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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三亚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三亚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三亚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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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方案

保障性住房是指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凡是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租赁廉租住房的家庭都要按照市政府规定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核。为了做好我市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和建设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及海南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严格落实市保障性住房的有关政策,以人为本,加快建立健全以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

二、基本原则

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是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依法依规办事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机构

1、成立三亚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陆志远(三亚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张可(三亚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员:李洪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江桂金(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书记)

黄海雄(市河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李诗华(市河西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忠江(市监察局局长)

邓忠(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

李瑜(市规划建设局长)

苏云(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王少山(市公安局局长)

许焕中(市审计局局长)

杜光讯(市民政局局长)

麦正平(市物价局局长)

张利(市统计局局长)

邓化义(市电视台台长)

黄淑贞(三亚晨报社总编)

领导小组的职责:负责对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重大政策调查和研究;审查批准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的审核意见。

2、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市、区、社区居委会或市、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工作机制。各社区居委会或基层企事业单位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前期审核工作,各主管部门、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社区居委会、基层企事业单位审核后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为了做好此项工作,成立下列专门机构:

(1)三亚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

主任:李洪海

副主任:陈福利、马小木

成员:林世川、符云峰、练宗辉、黄曼荣、曾群、黄周颖(2)国资委住房保障资格初级审核小组:

组长:江桂金

副组长:陈洪灿

成员:徐辉昌

(3)成立区管委员会住房保障资格初级审核小组:

①河东区

组长:黄海雄

副组长:关德

成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②河西区

组长:李诗华

副组长:张俊康

成员:各社区居委会主任

四、保障对象及保障方式

1、保障对象。

保障对象为三亚市区内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本市低收入家庭标准待定)。

2、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工作将实行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办理出售相结合的供应方式,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和自愿申请的原则。

五、审核工作程序

1、申请家庭向单位或居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家庭向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设立的审核窗口提出申请,窗口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申请表,并指导填报。

2、单位、居委会初审。

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格及申报材料报送到单位或居委会设立的审核窗口,窗口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材料齐全的,由单位或居委会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审核材料

单位或居委会根据申请家庭提交的材料对其家庭人口、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等情况进行审核,对核查的材料原件,要留存复印件。

(2)入户调查

单位或居委会与其他相关部门组成调查小组,对申请家庭的住房面积、家庭居住人口、家庭资产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并填写《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表》,入户调查小组不得少于2人。

(3)组织评议

单位或居委会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情况进行评议,并填写《申请家庭评议情况记录表》。

(4)公示

单位或居委会在正式受理申请家庭材料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核、入户调查和组织评议工作。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单位或居委会应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地及工作单位对申请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资产等情况进行公示,期限为15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中签署初审意见,将申请家庭的书面申请材料上报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

经公示提出异议的,将材料退回单位或居委会重审,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经复查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3、各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复审。

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复审。

复审及公示无异议的,由行政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家庭的资格进行认定,并在申请家庭的《核定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上报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

复审及公示有异议的,由主管单位或区管委会资格审核小组同有关单位在10日内进行复查,并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书面告知原因;符合条件的按前款规定办理。

4、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审核。

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办公室根据初审上报的材料,再次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包括入户调查),并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打分,并将申请人的分数及其他相关情况通过报纸和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5、轮候申购(租)住房

获得申购(租)的家庭根据得分情况进行轮候购(租)房。

六、工作职责

1、国资委等各行政主管部门单位、区管委会保障性住房初审小组

主要任务:负责所辖单位或所辖社区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宣传,入户调查,核定所涉及项目及数据,选定公示区域,按程序要求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本基层单位或社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情况的申报工作。

2、市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

主要任务:负责对全市开展保障性工作的组织与实施;负责政策咨询,具体业务指导;负责受理各初审小组上报的申请住房保障家庭资格认定和审核工作;指导各初审小组资格审核工作及相关政策解答,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数据录入及建立住房档案。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住房保障工作居民生之首,涉及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工作责任重大。各级组织和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严密组织,各尽其责,切实把这项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2、深入细致,严格程序。

此项工作程序严谨,工作环节多,工作量大,并有严格的时间界限,因此,要求各级组织和全体工作人员务必严密组织,深入过细,密切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任务。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舆论引导,广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努力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4、公开公正,严格纪律,全程监督。

住房问题事关百姓的生活质量,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市纪检监察部门将对住房保障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一旦发现违反政策的人和事一查到底,追究责任。

八、相关事项

1、公安部门(派出所)负责协助市、区、社区居委会办理保障性住房登记审核工作的秩序,并配合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办公室查询户籍档案,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2、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和审核工作要纳入社区居委会常规性管理。保障性住房集中登记审核工作结束后。各单位、社区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好后续工作。

九、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4月7日~5月15日。

2、5月下旬完成对各初审小组的培训。

3、6月~8月初审并进行第一次公示。

4、8月~12月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审、对申请家庭打分并进行第二次公示。

5、2009年3月前完成复审和备案工作。

6、2009年5月前完成发放《备案证书》工作,申请家庭按进入分数高低顺序轮候购(租)房阶段,资格审核工作结束。

附件:1、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及配售方式

2、廉租住房的申报条件及配租方式

附件1:

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条件及配售方式

一、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应同时具备:申购人具有三亚市市区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一名取得本市区居民户口5年以上;家庭收入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以下(含16平方米)。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及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收入证明和住房证明;

3、领取填写有关申报表格。

三、配售:

符合购房条件的申购人按住房面积、落户时间、家庭结构、婚龄等方面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顺序轮候配售。

四、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

(1)无房户计20分;

(2)2平方米以下计17分;

(3)2平方米以上5平方米以下计14分;

(4)5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11分;

(5)8平方米以上11平方米以下计8分;

(6)11平方米以上14平方米以下计5分;

(7)14平方米以上16平方米以下计2分。

上述所称“以下”含本数,“以上”不含本数。

2、按户口在三亚年限评分: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户口在三亚时间每人每年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30分。

3、按家庭人员结构评分:

申购家庭每户每代人加10分。

4、按结婚时间评分:

婚龄以申请人婚龄计分,每户每年按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20分。再婚或离婚者的婚龄按第一个孩子出生时间的前一年计算。

5、残疾等特殊困难及优抚对象,军烈属家庭的每户加10分。

6、符合购房条件的,自进入轮候之日起,每轮候1个月加0.5分,轮候时间达到3年,可直接配售。

附件2:

廉租住房的申报条件及配租方式

一、申报条件

1、持有三亚市区户口;

2、家庭收入符合目前本市最低收入(低保户)家庭收入标准;

3、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3平方米以下(人均超过13平方米以上的破旧危房特殊处理)的低保住房困难家庭。

二、需提供的材料

1、家庭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3、市民政部门发给的低保证件复印件,孤、老、病、残者提供相关证明;

4、单位或居委会提供的低保家庭住房证明。

三、配租

符合租赁条件的申租人按住房面积,家庭结构,婚育等方面进行评分,以分数高低顺序轮侯配租。

四、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评分:

(1)无房户计30分;

(2)2平方米以下计26分;

(3)2平方米以上4平方米以下计22分;

(4)4平方米以上6平方米以下计18分;

(5)6平方米以上8平方米以下计14分;

(6)8平方米以上10平方米以下计10分;

(7)10平方米以上13平方米以下计6分。

2、按家庭人员结构评分:

申租家庭每户每代人加10分。

3、按婚育情况评分: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加20分,每增加一名子女减10分。

4、按户口在三亚年限评分:

参与申请的家庭成员分别计分并累加计算。户口在三亚时间每人每年1分累加,超过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1分计,6个月以下(含6个月)按0.5分计,每户最高分为30分。

5、残疾等特殊困难及优抚对象,军烈家属的每户加10分。

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广饶县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 案 为全面做好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进一步改善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和市民生活水平,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09年度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的规定和要求,本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公开透明的原则,逐步改善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建设任务 2009年度,建设城镇保障性住房300套。其中:实物配租廉租住房20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180套、经济适用住房100套。 三、保障条件 (一)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条件。经济适用住房用于解决我县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符合下列条件的我县具有城镇常住户口的居民已婚家庭和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以县房管局2009年6月19日发布的《关于经济适用住房需求调查登记的通告》中有关规定时间为准),可申请一套经济适用住房。第一,县属破产企业、撤销企业、停产企业、已进入破产程序企业职工或县属企业职工家庭中

无房户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第二,城镇家庭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无房户、危房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0平方米以下(含20平方米)的家庭。 (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条件。县城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1年以上的居民已婚家庭,并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连续6个月以上的无房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登记截止时间为2008年12月31日。 (三)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住房屋有产权,且2008年人均收入低于10337元的家庭,可享受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一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住房保障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规划设计和建设标准 (一)规划设计。规划为多层住宅,砖混结构,楼房层数为五层,地上储藏室,带阁楼。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户型为60型;经济适用房建设户型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确定为60型。住宅单户面积不含储藏室、阁楼面积。 (二)建设标准 实物配租和棚户区改造廉租住房建设标准为:外墙保温、刷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 作调研报告 Clear objectives, matters, methods and record progress, so as to make pla nning direct ion con siste nt, action coord in ated and orderly.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FS-DY-55092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使用备注:该资料可用于明确实施目标、工作事项、实施方法和记录实施进度,最终使得总体规划方向一致,行动协调,进行有序。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数年来,由于我市进入了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时期,常住人口持续快速增长,住房供需矛盾突出、住房价格增长过快等问题日益显著。为了彻底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逐步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在一

定程度上满足了部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改善住房条件的需求。 一、加强保障性住房计划的编写工作 从XX年开始,随着“xxx规划的推进,我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建设规划,住房建设规划提出了“xxx期间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发展方向、规模、结构和空间布局,有效调控其它商品住房建设健康有序发展的方针,为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了依据。 二、提高保障性住房工作的审批效率 按照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和总体要求,我市在前期选址,技术服务、工程审批、后期管理等各个环节都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 截至2月底,全市批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房项目11个,总规模30多万平方米?保障性住房工程量在全省各城市中处于领先水平。市建设局、市国土局等部门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思路,为圆满完成历年住房建设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保障性住房工作总结

保障性住房工作总结 根据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要求。我市积极克服时间紧、任务重和资金要素制约等困难和压力,不断创新、不断强化政府责任、不断加大要素投入力度,全力以赴抓好住房保障各项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xx年住房保障工作实施进展情况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目前我市住房保障的良好工作格局已经基本形成,各项工作亮点纷呈。 (一)保障政策体系全面完善 这几年,通过对经济适用房、限价房、人才公寓的销售,以及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及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申请,基本摸清了我市住房困难家庭对保障房的需求状况。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完善了住房保障相关政策,上半年,我们在《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奉化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方案》,并得到了实施,标志着我市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二种形式(实物与货币)、三条途径(租、售、补)、“五房并举”的住房保障体系的确立和完善。 20xx年,我市根据宁波要求,开展了住房保障十周年回顾总结活动,加强政策研究与梳理。化大力气完成了《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的回顾与展望》的成果课题、《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政策文件汇编》、《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大事记》、

奉化市城镇住房保障历年数据统计及有关文字图片的整理收集工作。在奉化市住房保障专栏网上进行了系统的发表和宣传,对住房保障政策体系的进一步形成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工程建设任务超额完成 根据《20xx年宁波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分解》规定,今年,我市需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00套,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350套;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1、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90套 我市根据社会力量参与公租房建设的文件精神,落实了新开工奉化市滨海新区力邦社区公租房项目。项目总建筑面积为8. 7万平方米,总投资2.5亿元,共490套,超出任务数的245%。目前,该项目主体已全部结顶,现正内外墙粉刷及门窗安装。 2、新开工城市旧住宅区(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1300套 该项目位于岳林街道金峰路以东、金海路以南。总建筑面积16.65万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2.49亿元,总套数1300套,超出任务数的370%。由于提早谋划,该项目已于去年底提前开工,目前,即将建成完工。 3、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734套 黄家塘限价房二期:该项目于20XX年年底正式开工建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房地产市场 自古以来,“安居”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需求。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人类的居住需求和房屋价格的矛盾日益突出,住房问题成为民生问题的主要方面。 我国从1995年开始实施“安居工程”,推行保障性住房建设,但是由于保障性住房用地供给不足、建设资金缺乏、法律监管不到位等原因,虽然历经了十几年,但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仍然滞后,人民居住矛盾较为突出。 阁敦思工程顾问中的资讯也转载了相应报道,透露近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研究部署了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会议强调,改善困难群体住房条件,让广大翘首以盼的困难家庭早日搬进新居,是各级政府保障基本民生的硬任务,也是促消费、调结构的有效举措。 一、中国保障性住房现状分析 (1)保障性住房的概念 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简称商品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两限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具有社会保障性质。 (2)保障性住房存在的问题 我国通过近10年的探索和实践,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保障性住房制度的优惠,提高了居住水平、改善了居住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然而,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避免不了一些问题: 住房保障尚未立法,执行中缺乏约束力、强制力 住房保障资金得不到有效保障 保障性住房选址困难

退出机制缺乏法律方面的支持 二、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研究 (1)什么叫建设模式 保障性住房的特点决定了政府会通过某种形式参与到它的建设过程当中。政府、开发商、承建商等干系人共同建成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以及过程中各方之间的关系,就是我们所说的建设模式。 (2)中国主要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模式 目前,我国保障房建设主要模式分为开发模式和代建模式,开发模式由政府出让土地、房地产企业自主经营项目开发,该模式风险相对较高,也意味着利润可能很高。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部分公租房建设采用开发模式。 相较于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开发公租房利润率较低,代建模式由政府划拨土地,房地产企业进行代建,此模式对于房地产企业而言风险小,利润也很小,收益比较稳定,目前主要用于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建设。 三、中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建议 住房保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针对上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比较合理化的建议有以下几点: 1、建立健全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法律体系,为保障性住房工程提供全面而有力的法律保障。 2、因地制宜,保证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同时也给房地产行业提供足够的发展空间和利润空间。 3、完善信息化建设,杜绝保障性住房申请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4、改善财税体制,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赤字,同时将土地出让金纳入财政体系,杜绝对于“土地财政”的依赖。 5、一线大城市应大力发展公共租赁房,缓解外来人员住房压力,实现“应保尽保”。 6、加速产业结构调整,从过度依赖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模式转变为投资、消费和出口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编写小组 二〇一〇年四月

主编单位: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处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深圳市住宅租赁管理服务中心 深圳市住宅发展事务中心 深圳市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万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香港华艺设计顾问(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华森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中建国际(深圳)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深圳市时代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协鹏设计有限公司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 刘俊跃、王欣、沈驰、刘丹、汪四新、王莉芸、刘勇、杨杰、孙延超、王晓东、王启文、孙剑、谢利民、董善白、石丽茹、肖家远、曲毅、荆治国、邓涌、毛洪伟、孙茵、黎晓茜。

目录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基本规定 (3) 3.1 基本规定 (3) 3.2 指标体系 (3) 4 总图 (5) 4.1 一般规定 (5) 4.2 选址 (5) 4.3 土地利用及空间布局 (6) 4.4 交通组织 (10) 4.5 城市配套 (10) 5 户型 (12) 5.1 一般规定 (12) 5.2户型分类 (12) 5.3 户型功能 (13) 6 设施 (15) 6.1 一般规定 (15) 6.2 交通设施 (15) 6.3 公共服务设施 (16) 6.4 建筑设备 (17) 7 性能 (20) 7.1 一般规定 (20) 7.2 环境性能 (20) 7.3 安全性能 (21) 7.4 耐久性能 (21) 7.5 环保性能 (22)

8 建造 (24) 8.1 一般规定 (24) 8.2 土建 (24) 8.3 建筑装修 (26) 8.4 经济 (27) 附录A 场地各功能区的植物配置表 (28) 附录B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配建表 (30) 附录C表A、B、C、D房型所需要的建筑面积及参考户型编号 (35) 附录D 保障性住房装修标准 (36) 附录E 主要装饰材料技术参数要求 (38)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方案 xx年省下达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1,100套,其中:廉租住房200套,经济适用房600套,限价商品房300套。为了按时、按质、按量完成xx年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计划、项目选址和建设方式 (一)廉租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2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204套,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50㎡以下为主。计划采取政府统建方式进行,选址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廉租住房200套,计划投资2,800万元,由县房产局负责组织建设。 (二)经济适用住房 今年省下达建设任务为600套,我县今年计划建设650套,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以6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90㎡以下。计划采取政府统建和单位自建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单位自建394套(其中:县饮食服务公司60套,县新兴供销社60套,县广播电视台12套,县热作发展公司10套,县生产资料公司120套,县粮食局96套,县新华书店18套,县土产公司18套),政府统建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经济适用住房256套,计划投资5,570万元,由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建设。 (三)限价商品房 今年省下达我县建设任务为300套,计划在环东一路东侧中兴小区南边建设花园限价商品住房300套。花园限价商品住房均为框架结

构18层带电梯房住宅。套型建筑面积以90㎡为主,根据我县人均住房面积适当控制套型面积,总建筑面积27,000㎡,计划投资8,100万元,以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组织建设。 二、时间要求 列入xx年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所有的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在8月底前全部动工。 三、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建设单位每月要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送一次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情况。 (二)严格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户型面积设计,严禁超标准建设。 (三)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组织对全县的保障性住房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情况。 (四)县工程质量督查专家组要定时或不定时地对全县保障性住房进行抽查,严肃查处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问题。 (五)县委、县政府将与各责任单位签订责任书,并实行问责制。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2020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实施方案(2020) 目前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已上报申请公租房审核合格名单,为尽快解决以上家庭住房困难,结合市区现有公租房房源实际,为切实做好市区2020年度第一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特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保障性住房房源及申请家庭基本情况 1、桃城区、高新区、两房中心共上报审核确认合格申请家庭2393户。 2、拟分配房源:主要是在昊和沁园、天缘盛世、滏阳康居、丽景雅园:丽水湾、和泰名邸、向阳家园、橄榄绿洲、滏阳公馆、绵绣东城、11号院等商品房开发项目中配建的已经竣工和2020年底前竣工保障性住房以及裕康、永安、东湖、隆兴、隆康、恒大、河湾香颂、等小区已经分配入住,经过年度审核不合格家庭和一部分保障家庭自有住房后退出后的空置房源,共1662套。 二、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原则 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谐、人性化的分配原则,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采用电脑随机摇号方式进行分配。 1、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在原来邀请公证处现场公证、市纪委驻住建局纪检组、派员参加的情况下,在邀请衡水电视台、衡水日报社等新闻媒体进行新闻报道监督。 2、商品房小区配建的保障性住房有一部分60平米以上的户型,为确保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使用这部分住房,按照国家、省住房保障政策相关规定,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米,每户最低30平米。因此,这部分房源只分配给符合保障条件,家庭保障人口4人以上的家庭。 3、此次分配房源数量小于确认合格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数量,在优先解决一、二类合格家庭的住房需求,确保其住有所居。对这次参与分配的三类合格家庭,因房源不能满足全部合格家庭住有所居的要求,部分不能随机摇到住房的合格家庭也能同时随机摇出轮侯顺序号。 三、电脑随机摇号分配场地、日程 1、分配场地 为了尽快解决申请合格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按照国家、省、市防疫工作安排要求,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本次分配,分配场地拟选在空旷市内广场或较大的会议室,按照分配需要划定、围挡一些特定的功能区域:随机摇号工作会议主席台、电脑随机分配摇号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公证工作区、新闻媒体采访工作区、参会人员以及邀请人员参会区等。

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总结..doc

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总结 汇报人:xxx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站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高度,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热切期盼,取得了一定成绩。、连续两年被省政府评为“住房保障先进城市”。目前,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户数达12710户,累计竣工廉租住房4538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969套,城市棚户区改造解决住房困难家庭5894户,分别占任务的102%、97%、119%和155%,煤矿、林区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改造等工作进展顺利,省下达各项目标任务均可提前超额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坚持“五个优先”。 一是工作摆位优先。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连续五年把住房保障列入全市民生工程,多次召开党政联席会、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特别是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开展以来,我们成立了由市长亲自挂帅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进一步摸清全市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和实施意见,到2012年,全部解决12.2万户困难家庭住房问题。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定责任状,作为“一把手”工程,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全面加快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步伐。 二是政策支持优先。着眼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和惠民性,我们整合各种资源,全方位支持。对保障性住房一律免收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廉租住房建设用地一律免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在廉租房配建上,严格执行普通商品住房配建5%、经济适用住房配建15%的规定,并作为土地出让条件,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开工、同步预售,建成后无偿移交住房保障部门。通过落实这一要求,目前,在全市各类住房项目中共配建廉租房49.6万平方米。 三是资金保障优先。坚持开辟以政府投资为主导的多元融渠道,累计争取中央、省补助资金1.5亿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4.5亿元。特别是在廉租房的资金配套上,市、县两级财政在年度预算中列支专项资金,并将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绝大部分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同时,在全省首家组建了保障性住房投资建设公司,实施市场化融资;出台《金融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指导意见》,扩大金融支持;鼓励棚户区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参与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大力启动民间资金,以资金的大投入推动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大提速。 四是土地供给优先。将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列入各级土地供应计划,实行行政划拔、定向供应的方式优先安排,并采取核减下一年度用地指标的“倒逼”方式,确保每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宅建设用地总量的25%。目前,我们实施的135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廉租住房项目40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0个,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义: 1、改善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是重要的民生问题,加快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对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2、保障房投资力度加大,将有利于控制高房价,有利于更好地落实房价调整的政策目标,减少来自刚性需求的恐慌性需求,有利于防止房价和销量的暴涨暴跌。 3、保障性住房投资本身便对经济有着可观的拉动作用,保障性住房的大量推出,将让数量庞大的中低收入者以较低的成本便可“居者有其屋”,而不必为了买一套商品房而节衣缩食、苦苦积蓄,从而可“腾出”钱来改善生活,释放出更多的国民消费力,扩大内需。 4、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不仅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意味着住房保障制度的调整,不仅事关着楼市,还将影响到金融市场、经济机构,甚至于发展理念。这些年,商品房垄断的住房市场,地方的土地财政积重难返,扭曲的发展观不仅由此引发暴力拆迁等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还严重挤压实体经济和企业创新空间,已成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障碍。政府主导的大规模保障房建设,以民生为导向,可以给畸形发展的房地产市场降温,引导社会投资方向,鼓励更多企业和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大规模加速推进保障房建设,还有望成为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突破口。 李克强:大规模实施保障安居工程完善住房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完善住房政策和供应体系的必然要求。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几年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实施好这一重大民生工程,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完善政策,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意义重大 2008年底,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党中央、国务院确定了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就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两年多来,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共同努力下,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和明显成效。一是住房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加快了廉租住房建设,全面推动了城市和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突出了公共租赁住房发展,初步形成了保障性安居工程体系。二是建设力度持续加大。2008年四季度至2010年末,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300万套,竣工800万套;其中2010年开工590万套,竣工370万套,是历年来建设进度最快的一年。三是政府投入大幅增加。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总投资累计超过1.3万 亿元,其中中央财政和预算内投资1300多亿元,地方政府也大量投入。国家还明确了税费优惠、土地供应等措施,使保障性安居工程支持政策逐步完善。四是

某县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

某县保障性住房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主要内容 1.1改造原有棚户区(危旧房)面积 本项目需改造拆除的棚户区(危旧房)原有建筑面积合计93908m2。 1.2新建保障性住房 拆除原危旧房后,新建保障性住宅楼50栋,7层框架结构,各层层高均为3米,按二类住宅楼建筑设计,工程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耐火等级为二级,屋面防水等级二级,新建总建筑面积为139258.015 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2124.015 m2,地下室17134 m2。 1.3基础设施改造 (1)配套路网 ①原有道路改造1500m。 表1 原有道路改造长度 ②新建巴烈路:路线起点接规划绕城路,终点接现状红军路,道路沿线经过巴烈扶贫移民新城、县制药厂等,道路全线长584.693m,

设计速度为30km/h,道路红线宽度24m。 ③新建弄琅路:路线起点接现状红军路(县城二级公路),终点接规划路,道路沿线经过县燃气站、县屠宰厂、恒里扶贫移民安置小区等,道路全线长717.958m,设计速度为20km/h,道路红线宽度20m。 表2 新建道路主要技术标准 (2)给水工程 本次新建道路给水管道663m,管径与规划给水管径一致,次干路、支路为DN300,主干路为DN500,在沿途道路交叉口处预留给水管道接口。每间隔100~120米为沿途地块预留给水支管,支管管径一般为DN200,并在道路一侧间隔布置地上式消火栓,消火栓设置间距为100~120m。 (3)排水工程 本次新建道路排水管道1724m,采用完全分流制。雨水就近排入天然水体;污水接入临近污水干管,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4)照明工程 道路路侧增设40套照明设备,采用截光型灯具,照明负荷等级为三级负荷,照明10kV电源由该区域内城市中压城网提供。 1.4主要街道沿街建筑立面整治

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2016年住房保障工作总结 按照市、区住房保障工作要求和部署,**街道住房保障办公室在区住保办和街道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有关精神,坚持“四个确保”原则,较为出色地完成了今年的各项既定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为推进新城建设、和谐社区建设做出了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全力做好拆迁区域保障性住房对接工作,确保新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今年,通州区启动了运河核心区和西海子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街道住保办直接面对的就是拆迁区域范围内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居民家庭。这些居民多是低保、残疾、孤老等弱势群体,一些人因为拆迁情绪激动。针对此种情况,住保办全体人员就爱你吃用和善的态度面对他们,努力化解他们心中的怨气,消解他们不理解、不信任的情绪。同时,通过耐心细致地讲解拆迁对接政策,使这些居民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对应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1、发扬奉献精神,尽心服务拆迁家庭对接保障性住房。为了能够使所有对接玉桥东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居民家庭能够及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不耽误每户10万元的提前搬家奖励费,住保办全体人员和社区负责住保工作的工作者自4月8日开始,全部放弃休息时间,坚持周末值班受理居民拆迁对接的申请。4月27日直到深夜12时,我们还一直坚持在工

作岗位上,与区住保办联合开辟“绿色窗口”,用细致入微的服务尽心尽力保障居民的利益。整个签约奖励期内,共有235户拆迁区域范围内居民家庭按时通过初审,196户居民签订对接协议,拆迁对接保障性住房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2、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滞留户对接保障性住房。随着运河核心区及西海子棚户区拆迁改造工作的深入,攻坚滞留户成为重点工作。街道住保办积极配合各个滞留户工作组的工作,针对低保、重残等贫困弱势群体滞留户家庭的实际情况,在为其讲解保障性住房对接政策的基础上,帮助这些家庭出注意、想办法,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他们争取最大的利益。通过耐心细致地工作,共有20余户滞留户家庭选择对接保障性住房,有力推动了拆迁区域内滞留户家庭的签约搬迁工作。 3、创新思路,做好拆迁无房户的廉租住房申请对接工作。针对拆迁范围内少数居民家庭没有正式住房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实际,街道住保办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在深入实地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以各社区汇总的情况为依据,通过与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将杨全生、马学军等24户居民家庭作为拆迁无房户认定。在区住建委和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下,按照拆迁户为这些家庭优先配租廉租实物住房,保证这些家庭能够在11月底进行的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摇号后得到住房,彻底解决他们拆迁后没有房屋居住的实际问题,有力维护了拆迁区域内的稳定。 二、精益求精做好全面复查和举报核查工作,确保申请家庭的实际利益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各级政府十分关注。从近几年的调控来看,宏观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根本性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问题依然没有有效的办法。从历史发展看,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住房短缺是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的难题。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住房短缺阶段,组建一个由政府控制的公营机构,直接负责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普遍做法 多家机构预计央行年内仍可能加息 中央定调明年经济工作 ?北京拟择机收取交通拥堵费 ?吴晓灵:缓加息多调准备金率 ?唐骏高调复出称学历未造假(图) ?1块翡翠原石=100套城市豪宅 ?组图:揭密内地名媛成长史 ?地产大佬变低调说明一个问题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事关民生的重要问题,各级政府十分关注。从近几年的调控来看,宏观调控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根本性的问题依然没有解决,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问题依然没有有效的办法。从历史发展看,在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住房短缺是绝大多数国家都经历过的难题。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住房短缺阶段,组建一个由政府控制的公营机构,直接负责低收入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个比较成功的普遍做法。 当前,结合我国国情和中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充分发挥国有大型房地产企业的作用,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构建低收入家庭住房建设的平台。在中央政府层面,可以选择一家中央房地产企业,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平台,加快保障性住房的供应,确保运作的规范及后期的管理服务,在改善住房民生方面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选择一家中央房地产企业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平台,是必要的。目前,我国房地产业集中度低,整体素质不高,普遍存在“散、小、差”的现象。全国房地产企业多达5.8万多家,国有房地产企业仅占1%。房地产行业不仅缺少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的大型企业,更缺少从事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国有骨干企业。 在中央企业中,房地产资源也存在着分散、规模效应不高的问题。据统计,中央企业现有三级和三级以上的房地产经营主体500多家,资产额约1000亿元人民币。除16家少数实行专业化经营外,其他大多数企业的房地产不是主营板块,缺少房地产业经验,专业化水平低,规模小。 有些中央企业以多种方式变相将资金投入房地产领域,造就许多“地王”,造成大量信贷资金或主业自有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逃避了金融监管。一方面,不利于国家宏观调控房地产政策的实施,导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过快,房价过快增长;另一方面,这种“家家都搞房地产”的情况分散了中央企业的资源,妨碍了其主业经营和发展,影响了中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加强,不利于出资人在房地产资源方面的合理配臵,更难以集中体现和有效扩大中央企业在住房民生方面的控制力和影响力。 目前,国务院国资委根据国务院部署,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照《中央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加大中央企业重组力度。如何发挥中央房地产企业的骨干和带动作用,尽快构造低收入家庭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运作平台,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切实解决民生问题,已成为国有经济布局和中央企业重组的着力点和关键点。 选择一家中央房地产企业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平台,是可行的。一是中央企业有数千亿元可剥离的房地产资产,足够整合形成一个大型企业集团;二是中央企业正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阶段,主辅分离、突出主业,推行专业化经营是主导方向,此时进行资源整合成本低、效率高,恰逢其时;三是政策支持力度大,可选择的整合模式多,例如通过股份制方式,整合分散的央企房地产资产;四是实施主体单一明确,国务院国资委是唯一的出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按照“规划科学、配套健全、环境优良、工程优质”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提高建设整体水平,特编制本建设导则。 本建设导则的编制工作由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牵头组织,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同济大学、上海市园林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经征询专家和相关部门意见后定稿。建设导则的编制得到了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卫生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环境保护局以及上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的大力支持。 本建设导则包含总则、规划与环境、住宅设计、综合配套、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以及工程质量等六个部分内容,并附了条文说明、用词说明、名词解释、装修基本配置表格和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本建设导则为首次编写,先行试用后再修订完善。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 目录 1总则 (1) 2规划与环境 (2) 2.1规划设计 (2) 2.2交通 (3) 2.3住区环境 (4) 3住宅设计 (6) 3.1设计原则 (6) 3.2单元设计 (6) 3.3套型设计 (6) 4综合配套 (9) 4.1配套原则 (9) 4.2市政公用配套 (9) 4.3公建配套 (11) 4.4绿化配套 (12) 4.5交付条件 (13) 5建筑节能与住宅装修 (14) 5.1建筑节能 (14) 5.2住宅装修 (14) 6工程质量 (16) 条文说明 (18) 附录一用词说明 (29) 附录二名词解释 (30) 附录三装修基本配置表格 (32) 参考文件与规范汇编 (35)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宗教房地产 【发文字号】海府办[2010]247号 【发布部门】海口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7.26 【实施日期】2010.07.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海府办〔2010〕24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海口市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海口市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9〕31号)和省委五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更好地指导和开展我市教师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五届六次全会会议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遵循《海口市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力争在2年内有效解决我市教职工住房困难问题,不断提高和改善我市教职工居住水平。 二、目标任务 未来2年内,利用市教育局自有的3宗地块建设教师保障性住房,比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纳入市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年度计划管理,由教职员工集资建设。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职工住宅建筑面积标准和装修标准的的规定》(琼办发〔1994〕27号)文的有关规定,户型标准拟定为建筑面积75m2(教师初级职称)、85m2(教师中级职称或科级干部)和100m2(教师高级职称或处级干部),建设套数约为1600套,总建筑面积约为164153m2,主要对象为市直属中小学教职工无房户群体。 (一)基本情况 1. 第一宗地块位于新大洲大道南侧尚导村,该地属于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室工作总结

2018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科室工作总结 18年,在中心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登记管理科坚持遵循便民、规范的工作理念,努力克服工作量大,责任重等困难,夯实工作基础,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有效地推进各项工作的进展,较好的完成了18年各项工作: 一、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工作。中心成立以来,我们积极学习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必须持《**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方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我们直接受理**、**小区申请人《准购证》的办理工作,面对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的问题,我们自觉加班加点,对申请人提供的原件、复印件逐一进行核实,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认真审核,并逐户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严格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优化业务流程的通知》规定的承诺时限,做到不积压、不滞留。截止目前已审核申报资料1400余户,因提供要件不全退回600余户,符合经济房申购条件,报纸已公示441户,审核公示期间,接到举报不符合申请经济房条件的3户,我们及时到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居住地进行走访调查,对于举报属实的3户不符合经济房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书面告知退出,同时列入保障房申请黑名单。目前有350余户经济房申请人资格正在审核当中。同时,我们积极与其他四个住房保障分中心结合,对办理经济房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培训,严把经济房准入关,使保障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在主管领导的带领下,对市区全部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进行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与项目负责人进行沟通,限期进行整改;对经济房项目的销售人员进行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规范申购流程及经济房申购时应提供要件,要求经济房销售人员掌握基本的经济房知识;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经济房项目存在未取得发改委关于房价的批复、《经济房预售许可证》及购买对象未取得《经济房准购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的行为,我们及时与监察支队联系,对盛世浩苑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并下达《关于**经济房项目违规销售的告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销售行为。

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研究

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研究 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研究 摘要:本文将先从保障房建设的起源与发展说起,目前保障房建设现状与开发模式分析,进而对我国保障房建设提供一些参考性意见。 关键词:公共住房;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模式;参考性意见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城市现代化也正在急速扩大,城市里也存在众多低保住户,他们的住房权应当受到保障。以往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为节省成本,采取低端模式,质量不高,如今在新一届党和政府领导人的带领下,我国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应当走一个全新的道路,合适运用当地的自然资源的地理优势和区域优势为发展动力,依通过成功的市场运作,努力将该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成一个充满生机活力和宜居的小区。居者有其屋是每一个公民所需要的,也是政府应当给予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但在如今的高房价的情形下,这是一个不得不彻底探讨的话题。 一.目前保障房建设现状与开发模式分析 近年来,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事业得到了很大发展。温家宝总理曾在上海考察正在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时指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放在房地产业发展的重要位置,在财政、金融和土地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让城市广大中低收入者安居乐业。同时,要抑制投机性购房,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但从住房结构来看,经济适用住房虽然绝对数量有所增加,但是增长速度相对较慢,这导致了经济适用住房在住房总供给中的比重从2000年开始逐步下降,虽然在2008年略有提高,但整体来说仅占住房销售面积的6%左右。如何使保障房建设真正成为我国当下的科学住房政策理念,是我们目前需要突出关注的攸关民生的重大问题。 当下,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保障房建设,无论从规模还是速度来看,都是史无前例的。在如此重大的任务面前,没有先例可以遵循,全国各地的保障房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不断地在实践各种建设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试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郭五代 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永康 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 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 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 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 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

目录 1总则 (1) 2 术语 (2)

3.1 一般规定 (3) 3.2 选址 (3) 3.3规划指标 (4) 3.4规划原则 (4) 3.5 居住环境 (4) 3.6交通与停车 (4) 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5) 3.8无障碍设计 (5) 3.9室外环境设计 (5) 4岩土工程勘察 (7) 4.1前期工作………………………………………………………………………………………………………. .7 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 (7) 4.3岩土工程勘察 (7) 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 (8) 5 建筑设计……………………………………………………………………………………………………….. . .9 5.1 一般规定 (9) 5.2户型标准 (9) 5.3 户型设计 (11) 5.4 技术经济指标…………………………………………………………………………………………… .11 6室内装修与设施 (12) 6.1室内装修 (12) 6.2室内设施 (12) 7 结构设计....................................................................................................................... . (13) 7.1一般规定 (13) 7.2 地基基础 (13) 7.3体系和材料 (13) 7.4其他 (14) 8设备设计 (15) 8.1 给排水设计………………………………………………………………………………………………… .15

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住建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年度工作总结 一年来,在局党组、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方针、政策;充分认识保障性住房建设是县委、县政府执政为民、改善民生,解决群众住房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我中心本着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的工作原则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规范操作,有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工作 到今年底,共分配公共租赁住房3274套(包括安置灾民和预分配),占20XX年底前建成的3599套公共租赁住房的%,为市级下达3231套任务的%。其中,有购买意愿的44户。全年共收取保证金万元,租金201万元,其中:收取购房款万元。 在分配公共租赁住房过程中,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组织、代表监督、司法公证”,“公平、公正、公开”,“分类编号、按幢投放、租售分开”的原则,严格规范操作。全年共进行了7次联审,组织了5次公开抽签配租。 (二)依法依规,认真落实、整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事项

《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报告》中提出的部分保障性住房闲置,造成公共资源浪费2620套由于基础设施滞后导致截止20XX年底未及时分配闲置2620套。 1、三个佳阳小区2620套已整改1783套(含安置灾民临时居住500套),剩余837套。 2、达丙惠民小区由于户型改造不能满足正常使用闲置的9套已整改。 (三)加大投入,全力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20XX年新建公共租赁住房40套(翁堵镇16套、鸡飞镇24套),总建筑面2240平方米。目前,项目进展顺利,已完成基础浇筑,下拨上级补助资金144万元(其中,翁堵镇58万元;鸡飞镇86万元),完成投资50万元(其中,翁堵镇20万元;鸡飞镇30万元);20XX年公租房(昌宁摩尔农庄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停工近一年后,于今年12月正式复工,拨付项目资金万元;20XX年代建项目已启动回购程序。 (四)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严格数据审核,按项目进度及时、精确、安全的拨付各项目上级补助资金。年内共拨付上级补助万元。其中:云南城乡投资有限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万元;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万元;卫生系统20XX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2万元;20XX 年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万元(教育系统万元,工信局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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