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1、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应经过培训考核,取得由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2、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当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提供)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锅炉安全管理员、司炉工和水质化验工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性。
4、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锅炉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锅炉事故的案例分析;锅炉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当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或管理咨询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惩处。
第 2 页共 2 页
XXXX项目部劳务管理制度 一、劳务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1、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 开。 2、参加人员为: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 它相关人员。 3、会议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主持。 4、会议内容: 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总结、分析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 劳务作业人员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4、)针对劳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 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5、)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 工作计划。 5、总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 录在项目部留存备查。 二、项目经理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牵头本项目劳务管理领导小组工作,为领导小 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召开
“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 2、监督检查总包项目劳动力管理员工作。 3、定期做好合同外增减量、变更、洽商、施工现场临 时派工及停工、窝工等现象的签认、结算工作。 4、负责组织对进场劳务作业人员的安全、普法和维权 培训。 5、主动与劳务分包企业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 算支付纠纷。 6、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 作。 三、施工队长劳务管理工作职责 1、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是劳务分包项目劳务管理工 作的直接责任人。 2、监督检查本劳务承包项目劳务管理员工作。 3、发生合同外增减量、洽商、施工现场临时派工、停 工、窝工等现象时,应及时提供相应资料,主动与总承包项目经理办理签认、结算和支付等相关手续。 4、积极与总承包项目部协商解决双方存在的劳务费结 算支付纠纷。 5、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避免发生内部劳资纠纷, 确保不出现群体性事件。 6、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对本项目劳务管理的监督检查工
从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我矿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规范上岗前培训管理,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掌握所需的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技能,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长治市煤矿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中所指的从业人员是指通过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按照“五个统一”(统一发布用工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统一培训、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和煤矿用工备案、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和派遣、统一管理)招聘派遣至我矿的从业人员。 二、录取人员要按照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用工管理机构制定的培训计划及有关规定,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内容除执行国家统一的培训教学大纲外,还必须包括劳动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用工管理机构派遣至我矿的从业人员要进行矿内“三级教育”培训,具体如下: (一)总体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培训要求,企业安全生产要求和行业标准,对新招聘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使其由不了解到了角,由不熟悉到熟悉,由不熟练到熟练,分别由矿级、科(队)
级和现场培训三个层次进行组织培训,层层落实,环环紧扣,循循善诱,将企业从业人员塑造成安全意识强,自保能力强,业务过硬,能独立从事本职岗位工作的有良好组织、纪律和安全业务素养的队伍,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三级培训具体实施办法 1、一级安全培训 (1)指导思想:按照国家政策及上级要求,对新招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通过一级培训使职工了解煤矿及企业的整体生产、安全情况,了解生产工艺,煤矿基本安全常识,入井须知,使职工具备基本安全素质和素养,能够安全地从事井下现场作业。 (2)矿级安全培训主要由矿培训中心负责,培训时间为10天72小时。 (3)其主要培训对象为矿各队组新招收的从业人员,具体培训依据培训教案、教程进行安排,主要培训内容包括: ①集团及矿基本概况、井下生产现状及入井安全注意事项等; ②集团安全生产工作思想及理念要求等; ③矿内基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等; ④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及义务等; ⑤矿井安全基础知识(一通三防、运输、五大自然灾害基本常识及预防措施)等; ⑥事故案例录像带;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目的 为规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持特种设备作业证的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 及培训管理。 3 人员范围 3.1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指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 相关规定 4.1 公司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应经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 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 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4.2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须到南沙区质监局办理聘用登记手续; 4.3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总经理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
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 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4.4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4.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在职期间的定期安全教育培训及相应的考核。 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分为入职前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 4.7特种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复审合格后公司才可以办理续聘手续。 5 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5.1 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5.2 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3 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5.4 安全应急设施, 事故应急处理技能, 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6 安全教育主要形式 6.1会议。 6.2阅读文件、简报、看图片。 6.3事故讨论。
劳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例会 制度一、本例会每月10日定期召开,遇休息日顺延,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职员为:劳务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它相关职员。 三、会议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主持。 四、会议内容: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务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2、总结、分析本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劳务作业人员变动、资料回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3、讨论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并进行及时确认;4、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5、针对劳务治理工作存在的题目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6、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五、监理单位对当月进度款的拨付及洽商变更的确认负责。 六、建设单位对直接发包的施工单位的工程款、劳务费结算及支付工作负责。 七、总承包单位负责会议签到、记录会议内容并将会议记录在项目部保存备查。
劳务作业职员普法维权安全教育制度 一、新工人进场前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普法维权教育,以进步安全自觉性和遵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安全教育由安全部分组织劳务企业负责实施,普法维权教育由劳动力管理员配合劳务企业实施。 三、劳务分包企业直接负责普法维权培训工作。具体负责组织所属职员参加培训、考核,按照职员实名制备案的要求,在办理实名制备案的同时上传考核合格信息,并保存全部书面培训记录材料备查。同时,将培训成绩单、培训记录(受训职员签字)报总包劳动力治理员。四、普法维权教育授课时间不低于三小时,授课内容以建筑业治理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协会编制的普法维权光盘、知识手册为主,并结合实例和工程情况。 五、农民工普法维权教育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除进场前的教育外,应利用农民工夜校、冬闲季节、班前班后进行不中断的教育,切实进步农民工遵纪遵法,维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性。
编号:SM-ZD-40527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 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 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 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三年复审一次,过期不参加培训、复审者,操作资格证书自行作废。 培训内容按煤矿安全监察局所规定的特殊工种培训范围。 安全培训科负责监督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做到人人持证上岗。各单位要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通知,及时把需要初训和复训人员名单和工种报安全培训科,对报送不及时者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并且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特殊工种培训考试不合格者,除交补考费补考之外,另罚款100元/人。对不按时参加补考或补考不合格,拿不到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者,培训费自付,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罚款100元。 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6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返回特种作业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354-67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管理制度(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一)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二)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三)政工人事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四)政工人事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五)单位内部培训由安全保卫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特种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知识;特种设备事故的案例分析;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六)参加委外培训(当地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七)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一、施工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电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必须保证在有效期 内,且在规定时间内必须进行复审,超出有效期的证 件必须及时进行更换,严禁无证操作。 2、电工必须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绝缘工具(如绝缘 手套、鞋等),并要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更 换。 3、非电工人员严禁从事施工临时用电作业。 4、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符合三级配电、TN-S接零、 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在TN-S接零保护系统中,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 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不得将工作零线和保护零 线支接。 6、任何用电设备必须设置末级用电保护(即开关箱), 不得将设备电源线直接从分配电箱中引出。 7、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 个开关箱或漏电保护器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 备(含插座)。 8、每台用电设备必须要接好接牢保护零线。 9、手持照明灯必须使用(3V及36V以下)安全电压,潮
湿作业场所照明应使用24V安全电压,金属容器内照明应使用12V安全电压。导线接头处用绝缘胶布包好。 10、电缆不得拖地,过路要进行套管理地处理。 11、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小时以上时,将动力开关箱断电 上锁。 12、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 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点作业。 1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普通简易碘钨灯(铁外罩)。 14、施工现场严禁使用室内用护套线、多孔插排等。 15、室外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 不得低于2.5m. 16、分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 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17、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固定式配电箱、 开关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紧固、稳定的支架上。 其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 18、严禁将电线栓在铁钉、钢筋、钢管或其它导金属物 上。 19、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热得
劳动作业人员培训 制度
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落实北京市住建委、集团公司以及公司相关规定要求,提高企业员工专业知识技能,规范员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培训内容 ㈠安全法规教育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 2、行业安全生产法规。 3、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㈡安全知识教育 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 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 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 ㈢安全技能教育 ①本岗位使用的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的构造、性能、作用、实际操作技能。 ②处理意外事故能力和紧急自救、互救技能。 ③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技能。 ㈣安全思想教育 1、思想教育。 2、纪律教育。 ㈤本企业、本工程或本单位作业的特殊施工环境安全危险源及采
取安全防范的措施 ㈥事故发生的一般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二、培训分类及方法 ㈠中层管理人员的教育,由公司年初集中组织,每年一次。 ㈡基层单位的一般管理人员,根据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自行组织。 ㈢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厂)、工地(项目工程现场、车间)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 ㈣特殊工种教育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㈤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生产学习班、看录像、图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动活泼。 ㈥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 ㈦职业健康教育 ㈧工人应知应会考核 三、培训实施 ㈠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组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劳
附件4 特种作业培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和作业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的管理。 3. 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高处作业、安全员、焊工、起重工、叉车驾驶工、锅炉工、水质化验等操作工等,均为特种作业工种。 4.未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二、管理职责 1.综合管理处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持证上岗管理。 2. 公司专职安全员负责本制度的监督。 三、培训教育管理 1. 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经体格检查,身体健康,没有妨碍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备与本工种作业相应的身体条件和相应的文化程度,并且经市劳动部门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由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其委托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 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期限进行复审。 3. 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作业人员,还应经本厂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能
上岗。
4.综合管理处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取证、复审工作,并建立档案。 四、特种作业培训 1.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特种作业操作证取证后,由公司综合管理处专人负责统一保管,给员工仅发复印件,因特殊情况需要或者因安全检查需要原件时,公司会出具证明。 五、特种作业复审和延期 1.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在期满前60日内,由综合管理处人事专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复审。 2.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3.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4.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5.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架子队岗位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第一条为了统一和规范项目部范围内劳务用工管理工作,规范管理行为,根据上级对架子队管理的程序和原则的要求,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施范围与对象 项目部范围内所有架子队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等)。 未经培训或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劳务作业活动。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与方式 ⒈客运专线业务知识培训:针对所有参建人员,由集团公司聘请专家授课; ⒉铁路工程施工技术培训:针对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由项目部组织专题培训班; ⒊施工安全培训:针对安全“三类”人员,由项目部组织参加信阳市安监局专题培训班; ⒋隧道施工技术、安全培训:针对隧道施工作业人员,由项目部组织专题培训班; ⒌职业资格和特殊岗位培训:针对技术工种和特殊工种,由项目部组织参加劳动鉴定中心专题培训班。 第四条考核与发证 ⒈客运专线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客专知识考试,合格后由集团公司颁发培训合格证;
⒉铁路工程施工技术培训、隧道施工技术、安全培训:由项目部组织考试,合格后颁发质量检查证和安全检查证; ⒊施工安全培训:合格者由信阳市安监局颁发安全管理资格证书; ⒋职业资格和特殊岗位培训:参加培训班结业考试,由劳动鉴定中心颁发职业资格证书和特殊岗位作业证书。 所有证书应保存在各分部,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持证上岗 所有参加人员均应参加岗前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各分部要对架子队参加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规范管理、程序管理,要建立架子队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台帐,及时协调、处理好架子队人员未经培训或无证上岗问题。 第七条项目部将不定期对参建人员的培训和持证上岗工作进行检查,采取检查培训制度、培训记录、人员培训合格证、岗位证书和组织考试等多种形式开展。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责令其退出施工现场。特别是对其技术工人的资格审查,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国家认可机构颁发的有效证件,严禁特殊工种无证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总则 根据国家经贸委第13号令,参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为规范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特种作业范围 1.1电工作业 1.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1.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1.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2.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 2.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2.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3特种作业的申报与考核 3.1特种岗位原则上须持证上岗,特殊情况需无证员工从事特殊作业时,由公司办理申报手续,员工按要求参加劳动或安监部门组织的学习和考试,获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殊作业。 3.2持证在岗员工除定期接受劳动或安监部门的复审外,公司安全委员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持证在岗员工进行业务素质和技能考核。 4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复审费用
4.1由公司申请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所需的费用由公司负担。 4.2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与复审验证所需费用,由特种作业人员垫付。待通过考核合格后,由公司报销。 4.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及复审一次未合格者,其补考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4.4补考未合格者所有费用不予报销。 4.5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证由行政人事部统一保管。 5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 5.1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本公司的; 5.2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 5.3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 5.4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 5.5连续两次内部考核不达标者。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制度(JXGLXZ05/004)
目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4 专用术语定义 5 执行程序 6 职责 7 检查与评价
1 目的 保证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使之满足所从事的工作的特殊要求及符合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萨拉齐电厂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工作。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第13号令) 4 专用术语定义
4.1 特种作业 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的作业,称特种作业。 4.2 特种作业人员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者,称特种作业人员。 4.3 特种作业范围 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等。 5 执行程序 5.1 特种作业人员的确认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本实施细则第4条规定的条件确认本公司所涉及的特种作业的范围和种类以及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核实其所接受的培训情况,确认是否达到要求等级。 5.2 培训管理 5.2.1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需持证上岗,在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之前,不能独立从事该工种的检修工作,不能作为该工种的检修工作负责人。若从事该工种的检修工作必需是在已获得相应资格的人员监护和指导下进行。 5.2.2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的培训 5.2.2.1 在公司内部进行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培训。5.2.2.2 发证机关指定的培训机构培训。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及法制水平,使员工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工程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证)上岗。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形式 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三、项目部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 2、业主和局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 4、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 5、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
10、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1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龙口市润新小学 2016年2月 食堂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堂服务人员培训,保障学生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培训时间:定期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每学期至少2次。 四、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规,还要学习与本岗位相关的卫生习惯及操作程序,使从业人员能熟练地掌握食堂各环节的操作流程。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完整的从业人员学习培训档案记录,内容包括: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参加培训人员名单。
六:考核结果: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卫生部门、教育部门组织的各种从业培训及考试,不参与者或考试不合格者给予开除处理。 2010年环保工程师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的限值 我国关于电场、磁场和电磁场暴露的限值 80年代以来,我国先后颁布了《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和《作业场所微波辐射卫生标准》(GB10437-89)。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颁布了《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HJT24-1998)。2002年颁布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还有国家军用标准《超短波辐射作业区安全限值》(GJB1002-90)、《水面舰艇磁场对人体作用安全限值》(GJB2779-96)等。 1、《环境电磁波卫生标准》(GB9175-88) 此标准在制定时,参考了职业卫生标准,同时又扩大了人群流行病学调查范围,其中对青少年、儿童进行了神经行为功能和某些临床化验指标的观察,并做了动物实验。基于这些基础,将环境电磁波容许辐射强度标准分为两级,见表5-4-7。在标准中,规定了安全区和中间区。 2、《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 制度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基本知识的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进一步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及法制水平,使员工自觉遵守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减少和消除不安全行为,保证项目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工程项目经理、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即必须参加规定课时和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年度考核,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件(三类人员证)上岗。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对转场和变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转场和变换工种的安全教育。 二、安全教育形式 项目部安全教育分为项目部、施工作业队(班组)两级教育和
特殊工种安全教育三种形式。 三、项目部安全教育 由项目部办公室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主要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应急救援预案和事故案例教育等,时间每季度不少于一次,每年累计不少于3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1、党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章制度、法制观念和要求。 2、业主和局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 3、工程项目施工特点、重大危险源(风险)的识别分布及主要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 4、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及文明施工要求。 5、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基本内容和典型的事故案例及应吸取的教训。 安全培训教育可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学习两种形式,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年度培训计划,报分管安全领导审批,按计划实施,培训教材可选用国家有关部门认可的专用教材,也可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自行编制培训教材,选用或自编教材应涵盖主要培训内容。每次培训均形成《安全培训教育记录》、培训教材、考试试卷和培训人员成绩单,上述记录由项目安全管理部门保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与管理规定 1、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1、为规范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3、本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人事部门及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6、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力资源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9、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10、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设备管理部门或人事部负责保存。每年由特种设备管理安全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11、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塔式起重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其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害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2.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要进行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及节假日前的安全检查。 3.安全检查必须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必须建立由公司领导或项目部领导负责并由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检查工作。 4.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职工相结合的原则,达到“群查、群管、群防、群治”的目的。以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领导、查隐患为中心,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5.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要敢于揭露矛盾,有权要求受检查单位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和提供资料及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对重大隐患问题有权让受检单位采取临时性措施,并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
塔式起重机交接班制度 1、机械交接班制度是保证机械正常运行的基本制度,必须严格执行。 2、机械使用二班或三班作业的,必须进行交接班。交接班由上一班操作工与下一班操作工共同进行,双方应进行全面检查,按规定要求逐项交接,做到交接清楚明确,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交接班记录由值班操作工在交班时填写,要做到填写详细,字迹清楚,不得马虎了事。 4、接班操作工要认真查阅交接班记录,确认属实后方能签字接班。 5、交接班记录必须由双方签字后,交班操作工方准离岗。 6、交接过程中交方要主动介绍情况,接方要主动了解情况。接班人未按记录查验,发生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7、交接工作中如果有解决不了的问题,双方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取得解决。 8、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如下: 9、交清本班任务,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9.1交清机械设备的实际运转情况,燃油、润滑油、冷却液的消耗和准备情况; 9.2交清机械的保养、使用、运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10、交班的操作工负责搞好机械的清洁卫生。 11、综合管理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跟踪管理,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交接班记录和交接班制度执行情况。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 一、办理部门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南沙工作站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证培训办理步骤: 1、在服务窗口领取《广州市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试申请表》,或到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2a10420775.html, )或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2a10420775.html,)中下载该表,用A4纸双面打印;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申请表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由医生签名和医院盖章,亦可另附医院体检原表; 3、体检合格后携带下列资料到培训业务窗口缴费报 名: (1)考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好、贴好照片、本人签名、有单位者必须单位盖章等) (2)小一寸彩色照片4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A4纸) 4、按课程安排时间、地点依时参加理论、实操培训和考试。 三、培训时间安排与发证 1、各工种考证可预先电话、传真或网上(https://www.sodocs.net/doc/2a10420775.html,)报名登记,开班前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
检测研究院培训中心将电话通知办理报名手续。 2、各工种审证每个月进行一次,随时接受报名。报名时请携带填好的考试申请表(无须体检)、操作证正副证(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1张、小一寸彩照4张。 3、发证:考试合格者由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四、培训、考试收费: 培训费收费标准文号:穗价函[2003]288号;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文号:粤价函[2003]39号。详细见附表 五、办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4:30~17:00(法定休假日除外)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广州市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南沙工作站:39910374
劳务人员管理流程 目录 一、承接工程、成立项目部 二、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三、劳务人员素质评定 四、确定外包队伍及队内劳务人员 五、施工管理 六、后勤管理 七、经营结算 八、调查、归档
劳务人员即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全部施工人员,劳务管理是一种企业文化,是项目做大、做细的关键,良好的劳务人员管理能够很好的展示公司、项目部的形象,同时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劳务管理的好与坏直接关系着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进度、安全以及文明施工,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公司特例的经营理念与管理模式,为适应建筑市场及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根据多年的外出劳务施工管理编制此项劳务人员管理管理流程。 主干流程图: 不符合条件
一、承接工程、成立项目部 组织机构图: 反馈
公司经营部门投标取得施工资格,经理办公室针对工程的特点,任命项目经理,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领导班子组建、劳动力组织、施工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经营、财务等,进行全面管理,项目经理选调能胜任岗位的各工种管理人员组成项目部,管理人员以岗位职责为基准,在自己的岗位上各负其责,组织、督促、引导、帮助工人进行施工作业。 二、编制劳动力需求计划 项目部成立后,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及性质,编写施工方案,预算员及各班组长按图纸核算工程量,按照工程的特点、工期要求、工程量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和劳动力需求计划,明确各施工段的劳动力数量和技术水平需求,对专业技术水平要求较高的工作可采用专业外包班组施工。 三、劳务人员素质评定 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对外包队伍和队内工人进行施工技术水平及单价进行评定。 1、外包队伍的资格评定包括:有无施工资质(包括工人的岗位证书持有率);管理能力、专业技术水平;施工年限(包括分包队队员的施工年限及施工经验);
电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1、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2、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3、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电气布置图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5、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6、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7、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8、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9、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线路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0、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线路拆除,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11、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塔吊和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闸刀开关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