处方点评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反复出现工作问题,为了进一步保证临床用药安全,规范合理,需要制定如下改进措施:

一、处方审核持续改进措施

1.端正工作态度,加强政治思想作风的教育、学习,要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理念,增强责任心。

2.工作职责,制定一套详细分工制度,做到工作不扯皮、职责清晰,团结协作。

3.加强学习《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工作中依法依规的执行能力与水平。

4.加强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培训。

二、处方点评持续改进措施

1.处方点评小组人员要理解处方点评的实质,为什么要进行处方点评工作。端正态度,不走过场。

2.点评人员要认真学习培训《处方点评实施细则》。

3.处方点评人员要熟练掌握本院现有药品说明书中的内容,特别是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联合用药及禁忌等相关内容信息。

4.加强对临床用药的合理性、规范性方面点评工作,特别是在联合使用精神科用药方面出现不良反应的点评。

5.加强“苯二氮卓类”药物使用点评,以减少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的依赖。

2017年1月10日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2020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处方点评、医嘱审核及案例讨论 试题及答案

处方点评、医嘱审核及案例讨论 ——在线答题得分:100 单选题(每道题只有一个答案) 1-处方审核的内容不包括() A.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B.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C.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经济性 D.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2-下列哪类药品每次使用不得超过十日剂量() A.抗消化性溃疡药 B.抗菌药物 C.第二类精神药品 D.降压药物 3-处方点评的作用是() A.保证合理用药 B.促进合理用药 C.以上都是 D.以上都不是 4-按处方点评的实施要求,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总处方量的(),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 () A.1‰;100张 B.1%;30张 C.1‰;30张

D.1%;100张 5-诊断“盆腔炎”开具“叶酸片”的属于() A.诊断不全 B.药品剂型/给药途径不适宜 C.适应证不适宜 D.用法用量不适宜 多选题(每道题有多个答案,多选或者少选均不得分) 1-药学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审查处方,主要是审查() A.处方填写的完整性 B.用药剂量是否合理 C.用药方法是否恰当 D.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E.有无缺货及可代用的药品 2-不合理用药的表现形式有() A.有适应证但未得到治疗 B.选用的药物不对症 C.剂量过小或疗程不足 D.未使用昂贵的药品 E.没有实行联合用药 3-医疗机构对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提供() A.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的常释剂型 B.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的控缓释制剂 C.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的注射剂

D.只能在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量注射剂 E.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 4-下列属于超常处方的是() A.无适应证用药 B.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 C.用法用量不适宜 D.有不良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5-下列属于联合用药不适宜的是() A.产生拮抗作用的药物联合使用 B.联用后加重药物不良反应的 C.联用后减弱药物治疗作用的 D.有不良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处方点评、医嘱审核及案例讨论

处方点评、医嘱审核及案例讨论 单选题:每道题只有一个答案。 1-处方审核的内容不包括() A.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B.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C.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经济性 D.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2-下列哪类药品每次使用不得超过十日剂量() A.抗消化性溃疡药 B.抗菌药物 C.第二类精神药品 D.降压药物 3-处方点评的作用是()

A.保证合理用药 B.促进合理用药 C.以上都是 D.以上都不是 4-按处方点评的实施要求,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总处方量的(),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 A.1‰;100张 B.1%;30张 C.1‰;30张 D.1%;100张 5-诊断“盆腔炎”开具“叶酸片”的属于() A.诊断不全

B.药品剂型/给药途径不适宜 C.适应证不适宜 D.用法用量不适宜 多选题:每道题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答案,多选漏选均不得分。1-药学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审查处方,主要是审查() A.处方填写的完整性 B.用药剂量是否合理 C.用药方法是否恰当 D.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E.有无缺货及可代用的药品 2-不合理用药的表现形式有() A.有适应证但未得到治疗

B.选用的药物不对症 C.剂量过小或疗程不足 D.未使用昂贵的药品 E.没有实行联合用药 3-医疗机构对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提供() A.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的常释剂型 B.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的控缓释制剂 C.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的注射剂 D.只能在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量注射剂 E.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盐酸二氢埃托啡、盐酸哌替啶 4-下列属于超常处方的是()

处方点评总结

2013年处方点评总结 2013年以来,按照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规范要求。我院为了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对我院的处方点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做了重要调整和加强,首先医院班子领导非常重视处方点评、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从今年1月开始“医院处方点评小组”总共召开组织多达9次会议,2013年1-12月总计抽查处方1885张。其中不合格的处方为81张,全年的处方合格率为95.7%。每月对我院门诊处方和病例进行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对医师不合理用药处方和病例进行了处罚,对临床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纠正和杜绝临床上已发生或潜在的不合理用药现象,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下面就我院2013年1-12月份处方点评及临床不合理用药存在的问题归纳如下: 一、不规范处方(31张) 1、药品名称使用商品名,未使用规范的通用名。如使用“安必仙”、“三乐喜”等商品名开具药品。(4张) 2、处方前记填写欠完整,存在缺项,例如无“年龄”、“临床诊断”等。(3张) 3、临床诊断不全。例如临床诊断为“冠心病”开具“罗红霉素”“莲花清瘟胶囊”、临床诊断为“脑供血不足”开具“苯溴马隆”“奥美拉唑胶囊”等等。(17张) 4、处方中存在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错误。例如

“罗红霉素缓释胶囊一日三次,每次两粒”,“左氧氟沙星注射 液”“甲硝唑注射液”无规格等等。(7张) 二、不适宜处方(48张) 1、重复用药:如临床诊断为“上感”开具“利巴韦林注”“单磷酸阿糖腺苷”;临床诊断为“酒精中毒”开具“生脉注” “参附注”。(5张) 2、溶媒选用不适宜,溶媒与药物存在配伍禁忌,例如“奥美拉唑注”使用“葡萄糖”作为溶媒,“多种微量元素”使用“盐水”作为溶媒等等。(7张) 3、中西药混用,例如“参麦注”加“氯化钾注”;“参附注”加“氯化钾注”等等。中成药注射液里加氯化钾会影响溶解度,不溶性微粒呈几何级数增加,甚至能导致沉淀,从而大大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所以坚决杜绝中西药注射剂混用,严格遵守《中药注射剂使用原则》,使用时加强监护,防止严重不良事件的发生。(7张) 4、有配伍禁忌和不良相互作用:例如“水溶性维生素注”加入“氯化钾注”,“脂溶性维生素注”加入“氯化钾注”等。(5张) 5、抗菌药物不合理应用(24张) (1)超计量使用,例如“头孢曲松钠注”2.0g Q8h,一 日用量为6g,超过说明书一日4g极量。(1张) (2)联合应用不合理,例如临床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 开具“阿莫西林匹脂片”和“罗红霉素缓释胶囊”;临床诊断 为“肺部感染”开具“头孢曲松钠注”和“哌拉西林舒巴坦注” 等。(7张)

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处罚细则

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有关奖罚细则为进一步规范临床药品使用管理行为,促进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卫生部卫医管发〔2010〕28号《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及我院《医院处方点评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处方点评评分标准及有关处罚细则,以确保处方点评工作的可持续开展。现将讨论稿下发至各临床科室进行讨论,并于下周一将反馈意见提交

说明:1、评价内容包括处方(含住院医嘱)书写规范与合理用药两部分,总分值12分。 2、检查结果总评价:每张处方以无重度缺陷、不超过1个中度缺陷或不超过2个轻度缺陷为书写合格,每张 处方存在20、21、22、37任意一项视为超常处方。总得分<10分视为不合理处方。 3、处罚细则: (1)4≦总得分<8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0≦总得分<4的不合理处方,扣罚处方医师当月绩效工资50元(科室),并予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书写不合格的处方,每张扣5元,书写不规范部分被扣1分以上者,每张处方扣5元,药剂科药师未作审核、发药签名的,当事药师或当班所有药师扣10元。 (2)1年内被院内公示或通报批评3次以上的科室或个人,分别取消该年度科室、科主任、责任医师先进与优秀资格。 (3)1年内不存在以上情况的科室年终以予一定的奖励200元,处方质量连续作为典型受到表扬的医生也将受到一定奖励100元。 (4)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公示科室情况:①科内连续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有3名医生或以上同时出现使用含有同种问题药物的不合理处方;③处方合格率低于院内处方点评结果十个百分点的,在复查时又出现同样问题的;④整个科室处方带有其他共性问题的。 (6)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将院内通报批评科室:①科内连续两次处方点评出现0≦总得分<4的处方5张或以上;②所反馈问题未引起重视进行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好的;③科室参照不具有询证医学依据的诊疗方案进行非紧急情况下救治的。

临床合理用药持续质量改进(处方点评)

指导临床正确用药持续质量改进项目资料 项目名称:提高门急诊处方的合格率 实施部门:临床药学室 实施时间:2017年1-6月 XX医院药剂科

提高门急诊处方合格率 持续质量改进PDCA 循环示意图 P (Plan ) 针对1-6月份的《医院抽取处方量的5%进行检查,对不合理情况展开干预。 C (Check ) 临床药师加大对不合理处方的监控,检查干预结果,对不合理处方进行拦截及干预。 A (Act ) 门急诊处方不合理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逐步规范门急诊处方质量。 D (Do ) 临床药师对不合理处方归类分析,同时制作PPT 进行宣教。

XX医院质量持续改进记录单

一、项目:提高门急诊处方合格率 二、改进前现状调研 1.数据收集 抽查2017年1月门急诊处方1096张,合理处方397张,占36.22%。不合理处方699张,占63.78%,其中不规范处方637张,占总处方数58.12%;用药不适宜处方60张,占总处方数5.47%;重复不合理处方2张,占总处方数0.18%。具体不合理处方情况如下表: 表1 2017年1月抽查的1096张处方中不合理处方发生率统计 2.结果分析 处方不合理现象主要表现为处方前记内容不规范,绝大多数只写“XX市”,部分写“1”,不填具体地址也没有联系电话、诊断不全(处方中临床诊断为“体检”的现象比较普遍)或诊断与用药不符、单张处方用药超过5种以及时间依赖性药物用法不适宜等;此外极少部分是由于医生疏忽或责任心不强,出现签名不规范、使用商品名开具处方、个别医师处方用药时间过长的现象。 3.结论

抽查2017年1月门急诊处方1096张,不合格率达63.78%,而且也出现相同的处方相同的错误发生在同一个医生身上,我们也会对此采取相应措施来降低不合格处方率。 三、解析(鱼骨图) 四、对策拟定 1.制定《XX医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细则》、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并在院内网上发布,加强医护人员对处方点评相关知识的学习; 2.通过开展合理用药讲座、现场点评、专题报道等形式增加医师和药师培训的机会; 3.负责审方的药师认真学习《医院处方点评管理细则》,提高相关知识水平; 4.每个月按处方量的5%抽取处方进行点评,对点评结果归纳总结及时反馈临床医生,发布在院内网、医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院周会上通报。 五、采取措施后,处方合格率明显升高 通过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合理处方现象发生率明显下降,通过抽查 2017年6月1300张门急诊处方,评价结果如下表: 表2 2017年6月抽查的1300张处方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实施细则 一、总则 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医院依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医院制定的《处方管理检查实施办法》、《处方点评制度》,结合医院以往处方点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制定本细则。意在加强医院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代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二、加强组织管理 (一)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务科和药剂科共同组织实施。 (二)在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见医院下发文件),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三)药剂科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见医院下发文件),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2、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点评小组每月按已确定的抽样办法抽取处方或病历,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少于30份。 (一)点评内容 1、门急诊处方 按照《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对抽查处方的书写规范性与药物临床使用适宜性进行评价。点评结果填写《处方点评工作表》(附表1)。 2、病房(区)用药医嘱 每月随机抽取病房(区)用药医嘱单30份,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少于1%,对用药医嘱单实施综合点评。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方案

医院处方点评实施 方案 1

卫生部关于印发<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卫医管发〔〕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部属(管)医院: 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我部组织制定了<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二月十日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 2

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3

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4

处方点评代码

存在问题代码 (1)不规则处方: 1-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则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 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 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 西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1-6.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7. 药品的计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8.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9. 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 1-11.单张门急诊出档超过五种药品的; 1-12.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出发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3.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4.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1-15.中药饮片处方药物未按照“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或未按要求标注药物调剂、煎煮等特殊要求的。 (2)用药不适宜的: 1-1. 适宜证不适宜的; 1-2. 遴选的药品部适宜的; 1-3. 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1-4.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1-5. 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1-6.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1-7. 重复用药的; 1-8. 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1-9.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处方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1. 无适应证用药; 1-2. 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1-3. 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1.4. 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种以上药理作用相同药物的。

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医院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及实施细则。 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即用药适应症、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干预和改进措施并实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 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 3.《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 二、组织管理及点评的实施 1、医院处方点评工作由医务科、临床药学室共同组织实施。 2、合理用药处方点评由临床药学室负责具体实施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 3、点评范围:全院门、急诊电子处方、在院病历、出院病历。 三、不合理处方: 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四、处方点评标准及细则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判定为用药不规范处方 1.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 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注:签名或签章式样改变应重新备案。 3. 调剂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a适宜性审核内容包括: 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 b处方后记审核等对应项药师签名或签章有缺项。 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注:体质弱、体重轻的要求写明体重。 5.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注:拉丁文不再使用,不准使用自行编制的药品中、英文缩写或者代号。 6. 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7. 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处方的规范书写与处方点评制度修改完整版

处方的规范书写与处方 点评制度修改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处方的规范书写与处方点评制度 一、规范处方书写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患者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而开具的用药指令,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医疗文书,是处方开具者与处方调配者之间的书面依据,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上的意义。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可以看出,处方是否安全、是否合理,是研究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药物的主要内容之一。 处方书写质量是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处方是医生在诊治疾病过程中所出具的具有医疗、法律、经济等多重作用的书面文件。其书写质量的优劣,不仅反映了医生的医疗基础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也是衡量一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各医疗机构因开具处方或调剂处方不当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现象时有发生.为此,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4.08-10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细则,2007-02-14国家卫生部再次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并要求2007-05-01起实施. 二、《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要求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书写:处方书写是否规范。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

2018最新《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医疗机构处方审核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处方审核工作,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审核是指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运用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与技术规范等,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处方,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和适宜性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调配发药决定的药学技术服务。 审核的处方包括纸质处方、电子处方和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 第三条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应当按照本规范执行,其他医疗机构参照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所有处方均应当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划价收费和调配环节,未经审核通过的处方不得收费和调配。 第五条从事处方审核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药师)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一)取得药师及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具有3年及以上门急诊或病区处方调剂工作经验,接受过处方审核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第六条药师是处方审核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药师应当对处方各项内容进行逐一审核。医疗机构可以通过相关信息系统辅助药师开展处方审核。对信息系统筛选出的不合理处方及信息系统不能审核的部分,应当由药师进行人工审核。 第七条经药师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不适宜时,应当告知处方医师,建议其修改或者重新开具处方;药师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师不同意修改时,药师应当作好记录并纳

入处方点评;药师发现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时,应当拒绝调配,及时告知处方医师并记录,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推进处方审核信息化,通过信息系统为处方审核提供必要的信息,如电子处方,以及医学相关检查、检验学资料、现病史、既往史、用药史、过敏史等电子病历信息。信息系统内置审方规则应当由医疗机构制定或经医疗机构审核确认,并有明确的临床用药依据来源。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制定信息系统相关的安全保密制度,防止药品、患者用药等信息泄露,做好相应的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第三章审核依据和流程 第十条处方审核常用临床用药依据: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临床诊疗规范、指南,临床路径,药品说明书,国家处方集等。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可以结合实际,由药事管理与药物

处方点评对持续改进处方质量的影响

处方点评对持续改进处方质量的影响 发表时间:2017-09-11T16:11:25.780Z 来源:《医药前沿》2017年9月第26期作者:居国华 [导读] 患者在医院就诊后,医生通常在明确诊断患者的患病情况后,需要针对性开出处方。 (邛崃市中医医院药剂科四川邛崃 611530) 【摘要】目的:探究分析通过有效的处方点评持续改善处方质量。方法:通过数字表法随机选取处方点评前2014年5月-2015年5月处方5000张和点评实施后2015年5月-2016年5月处方5000张,分别作为本次探究的对照组和观察组,比较两组处方质量,探究处方点评的价值。结果:观察组不合理处方占比2.00%,对照组不良处方占比10.00%,差异在统计学上无意义(P>0.05);对照组各错误处方发生率均高于观察组,差异在统计学上无意义(P>0.05)。结论:处方点评能能够改善处方的质量,且通过实施处方点评后能够降低用药种数和抗菌药、中药注射剂等药物的使用率,具有显著的应用价值,值得推广其临床应用范围。 【关键词】处方质量;处方点评;处方 【中图分类号】R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7)26-0027-02 The influence of prescription comment on the quality of continuous improvement prescription 【Abstract】Objective To explore and analyze the quality of continuous improvement prescription through effective prescription comment. Methods 5000 pieces of prescriptions before prescription comment from May 2014 to May 2015 were randomly selected and served as control group and 5000 pieces of prescriptions after prescription comment from May 2015 to May 2016 were randomly selected and served as observation group to compare prescription quality, and to explore the value of prescription comment of two groups. Results The irrational prescriptions accounted for 2.00% in the observation group and the irrational prescriptions accounted for 10.00% in the control group and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insignificant(P>0.05);The incidence rate of each mistake prescription in the control group was higher than that of the observation group, and the difference was statistically significant (P>0.05). Conclusion The prescription comment can improve the quality of prescription, and reduce the drug usage rate regarding the number of antibiotic drugs and injection, etc. so that it has obvious application value and is worthy of expanding the clinical application. 【Key words】Prescription Quality; Prescription Comment; Prescription 患者在医院就诊后,医生通常在明确诊断患者的患病情况后,需要针对性开出处方,然后药剂师根据医生开出的处方,为患者发放药物。由此可见,处方是依据和一种病情的原始记录,如果处方内容不合理,会影响到患者的用药安全,甚至危及到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因此,改善处方质量一直以来都是本院工作的一个重点,其中处方关键的组成部分即为处方点评,通过这一部分处方点评能够发现处方中不合理[1]。本次我院为探究分析如何通过有效的处方点评持续改善处方质量,特选取实施处方点评前后处方加以对比分析,最终探究分析的结果汇报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通过数字表法随机选取处方点评前后处方各5000张,并分别作为本次探究的对照组和观察组,比较两组处方质量,探究处方点评的价值。其中对照组处方包括:男性患者3000例,女性患者2000例;患者年龄20~82岁,平均年龄为(57.1±3.2)岁,药物处方的主要来源为来自的医院的各个科室:其中包括外科用药处方1500张,内科用药处方1300张,妇产科用药处方700张,门诊科用药处方1500张;观察组药物处方主要包括:男性患者3005例,女性患者1995例;患者年龄范围20~81岁,平均患者年龄为(56.1±3.1)岁,药物处方主要来自本院的各个科室:外科药物处方1510张,内科药物处方1290张,妇产科药物处方704张,门诊科药物处方1496张。所有纳入探究的药物处方均经患者本人和家属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后进行相关统计,且两组患者在性别、年龄等方面具有可比性,差异在统计学无意义(P>0.05)。 1.2 方法 对照组:所有处方在医生开具后,由药师对处方的内容进行审核,在确保处方内容无误后,根据处方为患者发放药物。观察组:所有用药处方均需要实施处方前进行厨房点评,具体改进处方质量的手段主要如下几个方面:(1)成立专门的处方点评小组:小组内的成员主要由药师、各临床科室医生等人员组成,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中的相关规定点评处方内容;(2)分析处方内容的合理性:从药物处方和患者疾病的药物对症性、药物使用的剂量、具体的给药方法等方面对药物处方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如果处方内容不合理并分析不合理点的产生原因;(3)药物处方有效的改进措施:及时将药物不合理处方的归属科室和药方的归属医生找出来,并将处方的点评结果反馈给医生,让医生及时改正,改善处方的质量[2-3]。 1.3 观察指标 观察比较两组不合理处方、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和超常处方占有率。同时统计平均用药种类、抗菌药物使用率、注射剂使用率和抗菌药物金额比例等各种药物使用指标数据[4]。 1.4 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5.0软件处理,(%,n)表示计数资料结果,χ2检验;(x-±s)表示计量资料结果,t检验;P<0.05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 各不良处方占有率统计结果 经统计,观察组不合理处方占比2.00%,对照组不良处方占比10.00%,组间差异在统计学上无意义(P>0.05),具体数据见表1。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与处方点评工作表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与处方点评工作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第三条处方点评是医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应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学水平的重要手段。各级医院应当按照本规范,建立健全系统化、标准化和持续改进的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并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完善。 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处方点评工作,参照本规范执行 第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处方质量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应当根据本医院的性质、功能、任务、科室设置等情况,在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下建立由医院药学、临床医学、临床微生物学、医疗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第七条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临床用药经验和合理用药知识; (二)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二级及以上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中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他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有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章处方点评的实施 第九条医院药学部门应当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医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其中门急诊处方的抽样率不应少于总处方量的1?,且每月点评处方绝对数不应少于100张;病房(区)医嘱单的抽样率(按出院病历数计)不应少于1%,且每月点评出院病历绝对数不应少于30份。 2 第十条医院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点评表格由医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三级以上医院应当逐步建立健全专项处方点评制度。专项处方点评是医院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

处方审核要求

处方审核标准 处方审核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不规范处方 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4.早产儿、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体重或日、月龄的; 5.化学药、中成药与中药饮片未分别开具处方的; 6.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7.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8.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9.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0.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用药不适宜处方 1.适应证不适宜的;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4.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 5.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6.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7.重复给药的; 8.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9.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常处方 1.无适应证用药; 2.无正当理由开具高价药的; 3.无正当理由超说明书用药的; 4.无正当理由为同一患者同时开具2 种以上药理作用机制相同药物的

中药处方审核要求 中药审方,是指中药师在配方操作之前对中药处方所写的各项内容进行全面认真审阅核准的过程。它是中药调剂工作的首要环节,是提高配方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关键。处方点评的思路与处方审核基本相同,只有事前与事后的区别,可能点评人员职称还存在差别。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更加明确了药师的职责和义务。因此,审方人员必须认真仔细、严格慎重地审核处方,审方时除看清处方的姓名、年龄、性别、婚否、临床诊断等内容外,还必须对药名、用量用法、辨证用药、因人用药、配伍禁忌、妊娠禁忌、有毒中药等内容的适宜性进行审核。 《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规定,除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抗菌药与某些特殊管理药品及超常处方等少数不适应外,处方点评的结果大部分内容适应对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关键需要高水平的中药主管药师参与。 1、审核药名的适宜性 主要是审核药名是否规范,是否有笔误,相近似的药名是否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计划方案

处方点评指度及实施方案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第三条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第四条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在处方点评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医院药学、医疗质量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处方点评专家组的指导下,处方点评工作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1. 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职责: 1) 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 2) 建立相关奖惩制度;

2. 处方点评专家组 成员: 职责:为处方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 3. 处方点评工作组 成员: 职责: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处方书写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用双线划在错字上,并在修改处签名和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5患者年龄应当填写实足年龄,新生儿、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要注明体重。 6西药和中成药可以分别开具处方,也可以开具一张处方,中药饮片应当单独开具处方。

处方的规范书写与处方点评制度修改

处方的规范书写与处方点评制度 一、规范处方书写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为患者诊断、预防或治疗疾病而开具的用药指令,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为患者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医疗文书,是处方开具者与处方调配者之间的书面依据,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上的意义。处方包括医疗机构病区用药医嘱单。可以看出,处方是否安全、是否合理,是研究如何安全、有效、合理、经济地使用药物的主要内容之一。 处方书写质量是医疗质量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处方是医生在诊治疾病过程中所出具的具有医疗、法律、经济等多重作用的书面文件。其书写质量的优劣,不仅反映了医生的医疗基础技术水平和工作责任心;同时,也是衡量一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各医疗机构因开具处方或调剂处方不当所造成的医疗差错或事故现象时有发生.为此, 为规范处方管理,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4.08-10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细则,2007-02-14国家卫生部再次发布了《处方管理办法》,并要求2007-05-01起实施. 二、《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要求处方书写应当符合下列规则: (一)处方书写:处方书写是否规范。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 1、患者一般情况、临床诊断填写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每张处方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3、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4、药品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没有中文名称的可以使用规范的英文名称书写;医疗机构或者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称或者使用代号(大液体、维生素可暂时使用缩写,待使用电子处方后再做统一要求);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药品用法可用规范的中文、英文、拉丁文或者缩写体书写,但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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